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时间会所

我伸出手指,抓住了他的头,用力一转。他的颈骨,发出了“咭”地一下响,我用力一推,将他推了出去,他跌出了一步,转过身来。其他人发出怪叫声,向我扑来。

当他们在向我扑来之前,先向捱了打的那家伙看了一眼,他们都呆住了。

那家伙站著,他的头歪向一边,口对准了他的肩头,额上的青筋绽得老高,口角有涎沫流出来,眼睁得老大,口唇在抖著,但是除了“哦哦”的声音之外,却甚么声音也发不出来。

我在他们发呆之际,伸手向那家伙指了一指:“想不想和他一样?”

我一面说,一面走了进去。

那几个人一起后退,缩到了房子的一角。我顺手将门关上:“我们来谈谈,如果我要谁回答我的话,而谁不出声,那么,我的手就会发痒,这便是榜样!”

我又向那家伙指了一指,他的颈骨被我用重手法弄错了臼,他这时那种痛苦的样子,足以令得别人寒心!

我在讲完之后,又特意向那女的瞪了一眼,补充道:“包括你在内!”

屋子中没有人出声,我问:“你们谁对丁阿毛最熟,你说!”

我伸手指向一人,那人陡地震动了一下:“我……们都对他……很熟。”

“很好,”我点著头:“你们都对他很熟,那么,最近可曾发现他有甚么异样?”

屋中没有人出声,我伸手向那女的一指:“你说!”

那女孩子忙道:“他……他好像时时对人说,他快有钱了,他会变得很有钱!”

另一个小流氓道:“他说,他要做一件事,有人出很多钱,要他做一件事。”

我的心中陡地一动:“甚么事?”

那女的道:“他没有说,他很兴奋,但有时又很害怕,后来他被拉进去了两次,他只说有了钱之后,买东西送给我,带我去玩。”

我呆了片刻,才又道:“叫他做事的是些甚么人,你们谁知道?”

没有人回答,那歪了头的家伙,却忽然拍起胸口来。

我向他望去:“你知道?”

那家伙不能点头,仍然继续拍著胸口,我走过去,用力一拳,击在他的颈际,又是“卡”地一声,他的头部回复了正常。

他发出了一下大叫声,喘著气,我等了他半分钟:“叫丁阿毛做事的是甚么人?”

那人道:“那些人,一定很有钱,丁阿毛有点害怕,叫我陪他去,我远远看著,那两个人,坐一辆很大的汽车来,穿西装,和丁阿毛讲话。”

“他们和丁阿毛讲些甚么?”我忙问。

“丁阿毛说,他们要他先去恨一个人,然后,在那人的家中,去杀另一个人,装著是失手的模样……”

我听到这里,全身都不禁感到了一阵凉意!

米轩士的猜测证实了:章达的死是预谋,不是意外!即使从任何角度来看都属于意外的事,事实上,却完全是预谋的,从头到尾都是预谋!

预谋者先使我和丁阿毛之间有仇恨,然后再要丁阿毛杀我,从表面上看来,丁阿毛有一千个理由要杀我,但决没有一条理由要杀章达。

这一切,全是预谋者的安排!

我实在没有法子说那不是巧妙之极的预谋,所以我心头骇然,也难以形容。

因为这种巧妙的预谋,可以说,绝不是普通人所能够做得到的!

要安排那样的预谋,必须先知道章达会到我的家中来,必须先注意我的生活,必须知道章达和我之间的交情,而这一切,都极不容易侦查。

但是,预谋者却全知道了,终于利用了丁阿毛这样的一个小流氓达到了目的。

我的耳际,仿佛又响起了米轩士的话:“你不感到那神秘力量的压力么?”

当米轩士那样问我之际,我的确感不到甚么压力,但是现在,我感到了。

我不但感到,而且,还可以体会到,压力正自四方八面向我包围,我越是弄清楚了一件事实,就越感到那股压力的存在!

我的脸色,当时一定变得很难看,而且,我一定在发呆,因为屋中的那几个流氓,互相使著眼色,看来想扭转劣势。

当然,我不会让他们有那种机会的,我立即冷笑一声:“你们别急,我还有疑问,丁阿毛死了,你们知道他怎么死的?”

那几个小流氓面面相觑,答不上来。

我续道:“他是用一根铁枝,插进自己的胸口自杀!”

“自杀?”一个流氓叫了起来:“嘿,这倒是大新闻,丁阿毛最怕死了,我们只不过说了一声要杀他,他就把他的亲妹子拉来──”

那流氓讲到这里,没有再讲下去。

他不必讲下去,我也已知道那件事了,那件极之丑恶的事,我也根本不想多了解它,我又问道:“丁阿毛后来,有没有和那两个人会面?”

“我不知道,他只叫我去一次。”

“对那两个人,你还能提供甚么线索?”我盯著那流氓:“我可以给你钱!”

我摸出了一叠钞票来,在手心上“拍拍”地拍打著,那流氓突然“啊”地一声:“对,你看看这个,这和那两个人有关!”

他转过身,在一个角落中翻抄起来。

那角落中堆著许多杂物,他找了一会,拿起了一件东西来:“你看,这个!”

拿在他手中的,是一块三角形的金属牌。

我接了过来一看,那金属牌是等边三角形,每一边大约有四吋,金属牌上,铸著“时间会所”的英文字,我抬头道:“甚么意思?”

“当丁阿毛和那两个人会面的时候,我看到那两个人的车中没有人,我便在他们车子的车头,偷下了这块牌子,我以为它可以值一些钱的。谁知一钱不值!”

我望著那流氓:“你的意思是,这牌子,是从和丁阿毛接头的人车上偷下来的。”

那流氓道:“是,事后,我还看到他们走进那车子驶走的,喂,你看这值多少!”

“值一毛钱!”我冷冷地回答著,一面顺手将那块金属牌,放进了我的衣袋之中。

我那时的神态,十足像是一个大流氓,所以才能够将眼前那几个男女小流氓镇得住,因为小流氓天不怕地不怕,唯有一怕,就是怕大流氓。我放好了那金属牌,踢开了门,摇摇摆摆,向外走去。

走出了那巷子,走进了一家相当清静的餐室,我要了一杯酒,又深深地吸了一口烟,才定下神来。

章达不是死于意外,这种事,谁能相信?

谁谋杀章达,是不是就是使李逊博士神秘失踪的那些人?那些人又究竟是甚么人?

他们究竟掌握了一些甚么神秘力量?

我直到将一支烟狠狠地吸完,仍然想不出一点头绪。餐室中的灯光很暗淡,我摸出了那块金属牌来,反覆地察看著。

“时间会所”,好像是一个俱乐部的名称,很多人喜欢将自己所属的俱乐部的名称,制成牌子,镶在车身上,作为装饰物。

那么,那两个人一定是“时间会所”的会员,要查一查“时间会所”,应该不是难事!

我决定立即去进行调查,我付了账,迳自来到了警局,我并没有将我的调查所得告诉任何人,因为米轩士他们,已替我安排好了单独工作,警方会给我一切方便。

我到资料室中,要找“时间会所”的资料。

但是,七八个资料员,足足忙了半小时之久,找出了好些我从来也未曾听到过名字的会所和俱乐部,但就是没有时间会所。

最后,资料室主任道:“我看这间会所不在本埠,或者他的成员是几个人,根本不在警方的纪录之中!”

我走出了资料室,来到了警方为我准备的临时办公室。我将事情看得太容易了,以为只要一找,就可以找到那个“时间会所”!

我并不沮丧,因为既然有了名称,要找这个会所,总不应该太难!

在那三天中,我通过了报界以及各种公共关系的机构,查询著有关“时间会所”的事,但是所有的答覆,全是一样的三个字,不知道!

资料室主任或许讲得对,这间会所,根本不是在本埠,说不定是属于一个很偏僻的地方,是由几个人组成的,我就根本无从查起!

但是,为甚么外地的一个会所的铜牌,会在本埠出现,而且,与之有关的人又那么神秘?

所以,我还是不肯放弃,向各方面查问著,又过了十天。尽了那么大的努力,而仍然查不到“时间会所”是一个甚么样的组织,我开始怀疑这个线索,是不是有用。

那个铜牌,是我从流氓处得来的,会不会那也根本是掌握了神秘力量的人的一种安排,好令我在虚无的假线索中浪费时光,得不到任何结果?

我想到了这一点,再回想当时在铁皮屋中的情形,总免得这可能性不大。

当天晚上,我是闷闷不乐回到家中的,事实上,这几天来,我一直在闷闷不乐之中。

当我才踏进家门的时候,我听到一阵震耳欲聋的喧闹声,但我一走进去,声音立时静了下来。

我看到有十几个少年人在客厅中,他们是白素的客人,其中有的是她的亲戚,有的是她亲戚的同学,或者亲戚的同学的朋友。

我如果心情好,自然也会和他们谈谈,一起玩玩,但现在,却只是略向他们打了一个招呼。

他们倒很有礼,一一称呼著我,那时,白素也走了出来,她笑著:“我一听得静下来,就知道一定是你回来了!”

我挥了挥手:“你们只管玩,别理会我!”

白素关切地望著我,叹了一声:“怎么,还没有找到时间会所?”

我点点头,转身待上楼去。

在那十几个少年之中,有两三个人叫了起来:“时间会所,想不到卫叔叔也喜欢他们。”

我呆了一呆,立时问道:“甚么意思?”

“时间会所啊!”一个少年人道。

“你说的时间会所,是甚么意思?”我连忙问,心中著实紧张。

那少年人用奇怪的眼光望著我:“时间会所,是一个乐队啊,他们专奏最疯狂的音乐,现在还不很出名。”

一个乐队,时间会所,是一个乐队的名称!

我的确从来也未曾想到这一点!

我一直以为它是一个俱乐部,一个组织,所以从来也没有想一想,本埠的乐队之中,可能有一个叫“时间会所”的。

我迅速地转著念,这种专演奏疯狂流行曲的乐队,大多数是由年轻人组成,而那流氓却告诉过我,和丁阿毛接头的是两个中年人。

我想到那可能是名字上的巧合,但无论如何,这是我半个月来,第一次有了收获。

我问道:“甚么地方可以找到这个乐队?”

我的话才一出口,便有好几个人叫了起来,他们叫道:“好啊,卫叔叔带我们到金鼓夜总会去!”

我虽然不常去夜总会,但是对于夜总会的名字,我也不致于陌生。但是我却未曾听到过这个夜总会的名称,是以我反问道:“金鼓夜总会?”

“是的,”一个女孩子回答:“那是一个小夜总会,有著一切年轻人喜欢,老年人讨厌的玩意,我们的家长都不许我们去,时间会所就在那里演唱。”

我立时沉下了脸,我一沉下脸,那些少年人便没有刚才那样高兴了。

我神情古板地道:“如果你们的家长都不准许你们去,那我也不会带你们去!”

我听到了好几下叹息声,是以我又补充了一句:“你们自己也不准去!”

有好几个人道:“我们不会去,卫叔叔,因为我们全是受过教育,有教养的好孩子!”

在那几个人讲完之后,我又听得有人低声道:“天下最倒楣的事,就是做一个有教养的好孩子!”

我问了金鼓夜总会的地址,知道那是二十四小时不断开放的,是以我立时出门,驾车前往。

要找到那地址并不难,但是要相信那是一间夜总会,那却相当困难。它在一座大厦的地窖中,门是最简陋的木门,但是有好几重之多。

一直到推开了最后两重门时,才听到喧闹之声,震耳欲聋的声音。我只说那是“声音”,而不说那是“音乐”,虽然,它是被当作音乐的。

我无法看清楚那究竟是多么大的一个空间,因为那里面几乎漆黑。而事实上,就算是光亮的话,我也一样看不清楚。

因为里面烟雾腾腾,我一进去,就忍不住呛咳了起来。我得小心呼吸才不再呛咳,我真不明白,在那种污浊的空气之中,这么多人,怎可能感到舒服?空气是人生存的第一要素啊!

里面也不是全没有灯光,只不过灯光集中在一个小小圆台上,灯光自上面射下,就像是阳光透过浓雾,已大大地打了一个折扣。

在台上,有五个人正在起劲地奏乐,一个女人,我猜她是全裸的,正在跳舞,我只能猜她是全裸的,而不能肯定她是全裸,那是因为她身上涂满了油彩,以致她看来根本不像一个人!

我向前挤著,在我的周围,碰来碰去全是人,那些人也不像是在跳舞,他们只是紧靠在一起,在抖动著身子,我推开了一些人,四面看著,想寻找侍者。

可是我失望了,因为看来,这里根本就没有侍者。

不过总算还好,我找到了一扇门,那扇门上,亮著一盏红灯,红灯下面是“止步”

两字。

我并不止步,而是推开了门,走了进去。

我首先必须找到这间夜总会的管理人,不然我无法和“时间会所”乐队谈话。门内,是一条狭窄的走廊,在走廊的两旁,还有几房门,我才走进去,便看到一个人,那人看到了我,呆了一呆。

我已迳自向那人走去,从那人的神情上,我已可以看出,他对我饱含敌意!

我来到了他的身前,他才道:“甚么事?你是甚么人,没有看到门外的字么?”

“对不起,”我笑了笑:“我不识字。”

那人充满了怒意:“你想干甚么?”

我又走前了一步,几乎直来到那人的身前了,我道:“我想见一见这里的经理。”

那人直了直身子:“我就是这里的经理。”

我冷笑了一声:“很好,我们来谈谈!”

我不等他对我的话有任何反应,便突然伸手,在他的胸前,用力一推,将他推得向后,跌出了一步,我也逼前一步,一脚踢开了他刚才走出来的那房门,那是一个办公室。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当我一脚踢房门的时候,在沙发上,躺著一个几乎是全裸的女郎。她还招了招手,向我打了一个招呼,那令得我呆了一呆。

而就在我一呆之际,被我推开的那人,已向我兜胸口一拳,打了过来。

我被他一拳击中,但是他也没有占到便宜,因为,我立时双手齐出,将他的衣服抓住,将他提了起来。

然后,我用力一摔,将那人摔进了办公室,然后我向那半裸女郎大喝一声:“出去!”

那女郎仍然懒洋洋地躺著:“你也可以将我摔出去啊。”

我冷笑著:“别以为我不会!”

我陡地来到了那长沙发的一端,将那张长沙发直推到了门口,然后,我抬起长沙发来,在沙发底上,用力踢了一脚!

然后,我放下沙发,那女郎已被弹出了门,我立时放下沙发将门关上,那经理才来得及爬起来。

他喘著气:“你快走,我要报警了!”

我向他笑了笑:“我就是从警局来的。”

他呆了一呆,然后嚷叫了起来:“好,你搜吧,我们这里,没有大麻,没有迷幻药,你搜好了!”

我冷冷地道:“大麻和迷幻药,全在你们这种人的身体之内,你们这里的乐队,叫时间会所?”

“是的,触犯条例么?”

“兄弟?”我狠狠地叫著他:“别嘴强,那只是使你自己吃苦头,我可以随时调两百警员,在这里作日夜监视,那时你只好改行开殡仪馆!”

经理呆望了我半晌,不再出声。

我又道:“将他们叫来,全叫来!”

“那怎么行?”他抗议著:“音乐要停了!”

“用唱片代替,索性将所有的灯光全熄去!”

他望了我片刻,走了出去,当他开门的时候,我看到那半裸女郎,竟还维持著我抛出去的姿势,滚跌在墙脚下,看来,她好像很欣赏那种待遇!

我不禁叹了一声,我想起了阿毛,丁阿毛那样的少年,不会到这种地方来,到这种地方来,要钱,而丁阿毛他们,没有钱。

但是我分不出丁阿毛他们那一批流氓,和沉醉在这里的年轻人有甚么不同。

也许,他们之间的唯一分别,是在于丁阿毛一伙,他们伤害人,他们偷、抢,甚至杀人,而在这里的一伙,却只戕害他们自己。

但是他们自己也是人,所以实际上并没有不同,他们都在伤害人!

我又想到了在我家中的那一群少年,奇怪的是,我想到的,并不是他们的生活如何正常,学业如何出色,我只是想到了那一下低低的叹息:“天下最倒楣的事,就是做一个有教养的好孩子!”

那是真正心灵深处的叹息,有教养的好孩子,有父母兄长老师以及像我那样的叔叔伯伯,甚至还有阿婆阿公阿姨婶母舅父舅母姑姑姑父,等等等等的人管著,不许这个,不许那个,天下还有比这更倒楣的事么?

我实在感到迷惑,因为我实在难以分辨出这三类年轻人究竟哪一方面更幸福,哪一种更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