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矛盾的嫌疑人
1
北前由于昨晚同事突然有事,不得不一个人值班,所以很疲劳。幸好没发生什么事,但他整宿都没合上眼。
回到家,发现隔壁七条由香的报筒内还插着报纸。
“由香昨晚没回来吗?”北前喃喃地说,有点失落。迄今为止,由香从来都没外宿过,不管多么迟,总在北前下班前就回家了。
由香在干什么工作?大抵是能猜得出的。但由香的真面目与北前无关。正因为无关,所以能无目的地交往。只要一想到由香就住在隔壁,感觉上就不孤单了。
大都市的孤寂北前在立志上京时就意识到了。但比起一个人在荒凉的人间沙漠里跋涉,有朋友肯定是好的。由香就是北前惟一的朋友。由香像是也把他当做朋友的。
也有几个能打打电话聊聊天的朋友。但他们离得远,不能给他朋友般的温暖。但由香就不同了。她住得离自己如此之近,随时都能让自己感觉到朋友般的温暖。
当他感冒了闷头睡觉时,她会做了热腾腾的饭和汤来看他。在东京有这样的朋友,真是件幸运的事。
今早由于由香不在,常能给他温暖感觉的隔壁就像水泥墙般冰冷了。
“由香回来的话就会变得温暖了。”
北前这样自我劝慰,将疲惫至极的身体放倒在床上。身体累塌了,全身软绵绵的,但精神却非常高昂,怎么都睡不着。这时,从隔壁方向传来了电视的声音。
总觉得声音是从由香屋子传来的。这种事从来都没发生过。由香肯定不在屋子里,但电视机却开着。忘了关电视机就出去了吗?
由香是个很认真的人。出门前会按着电视机、电灯、煤气、水龙头、钥匙等顺序一一检查。检查了一遍后还会再检查一遍。由香绝不会开着电视机就出门的。
这么说来,她是在屋里啦?要是这样,门口插着的报纸又是怎么回事呢?身体不舒服,没拿报纸就躺进被窝看电视吗?
北前担心起来。由香在自己生病时做好热饭热汤来探望自己,现在自己也不能坐视不管。
北前从地板上爬了起来。重新穿戴好,站在隔壁门前。
报纸还是没人拿。按门铃前竖起耳朵听了听室内的情况。但只能隐隐约约地听到电视的声音。声音的确是从她屋子里传出来的。
确定声音是从由香屋里传出来的后,北前深呼吸一口,按了按门铃。室内没有任何反应。他又按了按门铃。按完门铃,他敲了敲门,仍然没反应。北前确信,由香是出了什么事了。
为了慎重起见,北前推了推门。意外的是,门轻松地被打开了。门就没关!由香不可能不关门而彻夜不归!北前越来越感到不对头。
“七条小姐!”北前从斜开着的门缝往里打了声招呼。
“我是北前。你还好吧?我进来了。”
北前打了声招呼后侧着身子进去了。屋里的构造跟北前房间是一样的。两间屋,一间四席半一间三席。然后有个厕所跟淋浴室。三席的屋铺着地板,有个小水池和煤气台。里面是带窗的四席半的屋子,当做寝室兼起居室。
与隔壁房间交接的地方有个壁橱。壁橱的位置每户都一样,由香家的壁橱就跟隔壁北前的屋子隔开的。北前家的壁橱就设置在不与由香家交接的那一面。
北前提心吊胆地进了由香的屋子,发现由香裸着身子躺在铺着地板的四席半的那间屋,吓了一跳。进来的时候自己打招呼了,只是没人应答。但无论怎么说,还是闯进了年轻女孩子的闺房,看到了不该看的一幕。
“啊,不好意思!”北前惊惶失措,想离开这尴尬的地方。
由香的身体纹丝不动。不会吧?一股不祥之感直迫北前心房。北前又看了看,不是幻影。
窗帘拉着,灯已熄了,但借着窗帘的缝隙漏过来的微明的光,由香那张异常的脸清清楚楚地映在北前的眼里。由香的脸浮肿,呈暗紫色,那痛苦的表情与生前完全不一样。
“糟了!”
北前没看到屋里的电话,一下子跑到楼道里。
这时,正巧同楼的一个人经过。她被北前那惊惶失措的样子吓了一跳,站在楼道里不动了。
“不,不好了!七条小姐不好了!”那个人猛地听到北前说了这么一句,实在是摸不着头脑。
“由香,七条由香被人杀了!”
那人还是一动不动。
2
5月27日早晨10点左右,有人向110报警,中野区东中野五丁目的一栋公寓210室内,发现一具女尸。报案者为同一栋公寓的住户。
中野署刑事一科的莅原接到报案后,跟同事们一起赶到了现场。机动搜查组的人已先期到达,正在做保护现场和初期搜查的工作。
虽说报案人报案时说不清具体死因是什么,但尸体明显的是他杀的痕迹。死者的颈部有明显地用手掐的痕迹。如果用手拼命掐脖子,该部位就会留下因手指压迫而产生的内出血的痕迹。根据该掐痕可判断凶犯手的大小。人是不可能用自己的手把自己掐死的。
现场在中野区的一幢旧公寓里。它是一座两层楼、有二十个房间的建筑物。其中的十八个房间都住了人。被害者的房间在二楼最里面的210室。发现尸体的人住在隔壁209室,名叫北前真司,是一位25岁的守卫。
被害者是210室的房客,名叫七条由香,大概是两年前搬进来的。刚住进来的时候,好像是位白领丽人,之后却没有在哪家固定的公司工作的迹象。
死者赤身裸体地横躺在四席半大小的卧室的地板上。经确认,死者生前明显有做爱的痕迹。室内没有抵抗或东西被搜过的痕迹。
在四席半的房间里的衣柜中,找到了大约十万块现金。由此可见,案件也不像是图财害命。根据检查,推断出死亡时间大约是在昨天深夜至今天早晨两点左右。
“今天早晨9点左右我回到家,发现七条小姐的报纸还插在她家门前的报筒里。我想她是不是还没回来呢?但七条小姐房里传来了电视的声音。我觉得奇怪,就叫了她一声,但没人回答。试着去推了推门,门却没锁。往里面一瞧,七条小姐已经死了。”
“就算报纸没拿,但房间里有电视的声音,那不就能说明房间里有人吗?”
莅原问道。
“如果七条小姐在屋里,她一定会出来取报纸的。人肯定不在的房间里,却传来了电视的声音,所以我觉得奇怪。”
“七条小姐被害的那天晚上,你在哪里?”
“我在工作单位。正巧我值夜班,从下午6点开始一直到第二天早上8点,我都在单位。上午9点多回到家,注意到隔壁电视的声音,然后发现了七条小姐的尸体。”
“你跟七条小姐有来往吗?”
“有的,我们就像邻居般地常亲切地说说话。但也就只是见了面打打招呼的程度。”
“那你还闯进她屋子发现了她的尸体?”
“她曾三四次把我叫到她屋子里请我喝咖啡。”
“这么说来,你们之间的关系不就不只是见了面才打打招呼这么简单吗?”
“但邻里的交往也就如此了。”
如果发生了杀人案件,首先怀疑尸体的发现者是调查的常情。犯人自己装成报案人报案,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但发现者有不在场的证明。
初步调查首先从同一栋公寓的住户开始。住户共十七人,其中男性十二人,女性五人,全部都是单身。住户之间基本上不交往。
调查进行到这一步,被害者与发现者之间的关系引起了警察们的注意。
警察们开始调查北前证词的可靠性。经调查,确实如他所言,案发当晚,从晚上6点到第二早晨8点,他一直在工作场所新宿区新宿的一家酒店里值班。
但卡上只会记录职工们到来及离开公司的时间。没人能证明他在案发时间段内就在酒店。
晚上一般都是两人一起值班的,但那天晚上,同事突然生病了,没法调其他人来上班,所以就北前一个人值班。从他工作的地方到犯罪现场,晚上的话往返三十分钟就足够了。就算他在犯罪时间段内离开,一个小时也足够他往返了。北前的不在场证明不成立。
案发现场除了北前跟被害者的指纹,没有什么其他明显的指纹。而且,也没发现跟犯人有关的遗留物品。
与被害者家乡的亲属取得了联系,被害人的父亲来东京确认了被害者的尸体。
母亲听到女儿的噩耗后一病不起。这项令人伤心的工作就落到了父亲的肩上。
被害人的尸体被交付司法解剖。根据解剖推断出来的死亡时间,与初步调查的结果大抵一致。
死因为手掐脖子,气管压迫,导致窒息也就是扼杀。没服用过有毒的物品。被害者的下体中还残留着O型血的男性精液。
北前真司的血型,从其公司厚生课保存的健康诊断资料处得知,也是O型。
至此,警视厅调查一科那须警长也加人了调查,中野署成立了公寓女子杀人案件搜查本部。
3
5月30日,中野署以初期调查和解剖结果为基础,召开了第一次调查会议。中野署的莅原报告了被害者的尸体被发现后初期调查的全过程。
“被害者大概两年前住进犯罪现场中野区的该公寓。老家是福岛县会津若松市,进京前在当地的信用合作社工作。刚来东京的时候,经在东京的朋友介绍在一家超市工作,三个月后离开了那家超市,之后职业不明。来东京前及来东京后,都没找到固定的异性朋友。”
“同公寓的人之中,除了发现发现者北前真司外,其他人都不熟。”
“从被害人的家中找到了一张银行存折。上面有被害人来东京后存下的七百多万块钱。在物价如此高的东京,一个年轻女孩子能存下七百多万块,只能让我们猜测,她是不是被人包养了或在卖春。”
莅原报告完后,会议开始了。会议的焦点逐渐集中到发现人的嫌疑性上来。
“我们可不可以认为,发现尸体的北前,之前就对被害人有非分之想。案发当晚,他向被害人求爱遭到拒绝,所以恼羞成怒,就把被害人给杀了?”
有人提出了这样的疑问。似乎大家都有这样的疑问。
“但为什么非得挑自己值班那天去求爱呢?很少听到有人在自己值班的时候偷偷溜出来去说服女人跟自己做爱的。”
有人提出疑问。
“会不会他老早就有杀人之心,所以借自己值班之机,造出一个不在场的证明?”
“被害人生前有做爱的痕迹。如果该案是早有预谋,凶手不会傻到在被害人生前与之性交,从而在被害人体内留下重要的证据。”
“为了让被害人误认为自己不在家从而放松警惕,所以特意从单位跑了出来。要跟被害人做爱,却受到拒绝,所以就强奸并杀死了她。”
“没有痕迹表明被害人在做爱的时候是出于被迫。被害人全身裸体也不像是被人剥光的,而像是自己脱光的。也就是说,不会是凶手强迫被害人做爱,遭到拒绝后,便恼羞成怒,将被害人掐死了。”
“就算被害人没有抵抗的迹象,我们也可以认为,是凶犯将凶器抵在被害人身上,所以被害人无法反抗。”
讨论全部以北前真司的嫌疑性为前提。
考虑到被害人尸体发现前后的情况,北前的言语及举动都有矛盾之处。大多数人都赞同这一点。
第一次调查会议做出了调查被害人生前的异性关系及进一步调查北前真司的决定。
4
七条孝文接到东京方面的警察送来的由香被害的讣告后,人都傻了。警察说,由香被人杀了,希望家属去认领尸体。
由香去东京后就跟父亲不来往了,跟母亲偶尔还联系联系。但由香似乎不让妻子把消息告诉七条,七条什么都不知道。
不让妻子告诉七条,这就说明由香在东京有不想让父亲知道的事。七条也不想搞清楚由香在东京的具体生活情况。
她上京的时候,七条就打算断绝父女之间的缘分。由香想必也是一样的吧。但七条孝文没想到自己会落到不是去确认她生活情况,而是确认她死后状况的地步。
到了预约地点——中野区内的一家医院,两个刑警已等在那里了。他们是中野署的莅原跟调查一科的栋居。
由香的尸体安放在医院的太平间里。由香进京的时候,七条想她就是露尸街头自己也不会有丝毫伤心的,但一看到女儿那再也不会开口的尸体后,不禁泪湿两颊。
眼梢的泪顺着脸颊、下巴吧嗒吧嗒地掉到地面上。听到那声音,七条才明白自己原来哭了。七条对自己的心境也觉得不可思议。
“是您女儿吧?”站在一边的莅原例行公事地问。
“是由香。没错。”就这么一句话,23岁的由香的生命就此画上了休止符。
由香脸上呈现出来的临终前的痛苦表情,就像是后悔让父亲看到自己违背其意志进京却不幸惨死的样子。
“您女儿遭到如此的不幸,事前您有没有预感?”
“没有。她进京后我们就没有联系。”
“进京前,有没有跟您女儿特别亲近的男性?”
“我跟由香是名存实亡的父女,她进京前,我们就不怎么交流。女儿跟什么样的人交往,我一点都不知道。”
办案人员似乎对由香进京前的人际关系也不怎么重视。
5
由香的住所由警察监管了。由香的遗物中或许包含有能显示凶犯是谁的证据,所以所有的遗物也都被警察拿去调查了。
由香的尸体经确认后被拿去进行司法解剖。解剖完又被缝了起来,还给遗属。尸体在东京都内的殡仪馆火化后,七条带着由香的遗骨回了老家。
警察查阅后,由香的遗物就还给了遗属。七条决定将由香的遗物整理整理,把她日常用的一些小东西带回去权作纪念。
把遗物处理完,房屋腾空,由香在东京的生活痕迹就彻底消失了。东京茫茫人海中,区区一个生命的逝去有如泡沫的消失,什么都不会留下。
就是由香在东京的落脚点——这间屋子,也很快就会有其他人搬进来住,开始新的生活吧。七条在由香的屋子里一边收拾着她的遗物一边想。
这里面有一束已变色了的老照片。七条拿起照片一张一张地看着。突然他的手停住了。他拿起的这张照片上,七条跟幼年的由香靠在一起。像是在游乐园拍的,照片的背景上有观光车。
七条记得这张照片。是那次跟由香两个人一起去游乐园玩,请身旁的路人拍的一张快照。由香很讨厌只跟七条两个人一起去游乐园,为什么那次却是他们两个人一起去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七条不怎么记得了。但跟父亲两个人去游乐园的双人照片,由香却非常认真地保存着。
七条感动得热泪盈眶。一直以来都以为由香是讨厌父亲的,但她却好好地保存着小时候跟父亲一起去游乐园的照片。那张变色的照片诉说着由香对父亲难以言明的思念。
“由香,你……”
后面的话就说不出来了。
现在想来,由香跟父亲唱反调只是她表达爱意的另一种方式。由香不能真实地表现出她对父亲的爱意。通过跟父亲唱反调来向父亲倾诉自己的感情。而七条没能明白这一点。
“由香,原谅我。”
七条心痛万分,无以言语。他没有痛哭流涕,而是全身阵阵发抖。对杀死由香的凶手的愤怒,从身体的内部涌现出来。
究竟是谁,为什么要杀死由香?由香来东京才两年,有非得杀死一个才23岁的女孩子的理由吗?七条觉得,由香是被东京给杀了。
如果不来东京,她就不会被杀死。七条憎恨东京。跟父亲唱反调,怀抱梦想进京的由香,被东京无情地抛弃了。
七条绝不能原谅杀死由香的凶手!不能把查找凶手的任务只交给警察。跟由香在一起拍的那张双人照片似乎在向七条控诉,让他帮她逮住真凶。
6
根据初步调查方针,决定进一步挖掘北前真司的嫌疑性,集中调查他身边的情况。警方获得了搜索令,对北前真司的屋子进行了搜查。
结果,从北前真司的屋子里找到了重要线索。北前被当场带走。
搜查本部押走了北前,对其进行了严格的审讯。审讯他的是山路和莅原。作为报案者,北前接受了例行案件问讯后,一度获得警察批准,回到了自己家里。但几天后,警察又来说要他回警局协助调查,北前感到搜查本部的气氛不同于上次,很是严峻。
北前领悟到,自己在警方眼中,已由最初单纯的报案人演变为重大嫌疑犯。
“这个东西,您有印象吗?”
山路拿出根据搜查令没收的东西,把它推到北前的面前。
北前看了看山路推过来的东西。那是鞋垫。还没用多长时间,还很新。
北前的眼中浮现出怀疑的神色。
“这是……”
“正如你所看到的,是你的鞋垫。”
山路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您”变成了“你”。
“这东西怎么会……”
“你再看看这个。”
山路使了个眼色,莅原把一张发票递了过来。
“是附近一家叫福助的超市。你经常在那儿买东西吧?”
但北前不知道福助的发票跟他有什么关系。
“这张发票上列的第十三号,有个九百六十的数字。在福助超市,十三号表示的是衣物、鞋装柜台。也就是说九百六十这数字就是你的鞋垫的价格。你再看,这张发票下面打着一百一十三这个数字。这表示这是当天开业后第一百一十三号客人。从这个数字,我们可以判断出是上午的一个客人。这张发票是在七条由香的房间里找到的。日期是七条小姐被杀的前一天。
“这张发票上列出来的东西,除了其中的一样,都在七条小姐房中找到了,剩下的一件就是这个鞋垫。七条小姐生前最后一次在超市买的东西中,为什么就有这么一样铺在你的鞋底呢?”
山路的目光像利器一般直直地抵在了北前身上。
“我想起来了。发票上显示的那天,我从单位回来,在公寓门口很巧地碰到了七条小姐。当时,她正准备出去买东西,她问我有没有什么东西要买,说她顺便帮我买,我就请她帮我买个鞋垫。七条小姐把鞋垫塞在我的信箱里,钱我还没给她。”
北前想起来了。在给她钱之前,她就被人杀了。
“哦,这么说来,这鞋垫老早就铺在你鞋底啰?”
山路讽刺地说。
“是的。我脚底走路不平,很难受,正想买个鞋垫,七条小姐那么说,我就拜托她帮我买了。”
“鞋垫之类的东西,买的时候不要根据个人的尺码吗?”
“超市卖的鞋垫,尺码大多不差。标准尺码就足够了。”
“原来如此,前后倒是合情合理。但请你看看这双鞋垫脚尖的部分,能看到有淡淡的液迹吧?经鉴别科鉴定,这是七条小姐的体液。你鞋底上怎么会有七条小姐的体液呢?”
山路的口气越来越不客气。
“那,那该是我发现她尸体时粘到脚底的吧。”
“我也这么认为。七条小姐生前明显发生过性交。凶手杀害七条小姐前跟她性交过。于是,当时流出来的体液粘在了凶手的脚底上,然后又被带到了鞋垫上。粘到脚底就是那个时候吧。”
“不,不是。我没有杀七条小姐。我叫门时没人回答,是进屋发现她尸体时粘到脚底的!我没有要杀她的理由。”
“你是说,脚底所粘的被害人的体液又渗到了被害人生前给你买的鞋垫里了?要撒谎也得撒得漂亮点!你杀死七条小姐后,想起曾经请她买过鞋垫。你想到女人房间里却有男人的鞋垫,也许会让人怀疑到自己头上,所以就只把鞋垫拿走了。没把发票一并带走,真是你的失策啊。撒谎也该适可而止,快老实交代!”
山路咄咄逼人。
事情突然急转而下,北前一片茫然,不知该说些什么。
7
北前真司当场就被逮捕了。但他坚决否认自己杀了人。
北前的嫌疑非常大。搜查本部的大多数人都觉得北前就是凶手。但也有包括栋居在内的少数人不这么认为。
“正如北前所说,被害人的体液是在他发现其尸体时沾到脚底上,后来又移到了鞋垫上的,这也没什么不可思议的。鞋垫上沾有被害人的体液并不能成为北前杀人的证据。北前害怕会招人怀疑,事后想把鞋垫带走的假设也有不合理之处。北前请被害人买过鞋垫这件事,除了当事人谁都不知道。对北前而言,鞋垫就这么放在被害人的家里反而是安全的。而且就算假定北前他把鞋垫从现场带了出来,他立刻就用上了,这一点也无法解释。如果北前是凶手,他绝不会穿这样危险的东西的。他该立刻就把它扔了。”
栋居这么认为。
但大多数人都不支持他的观点。
再来,又有了对北前不利的消息。被害人颈部的掐痕,其大小跟北前手掌基本一致。至此,北前的嫌疑被确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