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醒觉 12、喘息之舞
在刚开始玩命飞奔的那几分钟里,我还担心没办法让马停下来。但很快我们就学到,这些马其实是很懒惰的。当最初的恐慌逐渐消去,村庄的灯火也早被抛在身后不见踪影,两匹马就自动慢了下来,只有我们不时踢上几下,它们才肯以比散步快一点的速度前进。那一晚大多数时刻我们都在这样赶路:不情愿地往前冲锋一阵,然后就是长时间的漫步而行。我以前从未想过骑马会这么累人。我曾经以为,骑马就和坐着一样简单,但抛开要费劲哄着马往前走不谈,仅仅要保持骑在马背上这一件事,就让我的屁股和腿疼得要命。我的马不断停下来低头吃草,我只能使劲往上拉套住它脖颈的绳子,才能让它抬起头赶路。当我成功驯诱它跑得快一点时,我又在马背上颠簸不停,后来感觉到牙齿都被颠得松动,要掉下来了。
虽然离开村庄不久我们就弃道而行,但我知道,或者说是感觉到,我们仍在朝西南方前进。黎明逐渐冲破黑暗,我发现我们抵达一个宽广的平原,间或有高高的草丛和小水塘分布其间。马儿在松软的地面上择路而行,脚步明显慢了下来。我的马开始从潮湿的泥地里啃草吃,这一次我没有制止它。吉普也停在我身旁,扫视着眼前的一马平川。“如果我们在这里下马,就再也没办法回到马背上了。”
“如果没有一群愤怒的人在旁围观,我感觉可能会容易一些。”我说道,“无论如何,我觉得我再也撑不下去了,必须要睡上一觉。”
“你知道怎么下马吗?”
我耸耸肩。“很显然,这只是小事一桩。过去一整个晚上,我都在挣扎着不掉下去。”我看到在几百尺开外,有一小片灌木林。“我们可以在那睡觉。”
“现在我在哪儿都能睡着。”
我抬起一条腿,双腿并排滑下马来,落地时略微打了个趔趄。我站直身体,感觉双腿因麻木而有些抵触。但我旁边的马这下高兴了,使劲甩着脖子。吉普也跳下马来,落地很平稳,但面部表情因肌肉疼痛而略显痛苦。
两匹马要使劲拖着才肯继续往前走,但拽得太用力了,它们又摇摆着不乐意动弹,幸好没多久,我们终于抵达了那片小树林作为隐蔽之所。我把牵马的绳子拴在树枝上,它们开始从水坑里饮水。在茂密的树林里,地表比外面潮湿的平原略高,吉普坐在一簇草丛上,厌恶地指着自己的衣服。“我好不容易有了几件衣服,又漂亮又干净,现在它们闻上去都是马臭味。”
“这几天,我们闻上去恐怕都不怎么样。”我边说边坐在他身旁,从口袋里掏出最后两个苹果,递给他一个。
“你觉得我们这次跑了多远?”
“很长一段路。我认为,比我们此前几天步行走过的路程还要长。”我知道我们不能一直骑马到达海边,欧米茄人骑在马背上实在是太招摇了,但我们每多骑一天,离自由岛就更近了一些。
吉普吐出一个苹果核。“足够远到扎克不再追捕我们吗?”
我摇摇头。“总之,不只是他在找我们。”那一整个晚上,即便我在马背上颠簸不休,我仍能感觉到神甫,感到她那一束意念在瞄准我们。“并不是说我认为他会停止搜索,但我感觉到的主要是神甫。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如此在意,为什么对保护扎克如此上心。”
吉普在我身旁躺下。“她为他做事,不是吗?”
“某种程度上是的,”我说,“我是说,她是个欧米茄,而他是议会官员,所以这么说没错。但真的很难想象她会为任何人做事。”我想起神甫眉毛上方专横的神情。
吉普坐起身来。“我差点忘了,这是你的。”他脱掉外面的套头衫,里面是我在第一天借给他的那件套头衫,他把它脱下来递给我,我将它穿在衬衫外面。它已经污秽不堪,这几星期以来一直被他强拉到腰部,因此在脖领处有些变形。我看了看自己穿着它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很抱歉,”他边说边把自己的套头衫又穿在身上,“我想我把它穿坏了。”
“不管我看起来多滑稽,这一刻我们最不应该担心的就是我的衣服。”
“你看起来不滑稽。你看起来很美。”他的语气平淡,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但他已经翻身睡觉了,“你看起来很脏,这没错,闻起来也有马味。但你真的很美。”
有了马,有好处也有坏处。我们比以前行动更加快速,但也感到过于暴露。两个人在马背上很容易被发现,而想要躲起来却很难。两个骑马的欧米茄人则会引起任何一个路人的注意,更别说议会士兵了。我们一致同意,这两匹马只能骑上短短几天,等穿过这片湿地平原之后,开始踏上有人居住的土地之前,就要把它们丢弃掉。
接下来的日子,骑马这件事变得容易了许多。我渐渐发现,跟拽马脖子的绳索比起来,用腿夹它时,马会跑得更顺从一些。吉普上马还是很困难,只用一条手臂把自己拉上马背实在有些吃力,但他骑马的技术进步很快。走路时他仍有些不稳当,到了马背上则好多了,他会炫耀似的骑马绕着我跑,轻松变换前进的速度。我们行进的速度很快,“日益接近自由岛”这种美妙的感觉,一直吸引着我们不断向前。自由岛在我的幻象中也比以前清晰起来,仿佛从远方的迷雾中逐渐显现一般。当它出现在我的梦中时,我能看到海水边岩石上附着的贝壳发出黑色的光泽,闻到略带咸涩的空气中,有着鸟粪的臭味。
我的双腿仍因骑马而疼痛不已,但我日渐喜欢上了我的马。我常常在傍晚靠在它脖子旁,一只手抚摸它的肩部,另一只手放在它两只大鼻孔中间的凹口上。虽然我一直抗议,吉普仍然坚持认为,我这么做是在跟马进行精神交流。事实上恰恰相反,我感到更有意思的是,当我这么做时我会如此放松,毫无戒备:这些马的存在感如此强烈,无论是巨大的体型还是活力都是如此,但并不是我以前习惯的那种存在感,即我常常感到周围人们精神意识的悸动。当我的脸紧贴着马的脖子,我可以闭上双眼,想象这种感觉,可能就是一个并非先知的普通人对其他人的感受:一个单纯的存在,一副温暖的身躯。到了晚上,我紧挨着吉普入睡时,会想到我跟他在一起感觉如此舒服,是否是因为他丧失了从前的记忆。或许他的思想对我来说如此平和,正是因为他没有过去,因此脑海里没有那么多喧嚣。
他很少讲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不过我惊讶地注意到,他看起来如此快乐。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充满了新鲜感,尽管又饿又累,他大部分时间仍然很开心。有天晚上,当我们把马拴在旁边,在草地上躺着挤作一团时,他试图向我解释这种感觉。
“当你打碎水缸时,就像是大爆炸,这就是我的感觉。并不是说这是一件坏事,而是在那一刻,一切都被分开了,分成之前和之后,就在你打碎玻璃那一瞬间。对我来说这就是大爆炸,爆炸声清晰传来,轰的一声。”
我想起那一刻,脸部肌肉突然一阵抽搐。我挥起扳手,爆裂声传来,在肃静的水缸密室里回荡。
他继续说道:“在那之前发生的所有事情,我完全没有印象。当然,这让人很感伤,我也希望能记起从前的事。但水缸粉碎后发生的事,都是‘之后’。对此我无法否认,这就是我的命。这很难解释,但在某种程度上感觉很刺激,所有的一切,都是崭新的。”
我叹了口气。“要是我的话,可能没那么激动。”不过,我了解他话中的意思,我也知道自己肩负着对他的责任。我是打破水缸的人,是大爆炸制造者。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他旧世界的启示,还是他新世界的先知,或者两者都是。无论如何,我都了解到,从我挥舞着扳手砸向水缸那一刻起,我们两个人的命运就连在了一起。或许比那还要早,从他的目光穿过玻璃与我交汇那一刻起。
在沼泽地区,我们只经过了一个定居地。从远处我们就看到一座小山,在湿地当中拔地而起,山顶上有建筑的影子,下面斜坡上稀稀拉拉地种着庄稼。这里位置荒凉偏僻,毫无疑问是一个欧米茄定居地,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在太阳落山后远远绕开它走。目光所及范围内,没有一处灌木丛,但在定居地西面半里之外,我们经过一片芦苇地,芦苇长得比马还要高,很适合隐蔽,因此我们在那里停下来过夜。
我们原本计划跟定居地保持距离,天亮前继续赶路,但音乐声把我们吸引了。在我们拴马时,风笛声从沼泽那头悄然传来,在风声足够低时,我们还能听出吉他的琴弦声。这是我离开定居地以来第一次听到乐声。在定居地那些年,我们在丰收之后或者冬至篝火晚会时聚在一起,铁匠莎拉会吹奏风笛助兴。欧米茄吟游诗人有时也会经过定居地,但在过去那些庄稼歉收的年头,很少会有吟游诗人稍作停留,因为根本赚不到一个铜板,他们能期望得到的最好的东西,就是一张可以过夜的床,还有一顿没什么油水的便饭。和吉普一起在沼泽停留的那天晚上,距离我上次听到音乐已经过去太久,音乐声似乎不只是从黑暗中传来,更像是来自过去的岁月。动人的旋律一半传入耳中,一半在脑海中浮现。
月牙仍很纤细,因此要穿过沼泽去往定居地的路十分难找。有好几次,我或者吉普,或者我们俩同时踏进齐膝深的水中前行。从欧米茄人那里偷窃食物的良心不安完全让位于饥饿感,但当我们走到近前,看到摇摇欲坠的房屋,还有周围散发着腐臭的潮湿农田,才意识到这里根本没什么可偷的。但我更关注的是音乐。我们蹑手蹑脚穿过贫瘠的田地,来到房屋近前。
声音从山丘南面的谷仓传来,上面挂着灯笼,照得四周灯火通明。透过敞开的门往里望去,我们看到人影晃动,有的坐在干草垛上,剩下的在随着乐声起舞。
既然这是一个欧米茄定居地,至少我们在悄悄潜到谷仓后面时,不用担心会有狗发现我们。在这个位置音乐声听起来很响,草草搭成的墙上到处都是裂缝,我们能透过缝隙看到里面的情景。灯笼似乎在随着音乐起伏而不断闪烁。在谷仓正中,人们用干草堆成一个临时舞台,两个男人在上面吹风笛,一个女人在弹吉他。通过外表来看,他们都是吟游诗人,衣衫华丽但风尘仆仆。他们的到访很可能是这场褴褛聚会的借口,当地人围在他们周围,虽然个个瘦弱不堪,但都十分开心,其中一些人已经喝醉了,随着音乐踉跄起舞。
“你过来。”吉普扯着我的胳膊说。
“谷仓里亮成这样,他们不可能发现我们在外面。”我轻声说道,脸仍贴在粗糙的木墙上。在里面,一个男人挽着一个女孩的胳膊在转圈,女孩的单足离开地面,绕着男人旋转不休,欢笑声十分响亮。
“我不是说那个。”
我转过身。他往后退了几步,半鞠一躬,再次伸出手来。
“要跳舞吗?”
这太荒唐了,我强忍着才没笑出声来,但他咧嘴笑了。“就那么几分钟,让我们假装自己不是逃亡中的人,就像两个普通人在跳舞。”
他一定和我一样清楚,这有多么冒险。任何一刻我们都可能暴露人前。就算在这里,身处我们的同类中间,我们也不敢现身。就算没有从我们偷马的村子传来任何消息,也可能从温德姆传出不少命令。士兵正在追捕我们,很可能还会有赏金,数额大到谷仓里这些瘦骨嶙峋的人很难拒绝。神甫也在某个地方搜寻我们,她的意念像刀锋一样划过夜空。
然而在黑暗中,音乐从谷仓的墙缝里不断传出,空气中混合着烟草和麦芽酒的味道,我很难不牵他的手。谷仓里的灯光透过缝隙一道一道照在他脸上,我挽着他的胳膊,将另一只手放在他身上,我们随着音乐摇摆起来。有那么一刻,我就像看到了另一种生活,我们两个都在谷仓里和朋友一起跳舞,而不是躲在外面的黑暗之中;我们的忧虑变成了庄稼收成不好,或者屋顶漏雨,而不是一个装满水缸的密室,还有身后追逐的军队;我会因为梦到在集市上看到的帅小伙而突然惊醒,而不是持续梦到大爆炸的幻象。
我们跳了几首曲子。吉格舞曲传来,我们互相绕着旋转,做出夸张的动作。我们不敢笑出声或者说话,但墙另一边的舞者们代替我们做了,他们的呼喊声和欢笑声随着音乐越来越响。
这时天空落下一阵小雨。天气十分温暖,因此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且我们在穿过沼泽时早已半身湿透,但这场雨让我们意识到,我们是在墙的外面。我们假装在跳舞,但这并不是我们的生活。或许这就是我这么多年来一直在做的,当扎克和我还是住在村里的小孩子时,我就在盗取别人的生活方式。
我们没有作声,一起悄悄没入黑暗中,音乐仍从身后传来,伴着我们一路走回沼泽地的草丛中。
随着时间流逝,我们越发羡慕马儿,它们可以一直以绿草为食,但在沼泽之中,却没有什么东西能让我们果腹。浑浊的水塘里只有一些小虾,身上没有肉只有壳。不过,至少水源是从来不缺的,而且,这片不宜居住的潮湿土地意味着,我们行走数日都不会遇到一个定居地。这虽让我们安心不少,但同时也意味着没办法偷到吃的。吉普讲的笑话越来越少。到了晚上,我们坐在一起看着马儿吃草,我忽然发现自己虽然嘴里空无一物,却在模仿它们的咀嚼动作。
“你有没有想过,马为什么没有双胞胎?”我看着它们在附近进食,不禁问道,“其他动物也没有。”
“有时候有的。”吉普说。
“噢,它们有时会一胎产很多只,但并不完全是孪生的。它们之间并没有关联。”
他耸耸肩。“动物还不说话呢,也不盖房子。”他指出,“它们与我们不同。大爆炸的辐射对人类产生了不一样的影响,就这么简单。这并不是说辐射并没有影响到动物,畸形的动物也很常见,只不过它们适应环境的方式不同。”
我点头同意。这个解释完全讲得通,不过很难想象,双胞胎的出现是一种适应方式,而非永恒如此。没有双胞胎的世界似乎是反自然的,不可能存在。或许吉普对这种状况更容易接受一些,毕竟大爆炸之后数百年间,这一直是双胞胎的世界。但吉普在这一点上的洒脱也只是一种幻觉,他可能不记得自己的孪生妹妹是谁,但她就在这个世界某处。他们就像一周前我们在河边见到的双头蛇一样,每个头都以为自己是独立的,但它们只有一条命,同生共死。
第二天,我感觉到沼泽逐渐消退。很快,切实的信号开始显现:马蹄下的地面不再那么潮湿,我们前进的速度明显加快。往西方望去,我们能辨认出山脉的轮廓。到了傍晚时分,前方开始有炊烟升起。
我们把马脖子上的绳索解下来,它们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是自由之身,于是就站在原地吃起草来。我欣然笑了。“如果现在我们不能摆脱它们,那岂不是太倒霉了?”但我并没有走开,最后一次抚摸着马的脖子。
“你觉得它们会生活如意吗?”
我点点头。“最终它们很可能会再次被人类逮到,但在那之前,就让它们度个假吧。”我往后退了两步,马却毫无动静,我再次探身过去,在它身上重重拍了一掌。它试探性地跑开几步,吉普的马也跟了过去。它们跑到二十尺开外,又开始低头啃起草来。
“我还以为它们会飞奔而去,跑得远远的。”
吉普耸耸肩。“它们太懒了。自从第一晚之后,我还没见它们飞奔过。”他仍握着那两根绳子,“我们还需要这些吗?”
“我觉得没必要。”于是我们把绳子扔在地上。
吉普看着我说:“你会想念这两匹马的,是吧?”
“有一点。总之,有些事情值得怀念。”
“我也是。我喜欢骑马,喜欢有它们在旁边的日子。”他边说边迈开脚步往前走,“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可能闻起来都会跟它们一样,如果这也算一种安慰的话。”
我们坐在沼泽边缘的一块大石头上,望着远处的道路纵横交错,最终汇聚到一座城镇里。这个城市非常大,是除了温德姆之外我见过的最大的市镇,在山脚下散布开来,市郊的房子稀稀拉拉间隔很远,而高处的建筑群则很稠密。在城镇南面,茂密的森林一直延伸到远方视线之外为止。
“欧米茄人。”我对吉普说,眯眼看着太阳逐渐落往城市后方。
“你怎么知道的?”
“仔细看看就清楚了。”我指着破败的建筑群,周围被沼泽地环绕。城镇边缘的一些房子甚至只是棚屋而已。
“不过,这里还是会有阿尔法人的。”
“可能会有几个巡逻队的士兵,也有可能是一些商贩或者路人,都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人。”
“他们会在这里搜寻我们吗?”
我舔了舔上嘴唇。“我不知道。我们赶了一段很长的路,很可能比扎克想象的要远得多。”
“老实说,比我以为的也要远得多。”
“就算如此,他也会传话到这里。不过,我觉得我们没什么选择了。”我看着自己瘦骨嶙峋的胳膊说道。我双手的指关节十分突出,和鱼鳍一样尖锐。“我们不能再像这样逃下去了。就算他们在追捕我们,但只有在这个镇子里,我们才有可能找到吃的。”我想起小时候,扎克想偷走我的布娃娃斯嘉丽时,我在他的眼皮底下,将它藏在玩具箱的其他娃娃中间。“不管怎样,我们在镇子里可能最安全。在那里,我们只是数千个欧米茄人当中,两个普普通通的人而已。”
吉普转身面向我说道:“然后他们要在里面找一个先知,还有一个独臂小伙子,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