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恋 第一节

在我们家,宗教和飞蝇钓之间没有明确的分界线。我们居住在蒙大拿州西部几条盛产大鲑鱼的河流交汇处。我父亲是长老会牧师,也是飞蝇钓手,既自己绑制飞蝇,也教授别人。他告诉我们,基督耶稣的门徒中就有渔夫,我们就会去设想——我和弟弟经常这么做——加利利海上的一流渔夫全是飞蝇钓手,而最受宠的门徒约翰是一个干蝇钓手。

确实,每周要留出一天的时间,完全属于宗教。星期天上午,我和弟弟保罗要先去主日学校,接着参加早祷仪式,听父亲布道,晚上要先参加“基督徒勉励会”,然后参加晚祷仪式,再听父亲布道。而星期天下午这段时间,我们要研习一小时的《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并加以背诵,之后才能和他一起爬山,让他在两次布道之间稍事放松。不过,他就“小要理问答”向我们提的问题不外乎是第一问:“人的首要目的是什么?”我们会齐声回答,这样如果其中一人有所遗忘,另一人也能够顺着回答下去:“人的首要目的是给上帝以荣光,并永远以他为乐。”这似乎总能令他满意,对如此漂亮的答语理应有此反应,再说,他也迫不及待地要爬到山上,这样他的心灵才能得到恢复并再次充注,从而在晚间祷告时洋溢挥洒。他令自己重新振奋的主要法子,是给我们朗诵他即将用到的布道词,并不时从早上极为成功的布道词中东挑一句西选一句作为点缀。

即便如此,在我们孩童时期极为平常的一个星期里,我和保罗在飞蝇钓方面所受指导的小时数,也许跟花费在其他精神事务方面的小时数一样多。

我和弟弟成为钓鱼好手之后才意识到,父亲的抛饵手法其实并不高超,但他投钓精准,动作潇洒,挥竿的手还戴着一只手套。他一边扣上手套扣,准备给我们授课,一边说:“这是一种艺术,动作节奏由四拍构成,位置介于钟面十点至两点之间。”

作为苏格兰人和长老会牧师,我父亲相信,人天生处于一种混乱状态,且已从最初的优雅中堕落。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早就有一种奇想,人从树上下来时就变成这样了。就父亲而言,我一直不清楚他是否相信上帝是一位数学家,但他确实认为上帝可以数数、打拍子,而且只有跟上上帝的节奏,我们才能重新获得力量与美。不同于诸多长老会牧师,他经常会用到“美”这个词。

他扣好手套,将钓竿平举在前,钓竿随着他的心跳微微颤动。尽管它的长度达到两米五六,重量却只有一百二十多克。钓竿用劈开的竹竿做成,而竹竿来自遥远的北部湾。竿上缠着红蓝丝线,缠线的间距非常整齐,以使精致的钓竿具有力度,又不致僵硬到无法颤动。

这个东西一般得叫作钓竿。如果有人称之为竿子,那么父亲看他的眼神,会像美国海军中士看一个新兵蛋子,因为他刚把来复枪叫作了枪。

我和弟弟本可直接跑到外面抓几条鱼,完全跨过准备过程中没有丝毫乐趣的技术难题,以此作为学习钓鱼的开端。不过,我们接触父亲这门手艺,目的并不在于乐趣。要是父亲说了能算,任何不懂钓鱼的人都不能随意抓鱼,因为那是对鱼的一种羞辱。因此,你得从海军和长老会的认知角度去接触这门手艺,而如果之前根本没有摸过飞蝇钓竿,你用不了多久就会明白,就实际情况和神学角度而言,人类的本质就是一种十足的混乱状态。那个缠着丝线、重约一百二十克、随着体内肌肉的运动而微微颤动的东西,变成了没有头脑的竿子,拒绝完成任何你希望它做到的简单动作。钓竿的全部作用是把钓线、导线和蝇饵拉出水面,将它们甩过头顶,再向前抛出,使蝇饵、透明导线和钓线按顺序入水,且不溅起点滴水花——要不然,鱼儿会发现钓饵是假的,于是溜之大吉。当然,也有特别的抛竿手法,人人都知道,那样的手法很难做到,而且需要一定造诣,比如钓手身后紧靠岩壁或树木时,钓线不能超过钓手头部的抛竿手法,以及将蝇饵投到垂柳之下的侧向抛竿。但一个简简单单的直抛竿手法有什么特别之处呢?不就是提起连着钓线的钓竿,再越过水面把钓线抛出去吗?

是这样的,人们在意识到错误而去补救之前,总会把钓竿扬得过于靠后,恰似普通人会将斧子或高尔夫球杆摆动过头,从而把所有力量损耗在了空中;而举起钓竿时情况更糟,因为蝇饵往往过于靠后,会被卡在身后的灌丛或岩石中。父亲说,那是一种艺术,收竿幅度应当止于两点钟的位置,他经常还不忘加上一句“更靠近十二点,而不是两点”。也就是说,钓竿只能举至头顶上方稍稍靠后的位置(头顶正上方即是十二点)。

再者,人会本能地想方设法获得力量,而非想着重拾优雅。所以他把钓线来来回回甩得呼呼直响,有时甚至把蝇饵从导线上甩脱出去,而他用来让小小的蝇饵越过河面的力量,不知怎么就在空中把钓线、导线和蝇饵缠成一个鸟窝,在钓手前面三米远处落入了水中。然而,他如果设想一下钓线、透明导线和蝇饵从离开水面到再次入水的往复经过,抛竿过程就变得比较简单了。这几样东西离开水面时,自然是较重的钓线打头,较轻的透明导线和蝇饵紧随其后。然而,当它们越过头顶时,应当略微停顿一小拍,让较轻的透明导线和蝇饵能跟上已在往前运动的较重钓线,并再次紧随其后往下掉落;否则,处于回程的钓线会与仍处于上扬过程的导线和蝇饵碰在一起,由此缠绕形成鸟窝,落入钓手前方两三米远的地方并溅起水花。

不过,几乎就在钓线、导线和蝇饵往前运动的顺序得以理顺的瞬间,这一顺序必须颠倒过来,因为蝇饵和透明导线必须先于较重的钓线进入水中。如果鱼儿看到的是清晰可见的钓线,那么钓手看见的就是黑乎乎的鱼儿如飞镖般迅速游走。这时,他倒不如换个地方从头再来——把钓竿高举过头顶,接着,往前抛竿(约十点钟方向),再次校准。

当然,四拍子节奏是基本要求。第一拍,将钓线、导线和蝇饵提出水面;第二拍,作势将它们直直抛入空中;第三拍,按父亲的说法,抛到最高位置时,略微顿一小拍,使导线和蝇饵跟上已经开始往前运动的钓线;第四拍,发力,让钓线越过钓竿,直至十点钟的位置。接着,校准钓竿,让蝇饵和导线先于钓线,轻柔而完美地飘然入水。不是说每一处都得用力,而在于清楚着力的位置。“记住,”正如父亲时常说的,“这是一种艺术,动作节奏由四拍构成,位置介于钟面十点至两点之间。”

关于宇宙,父亲对诸多事情的看法十分明确。在他看来,所有的美好——比如鲑鱼和永久救赎——都来自优雅,优雅来自艺术,而艺术不会轻易得来。

于是,我和弟弟照着一只节拍器,学起了长老会风格的抛竿法。那是母亲的节拍器,父亲把它从城里的钢琴上取了下来。她偶尔会从小屋前门往码头方向瞥上一眼,提心吊胆,想知道如果节拍器掉进水里,会不会浮起来。她变得极度忐忑,终于步履沉重地走下码头,把节拍器收了回去,于是父亲双手合在一起,打出四拍子节奏。

最后,他就钓鱼这个主题给我们讲起了文献知识。每每扣上手套准备抛竿时,他总想来几句时髦话。“艾萨克·沃尔顿,”弟弟十三或十四岁时,父亲告诉我们,“不是个值得尊敬的作家。他隶属圣公会,且是个活饵钓手。”弟弟虽然小我三岁,但在钓鱼方面已经远超过我,是他率先找到《钓客清话》并讲给我听:“那个家伙甚至把‘complete’一词写错了。而且,他还给牛奶场女工写了歌曲。”我借来看了之后告诉他:“有几首歌写得真不错。”他回答说:“有谁在大黑脚河边上看到过挤奶工?”

“我倒是很想,”他接着说,“让他来大黑脚河钓上一天的鱼,顺便赌上一把。”

这孩子说话的语气有股狠劲儿,我毫不怀疑,他一准会从那个圣公会成员手里赢到钱。

在你十来岁时——也许一生如此——因为年长弟弟三岁,你总会觉得他始终是个小孩子。不过,我已经明白,弟弟将会是一个钓鱼能手。除了训练有素,他还具有其他东西——天赋、运气,以及满满的自信。即便在那个年纪上,他就喜欢拿自己和任何与之钓鱼的人打一场赌,包括他的哥哥我。看着这孩子老想拿自己赌博,还几乎总有把握赌赢,有时好玩,有时并不那么好玩。尽管年长三岁,但我并不觉得自己已经到了赌博的年纪。我认为,赌博属于那些头顶草帽的汉子。因此,最初一两次,他问我是否“想顺便小赌一把以增加乐趣”时,我既感到迷惑又觉得尴尬。他第三次让我赌上一把时,我一定是发怒了,因为自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跟我提过钱的事情,即便他真的在经济上遇到麻烦,也从不向我开口借钱。

我们对待彼此时,都会小心翼翼。我虽然常常把他当成小孩子,但绝不能以孩子的方式对待他。他从来不是“我的小弟弟”,而是熟习一门技艺的行家。他不需要任何来自兄长的建议、金钱或援助,而到头来,我终究没能帮到他的忙。

弟兄之间最早做的事情是设法弄清楚彼此的不同,因此我对于保罗最久远的记忆,是他喜欢赌博这件事情。他去到县里的几处集市,装得像个成人,做出一副要赌马的样子,只不过没有赌档会接他的招儿,因为他的赌注和年龄都太小。每一次遭到拒绝时,他都会像说起艾萨克·沃尔顿以及其他被他视为对手的人那样说道:“我真想让那个龟孙子来黑脚河待上一天,顺便跟他赌上一把。”

二十出头时,他已经在大玩俗称“沙蟹”的扑克牌游戏了。

生活境遇也加大了我们之间的差异。第一次世界大战征募兵士,这立即使林木业人手紧缺,于是我十五岁便开始替美国国家林务局做事。之后的数个夏天,我都在森林里忙活,要么在林务局,要么在伐木营。我喜欢森林,也喜欢工作,但有好几个夏天,我因此没怎么钓鱼。保罗年幼,不能整天抡斧子或拉锯子,但就在这个年纪,他早早定下了两大人生目标:钓鱼和不工作,至少不让工作影响钓鱼。于是,他在十几岁时找了份夏季工,到市属游泳池当救生员。就这样,他每天可以在黄昏时分出去钓鱼。白天呢,对着一个个穿着泳装的姑娘大饱眼福,入夜再与她们约会。

到了选择职业的时候,他做了一名记者,在蒙大拿的一家报社。他小小年纪就几乎实现了人生目标,在他心里,这与《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第一个问题的答案要义并不冲突。

毫无疑问,我们一家人的关系若非如此紧密,我们兄弟之间的差异也不会看起来如此巨大。主日学校的一面墙壁上写着一句话:神即爱。我们常常以为,这三个字就是对我们一家四口说的,与外面的世界没有任何关联。因为我和弟弟很快就发现,外面的世界到处都有混账家伙,离米苏拉越远,数量越多。

我们俩有个共同之处——常常自以为是硬汉。这种认知随年龄而增长,至少持续到我们二十出头,也许更久,之后很可能还会延续得更久远。不过,表现在我们各自身上的硬汉风格也有差异。我是国家林务局和伐木营这种硬汉集体锻造的产物,保罗则认为自己比任何硬汉团体都强悍。几乎每一个上午,苏格兰牧师都要大费周章地逼自己的小儿子吃下燕麦片,我和母亲往往看得目瞪口呆。我父亲也感到吃惊不已——最初因为与他同长一副肠胃的孩子竟拒食上帝所赐的燕麦片,而随着时间流逝,又因为他的小不点竟变得比自己更倔强。牧师暴跳如雷,他的孩子则双手交叠,低头看着眼前的食物,仿佛他的父亲只是在做饭前祷告。只有一个迹象表明孩子内心的熊熊怒火——他把嘴唇咬肿了。父亲越来越生气,粥越来越凉,直到父亲终于精疲力竭。

当时,我们俩都确信对方是条硬汉,也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硬汉意识。保罗知道,我已经当上了森林防火队的头儿,而他如果前来为我做事,却还像做记者那样在工作时间饮酒,我会让他去营地,补回浪费的时间,再持续不断地巡山。我知道,让他扑灭山火的可能性,跟让他吞下燕麦片一样渺茫。

对于街头斗殴,我们秉持同一要理,假如一场斗殴爆发在即,就要抢先出拳。我们都认为,街头混混大多没有他们口头说的那么强悍——即便外表强悍、说话不饶人的混混也不例外。他们要是突然感觉到牙齿松动,也只会一边擦嘴巴,一边看着满手鲜血,同时主动给一屋子的人买酒。“而即便他们还想动手,”正如弟弟所说,“架还没打起来,你已经领先了一拳。”

不过,这番理论有个问题——仅在统计数据上真实可信。你会不时遇到这样的家伙,跟你一样想打架,且比你更擅此道。你要是先动手弄松他几颗牙齿,他可能会想法子宰了你。

我想过,我和弟弟将会大打一架,而那也会是我们的最后一架。因为我们有那一番街头斗殴理论,所以当这一刻来临时,那副场景活像《沙场壮士赤子心》,猛烈而迅疾。有几个场景我没能看见,比如母亲走到我们中间,努力劝架的场景。她个子不高,戴着眼镜,即便如此,她的视力也不太好。她此前从未看见过打架,也不清楚蹚这浑水会受到多大的伤害。显然,她只能在两个儿子之间穿行。我首先看到的是她那灰白的头顶,还有插了一把大梳子的硕大发髻;但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脑袋离保罗太近,以至于我的拳头打不到他。接着,我就看不见她了。

那一架似乎突然之间自行停止了。她躺在了我们之间的地板上。我俩都哭了,然后继续大吼大叫,打得不可开交。两个人都嚷嚷着:“你个龟儿子,把妈妈打倒了。”

她从地上爬起来,眼镜没了,在我们之间瞎摸索着转圈,弄不清楚她究竟在跟哪一个说话:“不,不是你打的。是我自己滑倒了。”

于是,这就成了我们之间唯一的一架。

也许我们一直想弄明白,我俩谁更倔强。可儿时的问题如果到了一定时间仍找不到答案,之后就再不会有人提及。于是,我们彼此重新变得彬彬有礼,就像墙上那个句子要求我们的那样。我们还觉得,行走在树林里、河流边,自然万物都对我们变得彬彬有礼起来。

确实,我们不再经常一起钓鱼了。现在,我们都已三十出头,而此处及以后所指的“现在”都是1937年的夏天。父亲已经退休,他和母亲住在老家米苏拉,保罗在州府海伦娜当记者。我已经“离家并结婚”,这是弟弟对我的人生大事的说法。当时,我与妻子一家住在狼溪镇,但因为这个小镇离海伦娜只有六十来公里,所以我们仍旧时不时地见面,当然也就意味着可以不时一起钓钓鱼。实际上,我这次来海伦娜看他,就跟钓鱼有关。

同时,我也是奉岳母之命。我不太乐意,但我敢肯定,弟弟最终会答应。他从不凭空对我说不,他热爱我的岳母和妻子,并将她们划入墙壁警句所指的对象,尽管他一直未能明白“我是怎么想的”,也就是我怎么会想到结婚这件事。

我在蒙大拿俱乐部前碰到了他。这栋楼是一群有钱的金矿老板建造的,坐落在所谓的“最后的希望之谷”那个发现黄金的地方。尽管才上午十点钟,我仍有一种预感,他要喝上一杯。发问之前,我有事情要告诉他。

我说完之后,弟弟说:“欢迎啊,淋病客嘛。”

我对他说:“善待他吧,毕竟他是我小舅子。”

弟弟说:“我不跟他钓鱼。他来自西海岸,用的还是蚯蚓活饵。”

我说:“别这么说。你是知道的,他生长在蒙大拿,只是在西海岸工作,这次是回来休假。他都写信跟他妈妈说了,想跟我们一起钓鱼,尤其想跟你一起钓。”

弟弟说:“其实吧,西海岸哪一个人不是在落基山脉出生的呢?因为学不会飞蝇钓,所以才搬到西海岸,当起了律师、注册会计师、飞机公司老总、赌客,或者摩门教传教士。”

我拿不准他是否准备要去喝上一杯,不过他肯定已经喝过了。

我们站在那儿,彼此打量着,都很厌烦局面的走向,但又小心翼翼地不让分歧越拉越大。不过,我们对我小舅子的看法其实并不太悬殊。就某些方面而言,我比保罗还讨厌他。因为某个不喜欢的人而看老婆脸色,这可不是什么乐事。

“再说,”弟弟说道,“他是个活饵钓手。从蒙大拿去到西海岸的小子一个个在酒吧坐到深更半夜,互相吹嘘自己的童年时代,说什么打过猎、下过套,还整过飞蝇钓。可回到家时,他们不在门口亲吻自己的母亲,而是端着红色的希尔兄弟牌咖啡罐,跑到后院翻找蚯蚓。”

海伦娜那家报纸的文章大多由我弟弟和他的编辑撰写。作为行将消失的小镇编辑之一,那位编辑属于典型的人身攻击者。他一大早就开始喝酒,这样便可以一整天不用对任何人心怀愧疚。他和我弟弟对彼此大为景仰。城里的人都害怕他们,尤其因为他们文笔犀利。在互怀敌意的社会里,他们需要,而且享有来自家庭的爱。

至此,我已经清楚,自己这是在阻止弟弟买酒喝,可他明白无误地说道:“咱们进去喝上一杯吧。”

我犯了个错误,说起话来就像自己不敢出门,还要指责他的品行。我说道:“保罗,抱歉,但这会儿就开始喝酒,是不是早了点儿?”

意识到自己得赶快再说些别的什么,我也就未能把自己的品行表现得有多好——至少在我自己看来是这样。我又说道:“是弗洛伦斯让我跟你说的。”

我讨厌自己把责任推到岳母身上。她之所以赢得我和保罗的热爱,部分原因是她长得像我们的父亲。他们都是经加拿大来到美国的苏格兰人,都有一双蓝眼睛和满头浅棕色头发——年轻时都是红色。他们说“about”这个词时都带有加拿大口音,而如果写诗,他们会用“snoot”与之押韵。

但是,我并不感到内疚,因为确实是她让我开口求人。再者,她说的话既有事实,也有奉承的成分,这让我迷惑不已。“尽管我对钓鱼一窍不通,”她说,“但我知道,保罗不管走到哪里都是最好的钓手。”这句话含义复杂。她知道该如何把鱼清洗干净,去做男人忘了做的活儿。她知道该如何煮鱼。最重要的是,她总会一边盯着钓手的竹筐一边大声发出“哎呀,哎呀”的赞叹。所以,她们那一代女性所能了解的捕鱼常识,她都清清楚楚,尽管她对钓鱼本身绝对一无所知这一点也是实情。

“我很希望尼尔能跟你俩一块儿玩。”末了,她这样说道,无疑指望我们既能点拨他的钓技,更能改善他的人品。镇上的人对我和保罗以“牧师家的小子”相称,都不愿当着自己孩子的面提到我们两个人,可这位苏格兰女士将我们视为“指路人的儿子”,又是飞蝇钓手,在齐腰深的冷水里一站就是一天,面对各种真正的但并非无法克服的难题,这对品行确是一种考验。

“可怜的孩子。”她带着浓重的苏格兰卷舌音“r”说道。相较于其他大多数女性,苏格兰母亲不得不对移居和犯错抱持平常心态。在她们看来,儿子都是浪子,回家的时候理应有人迎接。而在迎接男性亲人归家方面,苏格兰男人矜持得多,且很大程度迫于女人们施加的巨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