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我们会尽量用仇杀来掩盖抢劫(虽然抢劫的目的是那么明显),然而有一宗,却是用抢劫来掩盖仇杀。那日刚下过雨,寒气砭骨,我们斜躺在客车的座位上,避开从车窗破裂处刮进来的冷风。从哗哗奔行的声音能听出,路面的积水正被旋转的轮胎卷起并在到达一定高度后飞溅出去。小树在后退,光秃的枝条以及有如鹤膝的树瘤被打湿,正朝下滴水。随着客车越行越快,勾捏也变得越来越焦虑。她皱着眉,捏紧拳头,数次低首,又被迫抬起,凄苦地望着窗外。一开始,面对我的关心她还嫌吵,后来却是她自己翻过身来,紧紧掐着我的皮肉,说:
“我快要死了。”
“你在说什么呢。”
“我要死了,还没回家一趟呢。”
她说的时候,泪如雨下。我们在下一站下车(她死活要立刻下,我说你他妈在这里下又没现成的车又没东西挡雨),搭回程车返回,后乘火车来到古井区。它是省城郊区,在高速公路旁,遍布着仓库、平房、高杆灯与T型广告牌。上次我们去登邑大市场后头的勾捏同学家玩,近在咫尺,勾捏却不曾提出要回家。现在又要死要活地回来。我们走过很长一段黄泥路,看到沿途的平房小屋,其油毡屋顶因为雨水浇洒,变得分外黑亮,找到那间红砖小院。铁门锁着,里头的屋门也锁着,一只公鸡单腿站在长满苔藓的泥地,孤独地发呆。她扔过去一颗石子,它撒开腿跑,鸡距在地上留下一串印迹,不一会儿它又端着肥硕的身躯跑回来,钻进鸡埘。
“这是我继父的家。”她说。因为她这么说,我自认为找到她素性暴躁、孤僻和残忍的缘由。在她九岁时父母离婚,她先是住在父亲家,继母让她自己带来的两个孩子住大房,让她住在屋顶石棉瓦漏水、地面透湿的违建小屋。一直以来它都是亲戚或帮工住的地方。她觉得是在自己家做客,因此去找母亲,并从此给母亲带去无尽的痛苦。你也知道,离过婚的女人很难找到像样的归宿,勾捏的母亲不想毁了这段新的婚姻,就让自己忍下很多事,也让勾捏跟着忍受。勾捏每次得罪继父,她的生母都会条件反射地站起来,对勾捏施以殴打。一边打一边看着丈夫,直到后者表态不要再打了。只有她们俩在时,当母亲的眼里便流露出恳求、绝望与嫌弃的意思,好像是在自言自语。“我为什么就要生你这样一个女儿呢?”勾捏判断母亲在心里是这样说的,“为什么啊?为什么!为什么老天你对我如此不公?”
我们没有向邻居打听她的下落,而是径直走向古井公园。那是座免费公园,无人打扫,破败的水泥道粘着纸屑与断线的风筝,浑浊的池塘里立着假山。水面上漂着塑料泡沫饭盒。“他每天下午都会来这里,风雨无阻。”勾捏说。
“散心?”
“不,是做皇帝。”
接着她说:“就是假设路过的妇女都是他的后宫,一一检阅她们。”
我们在一段弧形围墙的前头发现他。他仰躺在一张褪色的靠背长椅上。在他的上空,榕树的枝条交错在一起,不时朝下滴水。这是一个视觉上比较隐蔽的地方,可以轻松看见两边来者,却不易被他们察觉。在他的上身盖着一件夹克,裤裆上则盖着一份报纸。椅子上放着一瓶古井醇香。她示意我猫腰从后边抄过去。她蹲下去,将手放在他伸直的腿上。他用了很久才从遥远的睡眠中醒来。为着适应这醒来的寒冷世界,他还打了个激灵。然后他冷漠地看向她,在意识到她是谁后,多少有了点热情。
“是你呀,欢欢,你回来啦。”他摸向嘴角流的涎沫。
“是我,爸。”
她揭开报纸。就像是随手抓起家里的什么东西,一切自然而然,她拉下他的拉链,握住那软绵绵的东西,继续和他交谈。“欢啊,年轻人第一重要的是念书,第二重要的还是念书,年轻人应该以念书为重,念好书找个好工作。”他将一只手放在她的头上。而她开始出眼泪。
“你要钱吗?”他颤巍巍地摸向口袋,“念书总是要钱的。”
“我妈在哪儿?”她说。
“你妈呀,”他将一堆钱里所有是一百元的都抽出来,递给她,在受到沉默的拒绝后,他用钱刮她的手臂,“你先接着。”
“我问我妈她在哪儿。”
“医院,”他看起来很艰难地说,“又犯了。”
她站起来,眼泪像是沿着玻璃窗滑下来的雨水,不停地流。在她转过身去时,我拿起细铁丝,猛然勒向他颈部。我感觉铁丝都勒进我的肉里去,挨到骨头了。他的面部瞬间涨红,血管从额头、太阳穴处几乎是弹跳着崩起来,胸口鼓得像个球。他的手时而抓住椅子扶手,时而过来抠铁丝。他的鞋跟在泥地上不停蹭着,蹭出一道道凹槽。在蹭掉皮鞋后,他用脚继续蹭着。她过去,抚摸他的眼睛,而他就是不合眼。“还没死呢。”我气喘嘘嘘地说。直到她说他伸出来的舌头都快要咬穿了,直到我感觉一股与我拉扯的力猛然溜掉,我才松手。我用血淋淋的手将他那玩意儿塞回裤裆,然后将他的每个口袋都翻出来。
我们在精神病院门口待了一会儿。它围墙高耸,墙头嵌着许多碎玻璃。门前停着一辆依维柯医护车,保安靠在车门边玩儿手机。透过大铁门,能看见院内深处有几幢五六层高的住宿楼,晾着密密麻麻的病号服。院内绿化不错。一位病人正对着芭蕉叶说话,几名病友将手交叉插进衣袖,围观着,脑袋不时转来转去,仿佛是在向人示意,他可好玩啦。我们只待了不到一分钟,便头也不回地走了。辗转千里,只为了这么一下。让我的双手勒出道道红印,勒出血来,痛得一个多礼拜没办法活动,就为了这么一下。
我们一起最后杀死的那个人,给我们带来巨大的麻烦。但也正是他,让我对自己在干的活儿感到前所未有的厌恶。我记得,在被捅中腹部后,他脑袋朝右歪斜,贴靠在方向盘上,双手慢慢溜下去。玫瑰花放在工作台上。刮雨器正左一下右一下左一下右一下,来回快速地舞动。车窗一会儿模糊一会儿清楚。就像有什么东西在朝我们挥舞,说,不,不。然而他已经不可逆地死了。我长时间地发呆。有几辆车路过,飞溅而去。最后,我振作起来,将他拖出来,扔到路基下。雨水淋在我和勾捏的头发上,也淋向死者的身体。等到人们发现时,他的皮肤注定已森白发皱。
我们用死者给我们的工作服盖住驾驶室的血泊,将那束花丢到车窗外,开走车。我想花隐喻的是远去的惟一的爱人。她要么抛弃他,要么死了,而他仍对她保持忠诚。“每当凋谢,我就换一朵新的。”他这样回答我的疑问。他不喜欢说话,但总是在你询问时礼貌而恭敬地听着。虽然回答得极为简省,而且有时是不知所云,但你仍能感受到其中巨大的诚意。
他总是放一名歌手的歌。我用了很久才找到那懒散的欧洲女声所隐含的意思:与世无争。
那天,只有他停下来搭载我们,而我们还杀了他。他开着一辆蓝色大运重卡。太多的车面对我们的招手,扬长而去,稍微客气点的,也就是在经过时,避免让积水溅到我们。只有这辆重卡在开过去十米后,停了下来。我们是被一辆客车扔在这里的。拖车拖走抛锚的它。同行的乘客大声咒骂,可是不久便各自找到办法,遁离此地,只有我们俩被留在雨地里,不知道要去哪里。因为寒冷,我们抱着湿透的胳臂,哆哆嗦嗦,走来走去,互相咒骂着。直到他揿响喇叭,我们才奔过去。他亲切地笑着,扯出两件干燥的工作服,让我们脱掉外套披上。他还开了暖气。好一阵子,也许是二十分钟后,或者是半小时后,因为暖气的作用,他睡着了。他双手扶着方向盘,身体微微弓着,头受地球引力的作用,不时朝下猛点一下。他试图睁开眼皮,可是又一阵浓重的睡意袭来。勾捏推推我,我才发现这可怕的情况。我一只手扶着方向盘,一只手轻轻拍醒他。他大声向我致谢。而后从工具箱里摸出香烟,让我抽。他自己并不抽。
我们建议他将车停在路边,好好睡一下。他觉得这个建议很好,便将车驶离主路,然后在没熄火的情况下睡死了,我接过她递来的刀,听凭着惯性的指引,捅死他。他之所以不熄火,是考虑到要烧暖气。他怕我们冷坏了。啊,一想到这一点,我就觉得自己很造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