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爱迪在天堂里遇见的第二个人
爱迪感到他的脚触到了地面。天空还在变幻着颜色,由钴蓝色变成了炭灰色。爱迪的四周是倒伏的树木和焦黑的瓦砾。他抓了抓自己的胳膊、肩膀、大腿和小腿。他感到比以前壮实多了,但是,当他试图伸手去够自己的脚趾头时,他却做不到了。他的身子不再那么灵活。孩童时的柔韧感荡然无存。他身上的每一根肌肉都像钢琴上的琴弦一样绷得紧紧的。
爱迪望了望四周毫无生机的土地。附近一座山坡上,横着一辆破烂的四轮马车和一些正在腐烂的动物尸骨。爱迪感到一股热风袭面而来。随着一阵爆炸声,天空燃烧成了一片橘红色。
爱迪又跑了起来。
这一次,他跑的姿势不同,是一个士兵的坚实稳固的脚步。他听到了雷声——或者近似打雷、爆炸、炮击一样的声音——他下意识地趴下,俯卧在地上,匍匐前进。天空爆裂开来,污浊的雨水倾盆而下。爱迪低着头,在泥泞里爬行着,不时地把积在嘴唇上的脏水啐掉。
终于,他感到自己的头碰到了一个硬实的东西。他抬起头来,看到一杆长枪插在地里,上面扣着一个钢盔,枪把上挂着一串士兵身份牌。他在雨水中眨眨眼睛,拿起那串士兵身份牌,立即惊慌失措地倒退着爬进了从一棵巨大的榕树上垂下的茂密的藤蔓中。他躲进藤蔓的黑暗中。他弓起膝盖蹲好。他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即使在天堂,恐惧也不放过他。
士兵身份牌上写着他的名字。
年轻人上战场,有时是因为他们不得不去,有时是因为他们想去。但是,他们永远觉得,他们应该去。千百年悲哀的、错综复杂的人类历史让人们误认为拿起武器便是勇敢,放下武器便是怯懦。
他的祖国参加了战争,一个阴雨天的清晨,爱迪醒来,剃了胡须,把头发往后梳平,报名参了军。其他人在打仗。他也应该去。
他母亲不想让他去。他父亲得知了这消息,点起一根烟,慢慢地吐出烟雾。
“什么时候?”他只问了一句。
爱迪从来没有放过真枪,所以,他开始在“红宝石码头”的射击室里练习。你付五分钱,机器嗡嗡响起来,你扣动扳机,用金属弹丸射击画片上的丛林动物,比如,一头狮子或一只长颈鹿。每天晚上,在“李氏迷你小火车”处扳完刹车杆之后,他就来这里。“红宝石码头”增加了几个新的小型游乐设施,因为在大萧条之后,疯狂过山车已经变得太贵了。“李氏迷你小火车”正如它的名字一样,还不及一个成人的腿高。
在报名参军之前,爱迪一直在干活攒钱,想去学工程学。那是他的理想——他想造东西,虽然他哥哥乔总是说,“得了吧,爱迪,你可没聪明到那个地步。”
但是,战争一开始,码头的生意就差了。现在,爱迪的大部分客人是带着孩子的妇女,父亲们去打仗了。有时候,孩子们让爱迪把他们举到头顶上,当爱迪这样做的时候,他会看到母亲们忧伤的笑容:他猜想,举是举得没错,但应该是用另一双手臂。不久,爱迪寻思,他应该加入远离家乡的男人队伍,这样他的润滑轨道和扳刹车杆的生活也将就此告终。战争是对他男子气概的召唤。或许,有人还会想念他。
最后几天里的某一个晚上,爱迪正弓着腰,趴在那杆小步枪上全神贯注地射击。砰!砰!他努力设想他正在实打实地朝敌人开枪。砰!当他射中他们的时候,他们会出声吗?——砰!——或者像狮子和长颈鹿一样,倒下去就完了?
砰!砰!
“正在练习杀人,是吧,小家伙?”
米基·希站在他的身后。他的头发是法国香草冰淇淋的颜色,汗津津的,他满脸通红,不知喝了什么酒。爱迪耸耸肩,继续射击。砰!又射中一个。砰!又一个。
“哼——”米基哼一声。
爱迪希望米基走开,他好继续练习瞄准。他能感到老酒鬼站在他的身后。他能听到他吃力的呼吸声,鼻子嘶嘶地呼进呼出,就像用气泵往自行车轮胎里打气一样。
爱迪继续射击。突然,他感到一只手落在他的肩上,抓得他好痛。
“听我说,小家伙。”米基的声音是一阵低吼。“战争不是游戏。如果你需要开枪,你就开,听到吗?别自责。别犹豫。你开枪,再开枪,别去想你在朝谁开枪,或者杀谁,或者为什么,听到了吗?你想回家来,你就得开枪,别想任何事情。”
他的手抓得更紧了。
“脑子里想太多的事情会让你送命。”
爱迪转过身,瞪着米基。米基狠狠地打了爱迪一记耳光,爱迪本能地举起拳头想还击。但是,米基打了个嗝,向后踉跄了几步。然后,他望着爱迪,好像要哭出来。机械枪的嗡嗡声停止了。爱迪的五分钱用完了。
年轻人上战场,有时是因为他们不得不去,有时是因为他们想去。几天之后,爱迪打起一个粗布圆筒行李袋,将码头留在了身后。
雨停了。爱迪躲在榕树下,浑身透湿,簌簌颤栗,他使劲地长长舒了口气。他拨开榕树藤蔓,见长枪和钢盔依然插在地上。他记得士兵们这样做的原因:为死去的自己人的坟墓作记号。
他跪着爬了出来。远处,一个小山丘下,是一座村庄的废墟,被炸弹烧成了一片瓦砾。一时间,爱迪目瞪口呆,他努力地想看清楚眼前的情景。然后,他像突然收到了噩耗一般,胸口一紧。这个地方。他认识。这是那个一直在梦里纠缠他的地方。
“天花,”一个声音突然说道。
爱迪猛转过身。
“天花,伤寒,破伤风,黄热病。”
声音从上方传来,像在树上。
“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黄热病。见鬼!我从来没见过什么人得黄热病。”
那个声音很有力,略带点南方人拖长的腔调,粗糙沙哑,好像是一个连续喊叫了几个小时的人发出的声音。
“那些疾病的预防针我都打了,但是,我还是壮实得像一匹马一样地死在了这里。”
树叶抖动起来,一些小果子掉在爱迪面前。
“喜欢那些苹果吗?”那个声音说。
爱迪站起身,清了清嗓子。
“你出来,”他说。
“你上来,”那个声音说。
爱迪爬到了树上,靠近树尖的地方,树有一栋办公楼那么高。他两腿骑在一根粗大的树枝上,脚下的土地好像离得老远。透过小树枝和茂密的无花果树叶,爱迪能辨别出一个模糊的人影,身穿军人工作服,背靠在树干上。他满脸涂着煤灰一样的东西。他的眼睛像两只红色小灯泡熠熠闪光。
爱迪咽了口唾液,强抑激动。
“上尉?”爱迪轻声说道。“是你吗?”
他们曾经一起在军队里服役。上尉是爱迪的指挥官。他们在菲律宾并肩战斗过,在那里分手之后,爱迪再也没见过他。他听说他战死了。
一丝香烟味飘了过来。
“他们给你解释过这里的规矩吗,士兵?”
爱迪朝下望了望。他看到脚下遥远的土地,但他知道自己不会掉下去。
“我死了,”他说。
“说得没错。”
“你也死了。”
“说得也没错。”
“你是……我要见的第二个人?”
上尉举起香烟。他微微一笑,好像在说:“你能相信可以在这上面抽烟吗?”然后,他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吐出一小团白色的烟雾。
“料你没想到是我,对吧?”
爱迪在战争中学会了很多东西。他学会了坐坦克车。学会了用钢盔盛冷水剃胡子。他学会了在掩体里射击时要小心,免得子弹打到树上,碎片弹回来伤了自己。
他学会了抽烟。他学会了行军。他学会了跨绳索桥的时候,肩膀上同时扛着一件大衣、一台收音机、一支卡宾枪、一副防毒面罩、一个机关枪三脚架、一个背包和几条子弹带。他学会了喝最难喝的咖啡。
他学会了几句外国话。他学会了把东西啐得老远。他还体会到了一个士兵在第一场战斗之后幸存的那种神经兮兮的狂欢,士兵们相互拍打着,微笑着,好像战争结束了——我们可以回家了——他也经历了第二场战斗之后幸存的那种沮丧,那时,他才意识到,战争不是打一仗就完事了,后面还有越来越多的战斗。
他学会了用牙齿吹口哨。他学会了在岩石地上睡觉。他知道了疥疮实际上是令人作痒的小疥虫钻到了你的皮肤里,尤其是如果你一整个星期都穿着同样的脏衣服。他知道了人的骨头从肉里露出来的时候,确实是白色的。
他学会了飞快地祈祷。他学会了把给家人和玛格丽特的信放在哪个口袋里,以防他的战友发现他死掉之后找不到这些信。他知道了,有时候,他正在跟一个战友在掩体里悄声念叨肚子饿,下一秒钟,嗖的一声微响,战友倒下了,他的饥饿便不再成问题了。
随着一年变成两年,两年靠近三年,他知道了,当运输飞机即将把他们放下的时候,即使再强壮结实的男人也会呕吐。他还知道了,指挥官们在战斗的头天晚上也会说梦话。
他学会了怎么抓俘虏,虽然他从来不知道怎么成为一个俘虏。然后,在菲律宾岛上的一个夜晚,他的小队遭到了猛烈的火力袭击,他们分散开找掩蔽,天空被照得通亮,爱迪听到一个战友躲在沟里像小孩子一样地呜咽着,他朝他喊,“别哭啦,行不行呀!”随即意识到一个敌人正站在他战友的头顶,用枪指着他的脑袋,爱迪感到脖子上一阵冰冷,他身后也站着一个敌人。
上尉捻熄了香烟。他比队伍里的其他人年长,当了一辈子军人。他修长的身材,坚挺的下颌,以及昂首阔步走路的姿态,使他看上去像一位电影明星。大部分士兵都还算喜欢他,虽然他脾气暴躁,惯于紧贴着你的脸大声叫喊,让你看到他被烟叶熏黄了的牙齿。然而,上尉永远允诺,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不会让任何人掉队”,士兵们对此甚感宽慰。
“上尉……”爱迪又说道,依然震惊不已。
“一点没错。”
“长官。”
“不用那样叫。但是,很感激。”
“已经……你看起来……”
“跟你上次见到我的时候一样?”他咧嘴一笑,然后,朝树枝后头啐了一口。他看到爱迪脸上茫然不解的神情。“没错,在这上头啐什么呀。你也不会生病。你的呼吸永远不变。还有,饭好吃极啦。”
饭?爱迪摸不着头脑。“听我说,上尉。肯定是搞错啦。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我在这里。我一生默默无闻,明白吗?我做维修。我多年住同一套公寓。我负责维护游乐车,‘阜氏摩天巨轮’、‘疯狂过山车’、‘无聊的小飞船’。没有任何值得我骄傲的东西。我不过是随波逐流。我想说的是……”
爱迪咽了口唾液。“我在这里干什么?”
上尉用他那双红通通亮晶晶的眼睛望着爱迪,爱迪忍不住想问上尉另一个问题,这是蓝皮人让他想到的问题:上尉也是他害死的吗?
“你知道,我一直想知道,”上尉手摸着下巴说道,“我们小队里的人——他们保持联系了吗?威林翰?莫顿?史密迪?你后来见过他们吗?”
爱迪记得这些名字。事实是,他们没有保持联系。战争会像磁铁一样将人们粘合起来,同样也会将他们排斥开。战争中的所见所为,有时他们只想忘掉。
“讲实话,长官,我们都散伙了,”他耸耸肩。“对不起。”
上尉点点头,好像这不出他所料。
“你呢?你又回到了那个我们保证‘如果能活着回去就都要去’的游乐场吗?所有的大兵都可以免费坐游乐车?在‘爱情隧道’里每人有两个女孩子陪着?不是你说的吗?”
爱迪想笑,笑不出来。他是那么说的。他们都是那么说的。但是,战争结束了,没人来。
“是,我回去了,”爱迪说道。
“然后?”
“然后……我再也没离开过。我试过。我计划过……但是,这条该死的腿。我不知道。什么都不成。”
爱迪耸耸肩。上尉审视着他的脸。他眯缝起眼睛。他的声音低沉下来。
“你还耍东西玩吗?”他问道。
“走!……你走!……你走!”
敌方士兵吼叫着,用刺刀戳着他们。爱迪、史密迪、莫顿、雷勃奏和上尉双手放在头顶,被赶下一个陡峭的山坡。迫击炮弹在他们四周爆炸。爱迪看到一个人影在树林里跑,一梭子子弹扫过去,人影倒下了。
他们在黑暗中行走着,爱迪努力用脑子记住周围的景物——棚屋、道路和任何他能辨认出来的东西——他知道有一天他们要逃跑的时候,这些标记将成为宝贵的资料。一架飞机在远处轰轰作响,爱迪突然感到一阵令人恶心的绝望。这种自由和被俘之间的短短距离,对于每一个被俘士兵来讲都是一种内心折磨。爱迪好像只要一跳起来,抓住飞机的机翼,就能飞离这场失误了。
事实正相反,他和其余的人被困上了手脚绑在一起。他们被放在一个竹棚式的兵营里。竹棚是吊脚式的,下面是泥泞的土地,他们在那里一待就是几天,几星期,几个月,他们睡在塞着干草的粗麻布袋上。一个泥罐充当他们的马桶。到了晚上,敌方看守会爬到竹棚下面,偷听他们讲话。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讲的话越来越少了。
他们变得瘦弱起来,肋骨都露出来了——雷勃奏也不例外,他参军的时候可是一个敦敦实实的小伙子。他们吃的食物是咸大米饭团,每天还有一碗上面浮着草叶的黄乎乎的清汤。一天晚上,爱迪从汤里挑出来一只黄蜂,翅膀都没了。大家都吃不下去了。
抓他们的人似乎不知道该拿他们怎么办。晚上,他们会带着刺刀进来,一边在这些美国人鼻子面前晃动着刺刀,一边喊着外国话,等待回答。但是,这从来没什么效果。
据爱迪观察,他们总共只有四个人,上尉估计他们也跟大部队走散了,像在真实的战争里时常发生的那样,他们也是过一天算一天。他们面黄肌瘦,脸上长着一撮撮的黑毛。其中一个看起来当兵还太年轻。另一个长着爱迪见过的最歪的牙齿。上尉管他们叫“一号疯子”,“二号疯子”,“三号疯子”和“四号疯子”。
“我们不想知道他们的名字,”他说。“我们也不想让他们知道我们的名字。”
在被俘的环境中,一些人的适应能力比另一些人强。莫顿是一个清瘦多话的年轻人,来自芝加哥市,每次听到外面有动静,他都会坐立不安,摸着下巴唠叨,“噢,见鬼,噢,见鬼,噢,见鬼……”直到大家叫他闭嘴。史密迪是一个消防队员的儿子,来自布鲁克林,他大部分时间沉默不语,但是,他好像常常在咽什么东西,喉结一上一下地移动;爱迪后来发现,他在咬自己的舌头。雷勃奏是一个从俄勒冈州波特兰市来的红头发年轻人,醒着的时候,他的脸上面无表情,但是,夜里他常常从梦中惊醒,大喊着:“不是我!不是我!”
爱迪大部分时间都是愤愤然的样子。他攥紧拳头,啪啪地打自己的手掌,一连几个小时,关节对着皮肤,他年轻时曾是个跃跃欲试的棒球手,当年的自己就是这副模样。晚上,他梦到他又回到了码头,坐在名叫“奔驰骏马”的旋转木马上,有五个人坐在马上转圈,直到铃声响起来。他好像跟他的朋友们在一起,或者他哥哥,或者玛格丽特。然后,梦变样了,四个疯子坐在他身边的马上,一边戳着他,一边嘲笑着。
在码头上多年的等待——等待一部游乐车开回来,等待海浪退潮,等待他父亲跟他讲话——已经磨炼出了他的耐心。但是,他想离开这里,他想报复。他咬着牙齿,挥着拳头,回忆起他在自家的老街区里打的那些架,回忆起那次他用一个垃圾桶盖子把两个孩子送进了医院。他设想如果这些看守没有枪的话,他会怎么收拾他们。
一天早晨,俘虏们被一阵叫喊声惊醒,刺刀在他们眼前晃来晃去,四个疯子将他们拉起来,绑在一起,带到了一个竖井里。竖井里没有灯光,地上冰冷。他们看到一些镐、铲子和铁桶。
“这是个他妈的煤矿,”莫顿说道。
打那天起,爱迪和其他人被迫在矿井里从矿壁上刮煤块,供敌方战时之需。有人铲,有人扒,有人扛石板建三角架撑住矿井的顶部。还有其他的外国战俘在那里,不会讲英文,只是用凹陷的眼睛望着爱迪。他们也不许讲话。每隔几小时,他们会有一杯水喝。一天下来,战俘们的脸都黑得看不出了模样,他们的肩膀和脖子因整天哈腰而阵阵抽痛。
在被俘的头几个月里,爱迪睡觉的时候,总把玛格丽特的照片放在钢盔里,摆在面前。他不习惯祈祷,但还是祈祷了,每天晚上,他计算日期,用自己编的词儿祷告着,“上帝啊,如果你给我六天的时间跟玛格丽特在一起,我就会把现在这六天时间交给你……如果你给我九天的时间跟玛格丽特在一起,我就会把现在这九天时间交给你……如果你给我十六天的时间跟玛格丽特在一起,我就会把现在这十六天时间交给你……”
到了第四个月的时候,情况有了变化。雷勃奏的身上长出难看的疹子,且伴有严重腹泻。他一口东西都吃不下。半夜里,他浑身盗汗,把身上穿的脏衣服都湿透了。他大小便失禁。因为没有干净衣服给他换,他只好光着身子睡在麻布袋上,上尉将自己的麻布袋盖在他身上当毯子用。
第二天,在矿井里,雷勃奏几乎站立不稳。四个疯子毫无同情心。他一慢下来,他们就用棍子戳他,让他继续刮煤。
“别碰他,”爱迪吼道。
二号疯子是抓他们的人里边最凶残的一个,他用枪托朝爱迪狠狠地砸了下去。爱迪摔倒在地,脊背上一阵刺痛。雷勃奏又刮了几块煤,然后,瘫倒下去。二号疯子朝他叫喊着,让他站起来。
“他病了!”爱迪大叫,挣扎着站起来。
二号疯子又把他击倒在地。
“闭嘴,爱迪,”莫顿悄声说道。“别给自己找麻烦。”
二号疯子俯下身,把雷勃奏的眼皮扒开。雷勃奏呻吟了一声。二号疯子皮笑肉不笑,像哄小孩一样细声说道,“啊,”然后,大笑起来。他一边笑一边望着俘虏们,目光与他们对视着,保证他们都在望着他。然后,他拔出手枪,将枪口塞进雷勃奏的耳朵里,开了枪。
爱迪感到自己的身体被撕成了两半。他两眼模糊,大脑僵滞。枪声在矿井里回旋,雷勃奏的脸一片血肉模糊。莫顿把手捂在嘴上。上尉低垂着头。人们一动不动。
二号疯子朝尸体上踢了脚黑土,眼睛瞪着爱迪,在他脚上啐了口唾液。他朝三号疯子和四号疯子喊了些什么,他们两个似乎跟俘虏们一样惊呆了。有一会儿,三号疯子摇着脑袋,嘴里嘀嘀咕咕,好像在祷告,他垂着眼睛,嘴唇愤愤地动着。但是,二号疯子挥着枪,又叫了起来,三号疯子和四号疯子于是慢慢地抬起雷勃奏的脚把尸体拖走,矿井的地上留下了一道新鲜的血迹,黑暗中看去好像是洒在地上的油。他们靠墙把他放下,旁边有一把镐。
从那以后,爱迪不再祈祷。他不再数日子。他和上尉只谈论逃跑的事,他们不想遭到同样的下场。上尉估计,敌人正在孤注一掷,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需要每一个半死不活的俘虏来挖煤。矿井里挖煤的人数日渐减少。晚上,爱迪听到炮弹的轰炸声,声音似乎越来越靠近了。上尉估计,如果形势再恶化下去的话,敌人可能就要撤了,他们会销毁一切。他看到了俘虏营外挖出的深沟和陡峭的山坡上竖着的大油桶。
“那些油将用来烧毁证据,”上尉低声说。“他们正在给我们挖坟墓呢。”
三个星期之后,一个月色朦胧的夜晚,三号疯子在俘虏营里站岗。因为闷得慌,他拿着两块砖头大小的石头在耍着玩。石头不断地掉在地上,他又捡起来,高高地抛到空中,然后再掉到地上。满身煤灰的爱迪抬起头来,石头咚咚落地的声音使他恼火。他正想睡觉。但是这会儿,他慢慢地坐起身来。他的视线清晰了。他感到他的神经活跃起来。
“上尉……”他悄声说。“你准备好行动了吗?”
上尉抬起头来。“你在想什么?”
“那些石头,”爱迪朝看守的方向点了点头。
“石头怎么样?”上尉说。
“我会杂耍,”爱迪耳语道。
上尉斜起眼睛。“什么?”
但是,爱迪已经在叫看守了,“嘿,你!你耍的不对!”
他用手掌做了一个环形的动作。“这样!你要这样做!拿来给我!”
他伸出手。“我会耍。拿来给我。”
三号疯子警惕地望着他。爱迪觉得,在所有的看守中,这个可能最好对付。三号疯子偶尔会偷偷地拿一些面包给俘虏,他会把面包从竹棚上那个当窗户用的小洞里扔进来。爱迪又做了一次环形动作,笑了笑。三号疯子朝他走过来,停下脚步,回头拿起他的刺刀枪,然后,走过来把石头交给了爱迪。
“像这样,”爱迪说道,然后,开始轻松自如地耍起石头来。这一招他是在七岁那年,跟杂耍团里一个一次能耍六个盘子的意大利人学来的。他曾经在海滨走道上花了无数个小时来练习——卵石、胶皮球,他用任何他能找到的东西来练习。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码头上大部分孩子都会杂耍。
这会儿,爱迪拼命地耍着两块石头,越耍越快,他想哄住那个看守。然后,他停下来,伸出石头说:“再给我一块。”
三号疯子哼了一声。
“三块石头,明白吗?”爱迪竖起三个手指。“三。”
这时,莫顿和史密迪也坐了起来。上尉慢慢地凑到近前。
“现在我们干什么?”史密迪含糊地说道。
“如果我能再拿到一块石头……”爱迪也含糊地答道。
三号疯子打开竹门,做了爱迪正希望他做的事:他大喊着让其他人过来。一号疯子拿着一块大石头进来了,二号疯子紧随其后。三号疯子把石头塞给爱迪,喊了句什么。然后,他退后几步,朝其他人咧嘴一笑,示意他们坐下,好像在说,“看着。”
爱迪抛着石头,有板有眼地耍着花样。每块石头都有巴掌大小。他唱起了狂欢节的调子。“嗒,嗒,嗒……”看守们大笑起来。爱迪笑了。上尉也笑啦。强装欢笑,为了争取时间。
“靠近点,”爱迪唱道,假装这是歌词的一部分。莫顿和史密迪悄悄地靠了过来,佯装来了兴致。
看守们饶有兴味地观看着。他们的身体松弛下来。爱迪屏住呼吸。再等一会儿。他将一块石头高高地抛到空中,耍弄着下面的两块,然后,他接住第三块,再来一个循环。
“啊——!”三号疯子情不自禁地叫起来。
“你喜欢?”爱迪说道。他耍得更快了。他不断地将一块石头高高地抛起,望着看守们的目光跟着石头移到空中。他唱道,“嗒,嗒,嗒……”然后,“当我数到三的时候,”然后,“嗒,嗒,嗒……”然后,“上尉,左边那家伙……”
二号疯子狐疑地皱了皱眉头,但是,爱迪微微一笑,就像“红宝石码头”上那些杂耍人在观众失去兴趣的时候那样笑起来。“看这里,看这里,看这里!”他用哗众取宠的腔调说道。“孩子们,看世界上最精彩的表演!”
爱迪耍得更快了,嘴里数着,“一……二……”然后,将一块石头抛起,抛得前所未有的高。疯子们望着石头飞起来。
“动手!”爱迪大喊一声。他接住一块石头,然后,拿出他那优秀棒球投球手的架势,将石头朝二号疯子的脸上狠狠砸去,打断了他的鼻梁。爱迪接住第二块石头,用左手将石头正正地砸在一号疯子的下巴颏上,一号疯子向后倒去,上尉扑到他身上,夺过他的刺刀枪。三号疯子愣了愣神,伸手掏出他的手枪,胡乱扫射起来,莫顿和史密迪抱住了他的大腿。门被撞开了,四号疯子闯了进来,爱迪将最后一块石头朝他扔去,石头从他脑边擦过,没有击中,但是,上尉此刻正手持刺刀候在墙边,在他弯身躲石头的时候,上尉将刺刀一下子插进了他的肋骨架里,冲力之猛,使得两人一起栽到了门外。爱迪在肾上腺素的刺激下,跳到二号疯子的身上,用拳头朝他的脸上猛砸起来,在皮肯大街的时候,他也没有这么狠地揍过人。他抓起一块石头,朝二号疯子的脑壳上狠狠地砸过去,一下又一下,直到他看了看自己的手,发现手上有一种令人恶心的淡紫色黏液,他意识到,那淡紫色黏液原来是血、皮肤和煤灰的混合物——然后,他听到一声枪响,赶紧抱住脑袋,手上的黏液抹到了他的太阳穴上。他抬起头,见史密迪正站在他身边,手上握着敌人的手枪。二号疯子的身体瘫软下去,胸口流着血。
“为了雷勃奏,”史密迪低声说道。
几分钟之内,四个看守都完蛋了。
这会儿,几个身体瘦弱、打着赤脚、满身血迹的俘虏正朝着陡峭的山上跑去。爱迪以为还会有枪战,还要跟更多的看守搏斗,可是,周围一个人影都不见。其余的竹棚都是空的。事实上,整个营地都是空荡荡的。爱迪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只有他们和四个疯子在这里了。
“其他人大概听到炮声都跑掉了,”上尉悄声说道。“我们是最后留下的一伙人。”
油桶竖在第一个山坡上。不到一百码远的地方便是煤矿的入口处。附近有一个储备供给物资的竹棚,莫顿弄清楚了里面没人,跑进去,捧出来一抱手榴弹、步枪和两个看上去很原始的喷火器。
“咱们把这地方烧了,”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