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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九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写完了那本书。打字机打出的原稿厚达三百多页,每一页都是我苦苦挣扎的结果。我能坚持到底,是因为除了写作,我什么都没干。我一周工作七天,每天在桌前坐十到十二个小时,除了偶尔到蒙塔古街做趟小小的旅行,采购所需的食物、纸张、墨水和打印机色带之外,我几乎足不出户。我没有电话,没有电视机或收音机,没有任何种类的社交活动。只有4月一次,8月又有一次,我坐地铁到曼哈顿的公共图书馆查阅了一些资料,除此以外我没有离开过布鲁克林半步。但我也不是真的待在布鲁克林。我待在那本书里,而那本书在我的脑袋里,所以只要我把自己关在自己脑袋里,我就可以继续写那本书。那就像生活在一间墙壁装有护垫的精神病房里,但在当时,在所有可能的生活方式当中,那是唯一让我感觉有意义的。我无法活在现实世界里,我很清楚,如果没有准备好就返回那个世界,我将会四分五裂。所以我躲在那套小公寓里,成天埋头于写作海克特·曼。那是一项缓慢的工作,甚至也许是一项毫无意义的工作,但它迫使我连续九个月把全副精力都投在上面,因此我忙得根本无暇去想任何别的东西,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才没有疯掉。
4月底,我给史密茨写了封信,要求再请一学期的假。我还没有一个长远的计划,我说,但接下来的几个月除非发生什么特殊情况,否则我恐怕是不能回去教书了——即便不是永远,至少也是很长一段时间。我希望他能原谅我。并不是我对当老师失去了兴趣,我只是不能确定,当我站在讲台上对着学生们讲话的时候,我的双腿是否支撑得住。
我慢慢习惯了没有海伦和孩子们的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的状况有了什么起色。我不知道我是谁,我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我必须重新找到一种与他人共处的方法,而在那之前,我只能算是半个人。在写作那本书的过程中,我故意拖着不去想将来的事。留在纽约,给我租的公寓添置点家具,在那儿开始新的生活,这似乎才是明智之举,然而到了真要采取行动的时候,我却做出了相反的决定,回到了佛蒙特。当时我正在辛辛苦苦地对原稿进行最后一轮修订,准备打出定稿,然后就把书送去出版,就在那时候,我突然意识到,纽约就是那本书,一旦书完成了,我也就应该离开纽约另往他处了。佛蒙特大概是我所能做出的最糟糕的选择,但那里有我熟悉的土地,而且我知道如果回到那儿,我就能离海伦更近,我就能呼吸到她生前我们曾一起呼吸过的同样的空气。这种想法令人欣慰。我不可能再搬回汉普顿的老房子,但在其他镇上还有其他的房子,只要仍然住在同一地区,我就可以实施我那疯狂而孤独的人生方案,同时也不用逼着自己忘掉过去。我还不想忘掉。时间才过去一年半,我想让悲伤继续。我所需要的是另一项可以让我投入的工作,另一个可以将我淹没的海洋。
结果我最终在西T镇上买下了一个地方,那里位于汉普顿南面大约二十五英里。那是一栋模样可笑的小房子,一座由预制板搭成的滑雪小屋,里面有电子壁炉,地板上铺满了地毯,由于样子丑陋到了极点,它反而显出某种美丽来。它没有任何魅力或气质可言,也没有什么可爱精致的细节能骗人以为这里曾经是个家。它是一座为活死人准备的旅馆,一间为饱受折磨的灵魂准备的驿站,住在这种空空荡荡、毫无个性的空间里,会让你明白:世界就是个每天都要更新的幻影。不过,尽管在设计上有种种缺陷,房子的面积结构却很理想。既没有大得让你觉得迷失其中,也没有小得让你感到身陷牢笼。一间天花板上有天窗的厨房;一间下沉式的起居室,里面有一扇观景窗和两面高度足够容纳下我那些书架的空墙;一条可以俯视起居室的凉廊以及三间大小一样的卧室:一间睡觉,一间工作,一间存放那些我再也不忍心去看但又不能让自己扔掉的东西。对于一个打算独自生活的男人,它的面积和户型都很适中,此外它还有一个优点:它完全与世隔绝。那栋小屋坐落在半山腰,浓密的桦树、云杉和枫树环绕四周,只有一条泥路可以抵达。如果不想见人,我就可以不用见人。更重要的是,根本就没有人要见我。
我搬进去那天刚好是1987年的第二天,接下去的六周时间我都在忙于具体事务:做书架,装柴炉,把汽车卖掉并换了一辆四轮驱动的皮卡。下雪时山路很险,而这里又几乎一年四季都在下雪,所以我需要一件能让我安全地上下山的代步工具,我可不想把每次出行都变成一次探险。我叫了一名水管工和一名电工来修理管道和电线,我油漆了墙壁,贮备了可以用一冬的柴火,又给自己买了一台电脑、一只收音机和一台二合一的电话传真机。与此同时,《海克特·曼的默片世界》正在迂回曲折的学院出版系统里慢慢旅行。跟其他书籍不同,学术著作的出版不是出版社某位编辑说接受或者拒绝就可以算数的。作者要把原稿的复印件寄给那一领域的各个专家,在这些人读过书稿并交出审读报告之前,你什么都别指望。由于这种审读工作的酬金少得可怜(顶多只有几百美元),加上那些专家往往都是忙于教学和自己写书的大学教授,这一过程的时间常常被拖得很久。就我来说,我从11月中旬一直等到次年的3月底才有了答复。那时我正专注于其他事情,几乎已经忘了自己曾给他们寄过稿子。当然,我很高兴他们愿意出版它,很高兴有机会展示自己的劳动成果,但我不敢说这对我有多大意义。对海克特·曼来说,这倒是个好消息,或许,对老电影迷和研究小胡子的专家也是个好消息,但对我来说,那段经历已经过去了,我很少再想到它。偶尔想到的时候,我觉得好像那本书是另外某个人写的。
2月中旬,我收到一封从前大学研究生院同班校友的信,他叫亚历克斯·科恩伯格,如今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为海伦和孩子们举行的追悼会上,虽然从那之后我们就再没联系过,但我一直把他当作一个可靠的朋友。(他的悼函是一份辞藻优美充满悲悯的典范之作,是我收到的最好的悼函。)在信的开头,他为没有早点联系而向我致歉。他经常想到我,他说,他从小道消息听说我离开了汉普顿,在纽约待了几个月。他很遗憾我没有去找他。如果他知道我在那儿,他会极为乐意见到我。那是他的原话——极为乐意——典型的亚历克斯风格。不管怎样,信的下一段开始了,他最近应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之邀,要编辑一套新的系列丛书,世界文学经典丛书。一个名字怪怪的叫戴克斯特·菲邦的人,一个1927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工程系的校友,向他们遗赠了四点五亿美元来启动这个项目。项目计划要把那些公认的世界文学名著都放到一起,编入一套统一的丛书。从梅斯特·埃克哈克到费尔南多·佩索阿,所有的作品都要被囊括其中,假如认为现有的翻译已经不合适了,可以授权进行新的翻译。这是一项疯狂的计划,亚历克斯写道,但他们已经决定让我当丛书的执行主编,尽管多了各种额外的工作(我已经不再睡觉了),但我得承认我很享受。在他的遗嘱里,菲邦列了头一百本他想看到出版的作品清单。他是以制造建筑铝板发家的,但你可别小看了他的文学品位。清单上的其中一本书就是夏多布里昂的《墓中回忆录》。我到现在也没看过这本可怕的大部头,整整有两千页之多,但我还记得1971年的一天晚上你在耶鲁大学校园里的某处——大概就在贝内克图书馆外面的那个小广场旁边——跟我说的话,现在我要把它对你复述一遍。“这本,”你说(手里拿着那本法语版的第一卷在空中挥舞),“是有史以来写得最好的自传。”我不知道现在你是否还这么觉得,但我也许都用不着提醒你,自从那本书1848年问世以来,迄今为止只有过两个全译本:一个是1849年出的,一个是1902年出的。是时候再出一个译本了,你不觉得?我不知道你是否还对翻译有兴趣,但如果你有兴趣,如果你同意为我们翻译这本书,我会感到荣幸之至。
现在我有电话了。那并不是说我指望有谁会打电话给我,而是因为我想我应该装台电话以防万一。我在那儿没有邻居,万一屋顶塌下来或是房子着火了,我希望能通过电话求助。那是我对现实为数不多的让步之一,一种不太情愿的承认,承认这个世界上其实并非只剩下了我一个人。通常来说,我会给亚历克斯回信答复,但那天下午我打开他来信的时候正好在厨房里,电话就在那儿,在离我手边只有两英尺的台面上。亚历克斯最近搬了家,他的新地址和电话号码就写在落款下边。这一切便利实在太诱人了,于是我拿起话筒拨了号。
电话铃在那头响了四次,然后自动留言机咔嗒一声打开了。出人意料的是,里面是一个小孩在说话。说了几个字以后,我听出那是亚历克斯儿子的声音。那时雅各布年纪在十岁左右,大概比托德大一岁半——或者应该说,如果托德还活着的话,他比托德大一岁半。这个小男孩说:现在是第九局结尾。一垒二垒三垒都站好了,两人已经出去。比分是四比三,我方落后,现在轮到我上了。如果我能击球得分,我们就赢了。球来了。我挥动球棒。是个地滚球。我丢下球棒开始跑。第二垒的垒手捞起那个地滚球扔给第一垒,于是我也出去了。是的,没错,朋友们,我出去了。雅各布出去了。我的爸爸,亚历克斯也出去了;还有我的妈妈,芭芭拉;以及我的妹妹,朱莉。我们全家都出去了。请在“哔”一声后留言,我们一绕过球场回到家,就会给你们回电话。
那不过是段可爱的俏皮话,但却使我不知所措。当话音结束“哔”一声响起的时候,我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与其让磁带在那里空转,还不如挂了电话。我一直讨厌对着这种机器讲话,它们让我觉得神经紧张,浑身不自在。但是听着雅各布的声音,我感到天旋地转,仿佛被击倒在地似的无法动弹,仿佛被推到了绝望的边缘。他的声音里充满着太多的快乐,他的话语里洋溢着太多的欢笑。托德也曾是个聪明伶俐的小男孩,他现在本该八岁半了,但他还是七岁,即使等雅各布长成了大人,他也还是七岁。
我给了自己几分钟调整,然后我又试了一次。这次我有了心理准备,录音再次响起的时候,我把话筒从耳边拿开,这样我就听不到了。那录音似乎没完没了,当“哔”一声终于将它们切断时,我把话筒又重新拿到耳边,开始讲话。亚历克斯,我说,我刚刚看了你的信,我希望让你知道我愿意接下这个活。由于那部书的长度,没有两三年时间,你别指望能看到完稿。但对此我想你已经心里有数了。我刚在这儿安顿下来,不过一旦我学会了怎么用那台我上周刚买来的电脑,我就可以开工了。谢谢你的邀请。我正在想方设法地找事情做,我想这份活儿会让我很享受。向芭芭拉和孩子们问好。再联系。
他当天晚上就回了电话,对我同意翻译感到既吃惊又高兴。那纯粹是瞎打误撞,他说,但不先问你一下我总觉得不对劲。我简直没法告诉你我有多高兴。
你高兴就好,我说。
我让他们明天就传一份合同给你。公事公办嘛。
随便你。说实在的,我已经想好了怎么翻译书名。
Mémoires d'outre tombe.《墓中回忆录》。
我觉得那样译有点笨拙。怎么说呢,太抠字眼了,同时也不好理解。
你有什么主意?
《死人回忆录》。
有意思。
不坏吧,是不是?
不坏。我很喜欢这名字。
关键在于这个名字有含义。夏多布里昂花了三十五年时间写这本书,他希望它能在他死后五十年再出版。它根本就是用一个死人的语气写的。
但它没有过五十年。那本书是1848年出版的,在他死的同一年。
他陷入了财务危机。1830年大革命后,他的政治生涯完蛋了,他变得负债累累。雷卡米夫人,他过去十二年来的情妇——对,就是那个雷卡米夫人——叫他把还没写完的回忆录拿出来,供一小批挑选过的读者在她的客厅里私下阅读。这么做是为了能找到一个出版商愿意向夏多布里昂预支稿费,愿意为一部多年之后才能问世的作品而事先付钱给他。这个计划失败了,但对这本书的反响却异乎寻常地好。这本回忆录成了有史以来最著名的一本还没有完成,没有出版,也没有被读过的书。但夏多布里昂仍然穷困潦倒。于是雷卡米夫人又想出了一个新的点子,这个点子奏效了——或者说部分奏效了。他们成立了一个股票公司,人们可以购买手稿的股份。我想你可以称之为文字期货,就跟华尔街上人们把钱押在大豆和玉米价格上一个道理。实际上,夏多布里昂是用他的自传做了抵押贷款,以支付自己的晚年生活费用。他们提前给了他一笔数目可观的钱,让他可以还清债务,让他的余生有一份养老金。这是笔精明的投资。唯一的问题在于夏多布里昂一直不死,公司成立时他六十五岁,而他一直活到了八十岁。那时股份已经被转手了好几次,当年投资给他的那些朋友和崇拜者早就已经不知所终。夏多布里昂被捏在一帮陌生人手里。他们唯一感兴趣的就是是否有利可图,他活得越长,他们就越希望他死。他最后几年的日子过得十分惨淡。一个被风湿病折磨、行动不便的衰弱老人,雷卡米夫人几乎已经全瞎,而他的所有的朋友都已经离开人世。但他直到最后一刻还在修改手稿。
多有趣的故事。
我并不觉得那么有趣。不过我告诉你,这个老子爵的文笔好到了极点。那是一部不可思议的书,亚历克斯。
那么说你不介意在接下来的两三年里都和一个沉闷的法国佬泡在一起咯?
我刚刚跟一个默片喜剧演员待了一年,我想该换人了。
默片?我从没听你说起过。
一个叫海克特·曼的人。去年秋天我写了一本关于他的书。
那有你忙的。不错啊。
我必须得做点什么。所以我决定研究他。
我怎么没听说过这个演员?倒不是说我对电影很精通,但这个名字听上去很陌生。
没人听说过他。他是我的御用宠臣,是只为我表演的宫廷小丑。有十二三个月的时间,我醒时的每分每秒都和他待在一起。
你是说你真的和他在一起,还是只是一种比喻?
从1929年起就没人真的和他在一起。他死了。就像夏多布里昂和雷卡米夫人那样。就像那个叫戴克斯特什么的那样。
菲邦。
就像戴克斯特·菲邦那样死了。
这么说你花了一年时间看老电影。
不完全是。我花了三个月看老电影,然后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又花了九个月写它们。那大概是我做过的最奇特的事。我在写一样我再也看不到的东西,我必须用纯粹的视觉语言把它们表达出来。整个过程就像一场幻觉。
那么活着的人呢,戴维?你有没有多花点时间跟他们待在一起?
尽可能少。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去年在华盛顿我跟一个名叫辛格的人打过交道。J.M.辛格医生。一个很好的人,跟他在一起的时间我很开心。他帮了我大忙。
现在你还在看医生吗?
当然没有。现在的谈话是从那时以来我跟人说话说得最长的一次。
你在纽约时应该打电话给我。
我没法打。
你才四十岁还不到,戴维。人生还没完,你知道。
事实上,我下个月就四十了。15号在麦迪逊广场花园将会有个盛大的生日聚会,我希望你和芭芭拉届时能来捧场。我很惊讶你们怎么还没收到请柬。
大家都在担心你,如此而已。我不想多管闲事,不过当某个你关心的人变成这样,你很难只是袖手旁观。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帮忙的机会。
你已经帮忙了。你给了我一份新工作,我非常感激。
那是工作。我说的是生活。
有什么区别吗?
你简直是个顽固不化的混蛋,不是吗?
跟我说点戴克斯特·菲邦的事儿吧。不管怎么说,他可是我的恩人啊,我对他却一无所知。
你不是真的想说这个,是不是?
正如我们那位在死信处上班的老朋友经常说的:我宁愿选择不。
没人能离开他人生活,戴维。那根本不可能。
或许。但以前没人曾经是我。或许我是第一个。
摘自《死人回忆录》前言(巴黎,1846年4月14日;修改于7月28日):
由于我无法预知自己的死期,由于一个人到了我这样的年纪,剩下的日子纯粹就是一种恩赐,或者不如说,是一种折磨,所以,我感到有必要做一些说明。
到今年9月4日,我就七十八岁了。对我来说,已经是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了,离开这个正在飞速离我而去的世界,离开这个我无怨无悔的世界……
是那时时扼紧我喉咙的可悲命运,逼我出售我的《回忆录》。没人能想象得出,因为被迫抵押自己的坟墓,我经受了怎样的痛苦,但这最后的牺牲,要归咎于我立下的誓言和我行为的始终如一……我的打算是要把它留给夏多布里昂夫人。她可以将它发表或禁止发表,看她觉得怎样合适。而现在,我比任何时候都更相信,后一种方法可能更为妥当……
这部《回忆录》写于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国家。出于这个原因,每当叙述线索重新展开的时候,我觉得都有必要加上一些开场白来描述我的所见所想。如此一来,我变化多端的人生经历就被融为一体。于是有时会发生这样的事,显赫的时候我却谈起了自己当年的潦倒;苦难的岁月我却在重温幸福时光;我的青春渗入了我的暮年;我成熟之年的庄重给我的纯真岁月染上了一层阴郁。我那太阳的光芒,从日出到日落,交相照映,交相混杂,使我的故事显得有些混乱——或者说,有一种神秘的统一。我的摇篮里有我的坟墓,我的坟墓里有我的摇篮;我的痛苦变成了欢乐,我的欢乐变成了痛苦;而且,当我细细读完这部《回忆录》,我已经无法确定,它写的到底是一个年轻人的故事,还是一个白发老人的故事。
我不知道对于这种混杂,读者究竟是满意还是不满意。一切都已无可补救。那是我变化无常的命运造成的结果。命运的暴风雨总是让我连个写作的书桌也找不到,除了那块使我遇到海难的礁石。
人们总是催促我在有生之年就让这部《回忆录》的部分章节发表,但我宁愿躺在坟墓的深处说话。这样我的叙述才会有一种令人恐慑的语调,因为那声音是从棺材里发出的。如果说我在这个世界已经受够了苦,在下一个世界应该变成幸福的亡灵,那么天堂之光将会在我最后的画面上投下一缕护卫的光芒。对于我,生命是如此沉重;也许死亡更为合适。
这部《回忆录》对我具有非同一般的重要性。圣·博纳旺蒂尔承蒙上天恩准,可以在死后继续写他的书。我不敢奢望这样的好事,但我希望至少能让我在午夜时分复活,好改改我这本书的校样……
如果说这本书里有哪一部分比其他部分更让我感到满意的话,那就是关于我青少年时代的部分——我一生中最隐蔽的角落。在那里,我唤醒了一个只有我知道的世界,当我漫游于那个消逝的王国,我遇见的只有沉默与回忆。所有那些当年我认识的人,有几个今天还活着呢?
……假如我死在法国以外的地方,我请求要等到第一次下葬后的五十年再把我的遗体运回祖国。但愿我的遗骸免受尸检的亵渎;但愿没人到我死掉的大脑和停跳的心脏里寻找我生命的奥秘。死亡根本不会泄露人生的秘密。尸体乘着邮车旅行的想法让我满怀恐惧,而干燥轻盈的白骨运送起来则很方便。没有了我这肉体的累赘,卸下了我这烦恼的重量,它们的最后之旅就会轻松得多。
与亚历克斯通话后的第二天早晨我便开始动手翻译。因为我身边正好就有那部书(两卷本的派雷德版,由勒维朗和牟利尼尔编辑,有完整的动词变位表、注解以及附录),在亚历克斯信到之前的三天我才刚刚把它拿到手。那个礼拜的前几天我装好了新书架。每天我都要花好几个小时把书拆包上架,在单调乏味的劳作中间,我偶然在某堆书里发现了夏多布里昂。我已经许多年没有看过这部《回忆录》了,但那个早晨,在我佛蒙特那乱七八糟的起居室里,被一大堆倒翻的空箱子和没归类的书塔包围着,我一时兴起又打开了它。我眼睛落到的第一个地方是第一卷上的一小段。在那一段里,夏多布里昂描述了1789年6月他陪同一位布列塔尼诗人去凡尔赛宫游览时的情形。那时距离攻占巴士底狱还不到一个月时间,在参观的半路上,他们看见玛丽·安托瓦内特正在和她的两个孩子一起散步。她微笑着望了我一眼,优雅地向我致意,就像我被引见那天一样。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一瞥目光,它行将消逝。当玛丽·安托瓦内特微笑时,她的嘴形给我的印象是如此清晰,以至于当1815年这个不幸女人的头颅从坟墓中被挖掘出来的时候,对她那个微笑的记忆(多么可怕!),使我认出了这位王女的下颌骨。
这是一幅强烈的、令人惊心动魄的画面,在把书合上放回书架后的很长时间里,我还是不停地想起它。玛丽·安多瓦内特那线条简洁的白色头骨,从黑暗的墓底破土而出。短短的三句话里,夏多布里昂穿越了二十六年的时光。从血肉之躯到一把白骨,从锦衣玉食到无名之死,而横亘其间的,是整整一个时代的风云变幻,是那些无法形容的恐怖、残暴和疯狂岁月。这段话把我震住了,在一年半时间里没有什么话曾像它们那样打动我。接着,就在我与这些句子偶遇后的第三天,我收到了亚历克斯那封邀请我翻译的来信。这是巧合吗?当然是,不过我觉得似乎自己本来就在祈求它发生——似乎亚历克斯的来信在某种意义上帮我圆了一个我自己无法完成的愿望。在过去,我从不相信这种哗众取宠的所谓神秘感应。然而当你过上像我当时那样的生活,当你把自己完全禁锢起来,对周围的一切都视而不见时,你的看法就会开始改变。事实摆在眼前:亚历克斯信上的日期是9日星期一,而我收到信是在三天后的12日星期四。这就意味着当他在纽约给我写信提到那本书的时候,在佛蒙特我的手里正好捧着同一本书。我并不想坚持说这种关联有多重要,我只是忍不住要把它看成是一种信号。就好像我在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发出了某种请求,然后突然,我的愿望变成了现实。
于是我安定下来,重新开始工作。我忘掉了海克特·曼,一心只想着夏多布里昂,让自己淹没在一段与我毫不相干的、浩瀚无垠的人生编年史中。那正是这份工作最吸引我的地方:距离,在我和我所做的事之间绝对的距离。能到二十年代的美国旅行上一年的感觉很不错,而待在十八、十九世纪的法国就更棒了。雪落在佛蒙特我住的那座小山上,但我几乎都没有注意到。我在圣马洛和巴黎,在俄亥俄和佛罗里达,在英格兰、罗马和柏林。大部分工作都是机械性的,因为我是那些文本的奴仆而非作者,所以跟写《默片世界》相比,需要投入的精力属于不同的类型。翻译有点像铲煤。你把它铲起来,然后扔到火炉里。一块煤就是一个词,一铲煤就是一句话,如果你的腰背够强壮,如果你有毅力连续干上八到十个小时,你就能让火势保持旺盛。现在我面前有近百万个词,我打算让工作时间尽可能地长,强度尽可能地大,哪怕这意味着会把房子给烧掉。
在那儿第一个冬天的大部分时间,我哪也没去。每过十天,我会开车到布莱特尔博罗的大联盟超市进行一次食品采购,那是唯一一件能让我中断工作的事情。布莱特尔博罗离我住的地方有好一段路,但我想多开这额外的二十英里,我就能避免碰见任何熟人。汉普顿大学的人一般都在学校北面的另一个大联盟超市购物,他们中有人出现在布莱特尔博罗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并不是说那就完全不可能。尽管我小心翼翼,但最终还是适得其反。3月的一个下午,我正在把一长条六包装的卫生纸往车上装的时候,格雷和玛丽·泰利森逮住了我。这导致了一次聚餐邀请,虽然我竭力推辞,但玛丽不断地更改时间,直到我用完了所有想得出的借口。十二天后的晚上,我开车来到他们在汉普顿大学边上的家,那里离我跟海伦和孩子们住过的地方还不到一英里。如果只有他们两个的话,我也许还不至于感到那么备受煎熬,但格雷和玛丽却自作主张地又请了其他二十个人,我根本没想到要面对这么一大群人。当然,他们全都很友好,而且其中大部分人可能还很高兴见到我,但我却觉得很尴尬,浑身不自在,每次我开口说什么,总发现自己说错了话。我已经对汉普顿式的闲聊生疏了。他们都以为我想知道最新的阴谋和丑闻、离婚和私通、升迁和部门间的争吵,但事实是我发现这些话题无聊得简直叫人难以忍受。我可以从这种对话中逃开,但过了一会儿我就会发觉自己又被另一帮讨论着不同但相似话题的人包围住了。没人会傻到向我提及海伦(大学老师在这点上非常礼貌),因此他们便抓住一些自认为无害的话题不放:最近的新闻、政治、体育。我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我已经一年多没看过一张报纸了,在我看来,他们说的那些事完全可能发生在另外一个世界上。
派对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在一楼转来转去,从各个房间里走进走出,几个人扎成一堆聊几分钟,然后又分开到别的房间扎成新的一堆。我从起居室走到餐厅走到厨房再走到书房,刚好格雷看到我,就递给我一杯苏格兰威士忌苏打。我想也没想就接过来,因为焦虑不安,我几乎一口气就把它喝光了。那是我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第一次碰酒。做海克特·曼调研的时候,我曾经拜倒在各家宾馆迷你酒吧的诱惑之下,但自从搬到布鲁克林开始写作,我就发誓要戒酒。当周围没酒时,我也并不是特别渴望那玩意,但我心里清楚,自己离失足酿成大错始终只有几步之遥。我在空难后的行为已经证实了这一点,如果我不是及时振作起来离开了佛蒙特,也许根本活不到来参加格雷和玛丽的派对——更别说在这里奇怪自己到底为什么要回来。
喝完一杯,我去吧台又倒了一杯,但这次我没掺苏打水,只在杯子里加了点冰块。到了第三杯,我连冰块也忘了,直接一饮而尽。
晚餐准备好了,客人们便围着餐桌站成一排,把他们的盘子盛满吃的,然后再分散到屋里的其他地方找椅子坐下。我最终坐到了书房沙发上,挤在扶手和凯芮·穆拉——一位德语系的助理教授——之间。那时我已经有点动作不稳了,我坐下来,膝盖上摇摇欲坠地放着一满盘沙拉和炖牛肉,然后我转身去拿沙发后面的酒(坐下之前我放在那儿的),我一握住酒杯它就从我手里滑了出去。相当于四小杯分量的尊尼获加洒到凯芮的脖子上,接着,紧随其后,酒杯又当的一声掉在她的脊椎骨上。她跳了起来——她怎么可能不跳?——这么一跳,她打翻了自己那盘炖肉和沙拉,那不仅使我的盘子也被连带着摔到地上,还把我的腿上弄得一塌糊涂。
本来那并不是什么大事,但我已经喝得头脑不清了,由于裤子突然被橄榄油淋得透湿,衬衫上又被溅得到处都是肉酱,我不禁勃然大怒。我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但肯定是很难听的侮辱性的话,一句极为无礼的脏话。笨猪。大概是。但也有可能是蠢猪,或者笨蠢猪。不管是哪几个字,在任何情形下你都不该因为这点小事而大声吼出那种字眼,更何况当时还有满满一屋子敏感躁动的大学教授在场。也许不用再补充一句,凯芮既不蠢也不笨,而且她根本就不像一头猪,她是个迷人、苗条的女人,年纪四十不到,教歌德和荷尔德林,对我从来除了无比的尊敬和亲切之外别无其他。就在事件发生前的几秒钟,她还在邀请我到她的一个班上去讲课,当我清清喉咙准备告诉她我要考虑一下的时候,酒洒了出去。这完全是我的错,但我却立刻掉转枪头把怨气都发在了她身上。那真是一次丢人的发作,也再次证明了我还不适合被放出笼子。凯芮刚刚才对我做了一个友好的提议,事实上她已经发出了某种试探性的、非常微妙的信号,暗示我们可以就很多话题进行更为亲密的谈话,而我,一个近两年没碰过一个女人的男人,发觉自己对这些几乎难以察觉的暗示开始有了反应,我开始用男人酒喝多时那种粗俗的方式,想象她脱光衣服会是什么样子。难道那就是为什么我会厉声呵斥她的原因?难道我的自我怨恨已经到了如此严重的地步,因为她唤起了我身上的一丝性欲就要对她进行惩罚?或者是我心底其实知道她根本就没有那方面的意思,所有那些小暗示不过是我自己的臆想,不过是靠近她那暖香的身体后产生的片刻冲动?
让事态进一步恶化的是,当她开始哭的时候,我没有表现出哪怕丝毫的歉意。当时我们俩都站在那儿,当我看到凯芮的下嘴唇开始颤抖,眼角充满泪水,我感到很高兴,差点为自己制造的惊愕效果欢呼雀跃。那时房间里还有另外六七个人,在凯芮的第一声惊叫后他们全都把头转向我们的方向。盘子哗啦砸在地上的声音又把几个人引到了门口,当我嘴里冒出那句可恶的脏话时,至少有一打的目击者听到了。随后一片沉默。那一刻大家都被集体震呆了,接下去的几秒钟里谁也不知道要说什么或做什么。一开始凯芮气喘吁吁,不知所措,经过这小小的休整,她的受伤变成了愤怒。
你没权利那样对我说话,戴维,她说,你以为你是谁?
幸好,玛丽是走到门口来的人之一,在我做出什么更过分的举动之前,她冲进屋里抓住了我的胳膊。
戴维不是那个意思,她对凯芮说。对吗,戴维?那不过是一时冲动脱口而出的气话罢了。
我本想说些刺耳和反驳的话,以证明我说的每个字都是我想说的,但我还是忍住了。我用了最大的自制力才做到那点,但玛丽已经出面扮演和平使者的角色,一部分的我也知道不该再给她制造更多的麻烦。即便如此,我还是没有道歉,也没有试图和好。我没有选择说出心里想说的话,而是选择从她手里挣脱手臂离开了房间,我走出书房,穿过起居室,我以前的那些同事在一旁站着,默不作声地看着我经过。
我直接上楼走到格雷和玛丽的卧室。我的打算是拿了东西就走,但我的派克大衣被埋在床上的一大堆衣服下面,怎么都找不到。在四处稍微挖了一会儿之后,我开始把衣服扔到地板上,用排除法来简化我的搜寻行动。正当我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床下的衣服已经比床上多了——玛丽走进来。她是小个子的圆脸女人,金色的鬈发,微红的脸颊,当她两手放在臀部站在门口,我立刻明白了她一直在跟着我。我感觉自己就像个要挨妈妈骂的小孩。
你在干吗?她说。
找我的衣服。
在楼下的壁橱里。你不记得了?
我以为在这儿。
在楼下。你来的时候格雷放进去的。你还帮他找衣架来着。
好,那我下去找。
但玛丽可不准备这么轻易放我走。她朝屋里迈了几步,弯腰拾起一件衣服,愤怒地扔回床上。然后她又捡起另一件衣服,把它也丢到床上。她继续不停地收着衣服,每次把一件衣服啪的一声甩到床上,她正说了一半的话就会停顿一下。那些衣服就像标点符号——突然的破折号、草率的省略号、激烈的感叹号——每件衣服都像把利斧似的把她的话拦腰截断。
你下去的时候,她说,我希望你能……跟凯芮和解……我不管你是不是要跪下来……求她原谅……每个人都在说这件事……如果你现在不这么做的话,戴维……我就再也不会邀请你进这栋房子。
我一开始就不想来,我答道,要不是你硬拽着我的胳膊,我怎么也不会在这儿冒犯你的客人。你尽可以照常开你那无聊乏味的派对。
你需要帮助,戴维……我没忘记你遭受的打击……但耐心是有限度的……在你毁了自己的生活之前,去看看医生吧。
我过着我认为合适的生活。那并不包括到你家参加派对。
玛丽把最后一件衣服扔回床上,然后,没来由地,她突然坐下开始哭起来。
听着,混蛋,她用平静的声音说,我也爱她。你也许娶了她,但海伦是我最好的朋友。
不,她不是。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也是她最好的朋友。这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玛丽。
对话就这样结束了。我对她是如此冷酷,对她情感的抵制是如此绝对,她已经无话可说。当我离开房间的时候,她背对我坐着,一边看着床上的衣服,一边来回摇头。
派对后过了两天,宾州大学出版社传来消息说他们想出版我的书。那时我差不多已经翻译了一百页夏多布里昂,而当《海克特·曼的默片世界》一年后正式出版的时候,我已经又翻好了一千两百页。如果按那样的速度干下去,再过七八个月我就能完成初稿。加上修订和改动的时间,再不到一年我就能把完成的译稿发给亚历克斯。
结果,那一年我只干了三个月。我又推进了两百五十页,到第二十三部拿破仑下台那一章(不幸与意外就像孪生子,总是一同诞生)。之后,一个潮湿的刮大风的初夏午后,我在邮箱里发现了芙芮达·斯贝林的来信。我承认一开始它把我弄得心神不安,不过等我寄走了回信,然后再稍微想想,我就劝自己说那不过是个恶作剧。那并不是说给她回信有什么不对,只是我已经不抱希望,我想我们的来往就到此为止了。
九天后,我又收到了她的来信。这次她用了整整一页纸,信纸的上方有一块蓝色凸起的压花印章,印着她的名字和地址。我知道伪造个人信笺是多么简单,但有谁会不怕麻烦地假扮成某个我从没听说过的人呢?芙芮达·斯贝林这个名字对我毫无意义。她可能是海克特·曼的妻子,也可能是个在沙漠里离群索居的疯子,但不可否认,她是真实存在的。
敬爱的教授,她写道,您的怀疑完全可以理解,我一点也不惊讶你会不相信我的话。了解真相的唯一办法就是接受我在上封信里向您发出的邀请,飞到苏埃诺镇来与海克特见面。如果我告诉你他在1929年离开好莱坞后又编导了一系列电影长片——他可以在农场把它们放给你看——也许那更能促使你前来。海克特已经年近九十,且健康状况不容乐观。他的遗嘱指示我要在他死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毁掉那些电影及其底片,我不知道他还能撑多久。请尽快与我联系。期待您的回音。芙芮达·斯贝林(海克特·曼夫人)敬启。
又一次,我没让自己被牵着鼻子走。我的回复简明、刻板,也许甚至有点儿无礼,但在我做出什么决定之前,我得知道她是否可以信任。我很想相信你,我写道,但我需要证据。如果你希望我不远千里地赶去新墨西哥,我就要先确定你的说法是否可信,海克特·曼是否真的健在。一旦疑虑消除,我就会前往农场。但我必须提醒你,我不坐飞机。戴维·齐默谨上。
她肯定会给我回音——如果我没把她吓跑的话。要是我真的吓跑了她,那她就是在默认自己骗了我,那么故事就此结束。我并不认为事情会那样发展,但不管她是骗我还是没骗我,谜底都会很快揭晓。她第二封信的口气很急切,几乎是在哀求,如果她真的是她所说的那个人,她一定会抓紧一切时间立即给我回信。沉默意味着我击中了她的要害,但如果她回信——我全心全意地盼望着她能回信——那封信很快就会到达。上封信到我这儿花了九天时间。假如一切顺利(邮局不拖延、不出错),我相信下一封信甚至会到得更快。
我竭力保持镇定,试图继续按部就班地翻译《回忆录》,但没有用。我太分心、太焦躁了,无法很好地集中注意力,为了完成每日的翻译定额而连续挣扎了几天之后,我终于宣布暂停这个项目。第二天一大早,我钻进那间多余卧室的储藏室,把我过去的海克特研究资料拖了出来,写完那本书后它们被收起来放进了纸板箱。总共有六箱。五箱是书稿的笔记、提纲和草稿,而另外一箱则塞满了各种各样的宝贵材料:剪报、照片、缩微拍摄的文件、复印的文章、老早一些随笔专栏上的花絮以及所有能找到的有关海克特·曼的只言片语。我已经很久没看过这些材料了,在等待芙芮达·斯贝林回音的无所事事中,我重新打开了那个纸板箱,并把那个礼拜剩下的时间都泡在了里面。我并不指望能从中发现什么以前不知道的东西,但那些资料的内容在我记忆中已经变得模糊不清,我觉得应当再看上一眼。我收集的大部分资料都是不可靠的:小报文章,明星杂志的小道消息,一些充满夸张、尽是胡编乱造的电影报道。尽管如此,只要记住不把自己读到的当真,我看不出翻翻这些东西会有什么害处。
从1928年8月到1929年10月,有四篇以海克特为主题的人物特写。第一篇发表在万花筒公司每月出版的《公报》上,那是汉特用来宣传他新产品的舆论工具。这篇新闻稿的主要目的就是向外界宣称他们已经与海克特签约,因为那时人们对他几乎一无所知,所以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心所欲地编造任何故事。那正是拉丁情人在好莱坞最后的黄金时代,瓦伦蒂诺刚死不久,皮肤黝黑、富有异国情调的外国人对大众仍然很有吸引力。万花筒公司也想趁机捞上一笔,于是他们把海克特说成是滑稽绅士,具有喜剧感、让你心跳加速的南美帅哥。为了支持这种说法,他们还替他捏造了一份引人注目的作品清单,一份他来加利福尼亚之前那段时间完整的职业年谱:在布宜诺斯艾利斯音乐大厅登台献技、参加穿越阿根廷和巴西的巡回杂耍演出、拍摄了一系列在墨西哥风行一时的电影。通过把海克特塑造成一个业已成名的明星,汉特便可以在电影界树立起自己慧眼识才的名声。他要让他们知道,他并非这一行的新手,他是个能干的、有魄力的电影公司老板,他是出高价打败了许多竞争对手才引进了这么一位著名的外国明星,让他能够在美国观众面前一展风姿。这是个很容易蒙混过关的谎言。毕竟,没人会注意别国发生的事,而且,既然有这么多充满想象力的可能性摆在面前,干吗非要框死在所谓的真实中?
六个月后,二月号《电影故事》上的一篇文章对海克特的过去提出了一个更为合理的看法。当时他的几部电影已经上映,毫无疑问,随着全国各地对他这些作品兴趣的日益增长,在他早年生活上做手脚已经变得越来越没有必要。那篇稿子出自一个名叫布莉姬·奥夫伦的实习记者之手,从她第一段里对海克特的评论——具有穿透力的凝视和柔软敏锐的小胡子——我们不难看出她的唯一目的就是说他的好话。他浓重的西班牙口音让她觉得魅力十足,她还对他英语的流利大加赞赏,在交谈中,她问他为什么会有一个德国名字。者(这)很简单,海克特回答说,我的父母都出申(生)在德国,我也是。当我还是个小婴儿的时候,我们全家迁往了阿根廷。我在家里跟他们说德语,在学校说西班牙语。英语是后来才学的,来美国之后。说得海(还)不太溜。于是奥夫伦小姐又问他来美国多久了,海克特说三年。那显然与万花筒公司《公报》上的说法相矛盾,而且当海克特随后谈起他来加利福尼亚后干过的一些工作时(餐馆临时工、真空吸尘器的推销员、挖沟工人),他也根本没提到以前在演艺界有过什么资历。所谓在拉丁美洲家喻户晓大名鼎鼎的演艺明星原来不过如此。
我们可以对汉特手下宣传部门的夸大其词不加理会,但也不要因为他们混淆视听就以为《电影故事》上的报道更确切或更可信。在三月号的《影迷》杂志上,一个名叫兰德尔·西姆斯的记者就《探戈之乱》采访了海克特,他极为惊讶地发现这位阿根廷笑星讲着一口完美的英语,几乎没有丝毫的口音。如果事先不知道他来自哪里,你保证会以为他的老家是俄亥俄州的桑达斯基。西姆斯这么说是一种恭维,但他的观察却在海克特的原籍问题上又增添了一丝疑云。即使我们把阿根廷当作他度过童年的地方,但他离开那儿来到美国的时间似乎比其他报道上写的要早得多。在下一段里,西姆斯记下了海克特说的一段话:我是个坏小子。我父母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把我赶出家门,我头也没回就走了。结果,我一路向北来到了美国。从一开始,我脑子里就只有一个念头:要在电影上干出一番大名堂。说这些话的人和一个月前跟布莉姬·奥夫伦说话的那个人简直就像两个人。难道他是为了逗乐而有意对《电影故事》装出浓重的口音?或者是西姆斯故意美化,想通过强调他英语的熟练,为他日后不久的有声表演生涯铺平道路?也许是他们两个共同策划了这篇报道,或者也许有第三方付钱给了西姆斯——很可能就是汉特,那时他正深陷于财务危机之中。有没有可能是汉特想进一步提升海克特的市场价值,以便把自己的产业卖给其他的制片公司?一切都已无从知晓,但不管西姆斯的动机何在,也不管奥夫伦把海克特当时的情况转述得有多离谱,这些报道都无法自圆其说,哪怕给那些记者找再多的借口。
海克特的最后一篇访谈刊登在十月号的《电影》杂志上。根据他对B.T.巴克所说的话——至少巴克让我们相信那是他说的——这小子似乎在制造身份混乱上很有一套。这一次,他的父母成了斯坦尼斯洛夫人。那是个位于奥匈帝国东部的边境城市。海克特的母语变成了波兰语,而非德语。他们在他两岁的时候去了维也纳,在那儿待了六个月,然后到了美国,在搬到布宜诺斯艾利斯定居之前,他们先是在纽约待了三年,后来又在中西部待了一年。巴克打断他的话,问他们住在中西部什么地方,海克特镇定地回答:俄亥俄的桑达斯基。就在六个月前,兰德尔·西姆斯在他《影迷》上的报道里也提到了桑达斯基——但不是作为一个确指的地点,而是作为一种象征,一种典型美国小城的代表。现在海克特把它拿过来放进自己的故事,很可能只是因为这个词组干脆轻快的发音吸引了他。俄—亥—俄的桑—达斯—基,它们念起来有一种悦耳的响亮,它们那美妙的三段式切分音使其具有一种诗的节奏与力度。他的父亲,他说,是一位从事桥梁建造的土木工程师。他的母亲,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是一名舞蹈演员、歌手和画家。海克特非常爱戴他们,他那时是个循规蹈矩信奉宗教的小男孩(与西姆斯那篇报道里的坏小子正好相反),在他十四岁那年他们乘船发生事故不幸遇难之前,他一直都计划子承父业做一名工程师。他父母的突然离去改变了一切。从他成为孤儿的那一刻起,他说,他唯一的梦想就是回到美国,在那儿开始新的生活。在这个梦想实现之前,他经历了一长串的奇遇,但如今他终于回来了,他确定无疑地感觉到:这里是一个他想永远待下去的地方。
这些话中可能有一些是真的,但不多,也可能一句真话都没有。这是他关于自己过去的第四种版本,虽然它们有一些共同点(讲德语或波兰语的双亲,曾在阿根廷待过,从旧世界迁徙到新世界),但其余的东西都在变来变去。这一次他强硬而讲究实际;下一次他又怯懦而感情用事。在这个记者面前他放荡不羁,在另一个面前他又温文尔雅,彬彬有礼;他一下子出身富贵,一下子又出身贫穷;他一会儿讲话有浓重的口音,一会儿又完全没有任何口音。把这些矛盾放到一起,你最终得到的结果就是一无所得,如此多变的个性和家庭背景使他这个人变成了一堆碎片、一幅各个拼块之间毫无联系的游戏拼图。每次被问到同一个问题的时候,他都会给出不同的回答。他的话语滔滔不绝,但他决不把同样的事情说两遍。他似乎在隐藏什么事情,在守着什么秘密,但他用巧妙而迷人的幽默有效地掩饰了这种破绽,以至于几乎没有人注意到。他的魅力让那些记者无法抗拒。他使他们发笑,他用一些小伎俩把他们逗得乐不可支,很快他们就放弃了在他身上榨出什么真相的想法,而彻底被他的表演所征服。于是海克特继续漫天胡侃,从维也纳铺着鹅卵石的林荫道扯到俄亥俄那名字好听的大平原,到最后你就会开始问自己,这是不是个骗人的游戏,或者仅仅是为了打发无聊?也许他的说谎是无辜的。也许他并不想糊弄别人,他只是想给自己找点乐子。毕竟,接受采访是很枯燥的。如果每个人都不停问你同样的问题,为了保持清醒,你嘴里大概也会跳出一些新的答案。
虽然什么都无法确定,但在细细读过这一堆假冒伪造的回忆和逸事之后,我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秘密。在头三篇访谈中,海克特都在避免提及自己的出生地。奥夫伦问他时,他说是德国;西姆斯问他时,他说是奥地利;但两次他都没有提供任何细节:哪个镇、哪个城市、哪个地区。只有跟巴克谈话时他透露的一点信息填补了这个空白。斯坦尼斯洛夫曾经是奥匈帝国的一部分,但在“一战”末期奥匈帝国崩溃后它被划归了波兰。波兰是个远离美国大陆的国家,比德国还要远,由于海克特一直在竭尽所能地想让人们忽略他的外来身份,因此把那样一座城市说成是自己的出生地实在是件古怪的事。他那样做唯一可能的原因,我觉得,就是因为那是真的。我无法证实自己的推论,但他在那上面撒谎毫无意义。波兰并不能对他的事业有所帮助,如果他想给自己假造一个背景,何苦要提到什么波兰呢?那是一个失误,是一瞬间的走神,海克特一发觉自己的这个口误,立即就采取了补救措施。如果说他刚才使自己太外国化了,那么现在他就要通过强调他的美国化来抵消所犯的错误。他把自己放到了纽约,一座移民之城,然后为了进一步加深印象,又转移到了大陆的中心地带。于是俄亥俄的桑达斯基进入了视线。这个名字他完全是信手拈来,他回想起六个月前那篇关于他的人物报道上有这么个地名,便把它抛给了毫不怀疑的B.T.巴克。结果恰到好处。那个记者被岔开话题后,没再问更多关于波兰的问题,他靠到椅子上,开始跟海克特聊起中西部平原上的苜蓿田野。
斯坦尼斯洛夫位于德涅斯特河的南边,在加利西亚地区的利沃夫和切尔诺维兹的半中央。如果那真是海克特度过童年的地方,那么我们就很有理由认为他是个犹太人。那一地区有大量犹太人定居的事实还不足以说服我,但把那里的犹太人口与他家的迁徙结合起来看,这一论点就变得令人信服了。曾经有大批犹太人离开那个地区,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沙俄大规模屠杀犹太人开始,成千上万的意地绪语移民逃往了西欧和美国。也有很多人去了南美。单在阿根廷,从二十世纪初到“一战”爆发之间,犹太人口就从六千涨到了十万还不止。海克特和他的家人无疑也为这些统计数据的增长出了一份力。如果他们不是犹太人,那他们就不可能到过阿根廷。在那个历史时期,从斯坦尼斯洛夫跑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只有犹太人。
我很为自己的小小发现而骄傲,但我并不觉得那有多大用处。如果海克特确实隐瞒了什么秘密,如果那个秘密真的就是他的出身,那么我所揭露的也不过是社交场上最平常的老于世故。是个犹太人在当时的好莱坞并不是什么罪,人们只是避免去谈论这方面的话题而已。那时候乔森已经拍出了《爵士歌手》,百老汇剧院里坐满了付大价钱来看埃迪·坎托和费尼·布赖斯的观众,他们喜欢听欧文·柏林和格什温乐队,为马克斯兄弟鼓掌叫好。犹太人的身份对海克特也许曾经是个负担。他也许曾为此吃过苦头,他也许会为此而感到羞耻,但我很难想象,他会为此被杀。当然,世上总会有些极端分子心理变态到要去杀犹太人,但一个人那样做往往都希望自己的罪行广为人知,其目的是把它当成一种恐吓他人的手段,而不管海克特的命运如何,一个确定无误的事实是:人们从未找到过他的尸体。
从他与万花筒公司签约到他失踪,海克特的演艺生涯只维持了十七个月。在这段应该说不算长的时间里,他为自己闯出了相当的知名度,到1928年初,他的名字已经开始出现在好莱坞报纸的社交专栏里。我在做海克特电影旅行时,曾设法从各个缩微胶卷档案馆复制了二十来篇这样的专栏文章。肯定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文章被我错过了,更不用说那些已经销毁掉的,但光凭这些残缺不全的信息,便足以证明海克特不是那种天黑后会乖乖待在家里的主。他出没于餐馆和夜总会、各种派对和电影首映式,而且几乎每次他的名字出现在报纸上的时候,都会附带着一句描述性的短语,比如他那火一般燃烧的吸引力,他那不可抗拒的眼神,或者他那令人心跳停止的英俊面孔。当作者是女人时,这种情况尤为明显,但男人们也会被他的魅力所折服。其中之一,一个笔名叫高登飞的人(他的专栏名称叫《飞檐走壁》),甚至提出海克特演喜剧是在浪费才华,说他应该转向浪漫的爱情剧。曼先生那样清俊的外表,高登飞写道,让人感觉到看着他让鼻子不停地撞到墙壁和路灯柱上实在是一种对审美的冒犯。大众更乐意看到他丢掉那些噱头,专心去亲吻美丽的女郎。毫无疑问,城里会有许多年轻的女演员愿意担任那样的女郎角色。有消息说,艾琳·芙拉瓦已经获得了几次与他一起试镜的机会,但现在这位活跃的西班牙绅士好像又把目光投向了康丝坦斯·哈特,那位永远走在流行前列,生气蓬勃的时髦少女。我们殷切期待着这次试镜的结果。
不过,大部分时候,海克特只能从记者那儿收到一个注目礼。他还不算什么大角色,顶多是众多新人里较有前途的一个,我手头的这些专栏文章里,足有一半只提了一下他的名字——通常都和一个女人连在一起,而她也只是一个名字。海克特·曼与西尔维亚·罗兰出现在羽巢俱乐部。海克特·曼昨晚与米尔德丽德·丝薇一起步入直布罗陀夜总会的舞池翩翩起舞。海克特·曼与爱丽丝·德芙嬉笑,与波莉·麦卡克莱恩吃牡蛎,与德洛丽斯·圣琼手牵手,与菲奥纳·玛溜进小酒馆。我数了一下,总共有八个不同的女人,不过谁知道他那年还和多少其他女人出去过?我的数字只限于我找到的这些文章,八个很可能是二十个,甚至可能更多。
当第二年1月海克特失踪的新闻发布后,几乎没人把注意力放在他的私生活上。西摩·汉特三天前才刚刚在自己卧室里上吊自杀,警察根本就没想到要从那些陈腐的风流逸事中去找证据,他们把精力都集中在海克特与那个贪污银行家之间的麻烦关系上。也许把这两个事件联系起来的想法实在太诱人了。汉特被捕后,海克特曾经放言说知道美国人还有正义感让他觉得很欣慰。而据海克特的一位私人密友描述,他曾在半打人都能听见的情况下宣称说:那家伙是个无赖。他从我身上骗走了好几千块钱,还想毁了我的前途。我很高兴他们把他抓起来。那是他应得的下场,我一点都不替他可惜。报上开始谣传海克特就是把汉特告发给当局的那个人。这种理论的鼓吹者还声称,因为汉特死了,所以他的同谋要除掉海克特,以防止更多的秘密被泄露出去。有些看法甚至认为汉特的死并非自杀,而是安排得像自杀一样的谋杀——是他的那些黑帮朋友为了销毁罪证精心策划的阴谋的第一步。
这是事件的黑色版本。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感觉上那似乎是个行得通的解释,但没有尸体来支持这个假设,警方的调查陷入了困境。报纸上头两周还跟风跟了一阵,围绕着汉特的商业运作和电影工业里犯罪元素的增多做了一通文章,但在海克特的失踪与其前制片人的死亡之间无法建立起确切的联系时,他们便开始寻找其他的动机和解释。人人都被这两个事件的接连发生弄得头脑发热,但由此就推断是一个事件导致了另一个事件,这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相邻的行为之间并不一定有必然的联系,即使发生时间上的接近使它们看起来似乎有所关联。现在,当其他调查开始陆续展开,人们发现很多线索都已经变得模糊不清。德洛丽斯·圣琼,这位早先被好几篇专栏文章称作海克特未婚妻的时髦女郎,悄无声息地离城返回了她在堪萨斯州的父母家里。一个月后才有记者找到她,当他们找到她时,她拒绝回答任何问题,她自称还在为海克特的失踪心乱如麻,无法发表完整的声明。她唯一的评论是我的心都碎了,此后再也没听说过她的消息。这位楚楚动人,曾出演过半数海克特电影的年轻女演员(在《道具师》和《隐形人》里,她分别扮演警长的女儿和海克特的妻子),就这样冲动地放弃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彻底从演艺界消失了。
朱尔斯·布劳斯坦,一名在万花筒公司与海克特合作了所有十二部电影的喜剧作家,告诉《综艺》杂志的记者说他和海克特已经合写了一系列有声喜剧的电影剧本,海克特兴致极高。自从11月中旬起他们就每天见面,汉特的事情确实闹得很不愉快,布劳斯坦承认,但海克特并不是万花筒公司里唯一受到冲击的人。我们每个人都损失惨重,即使他是最惨的,他也不是那种会怀恨在心的人。大好前程在前面等着他,随着跟万花筒的合同期满,他开始动脑筋另谋出路。他和我拼命工作,我从没看到过他工作那么拼命,他的脑子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新点子。他突然消失的时候,我们的第一个剧本已经基本完成了——一个会让你笑破肚皮的滑稽故事,叫《一点一横》——我们正准备跟哥伦比亚电影公司的哈瑞·科恩签约。影片预计3月开拍。海克特将担任导演,并在里面扮演一个不说话但很有意思的小角色,如果这些还让你觉得他是个要自杀的人,那只能说明你对海克特一无所知。认为他会自寻短见的想法简直荒谬。也许有人杀了他,但那就意味着他有仇人,而在我认识他的这么长时间里,我从没看到他与哪个人发生过摩擦。他是个王子,我热爱跟他一起工作。我们现在应该花一整天坐在这儿沉下心好好想想发生的事,我敢打赌说他还活着,他只是半夜突发灵感,决定到哪儿单独清净一下罢了。人人都说他死了,但要是海克特现在从那扇门走进来,我一点都不会吃惊,他会把帽子往椅子上一扔,然后说,“来吧,朱尔斯,我们去干活。”
哥伦比亚证实了他们正在跟海克特和布劳斯坦洽谈,双方原打算签订一份拍摄三部影片的合同,其中包括《一点一横》及另外两部喜剧长片。一切都还没有最后敲定,他们的发言人称,不过一旦双方在有关条款上达成共识,制片厂就会张开双臂欢迎海克特加入他们的大家庭。布劳斯坦的话,再加上哥伦比亚的声明,彻底打破了认为海克特的电影生涯已经走到头的说法,有些小报曾把那说成是他自杀的一大动机。但事实表明海克特前程似锦。正如1929年2月18日《洛杉矶纪事报》上所说的,万花筒公司的混乱并没有使他意志消沉,由于没有发现任何信件或留言可以支持海克特自寻短见这一论点,自杀理论开始让位给各种天马行空的猜测和不着边际的狂想:绑架撕票、意外事故、超自然事件。与此同时,警方在海克特失踪与汉特自杀之间的关系问题上也毫无进展,虽然他们声称正在追查几条有价值的线索(1929年3月7日的《洛杉矶每日新闻》),但始终没有抓到新的嫌疑人。如果说海克特真的是被谋杀了,也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指控谁是凶手。如果说他是自杀,又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有几个刻薄的家伙则认为他的失踪不过是一种宣传噱头,是由哥伦比亚的哈瑞·科恩在背后策划的廉价花招,为的是让他的新星引起大家的注意,因此我们随时都有可能看到他奇迹般地重新出现在众人面前。这种荒唐的说法在某种意义上似乎行得通,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海克特依然没有露面,这种理论最终被证明跟其他所有理论一样也是错的。每个人对海克特事件都有一套自己的看法,但事实上谁都一无所知。如果真有人知道的话,那个人也一定是守口如瓶。
海克特事件大概做了一个半月的报纸头条新闻,随后人们对它的兴趣开始慢慢减退。既然没有什么新发现可供报道,也没有什么新线索可供调查,报纸便把注意力转向了别的新闻。那年春末,《洛杉矶调查报》首先刊登了一条关于海克特下落的传言。此类传言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时断时续地出现,传言说有人在某个似乎不大可能的边远地区——所谓的海克特目击地——看见了他,但那无非是些哗众取宠的小花絮,一种老掉牙的好莱坞笑话,为了拼凑版面而被塞在报纸星座版的最底下。海克特在纽约州的尤蒂卡做工会头目。海克特和他的流动马戏团在南美的潘帕斯大草原上。海克特在贫民窟。1933年3月,兰德尔·西姆斯,五年前替《影迷》杂志采访过海克特的那个记者,在《先驱报》的周日增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海克特到底怎么了》。它让人感觉似乎有什么关于事件的新消息,但除了暗示海克特有可能卷入了一场错综复杂、寻死觅活的三角恋爱之外,它基本上是1929年洛杉矶报纸上那些文章的老调重弹。与此相似的还有一篇,作者名叫达布尼·斯特雷霍恩,出现在1941年的《科利尔》杂志上,在一本1957年出版的书里——书有个垃圾标题:《好莱坞丑闻与神秘事件揭秘》,作者为弗兰克·C.克莱波德——也贡献了短短的一章给海克特的失踪事件,只要稍微细读一下,你就会发现它几乎是把斯特雷霍恩的那篇文章逐字逐句地抄了一遍。这些年里,肯定还有许多其他关于海克特的文章和报道,只是我不知道罢了。我只有在箱子里的这些,所有我能找到的,都在这个箱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