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寸步难行
——苏菲亚
长久以来我就一直只有一双真正能穿的鞋。这么说绝对不是为了要卖这本书。我要不是只拥有一双真正能穿的鞋,那就一双能穿的也没有了。尽管如此,或正因为如此,我不断地买新鞋。因为我没有办法确定,或是不愿意确定,所买的鞋子到底是不是那双真正能穿的。
克莉丝汀娜的意大利“联合供应商”,一年两次固定送十双鞋来供她换穿。镂空的、包头的、高跟的、矮跟的,应有尽有。或者她自己也会亲自到鞋店去挑选。她很清楚她要什么,只是有时候可能要考虑久一点,有时候很快就能决定。
她不仅知道自己要什么,也很清楚在哪里买得到,价钱是多少。她穿着那些极尽古怪的鞋子,踏着不可思议的高跟,嘴里吹着口哨,怡然自得地走在大街小巷,只等着夏天或冬天又到了,换季了,新鞋就又来了!我和鞋子的缘分就没有那么好,我始终必须忍受因穿鞋带来的痛苦。不是指那双“真正能穿的”鞋,而是指其他所有的鞋子。
那些穿起来很丑陋的鞋子,我想在这里就根本不必谈了。而其他剩下来可谈的鞋子,每一双都让我永生难忘。原因无他,因为它们全给我同一种感觉,那就是“痛!”“痛!”“痛!”每一步都痛,痛彻心扉。当然在鞋店里试穿时走的那十几步不算,买回家后在穿衣镜前走的那几十步也不算。真的,只要是在试穿的时候,任凭你怎么走都不会觉得有何不妥。但请相信我,它一定会、绝对会在最最不应该、最不合时宜的时候出纰漏,让你觉得“痛啊!”
第一双让我记忆深刻的“苦难鞋”,是一双深蓝色的漆皮皮鞋,它是那种不需要系鞋带也不用扣扣子一套上就可以走人的“方便鞋”。当时我年方七岁,觉得这鞋简直帅呆了。在我认识的人当中,没有任何人有过那么棒的鞋子。对我而言,那已经是一双真正的“女鞋”(而非童鞋)了,因为我看过我母亲也有类似的一双。
我非常珍爱那双鞋,而我的脚不停地在长大,而且长得好快。不久我就感觉到两脚的大拇趾已经顶到了鞋头。光是顶大拇指有时候就够痛的了,但管它呢。问题是,紧接着其他几个脚趾头也全挤上来了。于是我把脚尽量卷起来走路,争取到的空间让我又多穿了半年。
我老妈虽然偶尔想起来也会问一下:“鞋子会不会已经太小啦?”同时以一副很熟练的样子,用大拇指在鞋头的部分按两下。因为她在按下去的地方仍感觉到了空隙,于是高兴地说:“太好了,这鞋显然跟着在长哪!”因为小孩子的鞋都贵得很,尤其是小女生的,如果小妮子们遗传了她们妈妈爱买鞋子的天性,那可真够瞧的。
我妈用手按到的其实是我的大脚趾关节,这些日子锻炼下来,我已经可以把所有的脚趾全部都卷曲起来了,而且照样走路。显然我走得还不错,因为没有任何人察觉出异常。任谁都知道孩子的骨头最为柔软。在运动界或体操界,有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训练方式,就是为了让孩子们去挑战身体的极限。于是当苏俄的小朋友们努力在平衡木和高低杠间旋转飞跃,希望有朝一日能在国际体坛上赢得奖牌,终于能脱离当地酷寒的严冬时,我这厢则蜷着脚趾、“穿”着我那双心爱的深蓝色皮鞋,一拐一拐地练着我的软骨功。可以想像,那时候只要一有机会坐车,我总是会欢喜雀跃得不得了。也正因为如此,那段时间全家人都知道我是个“懒脚”,都奇怪为什么我会那么不爱走路?
这中间曾经发生过两件事,让我差点儿得放弃我的宝贝蓝鞋。第一次是因为一个可恶的禁令。当时因为适逢能源危机(我想是在1973年的时候),政府明令规定:星期天禁止开车。而我每个星期天都得去上芭蕾舞课。其实我不只是去“上课”而已,穿着芭蕾舞鞋用脚尖跳舞,对我那终日蜷曲的脚趾来说,是再好不过的舒展运动与休息。但除了那双蓝鞋,我不可能穿别的鞋子去上课,因为每个同学都穿得漂漂亮亮地出现在课堂上。但要我穿着蓝鞋“走”着去上课简直是不可能!怎么办?我开始哀号,别有用心地比平时哭得更大声、更凄惨。
幸好我还有一个任职于铁路局的舅舅彼得,由于公务的关系,他拥有一张特别通行证,可以在禁令实施的时候照样开车。我停止哭闹,喜孜孜地“裹着小脚”,坐上彼得舅舅的奔驰轿车,呼啸着驶过波恩市空无一车的街道。在芭蕾舞教室稍事停留,练习完毕所谓的“儿童芭蕾”,就等着彼得舅舅再用他的大奔把我载回家去。
第二次害得我几乎要放弃蓝鞋的是“皮丽儿”公司。事实上那家公司并不叫“皮丽儿”,“皮丽儿”只是该公司所生产的一种洗洁剂(我后来也知道了)。但因为该清洁剂广受一般主妇的喜爱,几乎家家户户都是该产品的使用者,遂成为该公司的代名词。“皮丽儿”的包装是一个鲜蓝色的塑胶瓶,在瓶身的背面是一个经过设计的贴纸区,上面有两个“强力去污花仙子”的图案,用户可以将其揭下,贴在自己喜欢的地方,像厨房、浴室的磁砖上,或是房间的墙壁上。
我必须承认,“皮丽儿”的行销策略真是厉害,因为在每一个瓶子背面的“花仙子”贴纸,图案设计都不完全一样,所以过不了多久,购买“皮丽儿”的人就不再是为了瓶中的清洁剂,也不再是为了要清洗更多的东西,而完全是为了那些不同图案的“花仙子”贴纸了!
为什么当时的情况会变成那样,我其实也搞不太清楚,只能根据我自己惨痛的经验告诉你们,“皮丽儿”这一招还真是成功。光是我们小孩子,就为了那两张贴纸就可以闹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吵架、打架、抢地盘,可以说是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谁在哪里看到新的花色,就硬说那是他的收藏;谁到“皇帝咖啡馆”去把店里厨房的贴纸偷偷撕走了;谁家厨房的磁砖上贴了最多的花仙子,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皮丽儿”贴纸还有更糟糕的一点:它很容易从瓶子上揭下来,但一旦贴上磁砖或其他任何地方,就休想再把它撕下来了!任凭你费尽九年二虎之力,连洗带刷、又搓又刮,一层薄薄的、黄黄的、看起来恶心的、仍带着超强黏力的花型薄膜,始终坚守阵地不为所动。而这一小块一小块残留下来的印子,黏着灰尘,黏着残渣,黏着日后任何飞扬飘舞在空中的东西,又像一朵朵小花似的重新绽放在墙上。听说在一些老房子里,二十年前贴过花仙子贴纸的痕迹仍然清晰可见。
当然,我也曾是一个“皮丽儿”贴纸受害者。不管我去哪里,特别是去没有小孩的家庭里,我一定马上先进厨房,四下搜寻,看看是否还有“皮丽儿”贴纸。
有一天,我可真走运了。我会时不时地到我老妈的办公室去玩玩,如果她刚好在忙着,我就一个人晃到公司的餐厅去,给自己买一瓶可乐或芬达喝。因为去的次数多了,公司上上下下的人全都认识了我,我也就理所当然地溜到柜台后面去到处乱跑。
一天下午我到厨房去探望他们的大厨,当时他正在和所有的锅子奋战。笨啊,怎么早想不到!每天有那么多人吃饭,当然会有一堆餐具需要清洗。只要有东西需要清洗,就一定会用到“皮丽儿”洗洁剂,只要有“皮丽儿”洗洁剂的地方,就一定会有“皮丽儿”贴纸,哈哈哈!得到大厨的许可,我从瓶子上将两枚贴纸抠下来,哇,棒呆了!一时之间我不知道该把那两张意外得到的宝贝贴到哪里去?我还有一罐芬达汽水要拿呢,而距离回家贴到厨房墙上去至少还要等好几个钟头,怎么办?于是我决定把偏黄的那张花仙子贴在右脚的鞋子上,另一张偏蓝的则贴在左脚的鞋子上。如此一来,我的两只手就又都空出来了,左手拎着汽水,右手拿着大师傅送的巧克力,我真是再幸福不过啦。
“皮丽儿”贴纸的超强黏力,我是事后才领教了的。我娘当然早就知道个中厉害,所以当我兴高采烈地从餐厅走出来,迎面瞧见她时,她竟然就发出一连串的尖叫声。我告诉老妈不用紧张,我只是暂时将贴纸贴在鞋子上,等回到家我就把它们撕下来,贴到厨房的磁砖上去。这样一来,我们家就比玛丽塔妈妈的厨房多一朵花了!
但老妈并没有停止叫嚷,我虽然不完全明白事情到底有多严重,但一句“这下可好了,苏菲亚,你这双鞋非报销不可了!”就像打雷一样,一直回荡在耳边久久无法散去。我开始大声哀号。不会吧,我喜欢“皮丽儿”有什么错?我热衷收集贴纸有什么不对?为什么要用我的蓝鞋做为代价?不可能的,不可以的!
我哭着哭着倦极而眠,我老妈则整晚没有停止过唠叨,因为她正在用她那保养得美美的指甲,一点一点地将黏在我的宝贝鞋上的贴纸刮掉。我娘之所以会那么坚韧,那么努力不懈地为我刮掉贴纸,是因为她很清楚自己的女儿,她知道我的睡着完全是在为第二天继续哭储备精力。只要等我一醒来,一定马上又开始大哭大叫,而且拒绝去上课,因为没有蓝鞋穿,我是打死也不会去学校的。所以不知搞到半夜几点,老妈终于完成了这项艰巨任务,让我的蓝鞋“勉强”再度重生。第二天早上,它端端正正地摆在我的床前,带着一点“刮伤”,颜色比我造访公司餐厅前稍微亮了一些,但绝对可以穿得出去。
直到今天我老妈才知道,当年她彻夜赶工、不惜牺牲她美丽的指甲、好不容易从“皮丽儿”贴纸的魔掌下拯救回来的那双鞋,她女儿竟是蜷曲着脚趾才勉强穿进去的。第二天早上,我还是假惺惺地干号了几声,因为,第一,我总得装模作样找个台阶下;第二,因为玛丽塔家的厨房里还是比我们家多一张花仙子的贴纸。
还有另外一双鞋,也是让我毕生难忘的。那是一双鲜红色的凉鞋,它扬弃了传统系鞋带或环扣式的设计,改采沾钩式的开合设计,在当时简单直是前卫中的前卫,套用今天的话:真是酷毙了!
那年暑假我刚满十九岁,带着那双崭新的凉鞋,我和一位好友相偕到瑞士去探访朋友。一位来自日内瓦的交换同学,约我们去共度暑假。日内瓦真是漂亮,丽日当空,阳光普照。我们的瑞士同学有一位要好的男友,为了他,我决定穿上我的新凉鞋。
我们一群人沿着海边散步,在老城中闲逛,在街头林立的小酒吧中穿梭。终于,我再也走不下去了,一定要找到一家药铺,因为我急需创可贴!无法等,马上就要!我真的一步也走不了了……不行,一定要保持优雅的姿势,一定要维持良好的形象。谁愿意和一个跛脚的人坐在公园的椅子上聊天?我们是来体验人生的!
好,咬紧牙根,继续向前迈进。一开始,每一秒钟我都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从脚部传来的疼痛:左边磨破一块肉,右边擦掉一层皮,每一条经过精心设计的绑带之下,都磨出一个又大又饱满的水泡。而从脚底传来的刺痛,更是比任何酷刑都要让人难以消受。但不行,还是要继续忍耐。我一瘸一拐地跟在“要好男友”的身后,看着夕阳渐渐沉没在美丽的日内瓦湖中。创可贴的功能有限,维持不了多久。
其实我早该把那双肇祸的鞋子脱掉,不再穿着它继续折磨自己。但不行,不能脱。因为它可是让我和他之间“擦”出火花、暗生情愫的肇因哪!虽然我的脸上可能已经看不出任何温柔的情愫,但谁在乎?看我脚上的鞋就够了!
我真的很庆幸那双鞋是红色的,从磨破的伤口里流出来的血,已经不可抑止地流得满脚都是了。我终于决定放弃。情况已经糟到让我没有余地觉得丢脸或不好意思了。没办法就是没办法,再也装不下去了。
日内瓦真是个漂亮的城市,除了那个会喷水柱的日内瓦湖,它还有许多蓄着冰凉泉水的水池子。喔,那种感觉,太棒了!也许把红肿破皮、饱受摧残的脚一下子放进冰冷的泉水中根本有违医学程序,但管它呢!那种感觉实在太棒了!当然,那个水池因为我的脚的关系,变得有点鲜血淋淋,别人看了大概会觉得有一点恶心,但我已经管不了那么许多。就连那位“要好男友”都一度变得无关紧要了。但我心里却突然涌起另一种“幸福”的感觉,觉得他对我还是很有好感,因为最后是他抱着我回家去的。
几年以后,我从法国又买回来一双颜色深蓝、超级好看、用非常柔软的皮子编织而成、但同时也贵得吓死人的Gucci女鞋。如果穿着袜子(不论是裤袜还是丝袜),它就是全世界最舒服的鞋。但若光着脚不穿袜子,又是在夏天的晚上,还在酒馆里喝了酒,那双原本像拖鞋一样舒服的鞋,就会慢慢地、不可遏止地变成一副刑具:鞋的内面就像用热焦油做的一样,滚烫炙热,而鞋底内层则十足媲美印度苦行僧睡的针板床,刺痛难当。
我不动声色地坐在酒吧里继续吃着可口的晚餐,喝着香醇的红酒,感觉脚上的皮肤(就像共生现象一样)正以撕裂般的痛楚和鞋子紧密地黏合在一起。我的脚原本至少有三十一公分长,但此刻挤在鞋子里至少被压缩到只剩下二十公分了。同时,右脚大拇趾的指甲正以飞快的速度嵌进肉里。
我还是坐在原位一动也不动,但不敢再碰酒,只敢喝水。我试着一边做些腿部运动,希望能让血液循环恢复,一边在脑袋中不断地告诉自己:把鞋子脱掉,马上脱掉,立刻脱掉!没有意义再拗下去,脱!现在就脱!我当然没有真地脱,因为我知道如果现在脱了,要想饭后再穿回去可就难了。等会儿如果我还想离开这家酒馆,那就有得瞧了。所以我继续咬着牙,忍着痛,坐在椅子上。
渐渐地,一切都变得不再重要了。我又喝了一杯烈酒,继续吃着我的蛋糕,希望让脑袋中旋转的感觉停住。现在如果有谁和我一起抽根烟,喝一杯双份的意大利espresso咖啡,或是再来一杯烈酒,你就会知道我在讲什么了。
我挣扎着,犹豫着,思忖着该不该干脆就喝他个痛快,醉倒了事;还是应该马上恢复理智,喝掉一加仑的水,躺下来把脚跷高,不再抽一根烟,不再碰一滴酒,更不要再继续大嚼不好消化的食物。你们知道我是怎么选择的?我继续抽烟、继续喝酒、继续吃个没完没了。因为那很有可能是我最后一次疯狂的机会了,管他呢!
我伸直双腿,先把左脚跷到右脚上,让左脚的肌肉放松一下。脚尖不时传来一阵阵刺痛,讨厌的小猫,干嘛老用它们细细尖尖的牙龄咬我?脚趾头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肿胀得如同一截一截的小香肠了。一波波火辣灼热的感觉,就像有一只小狮子不断在用它的大舌头舔我一样。那双鞋的每一道皮条之下,都好像有一支未烧完的香烟,不停地在烧烤着我的脚背。痛啊!我要上厕所,我要尿尿。但现在就算打死我,我也不要站起来,要是会得膀胱炎那就得吧。当然,表面上我依然谈笑风生,甚至还能再来一杯酒。(小杯的烈酒就好,葡萄酒绝不能再喝了,我的肾脏已经受不了了!)我继续和酒友们插科打诨,听天底下最烂的笑话。
怎么,该走了吗?呃?帐单来了。好,付帐。呃,走?为什么要走?怎么走?用什么走?我的妈呀!人还坐在椅子上,我先试着用脚踩了踩地板。一阵针扎般的痛楚马上自鞋里传上来。停——我从椅子上站起来,没有亲身体验过的人绝对无法想像当时的感觉,就好像一个几吨重的身体,插在两根细细的牙签上一样。这里是汉堡最热闹的观光区,没错嘛,今天又是星期六,所以管他呢。走,继续往前走。我的脑袋瓜里一直有什么东西在敲打。
酒馆的楼梯我还下得去。然后我就一屁股坐在台阶上,开始动手拔掉我脚上的鞋子,耳中清清楚楚听到“噗吱”一声。没关系,我已经习惯了,千万不要大惊小怪。我们全家人都有结缔组织太弱的问题,很容易就会引起水肿。真的,没事儿,我很好。谢谢,真的不用担心,一会儿就好了。我就光着脚走,没问题,你们不用管我。虽然脱去了刑具,我的双脚仍奇痛无比。但跟先前比起来,情况已经好了太多。现在只有在“走”的时候才会痛如针扎。但,怎么已经是“走”人的时候了?我说过的嘛,这里是汉堡最热闹的观光区,不碍事的。当年耶稣背着十字架,一步一步走向骷髅地,心中明白自己即将被钉死的心情,和我午夜十二点半赤着双脚、孤伶伶地站在汉堡街头的情形相比,只怕连万分之一也不及吧。
当然我可以自己决定:是要光着脚走完这条差不多半公里长、布满未熄的烟头、洒满玻璃酒瓶碎片、扎脚的破铜烂铁散落一地、还有成堆的狗屎的街道,还是再穿回原来那双鞋子。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连瑞士的妇女这几年也都已经有投票权了,不是吗?我想我还可以再撑几个钟头,当然,鞋子是拎在手里,不是穿在脚上。
其实我随手就可以将它们丢到就近的垃圾桶里去,因为我绝不会再穿上那双鞋,也绝不能原谅它竟如此残忍地糟蹋我的脚。但我什么也没做,我乖乖地将它们拎回家,日后甚至还穿过好几次。
一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我才慢慢清醒起来,才感觉到了羞耻。我赤着双脚钻进一辆计程车。在车上,我感觉到脚下铺着的地毯和塑胶踏垫,感觉到它粗糙的表层和它四方形的图案,那是一张干净而舒适的地毯,那感觉真是太棒了!赤着双脚,我给了司机丰厚的小费。
对了,顺便提一下,我最后当然还是跟我心爱的“蓝色皮丽儿贴纸鞋”说拜拜了。事情是这样的:我的脚一天天长大,鞋子却没有。我一直蜷着脚趾走路,一开始是痛,但没有任何人察觉。直到有一天,我没办法将蜷缩的脚趾伸直、也不再感觉疼痛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发现我不对劲儿了。
外加一些足以媲美的状况:
——脚底长鸡眼
——蚊子在后脚跟上叮了个泡
——指甲内插生长,疼痛指数请比较牙痛
——脚趾关节凸起
——脚底板上出现日晒斑
——大小不同、新旧不一的各式老茧
——脚癣和灰指甲
——满脚的旧疮新疤
——不停长大的赘骨,疼痛指数请比较智齿
下面空白请各位看官自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