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时间过得很慢,很慢。伯莎把自尊像斗篷一样披在身上,有时似乎过于沉重,让她几近昏厥。她强加于自身的桎梏往往难以忍受。愤怒和憎恶在她心中翻腾,但她迫使自己保持那种人们常见的微笑。她找不到人倾诉心中的不快,因此精神的寂寥仿佛酷刑。一个人无法表露自己的感情,无法释放啃噬心灵的痛苦,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这个对作家影响不大,因为他可以在文字中找到慰藉,他可以倾吐秘密而不暴露它。但女人,只有沉默。
伯莎现在对爱德华的厌恶越来越强烈,甚至演变成一股怒火,生理上也产生抗拒,根本不能忍受他的触碰,但她认识的所有人都钦慕他。范妮·格洛弗认为他是全人类最善良最高尚的人,她又怎么可能和范妮说爱德华是一个傻瓜,让她厌烦透顶?在世俗的标准中,爱德华使她黯然失色,她恼羞不已;以前,他唯一的社会地位在于他是她的丈夫,现在角色倒转过来了。她发现靠他反射的光发亮非常讨厌,同时也鄙薄自己的气量狭窄。
最终,她感觉不可能继续忍受与他为伴,他使她愚蠢而粗俗,她很不舒服,身体也虚弱,连心也是绝望的。她决意再次离家出走,这回真的是永远了。
“如果我停留在这儿,我会自杀的。”
这两天爱德华一直很悲伤,因为他喜爱的一只狗死了。他还差点儿流下眼泪。伯莎轻蔑地观察着他。
“一只可怜的狗死了你倒挺伤心的,但我受苦的时候也没见你有多难过。”
“哦,别打扰我好吗?我受不了。”
伯莎狠狠地挤出几个字:“蠢材!”
他随便去哪儿都垂头丧气的,用颤抖的声音动情地向每一个遇到的人仔细倾诉那只畜生死时的情况。
格洛弗小姐说:“可怜的人儿,他有一颗如此善良的心。”
伯莎几乎忍不住涌到嘴边的刻薄话。如果大家知道他对她爱情的冷淡,还有对她眼泪和绝望的无情时,他们的态度肯定会不同。想起过去的卑微,她就打心底里鄙视自己。
“他让我把那杯耻辱的酒一饮而尽。”
她居高临下,第一千次用鄙夷的眼光对他进行总结。令人费解的是,她一直心甘情愿地臣服在一个灵魂如此卑贱、性格如此平庸的男人脚下。想到她的爱情何等的卑躬屈膝,她就羞惭。
伯莎身体有些不适,拉姆塞医生前来探望,正好碰上她在深思这些问题。
她刚回过神来,他就问:“唔,爱德华今天怎么了?”
她不由自主地喊道:“天哪,我怎么可能知道!”潜伏已久的话语在长期禁锢后下意识地溜出来了。
“嘿,这是怎么了?这对鸳鸯到底拌嘴了?”
“哦,对爱德华的重重赞美让我反胃。被当成他的附属品,我也恶心。”
医生突然大笑起来:“伯莎,你这是怎么了?我们都喜欢他,我还以为没什么比这个更让你开心的了呢。”
“哦,我亲爱的医生,你不是一个彻底的傻瓜便是被蒙蔽了双眼。我以为现在谁都知道,我讨厌我的丈夫。”
“什么!”拉姆塞医生不可置信地大叫出来。但转念一想,他以为伯莎是身体不舒服影响了情绪。“好啦,好啦,亲爱的,看来你需要吃点儿药。你也是女人,女人身体不好的时候总觉得世界末日要来了。”
伯莎从沙发上一弹而起:“难道你以为我没有充分的理由就说出这样的话?如果可以,难道你以为我不会掩饰自己的羞辱?哦,我忍受得已经够久了,现在必须讲出来。啊,上帝,每当我想起隐藏的种种痛苦,我就忍不住尖叫。除了你,我没向任何人透露过一个字,现在我忍无可忍了。我告诉你,我厌恶、憎恨我的丈夫,彻底地瞧不起他!我不能忍受继续和他住在一起,我要离开这里!”
拉姆塞医生张大嘴巴,重重地坐回椅子上。他看着伯莎,好像他期待她大发雷霆似的。
“唉,我被弄糊涂了,你不是认真的吧?”
伯莎不耐烦地跺着脚:“我当然是认真的。你难道也认为我是一个傻瓜?我们多年来一直过得很不幸福,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人人向我道贺,说他们看到我这么幸福觉得太开心了。每次听到这类话,你都不知道我有多委屈。有时候,我不得不紧握双手,指甲都掐进肉里,就是为了阻止自己喊出真相。”
伯莎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终于释放了一下。眼泪顺着脸颊不停地流,她也不以为意。她在尽情宣泄自己燃烧的恨意。
“啊,我已经尝试过爱他。你知道我曾经多么投入,那么爱慕他,我可以喜悦地为他奉献自己的生命,我可以为他做任何他希望我做的事;我常常查探他心愿的蛛丝马迹,以求我去实现它们。我常爱把自己想象成他卑微的奴隶。但他让我的爱灰飞烟灭了,现在我对他只有轻蔑,彻底的轻蔑。哦,我曾努力爱他,但他的愚蠢无药可救。”
讲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伯莎使出了全身的力气,拉姆塞医生吓了一跳。
“我亲爱的伯莎!”
“我知道,你们都觉得他了不起。这些年,我已经受够了别人一股脑儿扔过来的赞美。但是,你不会了解一个男人的真实面貌,除非你和他共同生活,除非你看到他的各种情绪和各种反应。我连他的每一根汗毛都摸得很清楚,他就是个蠢材。你很难想象他到底有多愚蠢,他的头脑到底有多空洞。他简直让我烦得想自杀了。”
“说完了?你说的不是真话。你在夸大其词,和平时一样。你应该明白的,时不时的争吵是免不了的;说实话,我花了二十年才习惯我的妻子。”
伯莎不客气地打断他:“哦,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对我说教。这五年,我已经听腻了训导。如果他不那么道貌岸然,我可能还会爱他几分。但他总是在我面前摆着那副君子模样,把我恶心到了。就是他,让每一种美德在我心里扭曲,以至于寻找邪恶,只是为了换换口味。啊,你无法想象,一个真正的善人的沉闷有多恐怖。现在,我要自由,我告诉你,我无法继续忍受了。”
伯莎又开始走来走去,情绪激动。
拉姆塞医生叫道:“说真的,我脑子还是糊涂的。”
“我也没指望你明白。我知道你只会劝我。”
“那你希望我做什么?去和他谈谈?”
“不!不!我都不知道和他谈过多少次了。完全没用。难道你觉得你和他谈话能让他爱我?他是爱无能,他能给我的,是尊敬和爱护。亲爱的上帝,我要尊重干什么!爱,需要一些智商,但他没有。我告诉你,他是个傻瓜。啊,一想到余生要被他所缚,我就恨不得杀了自己。”
“好吧,但他绝对不至于傻到那种程度。大家都认同,他是个非常有商业头脑的人。而且,我不得不说,你当初坚持要嫁给他,做得太好了。”
伯莎大哭:“都怪你!如果你不反对,我也许不会那么快嫁给他。啊,你不知道我多么懊悔。我真希望他死在我面前。”
拉姆塞医生吹了声口哨。他的脑子有些迟钝,自己一向推崇的观点被推翻,他变得困惑。这次会面的激烈气氛,让他感到不安。
“我不知道事情是这个样子。”
伯莎哼了一下,说:“你当然不知道。因为我每天都带着笑容,收起了悲伤,你们就以为我是幸福的。当我回首那些悲惨的日子,我很佩服自己居然熬过来了。”
“我不敢相信这些都是真的。你明天的想法会不同的,还会纳闷你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你应该不会介意,像我这么个老朋友直言不讳地说——你生性好强,容易冲动。总而言之,爱德华是个好小伙,我不相信他会有意伤害你的感情。”
“啊,看在上帝分上,不要再夸他了。”
医生敏锐地盯着她:“我在想,你是不是有些嫉妒他现在的成果?”
伯莎的脸马上涨得通红,因为她也问过自己同样的问题。要反驳它,需要很多的藐视才行。
“我?我亲爱的医生,你忘记了!难道你不明白?这个念头不是昙花一现。我很认真的。我一直在忍受,直到现在忍无可忍。你必须帮助我离开。如果你还念旧情的话,尽力帮帮我。我想离开,但我不想再和爱德华有任何瓜葛,我只想安静地离开他。想让他明白我们的水火不容,我们之间基本不可能。在他眼中,单是做他的妻子就足够幸福了。他坚强如铁,我却很柔弱。我过去还以为自己很强大呢。”
“我是不是可以确认,你绝对是认真的?你真的要采取和你丈夫诀别的极端行为吗?”
“你所谓的极端行为,我之前也有过。上次我声势浩大,但这回我想悄悄地离开。那时我还爱着爱德华,但现在甚至连恨都提不起劲儿,我根本不愿提起他这个人。啊,我知道,我回来是愚蠢的,但当时我情不自禁。他请求我回家,于是我就照做了。”
“唔,我不知道我可以为你做什么。我还是认为你应该再等等看,也许事情会改观。”
“我一分钟也等不了了。再等下去,我一辈子都完了。”
“为什么不考虑外出几个月,然后看看情况再说?莱伊小姐和往常一样要去意大利过冬,是吧?我觉得,你最好一起去,对你有好处的。”
“只要能离开,去哪儿都无所谓。我受够了。”
拉姆塞医生严肃地问:“你有没有想过?爱德华会思念你的。”
“不,他不会的。老天!难道你认为我到现在都没了解他?我已经彻底地了解他了。他无情、自私、愚蠢!而且他正把我变得跟他一样。啊,拉姆塞医生,帮帮我吧。”
医生想起莱伊小姐来莱伊府做客时和他讲过的话,问道:“莱伊小姐知道吗?”
“不,我相信她不知道。她认为我们相敬如宾。而且我也不希望她知道。我现在真是个胆小鬼。几年前,我根本不在乎任何人对我的看法,但我的精神已经崩溃了。啊,拉姆塞医生,让我离开这儿吧,让我离开!”
她泪流如注。她好久不曾这样流泪了。隐藏了多年的情感终于得到宣泄,她筋疲力尽了。
“我还年轻,但我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老太婆。有时,我真想自己倒下死去,让一切就此了结。”
一个月以后,伯莎已经在罗马了。但是,她最开始几乎意识不到环境的改变。在莱伊府的生活,已经给她打上深深的烙印,她无法想象它会结束。她就像一个长期被囚禁的人,突然的自由只带来惶然无措,四处寻找枷锁,还没明白自己已经获得自由了。
她们在格列高利那租了一套公寓。每天早上醒来,伯莎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如释重负的感觉太妙了,她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惶恐不安,唯恐一切是幻象,唯恐被惊醒然后发现自己还是困在莱伊府的四面围墙之中。现实仿佛一个美梦:她在阳光明媚的地方散步,空气中弥漫着紫罗兰和玫瑰的芬芳。周围的人也不真实,模特儿懒洋洋地坐在斯帕格纳广场的台阶上,衣衫褴褛而奇特的顽童打闹不休,还有耳边传来的窃窃私语。她怎么敢相信这样的生活是真实的?天空湛蓝,阳光普照,她的心因为快乐而颤抖,它让她心境平和,闲适无忧。真实的生活是沉闷紧张的。它的背景是一座乔治王朝时代的大厦,四周是一片荒无人烟、西风横扫的田地。在真实的生活中,每个人道德高尚,但也乏味之极,十大戒律用地狱之火和永恒的诅咒将一个人团团围住。它们是更加恐怖的囚牢,因为没有墙,没有铁栏杆,也没有锁链。然而,在刻着“你不得”三个醒目大字的石头那边,是一个芬芳光明的国度,阳光洒在身上,血液也在血管里快乐地流动;鲜花恣意把沁香散发到空气中,表示财富应当消费,美德应当挥霍;微风吹拂,一会儿停在这儿,一会儿去到那儿,不知究竟要去往何方,也不在乎去往何方。这片位于十大戒律之外的土地,橄榄成林,树荫宜人。海浪温柔地亲吻着水岸,仿佛在教导小伙子怎样亲吻他们的心上人,他们的嘴唇不是传播怪诞热情的媒介,而是丘比特的弓;他们黑色的眼睛闪耀着柔亮的光彩,仿佛对行人说:无需忧虑,爱情也许近在咫尺。血液是温热的,两只手深情地互相游离、彼此捕捉,红唇在等待甜蜜一吻。在那里,肉体和灵魂相互交融,沉醉在彼此的怀抱里。啊,赐我这片极乐世界的阳光雨露吧!赐我一座玫瑰花园,还有淙淙的溪流!赐我一条树木成荫的堤岸,美酒和书籍,还有胜过番红花的红唇,这样,我至少可以享受十天完美的幸福。
对于伯莎而言,罗马的生活恍如一场戏。莱伊小姐给予她很多自由,她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徘徊。她经常去市场,整个早晨就在一个个货摊中钻来钻去,闲看许多她不想买的东西。她用手指抚弄着华美的丝绸和古老的银币,对友好小贩的殷勤报以微笑。她周围的人群熙熙攘攘,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充满了生命的活力。因为她不能理解眼前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反倒有一种奇特的虚幻味道。她还去美术馆、西斯廷教堂或者拉斐尔画展。没有观光客的匆忙和责任感,她常常在一幅油画前面驻足一个早上,或者在一所古老的教堂一隅安坐一个上午,然后把目光所及的任何物体编成一支幻想曲。
当她感觉需要同胞时,她就去平西奥,混入人群中听乐队的演奏。然而,那个穿着棕色道服的圣方济会的修道士鹤立鸡群,是一部浪漫剧中的人物;身着鲜艳制服的士兵,帽子上插有雄鸡羽毛的狙击兵,都是喜剧中的合唱团;还有黑袍神父,其中有些又老又肥,手夹香烟晒着太阳,怡然自得;另一些年轻的却不安分,黑色的眼睛压抑不住对俗世凡尘的依恋。每个人都快活,就像小孩子相互追逐嬉戏时口中的无邪笑声。
虽然缓慢,但是旧日的阴影终是消退了,伯莎的神志一日比一日清醒,开始欣赏周围的美和生活。她明白这样的日子转瞬即逝,于是让自己尽情地享受。年轻和责任勉为其难地粘结在一起,仁慈的时间把最可憎的痛苦包裹在遗忘中。伯莎张开双臂拥抱生活中的奇迹,抛开强烈担心美好苦短的心思。春天,她久久徘徊在环绕城市的一座座公园中:古罗马的残迹和亚热带的富饶相互交错,蒙上一层异国情调,唤起她心里从未有过的微妙情感。石棺中的鲜花开放得格外招展和恣意,似乎在嘲弄它们生根发芽的坟墓。死亡是可怕的,但生命永远是最终的胜利者。玫瑰和风信子从腐烂的肉体中萌芽,人的消亡只不过是预示着新生命的诞生。世界依然运转,美丽如昔,常焕新颜,充满着生命的活力。
伯莎前往美第奇别墅,选了一个地方坐下来。从那里,她可以观察到这座古老的宫殿外墙上散发的柔光,还有芦苇中时隐时现的鸟儿。学生们看见她,纷纷互问这个美丽的女人是谁,坐了这么久,她完全没留意注视她的一道道目光。她又移步宏伟庄严的多里亚·潘菲利别墅,这是喜好奢华的王公还有主教和红衣主教们理想的夏日行宫。古罗马宫廷的残垣和翠柏夹行管理有序的人行道,把她的思绪带往遥远的过去,她在脑海中勾勒那逝去的辉煌。
所有的公园中,最荒凉、也最令她着迷的是玛泰公园。这里的土地更加丰饶,更加离群索居。遥远的距离和不便的交通让陌生人望而却步,伯莎可以随意漫步其中,仿佛这是属于她的地方。她觉得自己从未享受过这么美妙的时光,而这都是公园的深幽僻静赐予的。有时候,一群身着红色衣服的神学院学生在绿意盎然的小路上散步,鲜艳的红色和荒芜的绿荫相映成趣。
然后她回到家里,身体疲惫但心很愉快。她坐在敞开的窗户旁边,看着太阳渐渐落下。夕阳的余光映在圣彼得教堂身上,这座雄伟的大教堂马上变成了一座燃烧般的金色神殿。它的圆形屋顶金光四射,仿佛不是由坚固的石头构成,而是火焰和光线的杰作:它是太阳神行宫中的明珠。随后夜幕降临,圣彼得教堂也高高耸立在黑暗中,以雄伟的姿态耸立在天空的壮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