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是德克斯特,德克斯特·摩根。
白天,我是迈阿密警察局的血迹图案分析员,或许是全美国最优秀的血液分析专家之一。晚上,我是这个肮脏城市的清道夫,向那些十恶不赦的人宣判死刑。
如果法律都无法宣判他们有罪,那我是怎么找到他们的?我又怎么确认他们有罪?
这真是个好问题。
一部分要归功于我的养父哈里,他曾经是这个城市最优秀的警察,他教给我一切。哈里看到我身上冥顽不化的杀气,而且清楚的认识到这种杀气永远改变不了,于是他收养了我,把我培养成了一个专门清除杀人犯的杀手。德克斯特是一头追捕凶犯的猛犬,用一张人脸伪装自己,以便追踪那些滥杀无辜、灭绝人性的连环杀手。
他还教会我怎样才能找到这些特殊的游戏伙伴,如何确定他们值不值得我和黑夜行者去拜访他们一趟。他还教我如何逃避法律的制裁,当然只有他这样的警察才能教会我这一点。他帮我建起一个人生的避难所,并且反复告诫我要善于适应环境,在任何事情上都要循规蹈矩。
我本来应该变成一个狂野、无恶不作的怪物,沿着这个国家四通八达的公路网留下一堆堆腐烂的尸体,到处被警察通缉。可现在我站在了真理、正义和美国方式这一边。尽管我仍然是一个怪物,但我洗心革面,成了“咱们的”怪物,身上穿着百分之百的合成材料的道德外衣,有红、白、蓝三种颜色。
在月亮呼唤得最厉害的夜晚,我会找到那些滥杀无辜、不按游戏规则办事的家伙,将他们变成仔细包起来的小碎块,让他们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
另一方面要归功于黑夜行者,他隐没在黑暗中,向我发号施令。
每一个超级英雄都有一个劲敌,我也不例外。
多克斯警官就是我的劲敌。
虽然我从未招惹过他,可他盯着我不放,让我和我的黑夜行者无法去干自己喜欢的事情。可笑的是,我是警察局一位勤奋的血迹图案分析员,而他也在警察局供职,我们居然在同一个大队。仅仅因为我时不时地干点兼职,他就这样对我穷追不舍,这公平吗?
我对多克斯警官的了解远远超出了工作上的关系,甚至出乎我自己的意料之外。我想方设法地了解他的一切,原因很简单:他从来都不喜欢我,尽管我魅力超群,人缘也不错。但多克斯警官觉得我在演戏,一切都是在做假。我极力诚心诚意地对待他,可他根本不领那个情。
他的态度令我感到好奇,是真正的好奇:什么样的人竟然会不喜欢温文尔雅的德克斯特呢?
我费了一番功夫才找到了答案。
多克斯警官,四十八岁,非洲裔美国人,是我们警察局推举杠铃次数的记录保持者。根据我听到的谣传,他曾经在部队里当过兽医,自从到我们局之后,与好几起枪杀事件有牵连。不过,内务部把这几起事件都定为正当防卫。
更最重要的是,我掌握的第一手信息表明,他燃烧着怒火的眼神后面隐藏着与我那位黑夜行者相同的笑声。虽然那笑声只有铃铛的响声那么大,但我能清清楚楚地听得见。多克斯的内心深处也有着一头猛兽,跟我一样。尽管他心中的猛兽跟黑夜行者,但很相近。如果说我的是老虎,那他的就是豹子。多克斯是一名警察,但也是一个冷酷的杀手。关于这一点,我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深信不疑。
一个有理性思维的人也许会觉得我和他能有一些共同语言,或者可以一起喝杯咖啡,将各自内心深处的猛兽进行一番比较,谈一谈行内话,聊一聊肢解技术。可是不行,多克斯恨不得要了我的命;而我呢,觉得很难同意他的观点。
多克斯以前一直和拉戈塔警探共事,但她突然遭遇了不测,而且死因蹊跷。从那时起,他对我的态度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厌恶了。他确信拉戈塔的死跟我有关。这是完全不真实也是绝对不公平的。我当时只是袖手旁观而已——这能有什么错呢?不错,我确实放走了真正的凶手,可你能怎么着呢?有谁会出卖自己的兄弟呢?何况是在他把活干得那么漂亮的时候。
嗯,我总爱把这句话挂在嘴边:自己活也要让别人活。多克斯警官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我不在乎。眼下限制别人胡思乱想的法律还很少,不过我敢肯定华盛顿有不少人正在这方面下功夫。不管这位好警官怀疑我什么,反正我欢迎他的怀疑。可是如果他决定对我采取行动,我就没法保持沉默了。出轨的德克斯特正飞快地变成发疯的德克斯特。
为什么会这样?这一切混乱究竟是怎样开始的?
我所做的只不过是保持自我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