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当时正在新加坡,准备出发去婆罗洲、印度支那和暹罗旅行,想找一个多面手当用人。我向朋友们询问是否认识哪位正在找工作的中国人,他们觉得适合我的都很不巧地已经找到了工作或是去了广州度假。后来有人给了我一个办事处的地址。我颇费了点儿劲儿才找到那儿;那地方是个四四方方的小平房,周围有一片小花园,莫名给我一种不祥感。接待我的是一个欧亚混血,亮晶晶的眼睛,扁平的脸,肤色略深,白生生的牙齿。他态度很殷勤,脸上一直挂着笑,并且在我开口前就已经知道我需要什么,精确得让我连自我阐述的机会都没有。他告诉我他能毫不费力地帮我达成目的,他打开一本令人印象深刻的巨大名册,名册上是他的雇工们的姓名。当他发现每一个合适的人要么已经找到了工作要么就是去了广州度假,他很是恼火。最后,他双眼含泪地恳求我,三四天之后,或是一个星期后,抑或是一个月后,再过来,那时他一定会有最合适的人选给我。我解释说我第二天就要离开新加坡,并且必须带上个男孩儿。他赌咒发誓说这不可能,他痛苦地绞着手,然后对我说,如果我愿意等上半个小时,他可以去试试看能不能找到人。我点上一支雪茄,开始等待。他便离开了。

一个小时以后他回来了,带着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光滑的黄色面孔,黑眼睛带点儿羞涩,个头儿不高,不过穿着白色衣服,看起来很干净,也很镇定。他能讲英语。他给我看他那些写在用过的半片纸上的介绍信,推荐人都表示很满意,说他正派,做事主动,殷勤,对工作很在行。我对他的外表很满意,立刻雇用了他。

第二天我们启程了。我很快发现虽然他英语说得尚可,却听不懂,因此我们俩的交流变成了单向的。他和我待了六个月。他是个完美的用人。懂烹饪,能做贴身男仆,会泊车,还可以侍餐。他机敏、灵巧又不多嘴。他总是泰然自若。没有什么会惊吓到他,没有任何惨剧能动摇他心神,没有任何困难能让他恼火,没有任何新奇玩意儿能引他关注。他永远不知疲倦。他整天都带着笑。我还从来没见过谁心情总是如此愉悦。他是个颇有个性的人。他非常喜欢洗澡,当我发现他在我不需要他时到我的浴室里,用我的肥皂洗澡,又用我的毛巾擦干身体,一开始我略微觉得不快。但是我告诫自己不要过于挑剔。他唯一的缺点就是,在我准备赶火车或乘船时,总是找不到他的人。我叫人去找他,却哪儿都不见他。没人知道他去哪儿了。最后我只好独自动身,但是每一次,火车嘶鸣着准备出发,或是最后一艘运送客人的小船要离开码头时,他就信步走来,不慌不忙,面带微笑;当我气急败坏地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依然微笑着。

“我没错过火车,”他说,“时间充足。火车总会等人。”

我问他去了哪里,他平静无波地看着我,回答说:

“哪儿都没去。我散步去了。”

旅行结束后,我回到了新加坡,打算从那里坐船去欧洲。我告诉阿金我不需要他了。他向我要了一份推荐信。我把信和报酬给了他,又送他一份礼物。

“再见,阿金。”我说,“祝你早日找到新工作。”

然后我发现他正在哭泣。我吃惊地盯着他。他是一位出色的用人,六个月里满足了我所有的需求,但是对我来说,他与我似乎一直有种奇妙的疏离;他对我的赞赏无动于衷,对我的责备也毫不在意。我丝毫没有留意到他除了把我看成一个给他报酬、供他食宿的古怪又愚蠢的雇主外,还有什么别的想法。我脑中从未想过他对我有着什么样的感觉。我觉得很尴尬,心里有些微不适。我知道我经常待他很不耐烦,表现得烦人又苛刻。他却因为要离开我而落泪。正是因为这些泪水,我现在以他的名字命名这本与他一起旅行期间创作的短篇小说集。

我确信这将是我创作的最后一些可以技术性地——尽管我觉得并不十分准确——被称为“异国情调的”故事。仅仅因为某个地方风景如画就给故事设定一个异国背景并不妥当。如果你要叙述的事件也一样可以发生在英格兰,而你又是个英国作家,把它们放到国外去未免矫揉造作了点儿。如果你要将背景设在外国,那么故事的发生必须建立在异国背景之上。当然我并不是说这本书里的故事只能发生在我所描绘的地方。我觉得它们也可能发生在印度,或者其他任何一个大英帝国的殖民地;但毫无疑问它们不会发生在英格兰,因为它们的发生全赖于当地的那种环境,叙述对象都不得不重新发现自我,处在对他们来说并非正常的一种生活方式的影响之下。在我的这类故事里,我从未主动涉及本地居民生活场景,除非他们影响到了生活在其中的白人。对于一个英国作家来说,要了解他的同胞们的一切是极其困难的,尽管他不仅通过观察,还可以通过自己与之相近的感觉、习惯与知识来了解他们;要以同等程度了解一个美国人、一个法国人或者一个德国人,那更是不可能了。在某些方面他可以猜测到,毕竟他们属于同一人种,但还有许多地方,尤其是更为本质的方面,他完全不得而知:他们玩的游戏与自己不同,读的书也不同,又以不同的教育方式,按照不同的传统,由各自的母亲哺育长大;在许多方面他们对他来说都是全然陌生的。若说到其他人种,我怀疑他更是一无所知。棕种人和黄种人的行为方式是白人无法破译的密码。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对一个简单动作的理解是否正确。一些作家已经栩栩如生地描绘了印度人或者中国人的形象;我不禁自问这些形象看起来如此逼真,是否仅仅因为他们是符合惯常的。

我在故事中仅着眼于身处遥远异国的白人在行为方式上所受的影响。不过主题很有限。这些地方的生活很新奇,但很简单。就像用缺色的画盘绘成的画。当作家用到了需要异国背景的主题时,最终他会发现自己已经把它们写光了。他要刻画的角色通常都有些不同寻常,因为处在这些环境中,个性的发展常远超于其他环境中的人,但他们多少都有些相似之处。他们往往会向某种典型趋同。就算他们性情古怪,这些古怪之处也都有类可循。实际上,他们都是普通人,而相同的因在他们身上得出了相同的果。在他们身上,通常无法发现文明地生活在高度社会化的环境中的人所具有的那种复杂性,正是这种复杂性让这些人成为永远探究不尽的主题。若是一个作家已经成功刻画了异国环境中的陌生人或是陌生事件,那么他便能驾驭所有的故事。若是只能在自己熟识的领域内,以个人情趣选择材料来构思故事,那这个作家也只能发现与自身有情感共鸣的角色。资源的矿藏可尽情开采,任君使用。它从不因前人的发掘而有所减少。尽管我已经使用了这些材料,其他作家还是能发现其中依然蕴含着无限的想象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