第十章
张仲平到省高院要见的人是健哥,他把车子停在了省高院对面的鸳鸯楼,然后跟健哥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他到了。
进省高院挺麻烦的,有武警站岗。进去要登记身份证,再由值班员打电话问被访的人在不在,接待不接待。
其实张仲平进省高院是没有这么繁琐的。他本人和他的车子都有临时出入证,是托另外一个在法警队工作的朋友办的,可以免除登记手续。但跟健哥熟了得什么话都能说了以后,健哥就要他尽量少上他的办公室。彼此关系好,大家心知肚明就行了,没有必要搞得生怕别人不知道。再说,省高院与市、区法院不同,有事无事的蹿来蹿去,总是不太好。对此,张仲平完全能够理解。他跟健哥关系越密切,越要避嫌。所以非得上班的时间见面,都是健哥到鸳鸯楼来。
健哥没来之前,张仲平也没有下车,坐在车上看别人在湖边钓鱼。这里钓鱼跟别的地方钓鱼不一样。别的渔场钓鱼钓的其实都是放养的鱼,每斤的价格比菜市场贵一倍,渔场老板赚的就是这个差价。鸳鸯湖里的鱼主要是鲫鱼和鳊鱼。垂钓的也大多是一些本单位的老干部。三、五个一起,一边钓鱼一边扯谈,很悠闲。
一会儿健哥就到了。他上车以后,嗒地一声把汽车里面的音响打开了。将音量调得不高不低,好像到车上来就是为了欣赏音乐。
张仲平的车子贴了太阳膜,不仅车窗贴了,前面的挡风玻璃也贴了,外面很难看清楚里面。
健哥递给张仲平一个上面印了省高院名称的案卷袋:“评估报告出来了。就我一个人有。你自己去复印一份,原件过两天还给我。”
张仲平接过来,并没有打开看,想了想,塞在了司机座位底下。
健哥说:“不要到公司里复印,随便找个路边小店,离高院远一点。”张仲平说:“好,我亲自去弄。”
健哥说:“买家的情况怎么样?”张仲平说:“差不多了。他很感兴趣。”健哥说:“关键是实力,主要看他有没有支付能力。”张仲平说:“应该没有问题。当然,真的定下来以后,也还是要一段时间准备,谁都不会把那么多钱搁在银行账上。”健哥说:“这个是自然的。我这边也还有一些工作要做。差不多了的时候我会告诉你。”张仲平说:“你要不要跟买家见个面?”健哥摆摆手:“那倒没有必要。”停了一会儿又说:“是省内的企业吧?”张仲平说;“对,省里一家做酒的公司。”健哥猜了几家省内大的白酒生产企业,张仲平都说不是。健哥说:“这样最好,大的公司跟省里的来往密切,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挺麻烦的。”张仲平说:“这家公司好像没有什么背景,是靠自己在股市里打拼出来的。”健哥说:“你也不要掉以轻心,现在这个社会,哪个人是靠单打独斗发财的?你好好查一查,看跟省里那些公子哥儿有没有关系。那帮傢伙很难缠,一闻到腥气就老盯着不放。”张仲平说:“好。”
健哥说:“跟买家的接触也要郑重,不要被别人抓了辫子告你恶意串通。”张仲平说:“这个我知道。健哥你放心吧,我们靠拍卖吃饭,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守法经营。”健哥说:“你要替我把好关。这件案子错综复杂、万人瞩目,不能出半点差错。”张仲平说:“我会小心的。”
健哥说:“其它的事情就照以前的规矩办吧。”张仲平说:“行。哪天嫂子有空,叫她给我打个电话。”健哥说:“这事还不急。不过,先准备到那儿也可以。你跟她商量吧,我就不管了。”
健哥下车之前,又特意地叮嘱了一下张仲平:“有什么事我跟你联系。”张仲平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健哥的意思:就是我不跟你联系你不要跟我联系。健哥是对的。这段时间,他们还是少联系、少见面的好。免得碰到了院里的人和圈子里的人,别人会往那方面想。
健哥刚下车,唐雯给张仲平打来了手机,问他在哪儿。张仲平说:“我刚出电梯,正准备去省高院,怎么啦?”唐雯说:“没怎么啦,看你晚上回不回家吃饭。”张仲平说:“才几点哟?”唐雯说:“怎么?老婆跟你打电话还要规定时间呀?”张仲平说:“没有没有。我是说这会儿我还不知道呢。不知道到省高院办事顺利不顺利,也不知道晚上会不会有饭局。”唐雯说:“行了,你不用解释了。”张仲平说:“你是不是想我了?”唐雯说:“想得很。”
张仲平把手机往副驾驶员的位子上一扔,还是觉得有点奇怪。唐雯一般不在这个时候给他打电话的,今天是怎么回事?张仲平想起曾真在他办公室里休息,这会儿不知道走了没有。也不知道唐雯跟他打手机之前,是否先往公司打过电话。她如果打了电话,曾真又没有走,曾真听到电话没有呢?如果听到了,她该不会去接吧?照道理是不会接的,但她喝了酒,迷迷糊糊的,就很难说了。
张仲平拿起手机,想给自己办公室打个电话,想一想又算了。如果唐雯真的已经往办公室打过了电话,而曾真正好又懵里懵懂地接了,也早木已成舟了。不过,听唐雯的口气,不像是有问题的样子。但是,女人的心思你是摸不透的。如果是既成事实,还真得好好想一想该怎么圆场。
这时手机先响了起来,却是江小璐:“你找我呀?”张仲平说:“是呀,本来要请你吃中饭的,没想到你不理我。”江小璐说:“手机调到振动,没听见。”张仲平说:“你在干嘛?”江小璐说:“刚下班,你呢?”张仲平说:“这会儿要去办点事。”江小璐说:“那你先忙吧。”张仲平说:“好呀。”
前后几分钟的时间,张仲平便跟两个女人撒了谎,一个是唐雯,一个是江小璐。张仲平也知道撒谎不好,但一个男人如果有了私心杂念,不撒谎还真不行。他不知道曾真离开办公室没有。他还没有跟她怎么着,就已经把她放在了可以为她撒谎的地位。撇开这个不谈,张仲平的心情还是十分舒畅的。香水河投资两个亿的法人股拍卖,似乎正在健哥的掌握之中。也许不会等太久,就要真的进入拍卖程序了。张仲平很容易算出来,这笔业务做下来公司能够进账多少,那当然是个令人振奋的数字。一定要拿到手,一定要做好。时代阳光拍卖公司的那场艺术品小拍非常成功。徐艺早几天跟他打电话,问他有没有兴趣一起做一场大拍。张仲平当即就很委婉地回绝了他。但他希望徐艺做。徐艺当初成立公司时,张仲平就已经有了一些想法,否则,他怎么会那样帮他?吃错药了?徐艺只要继续做艺术品拍卖,就可以让他的拍卖会成为处理自己所做业务后续工作的一个环节。所以,他不仅鼓励徐艺做艺术品大拍,还建议他可以找北京或者上海的同行一起做,做得越大越好。不知道徐艺考虑他的建议没有。还有健哥的老婆葛云,他希望她能早点约他。就像健哥说的,有些事情,还是早点准备的好。
一路上塞车很厉害。张仲平回到公司的时候,小叶正准备下班,张仲平让她等一下。”
张仲平进了自己的办公室,翻了一下座机通话记录键,没有唐雯的电话,算是舒了一口气。推开休息室的门,却见曾真还在,正裹着他的毛巾毯睡觉,睡得很香,连他推门进来都没有醒,张仲平悄悄儿地退了出来。
张仲平对小叶说:“你到下面的花店给我买点花上来吧。”小叶说:“干什么?”张仲平看了小叶一眼,笑了一下。他知道小叶这么问不是别的意思,是问他做什么用以便确定买花的品种。张仲平说:“你把下面的花统统买上来吧。”轮到小叶看张仲平了。张仲平说:“你当然要挑选一下,蔫的不要。”花店就在楼下,不是专门的花店,跟商务中心在一个门面里。剩下的花儿已经不是很多了。刚才张仲平路过的时候,就准备把花带上来,但他又怕曾真已经走了。
等小叶出门之后,张仲平来到离他办公室几间房的拍卖大厅,将临马路的窗户打开,让外面车水马龙的声音成为一种背景,然后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张仲平告诉唐雯说,今晚又不能回家吃饭了,要跟省高院的朋友谈点事。唐雯说,好嘞。唐雯好像忘了一、两个小时以前跟他打电话的事。她说好嘞的时候带了一点拖腔。张仲平觉得那里面有无奈的成份,也有理解的成份,可能还有一点撒娇的成份。不过,张仲平又想,其实唐雯的回答跟以往并无二致,是自己心怀鬼胎,才觉得她的回答内容丰富大有深意罢了。
小叶捧着一大把鲜花进来了,果然各种各样的花都有。小叶说:“张总要不要养起来?”张仲平说:“不用,你放下吧。”小叶说:“那我走了?”张仲平说:“好。”
张仲平捧着花进了休息室。他先把花搁在曾真脑袋旁边,但地方太窄了。她一翻身,就会把它们给压坏。又拿开放到她的脚边,觉得也不妥,就把它放在了茶几上。那一捧花用玻璃纸扎着,但还是太大了,几乎把茶几占满。这样的话,他就没有地方坐了,而他是准备了坐在茶几上的。他想一想,又把花挪到了电视机上面。
张仲平坐在茶几上看着仍在沙发上睡觉的曾真。她的披肩长发染成咖啡的颜色,垂下来,将她的半边脸颊若隐若现地遮住。她一定是梦见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嘴唇一抿一抿的,似有一种隐隐的笑意。张仲平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真的差点把她当成夏雨。都是鹅蛋形的脸蛋儿,都是圆圆的、翘翘的下巴。不肥不瘦、高高挑挑的身材。特别是举手投足中的那种味道,活泼开朗、阳光灿烂,又有一点儿妖媚。
夏雨,他们分开已经多久了?曾经有过的缠绵徘恻,已经被浩瀚无际的太平洋隔断了。是的,夏雨远在美国。跟她有关的一切,也好像早已随风而逝,像一面蒙上了厚厚灰尘的镜子。
曾真的出现纯属偶然。如果小雨不惹那个小小的麻烦,如果小雨他们校长不逼着家长想办法把那个已经录制好了的节目撤下来,如果张仲平那天要找的那一连串的人,中间有一个没找到。或者,曾真那天没有碰到小雨她们几个同学,不知道那条根本就不算新闻的线索,那么,他们也就不会认识,还在各自的圈子里不搭界的忙忙碌碌。现在呢?她已经躺在他的沙发上了,拥着留有他身体味道的毛巾毯曲膝而眠,像一座小小的不设防的江南小镇。杏花春雨,一帘幽梦。一个优雅卧睡的女人,就像被主人娴静地搁置在沙发或床头的一本书。
用书比喻女人已经是很俗套的了。而且往往仅仅停留在打开、合上这两种简单状态的比拟上。其实,书是多么复杂的事物呀。比喻,你可以从书的类别、品种,联想到女人的林林总总、纷繁复杂。书店里各种书籍浩如烟海,可是,你要想找一本什么样的书,也还是相对简单的。书店会先把它归类,比如,社科书在一楼,自科书在二楼,文学类在一楼A区,经济类在一楼B区等等。你要分辩一个女人的种类,就没有这种指南了。女人本身就是一个谜,你不在乎她,她就是一个异性动物,你要在乎她,她就能让你陷入迷宫。曾真是一本什么样的书?
曾真翻了一下身,她现在是侧卧在沙发上了。她的一条胳膊弯曲着,枕着自己的脑袋。另外一条胳膊垂在沙发边,冰清玉洁,质感就像他上次买的那尊青瓷,也像一截洗得像玉一样白的莲藕,鲜嫩的润滑中似乎饱含了脆生生的水汁。她的脸被那条胳膊挡着,他只看得见她的耳朵。她的右耳耳垂上有一大一小两颗痣,这丰富了她的肉肉的耳垂的内容。她的肩胛骨微微地隆起,像凝固了的水波的一次优美的起伏,然后柔柔地滑落下去,一直铺陈到腰际。腰是细细的,收束而内敛。也应该是柔柔的、软软的。细是可以看出来的。柔和软则必须通过触摸,必须借助于手的感觉。她的一条腿像做跨栏动作似地抬起,之后就停在那儿不动了,这使她的小小的翘翘的屁股有了一点点错落,像瓷质花瓶的肚子,因为有了稍微的变形而灌注了一股跳动的生命和旋律。她的腿受了牛仔裤的包裹和毛巾毯的掩盖,透露不了更多的信息和内容,只一味地挺拨和修长。
张仲平欣赏着曾真的睡姿,没有半点心跳加速的感觉。这跟他与其他女人在一起时不一样。他跟她们在一起时总是直奔主题,恨不得在几秒钟之内就找到书中的华章和中心思想,否则心里老是不踏实。连跟江小璐在一起时也是这样,常常会没来由地兴奋,偶尔一两次还会因为那种兴奋而仓促和潦草。曾真这会儿给他的感觉完全不同,他觉得自己对她所抱的态度是亲切的、详和的、宠爱有加乃至于由着她的性子的。他用目光来回地抚摸着她的身体,感到很从容很自然。
天色慢慢地暗了下来。张仲平的公司高居二十一楼。街道上的车声听起来比较微弱,有点飘。外面的霓虹灯亮了,它们的反光偶尔会在曾真的身体上掠过。张仲平不知道是应该把她叫醒,还是应该等她自己醒来。这会有点不同。相同的是,不管她以怎样的方式醒来,都会第一眼就看到他,因为他在她醒来之前,会一直坐在那里看她。
今天是个好日子。几个小时以前健哥透露给他的信息让他心情愉快,尽管紧接着唐雯给他打来了电话。但这算不了什么。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整天捧着那几本书,也是很枯燥的,偶尔给老公打打电话,不过是一种调剂。不管怎么样,在唐雯眼里他还是称职的,他赚的钱基本上都拿回家了。至于他的那些花花事,她是一点也不知道的。因为他对她瞒得滴水不漏。对于唐雯来说,不知道的事就是不存在的事。他工作很忙,把一家公司打理得风生水起,容易吗?整天忙于应酬、围着别人转,不停地揣摩别人,不停地陪笑脸拍别人的马屁,容易吗?那是要以牺牲家庭生活的部分内容为代价的,也是没有办法的。在社会上混的人,不都是这样吗?但周未他基本上是呆在家里的,陪老婆和孩子。他们夫妻之间每周有两次以上的性生活,质量很稳定,中等偏上。
对于曾真来说,今天是不是也是个好日子呢?今天是她的生日。她多大了?二十二岁?二十五岁?对了,她属羊,今年应该是二十四岁。本命年,大生日了。他是跟她第二次见面时知道她是属羊的。在时代阳光拍卖公司的拍卖会上,他们两个提前溜号,他请她去吃冰淇凌,开的就是她的车。厉害呀,年纪轻轻的就是有车一族。她的车上挂满了公仔,全是羊,各种各样的,像在驾驶室里开了一个饰品店。当时他跟她玩笑,说你得小心一点。你属羊我属虎,羊入虎口,你还有救吗?迟早要把你吃掉。
张仲平望着睡眠中的曾真,已经拿定了主意,要把两个人的好日子变成一个特殊的日子。他跟她见面三次了,已经很久了。何况他还给她写过那么多的诗。除了夏雨,他的那些女朋友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是会写诗的。她们是他的同谋,那种虚情假义的抵抗,不过是监守自盗的一种掩饰。多亏了她们才使他的走私活动能够顺利得手,哪里还需要他发思古之幽情?再说了,现在谁要是以诗人自居,没准别人会把你当成怪物,现在流行荤话痞话,追女孩子讲究的是三分钟搞掂、一夜情和天亮以后说分手。而当年夏雨是欣赏你的才气的。夏雨。怎么老是夏雨?难道就不能彻彻底底地忘了这个女人吗?书上说,你最在意的人才会构成对你的伤害。可是,都已经二十年了,你的心不是早已经不知道疼了吗?二十年。从跟夏雨写诗到跟曾真写诗,这就是中间相隔的距离。不错,二十年前他们相爱了然后分手了。可那算什么相爱?对,他亲吻过她的鲜嫩的嘴唇,抚摸过她的小小的圆润的像鲜活的水蜜桃一样的乳房,他还跟她写过不下于三百首既狂热奔放又轻吟浅唱的爱情诗。她说他坏。但他还就是没有真正坏过一次。他非常高尚、非常负责任地没有把她变成女人。他是有机会的,特别是在夏雨大学毕业分配在一所中学教书之后,和她同住的另外一个女教师几乎整夜不归家。他们两个和衣躺在床上,隔着薄薄厚厚的化纤制品、纯棉制品相互拥抱。那个时候电视机还不多,隔壁邻居家里电视机的声音开得很大。山口百惠的《血疑》,还有就是《聪明的一休》。“一休哥。”“来啦。”日本动画片,充满了后来十分流行的脑筋急转弯式的智慧,大人小孩都爱看。他们海阔天空地说了多少废话呀。有时候也会突然停下来,听着电视。更多的时候夏雨会突然说,你爱我吗?他说,爱。夏雨说,你真的爱我吗?他说,爱死你了。夏雨说,我不信。他于是想了好多好多的办法,证明给她看。有一首诗就是他用手指头上的血写的,他拿着一把小刀,将手指头划破了,把汩汩的血当做墨汁使用。他拿诗给她看,他说,你信了吧?夏雨说,我信了我信了,你这傻瓜你这傻瓜呀。她疯狂地抱着他的头,第一次主动地把舌头伸到他的口腔里,企图在里面翻江倒海,她的泪水把那张美丽圣洁的脸打湿了,又把那些湿漉漉的眼泪涂在他的脸上、脖子上。那个时候,他是多么畅快,多么幸福。他的爱得到证实。她信了。他也以为她信了。可是,他们的爱情遭遇了面包。事情发生得没有一点征兆,毕业留校的张仲平去外省参加一个短训班,回来的那一天,正是夏雨跟一个从美国来的资本家的公子喜接连理的日子。可以想像,张仲平是怎样的悲愤欲绝。他对夏雨的爱在一秒钟之内土崩瓦解了,一下子变成了恨。他从此懂得了两个道理:你必须有钱,有钱你就是赢家;你不能认真,认真你除了是输家,还是傻瓜。
“水。”
声音是从曾真的嘴里发出来的,她翻了一下身,然后舔了舔嘴唇。她的眼睫毛真长真亮呀,在她的眼眶下,投下了像月亮中的阴影似的半弧形的一抹,还会颤动,像一丝丝云彩的掠过。然后,曾真的眼睛就张开了。
她看着他,他觉得她的眼睛慢慢睁开以后,突然睁大了。她的像新春的柳叶儿一样秀美的眉毛,微微地皱起来了。她看着他,有点嗔有点羞的样子。
曾几何时,夏雨也是用这样的眼神看他的。
张仲平早就不是傻瓜了。他让她看着,然后,头朝身后的电视机轻轻地摆了摆,引导她去看上面的花。张仲平说,祝你生日快乐。曾真的眼光越过他的肩头,看到了那些花。鲜艳的花,芬香扑鼻的花。那么多,把整个电视机的顶部全部遮蔽了。曾真的眼光停留在那些花上,好像有点发呆。
后来,她回过眼神来看他了。他认为她会说谢谢。她却没有说。她为什么连一声谢谢都不说呢?她是不是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那么,她是愿意接受他的了?至少,她没有拒绝。
他和她互相看着。那种对视是猎手与猎物的对视。没有回避。好像谁最先移开目光,就是示弱,就会立即落荒而逃,成为对方的牺牲。谁是猎手,谁是猎物?一般来讲,猎手还是由男人来充当比较好一点。如果最后变成了狐狸打猎人,那只能说明猎人太差劲和狐狸太狡猾。一切取决于双方力量的对比。
猎手是需要首先采取行动的。张仲平早在不知不觉中坐在沙发上了。就是曾真躺着的那张双人沙发。他的两条胳膊也撑在沙发上,将曾真的小脑袋罩在中间。他轻轻地抬起右手,选择曾真左边的鬓角作为接近的目标。他要将手指像一把桃木梳子一样温柔地穿插进她的头发,咖啡色的头发,一丝一缕地从指缝间滑落,丝丝入扣,柔软而舒服。但是,曾真小脑袋一偏,躲开了。这一次的躲闪完全在张仲平的意料之中。他改换了一下方位,这一次是左手对右边鬓角的侵略,又被她躲开了。张仲平的登陆失败了,曾真一连躲了两次,却仍然盯着他。关键的问题是她没有叫。来自猎物的无声的抵抗却总是要有的。否则,那不等于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那种唾手可得的胜利,岂不是一点趣味都没有?无声的抵抗属于一种原始的形态,等于一下子就把两个人的较量,界定在了体力劳动的范围。语言的抗拒就不一样了,会使追逐与逃避上升为思想与精神的范畴,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因为形而上的东西总是莫测高深的,往往在没有找到问题的症结之前,就已经误入歧途。
张仲平一点也不着急,他让自己的手指变成桃木梳子的努力重复了几次,却总是无功而返。他觉得自己的嘴,应该作为增援的武力加入战斗了。他是一个多么温柔的猎手呀。乖乖别闹。他轻轻地说,像哄一个孩子。明明是他自己在闹,却要她别闹。是一种典型的贼喊捉贼的搞法,企图通过这两个字原本的意义,造成猎物心智方面短暂的迷失,让她觉得仿佛真的是自己错了,从而乖乖就范。曾真没有上他的圈套,她继续反抗。将两条胳膊反撑在沙发上,企图突破他肌肉发达的胳膊构筑成的封锁线。怎么撼得动?而且效果适得其反,负隅顽抗的结果,恰恰让他缩小了自己的包围圈。他就是要让她感觉到已经大兵压境。她不得不用自己的两条胳膊乃至于整个身子来承担两个人的重量了。这种力量的对比多么悬殊,多么残酷。他却仿佛胜券在握,坏坏地笑着,看着她拼着全力来对付。他知道,要不了多久,她为了解除那种溺水般的气闷,就会胳膊肘一弯。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够获得短暂喘息的机会。
这样的机会来了,却也使得他与她头挨头、肩并肩地躺在了一起。
她在喘息。他的呼吸却是匀称的,对他来说战斗的序幕尚未真正拉开。但他必须及时向她靠近,让她觉得两个人的体力都有所消耗,双方力量的对比其实是势均力敌的。所以他也不着痕迹地故意喘息,并尽量使自己的声音具有一种颤抖的意味。好香。他在她的耳边轻轻的叫唤,你怎么这么香?我好喜欢。我真的好喜欢闻你的肉香。天啦。
她仍然一个字也不说,他觉得她要逃跑的决心其实是不坚决的。那可能仅仅是一种受到了意外惊吓之后的本能反应,或者甚至仅仅是一种不习惯,一种意义十分不确切的害怕。
他轻而易举地说出了对她的喜欢。尽管他有所保留,说喜欢的是她的香味。但这种表达却是自然的。这仅仅是个开始。他以对她的喜欢替自己的粗鲁作了辩解,就像一个馋嘴的食客盛赞餐桌上的美味佳肴。何况他的粗鲁也不是真正的粗鲁,真正的粗鲁是伤筋动骨的。可是他,对她是何等爱怜,既有所撩拨,又有所照顾。
他用两只手紧紧地攥压着她的肩胛,使她的小脑袋的活动半径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她不得不看着他。在这种情况下,她要想不看着他,就只有闭上眼睛一条路可以走。而闭上眼睛便是一种妥协,是投降的表示。这会儿她显然还不想投降。
你的眼睛为什么这么好看?他说。我没有办法。我真的没有办法。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与她对视着,眼睛一眨也不眨。他这是向她表明,他没有说假话。真的。她的眼睛确实很好看。可是,他在说完这句话以后,却率先闭上了眼睛。还轻轻的摇了一下头。好像有意提供给她一个机会,让她想想,看怎么回答他问题。他说他没有办法。对于他自己都没有办法的事,你除了听任他摆布以外,还能怎么样呢?
还有你的鼻子。他闭着眼睛,像是一种喃喃自语。这么小巧,又这么挺拨。他把眼睛睁开,然后向她倾斜而下,缓慢地,是一种蚕吃桑叶的速度。他完全清楚自己说话的气息,已经在吹拂着她的脸了,但还留着一张纸的距离,这样的距离足够让他们的汗毛互相亲密的拂逆。她会觉得痒吗?那种痒会不会一直渗透到她的心里去?他感到了她的唇干舌燥,因为他和她离得那么近,他完全听得到她嗓子做吞咽动作的声音。对嘴唇的语言赞美必须省略。因为最好的赞美不再是语言。嘴唇和嘴唇是可以有另外一种对话方式的。可以互相包含、互相吸吮、互相纠缠。他好像按捺不住了。他加快了呼吸的速度。他说,我要亲你。让我亲亲你,好不好?
他遭遇到了迄今为止最有模有样的一次阻击。她的手被他压着,几乎不能动弹。她只能拚命地摇自己的头,以躲避他的嘴。他完全知道对她的嘴唇进行占领的战略意义,也就决不轻意放弃。噢,噢,噢,噢,他从嘴里发出这样的单音节,像为她的摇头晃脑加油打气,也像是一种起哄。这使她的反抗与挣扎,具有了一种玩笑和被观赏的意义。这种意义对她是相当不利的。她一定是意识到了。所以她屏住浑身力气,挣脱了他的手。她翻了一下身,侧身对着那堵墙壁了。
她挣脱了他的双手,却没有从沙发上跳起来,而她本来是能够那样做。最重要的是,她仍然没有喊叫。他偷偷地笑了。战斗还将继续,但他已经看到胜利的旗帜在不远处飘扬。
他紧紧地贴着她曲身躺着。他的一条胳膊插在她的脑袋与沙发之间,对她是一种搂抱,也像是为她提供了一个可以活动的枕头。他听着她的喘息,非常善解人意地没有动作,就像有意让她在战斗的间隙作片刻的休整。
小憩的时间是短暂的,必须趁热打铁,一气呵成。火候由他掌握。这一次他的骚扰分两个地方进行。他将自己的嘴唇打湿,紧紧地贴住她的后颈窝。这里没有驻防,他的舌头可以在后颈窝那一小块开阔地上自由地游走。她身体的香味扑面而来,像成熟的麦子。与此同时,他的另一只闲着的手,贴近了她的腰。男人头女人腰。那儿真的非常柔软,有一种暖玉的温度。她动了一下,还伸出一只手拨了一下他的手。但抵抗并不明显,也不顽强,倒是他自己有一点犹豫。也不是犹豫,而是一种担心,好像害怕她的凝脂一样的肌肤,会在他已经微微有一点发汗的手掌的抚摸下融化。因此,他向上摸索前进的速度是跳跃性的、不规则的。时快时慢,时轻时重,有时像手持探雷器的工兵一样小心翼翼,有时又像抚摸一条宠物狗、宠物猫一样行云流水。
但在攻击那两个山头时还是遇到了麻烦。按照他的作战计划,当然是希望能够一举拿下。但没料到它的掩体设计得非常精密,加上他的姿势使得他只能采取佯攻之式,一攻之下居然没有成功。胡乱地裹在她身上的那床毛巾毯,也成了她的天然屏障,这使得他不得不先腾出手来把它连拉带扯地从她身上弄掉。他在做这项工作时,她基本上是随着他的,可能觉得他有权处理他自己的私有财产。但他的手企图再次爬上那个制高点时仍然不得要领。他没有办法,只好实施强行突破,从山脚下往上冲。因为包裹得太紧,他的进攻便演变成了对它的践踏与蹂躏。她还是没有叫。他却不忍心了,非常不情愿地决定从那儿慢慢撤下来。但撤下来之前,还是要以占领者的姿态进行安抚的。蹂躏它的是手,当然必须用手来安抚,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但那种隔靴搔痒的安抚其实非常暖味,更像是一种侦察兵的活动。果然,他很快就找到了暗道机关,乳罩的褡扣在正前方,巧妙地掩藏在两个山头的沟缝之中。他的手指曾经无数次地干过类似的勾当,像一个非常熟练的技工,一紧一松,掩体就被解除了。他吁了一口气,把玩着手里的果实,那是胜利的果实,也是盛夏的果实,应该多汁而甘甜。他是一个嘴馋的孩子,但仍然沉得住气,他知道那已是他的囊中之物,这会儿不会被人抢走。他用牙齿咬着她的休闲衫的下摆,慢慢地往上褪,终于在手的配合下,完成了与它所包裹着的身体的分离。她裸露着的上身呈现在他面前了。在这之前,他没用太大的力气就改变了她侧卧的姿势。现在,她是仰卧着正对着他了。她的眼睛早已经闭起来。不是一般的闭,是使劲地闭。她的鼻翼在歙动,她的小小的、洁白的珍珠贝一样的牙齿在咬自己的嘴唇。她的脸扭曲着,仿佛是痛苦的,却绝对是生动的、美丽的,绯红如霞,令人惊艳。她的手也没有闲着,使劲地抓着毛巾毯的一个角,好像要将它抓出水来。她在喘息,又像是在颤抖。他很快地扯掉了自己脖子上的领带,解开领扣,拎着领口,将衬衫一下子就从头上扯离了自己的身体,两条胳膊一甩二甩,把它甩在了地上。他的上身也赤裸着了。他紧紧地贴着她,好像要用他那发达的胸肌,压抑住她的山峦的起伏。
“真真。”他说:“真真。宝贝儿。”他的话语含糊不清,好像舌头有点大的样子。因为他是咬着她的耳朵说的。肉肉的、软软的耳垂。他的声音因此有些低,有些沉,又厚重,又柔和,又有一点飘忽不定,好像隐忍着浅淡的痛楚和挥之不去的忧郁。“我想亲你,我真的想。我要亲你哩。”他说的这些话,好像是在征求她的意见,又好像是自己在表决心。他仍然咬着她的耳朵。她没有动,不知道是担心一动他会不小心把她的耳朵咬痛了,还是在他的厮磨下已经被暂时催眠。他征询她的意见的行为,其实是很虚假的,就像一个胜利者征询俘虏的意见一样。他当然用不着等到她的答复才开始动作。他吻她的脸,同时侧身下来用手抚慰她上身的每一寸肌肤,面面诸到而又重点突出。她没有轻意地交出她的嘴唇,他也不强迫她,恋恋不舍地慢慢离开,其实心里是没有失落感的。他知道要不了多久他又会回来。他吻着她的下巴,像缓慢地攀爬一座小小的山崖。又从那儿逶迤而下,多么光滑细嫩的脖子,白天鹅的脖子,长长的,有着天鹅绒般的质感。他的舌头在那儿徜徉,又静静地停下来,因为他体察到她的颈动脉的跳动了,那也是她的生命的搏动。他觉得应该给予充分的重视。所以他的一只手也朝那儿汇聚了。那是一只战斗过的手,此刻却有着母亲般的温柔。但那种抚摸不是简单的、平面的,他有意地添加了足以或者仅仅够她察觉的把握的动作,却又有着残酷的暗示。好像在说,要是不听话,就会被掐死。她好像听懂了他的暗语。因为她这会儿是乖乖的、听话的。好了,他的舌头现在可以往下了。他的舌头往下云游的时候,他的手则以同样的速度向上,仿佛是一种换防。他的手开始抚摸她的脸,用手指捋捋她的被细细的汗水浸湿之后黏在光洁的额头上的头发,让它们汇拢到大部队那儿去。然后,他的手又顺势下滑,轻轻地揉捏她的耳垂。兵分两路,他的舌头已经漫游到她的锁骨处了,在平滑的涡状下陷的低洼地,他整个儿的脸停住了,好像在试探那儿的深度可不可以埋下他整个的头。他吻着她那儿的皮肤,他的舌头变成了熨斗,要把那儿熨平。其实那儿也是光洁的,没有一丝皱褶的。之后,舌头的行军进度明显地加快了。他的手也已经顺着她的脖子,通过后背,来到了她的腋窝。那是另外一个水润草嫩的地方,是许多食草类小动物的梦中天堂。他用嘴含住她一只乳房的动作有点突如其来。他并不是担心它们会像两只机警的兔子眨眼逃掉。他知道它们这会儿不会逃,也逃不掉,他到底是有些按捺不住的。他的嘴一下子被塞得满满的,这使得他的呼吸开始有些困难。为了自己不至于堵得慌,他不得不把它吐出来一半。他的手拿捏着另外的一只,觉得这是对那只立过赫赫战功的手的最好的犒劳。我要草莓。那一次在冰屋里,曾真跳起来喊着,像个孩子。其实,那时她就开始撒娇了,女人只向自己信任的人、自己爱的人撒娇。我也要草莓。草莓成熟了吗?他用手指尖轻轻地撩拨着它,他用嘴唇时轻时重地吸吮着它。她的身体早已变成了汪洋大海中的一条船,一条风口浪尖上的小小的舢板。她的喘息已经非常急促了。他觉得差不多了,自己的手可以拖泥带水地深入下去了。却没有料到她的手却已像闪电一样先期到达,牢牢地抓住了自己牛仔裤的开口。他想用一根手指头寻找她的小拳头的空隙,想挤进她的拳头的内部将它们各个击破,却挤不进去。也不是完全挤不进去,但他不想使用蛮力。他的手没有在那里做过多的纠缠,再次往下,隔着牛仔裤粗糙的纤维,越过她的小腹,直达小腹下边略略往上鹘突的地带,好像测试土壤的松紧。之后,他的手拔军而回。她的手却没有跟着他的手回来,仍然停留在那里。他小心翼翼地不去碰它,而是去弥补刚才犯下的错误,被他忽略了的肚脐眼。他把头埋在那儿,用它去蹭,用舌头在那儿兜圈子。我要你,他说。我真的要你。他伸展开身子,伏在她身上,紧紧地贴着她。他的主力部队像刚刚召开了誓师大会一样士气高涨、情绪激昂了,硬硬地杵着她,向她显示了尖刀连势不可挡的强大声势。本来,他的手为了给他的脸、他的嘴腾出空间,已经环绕到了她的后腰的位置,这时突然杀了一个回马枪。这一回,他只轻轻地一掰,她的手就顺势松开了。可是,嘴里却在说,不,不要。他说,要,我要。她还是说,不,不要。他说,要。一下下,就一下下,三秒钟,好不好?她的牛仔裤不是被他的手剥下来的。他用的是脚趾头,夹了她的裤腰,腿一曲一伸,问题就解决了。他这样做,不是出于一种轻慢,实在是因为他的手和嘴都忙不过来了。他的嘴回到了她的唇边,他稍稍用力一掀,她的嘴唇便像花瓣一样盛开了。她的嘴唇是湿的,口腔里存留着甜甜的酒香。他含着她的唇,她却咬着他,都把他咬痛了。他让舌头加进来,让她感觉到衔弄才是一种正确的方式。她却不听他的,还是一颤一颤地咬他。他的两只手,早就回到了她的乳房上,他使劲地抓它们,揉它们。他是很认真很用劲的。因为她自己的手也已经在抓它们、揉它们了。不知道是他在帮她的忙,还是她在帮他的忙。反正他和她第一次有了合谋和并肩战斗的意味。他褪下自己的裤子的动作是轻车熟路的,在几秒钟以内便已完成,他想,总攻的时刻终于来了。
她的那一声喊叫是撕肝裂肺的,正好发生在他进入的那一瞬间。这是他与她肌肤相亲以来,她第一次扯开嗓子喊叫。在这之前,他已经非常成功地把她变成了一个没有任何招架之功的软体动物。她的喊叫不是消魂蚀骨的那一种,因为她的两只手同时使出了吃奶的力气,顶着他的髋骨,企图一下子把他掀开。她没有能够做到,但把他给吓着了。就像一头准备撒蹄狂奔的雄狮被另外的偶然事件分了一下神。他在她上面,半撑着,有一点发愣。几乎是同时,他和她一起说话了。他说:“怎么啦?”她说:“好痛。”
“痛?怎么会痛?”他乖乖地、及时地退了出来。像做错了事,又不知道错在哪里的孩子。他凑在她耳边,轻轻地问她。
她没有看他。她什么都没有看。因为她紧紧地皱着眉头,正在隐忍着呻吟:“我是第一次。”
他感到眩晕。他没有想到自己会眩晕。他没有想到这会是她的第一次。不会吧?不是都已经二十四岁了吗?怎么会?不是说现在的处女要到幼儿园去找吗?其实他的眩晕不是因为怀疑,是因为惊喜。意外的惊喜。她给他的。他当然早就想过跟她睡觉的事了。有个作家不是说过吗?男人跟女人第一次见面就在心底里惦量,两个人存不存在做爱的可能性,何况她还像夏雨。一个他怨的人,一个他恨不得找她报仇雪恨的人。没有想到,她的完整,像薄胎瓷器一样圆润天成的完整,会在她自己生日的这一天,为他而碎。
他对她充满感激。那是一种什么感觉?用一句俗套的话来说,真的是不胜荣幸之至。还有骄傲,还有荣耀。可是,曾真呢?要不要对她说声对不起?说,还是不说?她和他,是不是你情我愿呢?他还真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况,除了跟唐雯。他跟唐雯的第一次是手忙脚乱、不得章法的,两个人都似懂非懂的。来自于农村的唐雯甚至在他们的初夜,郑重其事地在自己屁股下面垫了一方白绫。他半真半假地跟她开玩笑,说:“你这个小封建,是不是还要挂到大街上去展览?”唐雯羞涩地一笑:“我只要让你记着就行了。”那一次见红是他们合法的夫妻生活的开始。他当然不会想到跟唐雯道歉,她也不需要他道歉。那个已经被极端简化了的仪式,只是一个像征,表明她将自己的命运从此交给了他,两个人从此将相濡以沫。张仲平接着想到了他的那些情人。她们没有一个给过他这种作为男人至上的惊喜与虚荣的得意。除了曾真。曾真,我亲爱的宝贝儿。你只是一个被我诱奸的人,还是你早已拿定主意,要在你生日的这一天,把自己交给我,交给你甚至都不太熟悉的这么一个人?张仲平那会儿没有想到,那天晚上的性行为是他另一场命运的开始。也许他想过,却无力抵抗?他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对于被他打败的对手生出了发自内心的尊重,他对她顶礼膜拜的心思都有了。
他真的跪在她身边了,不是跪在沙发上,是跪在地板上,他觉得她这会儿应该是高高在上的。他把他的头埋在她温热的双乳之间,抵着它,揉着它。又抬起头,用脸去蹭它,用舌头去舔它。他的手在她的脚踝边摸着了她的内裤,洁白柔软的薄棉制品,他拿着它,用它去轻轻拭擦他刚刚战斗过的地方,她的生命的泉眼。他知道鲜花会在那儿绽放,一朵碧血桃花或者鲜红的玫瑰。那花儿,可比电视机上的任何一种花都金贵。有的人,甚至一辈子都没有见过。可是他看到了。他真的看到了,像在洁白的宣纸上浸晕开的一抹胭脂。他觉得自己是不该看上那么一眼的,好像看了就是对她的怀疑,是对她的不恭和亵渎。但他还是看了。这让他愧疚。她的手已经不知不觉地落在他头上了。他是应该抬起头来奉献给她一个微笑的,他却胆怯了。他又不想露怯,于是选择了逃离。是逃离还是贴近?他的舌头离开她的双乳,去它这个时候最应该去的地方了。
伤口在看不见的里面,他已经看到了她流的血,现在他嗅着它的气味了,那是被春天的朝露浸湿了的泥土的气味,那是鲜嫩的青草的气味,那也是含苞欲放的花朵的气味,混杂着她的体香,糅杂了他自己生命精华的味道。而这一切,都来自于她的花蕊,那是一朵真正的玫瑰之花,每一片花瓣都柔软娇嫩,饱含着随时准备汩汩渗出的甜美甘露、琼浆玉液。他又冷又热,无法自制了。他同时感到了她的颤栗。她也感到乍热乍冷吗?他的舌头变成了火,火的舌头,由表及里,舔舐着,钻游着,旋转着。她被火热的舌头灼着了。她在躲避,又像在迎合。她的扭动和呻吟死灰复燃,反过来又刺激了他,鼓舞了他,使得他更加投入了。她的扭动更加激烈了,她的呻吟燕鸣莺啭,她在抓他的头发,却因为他的头发短短的而没有抓住。但他明白了她的意思。一下子就明白了。行不行,宝贝儿?他说。他和她脸贴着脸了。她并不回答他,只把两条胳膊像常春藤一样,缠绕着他的脖子,好像要把他的头拉得更靠近自己一些。他不知道是自己挺进去的还是滑进去的。多么滋润而温暖。他不是只顾自己,不顾其它的,怎么样,疼不疼?他问她,声音柔和得要命,他的动作也是迟迟疑疑的,带着试探的意味,生怕伤着了她,仿佛随时准备撤退。噢。她回答他,意思不甚明了。嘿?!他的寻问也改了,是语言又不是语言。噢唔。她应和着他,嘿噫!他也唱和了。他想她的伤口奇迹般的愈合了,或者,那种伴随着战鼓一样的心跳的精心操作掩盖了它。她顶着他,好像要把他顶到天上去,去云中散步,他则撞击着她,就像叩击一口在天荒地老里沉睡了几千年的老钟。这是多么好的一件事情。开始,他和她还要借助简短的口语和手语,进行相互的提示、引导和较正,很快地,他们就融汇贯通浑然一体了。一切都不重要了,天塌也好,地陷也好,都不重要了。或者,他和她,要的就是天塌地陷?一切都不存在了,只有两个人的呻吟与呼喊,只有神秘的水洼被捣腾得哇叽哇叽直响的声音。呀噢呀噢,她叫着。嘿噫嘿噫,他喊着。她把他箍得那么紧。他也使劲地箍着她。两个人都恨不得把对方箍到自己的肉里面去。呀噢呀噢。她叫着,你这坏蛋坏蛋坏蛋快呀坏蛋呀噢……
张仲平回到家里的时候,唐雯还在书房里,抬头望着他,说:“怎么回事,你怎么电话都不接?”张仲平说:“是吗?”他拿出手机,真的有几个家里的未接电话。唐雯说:“没干什么坏事吧?”张仲平说:“哪里啰,跟省高院的朋友在一块儿洗澡哩,手机没有在身边。有一个大单,这一两个月就要做了。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法人股。”一个外面有情况的丈夫,说起假话来根本不需要打腹稿。张仲平说假话的水平比较高,因为他的话总是真假掺半。唐雯是相信他的,或者说,她是愿意相信他的。唐雯说:“你不要太累了。”张仲平说:“没有办法呀。只要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一沓一沓的钞票向你纷至踏来,好像只要你伸手就能抓到怀里,你说,谁能停得下来?”唐雯说:“那也不要把身体累垮了。否则,钱再多,又有什么用?总不能像别人说的,先拼命挣钱,再拿钱去治病养身体吧?”张仲平望了唐雯一眼,对于这个问题,他觉得倒是可以不用回答。张仲平在卫生间刷牙的时候,对着那一面大镜子非常得意地做了一个鬼脸,他知道,唐雯那儿就这样糊弄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