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四节
发现塔尔波特牧师尸体的那个星期,波士顿的下层社会还是老样子,没有什么大动静。一个黑白混血儿高贵地走在大街上,有人假装没看见他,有人嘲笑他,满脸皱纹的黑人怒视他,他们晓得雷是警察,是个混血儿,他跟他们不一样。黑人在波士顿不会受到伤害,甚至可以跟白人平起平坐,一块儿上学,一块儿挤公共马车,所以,他们都很安分,不惹事。不过,雷倒是有可能招来他们的敌意,如果他执行公务时出了一点差错,或者招惹了不该惹的人。由于这些缘故,黑人把他赶出了同族的圈子,又由于他们自以为这些理由是正确的,向
来就懒得跟他解释或道歉。
几个年轻的姑娘头上顶着篮子,一边走一边叽叽喳喳,忽然齐刷刷停了下来侧眼看着他,他古铜色的皮肤多么漂亮,似乎连他手里的灯都给他迷得神魂颠倒,一下子熄灭了。尼古拉斯·雷噔噔上了他租住的公寓的狭窄楼梯。他住二楼,房门正对着楼梯平台,天色已暗,手里的灯也早灭了,影影绰绰中,他发现有人挡住了他进房间的路。
雷心事重重,一想起本周发生的事情就不寒而栗。雷驾马车送库尔茨局长去查看塔尔波特牧师的尸体,教堂司事引库尔茨和几位警官沿着台阶下地道。库尔茨冷不丁止步转身,着实把雷吓了一跳。“警官。”他示意雷跟着他。下到墓室,雷警官先是紧紧盯着一具尸体看了一会儿,只见尸体面朝下背朝上被塞在一个不规则的洞里,然后才注意到伸在洞外的一双脚:又红又肿,满脚水泡,极度变形。司事把他当时的所见说了一遍。
那双脚已经烧成畸形,皮肤全部被烧光,露出粉红的一片,脚尖随时都会脱落下来,支撑着脚尖的脚后跟一团模糊,很难辨认得出解剖学上所谓的脚后跟的形状。脚被烧坏这一细节,但丁学者见了或许会从中得到启发,在警察眼中却只是荒唐之举。
“只有脚被火烧了吗?”雷警官问道,然后半眯着眼睛,伸出一根手指,用指尖轻轻碰了碰焦裂的肌肉。他一碰到尸体就猛地一缩手,原来尸体还烫得很,险些就把他的指尖给烫焦了。他没想到这快烧光的尸体,竟然还能蓄积这么多的热量,心里很是纳闷。两位警官把尸体抬走了,眼泪汪汪、神情恍惚的格雷格司事,想起了一件事。
“纸,”司事抓着雷的手说,当时除了雷,其他警察都上去了,“撒落在墓室里的纸头。墓室里是不准许撒这些东西的。他不应该到这儿来!千不该万不该,我不该开锁让他进来!”说着说着竟失声痛哭起来。雷拿灯往地上一照,只见撒在地上的纸头上面写着字母,像是未言的痛悔之词。
报纸频繁对希利和塔尔波特的被杀进行报道,以致在公众心目中希利和塔尔波特成了一对,他们在街头巷尾一谈到这两起谋杀案,就常常合称它们为希利-塔尔波特谋杀案。莫非公众的这种情状早已在霍姆斯医生身上露出了端倪?发现塔尔波特尸体的那个晚上,他不是在朗费罗家里说了一通古古怪怪的话吗?“要逮住那个在我们市里出没的杀人凶手,一些听起来像无用的拉丁文药方的东西,或许小有帮助。”听到“杀人凶手”这个词,雷心中一动。霍姆斯医生用的是单数,也就是说,他认定两起谋杀案均系一人所为。可是,除作案手法极其残忍这个共同点外,并无确凿证据证明作案者是同一个人。至于其他的共同点,如被害者全身赤裸,被剥下来的衣服折叠得整整齐齐,当时报纸只字未提。多半是那个自以为是的矮个子医生一时说错了话。八成就是这样。
霍姆斯跟着朗费罗来到大街上,穿行在面孔各异的行人之中,听着各种各样的声响,闻着各种香臭之味。霍姆斯心中起了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朗费罗似乎跟那个赶着洒水车清洁街道的人并无两样,都来自同一个世界。其实这几年里,诗人也不是完全四门不出与世隔绝,只是深居简出,极少参加外界活动而已。有时候,他会去河畔印刷社交清样,会挑顾客较少的时候跟菲尔兹到里维尔酒店或者帕克酒店吃饭。霍姆斯为自己是第一个因为一个偶然的发现而打破了朗费罗的平静生活的人,既感到不可思议,又感到十分内疚。这个人应该是洛威尔才对。如果使得朗费罗走上这令人昏头昏脑的砖头街道的人是洛威尔,他决不会内疚。霍姆斯想知道,朗费罗是否会为此而恨他,他是否还具有怨恨这种情感,或者,他是否对这种情感具有免疫力,就像他对待许多令人不快的人类情感一样。
两个人臂下夹着一束花,来到坎布里奇一个近似小镇的地区。他们绕着塔尔波特的教堂走了一圈,一路仔细寻找着塔尔波特惨死的地方,不时在树下弯下腰来,伸手试探墓碑之间的地面。几个路人趁机请他们在手帕上或帽子里签名,当然,每每都是向朗费罗求签名,尽管也偶尔向霍姆斯一问。尽管借着夜色的掩护完全可以悄悄行事,朗费罗觉得,他们最好是以哀悼者的身份,堂而皇之地去参观教堂墓室,不必像乔装打扮的盗尸者那样偷偷摸摸的。
霍姆斯很高兴朗费罗承担起了领导的责任,自从他们商定……在尤利西斯的豪言壮语的鼓舞下,他们商定去干什么来着?洛威尔说是去“调查”(挺着胸脯,他一向如此)。霍姆斯更愿意称之为“打听”,跟洛威尔说话时他明确使用的就是这个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