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关于这一天,我有好多话要说,但一开始却没什么大事。实际情况是,我在床上躺了好长时间,紧闭着双眼。在那自我铸就的黑暗中。我努力搜寻着有关昨天夜里离开望夫台酒家后我所作所为的记忆。
对我来说,这一过程并不陌生。不管我喝了多少,我总能把车开回家。有些夜晚我喝得挺多,但我还是平平安安地把车开回了家,而同我喝得一样多的那些人可能都在海底睡大觉呢。我进了屋,走到床边,第二天早晨醒来时,脑袋会疼得像给斧头劈成了两半似的。我什么也记不住。可是,如果那是唯一的病症就好了。另外使我感到不舒服的便要算那些堆在我肚子里的酒肉了,不过这也无所谓。以后别人会对我说我曾干了些什么。要是我不感到可怕,就可能是我没做过什么过头事儿。倘若你拥有爱尔兰人那种对烈性酒的鉴别力,短期健忘症就根本不是最大的不幸了。
然而,自从帕蒂·拉伦离我而去后,我碰到了许多新鲜事儿。它们让人感到好奇。喝酒便会令我去寻找我那创痕的根源吗?我只能说,清晨时分,我的记忆很明晰,不过却也支离破碎,就是说,它一片一片的很不系统。每一片都轮廓鲜明,合起来却恰似扔在一块儿的智力测验玩具,并非所有的部件都来自同一个盒子。这等于说,我想,眼下我的梦与我的记忆一样有理性,抑或是,我的记忆和我的梦同样不可轻信。在这两种情况下,我都很难把它们分开。这种状态真叫人担心。你醒来了,然而你搞不清你可能做过什么,又有什么没做过。这和你在钻岩洞迷宫时所遇到的情况差不多。走着走着,那条将带你回到洞口的结实而精致的长绳子竟突然断了。现在,每个弯洞都可能是你来时曾走过的,或者,以前你根本就没走过这条路。
我说这些,是因为第二十五天早晨醒来后,我闭着眼在床上静静地躺了一个小时。我感到十分恐惧,这种恐惧感是我自打出狱后再也没有体验过的。在教养所里,有些早晨,你一醒来就感到,有个坏家伙——坏得你都不会想到竟然能有那么坏的家伙——正在寻找你。那是些监狱里最最糟糕的早晨。
现在,我敢肯定,在这一天结束之前,我必然要出点事儿。这种预感令我惶恐不安。尽管如此,我也并未感到惊讶。我躺在那儿,头疼得快要裂了,闭着眼睛回想着——这就像是在看一场净是断头的电影——忧虑好似铅块一般重重地覆压在我身上,我淫兴勃发,我想和杰西卡·庞德做爱。
几天后,会有人来提醒我想起这不起眼的事实的。但是,还是让我们把它理顺吧。当你的记忆恰如一本缺页的书时——不,比那还糟,是两本,每本都少好多页——这样,条理清楚便近乎成了一种美德,这种美德与为修道院擦拭地板所体现出来的那种高尚相差无几。所以我才说,正是因为阴茎硬邦邦地挺着,睁眼看到那个刺花纹后我才没感到害怕,反而,我倒记住了它。(尽管,在这一瞬间,我既描绘不出起居室的格局,也记不清那位文身艺术家的模样。)不知在什么地方,我把这个事实记住了。虽然我很痛苦、很忧伤,但这事实仍令我感到好奇。记忆能在多少方面发挥它的作用啊!记住某事已做完(尽管你根本不能具体地想象出这件事来),就像看到报纸所载某人的事迹一样。某某贪污了八万美元。标题便是你所看到的一切;然而,这事实铭记于心。因此,我正瞩目这个关于自己的事实。蒂姆·马登有个刺花纹。我闭着眼睛就知道。我那阴茎的勃起令我想起它来。
蹲监狱时,我就一直反对文身这事儿。我想,当个犯人就够呛了。可是,在监狱里蹲了三年,你无法摆脱文身文化对你不可忽视的影响。我曾听人说过,文身能激发起性的冲动。当针扎进皮肤时,每四五个人中就会有一个欲火中烧。我也想到,对庞德小姐,我曾表现得多么淫猥。那位艺术家为我做水印图案时,她是否就在我身边呢?可能她在小车里等我?我俩同朗尼·潘伯恩已道再见了吗?
我睁开眼。刺花纹长了硬壳,黏乎乎的——昨天夜里,绑在上面经过美化的急救绷带松落了下来。我仍认得出上面的字。“劳雷尔”,它这样写着。“劳雷尔”三字镶嵌在一方小小的红色心形图案内,是用蓝墨水按美术字体写成的。请别说我一谈起版画便有特别敏锐的鉴赏力。
我的幽默像个臭鸡蛋似的崩开了。帕蒂·拉伦也曾见过这个刺花纹。就在昨天夜里!猛然间,我十分清晰地看到了她。她在起居室里朝我高声尖叫着。“‘劳雷尔?’你敢再在我身上扎出‘劳雷尔’三个字吗?”
是这样,但这一切究竟有多少实际发生了呢?很明显,我能不假思索地构想出许多谈话来,容易程度就好像这些谈话是我自己说的。我毕竟是个作家!二十五天前,帕蒂·拉伦就同她选中的那匹黑种马溜走了。那家伙是个纨绔子弟,个子高高的,整天绷着脸儿,体型相当带劲儿。他在这逗留了整整一个夏天,准备乘机利用一下她在性爱方面对黑人的浓烈兴趣。这些黑人好似闪电雷光一般永远游荡在某些金发女人的心上。要不,据我所知,对黑人的性欲之火便如仓房门后那堆油抹布似的炽热,闷烧着她们的心。无论她怎样想,结果是清楚的。如有机会,她每年都将与某位黑先生放纵一番。某位黑大个儿。这家伙要不是膀大腰圆,就必然是行动起来像个篮球运动员那样迅速而灵活。论个头儿我甘拜下风。她瞧不起我,说我不像男子汉,在这样的时候没勇气推上子弹,闯进屋来抓人。我想,我身体方面的缺陷一定把她乐坏了。“就像你爹在北卡罗来纳干的那样?”我问道。“那当然!”答话时,她嘴噘得老高,好似佩珀博士加油站小路旁那孟浪无礼、心怀叵测、放荡不羁的十八岁大姑娘的嘴一般。上帝呀,她不怕我。我感到可怕的是,我可能会真的掏出我那支手枪来,但我永远不会去追击黑先生。不,恐怕我会掏出手枪,在我将一梭子子弹搂到她那张狂傲自大、滚他妈蛋的脸上之前,我决不会离开屋子一步。冷静点儿!我干吗要把“劳雷尔”这几个字刺在我妻子身上呢?我知道,她是唯一为帕蒂所永远不能饶恕的女性。与帕蒂相遇时,我毕竟是同劳雷尔待在一起,只是她本来叫玛蒂琳·福尔科。我们见面那天,帕蒂一定要喊福尔科为劳雷尔。后来我才知道,“劳雷尔”是洛勒莱的简称——帕蒂不喜欢玛蒂琳·福尔科。我是不是故意用这刺花纹来惩治帕蒂呢?昨夜她真的在屋里吗?或者是昨夜我所做的梦的某些片断依然萦绕于我的心头?
我忽然想到,要是我妻子真的回来了,而后又走了,那总该留下点形迹吧?帕蒂·拉伦走后常常要扔掉些还没用完的东西。杯子上面一定印有她的唇膏。这足以令我穿好衣服,走下楼来,但在起居室根本觅不到她的身影。烟灰缸内干干净净的。那么,我为什么会如此信心十足,认定我与拉伦交谈过呢?如果说有某种东西激发我的大脑去相信形迹的反面,那线索又有什么积极作用?这时,我领悟到,对人的体力,对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就是说,对人的神志清醒程度的真正测试,是检视他那能提出一连串儿问题却又不能找到答案的能力。
我有这样一种理解力可真不错,因为不久我便会需要它的。那天晚上,在厨房里,那条狗病了。它的臭屎弄脏了亚麻油毡。更为糟糕的是,我昨晚穿的那件夹克衫被挂在椅子上,上面的血已经变硬。我摸了摸鼻孔。我的鼻子动不动就出血。可鼻孔里一点血迹也没有。醒来时我所体验到的那种恐惧再次向我袭来。每一吸气,便会有恐惧的哨声在我的肺叶里咝咝作响。
怎样才能把厨房收拾干净呢?我转过身,穿过屋子,推开门走到街上。十一月那湿漉漉的空气打透了我的衬衫。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仍蹬着拖鞋。不过,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五步便穿过了商业大街,扒着我波其小汽车(她的波其小汽车)的玻璃窗往里看。座位上全是血。
这些事情有着多么奇异的力量啊!对这些,我麻木不仁,根本没什么反应。酒喝得太多了便会如此。酩酊大醉能令你感到心中空空荡荡。所以,我再也不感到害怕了,相反,我感到很高兴,就好像这些事都同我无关似的。刺花纹带给我的那种激动又回到了我的身上。
我一直感到非常冷。我转身回到屋里,替自己煮了杯咖啡。那条狗对自己拉在地上的那堆东西感到很难为情,四处跌跌撞撞地乱窜,险些踩在臭屎上面。我把它放了出去。
在我擦狗屎时,我那轻松的情绪(因为罕见,所以我十分珍惜它,恰如晚期病人对能够享受到没有任何痛苦的一小时感激涕零一般)一直笼罩着我。醉酒之后,我便会感到,喝酒的罪孽被完全彻底地、令人十分满意地一笔勾销了。我大概能算是半个天主教徒,我从未接受过纯正教义的训谕和洗礼,因为,我的父亲大麦克根本就没沾过教堂的边儿,而朱丽亚,我的母亲(她一半是新教徒,一半是犹太教徒——这也就是我不喜欢反犹笑话的一个原因)则常常很轻易地把我带到各种不同的教堂:犹太教堂、贵格会教徒的祈祷会以及有关异教文化的讲座。因此,在宗教信仰方面,她决不是位好导师。所以,我不配称自己是个天主教徒。但是,我又确确实实地这样说了。得让我喝得酩酊大醉,得让我跪在地上擦狗屎,我才会感到高尚品德的存在(实际上,我几乎是处心积虑地想去忘掉在小汽车右边座位上究竟有多少血)。这时,电话响了。雷杰西打来的,阿尔文·路德·雷杰西,我们那位代理警察局长,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他秘书打来的,他要我稍等片刻,局长大人就来和我通话,等得太久了,我那饱满的情绪都被等得烟消云散了。
“喂,蒂姆,”他说,“你好吗?”
“挺好的。就是酒喝多了点,不过没事儿。”
“那倒不错,太好了。今天早晨一睡醒我就想起了你。”他将成为一个现代式的警察头子,绝对没问题。
“用不着,”我告诉他,“我活得挺来劲儿。”
他停了一会儿。“蒂姆,今天下午你能来一趟吗?”
父亲总是教诲我要我谨记:每当怀疑闪过你的脑际时,你便应假设某种敌对行动正在策划中。接着,就该迅速采取行动。因而,我说,“为什么不能上午去?”
“现在该吃午饭了。”他以责备的口吻说。
“啊,该吃午饭了,”我说,“那好。”
“眼下我正同市镇行政管理委员会的一个人喝咖啡呢,你过会儿来吧。”
“行。”
“蒂姆?”
“对,是我。”
“你怎么样?”
“我想我还可以。”
“你打算冲洗一下小汽车吗?”
“噢,基督,昨晚我鼻子淌了好多血。”
“是啊,那么,你的一些邻居该算是善意窥探者协会的成员了。听他们打电话时的那种口气,我推想你可能砍下了谁的胳膊。”
“我最讨厌这种事。你干吗不来取个样呢?你可以化验我的血型嘛。”
“得了,你让我喘口气儿吧。”他笑了起来。那是一种真正警察所发出的笑。扯着嗓门高声尖叫,好像这行为同他身体的其他零件没一点关系似的。跟你说吧,他笑的时候,脸绷得就像是用花岗岩做的一般。
“行啊,”我说,“怪事儿。要是你的鼻子也爱流血的话,你该怎样做个成年人呢?”
“噢,”他说,“我会照顾好自己的。十杯波旁酒下肚后,我喝水时一定十分小心。”谨小慎微为他提供了午饭时间。他嘶叫了一声,把电话挂了。
我将小汽车里面清洗了一番。那摊血摸上去似乎并没有厨房里那堆狗屎危险系数大。我的肚子也对喝下去的咖啡感到有些不适。我不知道是该对邻居的厚颜无耻抑或是他们的无中生有愤慨万端呢——究竟是哪一个——还是真的存在着那种可能性,即我神经错乱得把一位或另外一位金发女人的鼻子给打出了血。或者更糟。你是怎样将一只胳膊砍下来的呢?
令人尴尬的是,我那喜好挖苦的一面,那可能是专门为了帮我熬日子而设计的一面,在该说的都已说完时,竟然变得虚假无用,不大起眼,就像轮盘赌上的一个空格。还有三十七面。我也渐渐相信了,右面座位上那摊血不可能是从谁的鼻孔中流出的。它实在太大了。这份苦差令我相当不快。所以擦了没一会儿,我便不想干了。血,同任何一种自然力量一样,要发话了。血总是说着这么一句话:“所有活着的人们,”现在我听清了,“争取再活上一次吧。”
我就不对你细说我是怎样用一桶桶水来洗净座垫布与安全带的了。我忙活这份苦差事时,有两位邻居打我身边走过,我们友好地交谈起来,我告诉了他们我鼻子流血的事儿。正是那时,我决定要到警察局走一遭。实际情况是,倘若我将那辆小汽车开到警察局,那么雷杰西一看见便可能把它扣下来。
蹲监狱那三年,有时半夜醒来,我实在搞不清我是在哪儿。这也无所谓,更令人心寒的是,我明明知道自己在哪儿,在监狱的哪个分区,在哪个监号,但我不愿承认这一现实。给你的东西不允许你再给出去。我会躺在床上,盘算着请个姑娘去共进午餐,要不就是决定租条独桅艇出去兜兜圈儿。告诉我自己,说我不是待在家里而是被囚于佛罗里达州一座警戒得很不森严的监狱的牢房中,对我说来,这并没有多大好处。我认为,这样的事实应属于梦幻的一部分,因而离我还太远。我能根据一天的计划行事,倘若那个暗示我正蹲监狱的梦境不执拗地坚持要辨明真相的话——“伙计,”我会对自己说,“摇落这些蜘蛛网吧。”有时直至中午,我才能回到真正的生活之中。只是在这时,我才会意识到,我是不能请那个姑娘吃午饭的。
眼下,与此相似的东西正捉弄着我。我有一个我也解释不清楚的刺花纹,有一条非常怕我的好狗,我有刚被洗去血迹的车座,有个昨夜可能见过也可能没见过的丢失了的老婆,我还有位令我的家伙不断而缓慢地勃起的来自加利福尼亚的经营房地产的中年金发女人,但是,在我走向镇中心时,我所想的是,阿尔文·路德·雷杰西找我去一定有某种满有道理的严肃的目的,因为他为此而打搅了一个作家的工作。
二十五天来我一个字也没写,不过我不在乎。其实,像在监狱里度过的那些我很难分清是梦幻还是现实的早晨一样,现在,我就如一个被拽出来的空口袋,根本没考虑到我自己,这情形恰似一名演员,他抛弃了妻子、儿女、债务和错误,甚至也抛弃了他的自我,去扮演他的角色。
实际上,我正在观察一位新的人物,他走进了市镇大厅地下室雷杰西的办公室,因为,我像个记者似的推门走了进去,就是说,我尽最大努力使别人认为,警察局长所穿的衣服、所做的表情、办公室内的家具以及他所说的话,对我来说都很重要,同即将放入一篇特写中的词组的重要性不相上下,该特写分成八大段,每段长短几乎一样。我,正如我刚才说的那样,走进了办公室,完全进入了角色,因而给人的感觉好像我是一位还不大熟悉他那间新办公室的优秀记者。根本不熟悉。他的私人照片、他镶在镜框里的证明书、他的职业证明、镇纸及记事本,可能不是散放着便是挂在墙上,两个文件柜摆在办公桌两侧,好似古庙前那两根位置对称的柱子,他可能会笔挺地坐在椅子上,像个当兵的,他以前真就是个当兵的,他的小平头令他看上去像位老“绿色贝雷帽”,但一眼便能看出:在这间办公室里他仍然感到不习惯。可话说回来了,哪间办公室能习惯他呢?他的模样会让雕刻家用手持式凿岩机把他脸上的棱角、突出和多余的部分统统敲掉。在镇子里,他的绰号多得都快淌出来了——石头脸、枪靶子、闪光眼——要不,就如为葡萄牙老渔夫所常称呼的,叫飞毛腿。很明显,镇子里的人还不大买他的账。他可能已当了六个月代理警察局长,不过前任局长的影子依然浮游在办公室的上空。前任局长在这儿干了有十来年,他曾是个本地的葡萄牙人,那时候他常常利用晚上的时间来研习法律,终于,他爬进了马萨诸塞州司法部长的办公室。如今,镇子里的人都用赞美的词语去追忆前任局长,您别忘了,这儿是普罗文斯敦,一个情感淡漠的所在。
我并不太了解雷杰西。从前,如果他来我的酒吧,毫无疑问,我会当场认出他来。那个大块头能让他当上职业足球运动员。他的眼里扑闪着好斗的神色,这一眼就能看出来:我的上帝,好斗的精神同用不规则的碎块拼成的躯体结合在一起了。看上去雷杰西就像是个不肯服输的基督教运动员。
我唆这么多是因为,说真的,我琢磨不透他。就像我不能总以清醒的头脑去迎接新的一天一样。他的性格诡谲多变,认识他的人也很难正确地描述他。这以后我将为你提供一些细节。
现在,他以军人的风度把椅子朝后一推,从桌后走了过来,拉了把椅子给我。而后,他以很关心的样子盯着我,活像个将军。要是他忘了感情也算是当警察的一件有力的工具这句名言,他会悔恨不已。比如,他说的第一句话是“帕蒂·拉伦怎么样啦?你得到有关她的消息了吗?”
“没有。”我说。他这不起眼的一句话把我拼死命装成的记者姿态给挑破了。
“我没调查,”他说,“但我发誓,昨晚我看到了她。”
“在哪儿?”
“镇子西头,防护堤附近。”
那儿离望夫台酒家不远。“听说她回镇子来了,”我说,“这真有趣,可我不知道这件事。”我点上一支烟。我的脉搏跳得很快。
“我瞥见,在我的大车灯刚刚够得着的地方站着个金发女人。大约有三百码远吧。也可能是我认错了。”他说话的神态告诉我,他一点也没认错。
他掏出一支方头雪茄,点上,拿出电视广告上男子汉常拿的姿势吸了一口。
“你妻子,”他说,“是位迷人的女人。”
“谢谢夸奖。”
今年八月,有一个星期,我们每晚都举办“待在水中直至天明”宴会(那位黑先生已探查出我家的状况)。在一个狂饮的夜晚,我们结识了雷杰西。因为抱怨太吵闹,阿尔文亲自来了。我敢肯定,他听说了我们的宴会。
帕蒂迷得他神魂颠倒。她告诉在场的每一个人——醉鬼,嬉皮士,男、女模特儿,半裸者及穿戏装提前欢度万圣节的那些人——为了向警察局长雷杰西表示敬意,她把立体音响的音量拧小了点儿,接着,她对那阻止他喝上一杯的责任感表示厌烦。“阿尔文·路德·雷杰西,”她说,“这名儿可真叫绝。你别辜负了它,小子。”
他咧嘴笑得就像荣誉勋章的获得者得到伊丽莎白·泰勒那有纪念意义的一吻时所表现的那样。
“在马萨诸塞州你怎么能有阿尔文·路德·雷杰西这个名字呢?它可是明尼苏达州的人名啊。”她说。
“噢,”他说,“我爷爷是明苏尼达人。”
“我告诉你什么啦?别和帕蒂·拉伦拌嘴。”她当即邀他参加我们下一次晚上的宴会。他下班后来了。宴会结束时,在门口他告诉我,说他玩得很开心。
我们谈了起来。他告诉我,他的家仍在巴恩斯特布尔(巴恩斯特布尔离这儿有五十英里远)。我问他,在夏季狂乱的殴斗中,他工作于此是否有些鱼不得水之感。(我知道,只有在普罗文斯敦你才能问警察这样的问题。)
“没有,”他说,“我自己要求干这项工作。我想干。”
“为什么?”我问他。听别人说,以前他是专抓违反麻醉品法规的罪犯的便衣警察。
他不谈那个。“喔,人们都说普罗文斯敦是位于东部的西部放荡区。”他说,像马似的嘶嘶笑起来。
打那以后,每当我们举办宴会,他都来待上几分钟。倘若宴会从当晚一直延续到第二天晚上,那么我们会再次见到他。要是不当班,他会喝上一杯,心平气和地同几位客人聊聊天,然后离开。就有那么一次他露出点儿马脚——那时劳动节刚过——他多喝了几杯。在门口,他吻了帕蒂·拉伦,很正式地和我握握手。然后他说,“我真为你担心。”
“为什么?”我不喜欢他那双眼睛。当他对你有好感时,他会放出一种热,让你一定会想到被太阳晒热后的花岗岩——热就在那儿,石头喜欢你——但那双眼睛却是钻进石头里的两根铁棍子。“人们告诉我,”他说,“说你有很大的潜力。”
在普罗文斯敦,是没人会像他那样用词的。“不错,我与最带劲的女人性交。”我对他说。
“我感到,”他说,“当麻烦最快活时,你可能会站起来。”
“最快活?”
“当它整个地放慢速度时。”现在,他那双眼睛终于放光了。
“对。”我说。
“对。你知道我在说些什么。真他妈的太对了。我是对的。”说完,他走了出去。他要是无中生有那号人,我当时便能看出来。
在VFW酒吧喝酒时,他就更随和了。我甚至看到过他和木桶·考斯塔摔徒手跤。木桶·考斯塔能将装满了鱼的木桶从船舱里抛到甲板上,低潮时,他还能把鱼桶从甲板扔上坞头。因此,他得了“木桶”的绰号。摔徒手跤时,他能摔倒镇子上的每一个渔夫。但有天晚上,雷杰西声称要专门同木桶较量一番。由于没拿他那套制服做掩护,他赢得了众人的尊敬。木桶胜了,但他用了老长时间,他吞噬了上了年纪那股酸苦滋味。雷杰西憋了一肚子气。我想,他一定没有失败的习惯。“马登,你这小子总找事儿,”那天晚上他对我说,“你他妈的是个废物。”
可第二天早晨,当我上街取报纸碰到他时,他停下警车,对我说,“希望昨晚我没说什么过头话。”
“忘了它吧。”他激怒了我。我开始害怕起那最终的结局来:一位长着两个大乳房的母亲与一根男性生殖器。
现在,在他的办公室里,我对他说,“要是你请我来这儿的唯一原因便是你想告诉我你曾看到了帕蒂·拉伦的话,我真希望你就在电话中告诉我算了。”
“我想与你谈谈。”
“接受别人的忠告,我可不是老手。”
“也许我需要。”说下句话时,他流露出难以掩饰的自豪,好像一个人的能耐就存在于维持这种无知的力量之中。“我对女人还不太了解。”
“要是你找我来给你出点子,那很明显,你错了。”
“麦克,咱俩找个晚上好好喝一顿。”
“这没问题。”
“不管你知不知道,反正你我是镇子里仅有的哲学家。”
“阿尔文,这使你成为多年来右翼阵营所培养出来的唯一一位思想家。”
“我说,在子弹没出膛之前,咱们还是别发火。”他朝门口指了指,“走吧,”他说,“我把你送到车子那儿。”
“我没开车。”
“你怕我没收你那台破车?”这让他从走廊一直笑到大街。
就在我们分手之前,他说,“你在特普罗的那块大麻烟地还有吗?”
“你怎么知道的?”
看上去他不大高兴。“伙计,这有什么可保密的?人人都在议论你种的那玩意儿。我亲自取了些样品来。噢,帕蒂·拉伦在我口袋里塞了几个卷好的。你那玩意儿同我以前在南姆搞到的一样棒。”他点了点头。“瞧,我可不管你是左翼分子还是右翼分子,我也不管你他妈用什么高招。我就喜爱大麻。告诉你,保守主义者在清单的最后项目上都弄错了。他们简直是不得要领。说什么大麻摧残灵魂,我才不信那一套呢——我相信,上帝进来与魔鬼搏斗。”
“喂,”我说,“要是你住嘴,我们还能再扯一会儿。”
“找个晚上。我们好好喝几杯。”
“行啊。”我说。
“这中间,如果我曾把我那些隐藏物埋到了特普罗的地里……”他停了一下。
“我在那儿没什么隐藏物。”我说。
“我不是说你有。我不想知道。我只是说,如果我确曾在那儿放了什么东西,我打算把它弄出来。”
“为什么?”
“我不能把什么都告诉你。”
“只想捞点我的大麻烟?”
他停了好一会儿才回答。“你看,”他说,“我是个州警,这你知道。我认识他们。那帮家伙大都不错。他们没多少幽默感,他们永远也不会是你的同类,可他们都不错。”
我点了点头。我等着。我想他会说下去。待他不吭声时,我说,“他们对大麻可不客气。”
“他们恨大麻,”他说,“把鼻子擦干净。”他在我背上狠狠地拍了一下,然后转身走回市镇大厅地下室他那间办公室里。
我很难相信,就在眼下,在十一月这灰暗阴冷的时节,我们的州警,将为了对奥尔良、东哈姆、韦尔福利特及特普罗等科德角南部地区的每一小块大麻地来一次大的搜查而从南雅玛斯营房倾巢出动。他们认为,在秋、冬、春三季,无精打采地闲待便是他们工作的一部分,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全力以赴地为了对付夏季交通阻塞及与之有关的疯狂而熬过科德角那漫长的、痛苦不堪的三个月。他们可能会感到厌烦。他们也可能知道我那块大麻地在哪儿。有时我认为,在科德角,专捉毒品犯的警察与吸毒者一样多。一点没错,围绕毒品的真假情报、成交和欺骗等的交易活动在普罗文斯敦已成了第四大产业,其地位仅次于旅游业、捕鱼业及同性恋“聚集”业。
如果州警们知道了我那块地——问题是,他们怎么会不知道呢?——那么他们还会对我和我妻子有好感吗?人人都该对此表示怀疑。我们的夏季宴会太有名了。帕蒂·拉伦有些十分缺德的行为——这里仅举两例:狂暴粗鲁与彻底不忠——但她也有她令人敬佩的美德,那就是她从不做伪君子。考虑到她以前曾是个乡巴佬,你可以说她根本不配做伪君子,但乡巴佬的出身又会禁止谁去做伪君子呢?倘若审判结束后她依然住在坦帕或者大胆尝试一下搬到了棕榈滩,那她就不得不采用那些为她的雄心勃勃的前辈们所完善了的战术:以柔克刚,尽量装得纯真、温柔以使自己再嫁给一位甚至比沃德利更有地位、更受人尊重的显达之辈。这就是一个家财万贯而又声名狼藉的离婚者在黄金海岸冒着风险为自己玩弄的把戏。可真是种有趣的生活,如果那些都出自你的禀赋的话。
当然,我从不假装我了解帕蒂。她甚至可能爱过我。找到一个较明晰的解释确实很难。我是奥克姆原则的忠实信徒。这一原则指出,说明事实的最简单的解释必定是正确的解释。由于在我们结婚的前一年我还只是她的汽车司机,由于我“撤掉了”(这是她的原话)我所夸下的说我根本不在乎去杀死她丈夫的海口,由于我还是个在棕榈滩没有豪华住宅、自然也就不能扶她走上大理石楼梯的前囚犯,因而,我总也没搞明白,她为什么渴望嫁给我这个相貌平平的家伙,除非她真的感到在她的心中荡漾着一种有益于健康的善良意愿。我可不清楚。有一阵子我们在床上弄得很快活,但那是理所当然的事。要不为这个,女人干吗要同地位比她低下的男人结婚呢?后来,当我们的关系破裂后,我开始怀疑,她的真正的情感热点是不是想暴露出我的虚荣心下面的那条深渊。真是恶魔的把戏。
这不要紧。一旦我们搬到普罗文斯敦,我只想说,她就证实了自己决非什么伪君子。如果你是个伪君子,你可不能搬到普罗文斯敦去住,要是你想到那儿出人头地,你也最好别去。将来总会有那么一天,我要让我们本地那独一无二的阶级制度把社会学家的牙给硌下来。正如倘若有机会,我准备讲给杰西卡·庞德听的那样,这个镇子一百五十年前曾是个捕鲸港。科德角的新英格兰船长为镇子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他们从亚速尔招来葡萄牙人当水手。后来,新英格兰人和葡萄牙人通婚了(就像苏格兰—爱尔兰人与印第安人、卡罗来纳那些好向女人献殷勤的男子、女奴、犹太人及新教徒所常常实践的那样)。现在,有一半葡萄牙人起诸如库克·斯诺这样的新英格兰名字。这些葡萄牙人不论他们具体叫什么名字,总之是他们占有着整个镇子。冬天,葡萄牙人统治了全镇,从捕鱼船队到市镇管理委员会,从圣比得教堂到低级警察,还有绝大多数中、小学师生。夏天,葡萄牙人是镇子上十分之九房间的主人,一半以上的酒吧和“卡巴荣”餐馆都是他们开办的。在社会体制这台机器中,他们充当着润滑油和齿轮。正如你所知道的,镇上最富有的葡萄牙人的邻居就可能是最贫穷的人。要不是有一层新刷的油漆,你根本看不出到底谁穷谁富。我从未听说过葡萄牙人的儿子进像样的大学读书。也许,他们对大海的神谴太敬畏了。
所以,如果你想靠海捞点钱,你就得等待夏天的莅临。到那时,自纽约来的精神分析学家、有艺术修养而又腰包鼓鼓的文人骚客被淹没在由同性恋者、捉毒品犯子的暗探、毒品贩子、来了一半的格林威治村人与索霍区人所构成的广阔的景观之中。画家、看上去颇似画家者、摩托帮、惹事生非者、嬉皮士、垮掉派及他们的孩子,再加上日以万计的游客,纷至沓来,他们从美国各州驱车而来,花上几个小时,看看普罗文斯敦到底是个什么样儿,因为它毕竟位于地图的末端。人们都对路的尽头充满着热情。
在这样一个住的全是本地人的闷热而拥挤的小镇上,最雄伟壮观的别墅(其中有一两幢例外)便是海滩小屋,中型的海滩小屋;在一个旅游胜地,竟然既没有高楼大厦(仅有一幢)、没有豪华的旅馆,也没有像那么回事的大街!——普罗文斯敦仅有两条长街(其余的只是小胡同而已)——在一处海湾小村,最大的林荫道竟然是一座凸式码头,低潮时,吃水深的游艇靠岸时会直打晃;在那里,衡量你服饰好坏的标准竟然是你丁字领短袖运动衫上的标志,那么,在我们这个小社会中,你如何能爬上去呢?所以,要是想出名,你用不着大摆宴席。但是,如果你是帕蒂·拉伦,你就得这样做了,因为,在她那间夏季起居室里,一百个看上去很有趣,也就是说,看上去稀奇古怪的人是用来消解她心中的粗暴与狂荡情绪的最少人数。帕蒂·拉伦这辈子可能只读过十本书,其中一本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你猜她怎样看自己!和盖茨比一样着了魔。当宴会开到深夜时,倘若月亮升得很晚,可又大又圆,她便会操起那支啦啦队的小喇叭,就在半夜,吹起撤退号,你可千万别告诉她这时吹撤退号不是时候。
不,州警是不会喜欢我们的。他们同飞机驾驶员一样小气。得不到什么好处,他们才不会舍得掏腰包呢。像我们这么铺张浪费非激怒他们不可。此外,头两年夏天,可卡因就放在桌上的一个碗里。帕蒂·拉伦喜欢站在门口迎接来宾,把手放在屁股上,站在充当撵走捣乱分子角色的那个人身边(几乎总是有个本地小伙子喜欢干这种活)。帕蒂·拉伦是那种能够充分利用陌生人的女人。我们家的门都给挤坏了。专捉毒品犯的便衣警察所吸的可卡因绝不少于到场的任何一个吸毒者。
然而,我不能装出私下里我对那碗可卡因仍处之泰然的样子。因为关于能不能把可卡因摆在明处这件事,我同帕蒂·拉伦曾争吵过。我觉得,帕蒂的毒瘾比她自己所认识到的还要严重。如今,我恨透了那些白玩意儿。我一生中最糟糕的一年便是我做白雪生意那一年——我因为贩毒罪到监狱里转了一圈。
不,州警不可能太喜欢我。可也很难相信,在这冰冷的十一月的下午,他们会聚在一起对我那一小块大麻地施行精神报复。要是在夏日的狂乱之中这倒有可能。去年夏季,正是烤人的八月,我得到一份令人恐惧的秘密情报,说大搜查已迫在眉睫,我冒着中午的炎热跑到特普罗(人们通常认为,中午割大麻是件很粗鲁的事,这将使大麻精神分裂),把大麻割倒,然后很荒唐地花了一夜时间(不得不解释一下,那天晚上我没参加什么宴会)用报纸把新割的大麻包好,存放起来。我既没割好、包好,也没保存好。所以,我可不相信雷杰西对我那长了一年的大麻质量的奉承话(也许帕蒂·拉伦偷偷塞给他的是几支卷得很好的泰国大麻烟,她蒙他说这是我们家种的)。我九月份刚割的那茬大麻同样有股味,我称之为心理差别。它闻上去有股子特普罗的森林与沼泽地气味,尽管如此,我仍旧相信它是我们这个海岸小镇所特有的“雾状”植物。你可能抽上一千支,也不会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我确实是以优越的条件来种大麻的。如果谁想享受享受与死者交谈那种富于幻想色彩的浪漫情趣或至少是品尝品尝死人向你低声轻诉的奇异滋味,那请抽上几口我种的大麻烟吧。我认为这应当归之于多种因素,其中之一便是,特普罗那里的森林常常闹鬼。几年前——从现在算有十几年了——一个年轻的葡萄牙小伙子在普罗文斯敦杀死了四个姑娘,肢解了她们的尸体,然后把她们埋在那片地势低洼的森林中的几个不同地方。那几个死去的姑娘和她们那冰冷麻木、残缺不全、充满怨气的样子总是十分清晰地悬浮于我的脑际。我记得,今年我割大麻——这次我又是匆忙草率地干完的,因为一股飓风(后来,它转向了海面)正要向我们袭来,不错,这股狂风的确是风力很猛——是在九月中旬闷热、阴沉、狂风将至的一天。可怕的大浪拍打着普罗文斯敦的防护大堤。镇上的人都忙着钉防暴风雨的窗子,我却正在八英里以外的特普罗森林里挥汗如雨,就像一只被围在一群发疯了的甲虫中间的沼泽地大耗子。多么富有复仇色彩的恶劣天气啊!
我记得,我以仪式上所必需的耐心割着每一棵大麻,在割刀作用到我胳膊上的瞬间,我努力感受这种植物的生命。大麻被割倒后就走完了它生命途程的一半。现在,它的精神存在将取决于它的同随便哪个准备抽它的人——恶人、歹人、喜欢冥想的、滑稽的、好色的、大彻大悟的或爱搞破坏的——交流能力。实际上,在割大麻时,我就试图来一次彻底的反思,但(这也许因为甲虫狂暴、恐慌或飓风将至的缘故吧)还是匆忙草率地割完了事。我不由自主地用刀在根上乱砍了一通,然后又急急忙忙地把它们收拢到一起。作为补偿,我尽量细心地晾晒了它们,又将地下室里一个从未用过的柜子拿来当临时烘干室。在那混浊的空气中(我曾在柜里放了几碗面碱,以防它变潮),大麻获得了真正的休息机会,在那儿它们能够躺上几个星期。我把叶子和嫩芽撸下来,放到装咖啡的小广口玻璃瓶中,而后再压上一个红色橡胶垫儿(我嫌恶用尼龙袋或塑料袋装这样精美的东西)。但抽它们时,我发现每支大麻烟里都有收割时那股子狂暴劲儿。我和帕蒂争先恐后地去弹奏令人作呕的新曲调——我俩一会儿感到嫌恶,一会儿感到嗓眼儿火辣辣地疼。
尽管如此,那次收割的大麻(我习惯于称它飓风头)还是开始对帕蒂的大脑产生了有些言过其实的影响。帕蒂·拉伦认为,她有一种通灵的力量。我们应当相信她,她有通灵力量这一事实,倘若我们用奥克姆理论来分析,就可以解释她为什么选中了普罗文斯敦而没选择棕榈滩这个难解之谜。其原因是,正如她本人所声称的那样,我们那片海岸像根布满了螺旋的柱子,而海湾呢,则弯曲深凹。这种景致同她发生了共鸣。有一次,她喝得醉醺醺地对我说:“我一直是个好胜的人。在我当中学生啦啦队队长时,我就知道我将大出风头。我想,我要是占不到足球队一半队员的便宜,那他妈的可把人羞死了。”
“哪一半?”我问道。
“进攻那一半。”
那便是我俩之间刻板的交流形式。它将把水抚平。她可能会咧嘴笑上一阵,而我呢,则只能献给她两片微微掀开的嘴唇。
“你的笑干吗那么恶毒?”
“也许,你还应该去占那一半的便宜。”
她很得意这句话。“噢,蒂姆·麦克,有时你也真挺好的。”她狠狠地吸了口飓风。当她吸烟时,她对那个东西(究竟是什么东西,我也说不好——我希望我能做到)的饥渴劲儿栩栩如生地显露出来。接着,她嘴唇朝上一翘,露出牙来,大麻烟沸腾了,好像汹涌的大潮挤过窄窄的小门似的。“的确,”她说,“我是以一个好出风头的角色开始我的生活的,可在我头一次离婚后,我就决心去做个女巫。打那时到现在,我一直是个女巫。你对此是怎么想的?”
“祈祷。”我说。
这句话差点把她笑死。“我要吹我那个小喇叭了,”她对我说,“今晚月儿真亮。”
“你会把鬼城吵醒的。”
“我就是这么想的。我可不想让那帮王八蛋睡好觉。他们的势头也太大了,得有人管管才是。”
“听上去你像个好女巫。”
“我说,亲爱的,我是个白皮肤的女巫。金发女人全是女巫。”
“你可不是什么金发女人。你那毛蓬蓬的头发说明你是个浅黑型的白种女人。”
“那是肉欲色。我那毛蓬蓬的头发以前可是金黄金黄的。我是在和那个足球队一块出去时用炽烈的欲火把它烧焦的。”
如果她总是那样,我们便会一直喝下去。可又一口大麻烟把她推到了为飓风头所摇撼的海角之上。于是,鬼城开始骚乱起来。
我也别假装她那些神道道的话语对我毫无影响了。我从未能以哲学的方法将那关于幽灵的说法解释清楚,当然也就没得出任何结论。在我看来,人死之后仍能生活于我们的大气层的某一沟谷中的说法,与说人死之后其身体的什么部分都荡然无存了同样荒唐。的确,倘若从人类对物质作出反应的光谱上分析,我倒认为,有些死人会一直待在你身边,有的呢,则离你远远的,或者干脆彻底绝迹了。
然而,鬼城实在是个奇迹。每当你抽飓风头时,它就变得现实起来了。一百五十年以前,这一带海面捕鲸业仍很兴旺。在普罗文斯敦港对面的海岸上,一座妓女城拔地而起。如今,一切都荡然无存了,只有那一片光秃秃的沙滩还在。在捕鲸业衰败后那几年里,人们拆掉了鬼城的库房和妓院小屋,把它们放到木排上。然后漂过海湾。普罗文斯敦有一半老房子是靠鬼城的小屋来扩建的。所以,飓风头可能会使我们的情绪变得特别古怪,但我以为,帕蒂·拉伦那些令人赞叹的行为不能说不与我们那幢房子有关。房子的窗台、饰钉、小梁、墙壁及屋顶等,有一半是一百年前用船从鬼城那边运过来的,这样,我们就成了那个已逝世界的最为形象的残存部分。业已消亡了的由妓女、走私犯与腰包塞满了刚刚领到的薪水的捕鲸渔夫所组成的克朗代克依然活跃在我们的墙壁之中。甚至还有些坏透了的被抹了脖子的家伙,在没有月亮的夜晚,在海岸边,他们点上一堆火,使来往的船员误以为自己正在绕过一座灯塔。这样,航船便会急切地靠过来找码头,结果被搁置在浅滩上。于是,这帮小鬼把深陷于泥沙中的航船洗劫一空。帕蒂·拉伦声称她能听到船上那些试图摆脱抢劫者的水手们惨遭杀戮时所发出的哭嚎声。鬼城展示了一幅由娈童、鸡奸者与妓女所构成的《圣经》般的景象。透过岁月的浸染,这幅景象传到了每个胡子沾满鲜血的海盗身上。当时,普罗文斯敦同鬼城之间的距离恰好得以维持住在白人教堂和望夫台那儿所通行的新英格兰礼仪。当捕鲸业衰败后,鬼城的小屋漂过来供我们使用时,这是一次多么有趣的幽灵大联合啊。
我们住在我们那幢房子里的第一年,鬼城的某些春情注入了我们的婚姻生活。一百多年前妓女与渔民在一宿交欢时所勃发的那种淫猥下流的力量传到了我们身上。正如我所说的那样,我可不想去争辩他们是不是真的可能跃动于我们家的墙壁中——我只想说,我们的性生活没遇到一点儿麻烦。实际上,我们那些看不见观众的淫欲,逗引得我们的床上戏锦上添花。美满的婚姻生活可能会使你感到你每晚都像是在享受不用交费的狂荡——那便是,你用不着去看那个正在操你老婆的邻居的脸。
然而,如果最明智的经济法则是,不要欺骗生活,那么,最强有力的幽灵法则就是,别去剥削死亡,它们都可能是千真万确的。既然帕蒂·拉伦走了,那么大多数早晨,我就不得不与鬼城里那些看不见的家伙一起过了。因为,就算我妻子和我不在一块儿,她的有些自炫的敏感似乎依然寄居在我的心灵中。我早晨醒来不睁眼,原因之一便是我听到了说话声。我相信,那已逝的一百年前的新英格兰妓女在这阴冷的十一月的清晨是不会吃吃低笑的。好多个夜晚,我和狗,就像蜷缩着身体躺在已熄灭了的火旁的孩子那样,依偎而睡。偶尔,我自己要吸上一支飓风头,可结果呢,却少有明显的效益。这句话你当然很难听懂,除非大麻烟成了你的向导。我坚信,在窘困、痴迷的大海上航行,它就是仅有的灵丹妙药了——你会载着对提出了二十年的问题的答案而满意地返航的。
然而,既然我在孤苦伶仃地生活着,飓风头也就失去了原有的效力。我的脑海空空如也。不过欲望却很强烈,我可不怕说出我的欲望是什么:蛇正从黑暗中慢慢地爬出来。所以,在前十天,我根本没沾我那些大麻的边儿。
能否解释清楚,我为什么会这样不情愿地去接受警察局长那如此宽宏的忠告呢?
我一回到家,马上钻进车里。我把车开上公路,冲着特普罗方向驶去。就是在这时,我也没肯定,我是不是真的要把我藏的那些飓风头挪走。我可不愿意去打搅它。但另一方面,我又确确实实不想为了它而去蹲监狱。
雷杰西对我的一举一动可真是了如指掌啊!我甚至说不清楚我为什么要在大麻地边选了个藏烟的地方,但我的确这样做了。在一个涂了漆、抹了油的钢制军用床脚箱里,摆有二十个玻璃咖啡广口瓶,里面装满了精心割下的大麻叶。我把它藏在了一棵最显眼的松树下面的地洞里。这棵树离那条凸凹不平的林中沙土岔道有二百码远。岔道上,草木郁郁葱葱。
是的,在特普罗森林那可供选择的洼地中,我只选择了离我那片仅有花园大小的大麻地不远的一处来掩藏我的大麻。在那儿藏东西可太不理想了。任何一个从小岔道走过的猎手(他们每年都要走过几回)都可能辨认出那儿的农作物的特征,这样,他们便会用点儿力气在附近搜寻一番。在藏有军用床脚箱的洞口,我压了一块大石头,在石头上培了只有一寸厚的土,覆盖住一些踩倒了的青苔。
但是,这个特殊的地方对我来说还是蛮重要的。蹲监狱时,我们所吃的东西全是从美国最大的食品公司运来的。哪怕吃一小口食品也都要么是从塑料袋、纸盒箱里倒出来,要么是从铁听里抠出来的。如果把它们从农场到加工厂、再从加工厂到我嘴里的各段路程合到一块,我估计,平均起来,它们大都周游了二千英里。所以,我找到了包治百病的秘方:别吃这样的食物,它们的生长地离你家实在太远了,远到要是徒步走,你一天都运不回它来。真是个有趣的想法。尽管没多久我就不再去寻思实施它的方法了,但它却让我加倍看重我的那块大麻地。我将我的大麻储藏在养育它的那块土地近旁,就像那被放在葡萄园的荫凉处会日渐醇芳的葡萄酒一样。
因而,当我想到要挪走床脚箱时,我就感到一阵发怵,这同我今天早晨醒来时所体验到的差不多。诚然,我不该去动那些东西。但我还是调转了车头,把车开上乡间小路。顺着这条小路(再过一两个十字路口)车子会一直驶到森林中间的沙土道上。我放慢车速,开始反省,今天我究竟想了些什么。和阿尔文·路德交谈时是不是冷静沉着,考虑是不是周全呢?那个刺花纹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这时,我不得不停下车来。那个刺花纹是从哪来的呢?这个想法可能头一次爬上我的脑际。没有任何前兆,我几乎和那条狗病得一样厉害了。
可以告诉你,当我能再次向前挪动我那部破车时,我那股荒唐的认真劲儿就像一个刚刚躲过撞车危险的蹩脚司机在重新踩动油门儿时所表现的那样。我的车慢腾腾地爬着。
在这冰冷的下午,我的车就以这么个速度驶过了特普罗的乡间便道——太阳不会再露脸了吗?——我仔细观察着树干上的地衣,好像它们的黄色孢子有好多话要讲给我听似的;我目不转睛地瞅着路旁的蓝色邮筒,似乎它们便是安全的保证。我甚至把车停到十字路口旁边一个发绿的铜牌前,读着上面刻着的金属字。牌子上的字所纪念的是一个在过去的某次战争中阵亡的本地小伙子。我路过了许多篱笆墙,墙里是一座座已变灰了的木板盐盒子,房前的市道是用碎贝壳铺成的,依旧散发着大海的气味。今天下午,林子里风很大,无论在哪儿停车,我都能听到喃喃的低语声,好似大浪正掠过树尖。没多久,我又开车出了林子,驶上了高低不平的山间小路,穿过了荒野、蹚过了沼泽地与小盆地。我看到路旁有口井,便停下车,走了过去,低头往井底瞅了瞅。我知道,在那儿,青苔是会冲着我反光的。没一会儿我又驶进了林子,人工铺成的路到此结束了。现在,我不得不挂到最低一挡。车子在沙土路上晃悠着,时而波其车的这边刮在了灌木丛上,时而那边刮在了树枝上。车辙中间的小土包又太高,我不敢骑着辙印走。
当时,我也拿不准我能不能把车子开过去。几条细细的涓流爬过路面。有几次我不得不把车子驶进浅水中,因为在那些地方,两旁的树木茁壮而葱笼,枝叶错杂虬结,形成了一条由树叶搭成的隧道。我一直喜欢在没有阳光的下午开车穿过特普罗的小山和树林,它们是那样令人感伤、那样羞怯恬适。甚至在冬天,要是和这儿比起来,普罗文斯敦也繁华得好像是个矿山小镇。站在这儿的任何一座小山头上,如果风像今天这么大,你都会看见,在远方那波涛翻涌的海面上,有一道白浪花与光线辉映而成的白线,而低地的池塘呢,却仍是黑乎乎、脏兮兮的青铜色。在大树林这块调色板上,所有的一切似乎都游动于这两种颜色之间。我喜欢丘草的暗绿,我也喜欢野草的淡黄。在晚秋,当血红与橘黄自叶中褪去后,什么都变得灰、变得绿、变得棕了,但这三色的结合构成了一幅多么美妙的图画啊!我过去常常见到的那种色彩的变幻今天又展现在我的眼前了:在田野灰与瓦鸽灰之间,在淡紫灰与烟雾灰之间;在欧洲蕨褐色同橡子褐色之间,在狐狸褐色同焦茶褐色之间;在家鼠灰与野百灵灰之间;青苔的瓶子绿、水藓苔和冷杉绿,冬青绿和地平线的海水绿。我过去常常是,一会儿看看树上的地衣,一会儿又瞧瞧地里的石楠,目光在池塘野草与红色枫叶(不再红了,已变得灰褐)之间来回滑动着。油松和小橡树丛溢出的清香依然漂浮在森林中。大风伴着海浪的呼啸声掠过树梢:“所有活着的,争取再活上一次吧。”这是海浪喊出的声音。
所以,我把车停在了我既能看见大海又可瞧见池塘的地方,试图以这些柔和的、引人怀旧的色彩使自己平静下来。可是眼下,我的心却跳得很快。我继续朝前开去,来到沙土路旁边那条岔道上。我停下车,钻了出来,努力去唤回以前这片树林曾带给我的那种独自一人的纯洁感。可我没能如愿。前几天这儿有人来过。
我一踏上几乎被灌木丛吃掉了的小道,这种感觉就更为明晰了。我并没停下来寻找痕迹,但我毫不怀疑我一定能找到一些。树林的细微变化能够昭示出曾有人来过这一事实。当我冲着那只军用床脚箱走去时,我又浑身出汗了,就像我在那个酷热的九月下午飓风将临时抢收大麻时所体验到的那样。
我走过大麻地,大麻茬被雨打倒在地上。我今年九月抢割大麻时的那种羞耻感让我觉得非常不舒服,这就和你遇见一个曾慢待过的朋友时的情形差不多。所以,我在地头站了一会儿,像是在向它们致敬。不错,我这块地笼罩着一种墓地的气氛。但我不能在此久留,我实在恐慌得要命。因此我急忙顺着小路走了下去,穿过了一块空地和一片灌木丛,越过了一株发育不全的小松树。再走几步就是那棵最古怪的树了。在林中沃土里拱出一个不大的沙岗,沙岗顶上长着一棵矮小的松树。这棵树长得七扭八歪,树根紧紧抓在沙岗上,枝杈都伸向同一个方向,它们歪斜虬曲地盘在一块儿,被风刮得规规矩矩,好似一个跪着的人,只有在最后才把手冲天一扬,做着祈祷。这便是我的那棵树。在树根下有一个小洞,其大小只容得下一头小熊。洞口压了块大石头,石头上是一层曾被多次掀起又重新盖上的青苔。现在,我看清了,有人碰过这个洞,洞口旁边乱糟糟一片,和肿起的伤口把肮脏的绷带挤到了一边那副形象没什么两样。我挪开石头,将手伸进了洞里。我的手指连摸带抓地抠进了松软的沃土,像田鼠吃食似的。我摸到了一个东西,它可能是肉,也可能是头发,还可能是湿海绵。我实在不知道是什么,但我的手可比我本人勇敢多了,它们将残土扒拉到一旁,从中拽出个塑料垃圾袋来。我戳开它,狠狠地朝里瞅了一眼,登时被吓得大叫起来,就和一个人从高处往下摔时的失声悲嚎一样凄厉。我看到了一个人头的背面。头上的长发尽管染上了土色但仍旧金黄。我想看看其脸面模样,但令我惊恐万分的是,还没等碰上一下,脑袋就自己滚进了袋子——割下来的!——我知道我不能再去看它究竟长什么样了,不能,我把袋子推回洞里,压上石头,根本就没想到要去覆盖什么青苔,便窜出林子,爬进车里。顺着那条中间高两辙低的沙土路,我把车子开下山来,车速快得补偿了刚才来时由于过分小心所损失了的时间。到家以后,我坐在椅子上,灌着没掺水的波旁威士忌,试图使自己平静下来,这时,我才如大火烧心般地痛苦地意识到,我甚至还不知道埋在洞里的那颗人头到底是帕蒂·拉伦的呢,还是杰西卡·庞德的。当然我也搞不清我是该怕我自己呢,还是该怕别人。夜这么快地笼罩了我,我竭力想使自己睡着,这时,那件事就成了一种用什么语言都无法表述的恐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