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终结 第十六章
卷毛克里是尖兵,他负责在发现敌人时给出警示,其他人跟在他后面,采用散兵队形行进。不过一个敌人也没碰上。队长大卫走在第二位,一直拿着热成像仪在左右两侧挥动。不过再没有其他温血生物出来亮相了。
戴背着他的通信器,他把它放在卑尔根背包顶部的小背囊里,就在他的脑袋后面。他一个耳朵里塞着耳机,随时听着坦帕通过吉布提传来的任何消息。吉布提方面这会儿正在平流层上面看着他们呢。三点五十的时候,他走到大卫旁边,小声说道:
“还有半英里,头儿。”
背上背着四十公斤的负重,他们弓着身子,又走了八百码。他们正走着,天上开始有云,光照水平随之降低。
上尉停了下来,一只胳膊轻轻挥了挥,示意停下。其他人立刻在沙地里蹲下。大卫取出一只单筒夜视镜,朝前方望去。他发现了目标——一座低矮的方形房子,是那个村子的。席尔瓦指北针指引他们来到目标的入口。
星光逐渐暗淡下来。上尉收起单筒望远镜,取出护目镜戴上。其他六个人也都跟着戴上。眼前的景物变成较为明亮的浅绿色,但视野变得很狭窄。夜视仪的功能在于捕捉周围环境中极其微弱的光源,把它集中在当前的视野里。佩戴者会失去空间感,看左边或者右边任何东西都必须转头。
已然发现目标,伞兵们就不再需要卑尔根背包,而只需要里面的弹药和手雷。他们把背包放到地上,轻轻脱去肩带,在迷彩服的所有口袋里都塞满弹药。M4自动步枪和手枪已经换好了装满的弹夹。
他们所看到的,和之前在吉布提时全球鹰为他们定格的各个角度的画面完全一样。大卫和追踪者沿着从村子中心伸向沙漠的小路,一起匍匐向前。这条路的另一头,在道路的左侧有一间大屋,那是村长的房子,现在住着传教士那伙人。
一只小野狗沿着路向这边跑过来,然后停下来嗅着。又来了一只。它们很脏,可能都有狂犬病。它们一直都在垃圾堆里找吃的,吃粪便,或者在宗教节日杀羊的时候吃些羊下水。它们又闻了闻,怀疑外面有什么东西,不过还没开始叫,以至于让所有的狗都一起狂吠示警的地步。
追踪者从胸前的口袋里拿了些东西出来,然后像棒球投手一样朝那些狗扔过去。东西掉到了小路的沙地上,轻轻地发出“砰”的一声。两只狗都跳了一下,不过叫之前又闻了闻。是生牛排。它们走上前来,又再闻了闻,第一块肉被领头的那只一口吞了下去。另外一只跟它的朋友一样,一口把第二块肉吃掉了。
追踪者冲着小路的路口把肉一块块扔过去。又有狗来了,一共九只。它们看到自己的头领吃了肉,也都跟着吃了。追踪者一共准备了二十块。每只狗有两块还富余,野狗们各自至少吃到了一块。它们吃完还继续闻着,看还有没有。
最开始吃的那两只开始晃悠了,四肢发软,侧着倒在地上,腿轻轻地抽动了一会儿,最终完全不动了。剩下的七只也一样。从扔第一块肉开始,十分钟之内,所有的狗都晕了过去。
大卫爬了起来,蜷着身示意向前。他端着枪,手指搭在扳机上。其他五个人跟着他。巴里扫视了一下屋外。没有任何东西在动,只有村子的深处传来驴子的哼哼声。面前的敌人要么是在睡觉,要么是在打埋伏。追踪者觉得是前者。从马尔卡来的人对于这个村子来说也是陌生人,狗也会对他们叫的。追踪者是对的。
攻击小队走上小路,向着左边的房子靠过去。那是面对院子的第三幢房子。他们带着面具,能够辨别出小路尽头有扇用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厚木板做的门。门旁边有些骆驼刺一类的灌木丛。木门分左右两扇,但没有锁。大卫用手指推了推。门没有动,是从里面栓上的。这种方式很原始,但很有效,得用破门装置。上尉指了指门,朝负责军需用具的提姆示意了一下,向后退去。
提姆拿着一个小圆环。他把那东西放在左右两扇门的缝隙处。如果门是金属的,可以用磁铁或者油灰。这扇门是木头的,所以他用的是图钉。不能槌击,只能用拇指按压。他把小圆环固定好,安好引信,挥了挥手,让其他人退后。
其他人向后退了十五英尺,蹲在地上。爆破用的是聚能炸药,所以爆破时爆炸力不会向外。太安塑胶炸弹的冲力向前,能在一瞬间像链锯一样切断木头。
爆破时的声音那么低,让追踪者觉得很是惊讶:“咔”的一声,非常轻,就像树枝折断一样,门内的门闩被炸断了。前面四个人轻轻推开门,闪身进去。院子里停着三辆皮卡车,驴都拴着,羊在圈里。提姆和戴留在外面,控制着这片区域。
伞兵上尉在最前面,追踪者和他并排站在一起。有三个人从地上爬起来,半梦半醒的。夜晚的寂静被处于自动模式的M4自动步枪打破了。这三个人都是从马尔卡来的那伙。他们是传教士的保镖,还没站直就挂了。里屋门后面传来喊叫声。
队长停顿了一下,以便确认三个人都死了。皮特和卷毛克里从小路上进到屋里。追踪者踹开里屋的门,冲了进去,一边祈祷奥珀尔无论是在哪里,听见了刚才那通扫射,已经趴在地上——最好是在床底下。
屋里有两个人。和外面的人不一样,他们睡在床上——那种很简陋的用厚木板搭的简易床,上面盖着驼毛的毯子。两个人已经起来了,不过屋子里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其中一个身材魁梧,他是第四名保镖。显然他负责值夜,应该没有睡,只是打个盹,并没有睡沉。他站了起来,握着把手枪,朝这边开火。
子弹掠过追踪者的脑袋,匪徒打中的其实是夜视镜射出的光。光线经夜视镜放大很多倍后,再从光口位置射出,就像是头戴式探照灯。追踪者立刻开始盲射,用的自动模式,从右到左扫了过去。子弹击中了这两个人,一个是第四名巴基斯坦保镖,还有一个应该是传教士的私人秘书贾玛。
提姆和戴站在院子的出入口,按照事先的约定,朝院子那边的房子射击。房子里是从加拉阿德湾来的那些萨塞德人。两名伞兵一通长点射,子弹从每扇窗户里打了进去。窗户上没有玻璃,都是毯子,用钉子固定住。两个人知道射击的高度在床的上面,所以迅速更换了新弹夹,等着敌人回击。他们没有等多久。
追踪者听见屋里传来低低的窸窸窣窣声,有人在动。他转身朝向那里。那是一张带轮子的矮床,抵在墙角。底下有个人,戴了顶棒球帽。
“待在那儿,”他喊道,“别动!别出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停止了,那顶帽子缩了回去。
追踪者转过身,冲着自己后面的三个人。
“这里完事了,去帮忙对付北方的那伙匪徒吧。”
外面院子里有六名加拉阿德湾来的人。他们以为自己被马尔卡来的那伙人出卖了,端着AK-47朝院子这边射击。他们躲在停着的三辆车和驴子之间。那些驴子被缰绳拽着,后腿直立,大声叫着。
不过他们在暗处,这会儿星星都被云彩遮住了。提姆和戴各自发现了一个,便朝他们射击。枪口喷出的火光足以让另外四名匪徒发现他们。匪徒们的俄制冲锋枪喷出了火舌。提姆和戴迅速趴下。皮特、克里和上尉刚来到小路上,看见AK-47的火舌,也立刻趴下。
从斜坡的位置,五名伞兵发现了另外两名正在跑动的匪徒。第五个人子弹打光了,停下来换新弹夹。他在羊圈边上很显眼,两发M4自动步枪的子弹直接爆了他的头。
最后一个人蜷缩在其中一辆敞篷车的后面,在视线之外。交火停了下来。那个人试图在黑暗中寻找目标。他并不知道自己的敌人有夜视镜,他从引擎前面探出头来,就像一个绿色的足球。又是一发子弹,打爆了他的脑袋。
四周一下安静下来。海盗的房间里一点动静都没了。伞兵们有八个目标,击毙了六人,还差两个。他们不惜冒着受伤的危险,准备冲过去。不过没有必要了。他们听见村子后面的路上传来更多枪声,一共三枪,每枪间隔不到一秒。
巴里对村里的情况看得很清楚。他跳起来,放弃在小路外围的警戒,绕到房子后面。他戴着夜视镜,看见三个人影从海盗房间的后面跑出来。两个人穿着长袍,第三个跌跌撞撞的,不断在乞求什么,被两个索马里人架着跑。他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
巴里连问都没问,从骆驼刺灌木丛那儿站起身,等他们跑到离自己二十码的距离,直接开火。先打中的是那个一只眼睛的优素福,他端着AK-47。后面一个年纪大一些,胸口中了两枪,事后证实,他就是那个恶魔阿弗里特。
大块头伞兵走向他射杀的目标,来到那个男孩身边。金黄色头发的男孩就在两具死尸中间,他缩成一团,像胎儿一样轻轻地哭泣着。
“没事了,孩子,”饱经战阵的军士长说道,“都结束了,是时候送你回家了。”
军士长试着让他自己站起来,可男孩的两条腿不争气,于是军士长把男孩像玩具一样搁在了肩膀上,大步跑回村子里去。
追踪者通过夜视镜看着屋里。所有从马尔卡来的人都死了,除了一个人。房子的侧面有一个出入口,不是门,只是个洞,上面挂了条毯子。
追踪者一个滚翻钻了过去,蹲在屋内的枪手可能的射击线之下。进屋之后,他贴着门端枪前进。没有人开枪。
他朝房子四下看了看。这是最后一间屋,也是最好的一间,是村长住的。屋里有张床,床上罩着床罩,不过上面没有人。毯子被掀在了一边。
屋里还有个壁炉,里面还有些余烬,从夜视镜里看去,闪着刺眼的白光。屋里有一把大扶手椅。木头做的。一名老者坐在椅子上,看着他。他们对视了几秒。老人说话了,非常地镇定。
“你可以开枪打我。我老了,我的时候到了。”他说的是索马里语。但追踪者懂阿拉伯语,也能听懂。他用阿拉伯语回答道:
“我不想开枪打你,酋长。你不是我要找的人。”
老人毫无畏惧地凝视着他。显然他看见的是一个怪物,穿着沙漠迷彩服,还有青蛙一样的眼睛。
“你是卡菲勒,可你会说《古兰经》的语言。”
“是的,我在找一个人,一个非常坏的人。他杀了很多人,包括穆斯林、妇女,甚至孩子。”
“我见过他吗?”
“你见过他,酋长。他就在这。他的眼睛——”老人肯定从来没有见过琥珀,“颜色就像新采的蜂蜜。”
“啊——”老人鄙夷地摇了摇手,就像是要撵开他不喜欢的东西,“他穿着女人的衣服跑了。”
有那么一瞬,失望如同一记重拳,击中了追踪者。逃跑了。他裹了一身波卡藏在沙漠里,肯定找不到。忽然,他注意到老人的目光扫了一下上面,追踪者立刻明白了。
村里的女人用井水洗衣服时,不会晾在院子里。院子里养着羊,会去吃骆驼刺,那会把衣服刮成碎片。所以她们在屋子的平顶上搭了个晾衣架。
追踪者穿过屋子,走出房门。房子侧面有一截向上的楼梯。他把M4靠在墙上,拔出手枪。他穿着防滑伞兵靴,上台阶的时候一点声音也没有。追踪者爬上房顶,四下观察。一共有六个晾衣架。
晦暗之中,他仔细看着所有的东西。女人的波卡、男人的头巾搭在两根支架上晾着。有个人在动,他又高又瘦,穿着白色的巴基斯坦长灯笼裤。追踪者能看见他的脑袋和浓密的胡子。这时候,忽然发生了三件事,速度之快险些要了追踪者的命。
一轮满月最终从云朵后面冒了出来,亮得令人炫目。追踪者的视力瞬间就毁了——光线经夜视镜聚集之后,使他短暂失明。
面前的男人朝他冲过来,追踪者扯掉夜视镜,举起自己的十三发装勃朗宁手枪。袭击他的人右手高举,手里握着的东西闪着寒光。
追踪者扣下布朗宁的扳机,撞针向前撞去——枪膛里是空的!哑火了!他又抠了一下,还是空的!太罕见了,不过还是有这个可能。他知道自己的弹夹是满的,但枪膛里没有。
他用空着的左手抓住一条棉纱笼,团成一团朝砍下的刀锋扔过去。刀碰到了挥舞开来的棉布,缠到了一起,砍在追踪者肩膀上的时候,已经没有那么锋利了。追踪者右手扔掉勃朗宁手枪,从大腿右侧的刀鞘里抽出美国海军陆战队用的战术匕首——这差不多是他从伦敦带来的唯一还在身边的装备了。
络腮胡子的男人用的不是也门双刃弯刀,那种刀比较短,有弧度,主体部分都是装饰。他用的是索马里短刀,一种刀口锋利的大匕首,只有索马里人才用。这种刀两下就能砍断一只胳膊。刀尖非常锐利,一下就能从前到后捅穿人体。
袭击他的人改变了刀的握法,就像街头混混一样,手腕拧动,把刀刃放低,准备向上挑刺。追踪者的视力恢复了,他注意到面前的这个男人光着脚,这会让人在黏土做的屋顶上站得更稳。不过追踪者自己穿着胶底防滑伞兵靴,不会输给他。
很快,索马里短刀发动了第二次攻击——从左侧下部,朝追踪者的腹部袭来。不过这正是他所希望的,他用自己的左手迎上对方的手腕,抓住了它,刀尖离自己的身体只有三英寸远。他感觉到对方也抓住了自己的右手腕。
传教士比他小十二岁,一直像苦行僧一样在山区生活。如果比蛮力的话,传教士会赢。索马里短刀的刀尖又向追踪者的上腹部靠近了一英寸。追踪者想起了他在布拉格堡伞兵课程的教官,他除了教高空速降跳伞外,还有丰富的战斗经验。
有一次在士官俱乐部,他喝了两三杯啤酒,士官跟他说过,“苏伊士运河以东、的黎波里以南地区的人都不太会打架。他们只会用刀,不知道怎么用头和鼻梁。”
追踪者把头向后仰,然后猛地向前撞去。前额疼了一下,他知道那会肿个包,不过他听到了另外那个人的鼻梁碎裂的声音。
追踪者挣脱抓着他手腕的那只手,腾出手来向后掣肘,然后猛地向前挥出。战术匕首干净利索地插进对手的身体左侧,就在第五和第六根肋骨之间,正中心脏。那双充满仇恨的琥珀色眼睛就在追踪者的眼前,离他只有几英寸远。生命之光逐渐暗淡下来,脸上只留下他难以置信的表情。
月光下,追踪者看见琥珀色的眼睛渐渐变成了黑色。手上的匕首也随那个人身体的重量向下坠去。他想起了重症监护室床上的父亲。追踪者伏过身去,嘴唇就在黑色的络腮胡子上方,他用低低的声音说道:“永远忠诚,传教士。”
开拓者们组成环状防御阵型,一直等到天亮。坦帕的监控员向他们确认,没有任何朝他们这个方向的敌对行动。整个沙漠有的只是那些豺狼。
队员们取回自己的卑尔根背包。皮特还取回了自己的急救包,对获救的实习生奥夫·卡尔森进行医疗救治。男孩在加拉阿德的地窖里待了好几个星期,被寄生虫感染了。除了惊吓过度,还有严重的营养不良。皮特只能尽力而为,还给他打了一针吗啡。实习生躺在床上,在熊熊的炉火前,他几个星期以来第一次沉沉睡去。
卷毛克里用手电仔细检查了院子里的三辆敞篷车,有一辆被M4自动步枪和AK-47打成了筛子,显然没法再开了,另外两辆还可以开。他检查完发现,车上都有五加仑装的汽油罐,足够开几百英里。
天一亮大卫就和吉布提联系,向他们确认他的小队可以驾驶两辆敞篷车去埃塞俄比亚边境。如果他们能够抵达,过了边境,在沙漠里就有一条简易飞机跑道,这是他们事先确定的最佳撤离地点。卷毛克里估计,如果没有受到攻击,加上加油和换轮胎的时间,大约要开两百英里,也就是十个小时。C-130大力神运输机早就返回了,吉布提向他们确认飞机会在那里等候他们。
特工奥珀尔——就是那个黑皮肤的埃塞俄比亚人——终于免除了日益危险的卧底生活,感觉十分轻松。伞兵们打开食品包,吃了顿还不错的早餐——主要是有温暖的壁炉,还有几大杯又浓又甜的奶茶。
尸体都被拖到了院子里,留给村民们去掩埋。传教士的身上有一大卷索马里当地货币,他们把它给了村长,作为所有一切的补偿。
他们在传教士逃上房顶的那间屋子的床下,发现了那个装着一百万美元现钞的箱子。伞兵队长说,他们在沙漠里扔掉的那些降落伞和跳伞装备价值五十万美元,回去找也不是个好主意,他们能不能不归还战利品?大家都表示同意。
拂晓的时候,他们给还在昏睡的奥夫·卡尔森准备了一张轮床,把它放到了一辆敞篷车的后部。七个卑尔根背包被装到了另外一辆车上。然后他们和村长道别,离开了村子。
克里的估计非常准确。从村庄到埃塞俄比亚边界花了八个小时。他们越过边境时,坦帕告诉了他们,并且指引他们开去那个简易的飞机跑道。其实那并不是飞机跑道,没有水泥,只是大约一千码长的平地,地上都是坚硬的砾石,没有控制塔,没有机库,只有一个风向袋在蒸笼天的微风里间歇摆动。天热得要死。
他们首先看见的,就是奥加登沙漠的跑道尽头那架标有皇家空军第四十七中队标志,宽敞“舒适”的C-130大力神运输机,距离他们有一英里。他们走近飞机,飞机后部的斜坡板已经放下,约拿和他的两名调度员助手,还有两名打包员,一路小跑出来迎接他们。不过没有活计给他们做了:五万英镑一个的那七顶降落伞都没了。
他们意外地发现,大力神运输机的旁边还停着一架白色的比奇空中国王商务机,机身印着联合国世界粮食援助计划署的标记。飞机旁边站着两个人,穿着沙漠迷彩服,皮肤晒得黝黑,这两名士兵各自的肩上,都佩戴着闪闪发光的六角星。
两辆卡车停了下来。坐在头一辆皮卡车后面的奥珀尔跳下车,朝那两个人跑过去,疯狂地和他们抱在一起。追踪者有些好奇,他走了过去。
以色列少校本尼没有自我介绍,不过他知道这个美国人是谁。
“就一个问题,”追踪者说道,“然后我就说再见。你们是怎么让一个埃塞俄比亚人为你们工作的?”
少校看起来有些惊讶,仿佛这是想当然的事。
“他是法拉沙,”他回答道,“和我一样是犹太人。”
追踪者隐约想起来,大约是上一代人的时候,这个埃塞俄比亚犹太小部落一直在谋求从埃塞俄比亚和他残忍的独裁统治者手中独立。他转身朝向那个年轻的特工,向他行了个军礼。
“那么,谢谢你,奥珀尔。Todah rabah,mazel tov。”
比奇先飞走了。燃料足够它飞到埃拉特。大力神随后也飞走了。两辆破旧的皮卡车被丢了下来,随便让哪个游牧部落的人碰巧路过捡去吧。
坦帕的迈克迪尔美国空军基地地堡里,奥德军士长坐在那儿看着他们起飞,他还看见有个车队从东边开过来。一共四辆车,朝着边境的方向。那是伊斯兰青年军的追击部队,不过他们行动得太晚了。
奥夫·卡尔森被送进吉布提技术最先进的美国基地医院,直到他的大亨父亲乘专机抵达,前来接他。
追踪者和六名开拓者道了别,然后登上自己的格鲁曼商务机,经伦敦的诺斯霍特机场、安德鲁斯空军基地,飞往华盛顿。皇家空军们睡了一天。油加满了,他们又可以出发了。
“如果我再有什么疯狂的事要干,能再喊你们跟我一起吗?”追踪者问道。
“没问题,伙计。”提姆说道。美军中校想不起自己最后一次被一名列兵叫作“伙计”是什么时候了。不过他很喜欢这个称呼。
子夜刚过,他的格鲁曼就起飞了。飞机越过利比亚海岸之前,他一直在睡觉。飞机一路追着升起的朝阳,飞向伦敦。现在是秋天,北弗吉尼亚的树叶肯定都变成了红色或者金色,他真高兴自己又能再看见那些美丽的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