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一个支离破碎的故事
在认出来的汉字草书之中,知道了故事的主角的名字是裴思庆。
对了,就是那个一开始,浩浩荡荡,带领驼队西行,在沙漠中遇到了异样风暴的长安大豪裴思庆。
他的故事经过一番整理,但是并没有经过多少“艺术加工”,相信是有一个人,用那种古怪的文字,记下了他的故事,而他又加以批注,说明和补充。他所作的补充,自然不会有整个故事可窥,所以,不免有点支离破碎。
但是,在支离破碎的情节之中,也可以大体上拼凑出一个故事来。
故事之中,有一个主要的女角,名字叫柔娘,柔娘在十五岁那年,就成了裴思庆的新娘,在柔娘之前,裴思庆自然有妻子(因为他有儿女),他原来的妻子怎么样了,并没有提及——在古代,中国的女性,一直没有地位,可有可无,不受注意,除非是受到男人特别宠爱的,像柔娘那样。
可是裴思庆得到柔娘的手段,十分可怕。从不完整的情节来看,柔娘原来是一个十分出色的青年人的未婚妻。
这个青年人是武林中人,还和裴思庆有结义兄弟的关系——凡是这种关系,在结义的时候,双方都必然罚誓,以证实这种关系。
裴思庆这时所罚的毒誓,是若有违誓,会在沙漠之中饿死渴死。
可是多半没有隔了多久,裴思庆就杀了他的结义兄弟,原因,推测多半是为了柔娘——古代的一个弱女子,在未婚夫猝然死亡之后,唯一的出路,就是另外找一个男人,裴思庆就是最佳对象了。
裴思庆在娶了柔娘之后,也曾害怕自己的誓言,所以很久不敢再西行,越过沙漠去经商。可是时间一久,他的恐惧渐渐消散,他又带着驼队西行了。
就在这次西行中他遇到了风暴,在沙漠中不知挣扎了多少天,连最后的一头骆驼也杀掉了——关于这个过程,记述得相当详细。
(自然,大家都可以知道,裴思庆并没有死在沙漠中,要是他死了,这段经过也不会留下来了。)
(他在沙漠中,是怎样绝处逢生的,也可以在他的批注补充中拼凑出来,后面会写出来。)
在已经知道的故事之中,可以知道他有一柄极喜爱的匕首,这柄匕首的来历,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本来,他是准备在临死之前,把他得到这柄匕首的经过想上了一遍的——可想而知,那一定是一个十分甜蜜的回忆。
可是结果,他在终于支持不住,再也难以在沙漠上挪动半步的时候,他却想起了他最不愿意想起的那件亏心事。
亏心事的一切经过,一切细节,都历历在目,他但愿快一点死,也不要把整件事再想一遍,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在应誓了,在经过了那么样的痛苦挣扎之后,他终于死在沙漠上,他也不知道自己是饿死还是渴死的了,都没有分别,反正死亡都是一样的,令得他还想挣扎着知道的是,他不知道自己的灵魂是不是也永远离不开沙漠,还要在沙漠上飘荡。
当他努力想弄清楚这一点的时候,他又听到他的结义兄弟的笑声和语声,一切都如此清楚,使他可以听得明明白白:“不必担心这个问题了,因为你根本没有灵魂,你不是人,何来的灵魂?”
他想大声反抗,可是当然出不了声——即使是在心中大叫也做不到,他已经感到死亡侵进了他的身体,他听到了一种十分古怪的声音。
这种声音他应该是十分熟悉的,可是这时听来,却又十分陌生:这时候,怎么还有可能听到“叮叮”的驼铃声呢?
最后一匹骆驼,不是被他杀了么?一定是骆驼的灵魂在调侃他,他没有灵魂,骆驼可能有。
然而那种声音却在迅速移近,裴思庆勉力想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可是没有用,他的眼前是一片血红,然后,红色在迅速暗下去,在完全黑暗之前,好象有十分夺目的一片彩光一闪,接着,就是无比的黑暗,而那时候,他也完全没有了知觉。
事后,他回想起来,心想如果死亡就是那样子的话,那么死亡其实也并不可怕,只不过是一下子忽然都不知道了而已。
至于死了之后,是不是会有灵魂,由于他不是真的死,所以他也无从得知。
在那一剎间,最失望的,大约是在半空中盘旋的食尸鹰了,这种形状丑陋之极的大鸟,平日不知在什么地方栖息的,她们对死亡的气息特别灵敏,哪里有死亡,哪里就有她们的踪影,她们在空中盘旋,跟踪着死亡,她们投在沙粒上的阴影,就像是死神伸出来的手,把生命一点一点攫走。
可是,这一次,食尸鹰没有成功,几头食尸鹰已然落在裴思庆的身边,侧着头看着他,食尸鹰十分遵守天地宇宙间的规则!绝不啄食活人,只要这个人还有一口气,它不会去碰他。
而它们判断人兽的生和死,准确无比,只要人一死,她们锐利之极的、铁钩一样的喙,就会在第一时间啄下去。食尸鹰的第一啄,必然是啄向人的天灵盖,一下子就可以啄出一个深洞,让她们可以啜食多半还有温度的脑浆。
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若是那几只食尸鹰已然开始了行动,那三匹骆驼就不会再向裴思庆奔过来——奔向一个死人,并无意义,人已死了,沙漠也就是最好的归宿,不必再多费手脚了。
而食尸鹰还是守着不动,这就证明那个人还没有死,还活着,那就不能眼看他死去。
三匹骆驼,只有一匹有人骑着,那人一身白袍,把全身连头都里在中间——那是在沙漠上生活的累积下来减轻猛烈阳光肆虐的最佳方法。
骆驼上的人提了提缰绳,那匹骆驼立即改变了原来奔走的方向。那是一匹十分神骏的骆驼,毛色也比普通的骆驼深,是深棕色,奔起来又快又稳,这一点,可以从它项际所悬的驼铃,所发出的“叮叮”声是如此之有规律上得到证明。
骆驼到了近前,几头食尸鹰十分不情愿地扑打看双翼,让开了一些,却并不飞上天去。
多半是它们认定这个人必死无疑,懒得飞上去再落下来了。
那人一翻身,下了骆驼,动作极快,在下鞍子的时候,已经顺手摘下了鞍旁的皮水袋,一到了裴思庆的身边,就把裴思庆的身子,翻了过来,拔开皮壶的塞子,令得壶中的水,成一股极细的细泉,注向裴思庆的口唇,同时,伸手在他的口唇中轻抚了一下,令得他的口张开一些,好让水流进去。
那人也不能肯定是不是可以救得转人——人是在九死一生的边缘上挣扎,不如此,身边不会有食尸鹰。人是不是可以救得转,要看他是不是咽得下这一口水,这一口水,沙漠上讨过生活的人都知道,是真正的救命水。
注入口中的水,很快就注满了裴思庆的口,有一点满溢了出来,那人便不再注水,回头向那些食尸鹰看了一眼,从它们的行动中,可以得到那人究竟是生是死的判断。
食尸鹰在不安地扑着翼,那人再转过头去,首先看到的是那柄匕首,匕首在阳光下,看起来如同是被一团七彩流转的宝光所笼罩。
接着,这人看到裴思庆的喉间,突然跳动了起来,跳动得十分剧烈,像是要裂喉而出,他口中的水,正在迅速消失,随着他喉结的急速跳动,自他的喉间,发出一种可怕的声响,难以形容。
那人吁了一口气,开始向裴思庆的口中,注入第二口水,这时,几头食尸鹰已经振翅飞了开去,这一切都表明,裴思庆在最后关头,被救活了。
那人一共在裴思庆的口中,注入了三口水,然后,就远远退了开去——退开了约有二十来步,而退开之前,这人取走了那柄宝光四射的匕首,在退走之后,这人把匕首拔出鞘来,看了一下,在那一剎间,看到这人的身子震动了一下,想来是由于匕首的锋利所致。
这人的脸面,在白布的笼罩之下,看不清楚,只看到一双眼睛,在宝光的反映下,这双眼睛彩光流转,在匕首出鞘的时候,在刀身的寒光反映之下,眼睛又深邃如海洋,如果凝神看这双眼睛,虚无缥缈,难以捉摸之极——这双眼睛的眼珠,竟然是浅灰色的,极浅极浅,浅得几乎是不存在的浅灰色。
这人一定不是第一次在沙漠中救临死的人,至少,这人知道应该怎么做。
三口水进入身体,可以令待全身已浓得无法再流动的血又开始流动,死亡会离开。可是这三口水,也会引起又有了知觉的人,第一个恢复的知觉就是渴的感觉。
全身所有的肉,所有的骨头,都感到渴,会渴得叫人疯狂,有这种干渴感觉的人,会不顾一切扑向水,就算明知一伸手,那只手就会被砍下来,那只手还是会自然而然伸向水。
而如果他抢到了水,他会不顾一切地喝,结果是他久干的肺会被水充满,死亡会重临——不是渴死,而是溺死,和溺死的人一样,肺里全是水。
所以,这人知道被救的人快要醒过来时,就先退开去,才恢复知觉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气力,隔那么远的距离来抢水喝。
裴思庆双眼没有张开之前,身子一挺,已摇摇晃晃,站了起来。
在烈日之下,这位锦衣玉食的长安大豪,全身赤裸,身上的皮肤,如同龟裂了的田地一样,有着纵横相间,看起来十分深的裂痕,可是在那些裂痕中,却并没有血水渗出来。
他高大的身形,摇摇晃晃地站着,一头又干又枯的头发,和虬髯纠缠在一起,看起来,要辨出他是一个人,也并不是容易的事。
他的身子始终没有站稳,他的口和双眼,一起张了开来。自他口中发出来的那一下叫声是:“水。”
自他张开的双眼之中,射出急切而又浑浊的目光,一下子就在那人的水壶上,然后,出乎那人意料之外的事发生了。
在这样干渴中的人,能够看穿皮壶,看到皮壶内的水,他所看到的水,给了他气力,他陡然之间——一跃向前,像是一个自天而降的怪物,一下子就到了这人的面前,手伸处,已把皮壶抢了过去。
那人发出了一下惊呼声——虽然是惊呼,但是仍然十分动听,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
这个年轻的女人,眼看着一个身形如此高大,瘦得骨头一节一节凸了出来,形如鬼魅的男人,在一下子抢过了皮壶之后,甚至来不及打了开来,张口向壶口就咬,白森森的牙齿,竟然是如此有力,“喀”地一声,把壶嘴咬了下来。
然后他大口喝着水。
那年轻女人急急叫:“慢慢喝!慢慢喝!”
可是这时,天地之间,只怕也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止裴思庆喝水,好在皮壶中的水不多,不致于喝到他被溺毙的程度,所以她叫了两声,便不再叫了。当然,那时她并不知道,裴思庆根本听不懂她的话,也听不到她的声音。裴思庆听到的,只是水流过他的喉咙,流进他身体之内的那种声音。
大半皮壶的水一下子就喝光,裴思广还在舔着壶嘴,他侧着头发了一会呆,像是在回味刚才水的味道,然后,他的五官一起动了起来,先是收缩,后来又放开。开始的时候,他脑中一片浑噩,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这时,他已完全清醒了。
他知道:自己获救了!
他一下子又跳到了那人的面前,喘了一口气:“多谢阁下相救,这里——”
他说到这里,四面张望了一下,极目所望,仍然是天连沙,沙连天的沙漠,可是他还是问了:“这里离长安多远?”
那年轻女人也听不懂他的话,只是定定地望着他。这时,在互望之中,裴思庆才注意到,在白布的遮盖下,那人露出的一双眼睛,眼珠竟然是雾一样的浅灰色。
他伸手,去揭那人头上的白布,那人陡然震动,后退了一下。这一个动作,令得裴思庆立即知道,这人是一个女人,他不再伸手,因为他知道,沙漠上有不少人,女人是不给人家看到脸面的。
同时,他也感到自己的赤身露体,十分狼狈,长安大豪经历虽然丰富,可是也从来未曾这样狼狈过。同时,他又看到自己的那柄匕首,在对方的手中,他情急地向匕首指了一指:“救命之恩,无以为报,阁下若是喜欢,这匕首就当是薄酬好了!”
那年轻女人侧了侧头,像是想弄明白裴思庆在说什么,可是却又不明白,她俯了俯身,把匕首放在沙上,自己转身,走向骆驼,在鞍旁的一个后袋中,抽出了一幅十分柔软的毡子来,又走向裴思庆,再把那幅毡子,也放到了沙上。
裴思庆这时,已拾起了匕首,忙又把毡子拾了起来,围在身上。
这时,他也感到异样的口喝,他又道:“水,还有没有?水!”
那年轻女人拧了拧头,做了一个手势,又发出了一下清啸声,一匹骆驼走了过来,在裴思庆的身前,跪了下来。
裴思庆直到这时,才真正肯定遇救了。
刚才两只脚,已经有一只半进了鬼门关,这时,忽然又逃出生天,心情之轻松,难以形容,他伸手在自己的脸上抚摸着,真想仰天大笑。
可是他手触处,脸上却传来了像刀割一样的剧痛,那又令得他笑不出来。
不但是脸上被手摸到的地方像刀割一样的痛,当他一跨步,想骑上骆驼去的时候,全身每一处地方,也都像是被刀割一样地痛,令得他这个大豪,也不由自主,发出了可怕的嗥叫声来。
干裂的皮肤,本来是麻木了,连痛都感觉不到的,这时,痛的感觉才回来。
他伸手按住了骆驼的头,痛得除了大口喘气之外,什么也不能做,根本不能动。
那年轻女人显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向他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他留在这里,斐思庆陡然叫了起来,神情恐怖之极:“不!不要留我在这里,我不怕,再痛,我也要赶快离开沙漠。”
他一咬牙,就上了骆驼,骆驼一欠身站了起来,那一下颤动,又令得他发生了一下嗥叫声——在那一剎间,他以为自己的身子已碎成了几百块了!
可是,他毕竟不是普通人,虽然痛得面上的肌肉歪曲,使他脸上的皮肤又多了一些裂痕,可是他在坐定了之后,还是自然而然,挺直了身子,尽管在那样的情形之下,他坐在骆驼上,还是有一定的气势。
那年轻女人也上了骆驼,身手十分敏捷,她又发出了一下口哨声,骆驼向前走去,斐思庆咬紧牙关,尽管痛楚一直没有减轻,可是他非但不嗥叫,而且连哼也未曾再哼过一下。
那年轻女人骑着骆驼,走在前面,他紧跟着,还有一匹骆驼在最后面。裴思庆留意到是在向南走,他好几次哑着声音问:“我们到哪里去?”
可是得到的回答,却是他听不懂的话,那使他明白,他和那年轻女人之间,无法用言语沟通。
那年轻女人一直在回头看他,她的眼珠十分浅,所以什么颜色,都能在她的眼珠之中反映出来,蓝天白云的时候,她眼珠是蓝色的,当夕阳西下时分,她的眼珠之中,竟然是一片艳红,奇妙无匹。
裴思庆知道自己获救了,他想到是:自己所发的毒誓,竟然没有应验。
他绝不愿意再去想那件事,可是,毒誓没有应验,他并没有饿死、渴死在沙漠中,这件事,却给他一种异样的喜悦。
那种喜悦,超过了作奸犯科的人逃脱了法律的惩处——他逃脱的是神明的控制力量。他作了这样的坏事,竟然不必应誓。
他甚至进一步想:自己是不是根本没做什么坏事,所以才会使得毒誓不应验呢?
当他想到这一点的时候,他张口要笑,可是却又是一阵剧痛,但是那并不能阻止他在心中大笑。
那可能是他一生之中,最开怀的一次大笑。他从来没有那么轻松过。自从做了那件事之后,就算他怎么强迫自己忘掉它,总是有一个阴影便在心头,就像是喉咙里哽了一根鱼骨头一样,并不是不去想它,它就不再存在。
而现在,在那样的情形之下,他居然都不死在沙漠之中,可知那毒誓是根本不存在的了!
毒誓既然不存在,杀一个人有什么了不起?
裴思庆这时候,神情一定古怪之极,因为他看到,前面那年轻女人回头向他看来的时候,双眼之中,有惊讶的神色。
这时,晚霞漫天,沙漠之上,十分平静,突然之间,裴思庆看到了一个奇景。
他看到了一道相当深的深沟。
在任何地方,看到了一道深沟,都不足为奇,唯独在沙漠上看到了深沟,才是奇谈。
沙子是流动的,像水一样,一定是由高处向低处流去,所以,沙漠中不可能有深沟——一有,流动的沙子就会将它填满了!
可是,出现在他眼前的,却又确然是一道深沟,不但是,而且,骆驼已经走进了深沟之中,深沟斜斜伸向下,沟很狭窄,走在沟中,向两边看去,可以看到两壁的沙,都在向上动,竟然在地下有一股力量,把沙子喷向上,逼住了不让沙子填进沟中来。
裴思庆看得目瞪口呆,那年轻女人转过头来,向他大声说话,像是在向他解释这种奇异的现象。可是,裴思庆却听不懂。
深沟越来越深,裴思庆又问了几次,究竟是到什么地方去,可是仍是一点作用也没有。
这时,天色已渐渐黑下来了,裴思庆虽然从鬼门关中跳了出来,可是身子仍然虚弱之极,他开始要支持不住了,他紧紧抓住了缰绳,使自己不跌下来,可是眼前仍然阵阵发黑。
他想求助,可是还没有出声,整个人就像腾云驾雾一样,又进入了半昏迷的状态之中,他倒十分享受这种情形,因为不少布满全身的痛楚,也不那么明显,像是渐渐在远去。
等到他又有了知觉的时候,他所感到的,当然是遍体的清凉。
那种凉飕飕的感觉,舒服之极,像是在长安的华宅之中,虽当盛暑,可是柔娘却用才从深井吊打上来的井水,替他在淋浴一样。
一时之间,他想不起自己是在什么地方,因为这种舒服的感觉,和生死一线的挣扎,相差实在太远了!
他知道自己在快死的时候,全身的皮肤,都可怕地裂开,裂缝而且极深,在裂缝中渗出来的不是血,而是一种浅黄色的水。
这时,那种丝丝的凉意,都正从皮肤的裂缝之中,渗进他的身体之内,使他感到无比的舒适。他甚至不能确定这是不是一场梦,所以他不敢睁开眼来,惟恐一睁开眼,梦醒了,他会依然在沙漠之中挣扎。
他利用这个时间,把一切又迅速想了一遍,直到他肯定,从那场暴风带来灾难之后,他终于获救,并没有应了昔年所罚的毒誓,他也记起了自己曾在骆驼的背上,所发出的那一阵狂笑,他缓慢而深长地吸了一口气,正准备睁开眼来时,就听得一个相当沙哑,听来很古怪的声音,操着长安口音在说:“你醒了?你真是运气好,听说,在发现你的时候,食尸鹰的喙离你的头顶,不到一尺?”
猝然之间,听到了这一番话,裴思庆心中的高兴,真是难以形容,他还未曾睁开眼来,泪水已疾涌而出。他是响当当的好汉,本来是不作兴流泪的,可是这时,他完全不能控制。
他根本不知道说话的是什么人,可是那几句话钻入了他的耳中,所产生的感觉是极度的亲切,而那种亲切,使得鼻子发酸,也令得泪水泉涌。
他睁开眼来,虽然泪水令得他视线模糊,可是他还是看到,在他身边的,是一个形象十分怪的怪人,一脸皱纹,可是身形又矮小得出奇,当他定下神来之后,他立刻明白了,那是一个侏儒——一个天生比常人矮上许多的侏儒。
同时,他也看到自己,是躺在一个凹槽之中,凹槽约有两尺深,注满了一种绿色的水,而他的身子,就浸在这种绿色的水中,那种舒适无比的清凉感觉,自然就是这种绿色的水带来的。而且,那个像是马槽一样的大凹槽,是一整块白玉所雕成的——裴思庆十分识货,一眼就可以看出,那是质地极佳的白玉。
(当整理资料,整到这一部分之时,温宝裕叫了起来:“不得了,整个白玉来做浴缸,比罗马皇帝还要豪奢,那是什么地方?”)
(胡说道:“如果那地方恰好盛产白玉,那也没有什么,就地取材,白玉做浴缸,和石头做浴缸,也就没有多大的分别。”)
(温宝裕仍是大摇其头:“不可思议——那浴缸不知道还在不在?”)
(自然没有人可以回答他的问题。)
裴思庆不但弄清楚了自己是在一个白玉槽之中,而且也看清楚,身在一个相当宽阔的大堂之中,大堂有四根柱子,每根都有一人合抱粗细,也全是白玉的,大堂的地上,铺着一块一块的方形玉块。整个大堂,气派之大,连见过大世面的长安大豪裴思庆,也为之咋舌。
他的喉结上下移动了一会,才张开口,发出了声音:“我在什么地方?”
那侏儒一直在注视着他,一听得他说话,侏儒的五官一起动了起来,样子十分滑稽,侏儒的回答是:“你在天国之中。”
裴思庆呆了一呆:“天国?”
侏儒又用十分可笑的神情笑了一下:“是的,他们称他们的地方为天国。”
裴思庆又大是疑惑:“他们?”
侏儒继续挤眉弄眼,看来那是他的习惯。裴思庆知道,他也见过,在长安,有不少侏儒,从小就被训练成逗笑的小丑,在杂耍班子里混生活,眼前是这个侏儒,一定也是这一类人,所以才会一开口说话,就有那种滑稽的神情,令人发笑。
侏儒道:“我从长安来,多年之前,被天国人在沙漠中救起来——在这里的日子太舒服了,舒服到了根本不记得日子是怎么过的!”
侏儒说着,提起一只皮壶来,拔开塞子,裴思庆立时闻到了一股香味,那是淡淡的酒香,和淡淡的花香,裴思庆不由自主,吞了一口口水,他想伸手自那侏儒的手中接过皮壶来,可是他却发现,浸在绿水之中,身子虽然凉浸浸地,舒服之极,可是却一动也不能动。不但提不起手来,连头也不能转动。
他陡地吃了一惊,立时向侏儒望去,侏儒把皮壶伸过来,把壶嘴对准了他的口,还好,他还可以张开口来,他连喝了七八口那种似酒非酒,似水非水,香味扑鼻的液汁,长长吁一口气。
接下来,侏儒所说的话,令得他惊疑参半:“你现在身子不能动,那是为了你好,你遇救的时候,只剩了一口气,他们一直在沙漠中生活,知道像你这样情形的人,应该如何施救!”
裴思庆虽然绝不喜欢自己的身子一动都不能动,但是也无可奈何,只好闷哼了一声。
(身子一动都不能动,意味着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一个武林大豪级的人物,当然绝不会喜欢。)
侏儒却笑了起来:“你才从死亡关口闯过来,应该没有什么可以令你害怕的了,是不是?”
裴思庆又闷哼了一声:“怎么只有你?他们呢?救我的那个女人呢?”
侏儒的眼珠转动,答非所问:“我刚才说,在这里的日子十分舒服,连岁月都不记得了,那是对我来说,未必每一个人都这样想。”
裴思庆一时之间,不明白他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当然他也无法有反应。
侏儒又道:“这里……天国……的情形,有些特别……”他说了一句,却又不说特别在什么地方,话头一转:“看你的样子,像是锦衣美食惯了的?”
裴思庆盯着对方,他十分有自信!若是从长安来,应当知道长安大豪的名头,所以他一字一顿地道:“我叫裴思庆。”
他料到侏儒会知道自己的名字,可是却想不到反应会如此之怪,只见侏儒突然睁大了眼睛,眼珠像是要从眼中跌出来一样——那自然不再是他受训的逗笑滑稽神情,而是真正的吃惊。接着,他连退了好几步,本来他是双手攀在白玉糟上的。在退开了几步之后,他又大口喘着气,指着裴思庆,想说什么,可是一开口,却又没有发出声音来,又立时紧紧闭上了口。
裴思庆接着问:“你听说过我的名字。”
侏儒这才一步一步向前走来,又来到了近前时,他已完全恢复了正常。连连点头:“自然……自然!长安大豪裴大爷,谁没听说过!”
在沙漠上挣扎求生的时候,一个脚夫和长安大豪,并没有什么不同,可是在不同的情形之下,不同的身分,就会有不同的作用。
裴思庆很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也自然而然,感到意气甚豪,若不是他不能动弹,一定会有适合他身分的行动。
侏儒在走近之后,又喂裴思庆喝了三口香酒,才道:“裴大爷,救了你的,是天国的女主。”裴思庆呆了一呆,一时之间,他有十分怪异的想法,他的那种想法,十分模糊,只是一个概念,可是随接,侏儒的话,使这个概念变得清楚。
侏儒的眼珠转动:“天国的情形很怪……历代都是女主,而且女多男少,男人少到了……极少极少……少到了我在这里那么多年,竟不知有多少男人,因为……所有的男人都受到严密的保护,不是人人可以看得见的。”
裴思庆缓缓地吸了一口气,他自然知道自己是一个男人,一个壮健之极的真正的男人。
他也想到,自己和那个灰眼珠的女人——天国的女主之间,会有什么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