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泄密的心
1843/埃德加·爱伦·坡
真的!
玛雅,也许你不知道在阿米莉娅之前,我还有过一位妻子,在我成为一个卖书的人之前,我还有过别的职业。我娶过一个名叫妮可·埃文斯的女孩,我很爱她。她死于一场车祸,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很大一部分也死了,很可能直到我遇见你。
我和妮可认识时,都还在读大学。我们赶在升入研究生院前的夏天结了婚。她想当诗人,但同时还在不甚开心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方向是二十世纪女诗人(阿德里安娜·里奇、玛丽安·摩尔、伊丽莎白·毕肖普;她真是讨厌西尔维娅·普拉斯啊)。我当时也在攻读美国文学的博士学位,我的论文写的是埃德加·爱伦·坡的作品中对疾病的描写,一个我从未特别喜欢并逐渐真心反感的课题。妮可建议道,想要拥有文学生活,可能有更好、更快乐的方式。我说:“是嘛,例如呢?”
她说:“开书店。”
“说详细点。”我说。
“你知道我老家那里没有书店吗?”
“真的吗?艾丽丝岛那种地方似乎应该有一家书店。”
“我知道,”她说,“一个地方如果没有一家书店,就算不上个地方了。”
我们就这样放弃了研究生学习,取出她的托管基金,搬到了艾丽丝岛,开了这家书店,这就是小岛书店。
我们当时不知道会有什么遭遇,那还用说吗?
妮可出事后有好几年,我经常会想象要是我读完了博士,我的生活会是什么样。
不过我扯远了。
说这一篇是埃德加·爱伦·坡最知名的作品尚有争议。如果你感兴趣想读一读爸爸以前生活中所做之事的话,在一个有蜉蝣标记的箱子里,你可以找到我做的笔记和二十五页论文(大部分是关于《泄密的心》)。
——A.J.F.
“一个故事最让人感觉不舒服的是结尾松散。”副警长道格·李普曼一边说,一边从兰比亚斯准备的开胃食品中挑了四块小蛋奶火腿蛋糕。主持了多年“警长精选读书会”之后,兰比亚斯知道最重要的,甚至比手头的书还要重要的,是食品和饮品。
“副警长,”兰比亚斯说,“最多只能拿三块,否则就不够大家吃了。”
副警长把一块小蛋奶火腿蛋糕放回碟子上。“嗯,好吧,那把小提琴到底怎么了?我漏读了什么吗?一把无比珍贵的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不可能真的凭空消失。”
“说得好,”兰比亚斯说,“还有谁?”
“你知道我最讨厌什么吗,”凶杀组的凯西说,“我最讨厌警方毛糙的工作。例如,要是没有人戴手套,我就会叫:闭嘴,你在破坏犯罪现场。”
“在迪弗的作品中,你就从来不会遇到这个问题。”调度部门西尔维奥说。
“他们要都是迪弗该多好。”兰比亚斯说。
“但是跟糟糕的警方工作相比,我更讨厌的是一切都解决得太快,”凶杀组的凯西接着说,“就算是迪弗也是如此。事情是需要时间才能琢磨出来的。有时是好几年。你得带着一个案子生活好长一段时间。”
“说得好,凯西。”
“对了,小蛋奶火腿蛋糕很好吃。”
“在好市多买的。”兰比亚斯说。
“我讨厌那些女性角色,”消防员罗西说,“女警察总是来自警察家庭,以前当过模特。而且她必定有一个缺点。”
“咬指甲,”凶杀组的凯西说,“头发乱,嘴巴大。”
消防员罗西哈哈大笑。“这是对女性执法人员的凭空想象,就是这样。”
“我说不好,”副警长戴夫说,“我喜欢那种凭空想象。”
“也许作者是想说明那把小提琴并非重点?”兰比亚斯说。
“当然,它就是重点。”副警长戴夫说。
“也许重点是想说明这把提琴怎样影响了每个人的生活?”兰比亚斯又说。
“呸。”消防员罗西说。她做了个大拇指朝下的手势,“呸,呸。”
A.J.从柜台那里听着讨论。小岛书店主办了十二个左右的读书小组,其中“警长精选”是目前为止他最喜欢的。兰比亚斯朝他叫道:“支援我一下,A.J.。你并不是每次都得知道是谁偷走了小提琴。”
“按照我的经验,你要是知道的话,一本书会更让人满意,”A.J.说,“不过我自己并不介意含糊一点。”
那群人的欢呼声淹没了他“满意”后面的话。
“叛徒。”兰比亚斯大声说。
这时,风铃响了,伊斯梅进了书店。那群人继续讨论那本书,可是兰比亚斯不由自主地盯着她。她穿了一条白色的夏裙,拖地长裙突出了她纤细的腰身。她的红色头发又长长了,使她脸部的线条柔和了。他想起前妻曾在前面窗户那里种过的兰花。
伊斯梅走向A.J.。她把一张纸放在柜台上。“我终于选好了哪出戏剧,”她说,“我大概需要五十本左右《我们的小镇》。”
“这是部经典。”A.J.说。
丹尼尔·帕里什去世好多年之后的这一天,“警长精选读书会”活动结束后的半小时,兰比亚斯想已经等得够久了,可以专门向A.J.打听一下。“我很不想越界,不过你去问一下你的妻姐,她有没有兴趣跟一个长相还过得去的警官约会?”
“你指的是谁?”
“我。长相还过得去那点是我开玩笑。我知道准确说来,我并不是特别抢手。”
“不,我是问你想让我去问谁。阿米莉娅是独生女。”
“不是阿米莉娅。我是说你的前妻姐,伊斯梅。”
“哦,对,伊斯梅。”A.J.犹豫了一下,“伊斯梅?真的?她?”
“是啊,我一直对她有点意思,从高中就开始了。倒不是说她有多注意过我。我想我们都只会越来越老,所以我现在应该把握机会。”
A.J.打电话给伊斯梅问她。
“兰比亚斯?”她问,“他?”
“他是个好人。”A.J.说。
“只是……嗯,我以前从来没跟警察约会过。”伊斯梅说。
“这话开始听着很势利。”
“我没有那意思,只是我对蓝领一直没什么感觉。”
这样说来你跟丹尼尔过得挺好嘛,A.J.想,但是没有说。
“当然,我之前的婚姻是一场灾难。”伊斯梅说。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她和兰比亚斯在科拉松餐馆吃饭。她点了一份海陆大餐和金汤力。不需要表现出女人味,因为她怀疑不会有第二次约会。
“胃口不错,”兰比亚斯评论道,“我要一样的。”
“那么,”伊斯梅说,“你不当警察的时候干吗?”
“嗯,信不信由你,”他腼腆地说,“我读很多书。也许你会觉得那没什么。我知道你教英语。”
“你读什么书?”伊斯梅问。
“什么都读一点。我一开始读犯罪小说,我猜这很容易想到。但是后来A.J.让我读起了别的书。文学小说,我想你会这么称呼她们。跟我喜欢看的比起来,这种小说的情节不够丰富。说来有点不好意思,可是我喜欢青少年小说,里面情节丰富,感情复杂。另外A.J.读什么,我也会读什么。他偏爱短篇小说……”
“我知道。”
“还有不管玛雅读什么,我也读。我喜欢跟他们讨论那些书。他们是读书人,你知道。我还为别的警察主持一个读书小组。也许你看到过‘警长精选’的指示牌?”
伊斯梅摇摇头。
“对不起,我说话太多了。我是紧张了,我想。”
“你挺好的。”伊斯梅呷了一口她的酒,“你有没有读过丹尼尔的书?”
“读过,一本,第一本。”
“你喜欢吗?”
“不算是我的菜。可是写得很好。”
伊斯梅点点头。
“你想念你丈夫吗?”兰比亚斯说。
“不是很想念,”她过了一会儿才说,“有时想念他的幽默感。但是他最好的方面全在他的书中。我想如果我太想他,总是可以去读他的书。不过我还没有想过去读呢。”伊斯梅笑了一下。
“那你读些什么?”
“剧本,偶尔读一点诗。然后是我每年都教的书:《德伯家的苔丝》《约翰尼上战场》《永别了,武器》《为欧文·米尼祈祷》,有些学年读《呼啸山庄》《织工马南》《他们眼望上苍》或者《我的秘密城堡》。这些书就像老朋友。
“不过我选择新书只是自己看的话,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这样的,遥远地方的一个女人,在印度,或者曼谷。有时,她离开自己的丈夫。有时她从未嫁人,因为她睿智地知道婚姻生活不会适合她。我喜欢看到她有好几个情人,喜欢看到她戴着帽子不让阳光晒到她白皙的皮肤,喜欢她去旅行和冒险,喜欢看到对于旅馆、贴着标签的行李箱、食物、衣服和珠宝的描写。有点浪漫因素,但又不过分。故事背景是在过去,没有手机,没有社交网络,根本没有互联网。理想的背景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或者四十年代。也许当时正在打仗,但那只是背景。没有流血,有点性爱,但并不过于绘形绘色。没有孩子,我觉得孩子经常会破坏一个故事。”
“我没有孩子。”兰比亚斯说。
“我并不介意在现实生活中有。我只是不想读到他们。结尾可以是快乐或悲伤的,我不再有所谓了,只要是合情合理的。她可以安定下来,也许做点小生意,要么她可以投海自尽。最后,漂亮的封面很重要。我不关心里面有多好,但一点都不想在难看的东西上花时间。我浅薄,我想。”
“你是长得特别漂亮的女人。”兰比亚斯说。
“我普普通通。”她说。
“绝对不是。”
“长得漂亮不是追求人的好理由,你要知道。我得一天到晚跟我的学生们讲这个。”
“这话可出自一个不读封面丑陋的图书的人之口。”
“嗯,我是在提醒你。我有可能是本封面漂亮但不好看的书。”
他叹息了一声。“我知道几例这种情况。”
“例如呢?”
“我的第一次婚姻。妻子漂亮,但是刻薄。”
“所以你觉得你会同一个错误犯两次?”
“不,你这本书上架已经有好几年了,我读过情节摘要和封底引用的话。一位关心人的老师,教母,正直优秀的社区成员,妹夫及其女儿的照顾者。婚姻不幸,可能是结婚结得太早吧,但是也尽了力。”
“很概括。”她说。
“但是足够让我想读下去。”他朝她微笑,“我们可以点甜品了吗?”
“我确实有很久没做过爱了。”回她家的路上,她在车上说。
“好吧。”兰比亚斯说。
“我想我们应该做爱,”伊斯梅又明确道,“如果你想的话,我是说。”
“我的确想,”兰比亚斯说,“但是如果那意味着我没有机会跟你第二次约会,那我就不想了。我不想为最后得到你的人热身。”
她笑他,领他进了她的卧室。她脱下衣服,灯也没关。她想让他看看一个五十一岁的老女人是什么样子。
兰比亚斯轻轻吹了声口哨。
“你真可爱,但是你应该看看我以前的样子,”她说,“你肯定看到了伤疤。”
从她的膝盖到臀部,有一道长长的伤疤。兰比亚斯用拇指抚摸了一遍,那道伤疤就像玩具娃娃身上的一条缝。“对,我看到了,但它一点也没减少你的魅力。”
她的腿上有十五处骨折,她不得不换掉了右髋关节的关节窝,但是除此之外她都挺好。丹尼尔这辈子总算有一次承担起了撞击的力量。
“现在还很疼吗?”兰比亚斯问,“要我轻点吗?”
她摇摇头,让他也脱掉衣服。
第二天早上她先醒。“我去给你做早餐。”她说。他迷迷糊糊地点头,然后她吻了一下他剃过的头。
“你剃光头是因为谢顶,还是因为喜欢光头?”她问。
“都有一点。”兰比亚斯回答道。
她把毛巾放到床上后离开了卧室。兰比亚斯不慌不忙地收拾自己。他打开她的床头柜抽屉,翻了一下她的东西。她有几种看上去价格不菲的化妆品,闻着就像她身上的味道。他抹了一些在自己手上。他打开她的衣橱。她的衣服很小。有丝质裙子、熨好的棉布上衣、羊毛紧身裙和像纸一样薄的开司米开襟羊毛衫。全都是颜色偏明亮的米色和灰白色,她的衣服收拾得干干净净。他看着衣橱里最上面的一格,她的鞋子放在原装盒子里整整齐齐地摆着。在其中一摞鞋子上面,他注意到有个很小的粉红色儿童背囊。
他的警察目光锁定了那个儿童背囊,因为它有点跟那里不相协调。他知道自己不应该,但还是把它抽了下来,拉开拉链。里面的拉链袋里有蜡笔和几本涂色书。他拿起那本涂色书,封面上写着“玛雅”。涂色书下面是另外一本书,薄薄的,更像是一本小册子,而不是一本书。兰比亚斯看封面:
帖木儿
及
其他诗歌
一位波士顿人 著
封面有一道道蜡笔画过的痕迹。
兰比亚斯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他的警察大脑开始转动,形成了以下问题:1)这是A.J.被偷走的《帖木儿》吗?2)为什么《帖木儿》在伊斯梅手里?3)《帖木尔》上面怎么有蜡笔画过,谁画过?玛雅?4)为什么《帖木儿》放在一个有玛雅名字的背囊里?
他正要跑下楼让伊斯梅解释,却又改变了主意。
他再花了几秒钟看着那本古老的书。
在坐着的地方,他能闻到薄煎饼的香味,他想象得出她在楼下做煎饼。她很可能系着一条白色围裙,穿了件丝质睡衣;或者只穿着围裙,别的什么都没穿。那可真让人兴奋。也许他们可以再做一次爱,不是在厨房的餐桌上。无论在电影里多么有情色味道,在厨房的餐桌上做爱还是不舒服。也许在沙发上,也许再上楼。她的床垫很软,她的床单的纱线支数肯定有几千。
兰比亚斯为自己是个好警察感到自豪,他知道自己现在应该下楼,编个借口告诉她自己为什么要走。
可那是榨橙汁的声音吗?她也在热糖浆吗?
那本书被毁坏了。
除此之外,它是很久很久以前被偷走的,到现在已经超过十年了。A.J.婚姻美满。玛雅安定下来了。伊斯梅也受过苦。
更别提,他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女人。无论如何,这全都跟兰比亚斯无关。他把那本书放回背囊,拉好拉链,然后把背囊放回原来的地方。
兰比亚斯认为警察渐老时,要么喜欢多嘴,要么反过来。兰比亚斯已不像年轻时那么顽固了。他发现人们会做出各种各样的事,通常自有其理由。
他下楼,坐到她的餐桌前,那是张圆餐桌,铺着他见过的最白的桌布。“闻着真香。”他说。
“能给人做东西吃挺好的。你在上面待了挺久啊。”她说着给他倒了一杯鲜榨橙汁。她的围裙是青绿色,她穿着黑色健身衣。
“嗨,”兰比亚斯说,“你有没有刚好读过玛雅参加比赛的短篇小说?我还以为这孩子十拿九稳会得第一名呢。”
“还没读过。”伊斯梅说。
“基本上就是玛雅认为的她妈妈生命中的最后一天。”兰比亚斯说。
“她一直特别早熟。”伊斯梅说。
“我总是纳闷玛雅的妈妈为什么选了艾丽丝岛。”
伊斯梅把一张薄煎饼翻了个面,然后把另一张也翻了个面。“谁知道人们做事情都是怎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