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决斗之前
秦中来现在还清清楚楚地记得第一次看见红石榴的情形。
那是三年前一个秋夜,秦中来被苦风凄雨吵得不能入睡,披衣而起,翻出本古棋谱,在灯下一把一式摆着玩。
秦中来的棋艺在江南一带负有盛名。然而秦中来自己却一直认为“弈乃小道”,玩玩还行,不能废寝忘食地去钻研。
秦中来被人称为“八方君子”,不是没有原因的,泰中来笃信孔孟之道,而且对朱程理学精研有年,造诣颇深。
仅从他对围棋的态度,就可以看出他那种”君子”本色来。
秦中来摆到第三局棋时,家人睡眼惺松地敲门说门外有一个娃郑的公子来访。
秦中来又惊又喜。光着脚就往门口跑,浑身被雨淋得透湿。
这位“郑公子”,就是郑愿。
郑愿也是一身狼狈,身后还跟着个落汤鸡般的“少年”,秦中来黑暗之中,也没在意。
那个“少年”,就是红石榴。
红石榴浑身罗衫尽湿,发育得很好的胸脯令人“触目惊心。
秦中来的脸刷地红了,心中也怦怦乱跳起来。他飞快地转过眼睛,不敢再看,而且那个晚上再也没朝红石榴看一眼。
“非礼勿视”这句古训,他四岁时就已牢记在心。
秦中来招呼家人,领郑愿和那个女孩子去更衣,自己却坐在那里发痴。
秦中来还是第一次被女人的胴体刺激得如此强烈。以前虽也免不了偶尔“非礼”女人一眼,但那些女人不能和红石榴相比,“非礼”的程度也不能和那天晚上相提并论。
秦中来发现,自己居然在想人非非,而且不可抑止。
虽然古圣贤曰:“淫于心而不淫于行,是谓圣人”。但秦中来仍觉得有点羞愧,就好像自己做了贼似的。
因为他想起了一句俗语:“朋友妻,不可欺”。他知道郑愿这小子身边向来不缺女人,虽然“非妻”,终究还是关系密切,于是秦中来觉得自己不该“淫于心”。
当郑愿换好衣裳,进来相见时.秦中来都觉得脸红。
郑愿告诉他说:自己将去高唐看看老家还有什么亲戚,顺便探访一下旧邻,请他帮忙安置一下红石榴。
然后郑愿把红石榴的身世遭遇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
秦中来听得热血沸腾,当即满回答应。
事后秦中来才知道,“安置”红石榴是如何不容易。
一看见她,他就想入非非,常常走神。而她呢,又客气又冷淡,知礼得很,一心一意念着她的“大哥哥”郑愿。
秦中来的苦恼从那天晚上开始,一直到现在还没结束,而且还不知要到何时才能结束。
他痴恋她,而她又痴恋着他的朋友。
那年他十七、郑愿十八、红石榴十岁。
去年六月,红石榴失魂落魄地回到金陵,站在秦中来面前。
秦中来几乎已认不出她来了。她蓬头散发,衣饰不整,像个女丐,一个疯了的女丐。
红石榴只说了一句话,就昏倒在地上。
她说的那句话是“大哥哥不要我。”
秦中来接连六天守在她身边,为她请大夫,为她赶蚊子,喂她吃药,累得瘦了好几斤。红石榴却疯疯癫癫,一时哭一时笑,不住说着梦话。
秦中来从她缠杂不清的呓语中,整理出下列“事实”——
红石榴去找郑愿,找到了;红石榴扮成郑愿的“舅舅(当然就是石榴红),住进了青州的一客栈里;那天下雷雨,红石榴和郑愿在同一个房间里换衣服,红石榴的抹胸是郑愿解开的;然后发生了男欢女爱这一类的事情;然后是郑愿又去勾引老板娘,却骗红石榴去睡觉;然后是郑愿和花深深在红石榴当面做那件事;然后是红石榴服毒自尽;然后不知道了。
秦中来的心被痛苦和愤怒塞满了,他真恨不能自己从未认识过郑愿,从未和郑愿做过朋友。
如果郑愿当时在场,秦中来真的会和郑愿拚命。
他真的没想到,郑愿竟是这种人。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秦中来还不会苦恼到现在这个境地。
但后来偏偏出了一件事,这件事一发生,秦中来就快“万劫不复”了。
七月十七晚,红石榴好像有点清醒了,昏昏欲睡的秦中来又惊又喜。
红石榴想喝酒,于是他陪她一起喝。
那天晚上月亮很好,漫天的萤火好美好美,四周的花木散发着淡淡的酒香。
酒是女儿红。
红石榴秀雅美丽的小脸上也泛着玉一般可爱的嫣红。
她醉眼中的秋波摇得秦中来心慌意乱。
她绝口不提郑愿,他也不提,就像他们原先早就认识,是从小玩到大的伴侣。
他们谈得很开心,酒也喝了许多。
最后,红石榴醉态可掬地往桌下出溜,秦中来自然要去扶她,可红石榴浑身软得像没了骨头。
家人们都不知死到哪里去了,秦中来只得自己动手,他将红石榴刚抱起来,她已开始呕吐。
结果可想而知。
秦中来总不能让红石榴一身污秽地睡觉,偏偏家中仆妇一个也不见了。
秦中来抱着“嫂溺叔援以手”的古训,开始收拾残局,他甚至还平生第一次下厨,亲手为红石榴烧了碗酸辣汤醒酒。
秦中来累得满头大汗,为红石榴换衣擦洗时,更是面红耳赤,手忙脚乱,眼睛闭得紧紧的。
幸好红石榴睡得很熟,而酸辣场烧了没用。
秦中来好容易忙完了她,又开始忙着收拾桌上地下,收拾自己。
最后他用炭火将酸辣汤煨着,自己靠在椅中打吨。
四更天,红石榴醒了,口里喝着酸辣场,眼睛里渐渐溢出了泪水。
她哭了,哭得哀哀欲绝。
其后发生的事情,秦中来事后想起来仍很糊涂,他隐隐记得当时自己冲动得厉害,发誓说他要她,他要娶她,爱护她,宠她爱她。
红石榴哭得更伤心动情,秦中来忍不住吻了她一下。
然后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
秦中来充分理解了孔夫子说的“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也”这句话有多么正确。
如果红石榴就此清醒,秦中来也绝对不会苦恼,他真的爱她,他不在乎她的过去。
要命的是,红石榴又糊涂了,而且很厉害,她只记得他是“秦大哥”,似乎已忘了她和他曾度过了多么美妙的一个晚上。
红石榴心心念念的,仍然是她的“大哥哥”郑愿。她很恨花深深和老板娘,但似乎并不怨恨郑愿。
她相信郑愿会离开那些狐狸精,回到她身边来,因为她肚子里有他的孩子。
秦中来看着她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简直痛苦得快发疯了。
他不相信郑愿的辩白,也不相信宋捉鬼的信.他认为红石榴肚里的孩子是郑愿的。
如果他从此对红石榴不闻不问,江湖上没人会说他不够意思,如果他只像对待朋友之妻一样对待红石榴,他也不会大痛苦。
可他真心爱她。
命中注定他要受苦。
谁叫他情有独钟?!
秦中来很快听到街头巷尾的议论,他知道郑愿和花深深来金陵了。
秦中来知道郑愿是紫雪轩的少主人,却不知道紫雪轩的老主人是朱争而不是若若。在此之前,知道朱争隐居在紫雪轩的人实在少得可怜。
秦中来当然也猜到了郑愿和野王旗的关系。
但他不怕。
他有满腔正气,满腔热血,满身侠骨,满怀不平。
他要去找郑愿算账,为红石榴拼命。
郑愿、花深深正和朱争、南小仙等人守在若若榻边说笑,丫环进来禀报,说是金陵君子秦中来派人送来“战表”,挑战郑愿。
郑愿的脸一下白了,花深深更是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朱争已看出苗头不对,但什么也没说,南小仙则是满脸忧郁。
“战表”是秦中来的书僮送来的,上面只有寥寥数语;“明夜三更。雨花台候教。秦中来。”、。
郑愿将“战表”纳入袖中,对书僮微笑着:“请回复秦公子,就说故友郑愿,谨候指教。”
一石激起千层浪,金陵武林顿时沸腾了。当天下午,秦中来挑战郑愿的消息已传遍金陵。到晚上时,消息已到苏州、淮阴,芜湖。
正在淮阴的宋捉鬼吃惊得要命。
呆了半晌,宋捉鬼将手头的“捉鬼”活计抛下,抢匹快马,沿运河岸而下冲向金陵,沿途每逢快马,抢了就走。当然,每次都会仍下一张大额银票。
宋捉鬼一面打马疾驰,一面在心里大骂秦中来和郑愿。
在宋捉鬼看来,这两个小子都有病,都该打屁股。
好端端的四个朋友,弄得一塌糊涂,宋捉鬼真恨不能将秦中来和郑愿捆起来,丢进运河里喂王八。
他只希望胯下马再跑快一点,他一定要赶到金陵,制止这场可笑又可悲的决斗。
拚了老命也要去。
小季自然也听到了决斗的消息。
但小季并不激动。
一场决斗早已定了胜负生死,就一点看头都没有。
秦中来的武功虽然在江南很有名,但由于秦中来为人端谨古板,武功也循规蹈矩,老气横秋。
秦中来不可能是郑愿的对手,若分胜负,负的必是秦中来;若论生死,死的绝不会是郑愿。
但小季已决定去看这场决斗,而且一定要瞪大了眼睛仔细看,从头看到尾,不遗漏任何细节。
小季知道凭自己现在的武功,根本不是郑愿的对手,他必须苦练,然后把握机会,才有可能一击成功。
所以他要去看一看郑愿的武功。
他要知己知彼。
那个阴郁的少年在客栈登记的名字是“芦中人”,籍贯是浙江昌化。
至于他是不是真的叫芦中人,是不是昌化人,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芦中人就坐在紫雪轩对面的一家酒楼里,安安静静地饮着酒。
他已换了身好一点的衣裳,神情也不那么忧郁了,他甚至还有钱点了几个不太贵的下酒菜,叫了两角善酿。
他的座位就靠着窗口,窗口正对着紫雪轩的大门。
芦中人的目光,根本没朝窗外看。
现在是正午,离晚上的决斗还有六个时辰,他根本不必着急。
焉知这酒楼上没有“郑愿的人”在监视他呢?
芦中人不知道给他纸条的人是谁,但他知道人家给他纸条不是为了帮助他,而是希望他帮忙杀郑愿。
芦中人知道紫雪轩是野王旗的禁地,也知道郑愿曾是紫雪轩的“少主”,所以他在金陵的活动一直很小心。
芦中人两角酒刚喝了一半,楼下忽然走上一位老婆婆,看样子很像街角摆地摊卖稀饭的穷婆子,衣裳既破且烂,脸色又青又黄,皱纹深得像刀刻的一般,头发也全白了。
她的腰都已直不起来了。
这老婆婆上了楼,所有的酒客都转头看她,几乎所有的酒客都皱起了眉头。
小二一迭声地叫着“下来下来”跑上楼来,红着脸怒道:‘’哪个叫你上楼的?”
老婆婆咳嗽看着,慢吞吞地道:“肚子,肚子叫我上楼来的。”
她的肚子里果然发出咕咕的叫声,众酒客皱着的眉头,已舒展了不少——
这老婆婆人虽穷,倒是挺诙谐的。
小二更气了:“你肚子饿,楼下有稀饭馍馍,你上楼来干什么?楼上是雅座,有钱的爷们才能上来。”
老婆婆还是不紧不慢地道:“你倒像个爷们,你有钱吗?你怎么也上来了?”
众酒客已开始哄笑。
小二想打她又怕出人命,想不动手又忍不住火,一时厦僵在那里,满脸涨得血红。
老婆婆颤巍巍地摸出一个铜子儿,晃了晃道:“我也有钱。”
芦中人忍不住微微一笑,起身相邀:“老人家请这边坐、”
老婆婆歪着头瞧着他,笑道:“你请客。”
芦中人道:“当然。”
小二悻悻。
秦中来将决斗的事瞒得很紧,严令家人不得向红石榴透露半点风声。
红石榴即将临盆,他不想让她受到刺激。
秦中来并非不知道郑愿武功高过自己,但他认为相差有限。
更重要的是,他是为正义而战,为情而战,而郑愿理不直气不壮,必然心虚。
所以秦中来对今晚“雨花之役”很有信心。
因为他有一腔浩然正气,而郑愿没有。
秦中来并不想要郑愿的命,他们毕竟还是朋友,他只不过希望能迫使郑愿对红石榴负起负应的责任。
就算他战败,乃至身死,他也必须去。他甚至希望能以自己的鲜血,唤醒故友身上已泯灭多时的良知,告诉人们世间仍有真情在。
为了避免面对红石榴,也为了在决斗前放松自己,秦中来悄然离家,躲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静静地培养他的浩然之气。
正午时分,宋捉鬼快马已过扬州,正飞弛在去仪征的大道上。
一夜奔波,不眠不休,不吃不喝,宋捉鬼自己已很像是个活鬼了。
他还是嫌马跑得太慢。
朱争追着问郑愿到底为什么决斗。他虽然知道自己的徒弟绝对不会败,但决斗总要有理由。
没有理由的决斗,不可能发生;理由不充足的决斗,就是轻率;理不直的决斗,就是闹剧,会让人着笑话。
而且朱争一向听说郑愿和秦中来是好朋友,秦中来又是个志诚君子,如果秦中来认为郑愿该杀,那么郑愿或许真有该被杀的理由。
花深深知道原因,但郑愿不说,她不想多口,南小仙更是心里有数,而且绝对不愿这么早说出来。
郑愿只是轻飘飘地说了一句“是误会”,就什么也不肯再说了。
朱争气得把桌子拍得山响:“误会?什么误会?朋友之间有什么误会,尽可敞开来说个明白,为什么要决斗?”
郑愿苦笑。
“说话!”朱争又拍了一个桌子,那张可怜的梨花桌子绝不起拍,忽喇喇散了架。
郑愿叹道:“我没有错。”
朱争冷笑道:“你没有错?你没有错人家怎么要向你挑战?难道是他错了?”
郑愿道;“认真说来,他也没有错,但他对我有一点点误会。”
朱争笑得更冷:“一点点?一点点是多少?一点点误会就要拚命?”
郑愿道:“不会流血,也不会拚命,我准备尽量解释清楚。”
朱争瞪着他,忽压低声音吼道:“是因为女入?”
郑愿的睑刷地一下红了:“是。”
朱争嘿嘿笑道:“有出息!你真是我的好徒弟,真给我露脸!”
郑愿红着睑道:“我问心无愧!”
南小仙不失时机地盈盈跪倒,娓娓动听地将红石榴的事情说了一遍,她说的都是真话,连青州客栈中发生的根秘密的事情也没有遗漏。
花深深气得脸儿惨白,发现郑愿这小子没说真话,时时在哄她骗她。
她一定要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和他算这笔账。
南小仙那种娇羞的神态,郑愿面上的尴尬,都令花深深愤怒,她饶不了他。
然而,南小仙并没有把红石榴现在情形说出来。
因为她还是想“欣赏”一下郑愿和秦中来的决斗。自己安排好的棋子不走,岂非是自己打自己的脸。
朱争听完了,愣了半响,丢了句“不许伤着人家”,扭头走了
像这种为女人打架的事,天王老子都管不了。
芦中人虽然并不富裕,但待客却很慷慨,他居然叫小二又上了八个菜,四角酒,“孝敬”那个说话呛人的老婆婆。
老婆婆金刀大马地坐着,好像芦中人天生就该请她喝酒似的,当仁不让,来者不拒。
芦中人看看自己不多的“钱”流水似地跑进她嘴里,心里很诧异,当老婆婆吃完八个菜,又抱起一角酒开始痛饮时,芦中人忍不住问道;
“够不够?”
老婆婆咽下一大口酒,笑道:‘’勉勉强强。”
芦中人道:“你真能吃。”
他并没有要讽刺她的意思。他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像她那个年纪还这么能吃的人,实在没几个。
老婆婆用很低很低的声音,慢悠悠地说道;“一个人吃饱了,喝足了,剩下的事情就是蒙头睡上一觉,也就想不起来去算计别人了。我说的话你懂不懂?”
芦中人忍不住轻轻哆嗦了一下,眼中冷光一闪而过。
她是谁?
她怎么知道他要算计别人?
她说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从这老婆婆一上楼,芦中人就明白她不是普通的老婆婆,若非有强键的身体,她不可能穿过小二们的防线,从门口跑到楼上来。
芦中人请她喝酒,并没有什么深意。芦中人在街上。
路边看到年老的妇人时,一向心怀怜悯。
这个老婆婆究竟想干什么呢?
芦中人的右手慢慢地、不被人察觉地从桌上收回腰间,他浑身每一块肌肉都涨满了勃勃的活力。
杀机已生。
如果这个老婆婆是“郑愿那边的人”,他将不惜出手一剑。
老婆婆轻轻叹道;“你在哪一家挂牌?”
旁人听见这句话,一定会一头露水。只有名优红妓才有“挂牌”一说。她这么问芦中人,好像很有点污辱他的意思。
如果老婆婆说任何其它一句话,芦中人都不会吃惊,若是“好话”,他大可一笑而去,竟是恶意,他一定拔剑相向。
他万万没料到,她说的竟然是一句“行话”。
不是这一行当中的人,绝对听不懂的行话。
芦中人尽量不让自己显出吃惊的表情,淡淡地道: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既然是同行,她就不可能来坏他的事,这是规矩,是这个行当里人人都知道的,而且,她若想坏他的事,大可不必明说出来。
再说了,除非郑愿那边的人已经知道了他的身份而请这老婆婆来的,否则地没理由于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他说“不懂”她的话,是在告诫她不要胡来。
但他仍有点奇怪、他从未听说过本行当中有这样一位老妇人,难道她是某个人易了容。
如果是,她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
老婆婆摇摇头,自言自语地呼叨起来:“唉,我可真是老糊涂了,这里是金陵,你当然是扬州那一家的,而且绝对是前三号的牌子。我早该想起来才是,真是的,真是的......”
芦中人心在往下沉。
她知道得真不少。她每一句都说对了。他的确从扬州来,也的确是“那一家”前三号的“牌子”。
芦中人用阴冷的声音缓缓道:“我不知道你是谁,我听不懂你的话。我不想再多听一个字,我也希望你不要再多说一个字。”
他说了四句话,这四句话的意思是:
——你是哪一家的我不清楚,我从未听说过有你这号人物。
——你违反了规矩,但我不想深究。
——我要走了,我的事不允许你插手。
――如果你胆敢泄露我的身份,坏了我的事,我饶不了你。
芦中人说完这四句话,就慢慢站了起来。
老婆婆嘟嚷道;“年轻人火气就是大,我老婆子还不是为你好,有心想帮你一个忙?”
芦中人冷冷道:“我从来不帮别人的忙,也不让别人帮我的忙。”
他缓缓离开桌子,缓缓走向楼梯、他浑身每一块肌肉都已被警觉调动了活力,他的精神和体力足以应付来自任何地方的突袭。
小季随着刑堂堂主杨雪楼及总舵的二十多名高手已经出发,
他们的任务是维持秩序,以便使决斗顺利进行。
这是韦松涛的命令。
至于韦松涛为什么要下这样的命令,绿林盟总舵的首脑们都有数——
韦松涛也接到了命令。
杨雪楼伤已痊愈,鼻尖上的青记又已开始油光发亮。
这个人就像是铁打的,受了那么重的伤,居然这么快就恢复了。
小季跟在杨雪楼身后,心里在默默算计着自己要如何出手,才能一招杀掉杨雪楼。
小季最近几年一直在琢磨如何杀人。他对自己遇到的任何人,都要这么算计一下,直到他有把握在心里把这个人“杀掉”,他才会换一个算计对象。
他对自己这种特殊的自我训练十分得意。他发现自己“杀人”的本领已越来越高,高到他已看不起绿林盟绝大多数高手的地步。
他早已算计过韦松涛。这位绿林盟的大盟主只经过他半个月的算计,在他心中就已成了一个“死人”。
他现在正算计杨雪楼。对这位新任刑堂堂主。他感到想“杀死”实在不容易。
在心中“杀人”经验一多,小季的眼力已十分老练。
江湖上的一流好手在他心里,值不得半天算计。就连威名赫赫的绿林盟主,也只花了他半个月时间。
可小季本能地感觉到,杨雪楼比韦松涛更难“杀”,甚至比鲍孝还难“杀”。
小季“杀”鲍孝,用了二十六天时间。
小季已算计杨雪楼十一天了,居然还一点头绪也没想出来。
小季这么刻苦训练自己,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掉毁了季家的那个,现在他已知道那个人是郑愿。
谁会想到,绿林盟主韦松涛身边的小踉班,一个诚实质朴的小伙子,心里一直在“杀人”呢?
如果那些“被杀”的人知道了,心里又会是什么感受呢?
杨雪楼突然心里一悸,后背顿时耸起了鸡皮疙瘩,麻酥酥的。
那是背后有了危险时才会有的警觉。
那是高手对带有敌意的杀气的反应。
杨雪楼没有回头,连脚步也没丝毫停滞,他用不着回头,也知道这杀气来自何人。
只可能是小季!只有小季走在他背后。
杨雪楼马上就想到了一个问题——这个小季为什么要杀自己。
小季奉了谁的密令。
杨雪楼决不动声色,诱使小季出手。
他并不知道小季不可能出手。
如果他知道小季这么做,只不过是在训练如何杀人时,他又会怎么想?
四月十五的黄昏,温暖、柔和、美丽,随处都是诗情画意。
黄昏的金陵城庄严、华丽,气象万干。
宋捉鬼过了长江,他终于看见金陵城了。
宋捉鬼跳进江水里,痛痛快快地穿着衣裳“洗了个澡”,让奔流冰凉的江水冲去他浑身的灰土汗污和浑身的酸痛。
然后地跃出水面,落到岸上,就那么湿淋淋地大步往金陵城里走去,他甚至还在路边的小饭馆里打了二斤酒,切了半只狗腿,边走边吃。
他知道急也没有用,好在他总算赶到了,郑愿和秦中来的决斗就很有可能打不起来。他只要在三更天赶到雨花台就行了,在此之前,任何举动都徒劳无益。
就算他再能耐,他也不可能现在找到秦中来。像秦中来这样的“地头蛇”,现在一定已躲在一个极其难找的地方安静去了。
而如果他事先找不到秦中来的话,决斗就不可能避免。
找郑愿是没有用的。
宋捉鬼对金陵虽不陌生,却也不很熟,他的大半捉鬼生意是在中原和西北做的,偶尔有机会到江南~行,也都是来去匆匆。
他到金陵来过两次,第一次是捉鬼来的,第二次也是捉鬼来的,只是两次的鬼不一样,其中第二个鬼,后来就成了他的好朋友。
这个鬼就是郑愿。
那是在六年前,宋捉鬼应江南大名捕苏州字文备邀请,去苏州帮忙查一件案子。
这件案子说复杂也不复杂,说困难还是真困难,案情是这样的——
杭州大绸缎商米暄晖带着管家米资和儿子米金宝来苏州进货,住在一家大客栈里。三天后,货已办齐,米暄晖准备第二天一早开船回家,当天晚上,父子主仆数人喝了点酒,就早早安歇了。第二天一大早,米贵来叫主人父子起床,却发现米暄晖已被人杀死,米金宝也昏迷不醒,但没有受伤。
就这么一件案子,字文备查了三个月,一点头绪也没有。恰巧有一日听人说起南阳有个宋捉鬼,很有两把刷子,便辗转托人将宋捉鬼请来帮忙。
宋捉鬼查阅了案卷,发现米暄晖身上的伤口很奇特,本想开棺验尸,但时隔三月,尸体已开始腐烂,也就算了,只叫来了件作细问。
“米暄晖身上的伤口很小,也很浅,虽说中在腹部,但按理说一个半寸深的小伤口不可能致命。但打开腹腔察看,才知道米暄晖内脏已全都粉碎,一塌糊涂。”
这就是仵作的报告。
那积年老仵作说完后忍不住又加
了几句:“他是被人用阴力震死的。但老朽想不出苏州地界谁有这么浑厚的阴柔内功,也想不出江南有谁能用刀尖发出如此惊人的震力,…,这个凶手简直……简直不像人。”
宋捉鬼又问米金宝的情况。米金宝是被人点了穴道,中午就醒了。在此之前,没人能解开米金宝的穴道。
宋捉鬼亲自找来米金宝和米贵,反复细问米家的家世及生意往来情况,以及那几天发生的事情。
仍然没有头绪。米暄晖是个老实本分的人,他的绸缎生意承自祖业,而且并未在他手中发扬光大。米家的人都不爱惹事生非,连米家的绸缎铺子,名字都叫“贵和”。
而且米家没人会武艺,若真有仇家要杀米暄晖,犯不着请身手如此高明的杀手。
一时之间,宋捉鬼真要怀疑这世上有鬼了。就凶手的武功而言,或许比他宋捉鬼要高出数倍不止。
天下到哪里去找这样的高手?
这样的高手怎么会杀米暄晖这种不懂武艺的生意人?
宋捉鬼当天晚上,做了一件让字文备吃惊的事,他让字文备穿上夜行农,蒙上面去杀米金宝。
宇文备居然也真的去了。结果大出字文备意料,若非宋捉鬼及时现身,字文备差点死在米金宝掌下。
米金宝的武功居然好得出奇。
宋捉鬼的桃木剑及时刺中米金宝右腕,字文备这才侥幸躲过一劫,米金宝在宋捉鬼的“捉鬼剑法”下仍然支撑了小半个时辰,这才被捉住。
然后,米金宝证实了米暄晖也是武学高手,米金宝的武功,就是米暄晖一手教的。可那天晚上“刺客”破窗而入时,他们连反抗都没来得及。
米金宝说:“他就像是鬼。”
至于那个“鬼”为什么要杀米暄晖,米金宝一口咬死说他不知道,而他隐瞒他们父子会武功的目的,却是为了避免被牵扯进武林是非里去。
米金宝的话,显然不太可信,但他很倔强,无论如何也不肯改口。
第三天晚上,“鬼”来找宋捉鬼,而且没让宋捉鬼知道。宋捉鬼醒来时才发现枕边有张纸,上面写着字。宋捉鬼看完,脸色铁青,一言不发,将那张纸交给宇文备,飞也似的离开了苏州。
那张纸上写着一首打油诗:
“三十年来老米,
暗为倭奴作怅。
杀之本不足惜,
何劳阁下瞎忙?_:’
天下谁最湖涂。
南阳捉鬼宋郎。”
宋捉鬼生了一肚子闷气,他发誓要找出那个“鬼”,问个明白,否则岂非被白白嘲弄了一场?
宋捉鬼一直追到了金陵,进了紫雪轩,一把揪住了郑愿的衣袖,吼道;“是不是你?”
当时的郑愿才十六岁,是个又漂亮又斯文的贵公子。
他看见宋捉鬼冲进门的时候,就开始微笑,被揪住之后,也还是在笑:“阁下莫非就是人称‘村夫’、钦封遗玄显微真人,以一柄桃木剑打遍天下的南阳捉鬼宋郎么?
宋捉鬼气得满脸铁青:“郎、郎、郎个屁!说,你为什么要捉弄我?”
宋捉鬼的粗鲁顿时引起了公愤,紫雪轩的大美人小美人一涌而上,冲宋捉鬼大骂,燕呼莺叱,宋捉鬼也听不懂她们在骂些什么。
郑愿只微微一抬手,美人儿们都愤愤住口。
郑愿微笑道:“在下郑愿。’,
宋捉鬼渐渐松开手,觉得有点惭愧了。
郑愿又道:“我就是你要找的人,只不知阁下是怎么找到我的、”
宋捉鬼喘了几口粗气,冷笑道;“从她们身上找到你的。”
他的手指向四周的众美人儿。
美人儿们先都一怔,旅即飞红了睑。
郑愿也脸红红的道:“阁下这句话…·好像……好像有点语病。”
宋捉鬼怔了一下:“语病?什么语病?”
郑愿微笑道:“阁下进来时,我并没有…·在她们身上。”
宋捉鬼回过味来,忍不住仰天大笑。
他能找到郑愿,的确是在这些大小美人帮忙——郑愿留诗时,在宋捉鬼房中也留下了一种奇异的香味,宋捉鬼就是循着这种极淡的奇香从苏州追到了紫雪轩,而宋捉鬼一进紫雪轩,就闻到这里的大小美人们身上都有这种异香。
宋捉鬼的鼻子,比狗还灵。
在宋捉鬼的大笑声中,他们的友谊开始了。
宋捉鬼第一次来金陵捉鬼的经历,连他自己都不愿回想,一想起来就伤心。
那时候他才二十不到,可心已老起了皱纹。
现在,宋捉鬼三闯金陵,目的却不是为了捉鬼,因为他还不知道这场决斗就是由“鬼”精心策划安排的。
宋捉鬼刚进城门,没走一百步,就看见了一个由一群美人簇拥着的端坐香车的大美人。
宋捉鬼僵住。
夏小雨!
他看见的是夏小雨。
时间仿佛在倒流,宋捉鬼的血都凉了。
他第一次闯金陵捉鬼,进的就是这道城门。走的就是这条路,而且也是走了不到一百步,就看见了同样由一群美人簇拥的夏小雨。
而且夏小雨同样也是端坐在香车里,美目流盼,微微地笑着,用一只纤巧洁白的小手招呼他过去。
怎么这么巧?
宋捉鬼已长了十岁,但还是像十年前那样,满脸通红,魂不守舍地走向香车丽人。
夏小雨瞟着他,害羞似地轻轻道:“今晚有一场很精彩的决斗,你不想去看看?”
宋捉鬼道:“我就是为这而来。”
夏小雨道:“决斗定在三更,现在还早,到我那里喝杯酒再一起去,好不好?”
当然好!
宋捉鬼简直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