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九 章
固然,参加复社有不少好处,但结党成社,自画界线,也有很多缺点,最大的缺点就是莫名其妙地树立不少无形的敌人,自己的父亲就是一个例子。
只因为跟几个东林的朝中同僚谈得来一点,却并没有真正地属于东林一党,却也受了波及,被非东林党人从户部尚书的任上挤了下来。
幸好旧日的门生僚属中有几个是掌着兵权的一方统帅,对方不敢过分的挤迫,还能够全身而退,优游林下,否则恐怕连老命也保不住。
这次南来应试,父亲就告诉过他,要他慎重言行,表现不可太张狂,不可锋芒太露,不可过份自炫,成为大家注意的目标,那样子很难保持超然的地位。
父亲并没有声明白己不是东林党人,因为到了那个境地,否认也没有用了,东林党人虽多清流名士,在一般人心目中是属于有气节、有操守的读书人,颇受尊敬。
但是,他们太猖狂了,得志时目中无人,不可一世,对皇亲国戚、勋爵世臣,从不假以辞色,使得朝中竟分成了东林与非东林两派。
这种现象太可怕了。
东林派等于是向所有的非我同类者为敌,不管东林的实力多强大,也没有不垮的,尤其是跟权势显赫的九千岁魏忠贤,弄成势不两立,不是自连其祸吗?
侯恂在辞官返里后默默无所事事,图了个安静,魏忠贤垮了台,东林势力复起,他也没有再要求出山,宦海沉浮,他已经历够了,在家中读书、课子、奉母,未尝不是人生一乐事。
但侯恂也没有以东林派人自居。
朝宗在闲谈中,对父亲的心事极为了解,甚至对目前的朝政大局也有点了解。
侯恂不肯复出,主要是为了太了解那位皇帝,他知道崇祯帝优柔寡断,却又刚愎自用。
而且他又绝对地自负聪明一世,不但贵为天子,亦为天之骄,那一个臣子都不会比他强,比他能干。
在这样一个皇帝手里,就很难做事,官越大越为难,除非你表现得浑浑噩噩,整日地尸位素餐,否则很难安其位的。
他是前皇熹宗的嫡弟,以弟继兄位,登基时已经看清了朝廷的局势,所以在登位后,先是把太过于张狂跋扈的几个权贵大臣次第扳倒,使得手握大权的魏忠贤孤立,然后才开始对付魏忠贤,迫得魏忠贤在押赴凤阳的路上自缢而死,再将崔呈秀在苏州斩首,圣夫人客氏赐死,把秽乱宫廷的奸党一扫而空。
昔日蒙冤的人得以平反了,普天同歌颂圣,深庆得主,但是一二深居高位的大臣们却看得出,皇帝并没有把东林的人置于高位要津,表示他的精明,他不容许那一方面的人独居朝政,更有甚至,他把军机交由一些不懂得军事的糊涂蛋去管理。
这些人只知道积压军饷,精细地打算盘核发军需以牵制将帅们的坐大,而且相邻的兵镇总督,必定调派一些素来不和的人去,免得他们勾结。
在这样的皇帝手下做事实在很不容易,侯老先生深以为戒,自己是不出来了,叫儿子立身处地,也要十分的谨慎,最好不要沾上那一边。
现在是东林的人又起来的时候,但是非东林的人也没有全垮台,当有一天,皇帝认为东林党人太过于嚣张,不把皇帝放在眼中时,他又会重用另一批人来打击东林了,在朝廷中永远保持了两种立场的均势,皇帝才能一手加以控制。
要想在朝廷上立足,最好是不属于那一边,但是又能跟两方面保持着一个良好的关系与适当的距离。
侯老先生并没有明确地告诉儿子应该如何做,但是却对未来的朝廷作了个分析,那也是个间接的暗示。
朝宗是个很聪明的人,自然明白了,所以他来到了留都,并没有避开那些东林的人,别人说他的父亲是东林前辈,他也不反对,而且,他跟复社的人也处得很好,却一直没有表示要参加复社。
昨天,他对复社中言语最为激烈的吴次尾提出了批评,这是权术的一种巧妙运用,万没想到,别人却早已将他列为复社的中坚了。
就跟他父亲被列为东林党人一样,这是无法否认,也无以推脱的事。
朝宗觉得赶快离去是对的了,他必须要冷一冷,使大家把他与复社的关系,不再看得那么密切。
香君却不知道他的心事,见他正在发呆,还以为他是舍不得离去,轻叹一声道:“侯公子,你这突然一走,实在太令人惋惜了,否则复社在你的领导下,必然能有一番更好的作为的。”
朝宗道:“复社中大部份是国子监的太学生,这些人受了国家的禀养、栽培,应该好好地念书,将来报效国家才是正理,整天的评议朝政,已经失了本分,是舍本而求末,走火入魔了。”
香君怔了一怔,朝宗的反应大出她的意外,不过朝宗的话极有道理,至少是她无法驳倒的。
她顿了顿,才低头道:“我也不太懂,不过我总是盼望你能够早点来,而且一定要来。”
“那当然,我一定会回来的,就是为了你,我也会再来的。”
“为了我?”
“是的!为了你,你是我第一个红粉中的知己。”
“侯公子,你太抬举我了,是你看得起我。”
这时雨忽地大起来了,一把油纸伞已经无法遮掩了,朝宗忙拉着她跑进石垣下一个城洞中。
洞并不大,但是却不透雨,面对着是一片雾迷蒙蒙与哗哗的急雨,脚下远望长江如带也在雨雾笼罩中,游人虽多,却被这阵急雨所阻,绝足不前,因此这个小天地中,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了。
先是紧紧地偎依着,然后很自然的,他们的脸贴着,颊靠着,两片唇紧紧的相吻着。
没有主动,也没有被动,就好像是两块磁铁,使它们异极相对而渐渐地移近,到了引力所及的距离,它们自动地就互相吸引了。
紧相偎依的接触渐渐的挑起了朝宗的情欲,他的手也不老实了,伸进衣襟里,慢慢的游移着。
他发现香君的年龄虽不大,发育却很成熟,这不足为怪,风月场中的女孩子,身心两方面都比一般人要成长得快些。
但成熟的女性的胴体,对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却是一种强烈的挑逗,尤其是香君毫无抗拒的态度,也加壮了朝宗的胆量。
城洞中虽不宽敞,但勉强够他们两个人躺下来,地下虽不平坦,但他们似乎并不在乎,香君只有在开始时为了那破身的痛楚而轻微的呻吟一声,以后就一直默默地承受着。
她闭上了眼,似乎也在享受着那种生命的愉悦,但那不是肉体上的,她年纪毕竟还小,虽然身体已经发育了,但还没有成熟到能领会情欲冲击的快乐,她的愉悦是通于心灵的,一种奉献被接纳的愉快。
就像是一个孝顺的孩子,跑到几里外的山上,采了一枚新熟的果子,回去献给她的双亲,看到父母吃着那枚鲜果时所流露的快乐,这孩子的快乐尤甚于她自己吃下了那枚鲜果。
当他们二人,从激情中趋于平静的时候,外面的暴雨也渐渐地停了,居然还射出了一丝的阳光。
阳光射进了城洞,使城洞中更光亮了,使朝宗能看清了她修长而细致玲珑的腿,如丝缎般光滑的肌肤以及抹在腿根处的那几滴贞红。
这使朝宗为之一惊,也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件多糊涂的事。香君还是个清倌人,还是个未经人世的处子。
固然,她是个歌妓,但歌妓的初贞是有代价的,尤其是像香君这样的名妓,梳拢的代价非数百金莫办,那只有豪客才能负担的。
而他却糊糊涂涂的就把这颗新熟的禁果给摘来吃了。
那要如何善后呢?这一刹那间,朝宗悔恨交并,不知将何以自处。
但香君却很平静,很自然取下自己腰间雪白的绢巾,沾了腿际的血迹,平静地道:“侯公子,你至少应该知道,我交给你的身子是清白的。”
“是!是的,香君,我真该死,我实在太糊涂了。”
“别埋怨了,那也是我自己愿意的,否则就是拿刀子架在我头上,也别想靠近我。”
“可是,以后你怎么办呢?”
“我早就盘算好了,从昨天见到你之后,我邀你到我房中去,我就决定把我自己交给你了。”
“香君,感卿盛情,只是我明天要回去。”
“我也知道你明天要回去,所以今天我才不抗拒你,那是为了增定自己的决心。”
“你的决心是……什么?”
香君笑了,慢慢地穿上衣服道:“你放心,我的决心可不是嫁给你做妻子,我知道你们侯家是世代书香,世家子弟,不会允许你娶一个歌妓进门的,我也没存这个指望,我的决心只是使我的一点痴心有个寄托。”
“不!香君,像你这样美好纯洁的女孩子,我若能自主,我一定会毫不考虑地娶你为妻的,现在我也没放弃这个打算,我一回家就跟父亲说去。”
“别去碰钉子,你有这颗心就够了。”
朝宗当然不会去向父亲求娶香君的,他只是说说而已,但香君那种宽恕却使他感到惭愧,欺骗这样的一个女孩子,那是一种无可饶恕的罪恶。
冲动之下,他握着香君的手道:“香君,我指天为誓,将来定不负卿。”
香君非常的感动,轻叹了一口气:“侯……侯郎只要你有这份心就够了,那也不枉费我一番痴心,将来的事谁也不敢说,我更是个身不由主的人。”
“我知道,你是典身的,我替你赎身。”
“赎身?侯郎,你知道我娘在我身上花了不少银子?除了八百两的身价银之外,这些年在我身上陆陆续续的花费也不下一千五百两了。”
“要这么多?”
“我的少爷,你以为要做一个歌妓是很简单的事吗?从十岁开始,就要学唱、学认字、学应对进退、察颜观色、学说话,甚至于穿着梳妆,涂脂抹粉,都由专人来教导,这些都是要钱的,最耗费的还是学喝酒、品菜,那都是真材实料,一点都不能假。”
朝宗不禁咋舌道:“乖乖!照你这么说来,培养一个姑娘,倒比造就一个进士还要困难了,有些人从出世到进士及第,金榜题名,也用不掉二百两银子。我父亲有个学生,现在已经做知府了,他老子是替人做长工的,每年才五两银子工资,他就靠着这五两银子,供儿子读书,苦了二十五年。”
香君道:“读书做官,还可以靠自己苦学,做一个歌妓,处处都靠人传授,非要花大把银子不可。”
“那么替你赎身,非三千两不可了。”
香君道:“那要看什么时候了,如果过几年,我也替娘赚下一些了,也许就差不多,如果是现在,五千两未必能使娘点头,她孤苦无依,把我当亲生女儿般养大的,下半辈子全指望着我了。”
朝宗叹道:“那就没办法了,就算我能说动父亲答应我娶你,也不可能拿出五千两银子来为你赎身的,他虽然做过一任度支尚书,但并没有落下多少钱,而且大部份都在家乡置了田地,他说这是百年的基业,每年收收田租,有个一二千两银子,粗衣淡饭,安分渡日,可保子孙无肌寒之虞,他不会为我娶媳妇卖田地的。”
香君苦笑着道:“不必去操这个心,我说过,我不想做你们家的媳妇。”
“可是,我不能负你,你等我几年,我自己出来做了事,一定可以筹到为你赎身的银子的。”
香君的目中射出了光-道:“侯郎,你这是真心话?”
“若有半句虚言,天诛地灭,叫我不得好死。”
香君毅然道:“好,侯郎,你有此心,那怕十年二十年我都会等你的。”
过了好半晌,她又凄然地道:“不过,我又要把话说回来,我是身不由己的,也不能一辈子做清倌人,所以我把清白之体先给了你,若是五年之内,我可以保住自己的清白,不陪客人,过了五年后,我只能保持我的心灵清白,不从良跟别人了,反正我这一辈子是托付给你了。”
“不必那么久,一两年,不超过三年。”
香君并没有因为他这爽快的间答而显得特别的开心。
她只是用一种淡然的态度道:“侯郎,我知道你此刻的话是绝对出于诚心,但是你不必答应得这么爽快的,那会变成你心里的一副担子,未来的局势如何,这是谁也无法逆料的,因此你无须言之过早,免得你到时因为其他的原因无法践约时,咱们连面都见不成了。”
说得朝宗一阵惭愧,他想起古人常说的一句话:“轻诺者必寡信”。今天自己不也正是如此吗?
“一两年,不超过三年。”
这句承诺冲口而出,虽然没有立意欺骗,但自己听了也觉得过于轻举,因为说这句话时,自己并没有经过思虑,一点把握都没有。
因此他只有吃吃地道:“香君!我……绝不负你。”
“这个我信得过,因为我要求不奢,我了解到彼此身份上的差距太大了,我绝不可能成为你的元配妻室的,我只希望你别忘记我,如果可能给我一个妾侍的名分,否则就当作外室也行,我只求有个归宿,不致于流落无依就行了。”
侯朝宗忙拥着她道:“不会的,香君!绝不会的。”
香君由他搂着,轻声道:“我今年十六岁,在秦淮河旧院人家,没有二十岁的清倌人的,侯郎!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如果你自问有把握在五年内把我弄到身边去,我咬牙拚命,也一定要撑过这五年的。”
“这个?我一定尽我最大的努力去争取,你我在一起并不困难,难的是贞娘那儿的身价银子。”
香君叹了口气道:“我明白,三千两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就算你即刻取得了功名,要筹备这笔钱也不容易,当然,你如果昧着良心,穷凶极恶,大事搜括,这是轻而易举就弄到手的。”
侯朝宗忙道:“我不是这种人,也不会做这种官。”
“我知道,我委身于你正因为此,假如你是这样的人,就算拿三十万两来,也买不到我,我要你做一个实心实地为老百姓造福的好官,我可以慢慢的等,也可以私下慢慢的攒,我们一起凑这笔钱。”
“这怎么可以,那能用你的钱。”
“不是用我的钱,是用你的钱,因为这是赎我的身子,还我的自由。”
“但你是归到我身边,应该由我拿钱的。”
“侯郎,我连人都交给你了,什么还不都是你的。”
“不!就是这个上面不能马虎。”
明知筹这笔银子很难,但是男性的尊严却使他坚持着不肯接受香君的合作。
香君倒不坚持,轻叹了一声道:“好吧!反正我的意思跟处境你都明白了,我的心是一辈子都交给你了,但我的人,却只是私下交给你的,如果给娘知道了……”
“暂时别给她知道。”
“当然,可是也不能拖很久的,因此,五年之内,你若无法替我赎身,就请你替我梳拢一下。”
“这……你要去接待别的客人了。”
“那是没法子的事,旧院的姑娘,都要走这条路的,娘已经算疼我的了,她没有逼我,别家的姑娘,在十五岁就硬被鸨母当宝贝似的卖给豪客了,清倌人的收入究竟有限,再说梳拢是年纪越轻越能讨高价。”
“这是为什么呢?”
朝宗对这些不懂。
香君却像是生了气,道:“我也不懂为什么,据他们说是为小姑娘破身能带来好运道,但是照我看来,这都是那些男人黑心肠,觉得糟蹋一个小女孩是一种乐趣。”
朝宗忙道:“我绝不是那种人。”
香君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不是,我从十五岁开始,就不知有多少生意人跟娘谈过这个问题,有人出到一千五百两了,娘问我一声,我跟她吵了一场,有三天没理她,最后还是她赔尽了小心。”
“贞娘对你还真不错。”
香君道:“这就是了,她不像别的鸨母那个样子,虽然她大不了我多少岁,却把我看成亲生女儿似的。”
“她要真疼你,就不该要你落籍。”
“侯郎,你这是怎么了,她花钱买了我,就是指望在我身上赚一笔回来,可不是真心要个女儿,她今年才二十七,自己若是从良,也不能生养,她能对我好,已经使我万分感激了,我不能冀望得太多。”
朝宗也觉得自己太孩子气,歉然地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怕她贪图便宜,硬逼着你。”
“我娘不会,她当然不是不要钱,但她不会逼我,她亲口答应过,即使是梳拢,也一定我自己看中了意。她自己也在做着,手头并不短缺钱花。”
“是啊!秦淮十大名妓,她排名第三,但是据估计,她的收入比排名一二的卞玉京和郑妥娘还要好。”
“啊!这是什么时候排出来的名次。”
“喔!这是一般常在秦淮河走动的玩家为旧院人家选出来的十位大美人。”
“玉京姐居然高居首位。”
“不!是郑妥娘,但是她的脾气太坏,有些客人把她列在第三,而是你娘高居首位,玉京的人较为和气,不管是郑妥娘居首也好,是你娘居首也好,她都是稳居第二。”
“这十大美人里面,不知道有没有我?”
“怎么会没有,你是第四名,因为你只是个清倌人,那已经是很不错的,而且你是唯一列名榜上的清倌人。”
“我倒不稀罕什么名次,但是我又不懂了,为什么清倌人上不得榜呢?”
“因为秦淮选美,容颜固然重要,温柔风情也有很大关系,所以清倌人是很难跟她们比的,你是因为这绝世的姿容,才得以列榜的。”
香君冷笑了一声,道:“我倒真希望别把我列上去,那怕是将我列为榜首,我也感到很无聊。”
气氛忽然不调和了。
侯朝宗发现这个女孩子的性情太难捉摸了,她的一切,都不像个旧院的歌妓,因为她太古板、太正经,她也不像个年轻的女孩子,因为她太世故,但无可否认,她的美却是绝世难匹的。
她才十六岁,还有点稚气,若是成熟一点,她将是金陵目下的第一名妓,没有一个人能及得上她的。
现在第一朵名花,却被自己采到手中了。
侯朝宗心里不免有点沾沾自喜的感觉,但是接着而来的,却又有不少的烦恼。
回去后,金陵是一定要再回来的,再来时,又将对她如何交代呢?
在父亲面前绝不能开口,否则不但得不到同意,反而会招来一顿苛责,还可能挨一顿鞭子。
年纪轻轻,一事无成,居然涉足欢场,流连娼家,少年荒唐,莫过于斯。想到这儿,他的心中更为麻恼了,先前的绮情都为之冲淡了。
而香君对他的态度,也使他感到扑朔迷离,无法把握,说她无情,她的确是情深款款,把一片心全用在自己身上,甚至于毫无条件地献出了初贞。
但说她真有情,却也说不上,别离在即,她没有一点离情别绪。
朝宗并不是初解风流,来到六朝金粉的古都后,他也曾在一些粉头的香闺中歇宿过,甚至于在家乡,他也曾跟邻家的女儿偷期密约过,等人家出了嫁,那个汉子偏又是不解温柔的痴呆汉,所以只要有机会,那个女的归宁,他们总还有一两次偷偷的约会。
他不是很懂得女人,至少不是不懂得女人。
但香君却完全不是那回子事儿。
她奉献初贞,完全是属于奉献,没有一点感觉,没有宛啭娇啼,也没有热情呻吟。甚至于在事后,她也是冷静而漠然,虽然在谈起将来时,她曾经闪露过一刹那的激动,但那是感情上的理智表现。
她的爱情无可疑问是坚贞的,只是她表现爱情的方法太稳健、太老练,不带一丝丝的激动。
她什么都很好,就是不像是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倒像个历尽沧桑的风月女子。
但贞红宛然,她明明又是个纯洁的处子。
侯朝宗的心中很茫然,这一刹那,她心中有个希望,希望能多几个人,不要这样面面相对。
他的运气实在不错,想到要有人,人就来了,郑妥娘那尖锐而又美丽的声音,在远处响了起来。
“在这里!在这里!香君,侯相公,你们这小两口子可还真会躲,刚才躲到那个地方卿卿我我去了。”
她美丽而又伶俐的身子,在小道上一扭一捏的跑了来,阳光照着她红红的脸,柔黑飘拂的长发,别具一种美,一种成熟而野性的美。
侯朝宗看得呆住了。
香君却叫道:“郑姐,别跑,慢点走,地上滑,别摔着了。”
郑妥娘笑道:“笑话,这才摔不着我呢,以前我在家的时候,五六尺高的石头,我跳上跳下都不当一同事。”
口里说着,她已跳下了那一道石阶,也不过才五六级,每级才半尺来高,她的性子急,懒得一步步地跨,就这么跳下来的。
脚落地踩在青苔上,向前一-一冲,口中哎呀一声惊叫,向着那堵石壁冲去,这下子若是撞上了,纵不送命,也将落个头破血流。
幸得朝宗眼明手快,抢上一步,紧紧地抱住她一拉一拖,两个人都撞了上去,但是势子已缓,只在石壁上轻碰了一下。
郑妥娘抬起了头,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道:“谢谢你,侯相公,真不好意思,才说着就打自己的嘴了。”
侯朝宗道:“没什么,你摔着了没有?”
郑妥娘道:“我撞在你身上,你撞在石头上,要摔着了,也是该你受伤。”
“我!我们男人身子壮,摔不坏,碰不伤的。”
香君在旁笑了笑,道:“我们侯公子软玉温香抱满怀,纵然有些伤痛,也不会觉得了。”
郑妥娘发现自己还抱在朝宗的双臂中,不禁有点脸红,忙道:“侯相公,你快放手吧,小妹子吃醋了。”
朝宗忙放开手,可是郑妥娘的身子却又一歪,又大声地叫了起来,侯朝宗赶忙地又将她扶住。
香君还想开玩笑的,但是见妥娘的脸色都变了,大颗的汗珠从额上滚落,急急地问道:
“郑姐!你怎么啦!”
郑妥娘咬着牙道:“不……不要紧,扶我坐下来,我的脚痛得很。”
侯朝宗道:“准是扭了筋了,快坐下来揉揉。”
他扶着妥娘,找了块石头让她坐下,妥娘忙不及地弯下腰去,握住了自己的左脚。
尖尖的,瘦伶伶的一双脚儿,包裹在红绫鞋里,特别见得细巧,倒是把朝宗看得又是呆住了。
香君见了笑道:“侯公子,今天你可真是眼福不浅,秦淮河畔,固多大脚娘子,但天下最小最美的一对金莲,恰也落在秦淮,今天可叫你也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