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我看出这番表白令您吃惊,难道您就没有突然需要过支持、援助和友谊?当然也需要。我呢,我学会了以同情为满足。同情比较容易争取,而且并不要求承担义务。“请相信我十分同情……”在内部致词中,这类话后面紧接着就是“现在让我们处理别的事情”。所谓同情是内阁总理的口头禅,在天灾人祸发生时,可以廉价奉送的。友谊就不那么简单了,要争取到得长期努力并不辞辛劳。但友谊一旦获得,就没有办法甩掉,而必须加以应付。可别相信您的朋友们(您应该那样)会天天晚上给您打电话,以便弄清您是否正好当晚要自杀,或者仅仅问您是否要人做伴,是否想出门。不会的。请放心,如果他们打电话,那也肯定是在您有伴儿,生活很美妙的晚上。自杀嘛,他们倒是会根据认定的您的本分,而怂恿您下决心。亲爱的先生,愿老天保佑,别让朋友们把咱们抬得太高!至于那些本该爱我们的人,我是指父母、亲近的伙伴(多甜蜜的称呼!),那是另一码事。他们总有恰当的字眼,但字眼也就是子弹了。他们打电话就像开机关枪,而且百发百中!哦!这帮巴赞式的人物!
什么?哪天晚上?我会来的,请耐心等着。而且我提到朋友和亲密的伙伴,是十分切题的。您看,据说某人因朋友锒铛入狱,便从此在房内地板上睡觉(因为他的密友不再享有睡在床上的舒适)。亲爱的先生,谁又会为我辈睡地板呢?我自己能做到吗?听着:我愿意做,我一定会做。不错,总有一天我们都能做到。那时人类就得救了。但这绝非易事,因为友谊是漫不经心的,至少是力量微薄的。它想做的事,却力不能及。也许归根结底,它坚持得不够。也许我们热爱生活也有限度,您注意到了吗?只有死亡能唤醒我们的喜怒哀乐,正如我们爱那些新近作古的朋友,对吗?我们多么热爱那些口里含满一抔黄土,从此不再饶舌的师长啊!到那时,敬意便油然而生,而他们也许毕生都在期待这一点儿敬意!可您知道,我们为什么总是对死者比较公正、比较大方呢?原因极简单!对死者不需尽义务了。他们一切随我们的意,我们尽可从容不迫,将表达敬意放在一场酒会之后,与美艳的情妇幽会之前,总之是在空闲的时候。即使死者强迫我们尽义务,那不过是毋忘纪念,而我们恰恰忘性很大。不,我们爱的朋友是新鬼,是尚能引起悲痛的死者。其实是爱我们的悲痛,也就是爱我们自己。
我有一位朋友,平素我对他敬而远之。我有点儿烦他,何况他还挺爱说教。但请放心,在弥留之际,他还是见到了我。我算准了日子才去的。他临终对我深表满意,紧握着我的手。还有一个女人,对我纠缠不已,当然是白费力气。她也很识时务地英年早逝了。于是马上在我心坎儿上赢得一席之地!而且妙就妙在是自寻短见!老天有眼,一时兴起了多么愉快的忙乱!电话派上了用场,表示至痛至哀;用语极精练,但言简意赅,还说是强忍撕心裂肺之痛,甚至还有几分自责!
亲爱的先生,人就是这样,他有两副面孔:他在爱别人时不能不爱自己。不妨观察一下您的邻居:万一在楼里死了一个人。平常他们过着小日子,睡得安安稳稳。突然,比如说,看门人死啦。他们立刻惊醒过来,不胜兴奋,四处打听,又悲伤、又痛惜。因为是刚死的人,于是兴师动众。他们需要戏剧性,那有什么办法!这是他们小小的体验,是他们的开胃酒!再说,我跟您说起看门人,难道是出于偶然?我的住处就有这么一位,其貌不扬,心肠狠毒,又卑劣又记恨,恐怕一心修善的方济会修士也望而生畏。后来我不跟他说话了,但他的生存却败我的兴。他一命归天,我还是参加了葬礼。您道这是为什么?
葬礼前两天很热闹。看门人的老婆生了病,躺在唯一的那间屋子里。就在她身旁,人家将开口棺材放在支架上。住户自己取信件。大家推开门,道一声:“太太,您早!”聆听了一番对死者的颂扬(那女人边说边用手指着死鬼)之后,便带着信件走开。这没什么可以开心的,对不对?但全楼的人还是去了那充满防腐剂怪味儿的小屋。住户们并不打发仆人代劳,不,他们不愿坐失良机。何况仆人自己也来,悄悄儿来罢了。葬礼那天,棺材直接抬出有困难,小屋的门太窄。于是那女人躺在病床上似喜似悲地惊叹道:“亲爱的,你的个头儿真高啊!”葬礼主持人忙答道:“太太,不必担心。咱们将他侧着身子,立着抬出去!”人家真这样做了,然后再将他平放下来。在场的还有一位昔日的酒馆服务员。后来弄明白,是每晚必到的酒友。除了此人,我是唯一走到坟场,并且往棺材上抛鲜花的人。那棺材的奢侈着实令我吃惊。葬礼既毕,我又登门拜访遗孀,听她装腔作势地道了一番谢。您说这一切有什么道理?没啥道理,除了因为在一起喝过酒。
我也参加过一位律师公会老伙伴的葬礼。那是一位众人瞧不上的小伙计。我照样同他握手。我在工作地点同人人握手,每天来去两次(而不是一次)。这诚恳而淳朴的态度使我深得人心而又代价不大。这人心却是我发迹所必需的。至于那小伙计的葬礼,律师公会会长就不曾光临了。我是亲往的,并且是在远行的前夕,这一点颇引人注目。也正因为如此,我早知道人家会发现我到了场,并且会称赞一番。这您就懂啦,连这天下雪也没能挡住我。
是怎么回事?我正要说呢,别担心。何况这还是我的话题。不过我要再提到那位看门人的太太。她不惜倾家荡产,买了好木材、银十字架、银扶把,为的是好好享受一番自己的悲痛。可过了不到一个月,就当上了一个好吹牛但嗓门儿很甜的男人的姘头。他狠狠地揍她,只听得一阵阵惨呼,紧接着他就打开窗户,高唱他最得意的咏叹调:“女人啊,你们长得真漂亮!”邻居啧啧称奇:“真亏了他!”请问“亏”他什么?其实,这男中音歌唱家表里不一,那看门人的太太也表里不一。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俩不相爱。何况也不能证明她不爱自己的丈夫。再说,当这好吹牛的男人嗓子疼痛,两臂疲乏,接着远走高飞之后,这忠实的妻子又对亡夫赞不绝口了。不管怎么说,我还认识另一些人,一个个也都仪表堂堂,但却不见得更忠心、更诚恳。我认识一个男人,一生有二十年献给一个冒冒失失的女人,为她牺牲了自己的一切:朋友、差事,甚至日常的体面。可某天晚上他却承认自己从来也不爱她。他只是解闷儿,不过如此;他像大多数人一样感到烦闷而已。于是他为自己制造了一种复杂曲折的生活。得搞出点儿事来,这就是大部分人类职责的由来。得有点儿事,哪怕是毫无爱情可言的尽心,哪怕是制造一场战争或死亡!因此,葬礼乃千载难逢的良机!
我呢,至少我没这种借口。我并不感到烦闷,因为我在主事。我要提到的那天晚上,应当说是尤其不烦闷的一天。不,说真的,我不想制造什么事端。然而……亲爱的先生,您瞧:那是一个美好的秋夜,城里还比较热,而塞纳河上已笼罩着湿漉漉的空气。夜色已降临,西边的天空还很明亮,但正渐渐变得暗淡。路灯发着幽微的光亮。我顺着左岸的长堤上走去,目标是艺术大桥。在旧书商已锁好的书箱之间,可以瞥见河水的闪闪金光。河岸上行人稀少:巴黎人已在进晚餐。我脚下踩着沾满灰尘的黄叶,那还是夏季残留的痕迹。天空渐渐布满繁星,若从一盏路灯走向另一盏,便可瞥见它们悄然映眼的模样。我正在享受这尘嚣之后的宁静,这温馨的夜色,以及渐显空旷的巴黎市容。我很满足。这一天收获不小:为一位盲人辩护,我要求的减刑做到了,客户同我热烈握手;作了一两次慷慨的捐赠;下午在几位老友面前,发表了一篇出色的即席讲话,抨击统治阶级心狠手辣,以及上层人士的虚情假意。
这时我登上了已人烟稀少的艺术大桥,为的是看一看夜色朦胧中的塞纳河水。我正对着“绿色美景”餐厅站立,圣路易岛尽收眼底。我觉得心中升腾起一种强劲有力以至颇有成就的感觉,顿时心旷神怡。我挺了挺胸脯,正要点燃一支香烟(象征心满意足的香烟),却听见我身后爆出一阵大笑。惊讶之余,我立刻掉过头来,并未见有人影儿。我径直走到栏杆边上,也未见有驳船或轻舟。我回身朝着小岛,于是重新听见背后传来的笑声,只是显得有些悠远,似乎沿河漂下。我木然而立。笑声渐行渐弱,但仍清晰地听见它发自我的身后。它没有别的来源,除非来自水上。与此同时,我听见自己的心脏怦然跳动。别误会,这笑声毫无神秘之处。那是一阵善意的、自然而然的、几乎是友好的笑声,似乎是为了显示事物的本色。何况顷刻间,我就什么也听不见了。我回到堤岸上,走进多飞内街,买了一包根本不需要的香烟。我有些懵懂,呼吸急促起来。这天晚上,我给一位朋友打电话,他不在家。我正犹豫是否要出门,却听得窗下传来了笑声。我打开窗户,的确,外面人行道上有一群青年人正高高兴兴地相互道别。我耸了耸肩,就关上了窗子。反正我有一桩案件要研究。我走进浴室,倒一杯凉水喝。面孔在镜子里发出微笑,但我似乎觉得那微笑不单是我自己的……
怎么啦?请原谅,我走神了。我大概明天能再见到您。对啦,就是明天。不,不,我不能留下。何况您看见那边有个相貌丑陋的人,他正叫我去商量事情呢。他肯定是个正人君子,警察在卑劣地迫害他,并且是出于反常心态。您觉得他长得像杀人犯吗?请相信那正是一般雇主的长相。他也偷东西,您会意想不到地发现:这位穴居人专做绘画作品的黑市买卖。在荷兰,人人是油画和郁金香专家。这一位虽然貌不惊人,却是最有名的窃画案作案人。什么案子?也许我以后会告诉您。对我的神机妙算大可不必惊讶。我身为感化法庭法官,却别有业余爱好:兼任这类好人的法律顾问。我研究了这个国家的法律,在这个街区里招徕一批客户,这儿可不要查看您的文凭。这差使来之不易,可我的样子叫人放心,是不是?我笑容可掬,似乎毫无城府,跟人握手劲头十足,这些便是王牌。而且我办成了几桩难办的案子,首先是为了谋利,其次也是出于信仰。先生,无人不痛骂老鸨和盗贼,但正人君子却无一例外地永远自认清白。而依愚之见,却应对此种状况予以匡正。(瞧,我又来这一套啦!)倘若不如此,那就永远有笑料。
说真的,亲爱的同胞,我很感激您有这份好奇心。不过,我的故事并无奇特之处。既然一定要知道,我就告诉您:几天之内,我常想起那笑声,后来就忘掉啦。但在脑海里,似乎还隐隐约约听到那声音。不过我更常常疲弱无力地琢磨着别的什么事情。
我总还得承认:此后就再也不涉足巴黎的沿河堤岸啦。我乘轿车或公共汽车途经该地时,总是屏息凝神,大约是在等待什么。然而车子越过了塞纳河,没有发生什么情况。我恢复正常呼吸,那一段时间身体也稍感不适。没有任何疾病,可说是委靡不振,总是情绪不高。我去看了病,医生开了提神药。我的“神”被提上来,可不久又落了下去。我的生活不再那么轻松:身子疲乏,心情就倦怠哟。本来无师自通的本领,似乎荒废了一部分,我是指生活的艺术。正是这样,我想这时开始出现了后面的事情。
不过这天晚上我依然感觉不适,甚至连句子也写不通了。说话也没劲儿,讲演稿没感染力。大概是气候不好,呼吸不畅通,宅气沉闷,胸部感到压抑。亲爱的同胞,您不反对咱们出去走走,在城里散一会儿步吗?多谢。
一到晚上,这些水道有多么美好啊!我很喜欢那一潭静水的气息,以及浸泡在水道里的黄叶和驳船上为死者运送鲜花的阵阵清香。不,不,请相信这种爱好不是病态。恰恰相反,这在我是一种积习。实际上我在强迫自己欣赏这些水道。我顶顶喜欢的是西西里岛,您这就明白啦。而且还得从埃特纳山上俯瞰,欣赏那一片光明中的岛景与海域。也喜欢爪哇岛,但须是在楸树开花的季节。不错,我年轻时去过那里。一般来说,我喜欢一切岛屿,在那里发号施令比较容易。
这所房屋很漂亮,是吧?您看见的两只脑袋是黑奴的脑袋。那是一块招牌啊。房子属于一位买卖黑奴的商人。哦,在那个时代,人家不隐讳自己的行业。人家有钱柜,到处宣扬:“喏,我有一幢临街的房子,我买卖奴隶,靠黑人的身体发财!”您能想象如今还有什么人公开宣布说这是他的职业吗?“真丢人!”我在这里就听见巴黎同行们的骂声啦。他们在这个问题上决不妥协。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发表两三篇、甚至更多的宣言!反复考虑之余,我也会在他们之后签上大名。奴隶制度哟,这个我们可是反对的!要说是不得不在家里或工厂里推行,那倒也合乎常情,但就此而自吹自擂,就未免过分啦。
我明白发号施令或支遣仆役是免不了的。人人需要奴隶,就像需要清洁的空气一样。发号施令就是呼气吸气,您很同意这高见吧?甚至一无所有的人也懂得呼吸。社会地位最低的人也有老婆孩子。即使独身,也养一条狗。一句话,就是您发脾气,他无权还嘴。“不许顶撞爸爸!”从一种意义上讲,您熟知的这句套话有些古怪:不顶撞心爱者,还顶撞谁?从另一种意义上讲,它又很令人折服。总得有人说了算啊。否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就没完没了,而权威可以裁决一切。我们日久天长才悟出这层道理。比如,您当注意到:咱们这古老的欧洲到底善于说理了。在那幼稚的年代,咱们说:“这是我的想法。您有什么不同意见?”现在可不这样说啦。咱们变清醒了。咱们用发表通告代替对话。“此为真理,”通告说,“各位尽可争论,但与鄙人无关。不过几年之后就会设置警察,让尔等明白还是我有理。”
哦,亲爱的地球!如今世上一切都已明明白白。我们彼此了解,知道能干什么。喏,为了另举一个例子(而不是转换话题),我要说,我总是喜欢人家面带微笑地侍奉。假如女仆一脸苦相,我就会终日不受用。她当然有权不高兴。但我总是想:她侍候人总是笑着比哭着好嘛。这对我比较适合。这道理不算高明,但总不是蠢话。因此,我也从不上中国餐馆。为什么?因为亚洲人不高兴的时候(尤其是当着白种人的面),显得十分傲慢。他们上菜时当然保持这副容貌。那您又怎能好好享用烤鸡烤鸭,心里却又觉得自己在理呢(特别是四目相对时)?
咱俩说句悄悄话儿:奴役,最好是面带微笑的奴役,实在绝对必要,但这只能心照不宣。非要使用奴隶,而又管他们叫“自由人”,岂不甚好?第一这是维护原则,第二是让他们保留一线希望,这是本应有的弥补,您说对不对?照此办理,他们就永保笑容,咱们也永远心安理得。否则咱们就不能不自我反省,于是觉得悲恸欲绝,甚至谦卑胆怯起来,那可是堪忧堪虑啊。因此,开店不必挂招牌。这家店号又是如此声名狼藉!何况假如一一入席的贵宾都自报职业身份,那反倒令人难堪。试想,假如名片都如实写上:“杜邦,胆小怕事的哲学家”,或“基督教产业的业主”,或“与人通奸的人文学者”,那可就多姿多彩啦。但那就像地狱一般可怕了。倒也是,地狱大概就是这样的:大街小巷都有路牌,但说不出道理来。一旦将您入册,便万劫不复!
比如您,亲爱的同胞,请想想该挂什么招牌。您不愿开口?得啦,晚点儿答复也可以。反正我知道自己的招牌是什么:“表里不一”“快乐的‘天门神’,人前人后两副面孔”;大门上方还挂有本店格言:“勿信本店货色”。我的名片写明:“让·巴蒂斯特·克拉芒斯,喜剧演员。”喏,上文提到的那晚之后不久,我又有所发现。我送走了一位刚搀扶过的盲人,然后向他致敬。这“脱帽礼”不是给他看的,他反正看不见。给谁看呢?给观众看。演完了戏得谢幕呀。表演得不错,嗯?还有一天,我助了一位开车者一臂之力,他不胜感激。我竟答称:“没人能这样做!”当然,我本应说:“谁都会这样做的。”后来我深悔这次说漏了嘴。须知在谦恭礼让方面,我比谁都高出一筹。
亲爱的同胞,我得老实承认:我一贯喜欢自我吹嘘。我呀,我呀,我……这便是我舒适生活中的老调儿,一天到晚挂在嘴上。我一开口就吹嘘自己,特别是能够做得不露声色而又效果彰著的时候。我早就精通个中诀窍。的确,我的日子过得自由自在而且出人头地。我觉得自己不受任何人差遣,仅仅是因为不承认有人与我旗鼓相当,这理由很充分。我已对您说过:我自认比谁都聪明,而且也最通情达理,最机敏灵巧。我是优秀射击手、出色的驾驶员,也是最体贴知心人的情夫。即使在显然薄弱的方面,比如网球,现在我是一名普通球友,却认定假如有足够的训练,我准能胜过头几名。我只看得见自己的长处,因而善意待人,并且心安理得。我关心别人纯属赏赐,完全出于自愿,因此功劳在我,于是在自怜自爱方面我又升了一级。
至于还有几条真理,我是逐步发现的,全都在上文说的那一夜之后。不是立即发现,不是的,也不十分明朗。我得先回忆回忆。逐渐逐渐,我看得比较明白了;过去体验到的,现在学到了其中原委。过去因为忘性大,反帮了我的忙。我什么都忘记,首先是忘掉下过的决心。说到底,什么也不算数。战争、自杀、爱情、苦难,我当然都关注,假如情况逼着我关注的话;但那都是浮皮潦草、略尽人意而已。有时我也假装热心与日常起居毫不相干的事,但在实质上我决不卷入,当然除非自由受阻。怎么对您说明白呢?那属于浮光掠影一类。不错,就我而言,事事浮光掠影。
恰如其分地说:我的健忘也不无好处。您应当知道,有的宗教原谅一切冒犯,信教的确也原谅,但忘记却历来做不到。我不是原谅冒犯的料儿,却总是以忘掉了事。有人以为我记他的恨,却碰到我嘻嘻哈哈地跟他打招呼,于是觉得莫名其妙。按那人的性格,他要么对我的宽宏大量由衷钦佩,要么对我的胆小怕事嗤之以鼻,万万想不到我的“道理”要简单一万倍,我连此人的尊姓大名也忘得一干二净。同样的毛病使我有时显得麻木不仁,有时似乎忘恩负义,但人家都以为我器量很大。
因此我过日子没有什么连贯性,除了天天必诵“我”字经。还有天天跟女人混,天天做好事也做坏事,天天(像狗看门一样)坚守我的岗位。我就这样在生活的表面上漂浮,也可以说在“字面上”、而决不是深入实际地过日子。书是马马虎虎读了一遍,朋友是马马虎虎地关爱了一番,名城大埠是走马观花地看了一遍,女人嘛是似有似无地玩弄了一番。我举手投足不是由于烦闷,就是因为神不守舍。各色人等接踵而来,他们想抓住点儿实实在在的东西,但却一无所获,真是倒了霉。是他们倒霉。就我而言,不过是健忘。我历来只记得我自己。
不过,我渐渐恢复了记忆。或者也可以说我向着记忆力靠拢,因而想起了那些要让我想起的事。在向您娓娓叙来之前,亲爱的同胞,请允许我举几个亲身经历的例子(这对您大有好处,我想一定是这样)。
某日,我正开着车,迟疑了一秒钟,未能趁绿灯亮时通过,而咱们那些有耐心的同胞在我背后大鸣其喇叭。就在这时,我忽然想起类似情况下发生的另一件事。一个矮个子的家伙,戴夹鼻眼镜,穿高尔夫球球裤,驾摩托车超越了我的车子,但因碰上红灯,只好在我前方刹车。因为刹车太急,发动机熄了火,怎么着也不能再启动。下一次绿灯亮时,我以惯常的彬彬有礼请他挪动一下,好让我通过。这矮个子对那不争气的发动机的怒火未平,便以“巴黎式”的文明叫我“回家抱孙子去罢”!我仍旧客客气气地请他帮个忙,当然语气之中有几分不耐烦。对方立刻驳斥:好歹要让我“回家去”。这当儿,我身后的鸣笛声此起彼伏。我口气强硬起来,请对方注意礼貌,并且要明白自己在妨碍交通。这位先生本来就肝火旺,加上他那发动机显然是故意怠工,于是问我是不是想挨揍,说他正准备给我几老拳。如此厚颜无耻,已弄得我火冒三丈,于是我跳下车来,准备教训教训这没规没矩的家伙。我自认为并不是胆小鬼,(“自认”的长处数不胜数呢!)我比对手高出整整一头,我的肌肉一向很顶用。我当下还认为:是他该挨揍,而不是他揍人。但我在马路中间刚立定脚跟,从开始聚拢的人群中却冒出一条汉子,朝我猛扑过来,宣布我是顶顶劣等的货色,又说他决不允许我向一位脚踩摩托车、因而占了上风的人寻衅。我的脸正冲着这位侠义之士,但说实话,却没看清他的眉目。我还没来得及回头看,却已听得那摩托车噼里啪啦地开动了,我却挨了一记耳刮子。我没来得及弄清东南西北,那摩托车已经逃之夭夭。我糊里糊涂朝那大侠走去,而越积越密的汽车就在这时齐声鸣笛。绿灯又亮了。于是,我还带着几分懵懂,不仅没去找那招呼我的白痴算账,反倒老老实实回到自己车里。我一踩油门,那白痴就骂我一声“可怜虫”,接着扬长而去。此情此景,迄今仍历历在目。
您会说:小事一段。没错儿。不过此事我久久未能忘怀,这就非同小可啦。我自有理由:人家打了我,我没有回手,总不能管我叫“胆小鬼”吧?我遭突然袭击,而且是两头夹击,已经昏头昏脑,鸣笛声更搞得我不知所措。但我特别懊丧,是觉得似乎很丢脸。想起当时众目睽睽,人人含讥带讽,眼睁睁看着我这衣着考究(穿的是蓝西装)的绅士忍气吞声地钻进汽车,大家无不幸灾乐祸!那一声“可怜虫”,我听得很明白,不过觉得也还中肯。总之,我是当众出丑。诚然是巧合,但巧合的事到处都有。事后一想,当时该怎么做倒是清清楚楚:我应当略施“钩击”小技,将那侠客击倒,然后登车,追上那打了我的混蛋。我应当在马路边停下车来,将他逼到一角,拉他下车,按他本该领受的份额,飨之以老拳。我以稍加修改的“版本”,在自己脑海里将这部小小的故事片放映了一百遍。可惜为时已晚,那口恶气足足憋了五六天。
喏,又下雨啦。咱们别往前走了,就在这门廊下站一站。很好。说到哪儿啦?哦,丢脸的问题!后来我想起这回的历险,终于弄明白了其中含意。总而言之,是我的幻想经不起事实检验。现在很清楚:我原先梦想做个完美无缺的人,在人格和专业上都受到尊重。就是说,又要做塞尔当,又要做戴高乐。一句话:我在什么事情上都要发号施令。所以我要端起架子,装模作样地表现自己体格健壮(其次才是资质聪颖)。但当众挨揍却不敢还手,我那伟大的形象便毁于一旦。我以真理和智慧的信徒自居,倘若真是这样,这次历险早被目击者忘得一干二净,于我又有何妨?我至多应自责无端发怒,而愤怒又无机智,未能应付场面罢了。我非但欠缺此种明智,反而一味追求报复和克敌制胜!这么看来,我似乎并非立志当大智大仁之士,却要做一介武夫,充当大力士,而表现形式又近似小儿。实际上如您所知,聪明的人无不梦想充当江洋大盗,靠强力统治世界。可惜这不像武侠小说写的那么轻而易举,于是一般人改而从政,加入最残酷无情的政党罢了。只要能对全世界呼风唤雨,委屈一下智慧又有何妨?我发现原来自己梦寐以求的也是压迫他人。
我至少弄明白了:我站在“罪犯”、被告一边是有限度的,仅限于他们的过失于我无害。他们的罪恶反使我大展辩才,那是因为我不是受害者。我若有险情,那也会俨如法官,而且是肝火极旺的主子:不仅要揍那罪犯,而且叫他下跪求饶,一切法律置之度外。亲爱的同胞,明乎此,还要自认为生来就讲公道,是孤儿寡妇的辩士,那就未免荒唐。
雨下大了,咱们有的是时间,容我向您透露后来我又记起的一项新发现吧!咱们且坐在这长凳上避雨。同样的雨丝,落进同一条水道,几百年来抽烟斗的君子就是坐在这里观赏的。我要对您说的事有点儿难以启齿,是涉及一个女人的。先要说明,我不费力气就能勾搭上女人。我的意思不是说能满足她们的需要,甚至也不是靠她们寻欢作乐。不,仅仅是把事办成。我差不多什么时候想做就能做到。人家觉得我有魅力啊,多了不起!您自然懂什么叫“魅力”:不必明说,人家就送上门来。当年我就有这本领。您万万想不到?得啦,也不必摇头嘛。有我这副长相,自然是天经地义啰。嗨,成年之后,自己的形象自己负责,至于我嘛……这有什么关系?事实如此,女人觉得我有魅力,我就顺水推舟啰。
不过我对女人从不使用心计,我态度诚实,或近乎诚实。我跟女人的关系平易近人,或像通常说的那样“舒展自如”。这当中没有欺诈,或者只有摆在面上的技巧,她们称之为“好意”。按约定俗成之说,我爱所有的女人,也就是说一个也不爱。我始终认为仇视女性是既庸俗又愚蠢的。凡是我结交的女人,我几乎都认为高出我一筹。当然,我把她们捧上天,目的是为我所用,而绝不是投其所好。这又怎能说明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