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照相师的摆弄

第五辑照相师的摆弄

“我想照一张相。”我说。照相师蛮有热情似地看了我一眼。他穿一身灰衣服,佝倭着背,眼神迷蒙如自然科学家。不过没有必要为他多花笔墨。谁都知道照相师是啥模样。

“坐在那儿,”他说,“等着。”

我等了一个小时。其间我翻完了1912年的《妇女之友》、1902年的《少女杂志》和1888年的《婴儿杂志》。我开始意识到自己真不识时务:那个男人正闭门从事他的科学研究,凭我这副尊容根本不配来打搅他。

一个小时后照相师开了里面那扇门。

“进来!”他声色俱厉地说。

我于是进了照相室。

“坐下。”照相师说。

一块工业用棉布挂在窗前,朦胧的天光透过棉布照进来,我就在这道昏光里坐了下来。

照相师把一台机器转到房间中央而且从机器后面钻了进去。

他在里面只呆了一秒钟——刚好够他从里面看我一眼——然后他又出来了,用一根带钩的棍子把那块棉布和玻璃窗都拨开,显然想拼命争取日光和空气。

然后他慢吞吞地再次钻进那台机器,把一块黑布拉过来罩在身上。这一回他在里头静静地呆着。我知道他正在默默祈祷哩,因此我一动也不动。

照相师终于又出来了,他神情严肃地摇了摇头。

“这张脸长得很不对劲。”他说。

“我知道,”我平静地说,“我从来就明白这一点。”

他叹了一口气。

“我想,”他说,“要是你这张脸有七八成圆,那就不一样了。”

“我也确信这一点。”我热情地说,发现这家伙还有点儿人情味令我感到高兴。“你的也是如此。事实上,”我继续说,“有好多好多人的脸都是僵僵的、窄窄的,没有一点伸缩的余地,不过要是你把它们弄成七八成圆,那它们可就变得又宽又大,简直是无边无际了——”

但是照相师不愿再听了。他走过来,捧起我的头扭过来又扭过去。我满以为他想吻我,我闭上了眼睛。

可是我错了。

他把我的脸扭到最大限度,然后站在那里审视着。

他叹了一口气。

“我不喜欢这个头。”他说。

然后他走回到照相机后面,又看了一眼。

“把嘴张开一点点。”他说。

我开始照办。

“闭起来。”他紧接着又补了一句。

然后他又看了看。

“耳朵有问题,”他说,“再低一点点。谢谢。还有眼睛。眼珠往眼皮下面转转。请把双手放在膝盖上,再把头往上抬一抬。对了,好多啦。现在鼓鼓胸部1好!脖子再弓一点——对——再收收腰——哈!——屁股朝手肘撅一撅——成!可我还是不太喜欢这张脸,它还是太圆了一点,可是——”

我在凳子上旋了一圈。

“停一停,”我非常激动地说(不过我想并不有失尊严),“这是我的脸。不是你的,是我的。我和它已相处四十年,我知道它的缺陷。我知道它长得不匀称。我知道它不是按我的喜好生出来的,可它是我的脸,我只有这么一张——”我意识到我的嗓子有点嘶哑,但我还是继续往下说——“就算它有缺陷吧,我也早已受上它。还有这张嘴,它也是我的,不是你的。这双耳朵也是我的,要是你的照相机太窄了照不下——”说到这里我开始从凳上站起来。

咔嚓!

照相师拉了一下快门。相照好了。我看见照相机因受震还在摇晃。

“我想我抓住了你一瞬间的活生生的表情。”照相师说道,得意地噘着嘴微笑起来。

“是吗?”我尖刻地说,“脸部表情,对吗?你觉得我平时就活不起来,就没有表情,对吗?让我看看照片。”

“噢,还看不到照片,”他说,“我得先洗出底片。星期六再来,我给你样片看个分晓。”

星期六我又去了。

照相师招呼我进去。我觉得他比上次沉静、庄严多了。我还觉得他的神情中还有某种得意哩。

他打开一张大大的样片,我们俩都一声不吭地看着它。

“这是我吗?”我问道。

“是的,”他平静地说,“是你。”我们俩继续看着。

“那对眼睛,”我有点犹豫地说,“不太像我的。”

“噢,没错,”他说,“不是你的,我把它们重新描了描。现在它们好看多了,不是吗?”

“那倒也是,”我说,“可我的眉毛肯定不是那样的,对吗?”

“没错,”照相师飞快地瞟了我的脸一眼,说:“原来的眉毛被换掉了。我们现在有一种专门用来调换眉毛的方法,叫德尔飞德。你会注意到我们用药水把眉毛从原来的地方挪开了。我不喜欢眉毛在脑瓜子上的位置太低。”

“噢,你不喜欢,是吗?”我说。

“是的,”他继续说,“我不喜欢它。我愿把原有的眉毛完全清理掉,然后在光洁的额头上画出新的眉毛来。”

“那张嘴巴呢?”我带着一种照相师无法理解的苦涩说,“那是我的吗?”

“也修正了一点点,”他说,“你的嘴巴太低了一点。我发现我没法用它。”

“不过这双耳朵倒挺像我的,”我说,“它们和我的一模一样。”

“没错,”照相师带着沉思的模样说,“那是你的,不过晒相的时候,我可以把它们纠正过来。我们现在有一种方法叫沙尔飞德——可以把耳朵整个儿挪掉。我会——”

“你听着!”我打断他的话,一边挺直身子,一边横眉瞪眼,用一种简直要把那人当场气死的轻蔑的口吻说:“听着!我来这儿是想照张相,照张照片——说起来荒唐,只求它像我而已。我只希望它照出来的脸和老天爷给我的一模一样,就算有缺陷也罢了。我只希望在我死后朋友们能靠它来寄托哀思,靠它来抚慰丧友之痛。看来我想错了。我的要求你根本没有理会。那好,你继续干下去吧。把你的底片(随你怎么叫它)拿走,把它浸到苏尔飞德、布罗米德、奥克赛德、考尔海德里好了——随便你把它浸到什么药水里——你可以涂掉眼睛,纠正嘴巴,调整整个脸蛋,再把嘴唇安上,再配一件新马甲,再让领带漂亮点,在上面涂一寸厚的釉彩好了,给它镀点金好了,在上面雕花也行,直到连你都觉得满意了再住手吧。做了这一切之后,你就自个儿留着它吧,和你的朋友去分享它吧。他们会视如至宝的。但对我,它再漂亮也一钱不值。”

我的泪水夺眶而出,随后我就离开了那里。

第五辑怎样才能活到200岁

二十年前我认识一个叫吉金斯的人,此公有健身的习惯。

那时他每天早上都要洗一个冷水澡,他说这能使毛孔舒张;然后他必定再洗一个热水澡,他说这能使毛孔关闭。他这样做为的是能够随心所欲地开合毛孔。

在每天穿衣起床之前,他总要站在敞开的窗前练习呼吸半个小时。他说这能扩大肺活量。当然他也可以去鞋店用鞋撑子达到这一目的,可这种窗前练习毕竟是一钱不花的,花去半个小时算得了什么呢?

穿上内衣后,吉金斯接着会把自己像狗一样拴起来做健身运动。他不是前俯,就是后仰,臀部撅得老高老高的,折腾得可来劲儿啦。

无论在哪儿他都能找到些狗事儿干。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这上面了。在办公室的时候,他一闲下来就会趴到地板上,看自己能不能用手指把自己撑起来。要是此举大功告成,他接下来又会试其他的招数,一直要到发现某个动作实在做不了才肯罢休。就连午饭后的那点休息时间他都要用来练腹肌,他感到真是其乐无穷。

傍晚回到自己房里后,他不是举钢棒,就是搬炮弹,要不就是玩哑铃,还用牙齿咬住天花板上垂下来的什么东西做引体向上哩。在半英里之外,你都能听到那砰砰咚咚咚的声音。

他喜欢这样。

整个晚上他有一半时间吊在房上晃来晃去。他说这能使他头脑清醒。在把头脑完全弄清醒后,他就上床睡觉了。第二天一醒来,他又开始再次清醒头脑。

吉金斯如今死了。他当然是一个先驱者,不过他因情系哑铃而英年早逝的事儿,并没有阻止一整代年轻人踏着他的足迹继续前进。

他们都成了健身癖的奴隶。

他们都使自己成了讨厌鬼。

他们在不该起床的时间起床。他们傻傻地穿着一点点衣服在早饭前搞马拉松长跑。他们光着脚丫互相追逐,双脚不沾满露水便于心不忍。他们猎取新鲜空气。他们为胃蛋白酶伤透脑筋。他们不愿吃肉,因为肉里含氮太多。他们不愿吃水果,因为水果里根本不含氮。他们更喜欢蛋白质、淀粉和氮,却不愿吃橘馅饼和面包围。他们不愿从水龙头喝水。他们不愿吃罐装沙丁鱼。他们不吃装在桶里的牡蛎。他们不愿从杯子里喝牛奶。他们害怕各种各样的酒精。是的,先生,就是怕。真是些“怕死鬼”!

他们这也怕那也怕,可还是患上了某种简简单单的老式病,没折腾多久也像别的人一样呜呼哀哉了。

如今这一类人怎么着都无缘长寿。他们是适得其反呀。

诸君且听我一言。你是不是真的想活得很长很长,真的想享受优裕幸福、老而未衰的值得夸耀的晚年,同时用你对往事的唠叨令左右邻居讨厌不已呢?

那就别听“早起长寿”的胡话。千万别听。早上最好在合适的时间起床。没到非起床不可不要起来,犯不着提前。如果你是十一点上班,那就十点三十起床。有新鲜空气就尽情呼吸吧。不过这东西现在早已绝迹。如果真还有的话,那就花五分钱买上满了一热水瓶,把它放在食橱架上。如果你是早上七点上班,提前十分钟起床得了,但不要自欺欺人地说你喜欢这样。这不是一件乐事,你心里明白。

另外,也不要信冷水澡那一套,你小的时候从不这样做,现在也犯不着当这种傻瓜。假如你必须洗澡(你其实真不需要),那就洗温水吧。从冷飕飕的床上爬起来,跑去洗个热水澡可谓其乐无穷,不知要胜过冷水澡多少倍。不管怎么样,可别为你泡过的澡或洗过的“淋浴”大吹其牛,好像世界上只有你洗过澡似的。

关于这点就说这么多。

接下来我们谈谈细菌和杆菌的问题。不要害怕它们。有这点就够了。事情就这么简单,一旦你做到了这一点,那你就再也不用为它们忧心忡忡了。

你要是遇到一个杆菌,径直走上去好了,就盯着它的眼睛。假如有一个杆菌飞进了你房里,用你的帽子或毛巾狠狠抽它一顿。点着它的脖子和喉咙间抽吧,能抽多重就抽多重。过不了多久它就会受不了的。

不过,说老实话,要是你不害怕它的话,杆菌是一种很文静而且无害的东西。跟它说说话吧。对它说:“躺下。”它会懂的。我曾经养有一个杆菌,叫做“费多”,我干活的时候,它会走过来躺在我的脚边。我还从没结识过比它更重情义的朋友哩。在它被一辆汽车压死之后,我把它埋在了花园里,心里好不伤心。

(我承认这么说有点夸张。我并不是真的记住了它的名字,它说不定叫“罗伯特”。)

要明白,所谓霍乱、伤寒和白喉是由细菌和杆菌引起的,这不过是现代医学的臆想而已,纯属无稽之谈。霍乱是由腹部剧疼引起的,白喉则是治喉痛的结果。

现在我们来谈谈食物的问题。

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好了。放开肚皮吃吧。是的,毫无顾忌地吃。一直吃到你要摇摇晃晃才能走到房子的那一头,一直吃到要用沙发靠垫撑住身子才行。爱吃什么就吃什么,直吃到再也塞不下去才罢休。唯一要考验的是,你能不能付得起钱。假如你付不起这钱,那就别吃。听着——别担心你的食物里是否含有淀粉、蛋白质、麦质或氮元素。假如你实在傻到家了,非要吃这些东西,那就去买吧,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可以去洗衣店买一大袋淀粉来,想吃就吃他个够。好好吃吧,吃完之后再大喝一顿胶水,外加一小勺波特兰水泥。这能把你粘得结结实实的。

假如你喜欢氮,可以到药店的苏打柜台买一大听来,用吸管好好消受一番。只是不要以为这些东西可以和你别的食物混起来吃。通常的食品中可没有氮、磷或蛋白。在任何一个体面的家庭里,所有这些东西在上桌之前早就被冲洗在厨房的洗碗槽里了。

最后再就新鲜空气和锻炼的事儿说几句。不要为它们任何一样烦恼。把你的房间装满新鲜空气,然后关起窗户把它贮藏好。它能存上好多年哩。不管怎样,不要每时每刻都用你的肺。让它们休息休息吧。至于说锻炼,假如你非锻炼不可的话,那就去锻炼并且忍受它吧。不过要是你有钱雇佣别人为你打棒球、跑步或进行其他锻炼,而你坐在阴凉处抽烟并观看他们——天哪,那你还有什么可求的呢?

第五辑五十六号

我所要讲的故事,是我的朋友阿银在一个冬天的傍晚在他洗衣店后面的小房间里告诉我的。阿银是一个矮个子的天朝人,他表情严肃,忧心忡忡,那种忧郁多虑的气质和他的很多同胞一样。我和阿银的友谊已有好几年历史。在他店子后面那间灯光昏暗的小房间里,我们一起共度过很多漫长的夜晚,不是一起云里雾里地抽烟斗,就是一道沉浸在默默的冥想之中。我被我的这位朋友所吸引,主要是由于他的心灵具有一种极富想像力的气质——我相信这是东方性格的一个特点,它使他得以沉浸在他自己创造的想象世界里,把他那一行当的各种扰人的烦恼忘记殆尽。在本文开篇所说的那个傍晚到来之前,我对他的心智所具备的敏锐的分析能力全然一无所知。

我们所呆的那个房间又小又暗,里面没几件家具,只有我们坐的椅子和一张用来摆弄烟斗的小桌子,桌上只点着一支牛脂蜡烛。墙上贴着一些画,多半是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印制粗劣的图片,是用来遮掩四壁的寒怆的。只有一张画片谁看了都会被吸引。那是一幅精心绘制的钢笔肖像画。画的是一个年轻男子,他脸长得很英俊,但神情十分忧郁。尽管我说不出个所以然,但我早已感觉出阿银经历过很伤心的事,而且它与那张画像似乎还有某种关联。不过,我总是不忍心问他,直到那个晚上我才了解它的来龙去脉。

我们俩一声不吭地抽了好一阵子烟,然后阿银才开口说话。我的这位朋友是一个阅读面颇广的有教养的人。因此他的英语在遣词造句方面是无可挑剔的,当然他说起话来带有他家乡那种拖拉而柔和的口音,对此我就不准备照搬了。

“我知道,”他说,“你一直在注意我不幸的朋友五十六号的那幅画像。我从没对你说起过我的悲痛之情,但今夜是他去世的周年纪念,我很想对你谈谈他的事儿。”

阿银停顿了一下,我重新点燃我的烟斗,向他点点头,表明我在洗耳恭听。

“我不知道五十六号到底是在什么时候进入我的生活的,”他继续说,“查查业务记录簿就可以知道确切时间,但我从不为此去费心。自然,在开头的时候,我对他并不比对其他的顾客更感兴趣——也许还不及对其他顾客哩,因为在我们的交往过程中他从不自己送衣物来,总是叫一个小男孩代劳。过了不久,我注意到他成了我的固定顾客,于是我就给了他一个编号:五十六号,而且开始琢磨他到底是谁,是干什么的。后来,对这位从未谋面的顾客我得出几个结论。他的亚麻布衣服的质量向我表明,即使他不是很富有,他的家境怎么说也是相当不错的。我能看出他是一个过着有规律的基督徒生活的年轻人,定期参加有关社交活动。我之所以这样推断,是因为他送来的衣物的数量是固定的,总是在星期六晚上送来,而且他几乎每个星期都要换一次与礼服配套的衬衫。他是一个谦逊和气的小伙子,因为他的衣领只有两英寸高。

我眼睁睁地看着阿银,不免有些吃惊。虽说我最喜欢的一个作家最近出版的书早已使我熟悉了这类分析和推理,但我怎么也想不到我的东方朋友竟然也如此精于此道。

“我最初关注他时他还在大学读书,”阿银继续说,“当然,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并不明白这一点。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推断出了这一点,依据是夏天的四个月里他不在镇上,大学考试期间他送来的衬衣的袖口上写满了日期、公式和几何定理。我以极大的兴趣关注了他的整个大学生活。在他读大学的四年时间里,我每个星期都替他洗衣服,这种同他的有规律的联系,以及我的观察赋予我的对他可爱性格的洞察,逐渐使我对他的感情由最初的敬意变成了发自内心的喜爱,我迫切地巴望着他能取得成功。每一次考试来临之前,我都给他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把他的衬衫的衣袖一直浆到肘部,以便他有尽可能多的地方写注解。在他参加毕业考试的紧张阶段,我可真是急死了,对这点我不想多说了。当时五十六号经历着他的大学生活中最严峻的考验,我可以从他的几条手绢的状况推测出这一点——在最后一堂考试中,他竟然把手绢当成擦笔布了,显然是不知不觉的。他参加考试的表现证明,在四年大学生活中他的品行在日益改善:早先参加考试时,他写在袖口上的注解之类又多又长,而现在仅有少量的提示了,而且仅限于常人的记忆力没法胜任的那些复杂难题。六月初的一个星期六,我异常兴奋地在他送来的衣服中发现,他那件配礼服的衬衫皱皱巴巴的,胸前还沾了点儿从杯中溅出的酒渣。于是,我意识到五十六号取得了文学学士学位,并参加了毕业宴会。

“在接下来的那个冬天,我在他毕业考试时注意到的那种用手绢擦笔的做法,竟成了他的一个老毛病,我知道他已经在攻读法律。那一年他非常用功,在他每星期送来的衣服中几乎已见不到配礼服的衬衫。正是在接下来的那个冬天,也就是他攻读法律的第二年,他的人生悲剧开始了。我注意到他送来洗的衣服中出现了某种变化,配礼服的衬衫由原先的每周一件或至多两件上升到了每周四件,另外丝绸手绢开始取代亚麻布了。这使我恍然大悟,看来五十六号正在抛开艰难的学生生涯,正在走向社会。不久我又感觉出了更多的东西:五十六号堕入情网了。这一点很快就变得无庸置疑了。他每周要换七件衬衫;亚麻手绢从他的衣物中消失了;他衣领的高度由两英寸升高到了二又四分之一英寸,而最后升到了两英寸半。我手头有他那段时间所洗衣物的清单,只需瞄上一眼便可以看出他当时对自己的仪表是多么讲究。在那些日子里,我时而为他欢欣鼓舞,时而又为他沮丧失望,对那一切我至今仍记忆犹新。每个星期六打开他的衣物包,我都双手发抖,我迫切希望看到他的爱得到回报的最初迹象。我千方百计地帮助我的这位朋友。他的衬衫和衣领都凝聚了我的心血,尽管在上浆时我的手常常激动得发抖。我知道她是一个高贵而勇敢的姑娘,她的影响使五十六号的整个品性得到了改善。在此之前,五十六号拥有一些活袖口和衬衫假胸领,现在他把它们全扔掉了——一想到那是弄虚作假他就感到恶心,因此他先是扔掉了假胸领,过了不久,他觉得还是不对劲,于是就连活袖口也抛弃了。每次回想起他那些欢快幸福的求爱时光,我都禁不住要为他叹息。

“五十六号的幸福好像进入并且占据了我的整个生活。我只是为每个星期六的来临而活着。假胸领的出现会把我打入绝望的深渊,而它们的消失却又把我推上希望的顶峰。直到冬天逝去,温暖的春天来临,五十六号才鼓起勇气去把握自己的命运。一个星期六他送来一件新的白西服背心,要我为他洗浆熨好备用,向来朴素的他以前是从不穿这种衣服的。我为它使出了自己的浑身解数,因为从这件背心我看出了他的意图。接下来的那个星期六,这件背心又被送了回来,我热泪盈眶地注意到了一只温柔的小手柔情地搭在右肩上留下的痕迹,由此我得知五十六号已被他的心上人接受了。”

阿银停了下来,一声不吭地坐了一会儿。他的烟已经抽完,烟斗冷冷地躺在他手里。他愣愣地盯着墙壁,昏暗的烛光晃动着,光与影在那儿变幻不定。最后他又开了腔:

“我不准备多谈接下来的那些幸福日子。在那段日子里他真是够讲究的,系着花哨的夏日领带,穿着洁白的西服背心,一天一换的衬衫洁白无瑕,衣领也是高而又高的。我们的幸福看来是那么完满,我对命运别无所求了。唉!只可惜好日子注定不能持续!明媚的夏天过去,秋天来临的时候,我痛苦地注意到一次偶然的争吵——衬衫由七件变成了四件,原先被抛弃的活袖口和假胸领又重新出现了。然后他们俩又和解了——白西服背心的肩膀上留有后悔的泪痕,送洗的衬衫又变成了七件。但争吵越来越频繁,有时甚至出现狂风暴雨似的争斗局面,有背心上被扯烂的纽扣为证。衬衫慢慢减到了三件,后来又减到两件,而且我那抑郁不乐的朋友的衣领也降低到了一又四分之三英寸。我徒劳无功地仍旧在五十六号的衣物上呕心沥血。我饱受折磨的心仿佛觉得,只要他的衬衫和衣领平整光洁,即便是铁石心肠也会被感化。唉!看来我是白费力气了,他们的和解遥遥无期。可怕的一个月过去,假胸领和活袖口又回来了。我那位不幸的朋友好像以他们的背弃为荣似的。最后,在一个阴沉沉的傍晚,我打开他送洗的衣包,发现他买了一些化纤衣服,我的心告诉我她已经永远地弃他而去了。关于我可怜的朋友这段时间的痛苦,我没法告诉你什么,只需说明一点就够了:他的衬衫由化纤变成了蓝色法兰绒,然后又由蓝色变成了灰色。最后,我在他送洗的衣物里发现一条红色的棉手绢,这立即使我警觉起来,我感到落空的爱已把他逼到永无宁日的境地,我担心会发生最糟糕的事情。接下来令人痛苦的三个星期,他什么衣物也没有送来,后来我终于收到了他的最后一包衣服——好大好大的一包,好像包括了他的所有家当。在这包衣服里,我惊恐地发现有一件衬衫的胸口有一块深红的血污,另外还有一个破洞,这表明一颗子弹轰然打进了他的心脏。

“两个星期以前,我记得街上的男孩们在大呼小叫地说一件可怕的自杀事件,我现在知道那一定说的是他。在我最初的震惊和痛苦过去之后,为了纪念他,我便画了那幅贴在你旁边的肖像。在绘画方面我还有那么一点儿造诣,我相信我抓住了他脸部的神情。这幅肖像当然是凭想象画出来的,因为你知道,我从来就没见过五十六号。”

外面店铺的门铃叮当响了一声,一个顾客进来了。阿银带着他惯有的温和、顺良的神情起身出去了。他在前面的店铺里待了一些时间,当他回来的时候,他好像再也没有兴致谈他那位失去的朋友了。我过了不久便离开了他,悲哀地朝我自己的住处走去。一路上,我对这个小个子东方朋友以及他那富于同情心的想像力想了很多。我的心沉甸甸的,好像压着什么重负似的——有件事情我本想向他挑明,可我真不忍心开口。我打心底里不愿毁掉他的想象的空中楼阁,因为我这个人离群索居、孤孤单单的,还从没有领略我这个好幻想的朋友所怀有的那种爱哩。不过我记得很清楚,大约一年以前我送了一包很大的衣服来阿银这儿洗。当时我离开镇子三个星期,结果积下的脏衣服比通常多了很多。假如我没记错的话,那包衣服里还有一件弄破的衣服不幸被染了一块红斑,那是由我衣箱里被弄破的红墨水瓶造成的,而且在我包扎脏衣服的时候,这件衬衫恰好又被从我的雪茄上落下来的烟灰烫了一个洞。所有这一切,我不敢说我记得绝对丝毫不差,但我至少敢肯定,一直到一年前我改到另一家比较现代的洗衣公司洗衣的时候,我在阿银店里的洗衣牌号码一直是五十六号。

第五辑白手起家的人

他们俩都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成功的生意人——两人都肥头大耳的,香肠一般的手指上戴着沉甸甸的图章戒指,身上穿着宽松舒适的马甲,腰围足有一码半长。他们俩对坐在一家一流餐馆的餐桌边,一边等侍者前来点菜,一边神叨叨地聊起天来。他们的谈话很快就扯到了过去的日子,各自谈起了他们当年初到纽约时是如何如何创业的。

“告诉你吧,琼斯”其中一个说,“我永远也忘不了我刚来这个城市的头几年。真的,那段时间实在是太艰难了!你知道吧,先生,我初到此地时,我名下的所有财产不超过一毛五分钱,除了身上穿的那身烂衣服我再也没有别的了,而我不得不借以过夜的地方——你准会不相信,可那是千真万确的——是一个空荡荡的沥青桶。不,先生,”他往后一仰,闭上眼睛,露出感慨万千的表情,继续说,“你不会相信的,像你这么一个过惯了养尊处优日子的人,是绝对不明白睡在沥青桶里是怎么回事的,诸如此类的事和你没缘。”

“我亲爱的罗宾逊,”另一个人立即回敬道,“假如你凭空想象,以为我从没经历过那一类磨难,那你就犯了有生以来最大的错误了。哼,刚到这个城市的时候,我一分钱都没有,先生,一分都没有。而说到住处,我度过一个又一个月的栖身之所只是巷子深处的一个旧钢琴箱,而且是在一家工厂背后。说到受苦,我可以说我已受够了!你找上一个在暖暖和和的沥青桶里住惯了的人,让他在一个钢琴箱里熬上一两天,那你很快就会发现——”

“我亲爱的伙计”罗宾逊有点恼火地打断了对方的话,“你这么说只说明你对沥青桶是怎么回事一无所知。嗨,在冬天的夜晚,你把你的钢琴箱一关好,要多暖和就有多暖和,而我却怎么也睡不着,得忍受从背后灌进来的缝隙风,冷得直打哆嗦。”

“缝隙风!”另外那个男人讥笑道,同时发出一声愤懑的大笑,“缝隙风!别跟我扯什么缝隙风。我所说的那个钢琴箱有一块该死的板整个儿都是缺的,而且那个缺口是朝北的。夜里我常常呆坐在里面沉思默想,一夜下来吹进箱里的积雪足足有一尺厚。不过嘛,先生,”他以更平静的语气继续说,“尽管我知道你不会相信,我还是要承认,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时光正是在那个破箱子里度过的。啊,那些个日子真是美好!欢乐、天真的好时光!我可以告诉你,早上从那里醒来时,我常常慷慨激昂地大声叫喊。当然,你恐怕是没法忍受那种生活的——”

“没法忍受!”罗宾逊气冲冲地叫道,“我没法忍受!老天作证!我生来就是过那种日子的。我到现在都还希望能重温一下过去那种生活哩。吹什么天真!哼,我赌你当年的天真不及我的十分之一,不,不及五分之一!不及三分之一!过去那段时光真是棒极了!你尽可以发誓说这是该死的谎言,死也不相信它——但我永远会记得,有好多个夜晚,我的两三个伙计来沥青桶里拜访我,我们围坐在一起玩牌,点着蜡烛一直玩到半夜。”

“两三个!”琼斯大笑着说,“哼,老兄,我的客人有五六个,我们坐在我的钢琴箱里吃晚饭,吃完后接着玩牌。对,还有猜字哑谜,还有罚金游戏,还有其他各种要命的游戏。那种晚饭吃起来可真来劲儿!说实话,罗宾逊,在这个城里,像你们这种被好日子惯坏了消化功能的人,根本没法理解一个人怎么能安坐下来津津有味地吃一点点土豆皮,或是一点点馅饼渣,或是——”

“要说粗劣食物”另一个人打断说,“我敢说我最清楚不过了。有多少次,我早上吃的是别人准备从后门泼出去的一点冷粥,或是我去车马店讨来的一点他们准备用来喂猪的糠渣。我敢说我吃过的猪食多得多——”

“猪食!”罗宾逊咆哮起来,恶狠狠地用拳头捶桌子,“我告诉你,猪食绝对更适合我——”

他突然吃惊地打住了话头,同时发出像猪似的咕噜声,因为侍者已过来问他们点什么吃了:“你们想吃点什么呢,先生们?”

“吃什么!”在沉默了片刻后,琼斯说,“吃什么!噢,吃什么都行,什么都不吃也行——我对吃什么从不在乎——给我一点冷粥吧,假如你们有的话,要不就来一块咸肉——你爱上什么就上什么,对我来说都一样。”

侍者脸色漠然地转向罗宾逊。

“你也可以给我来点儿冷粥,”他说着挑战似的瞟了琼斯一眼,“要昨天剩下的,要是你们有的话,再来一点土豆皮和一杯脱脂牛奶。”

一阵沉寂。琼斯坐回他的椅子里,板着脸看着罗宾逊。有那么一个片刻,他们俩彼此虎视眈眈地瞪着对方,火药味十足。然后罗宾逊在座位上慢慢地转过身子并招呼那个侍者——他正一边走一边喃喃叨唠他们点的菜名。

“喂,服务员”他怒容满面地叫道,“我看菜单得稍微改一下,我要把冷粥改为——呢,对了——要一小块热松鸡。还可以给我上一份或两份半壳牡蛎,还要一点汤(假鲜龟汤或清炖肉汤,什么汤都成),还可以上一点鱼,一点斯蒂顿干酪、一颗葡萄或一颗核桃。”

侍者又转向琼斯。

“我想我也点同样的”他简简单单地说,然后又补充了一句,“另外再给我上一夸脱香槟。”

如今,琼斯和罗宾逊见面的时候,对沥青桶和钢琴箱的回忆早已被他们忘得一干二净了,就像盲人的房屋被山崩埋得无影无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