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维的梦

珍妮特从水池边转过身来。嘭,转眼间,与她结婚三十年的丈夫就已经坐在了厨房的餐桌边。他穿着白T恤和大狗牌拳击短裤,正盯着她看。

越来越多的周六早上,她会发现这个平日里衣冠楚楚的华尔街成功人土穿成这副样子,坐在这个地方:耷拉着肩膀,眼神呆滞,两颊发白,乳头在T恤下方隐约可见,后脑勺的头发立着,活像《小淘气》里阿尔发发的衰老愚蠢版。珍妮特和她的朋友汉娜最近常讲些老年痴呆的故事吓唬对方——就像在朋友家过夜的小女孩讲鬼故事一样——谁认不出自己的老婆了,谁记不得孩子的名字了等等。

然而她并不相信,这些周六早晨静悄悄的露面真的和早期老年痴呆有任何关系;在任何一个工作日的早上,哈维·史蒂文斯都精神抖擞,六点四十五分准时离开家门。穿上他最好的西装,这个六十岁的男人看上去只有五十岁——好吧,五十四——还可以在生意场上叱咤风云。

不,她想,他只是在练习变老,而她讨厌这一点。她害怕,等他退休了,每天都会是这样,至少直到她递给他一杯橙汁,问他——肯定是用她也控制不了的越来越不耐烦的口气——是想要麦片粥还是吐司。她害怕,只要她一转身,就会看到他坐在清晨过于明亮的阳光里。早上的哈维,穿T恤和拳击短裤的哈维,他双腿叉开,她都能看到他档里那一小团突起——她才不稀罕看——和他大脚趾上黄色的老茧,那些老茧总让她想起华莱士·史蒂文斯那首名为《冰淇淋皇帝》的诗。他无精打采、闷不吭声地坐在那儿发愣,像是在为消磨这一天做心理准备。上帝,她希望自己错了,因为这情景让生活显得无聊而愚蠢。她禁不住想,多少年的奋斗、养育并嫁出了三个女儿、渡过他必然要经过的中年出轨、努力工作、有时——坦诚一点——还要去争去抢,就是为了今天这副德行?如果穿越黑暗的森林却只是来到这样一个地方,珍妮特想,这样一个歇脚的地方,那么人们何必还要这么辛苦呢?

答案很简单。因为谁也不是事前诸葛。

一路上,你抛弃了无数谎言,却还信奉“生活有意义”这一个。你为姑娘们保留了一本剪贴簿,簿子里的她们还年轻,仍然充满种种有趣的可能性:大女儿特丽莎,头戴礼帽,对着家里的可卡犬蒂姆挥舞锡纸魔棒;詹娜在花园水管喷出的水雾中跃起,身影被定格在半空中,那时候,她对大麻、信用卡和老男人的爱好还远在天边;斯蒂芬妮,最小的那个,在镇上的拼字比赛上,遭遇了“香瓜”( can-taloupe)这个滑铁卢。大多数照片里的某个地方——通常是背景里——都有珍妮特和她嫁的那个男人,总是微笑着,仿佛不笑就犯了法似的。

然后,会有一天,你犯了回头看的错误,才发现姑娘们都长大了,只剩你奋力维持的那段婚姻中的另一半叉开两腿坐在那里,眼神空洞地看着一道阳光,腿苍白得像鱼肉一样。上帝,也许穿上最好的西装他看上去只有五十岁,但那副样子坐在餐桌旁使他看上去足有七十。见鬼,七十五。他就像《女高音》里被暴徒们喊做闷蛋的那类人。

她转过身对着水池,轻轻地打起了喷嚏,一次,两次,三次。

“它们今早怎么样?”他指的是她的鼻窦炎和过敏。答案是不太好,但不好的东西中,数量惊人的一部分都有好的一面,她夏天发作的过敏症同样如此。她不用再跟哈维睡在一起,不用半夜和他争半个被子,也不用听他睡沉之后闷在被窝里的放屁声。夏天的大多数夜晚,她都能睡上六个、甚至七个小时,这对她来说就足够了。

秋天到来,他从客房搬回卧室,她的睡眠时间就降到了四个小时,而且连那四个小时也睡不沉。

虽然没有明说,但她知道,总有一年,他会不再搬回来。即使她从未直白相告一一这会伤害他的感情,而她仍然不愿意伤害他;他们之间的爱现在只剩下诸如此类的体谅,起码她对他的感觉是这样。她叹了口气,伸手去拿水池里的小锅,看也不看地在水池里摸索了几下。

“不太糟。”她说。

就在她认为——并不是第一次——生活再无惊奇、婚姻也无深度可挖掘时,他突然以一种陌生的随意语气说:“幸亏昨天晚上你没跟我睡一个屋,珍克斯。我做了个噩梦,吓得大叫才醒过来的。”

她吃了一惊。他叫她珍克斯有多久了呢?以前,他叫她珍妮特或珍。暗地里,她讨厌珍这个昵称,因为它总让她想起小时候看的《神犬莱西》里面那个甜得发腻的女演员。那部片子里的小男孩——迪米,他的名字叫迪米——不是掉到井里,就是被蛇咬,要么就是被石头压住了腿。见鬼,什么样的父母会把自己孩子的性命交给一条牧羊犬呢?

她再次朝他转过身去,忘记了锅里还有一个鸡蛋。锅从炉子上拿下来有一会儿了,水已经变得半温不热。他做了噩梦?哈维?她试着回忆上次哈维对她说自己做了梦是什么时候,不管是美梦还是噩梦,但没有丝毫头绪。仅有的,是恋爱时期的遥远记忆,哈维会说些“我梦到了你”之类的话,而她那时候真是年轻啊,会把俗套当甜蜜。

“你说什么?”

“我叫得把自己都惊醒了,”他说,“你没听见吗?”

“没有。”她仍然盯着他,怀疑他是不是在逗她,或者在开某种无聊的清晨玩笑。但哈维不是个喜欢开玩笑的人,对幽默的理解也仅限于吃饭时说说自己当兵时的故事。每一个故事她都听过起码一百遍。

“我在喊什么话,但是又没法真的喊清楚。就像……我也不知道……就是没法开合嘴巴来好好发音。听上去就像是中风一样。嗓音也更低,根本不像我自己的声音。”他停了停,“我听到了,于是强迫自己住口。我浑身发抖,不得不把灯打开了一会儿。我想小便,却尿不出来。这些日子,我好像总是去小便——尽管有时只有一点儿——但今天凌晨两点四十七分却尿不出来。”他停下来,坐在他的阳光里。她看见阳光里微尘飞扬,像是给他戴上了光环。

“你梦到什么了?”她问。

奇怪的是,自从大约五年前他们熬夜讨论该保留还是该卖掉摩托罗拉的股票(最终还是卖掉了)以来,她还是第一次对他说的话感兴趣。“我不确定是不是想说出来,”他竟有些不好意思,这可不像他。他转过身,拿起桌上的胡椒瓶,开始不停地从一只手丢到另一只手。

“人们说,把梦说出来,梦就不会成真。”她对他说。又是一件古怪的事:突然间,坐在那里的哈维突然有了存在感。好几年了,他都没给她这样的感觉,就连烤箱上方墙壁上的影子都显得更真实了。她想,似乎他又显得重要起来了,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在我刚刚想生活没有意义的时候,应该觉得这件事有任何意义吗?这是六月下旬的清晨。我们在康涅狄格州。六月到来时,我们通常都在康涅狄格州。很快,我们俩就会有一个人去拿报纸,然后报纸会被分为三份,就像高卢人一样。

“是吗?”他扬着眉毛考虑了一下(她需要再给他修修了,那两团眉毛看上去太过杂乱,而他从来都不知道),继续把胡椒瓶从一只手扔到另一只手。她想让他停止,因为那个动作让她紧张(就像墙上他的影子,就像她自己的心脏突然无理由地狂跳起来),但她不想转移他的注意力,不管他那周六早晨的脑袋在想些什么。

不过,随后他自己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把胡椒瓶放在了桌上。原本正好符合她的心意,但胡椒瓶也在桌子上拖了长长的影子,像一个过大的国际象棋棋子,就连面包屑也有阴影。她不明白那有什么可怕的,然而就是心中不安。

她想到了柴郡猫对爱丽丝说过的一句话:“这里都是疯子。”于是她突然不想听哈维说他那个什么愚蠢的梦了,那个让他尖叫惊醒、像中了风一样的噩梦。突然间,她宁愿生活就这样无聊而乏味。无意义就挺好的,如果怀疑这点,请看看电影里倒霉的女主角们。

没有什么必须说出来的事,她狂热地想。是的,狂热地;像是潮热一样,尽管她敢发誓那玩意两三年前就结束了。没有什么必须说出来的事,现在是周六早晨,没有什么必须说出来的事。

她张嘴想告诉他,刚才说反了,应该是说出来的梦才会成真,可是太晚了,他已经开始讲了,她突然想到也许这是她鄙视生活无意义所遭到的惩罚。生活其实像杰思罗·蒂尤尔的歌一样丰富,她怎么会有别的想法呢?

“我梦到早上来到厨房里,”他说,“周六早上,就跟现在一样,只是你还没有起床。”

“周六早上我总是起得比你早。”她说。

“我知道,但那是在梦里。”他耐心地解释道。她看见了他大腿内侧的白色汗毛,那里的肌肉都松弛了。曾经,他经常打网球,但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她有个完全不像她的恶毒想法:你会发心脏病的,白老头,那会要了你的命,说不定《时报》会考虑给你发个讣告,但如果一个五十年代的二流女影星或是一个四十年代半温不火的芭蕾舞女演员不巧也在那天香消玉损,你连讣告都得不到。

“不过,梦里的情景和现在很像,”他说,“我是说,阳光从外面照进来。”

他抬起一只手,搅动了头顶阳光里的微尘,她想要尖叫,让他不要那样做。

“我可以看得见地板上自己的影子,它从来没有那么明亮厚重。”他停了停,随即露出了微笑,她看见他的嘴唇干裂得厉害,“用明亮来形容阴影挺奇怪的,是不是?还有厚重。”

“哈维——”

“我走到窗边,”他说,“朝外看,看到弗莱德曼的沃尔沃边上有一块凹下去了,我知道——也不清楚自己怎么知道的——弗兰克出去喝酒了,那个凹块是在回家的路上弄的。”

她突然觉得自己要昏倒了。今天早上,她去门口看报纸有没有送来时——还没有送达——亲眼看到了弗兰克·弗莱德曼的沃尔沃,而她心里想的也是同一件事,弗兰克肯定是到高尔德酒吧去了,不知在停车场与谁撞到了一起。准确地说,她在想,对方长什么样呢。

她接下来的想法是,哈维一定看到了那辆沃尔沃,不知出于什么原因非要开这个玩笑。这当然是可能的;哈维晚上睡觉的客房可以看得到街上。但哈维不是那种人,他的字典里没有“玩笑”这个词。

汗珠从她的两颊、眉毛和脖子上冒出来,她能感觉得到,心也加速跳了起来,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为什么要在现在发生呢?世界一片宁静,可预见的未来一帆风顺。如果这是我自找的,那么我道歉,她想……或者她是在祈祷。收回去吧,请收回去。

“我打开冰箱,”哈维说,“看看里面,发现一盘蒙着莎纶布的辣味烤蛋。我很高兴——早上七点我竟然就想吃午餐了!”

他笑了。珍妮特——珍克斯——却低头看着水池里的小锅,和忘在里面的那颗煮得很老的鸡蛋。其他的鸡蛋都已经剥好皮,一切为二,挖出了蛋黄。它们放在滤水架旁的一只碗里,旁边放着一罐蛋黄酱。她是打算午餐做辣味烤蛋的,再配上一盘蔬菜沙拉。

“我不想往下听。”她说,但声音低得连自己都听不见。她还曾经参加过戏剧俱乐部,现在她的声音却连厨房那边都传不过去。胸腔里的肌肉感觉很松弛无力,要是哈维再试着去打网球的话,也会对自己的腿有同样的感觉。

“我想,就吃一个吧,”哈维说,“但又接着想,还是算了吧,她会冲我吼的。就在这时,电话响了。我赶紧冲过去接,生怕铃声把你吵醒了。可怕的在后面。你想听吗?”

不,她站在水池边想,我不想听可怕的那部分。但与此同时,她又的确想听,每个人都想,在这一点上我们都是疯子,她的母亲确实曾说过,把梦说出来就不会成真,意思就是应该把噩梦告诉别人,美梦留给自己,就像把掉下的牙齿藏到枕头下一样。

他们有三个女儿,一个就住在同一条路上。快乐的离婚妇女詹娜,和布什双胞胎女儿中的一个同名,不知道她有多讨厌这个巧合,所以现在坚持要所有人都叫她简。三个女儿,意味着枕头下的许多颗牙齿,意味着数不尽的操劳和操心,长大些还要警惕她们不要被陌生男人用糖果和顺风车骗走。哦,她多希望母亲是对的,说出噩梦就像把木棍钉进吸血鬼的心脏。

“我拿起听筒,”哈维说,“是特丽莎打来的。”特丽莎是他们的大女儿,在开始对男孩们感兴趣之前崇拜霍迪尼和百仕通。“她叫了一声‘爸爸’就不说话了,但我知道是特丽莎。你也知道,我们总能听得出来。”

是的。她知道,总能听得出来。只要说一个字,就能听出是自己的孩子,至少在她们长大、属于别人之前是这样。

“我说,‘嗨,特丽莎,怎么这么早打电话,宝贝儿?你妈还睡着呢。’一开始,电话那头没有回音,我还以为断线了呢,接着却听到了低声抽泣和说话的声音。话不成句,都是断断续续的,好像是她想说话,却没有力气或无法呼吸。我是从那时开始害怕的。”

好吧,他可真迟钝,对不对?因为珍妮特——她是莎拉·劳伦斯学院的珍克斯,戏剧俱乐部的珍克斯,高超的法式接吻高手珍克斯,喜欢抽吉泰恩同时假装喜欢喝龙舌兰酒的珍克斯——珍妮特早就开始害怕了,甚至在哈维提到弗兰克,弗莱德曼那辆沃尔沃一侧的凹痕前就开始害怕了。

她想起了不到一周前和汉娜通的那个最终又发展到老年痴呆的电话。汉娜在城里,珍妮特窝在起居室靠窗的椅子上,看着韦斯特波特镇属于他们的那一亩三分地和所有蓬勃生长、美得让她双眼湿润的植物。对话发展到老年痴呆之前,她们谈到了露西和弗兰克,弗莱德曼,那句话是谁说的来着?她们俩不知谁说了一句:“如果他继续喝了酒开车,也不知道谁会被他撞死。”

“然后,特丽莎说了个什么词,听上去像‘酒渣’什么的,但在梦里,我知道她是在……吞音?……是那么说吗?省掉第一个音节,她真正想说的是‘警察’。我问她警察怎么了,她到底想说什么,然后坐了下来,就在这里。”

他指了指被他们称为电话专座的那把椅子。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她又说了些不成句的话,听也听不懂。我想,她这点最让我抓狂,还和以前一样大惊小怪。但就在那时,她十分清楚地说了个词‘号码’。我明白了——就像我知道她刚才想说的是‘警察’一样——她想告诉我,警察没有我们的号码,所以才给她打电话。”

珍妮特呆呆地点点头。两年前,记者们不停地就安然破产一事打电话采访哈维,尤其是在晚餐时间,他们不堪其扰,决定把自家的号码从黄页上去掉。并不是因为他跟安然有什么关系,而是大型能源公司恰好在他的专业领域内。

几年前,他甚至参与了一个项目,为总统提供政策参考。当时是克林顿执政,而那时的世界(按照她谦卑的看法)是个稍微美好、稍微安全点的所在。尽管哈维身上有很多让她不喜欢的地方,但她确信一点,他的诚实守信是安然那帮蛀虫加起来都比不过的。或许她有时会觉得老实人无趣,可她知道他的可贵。

警察们不是有办法找到不在黄页上的电话号码吗?但也许如果他们急着调查案件或通知什么人时就会用这样更省力的方法。况且,梦又不需要讲逻辑,不是吗?梦,毕竟是来自潜意识里的诗歌。

而现在,她再也无法忍受一动不动地呆站着,于是便走到厨房门边,看着明亮的六月天和苏文路。对她而言,眼前的一切就是美国梦的微缩版本,多么宁静的早晨,露珠还在草叶上闪光。可她的心却在狂跳,汗水沿着脸颊往下淌,她想对他说停下,不能把这个梦说出来,不能把这个噩梦说出来。她必须提醒他,詹娜——也就是简——就住在路那头。

她在村里的音像店里工作,周末的晚上常在高尔德酒吧和像弗兰克·弗莱德曼这样的人一起喝酒,消磨时光,也不管他老得足可以做她爸爸了。毫无疑问,年龄上的差距正是这种交往的魅力之一。

“都是些含糊的、半个半个的词,”哈维说,“她没办法说清楚。然后,我听到了‘死了,’立刻就知道说的是我们的一个女儿。我就是知道。不是特丽莎,因为打电话的是特丽莎,那么剩下詹娜,或者是斯蒂芬妮。我很害怕,甚至坐在那儿开始想宁愿是哪个呢,就像他妈的该死的‘苏菲的选择’。我开始冲她喊:‘告诉我是哪一个!告诉我是哪一个!看在上帝分上,告诉我是哪一个!’但那时,真实的世界开始浮现……我一直觉得是有一个真实的世界存在的……”

哈维短促地笑了一声。在清晨明亮的阳光下,珍妮特看见弗兰克·弗莱德曼那辆沃尔沃的凹痕中央是红色的,红色的中心有一个深色的污点,也许是泥,或者是头发也说不定。她仿佛看到凌晨两点,弗兰克沿着路缘弯弯扭扭地开着车,醉得连车道都没上,更不用说把车开进车库了——别的不说,单是车库门那么窄就很麻烦。

她看到他低着头跌跌撞撞地朝家里走去,鼻孔里喘着粗气。

“那时,我意识到身在床上,还听到根本不像自己的低声叫喊,而且没有一个词能听清。听上去像是‘过-斯-纳-克,过-斯-纳-克。过-斯-纳-克,瑞-斯!’”

告诉我是哪一个。告诉我是哪一个,特丽莎。

哈维陷入了沉默,思考着,琢磨着。微尘绕着他的脑袋飞舞,阳光照耀下的T恤亮得让人无法凝视;那是件洗衣液的广告衫。

“我躺在那儿,等着你进来看看出了什么事,”他终于开口说,“我躺在那儿,浑身鸡皮疙瘩,不停地颤抖,一边告诉自己那只是个梦,就像你对我说的一样。但同时,我又觉得那个梦无比真实。不可思议的真实,又很可怕。”

他不说话了,像是在考虑接下来说什么,又像是不确定妻子是否还在听。他的珍克斯此时满脑子想的却是别的东西。她正聚集所有意志力试图说服自己,刚刚看到的那块红色不是血,而是沃尔沃的内层油漆,刮擦之后露了出来。她的潜意识拼了命要把“内层油漆”这个词抛出来。

“真是神奇,对不对,想象可以那么真切?”他开口道,“那样的梦就像是一个诗人——最伟大的一类——对自己诗歌的要求。每个细节都那么清晰明确。”

他再次陷入了沉默。此时的厨房属于阳光和飞舞的微尘,外面的世界仿佛停滞了。珍妮特看着街对面的沃尔沃;它似乎在她的眼中跳动起来,像砖块一样沉重。而当电话铃声响起来时,要是她还能够自由呼吸,她会大叫起来;要是她还能抬起双手,她会捂住耳朵。她听见响第二声时,哈维起身走到电话机旁,接着是第三声。

一定是打错了,她想。必须是打错了,因为只要把梦说出来,就不会成真。

哈维说:“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