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野狼嚎是一个在深山里长大的孩子,进城市上大学使他第一次有机会见到火车。他扛着一个铺盖,手上拎着一把二胡去学校报到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把他当作了流浪的江湖艺人。负责接待报到的同学对了对名单,然后告诉他该去的房间号码。野狼嚎找到了他所居住的房间,拣角落里的一张空床,将自己的铺盖扔了过去。在这以后的一个月吧,野狼嚎一共没和别人说过三句话。开学了,上英语课的时候,一位年轻的女教师指着野狼嚎,让他站起来用英语回答问题。野狼嚎脸上毫无表情地站在那里,好半天也没吭一声,最后全班哄笑起来,他仍然不动声色。
野狼嚎最初留给同学们的印象,是一个没见过任何世面的土包子。他太老实了,老实得大家都懒得捉弄他。成绩也始终很一般,他说的话老师不太懂,老师说的话他也不太懂。连续几个学期过去了,野狼嚎没有任何引人注目之处。终于在一次庆祝元旦的联欢会上,野狼嚎被大家推上台去拉了一段二胡。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台下一声不吭的野狼嚎一旦走上舞台,不仅没有丝毫的拘谨和慌张,恰恰相反,他的出色表演让所有的同学大吃一惊。
同学们正是通过这次元旦的联欢会,发现野狼嚎除了会拉二胡,而且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事实上并没有人要求他唱,是野狼嚎自己在拉二胡的过程中,情不自禁地唱出了声。他唱的是山里人的歌,一会高亢入云,一会如春雨缠绵,结果联欢会结束以后,大家想不议论野狼嚎的歌声也不可能。在几个月以后的全校歌咏大会上,野狼嚎以绝对优势获得了一等奖。他的歌声征服了一批喜欢唱歌的大学生。歌咏会刚刚结束,喜欢唱歌的大学生们便自发地组织起来,他们为野狼嚎找来了录音机,找来了各式各样的流行歌曲磁带,老得已经破烂不堪的歌本,然后按照自己的口味为野狼嚎筹备演唱会。
野狼嚎成了明星一样的人物,他的功课和以往相比变得更糟糕,但是由于他的名声太大了,那些任课的老师不得不采取权宜之计,活生生的把学分送给他。得罪了一个大家心目中的偶像实在不值得,那个叫野狼嚎的人喜欢唱歌,就让他去唱好了。
当又瘦又小的野狼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春天里,挽着那位被大家誉为校花的姑娘从街上走过的时候,一些同学开始感到愤怒。他们喜欢听野狼嚎表现孤独和绝望的歌声,可是他们不能忍受他太得意的样子。学校小卖店的姑娘曾经让很多大学生动过心,人们记得在为野狼嚎举办的演唱会上,那姑娘混在狂躁的听众中,和每一位邀请她的大学生跳着舞。
野狼嚎脸上的得意之色并没有持续太久。也许他根本就没有得意过,得意的感觉只是大学生们嫉妒时的产物。在野狼嚎自杀以后,人们回忆起当年他即使是挽着美丽的姑娘穿过校园时,他的脸上仍然全是忧郁。忧郁是野狼嚎神情中最重要的标志。在那些如痴如醉的演唱会上,野狼嚎发自于身心的孤独同样显而易见。歌声只能使他忘却那些能够忘记的东西,演唱会只是让他暂时逃避什么,他像落入陷阱的猎物一样独立无援,他的自杀好像在一开始就已经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