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地球之行 第二章 他是谁?
11
2016年9月8日,中国,西藏,札达县城。捡到一本怪异的《道德经》。
山姆在完成对中国制药公司的收购后,慢慢将事业重心转移到中国,我们有了更多的相处机会。终于,2016年8月,他向我求婚了。谁都设想到我们在婚礼前旅行的最后一站,中国西藏,会遇见影响我们一生的人——本司汀。
这一天,天很蓝,水很清,青藏高原上出现了黄土高坡上的苍茫与豁达。
歇斯底里地,我挥舞着双手,和着车里的劲爆音乐敲打着双腿,南腔北调地哼唱着摇滚,快节奏的音声和焦灼的阳光让我饥渴又兴奋。我们的越野车任性地飞驰在十八个车道的高原上,谁也听不见谁在说什么,谁也看不清前方的路。唯有我们响彻云霄的尖叫声、欢呼声显得无比清晰。
旷野里只有我和未婚夫山姆两个人,还有一辆足以使我们肆无忌惮的路虎牌越野车。山姆狂热地在荒野里亲吻我的身体,仿佛世界都是我们的。
爱情就像鬼,很多人听过,但是没见过。我很庆幸山姆爱我,我以为我在经历着爱情。如果没有遇见本司汀,几天后,我便会毫不犹豫地嫁给这个叫山姆的美国男人。
我掏出黑色的记号笔,在杂志上撕了张纸,粗犷地写了句“F**K YOU,交警”,贴在车窗上,傻子似的哈哈大笑,继续出发。我想从天使变成魔鬼,或许,我本身就是魔鬼,只是披着天使的外衣。在这段旅途里,平日穿着杰尼亚衬衣的山姆,也换上舒适的T恤和牛仔裤,纵容着我的放纵。
尘土愈发勇猛地扑面而来,像是别开生面的仪式,欢迎远方来的不速之客。
山姆开始减速慢行,示意我注目山坡后的远方。他摘下墨镜,观而不语。晚霞、落日,余晖映红了半边天。车里的摇滚乐与寂静的荒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却又相得益彰、融合无间。
只有在荒漠中,摇滚才有质感。那穿透云际的音符不是荒凉,那是嘹亮。
置身荒原,我们的周围威严地耸立着一些古老的“雕塑”。有的像宫殿,有的像房屋,有的像人头像,有的像动物的轮廓,有的像大板鞋。这不是昆明的石林,也不是人类修建的庙宇,而是自然冲磨出来的壮烈诗篇——土林。难以数计的土窟、酷似楼宇的残壁断垣、塌毁的洞穴、倾圮的佛塔,全部由土构成,在晚霞的映衬下多了几分凄凉几分愁。
有些阴森,我想逃离。
尘土不再飞扬。大风席卷了山坡的牛羊,它们“咩咩”乱窜在贫瘠、干涸的河道里,渴望抢食那最后的几株绿草。
雨在吞噬这块沟沟坎坎的土地,这块土地渴望被它吞噬。却也挺好。
荒漠里的古城需要雨滴滋养。人们体内肮脏的肺需要雨水来洗礼。我们的越野车被尘土覆盖得面目全非,它需要雨水的冲刷。
而雨,只吝啬地下了十分钟。
我们焦急地要在天黑前寻找一家小旅馆,然后继续奔向信仰之乡消失的神秘荣光。
我从望远镜里窥见远方的桥和几株绿树,喜悦之感溢于言表。在晚霞中我们终于赶到目的地——扎达县城。
越野车借着它的野蛮性子,在没有几盏路灯的小县城里,来来回回蛮横地绕了两圈,仍然寻不见我们的旅店。虽说是县城,也只有一条不长的主路,和内地一个小镇的规模不相上下。
山姆在一个拐角突然急刹车,吓得我慌了神。万幸他不是撞到了人,不是撞死了狗或羊,而是偶遇了路人们推荐的小县城里最好的旅馆。“幸福之家”几个字在月光下没那么迷人,却足以让我们在长途跋涉之后安定放松。
我们慵懒地下了车,从后备箱取下行李。第六感告诉我遗忘了什么。我返回车,打开车门,撕掉了车窗上的那张纸。
山姆向我竖起了大拇指,说:“亲爱的,还是你想的周到。”
“我们不能太嚣张。进了城,城里有警察,我可不想惹人耳目,被警察抓。”我说。
我急不可待地拿了前台的钥匙上楼,跨步冲向订好的客房,去换洗我发臭的衣服,留下山姆用蹩脚的中文与同样讲着蹩脚汉语的藏族店老板讨价还价。
有时候,我是一个淘气的坏女孩,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回望那两人滑稽的对话场面,我咯咯地笑着。
皎洁的月光透过窗户投射在这间潮湿的屋子里,雨后的屋子里有股霉味,六平方米的房间只有一张床、一张破旧的木桌和一把掉漆的木椅子。没有电视,没有独立洗手间,没有洗漱用品:什么设施都没有。我已习惯旅行中的一无所有,唯有山姆和我们的越野车,还有浩瀚的星空做伴。
我置身于“幸福之家”,困顿地骂了句“幸福个屁!”,还没来得及开灯去抱怨“本店最大客房”的寒酸,只见木桌的角落里一本摊开的书发着朦胧的微光,我误以为是月光的映射。这本书被风吹动,书页沙沙作响,光影也随风摇曳起来,让我睡意惺忪的眼睛发出明亮的光。
兴奋提高的往往不是人们的警惕心,而是人们的好奇心。
我快速打开灯,丢魂似的扔下二十斤的登山包,健步流星到书桌前捡起那本放光的书。
这是一本中文版的《道德经》,我反复翻了翻,书本身没有什么异样,微光来自于内页的金色文字。那些文字不是印刷体,而是批注的笔记,像是用一种纤细的荧光笔或者金色的墨汁书写的。书翻开在这一页:“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
这是我熟悉的《道德经》第三十九章。正如大部分人看书的习惯一样,这本书没有签名,没有联络方式,却在这几行字上写写画画,批注我看不懂的文字。那些文字类似跳动的音符,更像奇怪的编程代码,也有点像某种古老的象形文字。
我琢磨着这该是上一位客人落下的,而这个人肯定不是中国人。
这不是汉语,不是藏语,不是英语,也不是阿拉伯语。我自言自语。我对一个品读《道德经》文言文的外国人莫名产生了敬意和遐想。
“张雨果,愣在那里干嘛?把睡袋铺好。”我的未婚夫山姆背着他的登山包,一瘸一拐地进了房间,满身灰尘。当天他在西藏古格王朝遗址——“东噶村”的几百个阶梯上来回两趟,一趟是为了找回我遗失在山洞里的手链,那是情人节他送我的礼物。等同于二十层楼的石阶运动,导致他两腿发麻发软,要了他半条命。
“瞧,亲爱的,我捡到一本书。”我挥了挥手里的书。
“什么书?游记?”山姆连瞥我一眼的力气都没有。
“你就知道游记,这是老子的《道德经》。”
“老子是谁?这书是不是上一个客人落下的?”他“砰”的一声趴在了床上,震得床咔嚓咔嚓地响,又慌忙弹跳起身,检查床底有没有塌:“什么破床?吓得我觉都没了。”
“拜托,你斯文点,别把床弄坏了,咱还得赔钱。”
“OK,OK!对了,你刚才说老子,老子是谁?”他打了个哈欠。
“几千年前,我们中国有个圣人哲学家叫老子,类似于西方的苏格拉底。”
“怎么会有人在荒郊野岭的旅行途中看这种深奥的书?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奇怪的还有这些划线和批注,你瞧,这笔挺新鲜,能写出金色的字,夜里看书挺好。”
“哇塞,还有照明功效呢。”山姆接过我手里的书,上上下下端详着。他试图把书卷成一个手电筒。
“别闹,别把人家的书弄坏了。你看,特别是这页写了好多字,可惜看不懂是哪一国的文字。”
山姆漫不经心地翻了两下,丢在了桌子上:“世界这么大,国家和文字那么多,我们哪里认得全咯。雨果,别猜了。我恳求你快铺好睡袋睡觉吧,今天可把我累坏了。早点休息吧,咱们明天还要去古格王朝遗址看日出呢。”
疲惫的山姆铺好他的睡袋,整个人缩进睡袋里,没有洗漱,不一会儿就呼噜呼噜地睡着了。
12
2016年9月8日晚,中国,西藏,札达县城。初见本司汀。
我躺在床上,借着小旅馆微弱的灯光,翻阅着这本写满特殊批注符号的《道德经》,回想起上一次阅读《道德经》已是遥远的大学时代。工作后,哲学类书籍离我们都市青年的生活越来越远。我担心上一位客人来寻书,起身穿好衣服,准备将书寄存在旅馆前台。
陈旧潮湿的旅馆地板,只要走两步就会吱呀吱呀作响。我蹑手蹑脚出门,生怕吵醒山姆。正准备关上门,突然有人用浑厚的嗓音说:“嗨!你好。”这个声音着实吓我一身冷汗。
“我的天呐,你吓死我了,你是?”我扭过头看他,本能地环视四周,走廊里还有三三两两旅客,在旅馆唯一的厕所门口排队等候梳洗,这让我放松了些。
我开始仔细打量他。
这是个金发碧眼的俊朗男子,轮廓分明,脸庞像希腊神殿里的亚历山大、阿波罗之类。他的个头很高,1米85的样子。一双蓝绿色的大眼睛炯炯有神。他有着健硕硬朗的身板,却穿着一身奇怪的由银丝制成的偏灰色的防风衣,手上是一双破旧的皮手套,脚踏一双酷炫的金属靴。身后背着硕大的棕色皮质登山包,里面像是装着一个大箱子。这是想假装低调也会高调的不伦不类的牛×装扮。
昏暗的走廊里那件风衣发出荧光,格外惹眼,就像黑暗的屋子里荧光色的《道德经》笔记。
“先生,你从米兰时装周来的吗?你是不是特别喜欢荧光的物件,瞧你金色的头发都似乎在发着荧光,像画里上帝的光芒。”我比划着,噗嗤笑笑,也不知是不是见了帅哥之后失了方寸的痴笑。女人见了好看的男人,也顾不得妇人的端庄大方了。勉强顾上的,也只是暂时的故装矜持。
他听不懂我的幽默,一副木然模样。
走廊里摇曳的灯光突然有了能量,明亮如白昼,厕所门口排队的旅客们小声欢呼起来,还吹起了愉快的口哨,三言两语地嘲讽灯泡怎么半夜才打了鸡血。
灯光照亮了我的脸庞,他似乎惊愕于我的相貌。他的瞳孔瞬间放大,额头上的青筋凸显,两眼在忽闪忽闪的灯光下隐约泛着泪,他的眼圈和脸颊刹那间由微红到火红,我几乎认为他快要休克。
他拍了下我的脑袋,我觉得像被蚊子叮了一下。他把什么东西扎进了我的头皮,应该是比针还纤细的东西,因为我没有感到疼痛。
我摸了摸脑袋,精神恍惚了下,差点摔倒,赶紧扶着墙壁站稳清醒。问他:“你干嘛碰我的头。”
他尴尬地说:“对不起,小姐,这里蚊虫太多。你的头发上有蚊子,我有强迫症,实在受不了蚊子叮在一个人的头发上。”
我双手紧紧抱着书,从女人的梦幻中惊醒过来,谨慎地往后退了两步,有些害怕这个表情时而惊愕、时而平静的陌生人,莫非他对我有邪念?
天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我想开门进房间叫醒山姆,手忙脚乱,手里的钥匙该死地掉在地板上。这时有只手帮我拾起钥匙,耳边传来温柔的声音:“小姐,我来拿我的书。吓到你了吗?”
“你,你,你刚才没事吧?”我脸上应该有大大的一个“囧”字。
“哦,没事,我想说,你拿着我的书。”他指着我手里紧紧捧着的书。
“这是你的书?太好了,我正准备去旅馆老板,存放在他那里以便失主回来取。失而复得,给你!”我心有余悸,连忙把书扔给他。
“谢谢!”他将书插进风衣口袋里,书上有我的汗渍。
“不客气。”我见他转身要走,对我没有恶意,莫名的好奇心却让我叫住他,问,“先生,你是哪里人?”
“你问这个干什么?”他似乎对这个问题颇为敏感。
“哦,没什么,只是非常敬佩您在旅途中看我们中国圣贤的《道德经》,还是文言文,太牛了。我身为中国人,若没有翻译,我都无法看懂。而且,我发现您看得好认真,写满了批注。”
他嘴角轻轻上扬,微笑着对我说:“哦,我喜欢看哲学书,不仅看《道德经》,也看《圣经》、《古兰经》、《金刚经》,所有古代经典我都爱看。”
“哇,那您真的是太让人感到意外了。”我想说他是个怪胎,却不知如何接他的话。
“意外?”
“噢,就是我很崇拜您的意思。对了,您还没说您是哪里人?”
他停顿了下,说:“我……我来自一个你不曾到过、不曾听过的地方。”不得不提,他的笑是我见过的最帅、最迷人的笑容。瞬间我忘却了警惕,也忘记了我爱的山姆,想让那一刻的美好得以永恒。
“哈哈,这个世界很大,毫不夸张地讲,我和我男友已经去过五十几个国家旅行。”我觉得他的话有些嚣张,我得挽回点自豪感。
“哦?去过哪里?”
“亚洲、欧洲、美洲的很多地方,确实还有一些地方不曾去过,但是你说我不曾听过,我不赞同。”我再次打量着他,试图记住他那双深邃的眼睛、高挺的鼻梁、性感的嘴唇,还有他眼角的一颗小痣,将它们都刻进我的脑子里。
我又说:“像你这样金发碧眼的人生活的欧美国家,我基本都知道。我喜欢天文地理,虽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好歹也是受到过科学洗礼的。别说地球,宇宙中的很多星球我都知道。”
“哦,是吗?去过太空吗?”他见我自信地口若悬河,开始挑衅我。
“太空?开什么玩笑?没几个地球人去过吧。莫非你是宇航员,你去过?”
“嗯,去过。有本书叫《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你就当我来自火星好了。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我一向独来独往,不喜欢别人问我的隐私。”他在调侃我。
“这么神秘?我反而更想知道。”我拦住了幽默的他。
“好奇心害死猫。就像你们的老子讲的,道取法于自然,顺其自然,若你该知道,有一天你会知道的。”他拍了拍口袋里老子的《道德经》。
“你先别走,能否告诉我,你在《道德经》上批注的字是什么意思?那种金色的墨汁,还有那些文字我从来没见过。”我想知道那些用金色的墨汁写的笔记记载着什么。
他微笑着翻到那一页,指着那些字说:“你说这些?这是一种古老的文字,记录着一个已经消失的古国的历史,那个古国叫普诺岗日。他们用金银冶炼成汁水,在一种薄薄的黑色牛皮纸上书写,阳光下金光闪闪,光彩夺目,保存时间久远。我学会了这种文字,并用这种特殊的文字纪念一个人。”
“谁?我猜,一定是你的爱人!”
他回以微笑。
“那你写下的这些古老文字,是什么意思呢?”我被他的博学所吸引。
“我写的是一个露珠就是一个宇宙,探索它的奥秘需要科学和想象力。露珠里有草履虫和长履虫。它们永远不知道人类在想什么,人类对于它们是庞然大物,或者是它们的神。地球是草履虫和长履虫无法想象的浩瀚宇宙。”他转身留给我一个潇洒的背影,还有回望时的迷人微笑,在走廊的尽头下了楼。
草履虫和长履虫的世界?听完他的露珠理论,我愣在原地,许久没回过神来。我最怕数理化,大学生活也是在课堂上睡大觉中度过的,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会让我掉头发,霍金的《果壳中的宇宙》是我的催眠书。
这个金发男人博学的让人望而生畏。
我想说是不是遇见鬼了,那沉重的靴子走在地板上怎么悄无声息的?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13
2016年9月8日晚,中国,札达县,“幸福之家”小旅馆。我的第一次奇幻梦境,寻找他,他是谁?
回到房间,山姆揉着惺忪的眼睛问我跟谁在走廊里说话。我丢魂似的告诉他,恰巧碰见了来寻书的客人。
那一夜我没睡着,脑海里一遍又一遍浮现这个品读《道德经》、身着银灰色风衣的金发男人。
他回望我时神秘的微笑,那是男版的蒙娜丽莎,充满未解之谜的符号。
夜里,我的头有些昏沉,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我和这个神秘的风衣男人在一个彩色的热气球里,纵横历史,周游列国。
我们在春秋战国时代遇见了越国的西施和范蠡。西施不是在奢华的宫廷里,也并非待在吴王夫差旁边翩翩起舞。梦境里,她是个年轻美貌的乡村妇人,在河边捶打着脏衣服。范蠡来了,他显得很苍老,有慈祥的面孔和长长的胡须,驮着背一瘸一拐的走来。他是个瘸子?天啦,我一直认为范蠡是个帅气的谋士。
只听西施称呼范蠡为夫君。还有几个孩子在河边嬉戏玩耍,往河里丢石子,打水漂。那是西施和范蠡的孩子,看得出来他们很恩爱。西施面相很纯美,但言行举止很粗鄙。她的孩子拿书给她,问她这是什么字,她怒斥他们说,娘不识字,去问爹,一边玩去,别碍着娘洗衣服。
我在想,这两个人如何能相爱一生?仅仅文化层次的鸿沟就可以把他们的关系扼杀。老夫少妻,范蠡衣衫褴褛,也不富有。不远处的村口是他们贫寒的几间茅草屋。
我和风衣男子将热气球降落在芦苇荡,坐在河边依偎着晒太阳,偷听范蠡和西施说着乡里乡亲、家长里短的事。我想听范蠡劝西施去吴国,使用美人计勾引吴王夫差,解救越王勾践。但是始终没有听到这类对话。
孩子们跑向我们,问我们会不会捉迷藏。风衣男子说,好。他便躲进了芦苇荡里。孩子们东窜西窜,寻不见他。我也帮着孩子们去找,芦苇荡里突然飞出一只鸟,叼着一条巨大的鱼,比小孩的身体还大。西施和范蠡震惊了,我也吓坏了,莫不是风衣男子被鸟吃了吧?
飞鸟松口将鱼丢在范蠡和西施面前。西施收起裙摆、挽起袖子、张开腿,抱着挣扎的大鱼就往家里跑,生怕鱼逃脱进河里。她喊着:“我去家里煮了,今天晚上有鱼吃了。”
飞鸟又进了芦苇荡,几秒钟之后又飞了出来,叼着一条比之前更大的鱼,扔在了范蠡面前,范蠡慌慌张张地喊孩子们:“快点娃儿们,我们把鱼抱回家,跟我去集市上卖鱼。”只见他精神抖擞,和孩子们一前一后抱起了鱼,兴奋地说:“天助我也!有给你娘进城的盘缠了。越国有救了!”
我没心思关心鱼,也没心思关心飞鸟,我在芦苇荡里焦急地寻找风衣男子的影子。
芦苇荡里神奇的飞絮,像蒲公英般翩翩起舞。一只飞絮飘到了我眼前,它是挥着透明翅膀的精灵,有着拇指大小的身躯,齐腰的白色长发,身披青色的长裙,挥舞着翅膀,绕着我转了一圈。
它问我,你是谁?
我说,我是张雨果。
它又问,你在找什么?
我说,我在找跟我一起来的男人,他和孩子们捉迷藏,躲进了芦苇荡里。
它又问,他是谁?
我支支吾吾地回答,是啊,他是谁?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他穿着一件银灰色的风衣,有着金色的头发。
飞絮精灵吱吱笑了两声,飞走了。
“雨果,我在这里。”远远的,我看见风衣男子从芦苇荡里窜了出来。
“你吓死我了,我还怕你被飞鸟吃了。怎么躲这么远?”我高兴地说。
“什么飞鸟?”
“说了你也不知道,好神奇,一只飞鸟叼了两条奇特的大鱼,送给了范蠡和西施。他们可以进城了。”
热气球又飞到了古埃及,风衣男子说他要带我去见他的好朋友凯撒大帝。我们看见凯撒大帝与埃及艳后克里奥帕特拉站在阳台上,像是在窃窃私语。我身着蓝色的刺绣长裙,挽着风衣男子的臂膀,款款走下热气球。凯撒大帝见到我们,热情地欢迎我们参加他盛大的晚宴,他儿子的两岁生日宴会。
凯撒大帝宫殿的门卫是两头狮子,狮子们会讲人话。它们嗅了嗅我和风衣男子身上的气味,说放行。于是,宫廷的大门才打开,里面一片歌舞升平。
克里奥帕特拉并非我想象中的绝世妖女,她是知性霸气的,相貌一般,但是身材匀称,妩媚性感,左手拿着权杖,右手捧着一本典籍在怀里。她说,不读书,人就会变得愚昧。
我笑笑,克里奥帕特拉是个女学霸?开什么玩笑?我一直认为她应该一手拿权杖,一手抱着宠物狗狗猫猫,躺在某个有价值的男人怀里谋取权力。
我想问她,亚历山大大帝的墓地在哪里。因为我和山姆,还有全世界都在找她的墓地,亚历山大大帝的墓地,还有很多帝王的墓地。可是,这是她儿子的生日,问她墓地在哪里,她会杀了我吧?
风衣男子和凯撒大帝去宴席上就坐喝酒。克里奥帕特拉牵着我的手去欣赏她的珍宝。我兴奋地想大开眼界,古埃及的金银珠宝可是世上可遇不可求的珍奇。她让宫女打开黄金打造的储物箱,里面竟然都是失落的古籍。
她炫耀地说:“瞧,这都是我和凯撒的宝贝,价值连城。你有吗?你的凯撒有吗?”
“谁?”
“你的凯撒?”
“你是说穿风衣的男人吗?”
“对。他不是你的凯撒吗?他很性感啊,你怎么比我还贪婪。”
“不,不,我不认识他,我是说,我刚认识他。他邀请我一起来王子的生日宴会,我就来了。”
是啊,他是谁?我要知道风衣男子的名字。
晚宴的音乐响起,克里奥帕特拉离开我,飞步跳进了舞池。她随手抽掉侍女的丝巾,披在自己的身上,在华丽的阿拉伯地毯上狂舞,妖艳地冲着帝王席上的凯撒献媚,舞池旁边是祭司们不苟言笑的庄严。
她时而跳印度的肚皮舞,时而跳南美的拉丁舞。凯撒大帝经不住她的诱惑,也进了舞池,当着众人的面在舞池中央热吻她,然后他们俩不知何时不见了。我看见祭司们点燃了圣火,宾客们开始涌进舞池,狂欢起来。
我来不及问凯撒和克里奥帕特拉,亚历山大大帝的墓地在哪里呢?
神秘的风衣男子突然出现,挽着我起舞,我想问他的名字,但是他吻我的那一刻,我心慌地醒了。
半夜醒来,我没有告诉山姆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确切地说,我不能告诉山姆我在梦中竟然和另一个男人约会,况且还是一个初次相逢的陌生男人。
多疑是爱情的累赘,嫉妒是爱情的克星。我没有必要给我们的爱情引发一场多疑之战。
可是,他是谁呢?
14
2016年9月9日,中国,西藏,古格王朝遗址。可疑的男子,寸步不离的背包。
天亮了,县城里唯一的一家包子铺营业了。稀饭只有几颗米,实质就是面汤。山姆想吃烤全羊。我说,没有人早餐会吃烤全羊。
他指了指马路对面餐厅里的一个男子,手撕着羊肉吃得得意忘形。透过餐厅的玻璃窗,我勉强辨认出那就是昨天晚上遇见的风衣男子。我鬼使神差地拉着山姆,付了包子铺老板十块钱后往街道对面走去。
山姆不明真相地问:“你是不是也馋了?”
我们坐在男子的邻桌,跟老板说:“我们要吃烤全羊。”
老板皱着眉头,说:“早上没有烤全羊。有糌粑、青稞面烙饼、酥油茶、白色的奶酪皮子……”
“可我想吃烤全羊。”我用娇嗲女人的伎俩摇着山姆的胳膊,打断了老板的话,指着邻座的羊,问,“他为什么有呢?”
“这个……”老板不知如何作答。
“老板,把我的羊肉分一半给他们吧。”神秘的金发男子说话了。
“为什么你可以点烤全羊,我们却不可以?”我想引起男子的注意,提醒他该看我一眼。我迫切想知道他的名字。可我的未婚夫山姆在旁边,我不能太明显地表露我对这个金发男子的好奇心。
这个男人打击了我的自尊心,他依旧低头吃羊肉,对我的问题置之不理。
“他自己在市场上买的羊,还付了我一只羊的钱做加工费。”老板说。
我不甘心,又问他:“你在哪个市场买的羊?我们也去买一只。”
“不用浪费,反正我也吃不完,你们和我一起吃吧。”他扔掉手里的羊骨头,用纸巾擦了擦戴着皮手套的手,对我们礼貌地提出了邀请。那双漂亮的蓝绿色眼睛看了眼山姆,还是对我视若不见。
“哥们,你太够意思了,那费用我们平摊吧。”山姆高兴地提议。我知道山姆好几日没吃肉,长途跋涉,他需要开荤。
“不用的,就当谢谢这位小姐替我保管我的书。”神秘的金发男子掏出《道德经》在我们眼前晃了晃。原来,他是记得我的。
“哦,上帝啊,雨果,那不是你们昨晚就认识了吗?太巧了,你好,我是山姆。怎么称呼你?”山姆高兴地坐到神秘男子的桌子,跟他握手。
他说,他叫本司汀。
我记住了这个名字,一个梦中精灵问我、埃及艳后问我,困惑了我一晚上的名字。从此在我心里刻下了一个永生无法忘怀的名字,本司汀。
这个早晨,我们谈笑风生,吃完了整只羊,只剩下骨头。
本司汀说,他受不了米饭、蔬菜和面包,爱吃鸡和羊,那是他的主食。他说,也许有一个地方,没有原汁原味的鸡肉、牛肉、羊肉,屠杀任何飞禽走兽都属于违法,那里的所有食物都是人造的。他们可以通过生物技术,培育、制造任何动物的肉。
我幻想拥有那样的世界:“这样,动物们就不会被杀害了。”
他却笑我的愚昧。“如若地球人有那样的科技,鸡、牛、羊就会从人类的世界文明里消失。”
我不懂。矛盾里的存在。
他说,人类也是自然界食物链里的重要一环。那些动物旺盛的生命力和繁殖力来源于人类的餐桌文化,如果地球人不再依赖它们,它们就失去了存活和繁衍的条件。你的慈悲心看似在保护它们,殊不知是害了这些物种。一个物种消失,牵一发而动全身,有可能整个生态圈都会被打乱,后果不堪设想。
这个在旅途中看《道德经》的金发男人像苏格拉底。
我们一起出发去了古格王朝遗址,他开着一辆耀眼的红色悍马。我们的路虎越野车跟在后面,吃了一路的灰尘。他一路都没用GPS,他说他的大脑就是GPS。事实证明,当荒野里的路线有分歧时,他的直觉比我们的GPS还准确。
一路上,大漠孤烟直得怅然。
荒野里,我们遇见两位佝偻着背,背着行李,徒步行走的藏族老人。本司汀停下车,关切地询问他们去哪里。我们听见他在用藏语和老人们熟练地对话。这是个了不起的男人。他不仅看文言文版的《道德经》,还会说藏语。
他走到我们车旁,示意我和山姆先走,他要送老人们去趟县城的孩子家。
我和山姆说,一起送吧,反正也不急。只要赶上去古格王朝看日落就行。
本司汀是个值得交往的朋友,我们想。
再次行驶在通往古城的路上,我们用对讲机聊着天。山姆开始嫉妒本司汀的无所不知。
他说:“你们住的旅馆太吵,卫生间太脏了。”原来他昨晚从“幸福之家”搬进了附近的民宿。他建议我们晚上和他一起住民宿。
他在民宿里遇见一只狗,狗的伴侣死了好几年,它没有再找爱人。
我取笑他胡说,扯着嗓子对他喊:“狗没有爱人,只有交配。”
他说:“狼、猴、狮子、灰鹅、企鹅,你能叫得上名字的动物几乎都有爱人。”
山姆也说:“胡扯!”
他不依不饶地说,“动物比我们人类懂爱,它们爱得纯粹和义无反顾。德国有个农场里养了很多灰鹅,有只公灰鹅和母灰鹅组成了小家庭,相依相伴了十几年,形影不离,而且母灰鹅没有生育。如果只是配偶,他们为什么要相伴十几年?按逻辑和常理,公灰鹅和母灰鹅应该各自去寻找新的伴侣。一年后,一场暴风雨来临,母灰鹅失踪了,农场主和公灰鹅都认为它死了。公灰鹅整天郁郁寡欢,形单影只。半年后,农场主给这只公灰鹅寻找新的伴侣,尝试多次后,它终于相中了一只母灰鹅,组成了新的家庭。可是没过多久,原来的伴侣母灰鹅奇迹般的飞回来了。公灰鹅高兴坏了,它义无反顾地迎接了它的前妻。”
我不信,说:“你在演绎安徒生童话吗?”
他不屑与我争辩,继续侃侃而谈:“你们知道企鹅、猩猩等,很多物种生命里都有同性恋存在吗?”
我和山姆对视,瞠目结舌:“真的假的?你疯了吧?”
他笑着说:“山姆先生、雨果小姐,你们需要科普,也需要想象力。小姐,戏剧大师雨果知道你用他的名字取名吗?知道会气死吧。”
这个男人很嚣张。山姆关掉对讲机,谩骂本司汀的张狂。事实上,我和山姆并不知道,我们两个自然人的脑容量和体力加起来,再乘以十倍都敌不过他一个人造人,任他嚣张吧。
我们加大马力,继续赶路,两部越野车在荒野里画着S线。
“没事,山姆,术业有专攻,你有你的强项。没必要跟本司汀比知识储备量。”我安慰山姆说。
山姆吻了下我的手,说:“谢谢。”脸上的沮丧无法遮掩。
日落时分,整个空旷的古城只有我们三个人。
我们在王朝遗址的洞穴里穿来穿去,顺着古老的阶梯往上爬。本司汀就像一个历史学家,告诉我和山姆,这个洞是平民的家,那个洞是士兵的营寨,还有山坡上那个洞是关押犯人的。这里是个集市,那里是个庙宇。
山姆认为他故意在我面前显摆,说:“洞穴只有编号,没有简介,甚至有些洞穴连编号都没有,无法查证你说的真实性。”
我们在一个“尸骨洞”前停下,我打破了两个男人的僵局:“据说,这个古城一夜之间消失了,你们说会不会人们得了瘟疫,在这里集中死亡?”
“历史学家考证这里是河流干涸了,失去了水源,城邦才消亡。人们有可能搬去了其他地方生存。”山姆说。
“可是,如果是迁移,不可能没有历史记载,好像突然人间蒸发了一样啊?”我说。
“有可能是战争……”山姆说。
“本司汀,你怎么看?”我扭头问本司汀。
本司汀皱着眉头说:“这个挖掘出无数尸骨的‘尸体房’像是经历了集体屠杀。”
“屠杀?你当是纳粹集中营啊?你还真会想。有证据吗?”山姆对这个猜测嗤之以鼻。
“嗯,我也是猜测。”本司汀陷入了沉思。他心里清楚自己不是猜测,他是绝对百分之百肯定,他有证据,证据在他脑海的记忆里。他若当着我们的面,打开他的智能盔甲,按下手臂上盔甲的某个按钮,我们眼前就会出现空中显示屏,他的记忆画面就像电影似的放映给我们看。
但是,他知道现在时机不对,还不是展示特异功能的时候,恐怕我和山姆两个自称见过世面的地球人了解真相后,会惊叹得立马昏厥,或者迅速启动越野车消失在他眼前。
他曾在旅行的途中拯救车祸现场一对危在旦夕的夫妻,荒郊野岭,他便打开空中电子显示屏查询最近的医院,启动他的飞行战靴准备起飞,夫妻两人见状,惊吓过度,当场就死掉了。
古格王朝遗址的顶端是三百多年前国王的居所,底端居住的是平民百姓。那一眼望不到头的土阶差点要了山姆的命,这几天他爬了太多楼梯了。他说:“我的上帝,什么狗屁国王住这么高?他自己怎么不爬两层试试?”
我也累得不行,对本司汀说:“你打了激素吗?穿着金属靴子,背着登山包不嫌沉吗?你就不能把它放在车里?我看着都累死了。”
本司汀不理会我们的气喘吁吁,他背着沉甸甸的登山包一鼓作气爬上了顶端。我抬头望景,瞥见他在落日下的剪影,那轮廓像是他坐在落日里看风景,把夕阳当成了五彩缤纷的摇篮。一阵清风吹来,夕阳中的剪影随风灵动摇摆。我拿起相机按下快门,偷偷拍下他。
他坐在石墩上,抱着登山包,默默遥望远方,直到我们上了山顶。
我留意到他的眼睛红润。
不知为何,身处此地,我似乎突然进入了幻境。
我的耳边总是出现一个穿着飘逸白裙的女子百灵鸟般的笑声,她穿梭在繁荣的城邦里,在古格王朝的街市上和小贩们讨价还价。这里人声鼎沸,有藏人、汉人、波斯人、喇嘛,还有西方传教士。
突然,山姆拍了下我的肩膀:“想什么呢?魂不守舍的?”
“哦,我好像看到了这里昔日的繁华。”我傻愣愣地笑着说,拉着山姆一屁股坐在本司汀的身边,手搁在他的登山包上。
他慌忙推开了我搁在登山包上的手臂,用力很猛,险些把我推倒在地,山姆扶住了我。“你有病吧?”山姆对本司汀的粗鲁行为颇为气愤。
“请不要碰我的包!”他板着脸一本正经地说。
“对不起。”我有些尴尬。
“雨果,我们坐那边。不理这鸟人,我早看他不顺眼了。以为自己是百科全书,头上写着万能之神啊。”山姆最不能容忍的事情之一是有人欺负他的女人。
“没事,山姆,我们坐那边。”我拉着山姆坐到一旁。由于太累我倚靠在山姆怀里睡着了。
莫名的,我仿佛又听见了一个女孩百灵鸟般的笑声:“呵呵,呵呵,你快来啊,看这里,还有那里,这耳环好不好看?……”等等,那个女孩不是我吗?那个追着我的男子是谁?我的潜意识让我不想醒来,慢慢进入了深度睡眠。
在梦中,或许我可以找到那个男子。
天啦,他的面容逐渐清晰了,是他,还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