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如果说,偷窃术也可算得上是一种技巧的话,那么,将这种技巧发挥到无以复加地步的人,就是范宁儿。

  只可惜他的名声实在太臭了,臭到只要他走近,认识他的人都会马上躲开,否则身上总会有什么零碎物件儿神奇地消失。

  范宁儿十七岁那年,从皇宫大内成功地盗走了皇后娘娘凤冠上的一颗夜明珠,一举成名,成了天下追捕的对象。

  从那时起到现在的十年间,他总共在牢房里呆过四年零三个月又十九天。

  他大大小小的监狱蹲过十七次。

  也就是说,有十七次他都可能掉脑袋。可直到现在,那颗大脑袋瓜还是在他脖子上好好地长着。

  最奇绝的一次是五年前,他已经被打入了天牢。竟不知他用了什么办法,居然逃了出来。

  最惊险的一次是在三年前,他已被押上了法场,连断头酒都喝了。

  在刽子手的鬼头刀正要落下的时候,明明已被挑断脚筋的范宁儿竟一声长笑,神奇地闪过刀锋,身上牛皮索全部断裂,在众目睽睽之下,施施然跃上监斩官老爷的大案,在老爷的鼻子上摸了一下,笑嘻嘻地扬长而去。

  他的脚到现在也还是好端端的。

  官府曾经请过江湖高手相助擒拿。

  但十年过去了,范宁儿还是活得好好的,那些江湖高手们却都一个个悄没声地回家抱孩子去了。

  范宁儿想偷什么,就一定能偷到,包括人的脑袋。这样的人,谁又愿意得罪呢?

  于是官府也只好睁只眼闭只眼,巴不得见不到范宁儿在本地出现。口中喊抓,都不愿动手。

  范宁儿的存在,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

  范宁儿不仅善于偷东西,而且还善于偷心,——偷女人的芳心。

  范宁儿有钱,有强壮的体愧,有相当威风的相貌,也有“崇高的声望”。

  这样的年轻男人,自然很讨女人喜欢。

  她们甚至自己找上门来,口称要见识一下“偷王”是个什么样的人,结果当然都很圆满。

  她们“见识”了偷王的真相.偷王也必在她们走时,悄悄地留下她们身上的一件东西,比方说小手绢啦,胭脂盒啦,小梳子啦等等。

  并不是范宁儿有收藏女人小物件的雅好,他只是觉得,不顺手拿点什么,心里总归是不舒服。

  范宁儿现在正在“偷心”。

  一个美丽的少女正低着头,红着脸,吃吃地笑着,推搪着范宁儿的手。

  范宁儿的手正在她的胸脯上轻轻揉着,修长灵巧的手指轻快地挠着她的肌肤。

  少女的手根本就没有力量,越推两人挨得越近了。

  范宁儿口里喃喃地说着许多甜蜜的疯话,开始去解少女的衣衫扣子。

  少女梦幻般地傻笑着,呻吟着,美丽的大眼睛里流闪着兴奋的光彩。

  恰在这时,有人敲门。

  “偷王范宁儿,见字速至。”

  范宁儿懒懒地听掌柜的念完纸条,问道:“就这几个字?”

  掌柜的点点头:“后面还有一个花押,画的好像是……一只鸟,……画眉鸟”

  范宁儿的眉头皱了起来:

  “送信的人呢??

  掌柜的见他皱眉,忐忑不安起来:“走了。”

  范宁儿接过纸条,看了一眼,站了起来,走了几步,又停下,拍拍因受冷落而生气的少女的肩头,摸出一张百两银票塞进她头发里,顺手摘下她的一只耳环,又朝掌柜的点点头,快步出门而去。

  范宁儿“偷心”的时候,绝对是雷打不动的,可今儿他是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