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假如没有我,他会变成什么样子?”
吕西安一向自负,他肯定不会回老家去。但如果继续在我身边,他会养成懒惰和奢侈的习惯。他会去泡酒吧间?那他就要对所有的男人进行报复、挑战和憎恨而变得邪恶和残酷。在这个世界上,我饱尝人间疾苦,多一个不幸对我不在话下,但一想到这小伙子将走上可耻的道路,我实在于心不忍。我的爱岌岌可危,因而也就益发亢奋。我的爱即将结束,每晚却要点燃夕阳无限美好的回光返照。
“他会变成什么样子?”
痛苦的恶浪向我扑来,吞噬了我。我仿佛又看到了吕西安:他的手指全冻僵了,红得发紫,迟钝麻木,但一动就疼,可能伤了筋冻了骨,想要松动一下伸进又脏又硬的裤兜口都极其艰难;我看他冒着严寒,在咖啡店门前原地直跺脚,总也不敢进去,也许是脚冻得痛苦难当,双脚蹦出了一种新式的舞蹈,一种滑稽模仿的踢踏舞。他把上衣领子翻了上去,不顾冷冽的寒风吹裂双唇,他还是对老同性恋嫖客强颜欢笑。痛苦的浪头向我猛扑过来,当我想到要抛弃吕西安的同时,产生了类似的念头,我把他从苦难的深渊中解救出来,现在又要把他推向苦难的深渊,我的身心会有什么样的幸福,会感到那种种沁人心肺的芳香吗?他不会恨我。我的鼻子一酸,我那西班牙时代令我作呕的气味又在我心头翻腾起来。
我是否可以写得更精彩一点,用几页的篇幅,将吕西安置于我所经历的最屈辱的处境之中?我有一种拙笨的、稚气的抑或是高傲的赎罪感。我相信,我之所以蒙受了太多的羞辱,目的是为了让吕西安免受屈辱。不过,为了使体验更富有成效,我要让吕西安在我悲惨的处境中复活一阵子。在《玫瑰的奇迹》这部书里,我承受了一个年轻罪犯所蒙受的奇耻大辱,罪犯的同伴一个个都朝他的脸颊和眼睛啐唾沫,讲他的故事时我用的是第一人称,开口闭口我如何如何。但这里正相反,用的是第三人称。天下着雨。在码头附近一块空地上,吕西安靠着一块石头蹲着,身边还有几个没脸没皮的流浪汉,那地方允许乞丐出入栖身。乞丐们各自为战,用碎木头点燃一堆小火,来加热米饭和青豆什么的。这些残羹剩饭是从兵营门口分来的,每个人用自己的白铁罐头盒子装好带了回来。这种残羹剩饭是那些英俊的大兵(其中有一个最漂亮的小伙子)留给他的一锅大杂烩,混杂着他们的怜悯或蔑视,吕西安怎么也咽不下去。他感到揪心。他强忍着眼泪,眼皮都僵硬了。雨水浇灭了场地上一堆堆火苗,但仍然冒着烟。叫花子们想尽办法保护他们的食物,有的用上衣,有的用搭在肩上的褡裢把饭罐子遮挡起来。这片空地位于通往兰布拉斯街区大道的一面护墙底下,过路行人靠着栏杆俯视,“奇迹院”(乞丐窝点)尽收眼底。那里,每时每刻,都会有人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争论不休,为蝇头小利打架斗殴,为可怜巴巴的满足而妥协和解。每一幕都是一出仿真滑稽戏。人穷志短必然滑稽可笑。他们在这里的所作所为只不过是英雄壮举的歪曲反映。当然,英雄壮举出不了豪门富户,只有那些众望所归、如雷贯耳的人物才能胜任。叫花子们你争我夺,互相谩骂,反倒减轻了他们动作和喊叫的粗暴,表明他们的粗俗与贵世界的高贵不可相提并论。其他的乞丐则冷眼旁观,瞧瞧热闹罢了。吵架时往往会冒出一句惊人妙语,骂人的话大都空洞可笑,有的则心血来潮慷慨陈词,有的出手不凡打得对方措手不及,旁观者既不报以笑脸,也不赏以喝彩。恰恰相反,他们看在眼里,心里却在暗暗谴责他们无理取闹。他们的羞耻心不允许他们无理取闹。比如,没有一个花子会对他的同伙用怜悯的口吻说:“可怜的老兄,行啦。没有过不去的沟和坎。”这些先生说话很有分寸。为了他们自身的安全,以避免产生任何招致烦恼的裂痕,他们保持着无动于衷的心态,这种无动于衷与极端的礼貌其实相差不远了。他们的言辞保持了经典作家的规范,不敢越雷池一步。明知自己不是阴影便是反光,明知自己很凄惨,被歪曲了,但他们仍然虔诚地苦心克制自己的动作和情感。他们说话的声音并不低,但也不高,而是采用介乎低音与高音之间的语调。我要描绘的一幕发生在雨中,但却是7月正午的太阳雨。雨水似乎悄悄地降临到他们的头上,弄得他们浑身发抖。偶尔,一个大兵走了过来。他们用西班牙语咕哝了几句,于是,便有五六个最老迈、最丑陋、最谦卑的乞丐急忙站了起来,个个点头哈腰,大兵从中挑了两个,把他们带到洗衣场,叫他们把衣物拧干后晾晒。凡是遇到这样的征召,吕西安从来不响应。他总是躲在愁闷的破棚子里,凝眸注视着前方,只见远方的大海雨浪滔天。他那双眼睛的视线已经锁定。他深信自己会长梦不醒。蓬头垢面,反而使他嘴脸眉目鲜明。脸上汗迹斑斑,显得油光滑亮,上镜头无懈可击。他很少刮胡子,即使刮的时候,也是用手往胡子上抹点肥皂草草一剃了事。那个时候,他和我一样,尚未割断缚身的绳索,而正是这根绳索使人沦为俘虏,只有挣脱绳索才是逃生的惟一希望。他以自己的青春、美貌,因为希望潇洒、需要充饥、追求荣华而与贵世界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要我使他堕落,我会很心疼。但如果称他为坏蛋、混账、流氓、恶棍、无赖、骗子的话,我会拍手称快。种种美名不无嘲讽意义,总叫人联想到你们自我标榜的美好世界到底是什么东西。哦,美名在歌唱。美名的歌声在发颤。这些美名不也使你们联想到最温柔最猥亵的快感,你们在对你们的情人呢喃求欢的时候,不是老把“混蛋”、“骗子”等美名挂在嘴上,在使用“心爱的”,“亲爱的”,“我的心肝”,“我的宝贝”之前或者之后,总要悄悄地冠以或尾随“你这个流氓”、“你这个坏蛋”等昵称,而且总是搭配得天衣无缝,妙不可言。让吕西安失望去吧,该我因此受尽痛苦的折磨!遮羞布一旦被撕下,羞耻的部分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知道此时此刻,两腮会像着了火似的羞得通红,恨不得钻进地里隐藏起来,要不就索性一死了之。但是,我也相信,遇上了这种种无地自容的倒霉事,只要坚持一下,保持我的原始状态,我就会因厚颜无耻而呈现奇异的美。(我只是灵机一动才使用美这个词,因为我料想可以发现一个更明朗的世界。在那里,不必抑制兴奋,不必克制情爱,想笑就直接笑,哪怕这种笑是毫无意义的。)吕西安感到痛苦,难言的痛苦,因为他在进行苦行修炼。但有时候,他一看到自己肮脏的双手,会发疯一般跑到水池边。他勇敢地清洗一下自己的躯体,然后双脚,双手,把脸上的污垢擦洗干净,最后用一把破梳子梳理一下头发。他企图与你们团圆的种种尝试都是徒劳的。几天以后,污垢又吞噬着他的勇气。北风越刮越厉害,把他冻成了冰人;饥肠辘辘,使他日益虚弱--并非冠冕堂皇的病弱,因为他的身体依然那么漂亮,只是他不能因此而自鸣得意了。自鸣得意难免有放肆之嫌--一身恶臭使他与你们越来越疏远了。
我说的情况足以说明吕西安已经沦落到什么地步了。几个法国旅游者路经这里时凭栏张望。那天,有一条豪华旅游船在巴塞罗那港停泊,旅客们利用几小时上岸走一走。这帮外国游客个个衣冠楚楚,腰包鼓鼓的,自认为有权到这些穷困潦倒的群岛上去猎奇。他们此行的真正目的也许正在于此,只是秘而不宣罢了。他们根本不考虑是否会对评论对象造成伤害,竟在乞丐们头上评头论足,言之凿凿,话题显然有所指,而且大都很专业。
“层次分明的天空色调与破衣烂衫的淡绿色彩浑然一体,多么谐调。”
“……这一边活像戈雅①的画……”
①戈雅(1746-1828),西班牙画家,长期为宫廷绘画,后期作品深沉浑厚,着重表现人物性格和社会矛盾,晚年侨居法国。代表作有《奇想集》和《卖牛奶的姑娘》等。--译注
七
“左边一群观察起来真怪呀。有些场景跟居斯塔夫·多雷②的作品很像,那结构……”
②居斯塔夫·多雷(1832-1883),法国画家。--译注
“他们比我们还幸福嘛。”
“他们也太脏了,比起比东维尔的同类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你还记得吗,在卡萨布兰卡?必须承认,摩洛哥普通乞丐的衣装体面多了,欧洲的乞丐永远望尘莫及。”
“我们正好赶上他们麻木的时候。好天才能看出真面目。”
“正相反,姿态的新颖……”
观光客们穿着毛衣,浑身暖烘烘的,正观察着这一群衣不蔽体的贱民。只见他们个个蜷缩着身子,把头埋在两膝之间,竟没有一个像样的遮风避雨的地方。平心而论,对于那些掩鼻而去的有钱人,我从来就没有憎恨过或羡慕过。谨小慎微压抑着人的情感,学会了屈从,养成了奴性。有钱人遵从发财致富的法则。吕西安看见观光客们走了过来,立刻惶惶不安起来。他是第一次看见有人来察看他的习俗、反常和怪异。忽然一阵天旋地转,他坠入了无以名状的深渊,精神的失落顿时使他上气不接下气,心都要蹦出来了。他看见那帮人戴手套的双手握着照相机,冷酷的镜头闪着寒光。虽然有几个叫花子懂得法语,但只有吕西安能够区分混合在一起的蛮横无礼和蛮横和蔼之间微妙的差别。乞丐们个个厌恶地用破被子或破衣服来防护自己,稍稍抬起了一点头。
“你们想赚点钱不……?”
吕西安和其他花子一样,按照旅客们规定的场景,或站起来,或肘拄地,或蹲下去。人家要他朝一位老花子笑一笑,他也就笑一笑,任凭游客弄乱一头脏发,让乱发贴在湿漉漉的额头上。摆姿势要花很长时间,因为天气阴暗不好调光圈。旅游者们抱怨光线太糟糕,却吹嘘自己胶卷高质量。乞丐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天真地以为是给西班牙增添了一景,若缺乏这一景,西班牙美丽的风光就要逊色多了。但吕西安却感到浑身受辱,被羞耻的脏水淹没了。他们不过是游览胜地的一种点缀。我自己在马赛有同样的感受,那年我16岁,夹杂在其他小伙子中间,期待游客先生们的挑选,谁知道我扮演的角色,竟是一个流氓团伙的成员?流氓集团由十几二十个流氓组成,远方的客人专程来这里观赏。这座城市是男色鬼的乐园,流氓成堆是一大特色,虽有争议,但构成了城市的本质。我结识几个同龄朋友,彼此见面时,他们就说:
“嚯!是的,我当然记得,你是布特利街的。”
“你是贝尔荪斯林阴道的。”
更糟糕的是,流浪汉们总是栖身在最肮脏的地方,不爱惜他们自己的身体,吕西安坐在一级湿漉漉的台阶上,双脚泡在水池里。他不再做任何努力重返贵世界,他已经绝望了。他的悲哀形象,为一位腰缠万贯的摄影爱好者的旅行纪念册增色不少。
“你,我为你拍了5张。”一个游客说。他递给吕西安10个比塞塔。吕西安用西班牙语表示感谢。
叫花子们感激不尽并暗自高兴。有几个去喝酒了,但大都恢复原来蜷曲的姿势,似乎是睡着了,实际上是体现一种真实,这种真实就是他们自己,也将挽救他们自己:赤条条一无所有。
这一幕,只是诸多场景之一,我希望吕西安的思想能通过这样的磨练得到净化,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对得起我当时为他争来的幸福。
就我所知,他这个人温柔,和善,脆弱,与其说是优点,不如说是弱点(正如人们常说铠甲也有薄弱环节)。一旦我把他置于上述场景中,他的弱点就会给他带来大灾大难,甚至自杀身亡。不过,我爱他甚于爱我自己,我本应知道他这个人很脆弱,切不可有抛弃他的念头。我的冒险活动可以帮他一把。我历尽了千难万险。我要树立吕西安的形象,就得毫不留情地让他去接受我所经历过的千难万险的考验。只是,遭受考验折磨的,还是我的肉体和精神。然后,我根据这些考验,塑造出一个吕西安的形象,他自己只需亦步亦趋模仿就是了。
我刚才的描述手法着实不怎么高明,其中包括用别人的痛苦来烘托自己。然而,除了篇章结构条理不清之外,生米已煮成了熟饭,我实在是太疲倦了,难以改弦易辙,另走高棋。
总之,不把吕西安安排在幸福环境之中,而是让他放射出幸福之光。我打算按照我心目中的吕西安形象来塑造他,这个形象在我亲身历险过程中早就有所准备,有所引导,形成了轮廓。这样,我可以慢慢让他养成习惯,听我讲述我的冒险故事,知道我是在千难万险中磨练出来的,让他自己讲出来而不觉得脸红,也不因此抱怨我或者怜悯我。因为他应当知道,我下决心要让他从我的人生冒险中受益。因此,我要求他了解并承认我的卖淫生涯。让他详细了解我做贼的最卑鄙伎俩,叫他因此感到难受并全盘接受我的衣钵。还要叫他知道我的根底,我的同性恋,我的卑劣行径,我的离奇想像力,竟然把一个脸色苍白、阴险奸诈的贼老太婆看成是我的母亲;叫他了解我行乞时低三下四的动作,故作沙哑的嗓音,不仅叫花子们约定俗成这样做,普通市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叫他了解我对付男色鬼的新招和妙招;我当男妓神经质的体态;我在英俊小伙子面前羞答答的样子;一个漂亮小伙子因碍于某个流氓的死皮赖脸或小恩小惠而拒绝我的温存体贴的场景;另一个场景是,法国领事看我进来立刻捂住鼻子,并让人把我轰出去;最后我还要让他知道,我浪迹欧洲没完没了的流浪生涯,一身破衣烂衫,经常忍饥挨饿,老看别人白眼,累得死去活来,受尽猥亵淫秽。
我在圣费尔南多附近被史蒂利达诺抛弃时,伤心程度要严重得多,贫困感要深刻得多。(阿拉伯人谈到穷人时说“莫思亲”。我的确是莫思亲。)此后,与我朝夕相处的不再是对他的回忆,而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他是我一切欲望的根据和借口,既可怕又温柔,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甚至与我融为一体。因为即使是现在,他也是我的梦中人,虽然还是那么粗暴和死硬,但却像星云那样飘忽不定,铺天盖地,与日月同辉,与明星齐名。我顶着烈日,劳累不堪,但我的双脚步步踩着史蒂利达诺,我走路扬起的尘土,正是他演化的不可捉摸的红尘。而另一方面,我的焦灼的眼睛正想方设法透彻了解他的形象中更人道的一面,最可宝贵的细节,尽管这种形象同样不可捉摸。
为了能在这里获得诗意,也就是说向读者传递一种激情,可我当时并不懂得这种激情--现在还是蒙在鼓里--我遣词造句求助于肉体的华丽,求助于人间的繁文缛节,可惜不是求助于人们希望的合理安排,即我们自己的安排,而是求助于已死的或垂死的时代之美。我原来以为,在表达这种美的时候,已经使它摆脱了物品、器官、物质、金属、体液等施加的影响,对这些东西曾长期有过崇拜(如崇拜钻石、大红颜色、血液、精液、花、中世纪法国方形王旗、眼睛、指甲、黄金、皇冠、耳环、武器、快刀、秋天、风、狮头羊身龙尾吐火怪、水手、雨水、黑纱等)。我曾以为早摆脱了他(它)们象征的世界〔不是以他(它)们命名的世界,而是由他(它)们引发出来的世界,我陷进了他(它)们的泥潭,越来越不能自拔了〕,我的任何尝试都是徒劳的。我总有求于他(它)们。他(它)们增殖繁殖很快,团团把我包围住了。由于他(它)们的阴差阳错,我得以穿越历史系谱的隧道,文艺复兴、中世纪、加洛林王朝时代、墨洛温王朝时代、拜占庭时代、罗马时代、史诗时期、瘟疫大流行时期,最终要达到一个神话时代,只有到那时候,一切创造都成为可能。
我自己问自己,成团的唾沫掩盖着的是什么东西,滑腻性的隐藏意思是什么,白痰暗指什么。那白沫分明不是病态,恰恰相反,充满动人的活力,能够发出大量的能量。(偶尔读到一些与宗教狂热有关的题材不禁激动起来,我自然要充分加以利用,想一想我的爱情历险,我的爱波澜壮阔不着边际,权且就这么个提法吧。读着读着,我仿佛坠入了无底深渊,重蹈一次原始的冒险,但被基本力量牢牢控制着。也许,为了更好地把我塑造出来,我的爱离不开这种种因素,要求使用令人心乱的语汇,以求名正言顺:什么崇拜啦,礼法啦,圣母往见瞻礼啦,连祷啦,王权啦,魔法啦,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我被这些词汇,被由他推荐的也被我包容的未定型的世界彻底瓦解了,消灭了。)在这混混沌沌状态中,在这支离破碎的世界中,我一路行乞,从一个村庄走向另一个村庄。
沿着西班牙海岸,每隔三四公里,就有一间简陋小屋,那是海关为监视海面建立的缉私瞭望站。一天晚上,我溜进了其中的一间躺下要睡觉,忽然有人闯了进来。我落难时,冒着风雨浪迹四方,不管是沟沟坎坎,凡是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都成了我的栖身之所。有时候,我根据避难所的地形特点,精心巧妙设计居住陈设:一个剧院包厢,墓地中的一个小教堂,一处盗贼巢穴,一片废弃的赛马场,一节火车货车车厢。我还知道什么?一想到家居,我简直像着了魔似的,根据建筑物的自身结构,想入非非,美化着我刚刚选定的栖身场所。到了走投无路的时候,我真想摇身一变,化做富豪门面石柱上的槽饰,人像柱,阳台,奠基石,可以安享通过它们表现出来的富贵。
“我一定会喜欢它们,”我自言自语,“我一定会跟它们亲亲热热,我应当属于它们,目的是为了它们属于我,让它们所支撑的秩序成为我自己的秩序。”
遗憾的是,我至今仍与它们格格不入。一切都叫我远离那些东西,不允许我有这种爱。我对人世间的幸福缺乏兴趣。今天,我富了,但我也厌倦了,因此我请吕西安出山取代我。
为了躲避大海潮气的侵袭,我只好躬身蜷缩成一团,外面裹一件短大衣,我早已置之度外,也顾不得浑身的疲劳,为躲避风雨临时用藤蔓和芦苇搭起一间陋室,然后尽情过细地将它想象成无与伦比的宏宫广殿,再过几分钟,我将作为像模像样的人进驻其间,要让我的灵魂与周围景致--大海,天空,岩礁,旷野--协调起来,也要同我这摇摇欲坠的建筑物协调起来。一个人被我拌了一脚。他破口大骂。夜间,我一点也不害怕,胆子反而大了。原来是海关人员,大约30岁左右。他手持武器,来监视那些来往于摩洛哥和西班牙之间从事走私活动的渔民或水手。他要把我赶出去,用他的灯照着我的脸,看我很年轻,就叫我留下来。我分享了他的晚餐:面包,咸橄榄,几段鲱鱼,而且我还喝了他的酒。我们聊了一会儿,然后他就开始抚摸我。他说他是安达卢西亚人。我已经记不得他是否漂亮。从窗口看出去就是大海,我们看不清任何船只的影子,但我们却听到船桨打水的声音和有人说话的声音。他抬身想出去查看究竟,但我使出了爱抚绝招。他欲罢不能,难以脱身,那些走私犯得以安然上岸。
我任凭海关人员为所欲为,对统治者惟命是从,不可能不有求必应,因为这是警察的命令。此时此刻,我不再是饥肠辘辘、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不再需要驱赶恶狗和顽童的追逐;再也不是敢于戏弄警察的胆大妄为的小偷,而成了在星夜里奉承胜利者的宠爱。当我明白,只有我可以保证走私犯们安全靠岸时,我感到不仅要为他们的安全负责,而且要为所有非法活动负责了。好像有人随时随地在监督着我,叫我不敢有任何怠慢。一身傲气在支撑着我。再说,既然我故作爱恋就能拴住警察,那么我想,我若加大爱恋的强度,就肯定可以把他治得更加服服帖帖,我除了竭尽全力爱他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我把平生最美好的一夜献给了他。并非为了使他幸福,而是让我来承受他宣泄的纯属于他自己的耻辱。
叛卖、偷盗和同性恋是本书的基本题材。他们之间存在着一种联系,虽说不总是很明朗,但至少我得承认,我对叛卖、偷盗和爱情的兴趣有一种血脉相通的关系。
我让海关人员痛痛快快得到了满足之后,他问我听到什么动静没有。神秘的夜晚,在神秘的海上,走私分子们神出鬼没,搅得我心神不定起来。
我感到特别激动,我心血来潮称之为诗的激情,在我的心灵深处留下一道躁动的但逐渐平息的航迹。星夜来人的低语声,海上无形船桨的打水声,又发生在不早不晚的特殊时刻,叫我怎么不心潮跌宕,起伏难平。我很注意抓住这些游移不定的时刻,正如一个躯体苦难的灵魂迫切需要那样,似乎应寻找一种悟性,把这些充满诗意的时刻记录下来,不断进行体验和回味。一旦找到了这悟性,欢爱的时刻也就终止了:诗人已把世界吮吸得一干二净。但倘若他提出另外一个时刻,这也许只能是他自己的一厢情愿了。我在桑特蹲监狱时,便开始热衷于写作,但这决不是为了复活或传递我的激情,而是痴人说梦,自作聪明,说是为了建构一种未知的(首先尚未被我自己知道的)道德秩序。
“是的。”我回答说。
他问我他们可能从哪里靠岸。他的目光要把整个黑夜全搜查一遍。他手里端着枪,随时准备开火。嘿,我对走私分子准确的登陆地点成竹在胸,稍不小心,就有可能指出他们潜逃的方向,幸好我多了一个心眼,才保全了我对走私分子们的一片忠诚。我简直成了他的走狗,我们一起在岩石间巡看了几步,就又回到小屋重新爱抚起来。
我沿着海岸公路继续流浪,夜以继日,日夜如梭。我几次白日做梦,惊异地看见上帝显灵。劳累、耻辱和贫困一起压在我身上,逼得我不得不向世外寻求出路,在另外一个世界上,我虽不能对那里的每个成分下个明确的定义,但肯定令你们大失所望。傍晚时分,我听见有人在歌唱,原来是农夫们在采摘橘子。白天我走进教堂去休息。因为道德秩序归根结底起源于基督教教义,因此我想对上帝的观念表示亲近:做早弥撒时,我背负大罪领受圣餐。神甫从圣餐盒里取出一块圣体面包(好一个西班牙教士)!
“他们沾的是什么汤汁?”我暗自寻思。汤汁原来就是教士苍白的手指上沾的圣油。为了把圣体面包一片片分开,并从中取出一片,他在盒子里搅和了一下,好像摇动一个金瓶里黏稠的液体似的。哦,圣体原来是一片白色的干饼,我恍然大悟。根据神学家的解释,假如我拒绝接受一份光明圣体,上帝--或者不是他,而是一个令人恶心的神秘印象--通过罗马礼拜仪式中几道又脏又臭的手续(其实是出自一种幼稚的想象)就能马上感知到。
“我被迫就范的令人叹为观止的法律结构,原来是从这个恶心的地方诞生的呀。”我这么想。
在阴暗的教堂里,面对披着祭服的教士,我害怕了。然而,西班牙的小贵族们也跪在我的身边,并不嫌弃我的破衣烂衫,何况他们舌尖上迎接的是同样的圣体。我很清楚,圣体的威力只在我们灵魂深处发挥作用,在外界它鞭长莫及。我作为现行诈骗犯来领受圣体面包,把圣体变成我的同谋。我一边咀嚼着,心里却暗暗地骂这该死的东西。还有几次,我不是祈求上帝保佑,而是向这恶心的地方乞求保护。因为做弥撒我才来到这鬼地方,享受教堂的庇荫,教堂里童贞女和大蜡烛穿着舞装守望着,我听到亡灵在歌唱,看到了普普通通的熄烛罩。我之所以提起这奇异的印象,那是因为它无独有偶,在我的一生中也有类似的印象,只是离我落笔描状时有仿着隔世的感觉。军队、警察分局及其主顾、监狱、被盗公寓、森林之魂、河流之魂(构成了威胁--他们夜间行动不是为难他们就是与他们同谋),凡有我参与的每个事件,在我的内心日益造成同样的反感和恐惧,使我想到了,上帝的观念,是在我的辘辘饥肠里哺育起来的。
我一路步行,离开了南方又上到法国。有关塞尔维亚、特里阿那、阿利坎特、穆尔西亚、科尔多瓦的印象,值得一提的是,他们为我们免费提供夜间收容和一碗大米饭。不过,我得承认,几年后,穿着俗不可耐的妖艳服装,浑身假珠宝冒着傻气,那玩意儿心血来潮,肌肉突然生硬紧张起来,竟把它们搞爆裂了。在我的苦恼里面,我并非对痛快和狂怒麻木不仁。
(我从一本共产党的刊物上剪下一首诗,严厉抨击阿足尔军团、法西斯分子、希特勒党徒。这首诗采取欲抑故扬的手法,明明是攻击,表面上却在歌颂。我原文照抄如下:)
阿足尔军团小调
我们是天主教清教徒,
我们是高明的刽子手,
共和政体提他个球,
说起棍棒来好身手,
说得蓖麻花好风流。
卡斯蒂利亚雪花飘,
冬风呼啸好嚣张,
我们将荣膺铁十字架勋章,
人家让我们穿上绿军装,
我们将荣膺铁十字架勋章,
姑娘们朱唇热吻入怀抱,
卡斯蒂利亚雪花飘。
这首诗出自西班牙一个平庸而蹩脚的诗人之手,但倒也道出了西班牙的真实面貌。阿足尔军团是被派往俄国援助希特勒的一帮杀手。正应了一句谚语:鬼变脸,天变色!
西班牙海关人员也好,各市地方警察也好,他们不抓我了。从他们眼皮底下过去的,已不再是一个人了,而是一个不幸的怪物,对这样的怪物,法律无从下手。我已经远远超出了下流的界限,比如,我可以接待一个血统纯正的西班牙亲王,大贵族,与他认姑表亲,与他谈话娓娓动听,而且不引起人们的惊讶。这已不足为奇了。
“接待一个西班牙大人物。可在哪个宫殿里接待?”
为了让你们更好地了解我已经孤独到何等程度,作为孤家寡人,我拥有至高无上的王权。我之所以大言不惭地使用这种修辞方法,那是因为形势所逼,也是大功告成的迫切需要,只有满载世纪优胜的语汇才能一吐为快。言语上的亲缘关系表达了我的荣耀与贵族的荣耀之间的亲缘关系。我与王孙贵族有亲戚关系,是因为我同他们有一种秘而不宣、不为世人所知的关系。只要有了这种关系,一个牧羊人就可以对一个法国国王以“你”(而不是您)相称。我刚才所说的“宫殿”(因为找不到别的名称),那是精致建筑的总称,而且有越来越精细的倾向,是我的高傲对孤独加工所得到的孤傲的成果。朱庇特掠走了该尼墨得斯①并吻了他:我也可以放荡不拘。我拥有走投无路之人的洒脱和逍遥。我有勇气摧毁一切习惯性的生活原理,并另谋出路。这种探索正缓慢地进行着。
①希腊神话典故。该尼墨得斯是一个美丽的牧羊童子,主神朱庇特化作鹰把他掠走,作为神的侍酒童子。--译注
我在梅特勒教化院受过严密的管教--不是指教化院内部的规章--后来我从中看到了管教的效果。要成为名副其实的少年犯,我索性豁出去了。同大多数小流氓一样,我采取许多行动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而是心血来潮说干就干,结果成了少年犯。我也许尝到了幼稚的痛苦与欢乐,生活现实只教给我庸俗的思想,这种庸俗的思想谁都能说一大套。梅特勒教化院充分满足了我的爱欲,但总是伤害我过敏的自尊心。我有苦难言。我感到奇耻大辱,我的头被剃了个精光,穿上可耻的服装,被囚禁在这可恶的鬼地方;我饱尝到被别的少年犯蔑视的滋味,他们一个个不是比我更强大便是更凶恶。我忍辱偷生,态度愈是低三下四,便为自己设置了更加严厉的管束,可我自己却全然没有注意到。其机制大致如下(从此我如法炮制):每次对我的指责,哪怕是错的,我一概心悦诚服,回答说:“是的!”我一旦脱口说出了这句话--或者表达了同样意思的话--我内心就痛感有必要使别人的指责变成现实。我当时16岁。大家理解了我:在我的心里,已经没有任何受冤枉的感情位置。人家看我是无赖,是叛徒,是盗贼,是男妓,我一概承认。谁都有可能遭到无端指控。但为了证明我有罪,那我就只好去作案,以不枉此名,于是去当叛徒,当盗贼,当无赖。但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我只要有点耐心反省自己,就可以找到被戴上这些罪名的足够原因。我傻眼了,知道自己原来是一堆垃圾。我变得卑鄙下流了。久而久之,我习惯成自然。我终于平静地承认了罪名。于是人们对我的蔑视变成了仇恨:我成功了。但我为此经受了多少撕心裂肺的痛楚!①
①我欣赏一对新婚夫妻蒙受的羞辱,并当作一项特权,《法兰西星期天》公开了他们的遭遇。夏尔维尔市的居民们在年轻姑娘纳迪娜结婚那一天送给她一个可笑的法西斯十字花环。在德国占领期间,纳迪娜曾当过一个德国上尉的情妇,后来这个柏林上尉在俄国前线被打死了。“她让人为他做了一场弥撒并为之戴孝。”报纸刊登了纳迪娜和她丈夫从教堂出来的照片,刚才神父在教堂里使他们结为夫妇。她从十字花饰上跨了过去。夏尔维尔的居民们恶狠狠地瞧着她。
“挽着我的胳膊,把眼睛闭上。”她丈夫低声嘀咕道。她面对蒙黑纱的法国国旗,笑着走了过去。
我羡慕这年轻女人苦涩而高傲的幸福。我“献出”全世界再来品这滋味。--原注
两年过后,我变得坚强了。一种这样的训练--类似于修炼--帮助我把贫困视为美德。不过我大获全胜只是战胜了自己。即便是在我面对大人或小孩的蔑视时,我要战胜的仍然是我自己。因为问题很清楚,需要改变的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我已有强大的能力来对付自己,但我对自己内部存在施加威力时,对外部世界却变得笨手笨脚。不论是史蒂利达诺还是其他朋友都帮不了我的忙,因为在他们面前,我可能太注意自己的态度了,一心一意要做称心如意的情人。我浪迹欧洲,见多识广,本来可以圆滑一些,但我生性内向,热衷于苦思冥想,对日常生活不肯用心。在讲述下面这段故事之前,我曾经采取了几个行动,但每次行动都未曾三思,比不得我对精神生活的追求那样专注。一天晚上,一个男人把我带到安特卫普码头附近,我成功地把他反绑起来,行动的成功令我陶醉。史蒂利达诺同罗贝尔一起出去跳舞。我孤单一人,既烦恼又嫉妒。我进入一家酒吧,喝了一点白酒。我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得赶紧找这两位朋友,但这一念竟成预感,他们已经远走高飞了。他们在里面喝酒跳舞的酒吧烟雾腾腾,一派喧闹,分明是世态炎凉的写照,反映了他们的一个精神领域。他们通宵达旦躲开我和其他人,我已有觉察。我进入他房间时,史蒂利达诺正要出发。我看见他已经套上手套,他稍微抬起手,罗贝尔便满脸堆笑,只那么似触非触地轻轻一按,就把手套纽扣扣了上去。我已经不再是史蒂利达诺的右臂了。
一个胖男子向我借火并请我喝了一杯。我们出门时,他想把我带到他家去,我拒绝了。他犹豫了一会儿,于是决定到码头仓库去。我已经注意到了他身上的金表、结婚戒指和钱包。我知道他不会公开呼救,但他看起来很强壮。我只有耍点花招才能得手。但我毫无准备。我突然想起来了,史蒂利达诺曾给我备好的细麻绳可以利用。我们来到仓库的一个角落里,那汉子要我跟他做爱。
“行。”
我设法让他把裤子脱到脚跟处,一旦他想逃跑就可以把他绊倒。
“解开……”
我命令他干什么,他的两只手就干什么,我顿时把他的手反捆在背后。
“你干什么呀?”
“你没看见吗!哼,蠢猪!”
我刚才使用的一套用语乃至腔调跟史蒂利达诺的完全一样。那天我同他一起去偷自行车,听到他说的就是这一套,可惜被人发现了。
史蒂利达诺和蔼可亲,他的目光落到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上,都显得那么轻柔,连他的独手从饭厅桌子上取油腻腻的菜单也怀着好意和善意。不论什么东西黏到他身上,他都没有任何蔑视的表示。一件古玩珠宝什么的,他只要摸一摸,就立刻知道其质量好坏,并从中得到绝妙的好处。他微微一笑就把宝贝弄到了手。
小伙子们除了撅嘴之外,就是他们的微笑使我着迷了。我有时候久久地出神地欣赏小伙子的微笑。微笑似乎成了脱离脸面独立存在的一种东西,受到一种独特灵魂的激励。微笑简直是一只珍稀动物,生活环境艰难而且非常脆弱,它是一个值得宠爱的离奇怪物。倘若我可以把微笑从它尽情嬉戏的脸上割下来,剥下来,装进我的口袋里的话,其顽皮戏滤将会激励我去完成若干人间奇迹。我甚至试图用微笑来打扮自己--这也是为了提防微笑--但未能如愿。啊,微笑,简直成了地地道道的小偷。
“怎么,你把我绑了?你听我说,我给你……”
“住嘴!我要自己来。”
不是怕被别人发现,就是怕那人挣断绳子,我也是急中生智,把他捆绑得结结实实,万无一失。我搜他的所有口袋。我欣喜若狂,手指摸到了银行支票和私人证件。他吓得浑身哆嗦,连动都不敢动。
“给我松一松吧……”
“闭嘴!”
没有理由就此罢休。我终于可以为所欲为,竟然把一个被我偷盗的人给抓了起来,我要他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这地方虽然昏暗,但却不怎么保险。海关巡警转过来就可能发现我们。
“你这个老混蛋,你以为我会……”
我从他西装背心的扣眼上一把扯了带链的金怀表。
“这是一件纪念品。”他嘟嘟囔囔地说。
“没错。我喜欢纪念品。”
我劈脸给他一拳。他疼得龇牙咧嘴,但不敢叫苦。在他面前,我像史蒂利达诺一样敏捷地打开折刀,让他看看快刀的锋芒。这一时刻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要说得更透彻一些。我不得已而为之的残忍不仅给了我的肉体而且给了我的灵魂一种惊人的威力。我感到我能够对受害者宽宏大度,放了他。可我也能够杀死他。他本人也该承认我的力量。尽管光线昏暗,但我知道他对我奴颜婢膝,阿谀逢迎,极力讨我的欢心。
“不许张口,否则我宰了你。”①
①勒内(下面我还要谈到他)告诉我,在尼斯,一个男妓采取同样手段对付男色鬼。他对我讲述的这则趣闻使我进一步密切了同他的关系。--原注
我向黑夜迈出了一步。
“听我说……”
“说什么?”
他哼哼卿卿,声音很温柔,也许预感到我会拒绝他而浑身战栗。
“至少让我……”
当我再见到史蒂利达诺时,我身上已有几千比利时法郎和一个金表。我本想把我的战绩向他炫耀一番,好让他和罗贝尔懊悔不迭。但后来,细细一琢磨,不禁犹豫起来,也不那么洋洋得意了。我决定独享这次冒险成果。我懂得,除了我外,任何人不应知道此事,我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我极力掩盖我的战利品。我第一次发现我的受害者的嘴脸何其丑陋!而我正是造成丑陋嘴脸的罪魁祸首。我从中感受到残酷的痛快,并因此得意忘形,喜笑颜开。我当时23岁。从此以后,我感到我有能力做到残酷无情,在非人道上越走越远。拥有了这笔钱和金表,清除了我对贫困情有独钟的爱好。(但并没有摧毁追求不幸的爱好,而是摧毁了幸灾乐祸的爱好。)不过,我从乞丐生涯的严酷磨练中获益匪浅,养成了冷酷无情的禀性,对别人的痛苦无动于衷。我得寸进尺,主动出击了几次。每次都马到成功。我终于把自己从屈辱的窃贼险恶环境中解救了出来。我平生第一次向男人挑战。我公开与男人搏斗。我感到自己变得像利剑锋芒一样咄咄逼人、尖酸刻薄、阴险邪恶、冷酷无情、寒光闪闪,削铁如泥。我个人的这种变化,包括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在内,谁也没有发觉。他们称兄道弟,分享哥们义气,到处追逐女人,然后又一个个把她们抛弃。对史蒂利达诺,我的态度始终没变。我对他一如既往,恭恭敬敬,而罗贝尔对他照样冒冒失失。为了让一位英雄的盔甲防护着我,难道我要让史蒂利达诺的个性(我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在个性骨子里时刻警戒着并不断发号施令)把我笼罩起来。或者说,我应当充分模仿我的朋友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乃至音容笑貌,如同人们触摸圣骨恨不得它马上显灵?是史蒂利达诺在替我作战。是他应邀同男色鬼一起喝酒,在他们面前扭屁股,把他们洗劫一空。我满脑子是他的影子,我对此很清楚,感到很痛苦,而且我还知道,一旦趾高气扬地摆脱了这根强大的精神支柱,我便会整个坍塌下来。史蒂利达诺呢,他根本就不知道我在悄悄地利用他,也不知道他就是所谓的“老乡”,替代战士作战而又牺牲战士的民团。每次在房间里作案,我强迫嫖客把钱统统掏出来后,连忙下楼,但双脚直发抖,因为此时史蒂利达诺已匆忙离我而去。我清点战利品时,再没有献给他的念头了。我当时已经单干了。
我又变得不安起来。我被阳性世界统治着。当昏暗把他们混淆在一起时,每一群小伙子都给我设了一道谜,揭开这道谜,我也不能体面地委身。男人们一动不动,默默无言,却蕴藏着电子微粒的暴烈,围绕着一个高能的太阳在不断运转: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