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最后一次,我已忘记是因为哪件事进去的。可能是新账老账一起算,合并执行。被捕之日,我带着强烈预感走进一家服装店(我记得它的牌子叫童育林),精心挑选,直到被警察声势浩大地围住。我是用小臂托着崭新的西服、西裤、衬衣走进公安局的。整个审讯过程我都在惦记着它们,直到他们找来薄膜袋子,毕恭毕敬地将它们地装进去。

“还有一双皮鞋。”说着,我脱下那双自从试穿后就没脱下来的尖头皮鞋。他们用报纸包好它。然后摇晃着一只玻璃瓶问:“这个也要保存吗?”

“是的。”我说。

他们旋开瓶盖,将里面的鹅卵石倒出来一颗颗地数,又沿着桌面拨进去。如果装的是狗屎他们也得替我保存。法律说,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在监狱待了一段时间后(起初我一天天地数,好给自己打气,这样就少一天啦。不到一个月我就感觉恰恰是计数加深了痛苦。于是我对时间听之任之。也就是说,如果他们想多关我一阵子,或者说他们疏忽了,不小心多关了我一阵子,我也绝不会在意),我被带到狱政管理科。他们问我有没有保管收据。我想了很久,说这是什么东西。他们摇摇头,取出薄膜袋子、玻璃瓶与手机,要我在一个本子上签字。我便记起自己在政府这边还寄存了一套新装。我知道在监狱外不会有人来迎接我,我需要一个人风风光光地回到社会。西服上的合格证尚未撕掉。我比划着。买的时候有点小,现在极为合身。只能说,劳动生活锻炼人。

他们发给我五百元。“这是发给我的工资吗?”我说。

“不,这是政府给你的路费。”他们说。

释放前,狱方恰好安排统一理发。我说我就要出去,头毛好不容易长出来,剃掉可惜。师傅没有接话。我又说,我还有个女人,她在泪眼汪汪地等我出去呢(其实有个狗屁)。他就用推子,对着耳后随便推几下,然后扯下我脖子上的围布。出狱时,铁门静悄悄地拉开,非常有仪式感,就像帷幕朝两边徐徐拉开。外边的空气、声音以及树上一千片叶子闪耀的一千道光一下涌到眼前。我看见一名穿着绛红色灯芯绒裤、留着平头的小孩嘟着嘴,骑着脚踏车,认真地围着一棵古槐树转圈。一名头发花白的中年男人坐在百货柜后抖腿,幅度之大,让人想起操持着弦弓不停嘣嘣弹棉花的匠人。泪水从我脸上一次次流下来。这就是自由啊,我拼命哭起来。

可是,仅只是将监狱与公交车站间的路走完,我便感到这样的自由让人无以为继。半小时前,我还在号子里赌咒发誓,就是被剁掉一条腿,也不要回到这鬼地方了。可现在,就这么一会儿工夫,我又觉得号子里的生活看起来还不错,因为在那里人们不用总是去考虑一个令自己心焦如焚的问题:接下来,我该做些什么。在那里,人们的生活被安排得妥妥当当。从早起到睡着。宏阳,在路上,我一直在思考:自由是什么。我对它的定义应该与书本无异,就是一个人不受限制与约束,自主地支配自己的意志与活动。而我缺乏的就是这种支配自己的能力,或者说是自己使用自己的能力。出狱使这个问题暴露无遗。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干吗,应该干吗。或许我应该去拜访下谁。有三两个同学,他们倒是不反对自己和我来往,但他们的家人令人扫兴。我的父母生活在老家。我和他们断绝来往已有十年。也许他们当中已有人辞世了。我一想到他们,就想到他们为了我而互相埋怨的样子。要到第三辆公交车经过,我才坐上去。我不知道它要开往哪里。

仅仅因为好奇世上还有这种地名,我在徒甘站下车。站牌边有一座比坟堆稍大的山丘,和一条可能通往徒甘乡的小道。太阳还在,而雨从西南边朝这里飘来。我想到生与死之间那不长的路程,仿佛用完这五百元我人生的使命也就可以结束了(在狱中,我听说一种自杀的办法,即想办法自缢,造成窒息状态。这样自慰的快感比一般情况下更强烈,同时,死亡率也极高)。我试图拦下一辆小客车,我都冲到马路上了,可还是让它左躲右闪,从我身边跑掉。我只能蜷缩在建在丘顶的了望站的一小块屋檐下,看着雨绵延不绝地飘向自己。它看起来还要下很久。那一刻我孤独极了。

我还是回到归县。

我曾发誓,不要回去,永远也不回去。可最后还是被它召回。这就像我们成千上万次地跟自己说,不要去陋巷找那肮脏的声音沙哑的老妓女了,可最后还是去了。旅程越靠近它,我便越痛恨自己的下贱。我在归县当过小偷。每天,太阳初升之时,一辆辆从各地开来的客车,哼叫着冲进停车场的烂泥里。我和师兄们(我们彼此是这样叫的)围上去。要么拿份可能还是去年的报纸,要么手挽着外衣,在他们往下挤的时候往上挤,就像是要去找什么人。这些来县里的旅客总是鼓着羚羊、斑马那种草食动物才有的无辜、恐惧而茫然的眼球,任凭我们在他们身上摸来摸去。我看过电视里的安全检查。说实话,我们拍打的幅度要比安检大得多。我们不太敢向县里的人下手。因为他们总是能在短时间内找到人,将我们扭送到派出所,或者当场进行围殴。在这停车场,我只遇过一次挑战。有一个人,应该是村干部,一直看着我的手指伸进他的裤兜。在察觉到他已察觉后,我将那分开的手指合拢打了一个响指。他捉住我的手腕,义正辞严地斥骂。我有点害怕,但在师兄们打过去一根烟后便不怕了。因为他接了。而且还就着我们的火点着了。那天,我默默跟踪他一上午,去了很多地方,诸如信用社、农业局、土管局。他当然意识到我在跟踪,曾猛然转身,怒视着我。而我报以真诚的微笑。最终他拐进巷道跑了。现在想,我也不是要恐吓他,而只是想找点儿事做。

在客车来之前,我总是待在停车场最暖和的一块地方,背靠着墙上贴着的促销海报。我长时间地看着倚在理发店后边简易棚子上的一面废弃的大镜子,认识自己,观察自己,研究自己,并且思考自己。我觉得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并无区别,明天的自己料也如此。不是说长相,我的长相每天都在变,而是说性格,说对一件并不好的事的深度依赖。我经常凄惶地想,我竟然在这样一个让人羞耻的职业里混迹这么多年。我对这样一个充满惰性的自己,嫌弃、愤怒和痛恨至极。我在心里朝自己举起鞭子,说:走,立刻走,现在走!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赖在这儿不走,哪儿也不去。有几次,我走是走了,绕着停车场转了一圈,又回来了。

这一回也是这样。我一边说不要再回归县,一边又劝说自己:有个去处总比没有好,不是吗。就像在政府打字或看门,多少是份工作啊。而只要是工作就可以称之为家乡。

在旅途上,我想起曾经的师兄们,是怎样因为一致的利益或者说骨子深处的懦弱凑到一起的。怯懦使我们显得理性。我们之所以在诸种犯罪行为里选择偷窃,就是考虑到即使失手翻船,那添加到我们头上的刑期也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我们懂得克制自己的欲望。每天只按照拟定的并不多的目标行窃财物,绝不涸泽而渔,为一时的利益而断送未来的生计。收工后我们不去打牌、聊天、喝酒,也不无谓地消费。我们打开电视让它晾着,整个小时整个小时地泡脚。我们睡得早起得也早。彼此缺乏深交。

就是这样一伙我发誓再不接触的同伙,如今不见了。我在停车场、汽车站、火车站、农贸市场等一切我们战斗过的地方,以及曾经租赁的城郊房子里,都没找到他们。一点痕迹都没有。我深感茫然,这种茫然让我想起小时候去拜访一位异乡的亲戚,在终点我们只见到一处残垣。我们将要送给亲戚的食物,那几十枚染红的鸡蛋,慢慢吃了,感觉被一种空洞伤害了。

我找了个人下手,手指僵硬得不行。对方转过身来时,汗水浸湿我的衬衣。我勉强拍拍他肩膀,说,看好你的钱包。他快速摸向藏匿它的地方,并看着那些匆匆而去的背影,若有所思。他对我致以诚挚的感谢。因为这件事,我想到反扒是个好活儿。但我不能走到派出所去说,我来给你们反扒。他们也不会说,好,你来给我们反扒。但我想到确实有一些前辈后来去干了反扒。反扒和扒窃本质上都一样,都是找个事儿。他们反扒起来,比警察要积极和凶狠得多。

最终,我游荡到人民医院门口。那以神准闻名的瞎子曲先生还在。“指条路吧。”我说。他的手在迷雾般的空气中指来指去,最终定在西边。

“是福是祸?”

“你别管。”

“走多远?”

“走多远你自己会知道的。”

我递给他五十元,他摸向右下角的盲文。他找钱时,我从他身上弄过来一百元。

我坐上开往西方的客车。因为有个人实在太困了,同时口袋里的钱也暴露得过于明显,我将这视为一种邀请,将它取走,并在一个叫新兴的地方下车。奔行的客车总是让人想到复杂的数学题,比如:车上原有(3m-n)人,中途有一半人下车,又上车若干人,此时车上共有乘客(8m-5n)人,请问中途上车的共有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