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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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天华来说,这一个冬末春初的躁动的夜晚,实在是一个灾难。莫名其妙地卷进这一场刀光剑影的滴血的厮杀,纯粹是出于偶然。他事前一点没有思想准备。也想象不到,事情竟会演变成这个样子。演变成影响他一辈子的人生选择和人生道路。要早晓得后来会发展成那个样子,吃那么多的苦,遭那么多的罪,经历那么多的风险和生死考验,他死也不会出去的。
可他哪里会想得这么远。
在上海,这是乍暖还寒的日子。眼看着冬天要过去了,电台、电视台一再渲染,上海又将是一个暖冬。报纸上也跟着炒作,全球气候变暖,将给人类带来种种灾难。自然界的害虫将要增多,人类的种种疾病会频频发作,人们的生活将面临更多想象不到的困难,甚至庄稼都会减收。突然又报告说,西伯利亚有一股冷空气南下,气温要骤降六到十度。感觉上,突如其来的寒流,比冬天还要寒冽,还要冷得彻骨。
天华本来不想出去了,天这么冷,到了外面,又能呆在什么地方呢。饭已经吃饱了,莫非再去泡酒吧?可马玉敏要他去,说没多大个事,就是要他去看看,这两拨人打架,会打出个什么样的结果来。一听这话,天华就明白了,这两拨人是为了马玉敏而打架,是为了马玉敏而争风吃醋。
谁叫马玉敏长得这么漂亮、这么撩人呢。不要说别个了,就是天华自个儿,不也被马玉敏迷得神魂颠倒嘛。随着年岁的增长,马玉敏长得越来越性感,越来越让人魂不守舍了。天华不跟她待在一起的时候,老觉得空气中缺少了一些什么。他忍俊不住会嗅嗅自己的鼻子,半天才回过神来,哦,原来是马玉敏不在身边。
他相信和马玉敏见过的其他男人一定也会有这种感觉。近年来,马玉敏的胸脯耸得越来越高,屁股撅得越来越丰满,见过她的人都说她长得漂亮,长得性感,长得勾人的魂魄。平时,走在马路上,随时随地都会吸引男人射过来的色迷迷的目光。有人以为她去美容健身了,刻意追求这样的身段。只有和她住一块儿的天华晓得,马玉敏从不去健身美容。她天生就长得那么迷人,她在那儿随随便便一站,她迈动双脚一走路,她张口随便说一句话,就显出一股媚态,就能把男人的目光勾过来。背着她,妈妈情不自禁当着天华的面骂,妖精,天生一个妖精。天华爱着马玉敏,崇敬马玉敏,也离不开马玉敏,不愿意妈妈骂马玉敏,不过他心底深处也承认,马玉敏身上有那么一股子深深吸引着他的妖媚之态。
在她的诱惑之下,天华投入地亲吻过她,无限激动地抚摸过她富有弹性的身子,在床上还无比幸福地得到过她。照理他该满足,照理他该得意,但是在一时片刻的满足之后,他又会想要和她待在一起了,又想要她了。不说别的了,就是亲吻,马玉敏都能给你玩出很多花样,让你经久难忘。有一回家中无人,他们俩又相亲相拥了,马玉敏用她的香唇含住了天华的舌。轻轻地有滋有味地吸吮天华的舌头,不慌不忙地,缓慢而又轻柔,只亲了那么一会,就把天华的欲火给点燃了,舒服极了。马玉敏告诉他,这叫吸舌吻。嗨,这种本事,天晓得她是从哪儿学来的。
马玉敏让天华帮她去看看情况,去“轧轧苗头”,天华能不去吗?
“起风了,外面天这么冷,还要出去啊!”见天华心神不定地想要出去,俞乐吟走过来关切地问。
当着妈妈的面,天华不能说出去看打架。正在不知寻找一个什么理由的时候,马玉敏在房间里接话了:“是啊,继娘,是我叫天华去的,去帮我办点小事情。”
“那好,那好,那就早去早回家。”妈妈的双肩明显地一颤道:“天华你等等,外面风大,戴上围巾再走。”
妈妈回进屋去,双手捧着一条围巾,走出来顺手围上了天华的脖子。这是一条醒目的大红大白纯羊绒长围巾。天华抓着围巾柔软的两端,手心里有一股特别舒服的感觉,心头自然涌起一股暖意。
年岁在长上去,20多了,天华从妈妈对他的一举一动,甚至一个眼神,都看得出妈妈对他的关切,对他的那种母爱,故而他也能听进妈妈的规劝,不想给妈妈惹事添麻烦。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再也不像小时候那样,觉得妈妈生活在大老板马超俊这么个家庭里,是有钱有势、幸福欢乐的。他逐渐懂得了,在这个家庭里,妈妈只不过是衣食无忧罢了,妈妈有自己的一点零花钱,妈妈可以用她那点私房钱做点小生意,贩点东西,炒炒股票,买点基金。对这个家庭里其他的一切,妈妈并没有多大的支配权。马超俊有他自己经销服装的生意圈子,有他的一帮子生意场上的朋友。那个圈子,妈妈一点也插不进去。在这个家庭里,妈妈的权力甚至还不如马玉敏。有好几次,只要马玉敏明确表了态,马超俊总是颇有深意地“嘿嘿嘿”一阵笑,不表态;而妈妈呢,每次都是唯唯喏喏,就像刚才那样,一切就依马玉敏说的去做了。
天华走出马超俊的别墅楼时,迎面刮来一阵风,兜头兜脑地吹得他的脑壳都有些发疼。他闭了闭眼睛,摸了摸衣兜里的手机,把妈妈给他围上的羊绒长围巾,裹得更紧一些,才向别墅小区外头走去。这条围巾的一面是大红色,另一面雪白雪白,围在天华的脖子上,红白交织,显得特别好看醒目。天华在镜子里照过,这一条围巾,把他这原本英俊的小伙子,衬托得愈加出众了。入冬以来,只要是天冷的日子出门,天华总是戴着这条围巾出门,让周围的小伙子们总是用妒忌的目光瞅着他。
拐了两个弯,快要走到小区大门口了,天华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他正要回过头去。只听马玉敏轻轻叫了一声:“天华。”
没等天华回转身去,马玉敏已裹着一阵风热情地扑了上来,张开双臂搂住了天华,在天华的脸颊上热辣辣地吻了两下道:“听我的话,天华,你到了那里,光是看,不要掺乎到他们中间去。”
天华回身抱住了她那富有弹性的颤动着的身子,激动地说:“要得,我明白。我就是看,我不同他们任何一方打。”
“这才乖。”马玉敏又像奖励他一般,在他的嘴角重重地吻了一下,松开了双手。
天华也回吻了她一下,迈着大步朝小区门口走去。
到了小区门口,要拐弯的时候,天华回了一下脑壳,意外地发现,马玉敏还站在那里呆痴痴地站在那里,风拂动着她的衣角,路灯的光把她的脸色照得煞白。
天华只以为她是对自己一往情深,直到后来真正出了事情,天华回想起这一幕,才意识到,马玉敏的心底深处,对于晚上可能出啥子事情是有一点预感的。要不她咋个会晓得他们打架的地点,这地方有点偏,离开别墅小区很远,简直可以算是上海的城乡结合部了。
是风吹起的尘沙太大,还是路灯的光影原本有些晦暗昏黄,天华下了搭乘的摩托,远远地看到两拨打架的人时,一点也没看出他们是想要大打一架的阵势,相反看上去这些模模糊糊的人影子好像在那里围观什么东西。天华猜测他们是在争论什么,或是正在谈啥子条件。为看得更加清楚一点,或者说是听见他们是咋个说的,天华决定走得更近一点。天华不怕打架,他从小学过傣拳,现在又长大了,力气倍增,一般两三个,甚至三五个都不在他的话下。但他今天不是来打架的,他只是奉命来看打架的,看他们为啥子打架,又打出什么结果。
他晓得前不久继父答应给马玉敏开一家商铺,马玉敏于是就兴致勃勃地筹备起来了。哪晓得刚选定一个满意的地方,就有人给她捎话,要她交一笔钱,说是交了钱她就可以在这条马路上太太平平地做生意,不交钱嘛,等着瞧吧,有好戏看。
什么好戏看?马玉敏装作无知地问。不信你就试试看吧,答的话有点儿莫测高深。
马玉敏无奈,一会儿和对方约定了喝咖啡,一会儿又是拉场子请客吃饭,一会儿又说去喝茶,喝那种几十块钱一杯的名茶,紧锣密鼓和对方讨价还价,数字始终没定下来。
又有人把话递过来了,也是要她出钱,说是蚀钱免灾,她要开店的那一片路段和街面,统通都由他们负责,出了钱就能保安全。
马玉敏不干了,她放出风去,说自己不是小气,但是她要出钱只能出一次。她不能阿猫阿狗随便什么人开口要钱,她都给。都给了等于没给,到头来哪个都不卖账。她要倚靠的该是靠得住的人,戏文里都唱“背靠大树好乘凉”呢!她让两家开口要钱的自己去摆平,定下了该给哪个就给哪个,那怕这钱出得多一点。
出头要钱的两股势力都不是省油的灯,但他们一致认为马玉敏的话有道理。黑道也还有黑道的规矩。说穿了这些家伙并不是为了钱而来,而是为了马玉敏这个人而来。
马玉敏的妖艳、马玉敏的美貌、马玉敏的诱惑在这个圈子里是尽人皆知、令人垂谗欲滴的。甚至马玉敏家中有一个和她没血缘关系的弟弟天华,两人之间感情投缘,他们都是晓得的,那些家伙还风言风语地编造出好多话来说。并且不无恶意地道,不管他们姐弟关系如何好,漂亮得让人心子痒痒的马玉敏,终归是要在外头找老公嫁出去的。因而,马玉敏答应给哪一方交钱,等于是她主动投靠那一方。也就是说那一方的头目最终就有可能控制她,得到她。
想想,这两股势力怎么肯轻易放弃。几次协商不成,就有了今晚上这一架。天华只晓得事情的大概,并不知晓其中的众多细节。况且他今晚上不过就是装成一个路人,来看个热闹,看个究竟,他只要得到一个最后的结果,回去如实地告诉马玉敏就成。他是热恋着马玉敏的,他相信马玉敏也是爱他的。在他们偷尝禁果的那一次,马玉敏告诉他,他是她的第一个。那么,马玉敏也是天华的第一个。这几年来,天华也看出,马玉敏的心有些野,她喜欢玩,喜欢刺激,喜欢豪华的排场,喜欢被众多有魅力的男人们追捧,喜欢让众人簇拥着,她鹤立鸡群般站在中间似笑非笑、得意洋洋地环顾左右像那些个国际巨星一般。真的,她有些变了。她只是在需要的时候才招他到她的床上去。而且到了她的床上,她还会不知厌足地提出种种令天华都觉得怪怪的要求。但天华始终觉得,她是他的,她和外头的男人们周旋、打情骂俏,不过是在逢场作戏。她最终还是要同他好的。她认真地对他这么说过,他也愿意相信她的话。再说,天华还是有自信的,他相信,天天同在一个屋檐下待着,他的眼睛一直盯着她,马玉敏的心再野,她也跑不出他的巴掌心去。她对他说过,商铺开出来,他们俩共同经营,只要得法,他们就会有一笔固定收入。那么,以后的发展,以后的成家立业,买房子、买车子,就有了厚实的基础。到那个时候,她也该收心了,也该真正地过几天幸福欢乐的安逸日子了。天华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态,来窥视两股势力最终是如何来收取商铺保护费的。
一步一步走近打架的双方时,天华没料到事态会急转而下,根本由不得他思忖和选择。
天华走到离他们很近的地方时,他才感觉气氛的剑拔穹张,他才察觉事态的严重,他们说话的声气都像在吼,他们的神情都紧张万分。没待天华听清他们说的一句完整的话,人群突然像潮水般踏着杂沓的脚步漫开来,洪峰般直往天华跟前涌来。天华还没弄清怎么回事,两拨凶徒陡地互相亮出家伙打起来。先是棍棒相击,继而是刀子、匕首,有人干脆抡起大刀片子,刀刃在路灯的映照之下寒光闪闪,刀棍相碰击的声音令人心惊。现场顿时乱成一团。不等天华避让,他糊理糊涂地被挤在人堆之中,身不由已地被人推搡着、挤压着。不是他炼过功夫,稳住自己,他早失去重心倒在地上了。就是勉强站住了,他的肩膀头、后背还是接二连三地挨了几下。一刹那间,喊杀声,惨叫声,发狠的怒吼,跺脚声,被打得“哎呀”声,响成了一片。天华的眼前,都是晃动的人影,都是闪亮的刀刃,都是舞动的胳膊,都是弹跳的脚步,都是高高举起四处乱晃的刀和棍。天华赶紧缩起身子,发功保护自己。同时机敏地察四周,避让刀尖和棍棒,在混战的人堆里瞅准了缝隙,施展拳脚功夫,退出了混战的漩涡。
脱离厮杀成一堆的人群十几步,天华刚抬起头来,庆幸地吁了一口气。只听一声雷鸣般的惊喊:“不好!捅中要害,死人啦……”夜间刮着吼啸的风的空气中,最后那三个字透着慌乱、还有些令人恐惧地传得好远。天华转脸望去,只见那厮杀得身影乱晃、血沫飞溅的人堆,陡地受惊般愣怔了一下,继而随着一声呼啸,二三十个人纷纷四散跑去,现场只留下了一个蜷缩身躯倒在血泊中的影子。风声飒飒地呼啸着,天华不由打了个寒噤。远远地,让天华心惊胆颤的警笛随着风声隐隐地传来,好像还有警车开来。天华不敢怠慢,回转身子,朝着黑黝黝的路上一阵疾跑。他可不想留在这是非之地。
咋个回事?
来的时候还能搭乘到一辆载人的摩托,想回家的时候,却连摩托车的影子也见不着了。跑出一截路,看看后面并没有人追来,天华忖度着,干脆慢慢走出去,走到亮堂的大马路上,喊一辆出租车回去。
看样子,那个挨了刀的家伙,是被击中了要害,不死也是个重残。真没想到,那些个龟儿子,不是来比武,不是来比个输赢,竟会拿起雪亮的真刀往人身上捅。那人真死了,这场架就打大了。追究起责任来,都是为了马玉敏,马玉敏还脱不了干系呢。
他拐到大马路上来了,风吹得紧,大马路上也招不到车,天华只得东张西望地前后看着,信步往前走。前头是个公共汽车站,天华走到站头上,他决定就在公共汽车站上等着,有载人摩托,他就坐摩托回家,有出租车开来,他就招手要出租,都没有,他就安心等着,坐公共汽车回家。起风了,站头上当着风口,真冷。零零落落的几个候车人,情不自禁地竖起衣领、侧身站着。天突然冷下来,载人摩托都提前收工回家了。远远的,好不容易开过来一辆出租,天华习惯地举手扬招,那疾驰而至的出租车一点也没停下来的意思,开得近了,才看清车里有客。
等了十几分钟,一辆车厢空敞的公交车开了过来,车子一停,天华利索地上了车,在一排横座上坐了下来,车厢里要比外面暖和多了。车子一启动,他走到后面位子上坐了下来,长长地吁了口气,身心感觉很累地闭上了眼睛。
夜深人静,马路上清寂少人,公交车开得飞快,还有两站,就该下车了。天华心头庆幸着自己的安然无事,想象着回家之后,马玉敏听到了打架的情形,该是一种啥子感觉。
陡地,揣在兜里的手机刺耳地响了起来,在疾驰的公交车上,手机的铃声显得特别清亮。
手机里马上响起了马玉敏神秘而又带着惊慌的声气:“天华,是你吗?”
“是的。”听她的声音,天华顿时紧张起来:咋个像出了什么大事?
“你现在在哪里?”
“公交车上,快到家了。”天华故意用轻松的语气答。
“你快别回家,别回家来。”
天华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惊问:“出啥子事了?”
“你还问呢!”马玉敏用责备的语气道,“喊你去看打架,看打架,你怎么又掺乎到里面打起架来!真是的……”
天华冤枉地叫起来:“我是没和人打架啊,我就是看,就是在一边看啊!”
“你还赖,还鬼扯!”
“是真的。”天华不由申辩说,“玉敏,我一点也没出手打人。这个事……”
“可人家把证据都拿到了,”马玉敏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说,“你别再诡辩了。”
“证据?啥子证据!”天华又是一惊。
“你的围巾呢?你出门前你妈给你围上的那条羊绒长围巾。”马玉敏带着股气忿忿道,“人家都拿到家里来了,围巾上沾满了血,那个被打倒在地的死人身上的血。人家认出你来了,说这围巾是你戴的,说你跟着我和他们喝过咖啡,他们认得你。说你……唉呀,反正你现在已经成了杀人嫌疑犯,你知道吗?杀、人、嫌、疑、犯!”
马玉敏一字一顿说出的这五个字,仿佛炸弹样在天华耳畔震响。
“你还不快躲躲,警察在家附近等着你呢。”
天华的脑壳“轰”地一声响,一下子全昏了。他的眼前掠过小时候在别墅小区里遭警察追捕的画面,头皮阵阵发麻,几几乎要瘫痪在公交车的椅子上。他的手下意识地一摸自己的脖子,脖子里凉飕飕、空落落、光溜溜的,啥子都没得!
围巾是什么时候丢的,他一点也不晓得。
围巾上是咋个会染上死者的血的,他更讲不清楚。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他更是说不出个一、二、三。
公交车停靠了一下,上来两个乘客,又“空”地一声关上了门,启动了。天华这才意识到,他没及时下车。下一站,下一站离家只有一站地了,他必须下车,必须尽快下车。再多乘上一站,警察很有可能就在站头上等着他呢。想到这儿,他全身都发了毛。他如坐针毡一般呆在座位上,透过车窗,两眼紧盯着窗外,他必须看清楚,站头上没警察,他才能下车。下车后就跑,往离家最远最远的地方跑、跑。只有跑到一个安全地儿,他才能静下心来,考虑咋个为自己申辩。他可不想给警察抓去,他是给抓进去关过的人,尝过失去自由的滋味,虽然日子不长,可那也是度日如年啊。
现在的警察动作咋会这么快呢,天华离开那打群架的地方,才多久啊,他们已经捡到了他丢失的羊绒围巾,还逮住了参与打群架的人,问清了围巾是他盛天华的。真叫神速啊。接受法制宣传月的教育时,派出所说现在上海的公安实行网格化管理,说一有案子发生,无论在什么地方,两分钟之内,警察都能出现在事发地点。当时,天华还不以为然地想,两分钟,哼,别吹得神乎其神了。现在看来,果不其然啊。人家怀疑上了他,他原先又有前科,派出所对他的印像本来就不好,又有证据。这下子,就是跳进黄浦江也洗不清了。
看这样子,今晚上,他是有家也归不得了,天又一下子冷了起来,他该咋个办?
“真正是前世欠下的瘟债,还不清的瘟债啊!”
警察裹起那条醒目的沾上了死者鲜血的羊绒长围巾,小心翼翼地放进塑料袋里,一而再、再而三地对俞乐吟叮嘱着,作为犯罪嫌疑人的盛天华一回家,或是一同家里联系,就希望俞乐吟向派出所报告,以便于及时地对天华进行讯问,弄清事实真相。这种事情离案发时间越近,越容易把事情说清楚,拖的时间越长,对当事人越不利。警察话里有话地补充说,你们晓得天华的行踪而故意不说,或是跟他有联系而有意隐瞒,我们也会很快知道的。那就不但对天华不利,对你们这个家也不利。
警察一走,俞乐吟双脚一软,一屁股坐倒在沙发上,脑子里浮上来的就是“前世欠下的瘟债”这句话。她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围巾,大红大白的漂亮羊绒围巾,她亲自到品牌商店里给天华挑选来的这条纯羊绒贵重围巾,出门前她亲手给天华围上的围巾,眨个眼工夫竟会沾满了死者的鲜血,成为杀人的证据,出现在警察的手里。天华这讨债鬼啊,刚才出门前都叮嘱过他,他怎么就会跑出去打架,捅人刀子呢!而且捅中的是要害,把人给捅死了。杀人,那可是要尝命的啊!不过,想想也不对啊,他出门的时候,俞乐吟看得清清楚楚,他没带刀啊。他和人无冤无仇的,凭什么要去杀人?
临出门前,俞乐吟见天变了,外头冷,是想劝天华不要去的。可马玉敏这个小骚精插出来说,是她要天华去的,让天华去办一点小事情。她一表态,俞乐吟就没话说了。有什么办法呢,俞乐吟有把柄给她握在手里,她不敢得罪这个小妖精。可是,警察来的时候,说天华是杀人嫌疑犯,她为什么不说话呢?警察前脚一走,她闪身就不见影了,她躲哪儿去了?
这会儿冷静下来细想,她一定是避开自己,给天华去通风报讯了,这一点俞乐吟也想到了,不管天华犯没犯事,这会儿,他最好不要回家来,他一回家,准定要被警察逮走。警察用那么肯定的语气说他是杀人嫌疑犯,还有啥子可说的。
俞乐吟刚想起身去找马玉敏问个究竟,小骚精仰着半边脸走出来了,不等俞乐吟开口,她劈头就说:“继娘,在警察面前,你就不该承认,那条沾血的围巾是我们家的。”
俞乐吟不觉一怔说:“这话怎么讲?”
“你想嘛,天底下一模一样的围巾多着哪!”马玉敏振振有词地说,“只要天华不承认,家里不承认,围巾不是我们家的,我们家从来没见过这种围巾。这件事就栽不到天华头上去。”
俞乐吟几乎要笑出声来,说马玉敏精明嘛,碰到这种事情,她就是个小孩子了。俞乐吟提醒般说:“你不承认,警察不会查嘛。他们只要去买这种围巾的店里一问一查发票,事情就瞒不住了。”
“呃……”马玉敏翻了翻眼皮,没词了。
俞乐吟不想在这点小细节上和马玉敏扳嘴劲,她关心的是天华,转了话头道:“现在要紧的是让天华晓得……”
“我已经跟他通过话了……”
“他承认杀了人?”俞乐吟的身子整个儿往前倾。
“他不承认,他说他没参与打架。”
“那他也不能回家来。”
“我也这样跟他说。”
“那他……这会儿去了哪里?”
“我也不晓得。”马玉敏心神不定地说,“我怕说话时间长了,让警察察觉了。不是说,只要你打手机,警察就有办法找到你嘛。”
俞乐吟忙问:“你把这一点跟天华说了吗?”
“天华懂,继娘。”
“玉敏,”俞乐吟发现,头一次在涉及天华的话题上,她和马玉敏是那么一致。她想趁这机会,多嘱咐她几句,“你说,这会儿,天一下子冷了,有家不能回,天华会去哪里,熬过这一夜呢?”
“一夜两夜的,我倒不怎么担心,天华外头有那么多朋友,总有办法的。”马玉敏在俞乐吟身前走来走去地说,“天华要真没捅人,事情查清楚后,就可以回家了。”
俞乐吟哀叹一声说:“但愿是这样啊。”
“我担心的是,他性子一上来,真捅了人……”
“那怎么办?”俞乐吟忧心忡忡地问。
“天华就只有……”
“死路一条了。”俞乐吟不由垂下脑壳,悲泣出了声。
马玉敏卑视地瞅了她一眼,说:“真这样,天华就只有远走高飞了。”
俞乐吟抬起头来说:“你是说,让他逃?”
“是啊,逃得远远的,逃得无影无踪,逃到警察永远也抓不到的地方去。”马玉敏站定在俞乐吟面前,一字一顿地说。
俞乐吟的眼前晃过她的前夫盛加伟的脸貌,要逃,恐怕也只有躲到西双版纳的荒僻山岭里去。一来,天华是在那个地方长大的,这条路他熟悉。二来,那里荒蛮闭塞,那里天高皇帝远。就是有人想到那里去追捕,他往山高树密的森林里一钻,也就避过去了。去抓人的警察,总不能老是在那待着等着。但她心乱如麻,天天和她生活在一起的天华要落个这样的下场,那她活着,还有啥趣啊。
她眨巴眨巴眼睛,望着马玉敏,惊异地发现,马玉敏瞪得溜圆溜圆的眼里,闪烁着点点泪光。没想到,这鬼丫头,对天华还有几分真情哩。俞乐吟痴痴地瞪着马玉敏低声问:“这样子,成吗?”
“有啥不成的,天无绝人之路嘛。”马玉敏道,“真要这样,我还要为他准备准备呢。”
马玉敏“噔噔噔”地大步走出屋去,又快捷地跑上楼去了。
俞乐吟蜷缩着身子,忧伤地叹了口气,喃喃自语:“这孽债,我这一辈子是还不清了。”
万幸的是,警察到家中来的时候,马超俊没在家。他若是在家里,听到了这件事,还不知要怎样暴跳如雷,怎样责备她呢。可躲得了一时,躲不了长远啊,马超俊再忙碌,再不管家务事,他终归要晓得这件事的啊。即使马玉敏不对他说,警察也会找他的呀。可以想象,他听说这事以后,会对她耍出怎样的脸相。
唉,她这一辈子的命,怎么会是这样苦啊!当知青的时候,她是遭到了盛加伟的强xx,走投无路之中万般无奈地嫁给了他,生下了天华这个孽种。回归上海以后,嫁给了腰缠万贯的马超俊,满以为风吹云散,好日子来了。马超俊又是一个赚了钱就花天酒地的角色,根本就没把她放在眼里。和屠英德偷偷相好以后,俞乐吟总算得着几分安慰,却不料让马玉敏这小妖精几乎逮了一个现场,吓得她魂飞魄散。她从此以后,总有认为把柄捏在马玉敏手心里,说话都不敢大声。屠英德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慢慢赚了一点钱之后,就变了脸,说话声音也粗了。先是瞒着她找了个年轻貌美的对象,后来干脆跟她摊了牌,你俞乐吟不可能跟马超俊离婚,我也不可能永远躲在暗处当一个第三者,我要成家立业,要有自己的生活和前程。俞乐吟伤心啊,气恼啊,但她有什么办法呢?近些年里,她只好眼睁睁看着屠英德购买了称心的商品房,装修得漂漂亮亮,热闹风光地在新房里举行了婚礼,迎来了年纪轻轻的新娘;只好酸溜溜地听说屠英德新婚的妻子腆起了肚子,很快怀上了孩子。更令她感觉屈辱难耐的是,在那新娘肚皮腆得老高老高的时候,屠英德又厚着脸皮来缠她了,给她打甜言密语的电话,发那些一看就让人脸红心跳的短讯。而她,她……她自己也不能相信的是,她又半推半就地投入了屠英德的怀抱,成了屠英德的一个相对长久固定的情人。到这时候,她已经不相信啥子爱情了。她认定了,她和屠英德之间,就是情人关系,就是相互需要,相互在肉体上需要,相互在生活上利用,相互在对方身上获得满足。她晓得,这种生活,细细思想整个就是一团糟,但她有什么办法呢?她无法改变自己,她更无法改变天天睡在一张床上的丈夫马超俊,无法改变时常偷偷幽会的情人屠英德,无法改变时不时在她跟前转的马玉敏。
随着儿子天华日渐长大成人,日益懂事,她开始把希望寄托在这惟一的儿子身上。是的,天华是她最亲的亲人,是她最贴心的人。这些年来,天华长得越来越像个男子汉了,他的肩膀在宽出来,他的个头在蹿上来。在上海生活久了,他白净的脸庞透着秀气,他挺拔的个儿透出英气。光是瞅他几眼,俞乐吟心头也会涌起无限的母爱。更为重要的是,近年来天华变乖了。他吸取了当年因贩卖“春城”香烟被逮进去拘留了半个月的教训,不再出去招惹是非,不再动不动就同人打架斗殴,不再出入那些让人担心的场所。他读完了高中,虽没考上大学,却也在高职校里拿到了大专文凭。一时虽没找着工作,还是在网上四处投档,一次一次地出去面试,想要找一个赚钱的职业。况且,自己没生儿子的马超俊也适时表了态,说真正找不到理想的工作岗位,他愿意带着他学做一点服装生意,慢慢地走正道。
正在俞乐吟满怀希望地期待着天华的未来时,一点预兆也没有,天华却出了人命关天的大事儿,俞乐吟怎会不感觉震惊,不感觉悲哀呢?思来想去,俞乐吟不由摸出了兜中的手机,习惯地要给屠英德拨号。刚按下去一个号码,她就停了下来。她想到了警察在寻找天华,他们会控制天华的号码,也就会控制她的号码。她一拨号,岂不是把屠英德也牵扯进这件事的是非中去了。还是忍一忍,等到明后天,找机会当面告诉屠英德,让他给出出主意,该怎么办。
重新把手机揣进兜里的时候,俞乐吟的心思又转到天华身上去了。夜这么深了,他身上穿的衣裳不多,这会儿,他会在哪里躲过这一夜呢?他晓不晓得,警察正四处张开了无形的网,要抓他呢?
可怜的天华,我苦命的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