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樱花乱 前尘恩怨 鸳鸯散 倾城谁怜 四十五、这就是郑袭郑老龙王的做事风格,爱谁谁,就是这么个个性!

在四叔伯讲的这个故事发生的时间里,史东方史老将军这个被我成为天生养猪的料的老头子,还不是今天这副暴发户的形象。

当时的他,年轻,英俊,文武双全,身份尊荣,如同今时今日的史笑燃一样,横马立刀,英姿飒爽,不知道被当时当日多少女子倾慕爱恋。

那时的他,如同今时今日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有为爱情牺牲一切的决心。

征战边疆的时候,他陷入敌人圈套,身负箭伤,冲出包围后,眼看就要昏迷在荒郊之时,却遇见了她,一个妙眸如秋的异族女子。

这是很多版本的故事里都可以见到的俗套爱情故事:美女救英雄。

她是个寡言而聪颖的女子,虽然异族打扮,但是却会汉话,由此看来,她应该也是异族人中身世优渥的女子。在她照顾他的那些日子里,自然而然,萌生了感情。

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锦瑟。

那一年,她离开了家乡,离开了族人,跟随着凯旋而归的史东方,回到了京城。那时那刻的她,茫茫京城,一无所有,唯一陪同她的人的,只有她这个好听的名字: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很不幸的是,当时的郑老龙王郑袭同学,当然,他当时刚刚篡位,还不老,年轻着呢。年轻的郑袭,因为是篡位坐上皇帝的,所以,他对任何臣子都有着莫大的戒备之心——他怀疑任何人,都会如同他一样,谋反。

当然了,我们的史东方同学,虽然凯旋归来,但命运并没有因为他的凯旋而改变,他依旧是郑袭同学的假想敌。

郑袭一直想处理掉史东方,但是史东方太会做人了,所以,郑袭总是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和罪名,为此,郑袭同学一度患上了轻度抑郁症。甚至他都焦躁的考虑,要不要以“史东方,你家的母鸡和孙太守家的狼狗有不伦之恋嫌疑”的罪名,把史东方给打入大牢。

现在,他得知,史东方带回了一个异族女子,甚是宠爱。所以,郑袭同学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于是,他就派小刘太监,也就是现在的刘公公,带着他的旨意去了将军府。

史东方本来以为得到的会是凯旋归来的奖赏,不想却是皇帝的圣旨,说太师夜观星相,将军府有异族妖女出现,将会危害到江山社稷,离间君臣云云,最后,就是,史东方,你把你的小锦瑟砍了吧。

史东方当时肝胆俱裂,他知道,这只是郑袭同学的一个阴谋。

但是,圆滑世故、老练沉稳的他,最终,为了她,抗了圣旨。

不是不怕死,不是不贪慕荣华,只是,他想不出自己为什么要辜负这个叫做锦瑟的女子。他不能辜负她一路跟来的辛苦。

死就死吧。

好在,我们能死在一起,不是吗?

锦瑟当时泪流满面——感君千金意啊,怎能不流泪啊。

最后,史东方逃过了这一劫——当然,不是因为锦瑟的眼泪起了作用了,而是,太多的人为他上书求情,而当时郑袭刚刚篡夺了皇位,地基还不稳,所以,一看这阵势,只好作罢!最终,放过了史东方。

不过,郑袭也不是什么简单人物。他赦免了史东方的同时,大典之上,又借着国师的嘴,说到,妖女尚可活。若今后,妖女生下儿子,亦无害;倘若妖女生下女儿:长及眼开,必有无数黎民惨死;长至走路,国运难安。

意思就是说,妖女啊,你若是生了儿子,我就放你;你若是生了女儿,就掐死吧,否则的话,就让她眼瞎腿残好了,免得祸害我百姓。

当然,这些都是冠冕堂皇的借口。

值得庆幸的是,两年后,锦瑟为史东方生下了一个男婴。是男孩!按照圣旨上说法,他是可以活下来的。于是,史东方与锦瑟抱头痛哭,为了新生的尚未张开眼睛的儿子。

到这里,大家都应该松了一口气吧。

可很不幸的是,当今皇帝是郑袭同学。郑袭同学两年前,地基不坚实,两年后,杀来杀去,地基坚实多了。

地基坚实的郑袭同学,篡改了自己的话,说,两年前,国师观错了天象,应该是:若今后,妖女生下女儿,亦无害;倘若妖女生下儿子:长及眼开,必有无数黎民惨死;长至走路,国运难安。

为了配合这个改动的可信度,郑袭挥挥龙爪,把那个“观错了天象”的国师,给砍了。顺便,他在史东方下朝之后,派太监小刘,跟着史东方回了家。

赐给了新生儿两样东西——两把剜掉眼珠的勺子,一双婴儿脚大小的小金靴。

意思很简单,史东方,要么,就把你儿子掐死算了,要么,就在他眼睛睁开之前,把他刺瞎,然后,把这双小金靴给他穿上——让他的脚,永生永世都禁锢在这双婴儿大小的金靴之中,永远走不了路,永远的残疾掉。

两年后,锦瑟还是那个锦瑟,安静而美丽;可惜的是,两年后,史东方,已经不是当初的史东方——这两年里,他看到了太多同僚惨遭杀害,而他不想自己,也陷入这样的悲剧。

他要活着!

所以,我的儿子,委屈你了,替为父的,忍受下这份痛楚吧。

于是,他轻轻抱着哭泣的锦瑟,安抚着她,然后,对着太监们点点头,示意,他们动手吧。

锦瑟看着那些太监,抱起她那新生的儿子之后,发疯一样,挣脱了史东方的怀抱,这个怀抱,已经给不了她安全,遮挡不了风雨。

挣扎之中,她夺过了太监手里的刑具,心疼得看了史东方一眼——这也是最后的一眼,然后,哭喊着:求皇帝开恩,让我替我孩子,受下这份痛苦!

说罢,她剜瞎了自己的眼眸,血流满脸……然后她摸索着去找那两只小金靴,试图吞到肚子里,替自己的孩子受尽这最后的罪。

史东方被眼前的一切震惊了,震惊的还有那些太监。

最后,史东方牢牢地禁锢住了锦瑟,眼睁睁的看着那些太监,把那双小金靴穿到了自己初生的儿子脚上。

摇篮里,那个小婴儿似乎不很舒服,皱了皱眉头,舞动了一下小脚丫。最后,啼哭了起来。

郑袭后来得知了锦瑟的行为,噤声了。

他并没有如史东方所担心的那样,追究新生儿的眼睛还建全的问题。在他看来,反正史东方已经不会给自己把柄,如同两年前那样轻狂抗旨。而自己,虽说残暴,但是残暴的人,并不是一点儿人性都没有的。

他也是有母亲的人,同时,也为人父,自然,为锦瑟的护子真情给感动了。

感动有余的郑袭,就赐了一个美女给史东方,这个美女美啊,美得和锦瑟一样惊天动地——这就是后来,史笑燃的母亲,芙瑶。

这时,你肯定会问,郑袭这算哪门子感动啊?这根本就是夺去了锦瑟的儿子,又谋夺锦瑟的夫君!

没错,郑袭确实被锦瑟感动了,热泪盈眶啊。但是感动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还生气呢,好一个锦瑟!你居然敢违逆我的意思,让我的小心脏虽然感动但是却很不痛快。

你让我一时不痛快,那我就让你一生不痛快!当然了,芙瑶呢,顺便也可以充当一下,我放在史东方身边的情报特使。

看见了吧?

这就是郑袭郑老龙王的做事风格,爱谁谁,就是这么有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