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有的梦想很长时间之后才会熄灭。有的还会在最后一刻来个回光返照……应该说这更糟。

猫王纪念活动现场距离大学的中心地带只有两公里多一点。哈米德·汤普森先穿过一片断树桩——那是以前伐过的林子,又横穿旧城区。这么走会绕些远路,但显然更讨呱啦啦喜欢。它在哈姆跟前跑来跑去,不时用鼻子拱拱地上的蟑螂洞,同时暗中观察着那些被它发出的声音诱来的鸟儿。跟平常一样,它这么做并不是想猎食,其中游戏的成分居多。等哪只鸟儿进入它的攻击范围之内,它就会猛地一抬头,用鼻子碰碰它,同时模仿人类哈哈大笑的声音,把那只鸟儿吓得魂飞魄散。呱啦啦有些日子没打这儿经过了:在它平常出没的地方,周围的鸟儿早就学乖了,很难再跟它们玩这个把戏了。

走到老城区后头的断崖附近,地上就没有蟑螂洞了,鸟儿也变得谨慎起来。呱啦啦于是不再闹腾,乖乖地陪在哈米德身边,还哼着什么调子:零零碎碎的猫王曲子,混杂着些几个月前的新闻。有一两分钟,它甚至一声不吭……也许是在聆听?有些人曾经讽刺呱啦啦说,只要它醒着,一秒钟也没法安静下来。其实不是这样的。有时候,它一连好几个钟头不发出任何声音——不过即使在这种时候,哈米德脑子里也会时不时地出现点儿嗡嗡声,或者感到一丝一闪而过的疼痛。呱呱的震膜所能发出的声音频宽达到二十万赫兹,意味着其中的大部分人类都没法听到。

现在他们来到悬崖最高处。“坐下,呱呱。我要喘口气。”还要看看这儿的景致……还要考虑考虑到底该拿你、拿我自己怎么办才好。

这座悬崖是新密歇根省海拔最高的自然景观。在它四周,平坦的土地上满是池塘、小溪和河流——这个地区有整个星球上最好的耕地。从空间轨道上看,初来乍到的殖民者们再也找不到更合适的地方了。当然,在水里降落会更容易些,但人们总得尽可能地为长期生存做好准备。透过灰色的薄雾,哈米德还能隐约看到三十公里外,当初降落时留下的玻璃状痕迹。历史书上说,从那艘巨大的宇宙飞船上转移所有人员和物资花了整整三年时间。直到现在,那儿还有轻微的核辐射,这也是促使人们穿过峡谷,搬到西部平原的原因之一。

从这个方向望过去,满眼都是无尽的农田,一块块的黑色、棕色、灰色,根本看不到头。只有两处例外:一是降落点周围的森林,一是悬崖正下方那古老的大学城。正是深秋季节,从地球带来的彩叶植物已经掉光了叶子。吹过平原的风冷飕飕的,哈米德的鼻子红红的,也就是说,大概过不了几天就该下雪了。下星期就是万圣节。万圣节。不知道在人类三千年的历史上,有没有哪一次万圣节能比得上我们下星期这次。想到这儿,哈米德下意识地想回头看一眼玛盖特,但他忍住了这股冲动。平时,玛盖特是他最喜欢的地方之一:星球的首府,四十万人口,一座真正的城市。在他小时候,去一次玛盖特简直就像是到哪个遥远的星系探险。但现在不同了,那些星星似乎已经伸手可及……用不着回头看,他也能准确地说出每艘游客驳船的位置。这些驳船飘在玛盖特上方,活像一堆彩色气球;其实每艘驳船都至少有一千吨重。但对游客们而言,这些不过是小艇。猫王纪念日之后,玛盖特这边最后的旅游项目就是万圣节。接下来,旅行团就会前往西部平原,阿美里卡纳还有更多花样等着他们。

哈米德在一块长着一层干苔藓的石头上坐下。“说说看,呱啦啦,我该怎么办?我该卖了你吗?卖掉你,咱俩就可以一起到外头去了。”

呱啦啦竖起耳朵。“说话?交谈?呕吐?”这个四十公斤重的家伙靠着哈米德坐下,脑袋偎依在他胸前。它的头部震膜发出像猫一般的咕噜声。这种呜噜呜噜的声音在哈米德的胸部引起一串嗡嗡声,连他们坐着的石头也给震动了。找个伴儿好好唠唠嗑是呱啦啦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哈米德轻轻抚摸着它黑白相间的皮毛,“我是问,该不该卖掉你?”

咕噜声停了,呱啦啦似乎在仔细考虑这个问题。它的脑袋左右晃晃,又上下点点——这是在模仿大学里的一个教授,真是惟妙惟肖。它深色的大眼睛转了转,“别催!我正在想。我正在想。”说完,它优雅地舔舔喉咙底下光滑的皮毛。在哈米德看来,它真的是在思考该怎么回答。有时候,它真的像在试着理解……有时候,它的话听上去好像还真有那么点道理。最后,它闭上嘴,开始说话。

“我该卖掉你吗?我该卖掉你吗?”语气是哈米德的,但它并没有模仿他的声音。通常,他们这样交谈时,呱啦啦总会发出一个成年女性的声音(而且是个很迷人的女性,哈米德暗想)。从前可不是这样。他们俩都还很小的时候,它会模仿小男孩说话。呱啦啦的策略很明显:它知道哈米德最有可能喜欢哪种声音。莫非这就是动物的狡猾?“嗯,”它接着说,“我知道我是怎么想的。买,别卖。而且永远要谈好价钱。”

它经常说出这样预言似的话。不过哈米德已经跟呱啦啦相处了一辈子,太了解它了:呱呱的评论越长,说明它明白得越少。至于刚才那句话嘛……哈姆想起他的金融课,那是在他找到现在的公寓之前。有半学期,呱呱整个白天都躲在他的书桌下头。(对所有人来说,那都是个令人兴奋的学期。)“买,别卖。”课上不是讲过吗,这是十九世纪某个商业大亨的话。

它呱啦呱啦地讲开了,越说越离题万里。听了一会儿,哈米德猛地拽住呱呱的脖子,他俩在满是石头的斜坡上摔起跤来。哈米德又是笑又是叫,只用了不到一半的力气;呱呱则小心地缩起爪子。一会儿工夫,哈米德就败下阵来,他仰面躺着,呱呱站在他胸口上,用长长的嘴尖叼住他的鼻子,喊道:“叫我叔叔!叫我叔叔!”

呱啦啦的口鼻骨前两厘米没有长牙,不过它咬得挺用力,所以哈米德立即投降了。呱呱从他身上跳下来,一边得意地咯咯笑着,一边叼着他的衣领帮他站起来。哈米德起身,小心翼翼地揉了揉鼻子,然后朝山下安阿伯小城的方向挥了挥手,“好吧,坏蛋,咱们走。”

“哈哈!当然。咱们走!”呱呱蹦蹦跳跳地朝山下跑去,速度之快,哈米德一辈子都望尘莫及。不过每隔几秒钟,它都会停下,回头看看哈米德有没有跟过来。哈米德摇摇头,开始往下走。真想跟上呱呱的话,他准得摔断腿。看着呱呱,他突然想到,虽然不知道它是从哪个星球来的,但那个星球的气候肯定跟玛盖特附近的冬天差不多。看它的毛色就知道了:一条一条宽宽的纯黑色和纯白色夹杂在一起,活像他在图片上看过的海豹。地上有雪的时候,你简直看不见它。

现在它已经跑到五十米开外了。从这么远的地方看过去,很容易误以为它是只狗,比如说某种灰狗。只是它的爪子太大,脖子也太长了。当然,它能学狗叫:不过话说回来,它也能模拟雷暴、学人类交谈——还能同时发出所有这些声音。整个中美星都找不到呱呱的同类,在这个星球上,它是独一无二的。上星期,他还了解到,它这一族在外头也几乎同样稀少。有个游客想买下它……游客能给的东西,是哈米德一直梦寐以求的。哈米德活了二十岁,足有十几年都在为此努力。

他非常需要点儿好建议。哈米德上次向他父亲求助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再去找他还不如死掉算了。只好去大学,找懒虫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