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多伦多与本地治里 第一章
痛苦令我优伤又沮丧。
学术研究和坚持不懈、全心全意的宗教修行渐渐使我恢复了生气。某些人可能会认为我的宗教行为很古怪,但我一直在坚持。上了一年高中以后,我进了多伦多大学,拿到了双学士学位。我学的专业是宗教学和动物学。我的宗教学毕业论文与伊萨克·卢里亚的宇宙起源理论的几个方面有关,卢里亚是16世纪萨法德伟大的犹太教神秘哲学家。我的动物学毕业论文写的是对三趾树懒的甲状腺功能的分析。我决定写树懒是因为它镇定自若,温文尔雅,喜欢自省——这样的行为抚慰了心烦意乱的我。
树懒有两趾的也有三趾的,究竟是哪一种情况要取决于它们的前爪,因为所有树懒的后爪都有三趾。有一年夏天,我非常幸运,有机会在巴西的赤道丛林里研究生活在原产地的三趾树懒。这是一种非常令人感兴趣的动物。它惟一真正的习惯就是懒散。它平均每天睡眠或休息20个小时。我们小组研究了五只野生三趾树懒的睡眠习惯。傍晚,它们入睡后,我们在它们的头顶放上鲜红色的塑料盘子,盘子里盛满了水。第二天上午,盘子仍在原处,水里挤满了昆虫。日落时分是树懒最忙碌的时候,这里的“忙碌”是一种最轻松的意义上的忙碌。它以每小时400米的速度,以特有的头朝下的姿势在树干上移动。在地面上,受到刺激时,它会以每小时250米的速度爬向旁边一棵树,这比猎豹受刺激时的奔跑速度慢440倍。在没有刺激的情况下,它每小时只能挪动4至5米。
三趾树懒对外部世界的了解不多。用标有2到10九个分值的量表(2代表极端迟钝,10代表极度敏锐)衡量树懒的官能,毕比(1926)给它的味觉、触觉、视觉和听觉打2分,嗅觉打3分。如果你在野外看见一只熟睡的三趾树懒,轻轻推它两三下就能把它弄醒;然后,它会睡眼惺忪地四处张望,但就是不朝你望。为什么它会四处张望,这一点我还不能确定,因为在树懒眼里,就像在高度近视却又没戴眼镜的人眼里一样,一切都一片模糊。至于听觉,树懒并不聋,只是它对声音不感兴趣。根据毕比的报告,在正在睡觉或吃东西的树懒身边开枪也不会引起它什么反应。树懒的嗅觉稍微灵敏一些,但也不能过高估计。据说它们能够闻出腐朽的树干在哪里并避开,但是根据布洛克的报告(1986),树懒“常常”因为抓住腐朽的树干而掉到地上。
那么它怎么生存呢,也许你会问。
就靠行动迟缓而生存。它总是睡意朦胧,懒懒散散,这使它远离伤害,躲开美洲豹、豹猫、热带大雕和森蚺的注意。树懒的毛下面寄生着藻类,干季是棕色的,湿季是绿色的,因此它与周围环境中的苔藓和树叶融为一体,看上去像一窝白蚁或一窝松鼠,或者就像树的一部分。
三趾树懒是素食主义者,生活和平,与环境十分和谐。“它嘴上总是挂着和善的微笑。”蒂勒报告说我亲眼看见了那种微笑。我不喜欢将人类的特征和感情投射到动物身上,但是在巴西的那一个月里,有很多次,当我抬头看着憩息的树懒时,感到自己面对的是头朝下陷人深深沉思的瑜伽修行者,或是虔心祈祷的隐士,这些智者充满想像的生活是我无法通过科学探索所能了解的。
有时候我把两个专业混淆起来了。我的几个宗教学专业的同学——那些本末倒置的不可知论者,他们被理性所束缚,而在这些聪明人眼里有着黄金般价值的理性其实只是黄铁矿——让我想起了三趾树懒;而三趾树懒,这一生命奇迹的如此出色的例证,让我想起了上帝。
我和我的科学家同行之间从来没有什么问题。科学家是一群待人友善,不信神灵,工作努力,爱喝啤酒的人,他们的脑子不在想着科学的时候,就想着性、国际象棋和棒球。
我是一个出色的学生,如果我可以自己这么说的话。我在圣迈克尔学院连续4年名列前茅。我在动物学系拿到了所有学生奖。我在宗教学系没有拿到奖,这只是因为这个系不设学生奖(我们都知道宗教研究的奖赏不掌握在凡人手里)。要不是因为―个脖子粗得像树干,脾气好得让人受不了,因为吃牛肉而面色红润的小伙子,我就拿到总督学术奖章了,这是多伦多大学颁给本科生的最高奖,很多杰出的加拿大人都得过这个奖。
我仍然因为这次受冷落而感到有点儿难过。当你在生活中经历了很多痛苦折磨之后,每一次新的痛苦都既令人无法忍受又让人感到微不足道。我的生命就像欧洲艺术中使人想到死亡的绘画:我身边总有一只龇牙咧嘴的骷髅,提醒我人类的野心是多么愚蠢。我嘲笑这只骷髅。我看着它,说:“你找错人了。也许你不相信生命,而我却不相信死亡。走开!”骷髅窃笑一声,靠得更近了。但这并不让我感到惊讶。死亡如此紧紧地跟随着生命,并不是因为生理需要,而是因为嫉妒。生命太美了,死亡爱上了它,这是一种充满了嫉妒心和占有欲的爱,它紧紧抓住所能抓到的一切。但是生命轻盈地跃过死亡,只失去了一两样不重要的东西。沮丧只是云朵飘过时投下的阴影,很快便消失了。那个面色红润的小伙子也得到了罗兹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的首肯。我爱他,我希望他在牛津能有丰富的经历。如果财富女神吉祥天女有一天对我大加垂青,那么牛津是我转到来世之前想去的第五座城市,前四座是麦加、瓦拉纳西、耶路撒冷和巴黎。
对于我的上班生活,我没什么好说的,我只想说领带就是一个套索,虽然是倒过来的,但还是能吊死人,如果他不小心的话。
我爱加拿大。我想念印度炎热的天气,那里的食物,墙上的四脚蛇,银幕上的音乐剧,大街上闲逛的牛群,呱呱叫的乌鸦,甚至关于斗蟋蟀的闲话,但是我爱加拿大。这是一个伟大的国家,这里太冷了,让人无法拥有良好的判断力,住在这里的人富有同情心,头脑聪明,留着糟糕的发式。不管怎样,本地治里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回家的东西了。
理查德·帕克仍然和我在一起。我一直没有忘记他。我敢说自己想他吗?我敢这么说。我想他。我仍然在梦里见到他。大多是歷梦,但却是带着爱的气息的噩梦。这就是人心的奇怪之处。我仍然无法理解他怎么能如此随便地抛下我,不用任何方式说再见,甚至不回头看一眼。那种痛就像一把利斧在砍我的心。
墨西哥医院里的医生护士们对我好极了。病人也是。癌症病人或是因车祸受伤的人一旦听说我的故事,就一瘸一拐地走过来,或是摇着轮椅过来看我,他们的家人也来了,尽管他们都不会说英语,而我也不会说西班牙语。他们对我笑,握我的手,拍我的头,把送给我的食物和衣服放在我床上。他们令我感动得无法控制自己,爆发出一阵阵大笑,一阵阵大哭。
几天后我就能站起来了,甚至能走上两三步,尽管我仍感到恶心、头晕、浑身乏力。验血结果表明我贫血,钠水平非常高,而钾水平却很低。我的体内有积液,腿肿得厉害。我看上去就像被移植了一双大象腿。我的小便是接近棕色的很深的暗黄色。大约一个星期以后,我能正常走动了,而且还能穿上鞋,如果不系鞋带的话。我皮肤上的伤痊愈了,但肩上和背上还有疤。
我第一次拧开水龙头的时候,哗哗哗喷涌而出的大量的水让我吓了一大跳,我变得慌乱起来,两腿一软,晕在了护士怀里。
我第一次去加拿大的一家印度餐馆,是用手指拿东西吃。侍者用批评的眼光看着我说:“你是刚下船的吧?”我的脸色变得苍白。一秒钟之前我的手指还是先于嘴巴品尝食物的味蕾,现在在他的注视下却变得肮脏,像罪犯被逮个正着一样僵住了。我不敢去舔手指。我带着负罪感在餐巾上擦了擦手。他不知道这句话伤我有多深。一个个字就像一枚枚钉子钉进我的肉里。我拿起刀叉。我以前几乎从来没有用过这些器具。我的双手在颤抖。浓味小扁豆肉汤变得索然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