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护持和糟踏
赫利·亚尔地斯
这是赫利·亚尔地斯的《印本书》(The Printed Book)最后一章,也就是全书的第十章。这本小书本是剑桥大学出版的科学与文学小册子之一,初版出版于一九一六年,篇幅虽少,但因为作者叙述得简洁扼要,三十余年来始终为读书人所爱读,因为他是为内行人写的,同时也是为外行人写的。
前年又由约翰·卡德与克鲁讫莱二人就原书略加增订,删除陈旧过时的部分,增入若干新资料,使亚尔地斯的原作又注入了新生命。我的译文所据的底本,就是一九四七年出版的增订本。
书籍可能招致的毁灭的危机,最可怕的无过于火,无论是暴力的,如一八七○年史特拉斯堡藏书楼的遭遇,以及一九一四年鲁文大学藏书楼的遭遇,或是破坏力并不减轻的偶然意外的火灾。后者可举的例子很多,从一六六六年伦敦大火灾的大规模焚毁书籍,一七三一年科顿手抄本的无可补偿的被毁,以至一九○四年吐林藏书楼部分的损失,以及一九一一年亚尔巴莱的纽约州立图书馆的被焚。但是书籍这东西,乃是火神不容易扫荡干净的一种物质。教会和官厅方面,当他们以公开的篝火来销毁异教徒的著作时,就已经明白了这事,于是恰如约翰·赫尔·褒顿氏所说,“到后来,他们发觉焚烧异教徒自身比焚烧他们的书籍来得更容易更省钱了”。不过,火所不曾完成的摧毁工作,往往可以由它的孪生敌人水来完成,因为这已经并非一件未经验过的事,当书籍发生火灾时,救火的水所造成的损害往往比火的本身更巨。
水,当它以更稀薄的狡狯的潮湿形式来出现时,对于书的损害可能变成一种更有效的家伙。以巧妙的方式,潮湿能迟早将一本书腐烂至那种地步,它可以破碎得化成粉末;霉茵的损坏程度虽然轻一点,但也可以毁坏封面装订,使得书页发生不可救药的斑点;而轻微的潮湿,便已经足够扶助蠹鱼的摧残。
这些害虫,它们的痕迹比它们本身更容易为人发现,平时不常见到,除
非在那些遭受潮湿空气以及不常翻动的书中。它们乃是一种属于 Anohium 类的小甲虫的幼蛹,形状如白色的蛆虫,长约一英寸的十五六分之一,棕黑色的头。在它们悄无声息的行程中,有一些在一本书中向四方八面钻了许多洞,有些则将它们的活动限定在书封面的木板上,将它们咬成粉碎。它们对于纸张显示有一种鉴别的能力,因为它们的注意点大都集中在十五、十六世纪的古本上;它们很少使它们的消化力忍受冒险,去攻击那些现代称之为纸的东西。当它们的存在一旦被发觉之后,可以先将书打开随意翻动书页,将躲在甬洞中的它们加以扰乱,借以灭杀它们的活动。然后将这本书用石脑油或福马林来涂抹,再放在小箱中封闭数日,然后始取出来吹干,放回书架。
当一本书的封面装订受了潮湿,发生微斑时,它们应该用柔软的毛刷仔细的加以揩擦——更不应忘记将书打开,揩拭书面的外面,里面和边缘——并且放在通风地方,彻底的经过风吹之后,然后始放回原处。书架也应该用石炭酸或其他消毒杀茵剂加以清理。空气流通乃是最好的防止潮湿办法,为了便利空气有充分的地位可以流动,书架每层木板的里边和书架后背最好应该留有半寸的空位。至于书架本身,因了尖锐的角度最容易损坏书的边底,而木板的那些棱角——这些锐利平削的边端正是每一个木匠自负的手艺——应该在前方毫不容情地将其刨圆。至于书架用对开玻璃门的问题,这一来要看个人的趣昧,但重要的还是看环境如何。
在乡间,可以用到玻璃门的地方实在很少,如果它们是左右拉动的,它们时常会夹住;如果它们是向外打开的,它们将是一件长期的烦恼,即使不是一件实际的危险。在城市中,灰尘既重,煤烟又多,也许可以说,如果为了流通空气和便利,便任其长期暴露在不断的灰尘以及因了每日拂拭而不可避免的损伤之下,那未免代价太大了。更有,书籍放在架上不宜挤得过紧,以免不易取出而损伤了它的装订;但是也不宜放得过松,使其张开来,任令灰尘落到书页之间。
对于书的护持的另一些敌人,其一乃是煤气,最容易看出的乃是书架近天花板的一层,时间久了,能使得皮面的装订化为灰尘;其次是热水管,它夺取了空气中的自然滋润成分;还有强烈的日光,它不仅使得书面干燥,同时也蹂躏了它的色彩。最后,还有春季大扫除,为害也不少,它们有意将书用力的拍打,使得书脊破裂,书面分家,以便那懂事的灰尘能自动的向敞开的窗口飞出去(他们确是这么相信);而他们事后还向爱书家保证,这些书业已放回原处,“丝毫无损”。
一本时常用的皮装书籍的皮面,较之空闲的放在架上者更能保持它们的优美。这是由于空气流通,时常抚弄,以及抚弄时给予的薄薄一层油润。如果皮面任其枯干,它就要丧失了它的韧力,变得脆弱,很容易破裂,尤其在接口处,皮面便要剥落了。如要使得皮面保持良好状态,它们应该偶尔用油加以涂抹。
为了这目的最好的混合物,乃是两成蓖麻子油与一成石脑蜡或石脑油膏。马鞍肥皂、羊毛脂、凡士林,以及一般擦家具用的油膏,都可以做这用途。前三者用来都相当令人满意,惟是后者的刺鼻臭味,使人想到其中必有若干不妥的原料,最好加以避免。
从架上拿一本书,最不宜用食指捺住书顶这么提出来,因为由于一再反复地这样举动,顶端的束带便要破了,书卷的上半部便被撕开,这东西不久就松开,落下来,终于不见了。在从前的时候,当书的外口向外放置时,它们的遭遇也不见得好;书扣和丝带,当要抽出一本书时,它们往往成为最顺手的签条,结果有许多书都失去了这种事实上是累赘的附属物。比较好的方法,是用食指紧紧的捺住书上口近一寸的地方,然后推向前去,以便能够用大拇指和其余的手指将书取出来。或者,在这本书的左右两本书之间,用大拇指和其他手指用力插进去,以便不触及书顶就可以将一本书取出来。
由于机械广泛的运用,切书刀虽然早已成为装订的普通工具,但是有些出版家仍喜欢保持不切书边的癖好。对于那些被注定要纠正这遗漏的读者们(时常并非减少,而是要多花额外的代价买这样的书),最值得推荐的工具是一柄象牙刀;并且似乎必须在这里说明,手指或是发针都不是适宜的替代工具。在动手裁书时,刀应该向下用力,而不宜向前推去,否则书边便要裁得很粗糙;并且,未裁之前,先将刀在头发上略加拂拭二三次,使其略受油润,则使用起来一定更加平滑。裁开书上面的书页时,应该特别注意一直要裁到书脊;留下四分之一寸未裁,然后当书摊开时便被撕破,这真是一种太常见的现象。
另有一点,实应该较寻常给与更大的注意者,乃是关于翻开一本新书的方法。如果要一本书能够很舒适地打开,书页可以自由的翻动,书脊部分,当一本书合起时是圆形的,打开时便应该保持一种凹圆形。不过,新书的书脊是用胶水胶硬的,如果将任何一部分用力的揭开,书页又被大拇指和手指捏紧,书脊的这一部分便可能会裂开,形成一个难看的角度,还有,因了书脊事后不再能恢复它那本来的柔顺自然的半圆形,这本书便会老是容易在这一部分翻开。为了避免这个,一本新书在未读之前,应该小心的前后翻开一遍。最好的方法是从前后两端轮流向中心翻来,每一次从印书时每一段的页数中部翻起。这位置很容易从将每一个号码或标志(这在印书时每一段第一页的下角)的页数数一半获得,或更简单的从书角的订口一望便知。举例说,如果是一部通常的八开本书,这位置必然在第八面,第二十四面,第四十面等等。
书外的包书纸,这很容易玷污和破烂的,应该即刻除去。这是为了书籍未达到读者手中之前,将它加以保护,以及为了供书店橱窗中陈列之用的;将这东西加以保存,不过是贪多的图书馆员,以及搜集现代初版本的藏书家的好事行为而已。
一本书,经过仔细的裁开,适当的翻开,再除去它的临时外衣之后,还有一些应该注意的事。在读的时候,不应过于贴近火,否则封面就会弓起;为了同一原因,也不应放置在太阳下。此外,还有读书时用各种的方法在书页上作记号的问题。有人任它打开俯覆在桌上——这是最常见的疏忽——或将书页折起一角,或是,如某一位小学生的方法,每翻过一页就在书角上用手指划一条痕迹。有些人甚至读完一页之后,就顺手撕下来抛出窗外。其实,一张小纸片,乃是这一切野蛮行为的最简单最不花钱的替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