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部 子与父 三
致诸位都主教、大主教、主教以及其他至圣者:
吾子反对吾等,实属举世罕见之罪行,诸君对此已早有所闻,吾身为其父同时身为其君,对彼拥有足够之权力,尤其根据俄国法律(在父与子之间充当裁判者,完全可以为私人报仇),本可无须与他人商议而按照自己之意旨,对其罪行进行惩处,然而吾敬畏上帝,唯恐造孽,因为当事者迷,犹如医生不知自己之病情也:彼虽医道高明,也难于治本人之疾,而延请他人;故吾将个人之病委托于诸君,担心死亡而祈求诸君为之医治。吾如亲自医治,难免误诊。吾曾以上帝之名义发誓,在书信中应允宽怨吾子,后又口头肯定之,彼如能真实说出自己之罪过。然而,彼却隐瞒最重要之事和阴谋掀起叛乱以反对吾身为其父和身为其君之企图,吾牢记上帝之言,遇到此类事情当询问神职,如《第二法规》第十七章所言,盼望诸位至圣者身为上帝圣言之导师根据《圣经》教诲吾,依照押沙龙的先例,按照神律,吾子之罪恶企图该受到何种惩罚。恳请诸君在书中签名,以使吾在本案中不受良心之折磨。诸君皆为神训之遵守者、基督之忠实牧人和祖国之祝福者,吾寄厚望于汝等,并以上帝与神圣教会之名义恳求诸君坦诚而秉公决断。
彼得
各位高级僧侣回信说:
本案归世俗法庭裁决,而非宗教法庭也,最高掌权者无须由国民裁决,可根据自己之考虑行事,不必与下级商议,然而陛下既然吩咐,吾等于《圣经》中找到几处,与此几无先例之可怕案件相似,兹禀报陛下。
接下去便摘抄了《旧约》和《新约》,最后重申:
本案非由吾等裁决;何人能令吾充当审判吾等主宰者之法官焉?手足只能听从头脑之教诲并受其主宰,岂能教训头脑乎?况且吾等之法庭实乃灵魂法庭也,而无涉血肉之躯;宗教法庭所拥有者乃精神之剑,而非铁剑之权力。然而吾等以应有之顺从,关注至高无上君主之议论以及皇上之所作所为,兹伏呈如下:彼如根据其罪恶之程度,欲惩处该堕落者,可循《旧约》之先例;如欲宽恕,则有基督之垂范,彼接纳其浪子并予以仁慈。简言之:王的心在上帝手中。选择上帝之手所伸向之处。
签名的有:
温顺之斯捷凡,梁赞斯基都主教
温顺之费奥凡,普斯科夫斯基大主教
还有四位大主教、两位希腊都主教,斯塔甫罗波尔斯基和菲凡德斯基、四位修士大司祭,其中包括费多斯卡,以及两位修士司祭——他们都是即将成立的圣主教公会的成员。
神父们对于皇上的主要问题——宽恕儿子的誓言问题却根本没有答复。
彼得阅读这篇议论时,体验到一种可怕的感觉:好像是他想要依靠的东西,如朽木一般,在他脚下坍塌了。
他达到了他所希望的,但也许是太好了:教会完全服从沙皇,仿佛根本不存在似的;整个教会就是他本人。
而皇太子就这篇议论则苦笑着说:
“这些温顺者比小鬼还狡猾!还没有建成宗教机关,但已学会了宗教政治。”
他再一次感到,教会对于他来说已不是教会了,他想起了基督的话:“你是彼得,是磐石,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
“你年少的时候,自己系上带子,随意往来;但年老的时候,你要伸出手来,别人给你系上带子,并带你到你不愿意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