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一百回至第一百零八回之谜(3)——《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谜
《金陵十二钗副册》探佚完了。第五回里写到的太虚幻境薄命司里面,除了正册、副册以外,还明确写出有又副册,那么《金陵十二钗又副册里》面究竟都有谁?肯定有晴雯,有袭人,曹雪芹在第五回里虽然没有直接点名,却通过册页上的图画、判词交代了。除了她们俩,还有谁?请期待我下一讲。《金陵十二钗又副册》里面,排在第一位的是晴雯,第二位是袭人,这是大家的共识。册页上关于她们的图画和判词大家很熟悉,我就不描述引用了。
《正册》《副册》里收的都是女性主子,《又副册》开始收入丫头。晴雯排第一,意味深长。
贾府丫头的出身来历是不一样的。贾府丫头的来源主要是两大类:第一类家生家养。曹雪芹笔下的宁国府、荣国府从宁国公、荣国公开始往下传,已经百年了。一开始他们家里就有很多仆人,有男仆,有女仆。男仆、女仆在主人的撮使下互相婚配,就生下了后代。生下的男孩,长大以后,又成为贾家的男仆,女孩就成为贾家的丫头,世代为奴。这是贾府丫头的第一个来源,是最大的来源。书里面所写的丫头,多数都是这种来源。
像贾母身边的一号大丫头鸳鸯,就是家生家养的丫头。贾赦逼婚,非要鸳鸯嫁给他,给他当小老婆,鸳鸯不干,贾赦就动用她的兄嫂来劝说。鸳鸯哥哥金文翔和嫂子,都是荣国府里的奴仆,哥哥负责贾母院的采买事项,嫂子负责贾母院的浆洗活计。鸳鸯很刚烈,她嫂子跑来劝她,被她痛骂了一顿。于是贾赦就决定把她父母找来,让她父母来包办这件事情。书里就交代了,她的父亲在哪呢?不在京城,不在荣国府,在哪儿?在老宅。荣国府的老宅在金陵,就是南京,那里有若干仆人负责看守老宅,鸳鸯的父母就在其中。贾赦让贾琏把鸳鸯的父母给找来,贾琏就跟贾赦汇报,说她父亲已经痰迷心窍活不长了,虽然没死,可是南京那边烧埋银子都已经发下去了;她母亲呢,是个聋子,你把她找到北京来也没用。贾赦听了气得要命,但是也无可奈何。
另一种来源,是百姓的女儿。有的平民百姓,家里穷得没饭吃,只好卖儿卖女,有的就把女儿卖到贾府当丫头。袭人就是这样的来历。书里故事正式展开以后,写到过节的时候,她还能够回家探亲;她父亲没了,但是她母亲还在,哥哥还在,家里的经济情况已有好转,因此她母亲和哥哥一度考虑把她再赎回家来,当然,袭人自己并不愿意离开荣国府,尤其舍不得离开贾宝玉,而贾宝玉在小厮焙茗引领下,偷偷来到袭人家,袭人母亲、哥哥见到她和宝玉竟是那么亲密无间,也就理解袭人为什么跟他们说“至死也不回去”了;后来袭人母亲去世了,府里还准许她很风光地去奔丧。从书里描写来看,平儿最早也应该是从平民百姓那里买来的丫头,当然,应该是王家买的,王熙凤出嫁时,把她当做陪送,跟着王熙凤到了贾琏跟前,后来又跟着贾琏、王熙凤进驻荣国府,成为荣国府丫头群里最出众的一员,她在“变生不测凤姐泼醋”时,挨了打,贾宝玉把她请到怡红院去,“喜出望外平儿理妆”,那一段情节里,通过宝玉的心理活动交代出来,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姊妹”,可见从民间买来的丫头,像袭人那样尚能和原来家庭保持联系的,实属幸运,而像平儿这样完全成了浮萍的,应该更多。
那么你想一想,晴雯她属于以上两类当中的哪一类呢?想明白没有?她哪类都不是!晴雯的出身极其卑微。她不是府里面世代奴仆的后代,她也不是府里面花银子买来的丫头。她是怎么来的呀?且说宁国府、荣国府因为富贵百年了,里面就有很多的老仆人,退休的老仆人因为侍候过上一辈主子,非常有脸面,现在的主子们对他们就不得不尊重几分。他们通过多年的服务,积累了很多钱财,一般就不在府里面住了。荣国府的一个大管家赖大,他们家在荣国府里面世代为奴,最后就变得很强大,赖大每天到荣国府来上班,下班以后回自己家。他家是一个很大的宅院,甚至有很大的花园,规模虽然比不了大观园,“却也十分齐整宽阔,泉石林木,楼阁亭轩,也有好几处惊人骇目的”。赖大母亲还活着,就是赖嬷嬷。赖嬷嬷应该是跟贾母一辈的老仆人,但是老早就退休了,退休了以后,她就在赖大所购置的带花园的大宅院里面,过着相当养尊处优的生活。赖大的后代,按说成年以后,应该都来为荣国府的主子服务,赖大生下一个儿子叫赖尚荣,赖大跟主子求情,要把赖尚荣赎出去,成为自由人,府里面答应了。这个赖尚荣在赖大自家的宅子里面,捧凤凰似的养大,最后科举考试考中了,还谋到了一个县官的官职,要去走马上任,赖大家因此大摆酒席,不仅贾府的老爷、少爷去了,一些其他贵族家庭的人都去了,连贾探春也去了,还趁便跟赖家姑娘取了管理经。所以贾府的老仆人可以说是很风光的。有一回赖嬷嬷到荣国府来,其实就是串门,但是她毕竟身份是仆人,她不能说是串门,叫什么?叫请安。她到荣国府来请安,首先要给贾母请安,贾母当然很高兴。像这样一些上等的仆人,他们自己也拥有小厮、丫头。赖嬷嬷来给贾母请安,她是带丫头的,那回她带着一个小丫头,还不到十岁,贾母一看到就很喜欢,一看老主子喜欢,赖嬷嬷也很会逢迎,就说您既然喜欢这个小姑娘,那就把她当做一件玩意儿,孝敬给您吧!晴雯就这么进入荣国府里,先成为贾母的丫头,后来贾母把自己身边的丫头拨给宝玉,拨出了袭人,又拨出了晴雯。袭人在贾母身边时候叫珍珠,宝玉后来长大了,读点儿古诗,古诗里有一句叫做“花气袭人知昼暖”,袭人姓花,宝玉就把珍珠的名字去掉,改叫她袭人。但是袭人是贾府正经用银子买来的,而晴雯却是仆人的仆人,她一点身价都没有,袭人起码值几两银子,她却是一个白送的,论出身,说她“身为下贱”,那是非常恰切的。
关于晴雯,历来读者对她印象都非常深刻,很多读者为她留下过热泪,也有很多论家从各种角度论述过晴雯。晴雯个性鲜明,在书里面戏份儿很多,很值得详细论述。但是,别人嚼过的馍不香,已经被别人多次论述过的,我就不在这里重复了。我在这里把我个人进行文本细读的心得,提出几点跟大家共享。
一点就是我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书里面后来有一个交代,晴雯还很小,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到了荣国府以后,她就做了一件事。一件什么事?她就想,我从一个赖家的宅子,到了贾家的宅子,赖家是贾家的仆人,我从仆人的仆人,变成了他们主子的仆人,我的生活环境有所改变,有所提升了,我应该很高兴;那么在这个时候,她就想到,不能光是我一个人享受这个好处,能不能,也让别的人分享到一些呢?晴雯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也没有什么可以确切指认的血亲,但是她就想到,有一个人,跟她模模糊糊有些血缘关系,书里说,是她的一个姑舅哥哥,是一个会宰牲口,会做饭的这么一个人,沦落在社会上。于是,晴雯到了荣国府以后,她就求大管家赖大,允许她的这个姑舅哥哥,摆脱漂泊不定、衣食常忧的生活,也到荣国府来“吃工食”,从此能够有固定住处、固定收入。“吃工食”是书里原文,我读到这三个字时,不知怎么搞的,鼻酸。晴雯那时候还远未成年,却已有这种与人分享好处的心肠。她的那位姑舅哥哥得以进入荣国府,后来这个姑舅哥哥还娶了媳妇。没想到晴雯被王夫人撵逐以后,这个姑舅哥哥对她非常冷酷,那位姑舅嫂子就更不像话。
关于晴雯把她的姑舅哥哥安排进府的有关交代,常被读者和论家忽略。但是我吁请读者掩卷默想,晴雯,这样一个小生命,游丝般的生存状态,具有着爆炭般的性格,常常游弋在危险中而不自知,最不会保护自己,可是在她心灵的深处,却有着最柔软的情愫,她自己得到一点好处,就总想找人分享,终于想起有个姑舅哥哥,就让他也能进府获得比以往好些的生活。其实所谓姑舅哥哥,是一个很模糊的血统概念。你姑父的儿子是你姑表哥,你舅舅的儿子是你的舅表哥,姑舅哥哥是一种极其含混的说法,曹雪芹如此行文,就是想告诉读者,其实晴雯她自己也搞不清,这是她姑父的还是她舅舅的孩子,但是跟她有点关系,她就去关心人家、顾及人家。所以我们对晴雯这个形象,要注意到曹雪芹所精雕细刻出来的,她心灵深处的这些善美。
晴雯由着性子生活。论家经常指出,晴雯是黛玉的影子。正如袭人是宝钗的影子一样。她“风流灵巧招人怨”,但是请你注意,贾母却不嫌怨她,反而非常欣赏她。贾母和王夫人之间是有矛盾的,先不说别的方面,两个人看人的眼光,就大不一样。王夫人喜欢规规矩矩的,完全遵守封建道德规范的后代。贾母比较容忍开放式性格,她对王熙凤的放诞无礼,不仅容忍,还挺欣赏;她对黛玉的尖酸刻薄,也能容忍,从无责备;她对晴雯的千伶百俐、嘴尖性大,只当活泼有趣。书里面有一笔,非常重要,在晴雯被撵出去,甚至已经死掉之后,贾母跟王夫人说起晴雯,她还是赞赏的口气,她说“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注意:不是一般的好,是“甚好”——她说“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这段话出现在第七十八回开头。周汝昌先生认为前八十回曹雪芹的真笔就到第七十八回为止,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都非曹雪芹的文字,他曾试图另写第七十九、第八十回,他写出的第七十九回里,一段重要情节,就是贾母因晴雯被撵逐致死痛责王夫人。周先生的观点足资参考。
过去有一种论调,把晴雯定性为一个具有反抗意识的女奴。这种对晴雯的定位,贴这样的标签,论家有他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个人不认同。我认为晴雯的悲剧不是因为她有阶级意识,自觉地进行反封建压迫的斗争,因力量单薄故而败亡。所谓阶级意识,或者说女奴意识,就是觉得自己是被剥削、被压迫的,我是被关在一个牢笼里面,我感到窒息,我反抗,我要冲破这个牢笼,出去获得自由。晴雯显然不是这样的。晴雯的悲剧是一个性格悲剧。
曹雪芹去世以后,在西方,过了很多年,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瑞士一位学者荣格,提出了一个影响很大的命题,叫做“性格即命运”,也就是“播下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曹雪芹虽然没总结出这样一句话,可是在他的《红楼梦》文本里,早就表达了这样一种哲思,就是很多人生的大转折,大喜剧,大悲剧,固然有政治原因,有经济原因,有其他社会原因,但是往往最深处的因素,却是性格。晴雯她那种由着自己性子来消费自我生命的做派,表现得最充分的是在“撕扇子作千金一笑”那一回,大家印象很深,论述也很多,具体情节我不重复了。由于她性格过于锋芒毕露,一时闹得宝玉都不高兴了。宝玉赌气说那我就去回太太,把你打发出去算了。如果晴雯真是一个所谓具有阶级意识的反抗的女奴,她应该高兴死了。这是一个牢笼,我在这受剥削、受压迫,你把我放出牢笼,太好了!一拍屁股走人。可是书里怎么写的呢?晴雯当时什么反应?晴雯最后就哭了,说“为什么我出去?要嫌我,变着法儿打发我出去,也不能够”,甚至说“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这是曹雪芹笔下的晴雯。晴雯为什么愿意留在“牢笼”里不愿意出去?任何事情都有特定的环境,特定的因素。固然,你按阶级分析的角度来分析的话,晴雯这些丫头确实是女奴,是为奴隶主服务的女奴。从深刻意义上分析的话,她们是受剥削受压迫的。可是具体到荣国府,具体到大观园,具体到怡红院这个环境里面,这些丫头,特别是一二等丫头的生活,跟公子、小姐没有太大区别,非常舒适,非常惬意。更何况宝玉这个主子是主张“世法平等”的,具有“情不情”的博大胸怀,具有开放性思维,对丫头们不仅绝无压迫,更把她们当作花朵般欣赏、呵护。晴雯在那样的生活环境里,如鱼得水,自由自在,她不但不会觉得那是一个牢笼,随时想挣脱出去,反而把在那个环境里的撒娇使性、纵情享受,当做了生命的必然,以为永远就可以那么优哉游哉地过下去。晴雯本身有个口头禅:“撵出去!”她对比她地位低下的丫头和婆子,是很凶的,她经常吓唬她们:把你撵出去!干脆撵出去算了!口吻跟主子没有什么区别。主子还没有这么说,她先这么说。她还付诸行动,直接做主撵出过坠儿。她从来没有设想过,自己到某一天倒会被撵。曹雪芹写出了这么一个毫不设防、毫无忧患意识的晴雯。
有一位红迷跟我讨论晴雯的时候,我难过地说,晴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她说这个话只能去说坏人啊,晴雯死了以后,宝玉写了篇幅很长、文句很古奥的《芙蓉诔》,称誉她“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月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这样一个生命,怎么可以忍心说她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呢?我就跟她一起梳理书里的情节发展。
晴雯最后被撵出去,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抄检大观园。大观园为什么被抄检?风起于青萍之末,或者叫做“蝴蝶效应”——本来只是一个蝴蝶翅膀轻轻扇动,结果形成一个大风暴。酿成抄检大观园惨剧的“蝴蝶扇翅”,换句话说,那挑事起头的是谁?就是晴雯自己。
大家记不记得从第七十三回开始的情节发展逻辑链?那天晚上,宝玉正准备睡觉,突然赵姨娘那儿有一个丫头叫小鹊,来到怡红院,直接走到宝玉跟前。这个丫头的名字取得很有趣,小鹊,喜鹊的鹊,按说应该报喜,结果她报的却是凶信儿,似乎应该叫做小鸦——乌鸦的鸦——才对。她说什么?说宝玉你要仔细,我听见赵姨娘在老爷耳朵边说了一些什么,仔细明天老爷问你话。宝玉听到老爷,就跟孙猴子被唐僧念了紧箍咒一样,坐立不安了,连夜抱佛脚温书。因为老爷问他话,无非是问你圣贤书读得怎么样了?你八股文练习得怎么样了?宝玉开夜车搞恶补,所有丫头都得一块儿熬油。晴雯表现得很积极,对小丫头们吆三喝四。有个小丫头陪着在那儿值班困了,打盹时一下子头碰到板壁,就以为晴雯打她了,哭着央告:“好姐姐,我再也不敢了。”突然,出现了一个事态,就是芳官她出去方便完,回来以后就说,哎呀!我觉得有一个人影从墙上跳下来。晴雯一心一意要为宝玉解围,一听有这动静,觉得构成一个理由,马上让宝玉装病,把这个事儿吵吵出去:有人跳墙了,这还得了啊!宝玉吓着了,吓病了。这么一来,第二天,老爷也好,天皇老子也好,谁还问他功课啊!晴雯就带头闹。守夜人到处查,哪有跳墙的痕迹啊,哪找得着跳墙的人啊,说没有这个事儿。当时晴雯是怎么说的?晴雯觉得自己跟王夫人是一头的,说明明看见的,不光芳官看见,我跟宝玉都看见了,我现在还要到上房,到太太那去,报告这个事儿,还要给宝玉领安魂药,依你们说,难道就罢了不成?其实这事闹到一定程度,及时刹车,第二天就说虚惊一场,宝玉确实受惊病倒,贾政也就不会问宝玉功课了。但晴雯的性格使然,她执意要把这个事儿闹大。果然越闹越大。到第二天,贾母也知道了,等于就临时召开了一个家庭紧急联席会议。贾母平常不问府里面的事儿了,她离休多年,只享清福,这回却亲自主持“御前会议”,确定了严查严处的基本方针。结果没有查出来跳墙的人,但是查出府里夜间赌局,查出了赌头,这个赌头一查出来,牵动面就太大了,一个是府里面大管家林之孝家的亲戚,你说管家能高兴吗?又查出来一个是贾迎春的奶妈,这个事儿让她没脸,贾迎春虽然很懦弱,能忍就忍,可是她是邢夫人的女儿,邢夫人能忍吗?你们二房竟查到我们大房头上来了!还有一个是内厨房厨头柳家她的妹子,内厨房那个柳嫂子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而且内厨房是很重要的机构,供应整个大观园里面这些公子小姐,包括李纨的伙食。所以就搅得整个府里全乱了,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全激化了。恰好贾母房里的一个傻大姐,在大观园的山石上捡到一个绣春囊,交到了邢夫人手里,邢夫人如获至宝,赶紧封起来交给王夫人——什么叫封起来交给王夫人呢?有人说是不是写了一封信?不用写信,尽在不言中。大家想一想,王夫人看了什么感觉?等于邢夫人就跟你说了,谁是贾母大儿子?贾赦。谁是大儿媳妇?本人。谁应该住在荣禧堂?谁应该来管理荣国府?我们大房。我们被排除了,都交给你们二房了。贾政一天到晚忙于他的公务,掌管整个荣国府的不就是你王夫人吗?对不对?那么你现在看看,你把这个府第治理得怎么样?光天化日之下,你的荣国府所附属大观园的山石上头竟有这种淫秽物品!王夫人脸上心里就都搁不住了,那么事态发展到后来,就是抄检大观园。
晴雯她万没有想到,她强调有人跳墙必须得严查,一查到底,蝴蝶翅膀一扇,酿成超级风暴,抄检大观园的第一个苦果子,竟是由她来尝,她天天在那里毫无心机地嚷“撵出去撵出去”,到头来抄检大观园以后,率先被撵出去的就是她自己。正如宝玉所说,她就如同一盆才抽出嫩箭来的兰花被送到猪窝里去一般,她的嫂子,还对去探望她的宝玉进行性骚扰,最后她就死在她那个姑舅哥哥的冷炕上,而这对受过她恩惠的远房兄嫂,竟在她刚一咽气的时候,就忙着去领烧埋银子,把她匆匆火化了。真是凄惨绝伦!你看这个晴雯,那么聪慧美丽、心地善良的一个好人,结果确实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我和一起讨论的红迷朋友,不禁发出长长的叹息。她说曹雪芹下笔真够狠的。我说,也唯有这样的文笔,才能够使我们读者遍体清凉,懂得什么叫社会,什么叫做世道,什么叫做人生,什么叫做人性。真是一言难尽。所以晴雯是一个专门把她展开讲十几讲都讲不够的一个角色。限于时间,我只强调这些。曹雪芹在设置《金陵十二钗又副册》的时候,把她列在所有丫头的第一位,是有道理的。她的出身虽然最卑微,但是她的故事最丰富,最动人;她所能够引发我们的思绪,最充沛,也可以达到最深刻。
又副册里排在第二位的是袭人。关于袭人我前面讲了很多,这里就不重复了。
第三位是谁呢?第三位我觉得应该是鸳鸯。提起鸳鸯,有人马上就想到鸳鸯抗婚,那当然是全书里面最精彩的片段之一。有红迷朋友会问,既然鸳鸯是世奴,贾赦直接占有她就是了,何必唆唆,又是让邢夫人私下去动员,又搬出鸳鸯兄嫂来劝说,更想让鸳鸯父母出面包办?这是因为鸳鸯是他母亲身边的一号大丫头,他知道贾母不可能放弃鸳鸯,他希望鸳鸯在劝导和逼迫下去跟贾母违心地表态,如果鸳鸯自己表示愿意,贾母也就难以挽留。那是一个把“孝道”扛上天的宗法社会,贾赦不能不至少在表面上尊从贾母的意志,所以最后鸳鸯抗婚得以胜利,贾赦只好拿银子去另买了个嫣红来泄欲。贾母一死,鸳鸯没有了保护伞,贾赦霸占她也就无所谓不孝,因此贾赦发狠宣布鸳鸯早晚脱不出他的手心。鸳鸯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那个时代那种社会,如果贾母死后鸳鸯宣布出家,永不嫁人,从法律和道德的大面上说,贾赦也不能强娶她,但鸳鸯深知在得势之时,贾赦这样的贵族老爷对法律和道德是满不在乎的,她恐怕到头来还是要落入魔掌。贾母死,鸳鸯随,这是必然的结果。在曹雪芹的全本《红楼梦》的八十回的后面,在贾母去世之后,会写到在贾赦逼婚的情况下,鸳鸯掏出剪子,剪喉自尽。她并不是为贾母表忠——在高鹗笔下,“鸳鸯女殉主登太虚”,完全是一个“忠奴”形象——她是为了捍卫自身的尊严,她绝不屈服于色鬼贾赦。支撑鸳鸯心灵的,绝不是什么忠孝节义封建道德那一套,这在前八十回里已经表现得很清楚。
第七十一回,写到鸳鸯有一天在大观园里办完事,打算出去回到贾母那边,天已经黑了,她要方便,往僻静地方走,无意中就发现了司棋和她的表兄潘又安,在大观园里面幽会,分明有云雨之事。这种行为在那种社会非同小可,不要说主子,就是一些丫头,如果发现或者仅仅是听到这个事情,也会觉得司棋无耻之极。可是书里面有一笔写得非常动人。鸳鸯后来听说那边无故走了一个小厮,这边司棋病重——一方面可能生理上确实出现问题,更重要的是心病。鸳鸯无论是跟贾母、王夫人或者王熙凤随便一汇报,司棋就面临金钏那样的下场。金钏无非只是跟宝玉稍微调笑了几句,司棋是真有行为,而且私自把外面男子勾引到大观园里面来,不光是淫行,更涉嫌召纳匪盗——司棋面临被挪出去的处置,作为丫头,不能老病着在小姐屋里呆着,虽然她跟小姐不住在一个空间,可能在另外一个屋子里头,但是怕传染,府里管家需要把她挪出去。在司棋最惶恐绝望的时刻,鸳鸯赶到了司棋的身旁,把其他人支开,赌咒发誓:“我告诉一个人,立刻现死现报!你只管放心养病,别白糟蹋了小命儿!”不要说在那个时代,在今天,有的人看见别人所谓的偷情,婚前性行为,都可能要去告发,都不同情。而在那个时代,鸳鸯那样一个女性,她真是具有人本思想啊,在她眼里,最最重要的是司棋的“小命儿”,而不是什么律条规矩和道德概念。当然她也劝了几句,意思是你以后注意点。但是她的基本意识和情感,是觉得不能为这个事情,让我的一个姐妹就此毁灭前程,我得保护她。这是多么高尚的精神境界。鸳鸯排在第三位是当之无愧的。
第四位,我个人的看法,应该是小红。荣国府里面的丫头们,对自己的前途,每个人抱有不同的态度。小红是其中最富于理性,最能够把握自己前途的一个。她在怡红院里地位很低,老受气,晴雯也刁难过她,她就懂得,在宝玉身边争取到一个什么位置,是根本不可能的,那么,她逮着一个机会,大展口才,深得王熙凤欣赏,成功地从怡红院跳槽到了王熙凤那边,算是攀上了高枝,但是她依然冷静,懂得过几年年龄大了,也得由主子安排去配小子,尽管她父母是荣国府里跟赖大夫妇平级的大管家,或许不至于配太差的小子,但是她还是决定自主找对象。当然,像宝玉那种级别的贵公子不必去幻想,那么贾氏宗族其他的男子,模样也不错,能力也不低,经济上虽然不是很发达,但是有潜力,能达到小康的,那么我看中了,我就敢大胆地跟他过电。第二十四回写到贾芸又到荣国府里谋差事,在外书房里跟小厮们说话,这时小红恰好来外书房传话,贾芸知道了小红是怡红院的,小红知道了贾芸是贾府外面的本家爷们,书里面写到这段情节时就有一句,叫做“小红知是本家爷们,便不似先前那等回避,下死眼把贾芸盯了两眼”。我看下面听讲座的有人在学这个“下死眼”,怎么叫“下死眼”?就是非常大胆地盯着看,非要留下个深刻记忆不可。不要说过去的时候,现在有的未出嫁的姑娘,见到生人还很羞涩,任何一个男性,她都不敢去正眼细看,何况是“下死眼”。曹雪芹通过“下死眼”三个字,活画出一个有种的小红!关于小红的故事,前面讲座里已经讲了很多,这里不再重复。在又副册里,我认为她应该排第四位。
第五位应该是金钏,她的故事大家很熟悉,不重复了。
第六位应该是紫鹃,她原来是贾母身边的丫头叫鹦哥,贾母在黛玉来了以后,把她拨给黛玉,她和黛玉后来超越了主仆关系,成为了朋友。第七位应该是莺儿,薛宝钗的丫头。
第八位应该是麝月,前面我讲到了麝月,这里就不重复了。
第九位应该是司棋,司棋的故事我前面也讲到了,这里不多重复。我只点明一点,就是高鹗他所写的司棋后来的命运结果,这一部分大体符合曹雪芹原笔原意,是不离谱的,应该是这样一个结局。在曹雪芹笔下,司棋也是一个形象很鲜明的角色。首先她的身材、相貌就和别的丫头不一样,她身材高大丰壮,绝非骨感美人。她那种体态是在唐朝最吃香。为了适合自己的身材,她梳头怎么梳?梳头,是一种把头发往上挑得高高的,让其蓬松不垮的发型。第二十七回,其中有一个很微小的细节,不知你注意到没有?就是小红在大观园里面,得到了王熙凤的信任,王熙凤让她去办几件事儿,办完以后,她回来再想找王熙凤汇报的时候,王熙凤不在那个位置了,这个时候小红就看见司棋从山洞子里面出来,站着系裙子,小红问她看没看见二奶奶,司棋答曰“没理论”。这几句很多人不注意,那么你想想这是什么意思?这里面有很多含义。首先你可以想见,大观园虽然非常宏伟美丽,但是没有先进的卫生设施,有的人就会找个隐蔽的地方去方便,有了第二十七回这个伏笔,第七十一回鸳鸯在大观园里内急,往偏僻处找地方方便,“鸳鸯女无意遇鸳鸯”的情节就一点不突兀,显得非常合理了。同时,二十七回这淡淡一笔,也就让细心的读者读到第七十一回的时候意会到,司棋把潘又安引到大观园里之前,她老早就进行了地形勘察,哪里最隐蔽,最不易被人发现,她都心中有数。司棋不是像有的人想象的,身材高大,心眼很粗,她其实心很细。司棋还大闹过厨房,前面讲过,不重复了。这个角色也不是一个扁的形象,而是一个圆的,活生生的形象。排在第十位的,应该是金钏的妹妹玉钏。金钏跳井、宝玉挨打以后,她被派去服侍宝玉,宝玉喝莲叶羹,让她吹汤,又让她尝一口,她把汤递给宝玉、宝玉接的时候,两个人没有互相看,都看着前面,谁啊?傅秋芳他们家派来婆子,正给宝玉请安。两个人传递当中,没能配合好,汤就洒了,烫到宝玉了。宝玉自己被烫,却关心玉钏,问她烫着了没有。后来傅家婆子就把这个事儿传播出去,想必傅秋芳也耳闻了,就知道宝玉这个人,真是个具有特殊品格的人。第四十三回写王熙凤生日大摆宴席,宝玉一开头缺席,大家都很疑惑,怎么回事啊?宝玉记得那天也是金钏的生日,他是悄悄跑到一个尼姑庵,在井台上悼念金钏去了,回到府里,他跟别人撒谎,见到玉钏独坐在廊檐下垂泪——当然是在想念悲戚姐姐金钏——宝玉就跟她说:“你猜我往那里去了?”玉钏儿不答,只是擦泪。这些细节含义都很丰富。
排在第十一位的,应该是茜雪,前面讲得太多,这儿不重复了。
第十二位应该是柳五儿,内厨房的厨头柳嫂的女儿。柳家也是贾府世奴,生下女儿,就应该上报给管家,一到成年的时候,就应该由管家分房。什么叫分房?就是把你分配到哪一位主子那儿服务,是分往贾母那一房,还是王夫人那一房?最不济你是到赵姨娘那房,或者是周姨娘那房去当丫头。但是柳五儿有病,按说十三岁就应该当差了,她拖到十五岁,还没有分房定岗。到故事发展到第六十回前后的时候,柳五儿病养好了,该分房了,柳五儿他们家在这种情况下,就开始积极活动。如果由着大管家来分配的话,就可能给你胡乱地分配,分到赵姨娘的屋里你乐意吗?当然不乐意。那么哪儿最好呢?怡红院最好。怡红院又正好有空缺。小红原来是怡红院的,高升了,到凤姐那去了,这不就是一个空缺吗?坠儿被撵走了,又是一个空缺。柳家的在怡红院有内线,就是芳官。芳官当戏子的时候,住在梨香院,那时候柳家的就在那里当差,双方很熟,建立了友好的关系。戏班子解散,芳官到了怡红院,就总在宝玉耳边说,柳五儿多么多么好。宝玉动了心,就打算去要这个柳五儿。但是大观园那一时期里发生盗窃官司,柳五儿和她妈都卷进去了,她妈差点儿被革职,她差点儿被撵出去,事情当然就搁浅了,但是她们还会继续钻营。
关于柳五儿的故事里,有个细节很值得玩味。因为她没有归房,她虽然是大观园内厨房厨头的女儿,可以到她妈当差的厨房那块地方去玩儿,可是她不敢往里走,你没有身份,你是哪房的丫头啊?你没分房,走进去就是违规越矩。当然后来她为了把一包茯苓霜赠送给芳官,趁着傍晚,天色比较晦暗,柳遮花隐的,她偷去过里面,结果惹出大祸。开头她是不敢往里走的,因此她对大观园的印象是什么呢?书里面就说了,她说这后边一带——因为内厨房设在大观园的最后头,靠后门那个地方——也没什么意思,不过见些大石头大树和房子后墙,正经好景致也没看见。这是很深刻的一个描写。大观园里面那么多美景,但是你身份不到,你就不能够随便越雷池一步。你所看到的好像是布景的背后。有人到舞台表演的布景背后站着吓一跳,泡沫塑料、三合板、小竹竿加钢丝细麻绳支撑的一堆东西,可是前头灯光一打,从观众席上看去那么漂亮。任何事物背后,都会有一些支撑性的,并不体面的东西,柳五儿那时候所看到的,就是大观园的背面。仅就这一笔,就渗透出哲理的意蕴。
柳五儿在高鹗笔下,是还活着的一个丫头,而且还写了什么宝玉“侯芳魂五儿承错爱”。实际上曹雪芹的《红楼梦》里面,在第七十七回,通过王夫人之口,就已经明确告诉读者,柳五儿“短命死了”,王夫人作为荣国府的第一夫人,她关于府里奴婢的生死情报肯定是准确的。现在流布得最广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由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一百二十回通行本里,第七十七回也有王夫人宣布柳五儿死掉这句话,却和高鹗续的第一百零九回“侯芳魂五儿承错爱”并列一书,这样的版本缺陷,我个人觉得实在遗憾。《金陵十二钗又副册》里的这十二个丫头,其中金钏、晴雯、柳五儿,在前八十回里就夭折了。鸳鸯、司棋应该死在八十二回至九十回那个情节单元里。袭人离府、麝月暂留的情节也应是在八十二回至九十回那个情节单元里。紫鹃,还有雪雁、春纤,黛玉沉湖前,留下遗嘱和多年攒下的银子,恳求府里让她们离府自谋生路,得以在皇帝打击荣国府的时候,幸免于难,这也应是第八十二回至九十回里的事情。但是莺儿、麝月、玉钏最后的命运就非常惨痛了,在第一百回至一百零八回这最后的情节单元里,会交代她们随着贾府的陨灭,被卖到别的人家为奴。至于茜雪,她的早被撵出,倒成了焉知非福的事,贾府垮塌波及不到她,她反而在最后这个情节单元里,出现在狱神庙里,去慰问、救助宝玉。小红还会在第一百回至一百零八回中几次出现。
到这里,我把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都扫描完了。问题跟着就来了:太虚幻境薄命司的橱柜里面,记载金陵地方重要女子命运的册子,究竟有多少册呢?是只有这三个册子呢,还是有更多的册子呢?那么现在我可以斩钉截铁地告诉你,起码还另外有两个册子,我的根据是什么?下一讲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