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上)

第五章(上)

六七年我把“拿起笔做刀枪”招到家里来的事可以这样解释:我用这种方法给自己争到了一片领地。虽然这座楼在别人的围困之下,但是他们还没攻进来。虽然这楼里除了我还有别人,但是他们和我是一伙的,这个楼怎么说都有我的一份。虽然得到这座楼的方式不大合法,但是当时也没有合法的事。最主要的是在这里我想怎么干就可以怎么干,但是第一件事就是不能让人冲进来,把它从我手里抢回去。所以我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它修成铜墙铁壁。为此我已经竭尽全力,但是还是不能保住它。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过属于我的领地。

我在那座楼里战斗时,精神亢奋,做每件事都有快感。那时我一天干的工作,现在一年也干不完(假设是给公家干)。假如让弗洛伊德解释,他会说因为我当时年龄太小,处于性欲的肛门时期,因为性欲无处发泄,所以斗志昂扬。我觉得这种说法不对。屁眼太小,不足以解释我当年的昂扬斗志。

我们守在那座楼里时,夜里没有太多的事,只是不能睡死了,叫人家摸了营去。所以打盹时,都是两个人一对背抵背。有个女大学生,不是姓黄,就是姓蓝,再不就是姓洪,总之是一种颜色,每回我都和她抵背。晚上睡着时是抵着的,早上醒时准是搂在一起。有时脸还贴在她乳房上。这件事也能说明我不是在肛门时期。

假如我本人也能算个例子的话,就可以证明男人的性欲从来就没有过一个肛门时期,只有过自命不凡的时期。那个时候看不起一切和自己不一样的人,包括老头,老太太,小孩子,还包括和自己最不一样的人——女孩子。虽然心里很想和她们玩玩,嘴头上又不承认。

我干的最糟糕的事,就是告诉了X海鹰有姓颜色的大学生这个人,还告诉她说,姓颜色的大学生梳了两条辨子,后脑勺枕起来像个棕织的垫子。后来她就老问那姓颜色的是怎么一个人,简直麻烦得要命。我早就告诉了她,姓颜色的大学生是个女的,她还是问个不休,老打听那个人在哪里,好像要搞同性恋一样。

有关那位姓颜色的女大学生,有一点需要补充的地方,那就是在我清醒的时候,也觉得她挺麻烦的。比方说,我正在五楼顶上和一伙人汗流浃背地布置滚木檑石,准备把进犯者通通砸死,忽听她在二楼叫我,就急星火撩地跑了去。你猜是叫我干啥罢——叫我吃面条。我留在这楼里,破坏了自己的房子,出卖了自己家的利益,还长了一身虱子,就是为了吃这种没油没盐盛在茶缸里的面条吗?我对她很反感,觉得她婆婆妈妈的。但这是我清醒时候的事。到了我睡着,或是自以为睡着了的时候,就和她拥抱,接吻,用双手爱抚她的乳房。干这种事时,她老掐我的胳膊,第二天胳臂上青印累累。这说明这样的事发生过。但是不管她怎么掐,我都没有醒来。除了没有醒,别的事都和醒着时一样。比方说,过道里点了一盏马灯,灯光一会儿红,一会黄,游移不定。地下有好多草垫子,给人一种建筑工地的印象。我一点没觉得是在我住了十几年的家里。姓颜色的大学生嘴里有一股奶油软糖的味道。她乳罩左边有四个扣子,解起来麻烦无比。在那方寸之地集中的扣子比我全身剩下的扣子还多,这说明女人简直是不能沾。我已经决定把这当一场梦,不管她怎么掐,都不肯醒来。这件事我没有告诉X海鹰,任凭她怎么问。我觉得把这种事告诉她不适宜。

姓颜色的大学生长得很漂亮,眉毛和头发都很黑,皮肤很白。我和她亲近时总是要勃起,而且我也知道勃起了是要干什么;但我就是不肯干。她怎么也想不到我为什么不肯——我是害怕暴露了自己是个湿被套。弄完了湿呼呼的甚是麻烦。假如她能想得到,就提早会安慰我说:这不要紧,反正大家都是湿被套,而且她不怕麻烦。后来她和我说过这样的话,但是这也是很后来的事了。当时我正忙着策划各种行动,晚上从地沟爬到校工厂里去,把各种工具偷回来,把我那座楼改造成个白蚁窝。我有一个计划,想把我们楼地下再挖两层,地上再加一层,为此已经运来了两吨钢管,还有好多水泥和钢筋。假如这个计划完成了,就可以在这里守到二十一世纪。但是这个计划没完成。

我给X海鹰讲六七年的事,一讲到姓颜色的大学生就算告一段落。从此她对别的事就不再关心,只问这一件事。我自己以为我的主要问题是打了毡巴,而我打他的原因是我爱他。但是这些话X海鹰连听都不要听。她总和我说这一句话:交待你和“姓颜色”的问题,别的事不要讲了!

2

我说过,小的时候我到处去捉蜻蜓准备放在我的电源上电死,那时候我手里提着一个铁窗纱的笼子,手指中间还夹着一根粘杆。我可以悄悄走到一只停在枝头的蜻蜓背后,伸手去捏它的尾巴,也可以用杆头的胶去粘它的翅膀。不管你怎样捕获它,总要在慢慢伸出手的同时,与它目光相接。在一片金色的朦胧下,蜻蜓有成千上万只细碎的蓝眼睛,但是没有一只是管用的。每次我逮住一只蜻蜓,都要带着一声叹息把它放在笼子里。后来我的笼子里就有了好多红蜻蜓,蓝蜻蜓,还有一种古铜色的蜻蜓,我们叫它老仔。它们鼓动着翅膀,在被电死之前,翻翻滚滚。当然,我也可以不捉蜻蜓,让它们继续在天上飞。但是这样一来,我就无事可干。

小时候我逮到一只蜻蜓之后,把它拿在手里,逼视它的眼睛。这时候复眼表面的朦胧就消失得无影无踪,里面每只眼睛都放到了拳头那么大。在那一瞬间,蜻蜓也丧失了挣扎的勇气。小时候我心地残忍,杀气极浓,这一点叫我终身难忘。这件事说明,虽然我一生的主题是悲观绝望,但还有一种气质在主题之外。这种气质在我挥拳痛殴毡巴时,在我参加战斗时,还有在我电死蜻蜓时才会发挥出来。

除了那台电死了无数蜻蜓的电源,我还造过一台百发百中的投石机。后来我也想过,那些被我们从楼顶上打下去的人都怎样了,不过那都是好几年以后的事。经过一番计算,得出一个触目惊心的结论:假如那些人没有死,起码也负了重伤。因为投石机射出的石弹最起码也带有几千焦耳的能量,被这么多能量打中了胸口想要毫发无伤,不管穿什么盔甲都是不可能的事;更何况还要头朝下的从五层楼上摔下去。虽然为了防着这种事,楼四周都张了绳网,但是头朝下摔到网上也有可能会扭断脖子。把一切情况都算上,挨上一弹而丧命的概率最起码是百分之十五。这个结论使我很不高兴,但这也是很后来的事。当时没有人为死了人而伤心。当时是革命时期,革命时期没有人会真的死。在革命时期里杀掉了对方一个人,就如在工商社会里赚到了十几块钱一样高兴。在革命时期自己失掉了一个人,就如损失了十几块钱,有点伤心。这时候我们背上一段毛主席语录:“这种方法也要介绍到老百姓那里去,村上的人死了,开个追悼会,用这种方法寄托我们的哀思……”,然后就一点也不伤心,因为伤心被这种程式消化了。这种种程式就是高级智能。因为有了这种种程式,好多东西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连死都不真了。但多少还有些真实的东西:我入了迷地造一架完美的投石机(那东西是用来打死人的,但我当时完全没有想到它会打死人);在睡梦中和姓颜色的女大学生拥抱接吻,导致了梦遗。这些事情虽然古怪,但是真实性就在古怪之中。我还记得姓颜色的大学生乳房像两个桃子,每天早上醒来时眼睛都又红又肿;她把我掐得也真够疼的。这就是真的东西。因为毕竟还有真的东西,所以活着还是值得的。我告诉X海鹰这些事,是要说明在一九六七年的秋天,姓颜色的大学生在我胸中只是很多事中的一件,但是她连听都不要听。

六七年秋天的清晨,你到我长大的那所大学去,可以看到我们家过去住的那座楼房呈现出一种怪模样,以前它不是这样,后来也不是这样。有一个小个子从窗口爬出去,上了没有瓦片的楼顶上从容不迫地走着,脸上蒙了一条黑纱巾。那个人就是我。我对对面楼上打来的砖头不屑一顾,就算有一块大砖头就要击中我的头,也只稍稍弓一下腰,让它擦过我的领子;就这样向最高处走去。当时没有任何事情让我害怕。我脸上蒙着姓颜色的大学生的纱巾,它带有一点甜甜的香味,还有发丝沙沙的感觉。后来我走到最高的地方,伸了个懒腰,看到四周朝雾初升,所有的楼房都裸出了水泥的骨架,露出了黑洞洞的窗口,好像刚发了一场大水。空气是黄澄澄的,好像溶化了铁锈的水。这种景象就像后来在美国看的那些劫后余生的电影一样。我发誓,再没有一种景色让我这样满意了。

姓颜色的大学生从窗口爬上楼顶时不敢睁眼睛,需要有个人在一边拉着她的手引她到该抓的地方,然后再爬下去,托她的脚到该蹬的地方。这个过程就像把一个大包裹拖上楼去时一样,那个人手里还要拿一根镐把,因为对面楼上的人看到有人以近似静止的速度顺着脚手梯往上爬,就会用大弹弓打。他们投射过来的砖头飞到这里时速度已经相当慢,可以用木棍一一击落,但是也需要眼明手快。这个人通常是我。我从来没见过比她更笨的爬楼的人,而且她还敢说我是个小叭狗。她简直又累赘,又讨厌,十分可恨。但是后来我很爱她。这说明可恨和可爱原本就分不清。

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爬地沟到海淀镇去买大饼,那些地沟是砖头砌成,顶上盖着水泥板。从里面用灯光照着时,那些砖头重重叠叠,仿佛要向里面压下来。那是一段不近的路。我们俩都戴了涂胶的手套,姓颜色的大学生膝盖上还套了田径队员练腿时绑的砂袋——当然,袋里的铁砂倒掉了。我告诉她说,进了地沟就要像狗一样爬,口袋里的东西都要掏出来,否则会丢掉。她就把钱拿出来,塞到乳罩里,以免爬掉了。然后我们下到地沟里,开始爬了。我嘴里叼着马灯,爬起来膝盖不着地而且很快,这种技术也不是练了一年两年。姓颜色的大学生跟在后面,看来她爬地沟还有点天份,能跟上我。爬了一段,姓颜色的大学生忽然坐在地下,说:“小叭狗!!”,就哈哈地笑起来了。

3

那年深秋时分,我在四楼上铺设了铁道,架起了轨道,这样我和我的投石机就能及时赶到任何危机地点。除此之外,我还在策划把投石机改为电动的,让它一分钟能发射十二颗石弹。在此之前,我已经把那座楼改造成了一颗铁蒺莉。本来这样子发展下去,谁也不能把我们从楼里撵走,就在这个时候,校园里响起了稀疏的枪声。只要有了枪炮,我做的一切都没了意义。“拿起笔做刀枪”的人开始商量如何去搞枪,我却一声也不响。也许他们能够搞到枪,但是以后的事不再有意思了。他们还说让我回家去,说我呆在这里太危险;其实他们并不真想让我回家去,因为在打仗的时候谁都不希望自己的队伍里有人回家。后来我劝他们都回家去,他们不肯听,我就一个人回家去了。因为这再也不是我的游戏。凭我的力量也守不住这座楼。在我看来,一个人只能用自造的武器去作战,否则就是混帐王八蛋。罗马人总是用罗马的兵器去作战,希腊人总是用希腊的兵器去作战。那时候的人在地上拣到了德国造的毛瑟手枪,肯定会把它扔进阴沟,因为他们都是英雄好汉。总而言之,钻地沟离开那座楼时,我痛苦的哭了起来,用拳头擦着眼泪。我想古代的英雄们失掉了自己的城邦时也会是这样。还没等我爬完地沟,我身上的杀气就无影踪。我又变成了个悲观的人。t靮p顊

等到六七年的武斗发展到了动枪时,我离开了“拿起笔做刀枪”回家去了。有人可能会说我胆小,但我决不承认。因为用大刀长矛投石机战斗,显然需要更多的勇气。就以我们院为例,自从动了枪,就没有打死过一个人。这一点丝毫不足为怪,因为在历史上也是刀矛杀掉的比枪炮多得多。原子弹造出来已经有四十多年了,除了在日本发了两回利市,还没有炸死过一个人。

我在六七年遇到的事情就是这样结束的。到了七四年冬天受帮教时,我把它一一告诉了X海鹰。小时候有一位老师说我是一只猪,我恨她恨到要死,每天晚上在床上时都要在脑子里把她肢解掉;而第二天早上到学校时,她居然还是好好的活着,真叫我束手无策。后来我每次见到她,都说“老师好”,而且规规矩矩的站着。过了一阵子她就不再说我是猪,而且当众宣布说她很喜欢我。我在X海鹰面前磨屁股并且受到逼问时,对她深为憎恶,但是憎恶没有用处,必须做点什么来化解憎恶。聊大天也是一种办法。

我憎恶X海鹰的旧军装,她坐在桌前时,毫无表情地摆弄着一支圆珠笔,好像在审特务一样。如果她不穿军装,对我就要好得多,我认为她是存心要羞辱我。除此之外,她还梳了两条辫子,辫稍搭在肩膀上。假如我不说话,屋子里空气沉闷,好像都压在我头上。有一只苍蝇从窗缝里飞出来,慢慢地在屋里兜圈子。我知道有一种水叫重水,比一般的水要重。还有一种空气是重空气,假如不用话去搅动,就会自动凝结。那时候我的肚子并不饿,所以我不是在零维空间里。但是我被粘在了凳子上不能动,所以我是在一维空间里面。这使我感到难以忍受,所以我把什么都往外讲。在我的梦里,X海鹰掉到冰冷的水里,我把她捞了上来。她被困在燃烧的楼房里,我又把她救了出来。我是她在水深火热里的救星。假如没有我的话,她早就死了一百回了。但是这些尚不足已解释五月间我怎么会和她发生性关系。

4

把时光推到我在豆腐厂里当工人时,厂里男厕所的南墙原来刷得不白,隔着凝固的灰浆还能看到后面的砖头;所以那层灰浆就像吹胀的牛尿脬,刷了桐油的纸,大片的云母,或者其它在古代被认为是透明的东西。里面的砖头很碎,有红的,也有青的,粘在灰黄色的灰浆里,像一幅意义不详的镶嵌画。后来这些东西就再看不见了。因为老有人在墙上画一个肘部高扬,半坐着的裸女;又老有人在上面添上毛扎扎的器官并且添上老鲁的名字;然后又老有人用灰浆把她刷掉。这堵墙因此被越涂越白,显得越来越厚,墙里面的砖头看不到了。墙里面的一切也逐渐离我而远去。这件事在我看来有一点模糊不清的寓意:在一堵墙是半透明的时候,后面好像有另一个世界,这时候世界好像更大一点。它后来变得不透明了,世界就更狭小了。七四年我看到的厕所里的墙壁就是这样的。当时我不是画家,也没有学数学。我什么都没做过,也没有任何一种专门的知识。一切一切都和我割破手腕时是一样的,所以可以说我保留了六岁时的朴实和天真。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观察世界,算出什么时候中负彩。而世界的确是在我四周合拢了。这是否说明我很快就会中头彩?

把时光往后推,我到美国去留学,住在New England,那里老是下雨,老是飘来酸酸的花香。空气里老是有一层薄薄的水气,好像下雨天隔着汽车雨刷刷过的挡风玻璃往外看。马路老是黑黑的,反射汽车的尾灯。才下午四点钟,高楼上红色的防撞灯就都亮了,好像全世界都在一闪一闪。空气好像很稀薄,四周好像很开阔。New England好像是很稀薄的水,北京好像是很厚重的空气。白天出去上课,打工,晚上回来和老婆干事,也觉得没什么意思。这可能是因为四周都是外乡人,也可能是因为四周很开阔。我想干什么都可以,但是我什么都不想干。我总觉得这不是我呆的地方,因为我的故事不在这个地方。

把时光再往前推,我是一个小孩子,站在我们家的凉台上,那时候我有四岁到五岁的样子,没有经历过后来的事情,所以我该把一切都遗忘。我的故事还没有开始,一切都是未知数。太阳照在我身上暖洋洋的,我扬起头来看着太阳,一点也不觉得幌眼,觉得幌眼是以后的事情;那时候它不过是一个金黄色的椭圆形罢了。当时我什么都不知道,但是心里也不是空空荡荡。爱,恨,厌倦,执着,等等,像一把把张开的小伞,一样都没失去,都附着在我身上。我看着太阳,我是一团蒲公英。以后这些东西就像风中的柳絮一样飘散了。回到中国以后,我想道,这是蒲公英飘散的地方。我从这里出发寻找神奇,最后也要回到这个地方。

把时光推到七四年春天受帮教之时,当时我一点也不知道这件事会怎样结束,只知道每天下午要去见X海鹰,在她那里度过三到四小时。当时我丝毫也没想到她是女人,更想不到她有性器官,可以和我性交。我没有见过她乳房是方是圆,更不敢妄加猜测。那时候她对我来说,不过是个坐办公室的面目不清的人罢了。那一天白天下了雪,落到房顶上的雪保留了下来,而落到地上的雪全化了。豆腐厂和它里面的院子变成了一张国际像棋棋盘——白方块、黑方块。我穿过这些方块前往她的办公室。先是老鲁抓我,现在又是X海鹰的逼问。我实在说不出自己对这样的事有多么厌倦,因为像这样的事什么时候能完哪。虽然空气里没有了臭气而且清新冷冽,吸进肺里时带来快感;呼出的气息化成了缕缕白烟,但是这种厌倦之心绝不因此稍减。这种心情后来过去了。但是这件事发生过。发生过的事就不能改变。后来X海鹰说道:“假如你怨恨的话,可以像揍毡巴一样,揍我一顿。”。但是她搞错了,我揍毡巴是出于爱。而且仇恨这根神经在我身上早就死掉了。

六六年我就厌倦了我爸爸,但他仍然是我爸爸。七四年我又厌倦了X海鹰,但是后来我又和她发生了一段性爱关系。后来我就没有厌倦过谁,也没有厌倦过任何事。现在我们所里的领导找到我,说我们也要赶超世界先进水平,让我把在美国做过那只机械狗的细节写出来。这件事十足无趣,但是我没有拒绝。不但如此,我还买了市面上最白最厚的纸,黑色的绘图墨水,用蘸水笔写长仿宋字,每个字都是2X3毫米大小,而且字体像铅字一样规范。我交去上的材料上绝没有任何一点污损,所以不管我写的是什么,每一页都是艺术品。但是这样一来,我写的就非常之慢,谁也不好意思催我。而且他们在背地里议论说:没想到老王是这样一个人——在此之前,他们是叫我小王的。到底我是个怎样的人,他们并不真知道。连我自己都不真知道。过去我绝不肯把做过的事重做一遍,现在却在写好几年前做过工作的报告。这是不是说明我真的老了呢?其实我心里还和以前一样,以为写这种东西十足无用,但是又不可避免。我只有四十岁,人生的道路还相当漫长。我不能总是心怀厌倦罢。

5

我憎恶X海鹰时,就想起毡巴来。我,他,还有X海鹰,后来是一个三角。他们俩的裸体我都看见过。X海鹰的皮肤是棕色,有光泽,身体的形状有凹有凸,有模有样。毡巴的身体是白色,毫无光泽,就像磁器的毛坯一样,骨瘦如柴,并且带有童稚的痕迹。冬天他穿灯芯绒的衣裤,耳朵上戴了毛线的耳套,还围一个黑色的毛围巾。那围巾无比的长,他把它围上时,姿仪万方;而且他还戴毛线的无指手套。这些东西都是他自己打的。毡巴会打毛活,给我织过一件毛背心。假如他肯做变性手术,我一定会和他结婚。不管手术成功不成功,他的乳房大不大,都要和他结婚。当然,假如这样的事发生了的话,X海鹰既得不到我,又得不到毡巴,就彻底破产了。

等到X海鹰和毡巴结婚以后,她还常常来找我,告诉我毡巴的事迹。他经常精赤条条的在双人床上趴着,一只脚朝天翘着。毡巴的脚穿四十五号的鞋,这个号码按美国码子是十二号。除了在后脚跟上有两块红,屁股上坐的地方有两块红印之外,其它地方一片惨白。整个看起来毡巴就是一片惨白。毡巴的屁股非常之平,不过是一个长长的状似牛脚印的东西罢了。他就这样趴在床上,看一本内科学之类的书,用小拇指挖鼻子。当时是八零年,夏天非常的闷热。X海鹰不再梳她的大辫子,改梳披肩发,这样一来头发显得非常之多。她也不穿她的旧军装,改穿裙子,这样显得身材很好。她说毡巴看起来非常之逗,她怎么看怎么想笑,连干那件事时都憋不住,因为毡巴的的那玩艺勃起后太可笑了。抱住毡巴光溜溜的身体时更想笑,总觉得这件事整个就不对头。有了这些奇异的感觉,就觉得毡巴非常可爱。见了面我就想吻她,因为她是毡巴的老婆了。以前我对她没有兴趣,但是连到了毡巴就不一样了,似乎毡巴的可爱已经传到她的身上。但是她不让我吻嘴唇,只让吻脸腮。说是不能太对不起毡巴。然后我们就讲毡巴的事来取笑。这是因为我们都爱毡巴,“爱”这个字眼非常残酷。这也是因为当时我心情甚好,不那么悲观了。

我爱毡巴,是因为他有一拳就能打出乌青的洁白皮肤,一对大大的招风耳,一双大脚,而且他总要气急败坏的乱嚷嚷。他一点都不爱我,而且一说到我揍过他一顿,而且打他时勃起了,就切齿痛恨。这种切齿痛恨使我更加爱他。他爱X海鹰,而X海鹰爱我,这是因为有一天我们俩都呈X形,我躺在她身上。我很喜欢想起揍了毡巴一顿的事,不喜欢想起躺在X海鹰身上的事。因为后者是我所不喜欢的爱情。

现在该讲讲我为什么憎恶X海鹰了。这件事的起因是她老要谈起我的痔疮——“你的痔疮真难看!”——每次她对我说这话,都是在和我目光正面相接时。一面说她一面把脸侧过去,眼睛还正视着我,脸上露出深恶痛绝的样子。这时我看出她的眼睛是黄色的,而且像猫一样瞳孔狭长。也不知她是对我深恶痛绝,还是对痔疮深恶痛绝。受了这种刺激之后,我就会不由自主地讲起姓颜色的大学生来。她很认真的听着,听完了总不忘说上一句“真恶心!”这话也使我深受刺激。后来她又对我说,我的痔疮实际上不是那么难看,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的事实际上也不恶心。这两种说法截然相反,所以必有一种是假的。但是对我来说,哪一种真,哪一种假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因为前一种说法深受刺激。我对她的憎恶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