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儿疗伤药
我爸爸妈妈不喝酒,以前也没好过这一口。我还记得,读七年级的时候,和其他孩子一起在郑重其事,其实又转瞬即逝的洗脑课上,签了禁酒的宣誓辞,妈妈说:“这个年纪的孩子尽会瞎胡闹,做白日梦。”天气热的时候,我爸爸会喝一杯啤酒,不过妈妈不会陪他喝,而且,不管是偶尔还是象征性的,他总是在屋外喝。在我们生活的小镇上,我们认识的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我不应该说正因为如此,才让我陷入了困境之中,因为我陷入的困境是我狭隘天性的如实表现。正是出于同样一种天性,在任何需要表现母亲传统的自豪以及成就感之时,我妈妈都是一脸阴沉和深深的绝望。我指的是,我第一次参加正式舞会出门的时候,我突然铁了心为上大学做准备的时候,她的样子,仿佛她不可能指望,也不曾要求我会像其他女孩一样经历这些。女孩们梦寐以求的心爱之物,兰花、好男孩、钻石戒指,到了应有的阶段,她朋友的女儿们都会自然带回家,我却不会。而她所能做的一切,就是希望我带回家的是小灾难,不是大灾难——比如说,和一个连养自己的钱都赚不来的男孩私奔,要比被当成白奴拐卖强。
不过,我妈妈说,无知,也许你喜欢称之为天真,没有人们想象得那么美好,我不确定对像你这样的姑娘来说,算不算危险。然后,她还要强化她的看法。她有引经据典的习惯,这种习惯本身就是天真的自以为是,一股封存已久的樟脑丸味道。我倒一点不意外,因为我知道得清清楚楚,这些话说给贝里曼先生听,就能创造出奇迹来。
我帮贝里曼家看孩子的那个晚上,应该是在四月。我整年都在谈恋爱,至少从九月的第一个礼拜开始算是。在学校集合的时候,一个名叫马丁·柯林伍德的男孩给了我一个惊喜的,欣赏的,相当有暗示意味的殷勤笑容。我不知道什么让他这么惊喜。我看起来和平时一样,穿了一件旧的宽松衫,自己在家卷的头发已经变形了。几个星期之后,他第一次带我出门,在走廊黑暗的角落吻了我。另外要补充的是,吻的是嘴。这是第一次有人有力地吻我。我还记得那天晚上,也许到了第二天早上,我都没有洗脸,以便完整无缺地保存这些亲吻的印记。你看,我向你们展示了这场艳史最痛苦的琐碎片段。两个月后,经历了一些性爱的步骤之后,他把我甩了。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和他在为圣诞节准备的戏剧《傲慢与偏见》里演对手戏。
我说,我再也不想和这场演出有关系了。我让另一个女孩替补我的角色。不过,当然,最后我还是去看演出了。我和我的女朋友乔伊斯一起坐在前排,当我看见穿着白色马裤和丝绸背心,贴着连鬓胡子的达西先生,感到痛苦或者喜悦之时,乔伊斯就会按住我的手。我把马丁当作达西先生,这个办法挺有用的,反正每个女孩都爱达西先生。在我的眼里,这个角色赋予了马丁一种别样的傲慢,一种男性的光彩,因此我没办法清楚地认识到,他其实只不过是个高年级学生,长相普通,智力中等,因为喜欢戏剧俱乐部和少年军乐队这类活动,有点小名气。他恰好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第一个对我感兴趣的,也能拿得出手的男孩子。演出的最后一幕,他们给了他一个拥抱伊莉莎白的机会。(玛丽·毕晓普,肤色菜黄,毫无身段,不过她有一双活泼的大眼睛。)面对这个现实的挑战,我心酸地把指甲抠进了乔伊斯饱含同情的手掌心里。
这天晚上,是几个月真真切切的痛苦的开端,其实多少都是自我折磨。对我而言,是一段悲惨的日子。为什么总是忍不住轻易提起这种事,而且,发现自己对一段莫名其妙的往事陷入了如此这般的荒唐情绪,会感觉反讽,甚至惊奇呢?这便是我们的倾向,讲到爱,当然是指青春期的爱情,几乎觉得义不容辞的倾向。你想想,无所事事的那些无聊午后,我们挑几段痛苦的回忆作为消遣。但是,实际上,这样的回忆没有让我格外快乐,更糟的是,甚至没能让我惊讶——我还记得我做过的愚笨的,伤心的,丢人的事,恋爱的人通常都会做的事。我在他可能出现的地方游荡,然后装作根本没有看见他。聊天的时候,我用尽荒谬的办法,转弯抹角,以便偶尔提起他的名字,感到一种苦涩的愉悦。我无边无际地做白日梦,要是你想要一个准确的数字,那么,我花在想马丁·柯林伍德上的时间,对,说的是为他苦苦相思和泪流满面的时间,大概是和他在一起的时间的十倍。对他的想念无情地主宰了我的心,并且,这以后的日子,变得不由自主。如果说一开始,我夸大了自己的感情,当我想从这种情感中脱身的时候,我那些旧时的白日梦就变得阴沉沉的,连暂时的安慰也做不到了。做数学题的时候,我机械地,无助地折磨自己。马丁亲吻我喉咙的记忆历历在目。每一件事我都历历在目。某个夜晚,我有种冲动,想把卫生间橱柜里所有的阿司匹林都吞下去。不过,吃了六颗以后,就没有再吃了。
我妈妈觉察出我不太对头,让我吃铁丸。她说:“你确定,你在学校真的挺好?”学校!我告诉她我和马丁分手的时候,她说的是:“喔,这样更好。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自恋的男孩子呢。”“马丁很聪明,他能让战船沉没。”我忧郁地回答后,上楼哭去了。
我去贝里曼家的那天晚上,正好是星期六。礼拜六晚上,我常常替他们照顾孩子,因为他们喜欢开车去贝利维尔,二十英里外一个大得多,也活跃得多的城市。他们大概去那儿吃晚饭,然后看演出。他们在我们的小镇只生活了两三年。贝里曼先生是这里一家新的制门厂引进的经理。偶然地,我想到他们仍然是社区的边缘人,他们的大部分朋友是像他们一样的年轻夫妻,出生在别的地方,住在农场式的新房子里,位于小镇外头的山上。我们以前常常来这座山上滑雪。这个礼拜六晚上,他们打算去贝利维尔参加一个新餐饮俱乐部的开幕式。出发之前,两对年轻夫妻和他们一起喝酒。大家都快快活活的。我坐在厨房里,装出学习拉丁文的样子。昨天晚上学校的春季舞会,我没有去,因为唯一问过我的男生是米纳德·克朗普顿。他问了太多女孩子,所以大家都怀疑他是按名字的字母顺序在全班一个个问的。舞会在军备厂举办,和我家也就隔半个街区。我本可以去看看男生穿上黑色西装,女生外套底下穿着淡雅的长礼服,看看他们庄严地走在街灯下,走在斑驳的雪地上的模样。我甚至听到了音乐声,我不会忘记的。这一天,他们会演奏《芭蕾舞女》的曲子,哦,还有让我隐隐作痛的心灵之歌——《开往中国的慢船》。乔易丝今天早上给我打电话,我们像是在讨论我无法治愈的某种疾病。她轻声细语地告诉我,对,马丁和玛丽在一起,她穿了一件礼服,肯定是谁家的旧花边桌布做的,就挂在身上。
贝里曼和他们的朋友走了以后,我去起居室看杂志。通常我都很忧郁。这个灯光柔和的大房间,绿色和枯叶色的色调,为情绪的发展创造了一种整洁的背景,就仿佛人走上了舞台。在家的时候,情绪的控制都还可以,把情绪埋藏在一堆可以修补情绪的事里,补铁,玩拼图游戏,收集小石头,诸如此类。我家就是这样的类型,在楼梯上永远会撞上别人,永远在听广播里的曲棍球赛或者超人的故事。
我起身,找到了贝里曼的《死的舞蹈》,放进电唱机,关掉了起居室的灯。窗帘只拉上了一半,街灯模糊地落在窗玻璃上,把上面一小块薄薄的灰尘照成了金色。光秃秃的树枝影子裹在春天芬芳的风中,在金色之中晃动。这是一个温和的黑夜,上一场积雪正在融化。一年以前,这所有的一切——音乐,风,黑暗,树枝的影子,会让我感觉无限喜悦。可是,现在不会了。现在,它们只能唤起乏味的,熟悉的,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是有羞辱感的,隐密的念头。我就当自己的灵魂已经死了。我进了厨房,决定灌醉自己。
不,并不是这样的。其实,我去厨房,是去找一瓶可乐,或者看看冰箱里有什么东西。餐桌的前头放了三个漂亮的,高高的酒瓶。三个瓶子里都有一半高的金色液体。不过,我瞅了瞅,拎起来感觉了一下重量。这时候,我也没决定要把自己灌醉。我决定喝一口试试。
这就是我的无知之处,我灾难性的天真。是的,我确实见过贝里曼夫妇偶尔和他们的朋友一起喝掺冰水的威士忌,跟我偶尔喝杯可乐差不多,但我对自己,却没有用上这样的态度。没有。我想的是,烈酒是在极端状态下喝的东西,指望发生一些不管这种那种,总之是放纵的后果。即使是喝了巫婆的药水的小美人鱼,也没有比我更为不小心。我在水槽上方黑洞洞的窗户上,看到了自己僵硬的脸,表情黯然。我从每个酒瓶里都倒了一点威士忌出来,把酒杯倒满了。现在我回想,记得有两种牌子的黑麦酒,还有一种昂贵的苏格兰威士忌。因为我这辈子也没见过别人倒酒,所以我不知道大家通常都要往酒里掺水、加苏打这类东西来稀释。我穿过起居室的时候看见,贝里曼家的客人拿着酒杯,杯里差不多是满的。
我尽可能迅速地全喝了,把酒杯放下来,站在窗玻璃前看自己的脸,希望能看见变化。我的喉咙像在燃烧,但没有别的感觉。当我试图有所感觉时,非常失望。但是,我不打算就这样算了,于是我又倒了满满的一杯,然后往每个酒瓶里加水,大概加到我进厨房的时候看见的水平线。我喝第二杯的速度,只比喝第一杯慢一点。我小心翼翼地把酒杯放在餐桌上,大约是感觉到脑袋里沙沙作响,有什么就要来临了。于是我去了起居室,坐到椅子上。我摸到了椅子边的地灯,拧亮。房间扑到了我身上。
我说我盼望的是放纵的后果时,指的不是这样的后果。我想的是某种情绪的彻底变化,一种兴奋的,没有任何责任的情绪高涨,一种逃避以及失控的感受,伴随的是微微的眩晕感,也许还有一种大声傻笑的冲动。我丝毫不知道是这样的,天花板打转,像有人朝我扔过来一只无比巨大的盘子;也没有想到,椅子上淡绿色的斑点膨胀,从不同方向汇聚到一起,瓦解,和我玩一个充斥着巨大的,毫无意义的,单调的,恶毒的游戏。我的脑袋往后仰,我闭上了眼睛,然后,我立刻又睁开眼睛,睁得大大的。我离开椅子,往走廊走。感谢上帝,感谢上帝!我到了贝里曼的卫生间。在卫生间里,我浑身不舒服,哪里都不舒服,我像石头一样倒在地上。
从这个时刻开始,我再也想不起来接下来的任何情景了。我对于接下来的一小时,或者两小时的记忆,碎成了生动的,却未必真实的片段。片段与片段之间,除了黑暗与无常以外,什么也没有。我记得我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看着脸一侧的六角白色小瓷砖。它们在一起拼凑出来的图案逻辑清晰,令人赞叹。我以一个刚刚被呕吐撕碎的人的心智,怀着一腔支离破碎的感激之情,看着这些图案。接着,我记得的是,我坐在走廊电话前的凳子上,虚弱地问乔伊斯的电话号码。乔伊斯不在家。她妈妈告诉我,她在凯·斯特林格家。乔伊斯的妈妈是一个没脑子又多嘴的女人,她一点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尽管我感觉虚弱,机械地和她说谢谢。我不知道凯家的电话号码,只能问接线员了,我想我没办法查电话号码本。
凯·斯特林格并不是我的朋友,而是乔伊斯的新朋友。她似乎有一种放浪的声名,还有一头长发,颜色从肥皂的淡黄到焦糖的棕色都染过。色泽虽自然,颜色本身却很奇怪。她认识许多比马丁·柯林伍德更让人兴奋的男孩子,退学的男孩,或者被送到城里曲棍球队打球的男孩。她和乔伊斯坐这些男孩子的车到处游荡。有时候,她们和他们一起去小镇北边公路上的快活舞厅。当然了,肯定是对她们的妈妈撒了谎。
我和乔伊斯通话了。她非常兴奋,因为她身边总是有男孩子,她几乎没有在听我讲话。
“嗯,我今天晚上不行。”她说,“这里有几个小孩。我们要打牌。你认识比尔·科林吧?他在这里。罗斯·阿莫……”
“我吐了。”我试着说清楚,发出来的是非人声的嘶喊,“我喝醉了!乔伊斯!”然后,我从凳子掉了下来,听筒也从手里掉了下来,凄凉地重重敲在墙上,敲了好一会儿。
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乔伊斯我在哪里,所以她想了一会儿,给我妈妈打了电话,找了一个借口,就是那种年轻女孩最乐于编造的,毫无必要的借口。她知道了我的地址。她和凯,还有那些男孩子当中的三个,对凯的妈妈撒了谎,然后一起跳进车里,出来了。他们发现我躺在阔幅织机织成的走廊地毯上。我又吐了,这一回,我没能到卫生间去。
后来的事实证明,凯·斯特林格才是我真正需要的人。她只是偶然来到现场,她喜欢危机事件,特别是像这样的危机,有可疑的,可以诽谤的一面,而且必须对成年人的世界保密的危机。她立刻兴奋起来了,变得积极能干,以前被称为的放浪,实际上不过是强烈的女性本能泛滥,管理、安慰和控制的本能。我听到她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过来。她叫我不要着急,叫乔伊斯去找一个最大的咖啡壶,装满咖啡。她说,要浓咖啡。她叫男孩把我扶起来,抬到沙发上。稍后,一片离我遥不可及的雾气之中,我听见她在要板刷。
接下来,我躺在沙发上,盖了一块他们在卧室找到的针织围巾。我不想抬起头来,屋里充满了咖啡的味道。乔伊斯进来了,看起来脸色苍白。她说贝里曼家的孩子醒了,她给了他们一块小甜饼,叫他们回床上去,所以没事。她没让他们出房间,她觉得他们什么也不会记得的。她说她和凯已经清理了卫生间和走廊,不过她担心地毯上还是有一块污迹。咖啡已经煮好了。我的意识还不是很清醒,男孩子打开了收音机,把贝里曼家的唱片全翻了一遍。他们把唱片都放在地板上。我觉得有什么不对头,但是,我想不起来是什么。
凯给我用早餐杯倒满了咖啡。
“我不知道能不能喝下去。”我说,“谢谢你。”
“坐起来。”她轻快地说,仿佛她每天都要对付喝醉的人,我用不着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似的。(几年之后,在产科病房,我又听到并认出了这种腔调。)“现在,喝吧。”她说。我喝了,与此同时,我意识到,我只穿了一件衬裙。乔易丝和凯把我的上衣和外裙都脱了。她们把裙子刷了刷。因为上衣是尼龙面料的,就把上衣洗了挂在卫生间里。我把围巾拽上来,盖在胳膊上。凯笑了。她给大家都倒了咖啡。乔伊斯把咖啡壶拿进来,在凯的指示下,只要我喝了一点,她就帮我把杯子倒满。有人颇有兴致地问我:“你一定是很想喝醉吧?”
“没有。”我生气地回答,继续顺从地喝咖啡,“我只喝了两杯。”
凯笑起来:“好吧,我只好说你上头了。你知道他们几点回来吗?”
“一会儿,我想应该是一点以后。”
“那时候你就没事儿了。多喝点咖啡。”
凯和其中一个男孩开始跟着收音机的音乐跳舞。凯的舞姿非常性感,不过和把我拉起来叫我喝咖啡时的冷漠表情比较,跳舞的她,脸上有些许高傲的,放纵的神情。男孩凑到她耳边窃窃私语,她笑了,摇了摇头。乔伊斯说她饿了,她去厨房看看有什么吃的。土豆片或者饼干,或者随便什么吃了也不容易被发现的东西。比尔·科林过来了,坐在沙发上,就在我旁边。他的手钻进围巾抚摸我的腿。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摸我的腿,用一种我觉得特别愚蠢,相当恶心,让人害怕的荒唐表情看着我。我感觉十分不舒服。我奇怪为什么比尔·科林有这么一副表情,大家还都说他长得英俊。我紧张地挪开腿,他轻蔑地看了我一眼,但没有住手。然后,我爬下沙发,用围巾裹住自己,想去卫生间看看我的上衣有没有干。我刚走路的时候,出于某种原因吧,微微有些蹒跚。也许是为了让比尔·科林明白他没有吓倒我,我立刻夸大了这个事实,大声嚷嚷说:“看我还能走直线!”我突然歪了一下,朝门廊方向摔了一跤,随之而来的,是大家的哄笑声。当前门的把手转动,发出轻轻的滴答一声时,我站在走廊和起居室之间的拱道上,身后的一切动静都消失了,当然,除了收音机。围巾也出于某种妙不可言的恶毒,滑到了我的脚下。哦,编排杰出的滑稽剧,精彩时刻!门口站的是贝里曼先生和太太,他们脸上的表情,完全符合所有传统滑稽剧导演对这类场景的设想。当然,他们早已经准备好了这样的表情,他们也不可能在震惊之初就炮制出这样的表情。我们在屋里的动静,他们毫无疑问一下车就听到了。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没有听到他们的声音。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这么早就回家了,是因为头疼,还是吵架了?以我的立场,不适合打听。
贝里曼先生送我回了家。我不记得我是怎么上的车,怎么找到我的衣服,然后穿上,怎么和贝里曼先生说晚安,也不知道有没有说晚安。我也不知道我的朋友们是怎么办的,不过我估计,他们拿起外套,拔脚逃窜,发出勉强的咆哮来表示自己的蔑视,以掩饰逃跑的羞辱。我记得乔伊斯手里还捧了一盒饼干,嘴里还在解释说我是因为吃多了,所以病得厉害。我记得她说的是,晚上吃了德国泡菜。还说我给他们打电话求助。(后来我问她怎么解释的,她说解释有什么用,你浑身酒气。)我记得她还说过,啊,贝里曼先生,我求求你,不要,我妈妈是个很神经的人,我不要让她崩溃。要是你愿意,我可以跪下来求你,你千万不要给我妈妈打电话。我没有印象她真的跪下来了,这只是一个威胁,并没有真的这么做,否则她应该立刻就这么干了。
贝里曼先生对我说:“好吧,你自己也知道,你今天晚上的行为是件很严重的事。”他说得好像要控告我刑事过失之类,甚至更可怕的。“要是我视而不见,那就是我大错特错了。”他说。我猜,除了生我的气,讨厌我以外,他还担心在这种情况下把我送回家,我古板的父母肯定不断地唠叨我是在他家喝醉了酒。大多数禁酒会的人认为这就足以认定他的过失,把他抓起来。而且这个小镇上全都是禁酒会的人。从工作角度出发,对他来说,和小镇保持良好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我觉得这不是头一回吧。”他说,“要是头一回的话,一个小姑娘,会聪明到往酒瓶里再加水?不可能。她很聪明,却没料到我会提前回来。你怎么说?”我张开嘴想回答,尽管我觉得自己十分镇定,但是唯一发出来的声音却是洪亮的,绝望的傻笑。到了我家门口,他停下了脚步。“灯是开着的。”他说,“现在,进门去,告诉你爸爸妈妈全部真相。记住,要是你不说,我会说的。”他没有再提付我今天晚上看孩子的钱,我也完全没想起来。
我进了屋,打算直接上楼,但是妈妈叫住了我。她到了前厅,我就在这里,还没来得及开灯,她肯定已经闻到了我的味道,因为她立刻惊讶地尖叫着跑过来,仿佛看见有人摔倒了似的。当我真的冲着栏杆倒下去时,她抓住了我的肩膀。怪诞的霉气打倒了我,我从头到尾都告诉了她,甚至没漏掉马丁·柯林伍德,以及那瓶并没有认真考虑的阿司匹林,承认了错误。
星期一早晨,我妈妈坐大巴去了贝尔维利,找到了那家卖酒的商店,买了一瓶苏格兰威士忌。然后,她等车回来的时候,碰到了一个认识的人。她没能藏好包里的那瓶酒,她为自己没带个合适的包出来十分生气。她一回来,连午饭也没吃就去了贝里曼先生家。贝里曼先生还没有去厂里。妈妈到了以后,和他们夫妻两人都聊了,给他们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然后贝里曼先生开车送她回家。她和他们说话很坦率,这是她特有的理性,这种印象总是会给以为自己即将应付的是一个当妈的人一个愉快的惊喜。她告诉他们,虽然我在学校的表现不错,实际上却已经大大退步了,或者说是心智失常。我想,关于我的行为分析,对贝里曼太太非常有效,她是儿童指导书的热心读者。当我妈妈举出一个我目前困境的具体事例,讨好地献上马丁·柯林伍德的故事时,她们之间的关系便亲热起来。
几天之内,整个镇子,还有学校,都知道我为了马丁·柯林伍德打算自杀。但是在此之前,全校和全镇就已经知道当贝里曼夫妇星期六晚上回家时,发现我喝醉了,摇摇晃晃,除了衬裙什么也没穿,和三个男孩子待在一个房间里,其中一个是比尔·科林。我妈妈说她带给贝里曼先生的那瓶酒,费用要从我看孩子的收入里扣。但是,我的客户如同上一场四月的雪一样,消散得无影无踪。要不是七月份的时候,镇上的新邻居们初来乍到,还没来得及和左邻右舍八卦一番就要找人看孩子,这钱就付不上了。
我妈妈还说,让我和男孩子出去玩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所以直到十六岁生日以前,不许我再和男孩子们出去玩。事实证明,这不算苛刻,因为在那之前,根本没人约我出去。要是你以为,在贝里曼家的经历让我变成小镇举行的各类娱乐、狂欢活动上大受欢迎的人物,你就大错特错了。它成了我第一段非凡的堕落历史,给我打上了一种特殊的倒霉烙印,仿佛一个姑娘非婚生子,结果生了三胞胎,谁都不想和她有任何关系了。无论如何,那段时间,在整个中学,我的电话大约是最安静的,声名绝对是最为罪孽深重的。这种情形我一直忍受到了第二年的秋天,十年级的一位胖胖的金发姑娘跟一个已婚男人跑了,两个月之后,在苏圣玛丽城被人发现,过着堕落的生活,但已经不是和与她私奔的那个男人了——这下,大家把我忘光了。
不过这件事的结果之中,有一个是积极的,完全出乎意料的好结果:我彻底克服了马丁·柯林伍德这个挫折。不仅仅是因为马丁立刻当众说,他一直觉得我是个疯子,我还对他失去了骄傲感。早在一个月,一个星期之前,我脆弱的爱慕就该从他那里绕开了。到底是什么把我又重新带回了世界?是我的灾难本身,是可怕的现实,魅惑的现实,是事情发生的方式。我并不喜欢这样,我是一个有自我意识的姑娘,这种暴露让我感觉非常痛苦。但是,那个周六的事件却迷住了我。感觉仿佛是,我匆匆的一瞥,看见了无耻的,不可思议的,一片片剥落的荒谬。这不是虚构,这是生活的设计偶然完成的作品。我没法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当然,那年六月,马丁·柯林伍德考上了大学。他去了城里的一所学校,去上殡仪专业的课程,我想课程大致是这么一个名字。他回来以后,和他叔叔一起做起了丧葬生意。我们住在一个小镇上,彼此的大部分事情都会听说,但是我们从来没有面对面碰到过,几年来也没有见过面,只是偶尔远远地瞥到一眼。我参加了他要娶的那个女孩的送礼会,不过,几乎每个人都要参加任何人的送礼会。我想,我是没有真的再见过他,直到我结婚几年后回家参加一个亲戚的葬礼。那一次,我看见了他,不太像达西先生,不过在一身黑衣服的衬托之下,还是挺好看。在这种场合,我发现他注视我的表情,几乎是缅怀往事的微笑。我知道他不是想起了我对他的仰慕,就是想起了我那段尘封已久的小小灾难,露出惊讶的表情。我回以温和的不解表情。如今我已经成年了,让他挖他自己的灾难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