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美国男孩的下午
我十几岁时,住在弗农山(注:弗农山,纽约州威切斯特县的一个市镇。),与J.帕内尔·托马斯相邻几个街区,他长大后,成了国会非美活动委员会主提上裤子,光席。我住萨米特街与东悉尼街的夹角,萨米特大街十号,帕内尔住大街同一侧往北四五个门,迪芬多夫一家曾在那里住过。
帕内尔并非我的童年伙伴,他比我大几岁,但通常,他往来汽车站经过我家时,我会同他打招呼。他是个英俊的青年人,说话不多,有些腼腆。我们碰面时,我说:“嗨,帕内尔!”他会笑笑回答:“嗨,埃尔温!”继续前行。我记得有一次,我穿旱冰鞋从院子里冲出,在他面前一个急转,有点炫耀的意思,他说:“嗬!挺神气,是吗?”我记住了他说的话。大男孩的夸奖让我得意,我沿着石板人行道疾行而去,一路闪避我熟知的裂隙。
那些日子里,帕内尔在我眼中非同寻常,不是因为他长得顺眼,待人友善,而是因为他有个妹妹。她名叫艾琳,与我年龄相仿,是个文静,清秀的女孩儿。她从不来我家院子玩儿,我也从不去她家,想想两家住得这么近,可见我们都不善于交际。不过,她是我生命中某一时刻,特别感兴趣的一个女孩儿。所谓特别感兴趣,其实女孩儿倒没感觉——不过是说她时时都在我的窥视下。就我而言,这就意味着每次我路过她家时,都会感到局促,惊慌,魂不守舍,只觉得进入了魔界。
说到女孩子,我与同龄的大部分男孩都不太一样。我为女孩子倾倒,但她们让我害怕。我觉得自己身上不具备她们喜欢的异性伙伴的天赋或才能——跳舞,打球,在众人面前逞能,抽烟,闲扯。我做不来任何这类事情,也很少试试去做。实际上,我只守定了自己有把握的本事:我倒骑在自行车车把上蹬车,写诗,在钢琴上弹奏《阿伊达》片断。冬天,我们在林间小谷地的冰塘上打冰球,我管守门。这些雕虫小技,女孩子一个也看不上。我在弗农山高中四年,从不参加学校的舞会,我也从不带女孩子去杂货店买苏打水,从不带她们出入威切斯特游乐场或普罗克特游乐场。我有心尝试,却又胆怯。不过,我最终打定主意做的事情,也是这篇回忆的缘起,相形之下,其实脸皮更厚,风头也更健。少年人的鲁莽与笨拙,如今回想起来,还每每令我惊诧。我甚至弄不清楚,这是否也属于非美活动。
我的扭捏和畏葸,让我姐姐大为不安,在我所述的这段期间,她开始煞费苦心地鼓动我。她认为我在待人接物方面过于老套了,而她的社交生活消遥自在,我成了一个累赘。她不断把我扔到女孩儿堆儿里,但我总是闻风而逃。逮着机会,她就打开留声机,一把抓住我,于是我们就在客厅里踱步般地摇来撞去,她抓牢我,仿佛是在贴身肉搏,最后,我得费更大力气才能推开她。我瘦骨嶙嶙,但肌肉很结实,女人非得格外强健,才能长时间拥着我跳舞,不会乱了步调。
一天,出于种种我已经忘记的因素,姐姐设法拉上我去纽约参加她和其他一些人的约会。那时,对我来说,纽约是个我很少涉足的富贵繁华之地。父亲带我去过两次竞技场剧院,我还去瞧过哈得逊-富尔顿街的游悬挂昨晚刚洗行,看过几场日间电影,但纽约,除了它的热闹,我就别无所知了。姐姐听说广场饭店有茶点舞会。她和她的女友,还有其他人,还有我遂直奔那里,碰碰运气。这场远征在我眼中是她的神来之笔。我是这伙人中年纪最小者,大概,我是给他们拉来保持男女平衡。或者,兴许是没有家人陪同,母亲禁止姐姐出门。到底是为了凑数,还是为了应付虚文,我记不清了,反正我去了。
那儿的场面确实让我大开眼界。无论我于跳舞怎样外行,但此情此景,由不得你不兴奋。桌子靠近舞池,人们可以坐下来,其实是身在舞池中。你可以叫上一客肉桂烤面包片,坐在椅子上,安稳地观看女孩子和男人拥在一起,蹁跹起舞,音乐悠扬,为你嚼面包片伴奏,舞者颠过你身边时,几乎能把桌上的东西都扫落。我深受震撼。跳舞也罢,不跳也罢,这就是高雅生活了,我知道我眼前的景象,与弗农山的一切相距何止十万八千里。我从没有见过这种场面,那天下午,必是有些什么开始在我心中发酵。
现在看来,事情似乎匪夷所思,但当时我确实生出个念头,打算邀请帕内尔的妹妹艾琳陪我来广场饭店的茶点舞会。我的计划逐渐形成,简直是一次从未有过的游戏人间的冒险举动,只想把即使老于世故的女孩子也惊呆。我不会跳舞是个很大的难题,但还没有大到能阻止我。如今回首往事,我已经不再相信自己的记忆,有时我甚至怀疑,这整个过程,是否一场梦幻,随时间推移慢慢当成了真事儿。一个还有点理智的男孩儿,要想结识他“特别感兴趣”的女孩子,本该以更简单的方式入手——请喝苏打水或请看电影,都在合理的限度内。我不来这套。显然,我已经沉醉在邀请艾琳去广场饭店的念头中,想都不想什么破杂货店。我弄清了广场饭店的位置,光是知道如何抵达那里,已经让我信心满满。我还研究了一番肉桂烤面包片,这样,服务生来到跟前时,我也知道怎样打发。如此这般,我全指望这堂皇的环境,奇特的约请,帮我支撑门面,度过那一天了。
我花了三天,才鼓起勇气打电话。与此同时,我不厌其烦地安排好每一个细节。备下足够支应的钱。查看了火车时刻。翻拣衣服,凑齐了我认为还算体面的整套行头。于是,这日晚上六点钟,母亲和父亲都下楼去吃晚餐,我在楼上徘徊一阵,进入了我的卧房外的大储藏室,电话就挂在那里墙上。我站立了几分钟,哆哆嗦嗦,手握倒挂的电话听筒。(在我家,电话听筒一向倒挂,大头朝上。)
我重温一遍事先准备的第一句和第二句话。我准备说:“你好,我找艾琳。”然后,她来接电话时,我再说:“你好,艾琳,我是埃尔温·怀特。”接下来,我想我就不妨即兴发挥了。
最终,我拿起了听筒,拨打电话号码。不出我所料,是艾琳的母亲接电话。
“我可以同艾琳讲话吗?”我用低沉、颤抖的声音问道。
“请稍等,”艾琳的母亲说。片刻思索后,她又问道:“请问你是哪位?”
“我叫埃尔温,”我说。
她离去了,等了好大一会儿,艾琳的声音响起,“你好,埃尔温。”这就让我的第二句话没了着落,不过,我还是照说不误。
“你好,艾琳,我是埃尔温·怀特,”我说。
不待听到响应,我就把我的提议端给了她。她似乎有些茫然,要我等一会儿。我想她是去妈妈那里讨主意去了。最后,她回答说可以,她愿意和我一道参加饭店广场的茶点舞会,我说很好,星期四还是哪天来着,我忘记了,我下午三点一刻给她打电话。
时至今日,我仍不知道,当然,那会儿我也不知道,艾琳当日经受了怎样的身心折磨,但这件事仿佛是一场并非刻意为之的非美活动,我负完全责任。一切都按计划进行:庄重地迈向火车站;一本正经搭车,我们羞涩地只敢盯着对面的椅座;从中央火车站穿过四十二街向第五大道艰难行进,行人夹裹着我们,不时从我们之间穿过;乘汽车到五十九街;最后是广场饭店、肉桂烤面包片、舞曲和兴奋。从头至尾惊心动魄,我必是受到极大震撼,竟然失忆了,因为我只能模模糊糊地记得我领艾琳进入舞池,笨手笨脚地跳了两三支曲子,徒劳地想改变姐弟二人激烈挣扎,拉拉扯扯的姿势,变得优雅些,体面些。当时的情景一定很糟糕。六点种,我们浮出来,我想都没想还有其他余兴节目,比如请她在城里用餐,只管闷头带领艾琳一路回到弗农山,七点过几分,把饥肠辘辘的她原样奉还。即使我想请她吃饭,恐怕也会有麻烦,一下午的亢奋,我始终汗出如浆,任何餐馆都有理由拒绝我入内,因为我浑身都湿透了。
一些年来,我常常为我在广场饭店的那个下午感到内疚,许多年前,在帕内尔调查作家时,我眼前有时会连续闪过认罪的镜头,我想象我站在非美活动委员会会议室的证人席上,接受讯问。情景如下:
帕内尔:你为电影写过脚本吗?
我:没有,先生。
帕内尔:你是否过去曾为或现在仍为电影脚本作家公会会员?
我:不,先生。
帕内尔:你是否过去曾为或现在仍为共绿细直纹短袖产党党员?
我:不,先生。
于是,在这段连续闪现的认罪镜头中,帕内尔层层递进,终于来到这个关键问题上,算计好了要把我打翻在地。
帕内尔:你是否还记得有一天下午,约在本世纪第二个十年的中期,你带我妹妹去广场饭店茶点舞会,借口你会跳舞,而这个口实显然是误导,撒谎?
我忐忑不安地回答:“记得,先生。”我听到委员会会议室一片交头接耳声,看见记者们伏在采访簿上,奋笔疾书。朦胧中,我仿佛再次与艾琳一道坐在舞池边上,惶恐,昏晕,又充满幸福感——耳边,是令人激动的鼓点声,我的喉咙发干,有肉桂的甜涩滋味。
确实,我弄不清楚罪责所在。我想许多女孩子都会说,此类事情,比如我带艾琳的那次远行,自然属于非美活动之列。但一定有成千上万的男人们,渐入老境后,回首前尘,都会怀念他们情窦初开的时期,他们记得生命中这段宝贵而短暂的时光,曾经有过类似一些懵懂的旅程,此后,爱情的篇章,由于翻来翻去,难免破损不堪,再来絮叨,言谈之中,最初那种鲁莽的青春气息已经失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