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伯莎的想象力使她难以靠近真相,总是徘徊在浮光中,有时它们淹没在理想的辉煌下,但有时却恰好相反。如此短暂的分离居然摧毁了多年的习惯,不能不称之为奇。但是,事实很清楚,爱德华已经变成一个陌生人了,因此她不愿和他共居一室。她现在看待爱德华的眼神充满了偏见,并告诉自己,她终于看清了爱德华的真实面目。可怜的爱德华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因为悄悄逝去的岁月夺走了他年轻时的样貌,作为交换却只回以过度的肥胖。因为责任、顺心的生活和优越的条件填平了他的棱角,他的腮帮鼓鼓囊囊的,还有些下垂。

的的确确,伯莎的爱消失得很突然,就像它的出现一样。她开始厌恶自己的丈夫。她有一点儿莱伊小姐的分析能力,现在用于分析爱德华的性格,取得了毁灭性的效果。她的出走增大了爱德华婚姻危机的筹码,因为巴黎的氛围振奋了她的精神,磨炼了她的智慧。她买了很多书,去过戏院,读过很多法国报纸,它们溅出的思想火花起初只是提供了一个有趣的对比,让英国同行业显得严肃无趣。但总的结果是,她发现缺陷的警觉性增强了一倍,对愚蠢和沉闷的反感放大到了极限。

伯莎很快发现,她丈夫的精神世界不止平庸无奇,还很庸俗。他的胸无点墨不再显得动人,只让人觉得可耻;他的偏见也不再有趣,而是可鄙的。一想到自己曾在一个思想如此狭隘、性格如此卑贱的人面前俯首帖耳,她就怒不可遏。她更不敢想象,当初怎么会那么热烈地爱过他。他束缚在天下最愚蠢的常规惯例上,每天看到他有规律地进出洗手间,她就烦恼不已,任何事情都不会扰乱他漱口梳头的顺序。她还讨厌他那副自以为是高傲自满的样子。爱德华对书、油画和音乐的品位是低俗的,他装模作样的评价更是让她轻蔑。起初,他的缺陷对她没有影响,后来她就用那句陈词滥调来安慰自己:一个男人或许对艺术一窍不通,但仍然集天下所有美德于一身。但她现在不那么宽容了。伯莎感到奇怪,因为她丈夫的读写能力和大多数小学生的水平相当,就认为自己有资格去评判书籍的优劣——甚至不用阅读它们。当然,为了一个大多数人都有的小毛病去责备他,这是不合情理的。每个会握笔的人都自信有能力去批判,并且是目空一切式的批判。普通的市民从来不会想到——说得谦虚一些——撰写一本书所需的技巧,毫不亚于往一磅茶叶里掺假的功夫。它们也不会想到,作家一直忙于处理写作技巧:风格和对比、人物塑造、情节转换和其他许多东西。要获得这些,杂货铺、蔬菜店、公司推广或屠宰场的经验可不是正确的钥匙。

有一天,爱德华走进来,瞥见伯莎正在阅读一本黄色书皮的法国书。

“哦,又在看书?你看得太多了,总是看书可不好。”

“这是你的观点?”

“我的观点是女人不应该全心扑在书本上。你最好出去呼吸下新鲜空气,或者做点儿其他有益的事儿。”

“这是你的观点?”

“嗯,我想知道你为什么一直看书。”

“有时获得指引,有时得到乐趣。”

“从一本下流的法国小说里的确能得到很多指引啊!”

伯莎不搭腔,把书递给他,把书名指给他看——《塞维尼夫人书简集》。

他问:“所以?”

她戏谑地笑着:“亲爱的爱德华,你不比别人聪明吧?”这样的问题,这样的口吻,让她有一种报复的快感。“我担心你太过无知。你看到了,我不是在读一本小说,而且这本书并不低级。它是一位母亲写给女儿的书信集,是尺牍文和女性智慧的典范。”

伯莎故意说得文绉绉的。

“哦。”爱德华显出困惑不解的样子,感觉自己狼狈不堪,但仍然坚信自己站在正确的一边。伯莎挑衅地笑了。

“当然,只要你觉得有趣,我并不反对你读书。”

“难为你这么说。”

“我不会佯装学识渊博。我是一个实际的人,不需要太多文化。在我的同行中,你会发现读书的人总是一无是处。”

“看来你觉得无知是值得称道的。”

“伯莎,学识丰富不如拥有善良纯净的心灵。”

“一点儿智慧也胜过一本说教的格言集。”

“我不知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我满意现在的自己,而且我不想懂得任何一门外语。英语已经完全足够。”

“只要你还是一个优秀的运动员,定期洗澡,你就认为自己履行了一个人的所有职责。”

“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但如果有人让我觉得无法忍受,那他肯定是一个可怜的读书虫。”

“我倒是更喜欢这种人,相比一个喜欢玩板球和洗土耳其浴的人。”

“你是指我?”

“如果你愿意,我不反对你对号入座,但也可以理解成指一类人。我要继续读书了,你不介意吧?”

伯莎拿起书,但爱德华还想继续争辩,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占到上风。

他反驳:“好吧,但我必须说的是,如果你想读书,为什么不能看看英国的书?肯定有足够的英文书让你看。我觉得英国人就应该忠于自己的国家。我不会假装读过什么法国书,但我绝对没有听任何人否认过大多数法国书籍是下流的,这种书不是女人应该读的。”

伯莎眼皮都没抬说:“根据一般的传闻来评价总是有失公允。”

“而且现在法国对我们的态度总是很恶劣,我愿意看到大不列颠境内的每一本法文书都付之一炬。我肯定这对我们英国人而言是一件莫大的好事。现在我们所需要的是国民生活的纯净和重构。我支持英国的道德标准、英国的家庭、英国的母亲和英国的习俗。”

“亲爱的,我一直感到奇怪,虽然你习惯阅读《标准》,但说话的内容却像《每日电讯》。”

伯莎继续读她的书,不再理会爱德华,于是他只好开始和狗说话。和很多轻浮的人类似,他发现沉默很难堪。伯莎心想:这回即使是他自己也发现了自己思想的空白吧,肯定惊慌失措了吧。他和所有活动的物体说话,和仆人,和他的宠物,还有猫和鸟;甚至看一份报纸,他也不能停止发表评论,只有吃饭的时候他才暂时闭口不言。有时他无休无止的闲扯让伯莎恼怒不已,不得不求他看在上帝的分上闭上嘴巴。这时,他就抬起头,温厚地笑笑。

“我吵到你了?对不起,我不知道。”

他安静了十分钟,马上又开始哼唱一首唱烂了的老歌,再也没有比这个更令人讨厌的习惯了。

的确,这对夫妻之间的分歧数不胜数。爱德华敢做敢说,坚持己见,他也不喜欢那些超过他稍显狭隘的理解力之外的事物,而且倾向于认为那是不道德的;伯莎钢琴弹得很好,声线也不错,但她的表演总会招致丈夫的反对,因为不管她唱什么,不管她弹奏什么,总不能让人全身心地陶醉其中。他曾谴责她品位单一,而且不能不想,如果一个女人对音乐厅里很多人一起演绎的小曲嗤之以鼻,那她肯定有什么地方不正常。必须承认,伯莎的行为稍微夸张了一点儿。每次邻里间举行一个午后音乐会时,她总是恶作剧地弹奏瓦格纳作曲的冗长宣叙曲,弄得所有人都莫名其妙。

每逢此时,格洛弗兄妹和大汉考克小姐便转向爱德华,赞叹他妻子的精湛技艺。爱德华却有些恼怒,因为每个人都热烈地鼓掌,但那些音乐对于他而言毫无意义。

他说:“嗯,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我不怕承认,我从来都不能理解伯莎弹的那些玩意儿。”

汉考克小姐问道:“哦,克拉多克先生,瓦格纳的也不懂?”她和克拉多克一样对此厌烦透顶,不同的是她保持一种谦虚的态度:真正值得赞叹的东西只有那些你不能理解的,所以,绝对不能承认自己觉得无聊。

伯莎看着他,想起她以前的梦想:傍晚时分,他们一起坐在钢琴前,一直这样弹奏下去;事实却是这样的:他总是和他的安乐椅寸步不离,然后很快进入睡眠状态。

爱德华环顾四周,寻找认同的声音:“我对音乐的看法和约翰逊博士一样。”

伯莎小声嘟囔了一句:“连扫罗也算进先知的行列吗?”

“当我听到难以理解的乐曲时,我真希望它不存在。”

“亲爱的,你忘了,约翰逊博士是一个粗野的老头儿,亲爱的范妮不会允许他在她家的客厅待的时间超过一分钟。”

格洛弗小姐说:“爱德华,你来唱歌吧,很久没听过你的歌声了。”

他回答:“哦,谢谢你。我唱的东西都过时了。我的歌曲都是一个类型,一种感情,只适合在厨房唱。”

汉考克小姐说:“哦,为我们唱《本·鲍尔特》吧!我们太喜欢这首歌了。”

爱德华会唱的歌曲有限,每个人都能背出来曲名。

“好吧,盛情难却。”实际上他非常喜爱唱歌,永远觉得自己的歌声听起来那么顺耳。

伯莎说:“亲爱的,我可以为你伴奏吗?”

哦!你可记得可爱的爱丽丝,本·鲍尔特?

你可记得可爱的爱丽丝有一头金色的头发?

当你对她微笑时,她的眼中充盈着喜悦的泪水。

当你蹙眉时,她的担心让她全身颤抖。

曾几何时,在这些愉快的感情中,在这些朴实的旋律中,伯莎察觉到一丝魅力,让它们增香添色。但是不断地重复却只带给她腻烦,这也不足以为奇。爱德华演绎这些小曲的风格千篇一律地简单质朴——这等于说没有风格可言——此外他还注入了太多悲伤的情愫。但伯莎不是宽大为怀的人。他无缘无故非难她的弹奏,她要报复。她想到一个主意,用几个颤音和装饰音来改变伴奏效果。这个点子让她乐不可支,却把她丈夫弄得狼狈不堪。结尾的部分,他的声音饱含对逝去的银发校长的深情,逐渐向平稳过渡时,她夹杂了《苏格兰的蓝铃花》和《天佑女王》的曲调,这样,爱德华唱不下去了。第一次,他平和的脾气被冒犯了。

“我说,如果你拿我逗乐,我就不会唱了。”

伯莎笑着说:“我很抱歉,刚才走神了。我们重新开始吧。”

“不,我不会再唱了。你把整件事情搞砸了。”

汉考克小姐说:“克拉多克夫人是无心的。”

爱德华说:“我觉得取笑这么古老的歌曲是不礼貌的。说到底,谁都会嘲弄人。在我看来,音乐是能打动人心的东西。我不是多愁善感的人,但每次唱《本·鲍尔特》时总会热泪盈眶。”

伯莎差点儿控制不住自己的舌头,反驳说有时候她才想为自己痛哭一场呢——尤其是他跑调的时候。大家都看着她,好像她才是做错事的人,她冷静地朝爱德华微微一笑,但他没有反应。在回家的路上,她问他知不知道她为什么破坏他的演唱。

“我想不出任何理由,除非你的粗野脾气发作了。我想你现在后悔了吧?”

“一点儿也不。我觉得你之前对我太粗鲁了,我想对你略施惩戒。你有时候太自负了。除此以外,我讨厌你当众给我脸色。在我们彻底分开以前,请你好好管住你的非难。”

“我以为到现在为止你可以忍受一点儿善意的戏弄呢。”

“啊,亲爱的爱德华,我可以的。只是有一点,可能你也注意到了,我相当善于保护自己。”

“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如果我高兴,我也可以变得很恐怖。而你,最好明智点儿,免得当众难看。”

爱德华从来没有听过妻子如此冷静地威胁他,他有些震动。

但是通常来说,伯莎咽下了不断涌到嘴边的嘲讽。她丈夫激起她的怒火和怨恨,她埋在心底;现在终于摆脱了对他的爱,她觉得无比满足。回首往事,束缚她的枷锁沉重无比。尽管他毫无察觉,但剥下偶像的白釉色长袍、取下皇冠和夺走权杖,让她感到报复的舒畅。赤身露体以后,他只是一个可怜的凡人。爱德华对这一切毫不知情。他就像一个疯人院的精神病人,统治着一个虚构的王国。他发表愚昧的评论时,他看不到伯莎撇起的嘴唇,也看不到她眼神中的轻蔑。鉴于她远不像以前那样难以讨好,他发现自己比以前更加幸福。伯莎开始讨厌爱德华的时候,他却开始享受婚姻。刻薄的哲学家可能会从中总结出说教性的结论。他告诉自己,他的妻子在海外的经历有很好的效果,让她大为通情达理了。克拉多克先生的处事原则,自然是相当正确的;他撒手让她跑了个尽兴,忽略她的嘶叫,现在她回家就消停了。关于驭妻之术,没有什么比了解农场知识和家畜习性更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