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8点30分,拉里在朝霞和鸟鸣声中醒来。这一切都使他兴奋异常。离开纽约城之后,每天都可以迎来阳光和鸟鸣声。如果你喜欢的话,还有一样额外的吸引你的东西,一件免费赠送的礼物——空气,清鲜而纯净。甚至丽塔也注意到这一点。他一直在想:好,形势进展如我所愿。只要你不想人类对地球做了些什么,你还会感觉更好。它会让你怀疑是否像明尼苏达北部地区。俄勒冈以及落基山脉的西岸这些地方的空气闻起来都是这种感觉呢。

拉里躺在双人睡袋中的一侧,头顶上是双人帐篷的低矮的帆布顶,帐篷7月2日早晨在帕赛伊克装进旅行袋的。拉里记得幸存者之一斯佩尔曼试图说服拉里和他以及其他两三人一起野营旅行的时候。他们打算去东部,在维加斯呆了一晚,然后再去科罗拉多州一个叫爱之地的地方。他们将在爱之地的山里面宿营5天左右。

拉里嘲笑道:“为了去约翰丹佛,你可以离开落基山脉所有的高山,你们回来时,身上将满是蚊虫叮咬的疱疹,或是在林中拉屎时被有毒的常春藤划伤的痕迹。现在,如果你改变主意,决定在维加斯的达内斯露营5天的话,请给我一个铃铛。”但是也许它可能会是这样,在你自己看来,没有人与你争辩(除了丽塔,他猜想她能容忍他的争辩),呼吸新鲜的空气和夜晚用不着翻来覆去地沉睡。砰的一声就能进入梦乡,就像有人当头给你一锤。没有什么问题,除了明天你要去何处以及你会花多少时间,真是太妙了。

今天早上在佛蒙特的本宁顿,沿着9号高速公路往正东方行驶,今天早上的确有点特别,老天作证,今天是7月4日,独立日。

他从睡袋里坐起来,探过身子看了看丽塔,她仍然像一盏灭了的灯火一样,什么也看不见,除了睡袋下身体的线条,还有她一头蓬松的头发。不过,他今天早上不叫醒她。

拉里打开睡袋的一侧,从里面爬出来,光着屁股,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过了一会儿周围的空气自然而然暖和起来。也许会有70度。美好的一天又要开始。他爬出帐篷,站立起来。

停在帐篷边的是一辆1200-cc型哈里-戴维森摩托车,黑色镀铬合金的。和睡袋与帐篷一样是在帕赛伊克搞到的。在此之前,他们已经驾驶过三辆汽车,其中两辆因严重的交通堵塞被迫停在路上,第三辆陷在纳特利以外的淤泥里,当时他想绕过两辆相撞的卡车。所以现在就改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它照样可以低速行驶。遇上交通堵塞时,它可以沿着路边或人行道行驶。

丽塔并不喜欢摩托车——坐在后坐上让她感到紧张,她拼命的抓住拉里,她也认为这是唯一实用的解决方式。人类最终的交通堵塞就是一场精彩的比赛。

自从他们离开了帕赛伊克到这个县,他们就节省了很多时间。到7月2日晚之前他们已经再次穿过纽约州在阔里维尔郊区立起了他们的帐篷,西边是雾朦朦的、神秘的卡茨基尔。3日下午他们转向东方,夜幕降临时到达了佛蒙特。现在正在本灵顿。

他们在城外的一座高地上宿营,拉里赤身裸体在摩托车旁撒尿时,他俯看到的新英格兰市就像是邮票上的图案一样。两座简洁的白色教堂,高耸的尖顶似乎要刺穿清晨蓝色的天空;一所私立学校,灰色的建筑,缠满了常春藤;一座工厂;两座红砖学校建筑;夏季茂密的树林穿上了绿色的裙装。画面中唯一让人难以捉摸的谬误就是工厂没有冒烟,还在许多闪闪发光的玩具车辆以奇怪的角度停在主街道上,而这就是他们要走的高速公路。但是在这怡人的宁静之中(也就是寂静,除了偶尔有小鸟在叽叽喳喳地叫鸣声之外),拉里有可能已经体验到她的那种感受,如果他认识伊尔玛·法耶特的话,这种感觉就是:身处这样的环境,再大的失落也算不了什么。

除了在7月4日以外,他认为自己仍是一名美国人。

他清了清嗓子,吐了口唾沫,哼了一会儿歌,想找找自己的音高。他深吸了一口气,清晨的微风拂过了裸露的胸膛和屁股,顿时觉得心怡气爽,高歌一曲。

“噢!嗨,在黎明的晨曦中,

在黄昏的最后一束光芒中,

你能看见,我们在如此自豪地欢呼什么吗?……”

他一直唱着这首歌,面向本灵顿,偶尔滑稽地翘起屁股,最后再扭摆几下,因为丽塔可能此时正站在帐篷门边冲他微笑。

他最后迅速地朝着他认为可能是本灵顿法院的方向敬个礼,转过身来,想起要想在美国开始新一年的独立生活最好的方式,就是要有一个好的地道的美国女子作为作爱对象。

“拉里·安德伍德,爱国青年,祝愿你们结为恩爱夫妻……”,但是帐篷门仍然开着,他突然感到一股冲动。他坚决地压制住这种冲动。她总是不能与他协调起来。就这个原因,当你们能够认识到这一点时,并可能解决时,你们却在往成年人的关系发展。自从那次在隧道里的惨痛经历后,他一直在非常努力地和丽塔相处,他认为自己已经做得相当不错了。

你必须把你自己置身于她的位置,关键就在这儿。你必须认识到她比以前更成熟了,她已经习惯于在自己的大半生中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对于她来说要去适应这个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的世界自然会困难些的。他发现丽塔把所有的避孕药物都随身带着,放在一个有螺旋盖的果汁瓶里。黄胶囊、安眠酮、达尔丰,还有其他一些她称作是“我可爱的兴奋剂”之类的药品。那些小的兴奋药品是红色的。其中三粒有一颗墨西哥龙舌兰颗粒。吃后你会兴奋不已,整天摇摆不停,他不喜欢这种药,因为它会使你颠簸不定,来回转悠,就像是背上有只猴子一样。一只和金刚一般大小的猴子。他不喜欢这种药,还因为当你准备往有奶酪的方向走去时,就像是往脸上重重地一击一样,是不是?她还有什么需要担心的吗?她为什么在夜里还久久不能入睡呢?他肯定没有这样的情况。是他对她照顾不周吗?但他确信自己没有。

他回到帐篷,踌躇了一会儿。他也许应该让她睡觉。也许她累坏了。但……

他看了看老斯帕奇,老斯帕奇不想让他睡觉。哼着那首叫《星星点点的香蕉》,一首老歌又使他兴奋起来。拉里掀开帐篷盖,爬了进去。

“丽塔?”

呼吸了清晨外面的清鲜空气之后,让他精神百倍,要是他不出来的话,现在肯定还是睡意绵绵呢。帐篷因为通风较好,所以气味还不是十分浓烈,但是已经够浓的了:那种呕吐和生病的酸酸的味道。

“丽塔?”看着她睡得那么沉静,他突然感到一阵紧张,只看见她那干枯蓬松的头发露在了睡袋外面。他跪下身子往她那儿爬去,呕吐物的味道更加冲鼻,他感到胃部一阵抽搐。“丽塔,你怎么了?快醒醒,丽塔!”

没有丝毫动静。

他帮她翻过身来,睡袋的拉链半开着,好像她在夜里曾挣扎着爬出来,也许是意识到自己怎么回事,于是就拼命挣扎,但没有成功,而他却一直在她身边沉睡着,真是个老落基山脉先生。他帮她翻过身,一个药瓶从手中滚了出来,她半睁着眼睛,眼珠就像是两个色泽昏暗的云纹大理石,溢满了绿色的令人作呕的东西。

他盯着她那张僵硬的面孔看了似乎好长一段时间。他们差不多是鼻子贴鼻子,帐篷好像越来越热,就像是8月下旬下午时分的阁楼一样,直到后来下了一阵雷阵雨才得以冷却下来。他的头好像在不停地膨胀。她嘴里全是那些脏兮兮的污物。他的目光总是离不开这些东西。脑子里就像是一只被猎狗追逐的兔子一样,一直在萦绕着一个问题:她死后我和她睡了多长时间?太恶心了,太恶心了。

他好不容易缓过劲来,从帐篷里的地毯上爬出去,一直到外面的空地,两膝擦破了皮。他认为自己会呕吐,然而他尽力控制,希望自己不会,他最痛恨呕吐了,然后当他想到自己还要回去处理她的后事时,“哎”的一声,胃里的东西一下子涌上来,他爬着躲开那滩污物,哭喊着,恨透了嘴里和鼻子里的那股令人讨厌的味道。

在上午大部分时间他都在想有关她的事。感觉到她的死在一定程度上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很大程度的解脱,实际上。他从不会告诉任何人这些。这恰恰应验了他母亲说的有关他的话,福德姆大学附近的公寓里的那些不值一提的胡话。拉里·安德伍德,福德姆大学的变态者。

“我并不是个好人。”他大声说,说完,心里觉得好受多了。说真话变得容易些,真话是最重要的事情。他已和自己订立一个协议,不管在他的潜意识里发生了什么变化,他都会要照顾她。也许他不是个好人,但他也不是个杀人犯,他在隧道中所做的近乎是蓄意谋杀。所以他要照顾她,有时候不管他是如何的恼火,他都不会对她大声叫嚷(就像他们爬哈利山的时候,她用她那独有的坎萨斯方式拽住他的时候),不管她怎么阻碍他或是她在某些事情上表现得多么愚蠢,他都不会气得发疯。前天晚上她曾把一听豌豆罐头放在炭火上烤,却没在罐顶上开个出气口,等他把罐头从火中抢救出来时,已经全被烧焦了,还膨胀起来了,再迟3秒钟一定会像颗炸弹一样炸开,罐身飞溅的碎片也许会把他们炸瞎。但他有没有因此而指责她呢?没有,他没有。他只是开了个轻松的玩笑,就让这事过去了。还有药物也是这样。他认为吃药是她自己的事情。

也许你本应该和她谈谈这事,也许她也想你和她谈谈。

他大声说:“这并不是什么该死的意外事情,这次只是幸存”。她根本没法改掉这种无知。那天在中心公园,她用一只价格低廉的0.32口径手枪不小心射中一棵楝树时,子弹差点在手中爆炸,自从这天起也许她就知道这个了。

也许……

“也许,该死的!”拉里愤怒地说。他把罐头往嘴里倒,但里面是空的时,嘴唇还有那股令人厌恶的味道。也许全国像她这样的人不少。

拉里坐在高速公路的停车道上,金色的晨雾中佛蒙特到纽约的景色令人兴奋不已。路标显示这是12英里处。实际上拉里认为他能够看到比12英里远得多的地方。晴朗的天气里你可以看得更远。停车道的一侧有一堵齐膝的石墙,石头被砌在一起,还有一些被砸烂的百威酒瓶。也有一些用过的避孕套。他想是高中生们在傍晚时经常来这儿观看下面城市的灯光。起初他们很激动,而后他们就躺下去干正如他们常说的那种伟大的性交易。

但为什么他就感觉这么糟呢,怎么回事?他是在讲实话,不是吗?事实最糟的就是他感觉到轻松,不是吗?捆在脖子上的那块石头没了?

不,最糟的是他感到孤独,太寂寞了。

太伤感了,但却是真的。他想有人和他分享这些想法。一个他能对他坦诚地说: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你可以看得很远。唯一的同伴还在后面一英里半处的帐篷里,还有一嘴绿色的污物。想到这儿,拉里顿感浑身僵硬。拉里把头倚在膝上,合上双眼。他告诉自己不要哭。他痛恨哭泣就和恨呕吐一样。

后来他还是害怕。他不能埋了她。他绞尽脑汁地想那些最肮脏的东西——蛆、甲虫、旱獭会闻到她的气味,爬到她身上开始吞食她,也想到一个人把另外一个人像一张糖纸或废弃的百事可乐罐一样抛弃掉是如此的不公平。但是埋了她又好像有点不太合法,还有说实话,(他现在是在说实话,不是吗?)这只是一种花钱少的文饰手段。他可以下到本灵顿,闯到“新潮流五金店”,操起一把“新潮流”铲,一把配套的“新潮流”鹤嘴锄;他甚至可以回到这个宁静而美丽的地方,在12英里处挖掘个“新潮流”坟墓。但是回到帐篷(现在闻起来很像中心公园的公共厕所一样),打开她的睡袋的一侧,拖出她那僵硬和膨胀的身体,抓住她的腋窝把它拖出来,扔到坟坑里,看着土一层层地盖在她静脉膨胀的白腿上,又落到了她的头发里。

啊……啊,老兄。想想我如果撒手不管。如果我做个懦夫,就听之任之,振作起来……振作起来……振作起来。

他又走回帐篷,拉开帐篷盖。看见一根长棍。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屏住呼吸,用棍子把衣服挑出去。他坐在一棵倒下来的树上,又穿上了鞋。衣服上也有股什么味道。

“他妈的。”他低声骂道。

他看得见她,一半身子在睡袋里面,一半在外面,僵硬的手还往外伸着,还保持着握瓶的姿势,但药瓶已不在了。半睁半闭的眼睛似乎以一种指责的神情在瞪着他。这又使他想起隧道,脑子里总是出现这个活死人的影子。他用棍子飞速地关上帐篷盖。

但他还是闻到自己身上有她的味道。

于是他第一站停在贝灵顿,在那里的男士用品店他剥去身上所有的衣服,换上了新装,三件替换的衣服,外加四双袜子和四条短裤。他还发现一双新靴。他在三面镜前端详自己,也看见身后空荡荡的商店,还有那辆哈里不雅地停在路边。

“结实的线,”他咕哝道。“针脚要密。”但是没有人迎合他的口味。

他离开商店,把哈里发动起来。他认为自己应在五金店停一下,看看是否有帐篷和睡袋出售,但他现在最想的就是离开贝灵顿。他还会在更远的地方停留。

他驾着哈里离开市区,远望前方,地势缓缓上升,可以看见12英里处,但再也看不见他们支帐篷的地方。这的确是再好不过的事了,的确是……

拉里回头看看道路,突然一阵惊恐。一辆国际收获者牌拖车拖着一辆马车,突然急转弯想避开一辆小汽车,马车翻了。因为他还没往他行驶的方向看,正开着哈里往车翻的地方驶去。

他猛地右转,一只新靴子支在路面,他几乎转了个圈。但左脚蹬被拖车的后保险杠夹住了,猛地把摩托车从他身上拖开。拉里猛地扑通一声摔倒在高速公路路沿上,骨头都快震碎了。哈里还在他身后轧轧地响亮了一会儿后才停了下来。

“你没事吧?”他大声问。感谢上天他的速度仅仅在20迈左右,感谢上天丽塔不和他在一起,不然她肯定又会歇斯底里,精神错乱。当然如果丽塔还在的话,他就不会往那个地方看,他就会全神贯注地只关注自己,就不会发生这种事。

“我很好?”他问自己,但他仍然还是不能肯定。他坐了起来。那种寂寞之感一阵阵地向他袭来。简直是静得让人发疯。即使此时有丽塔的号哭喊声相伴,也会让他轻松一些。刹那间眼前的一切都闪烁着金光,他一阵恐惧,认为自己快要死了。他想,我真的受伤了,一会儿我就会有感觉的,当惊恐过去后,我就会感到的,我伤得厉害或是其他什么原因,谁会给我上止血剂就好了。

当一阵的眩晕感过去之后,他看看自己,认为自己也许一切还好。他两只手破了,新裤子的右膝被撕破了——右膝盖割破了——但都只是皮外伤,现在他妈的最严重的创伤不知在哪儿。有没有人把车扔了,过了一会儿,恰好有人扔了一辆。

但是他知道最严重的地方是哪儿了。他可能正撞了自己的头部,把头骨撞裂了,他可能会倒在烈日下等死。或是就像他的某个死去的朋友一样窒息而死。

他颤悠悠地走到哈里前,把车立起来。看起来好像没有坏,但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它只是一台机器,一种很吸引人的机器,它有双重作用,既能运载他,又会让他感觉像地狱天使中骑着车的杰姆斯·迪安或杰克·尼科尔森。但现在铬钢就像一个马戏团小丑一样对他咧嘴笑,好像在邀他上车,看看他是否足够英勇,可以驾御这辆二轮怪物。

踩第三脚的时候,车发动起来了,他慢慢悠地像步行似的驶出本灵顿。他浑身冒着冷汗,突然他感觉到一生中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想见到另一张人的面孔。

但那天他没有见到任何人。

下午时分他稍稍加快了速度,但是当速度指针到了20的时候,他怎么也没法把油门加大了。他甚至可以清晰地看清前面的地面。在威尔明顿的郊区有一家体育用品和机车商店,他停了下来,拿了一个睡袋,一些大而厚的手套,一个头盔,即便戴上头盔,车速也不能超过25公里。在隐蔽的角落他把速度慢了下来,推着车走了好长一段路。他脑子里老是浮现出自己躺在路边不省人事,流血致死。

5点时,当他快要到布拉特尔伯勒时,哈里的过热指示灯亮起来。拉里停了下来,关上了过热指示灯,心中混杂着轻松而又厌倦之感。

“你也许可以扔掉它吗,”他说,“这样速度就可达到了60了,真他妈的笨!”

他把车扔下,步行到镇上去,也不知道他是否还会回来取车。

那天晚上他睡在布拉特尔伯勒镇的公地上。天一黑他就钻进睡袋,很快就睡着了。过了一会儿,有一种声音突然让他惊醒。他看了看表。表盘指针指示11点20分。他用一只胳膊肘撑起身来,凝视着黑夜,感觉到就像是有巨大的音乐台在包围着他,真想念那小巧的帐篷,里面是多么美好,可爱呀!

如果刚才真有什么声音,现在也没了;即使是蟋蟀,现在也没了动静。是不是就安逸无事了呢?可能安逸无事吗?

“有人在那儿吗?”拉里叫喊说,他被自己的声音吓坏了。他摸索着那把0.30口径手枪,经过一段漫长的惊慌失措的折腾之后,还是没有找到。当他找到之后,就不加思索地扣压扳机,就像一个行将淹死于汪洋大海中的人会紧紧抱住扔向他的救生圈一样。如果还没有安全感的话,他就会开火的。很有可能会射中自己。

总觉得在寂静中有什么东西,他肯定。也许会是一个人,或是什么庞大而危险的动物。当然,人也可能是危险的。就像那个屡次刺杀那只可怜的怪兽的人,会扔给他100万元现金,用用他的女人。

“是谁?”

他口袋里有个手电筒,但要找到它,必须扔掉手中的步枪,他已经把它架在膝上。不过他是否真想看看是什么东西呢?

于是他只是坐在那儿,期待着有什么动静,或是再次出现惊醒他的那种声响!(如果真是有什么声音的话?或许只是个梦?),过了一会儿,他打了个盹,又睡过去了。

突然他的头蓦地抬起来,眼睛圆睁,肌肉紧缩。此时的确有声音,如果夜空不是多云的话,透过接近满月的月亮的光芒,肯定能看见他。

但他不想看见。是的,他绝对不想看见。然而他又往前坐了一点,把头侧向一边,倾听沾满灰尘的靴后跟的声音,靴子沿着主街道人行道咔嗒咔嗒地离他远去,往西逐渐消失在一片嘈杂声中。

拉里突然感到一股想站起来的强烈欲望,任由睡袋落到脚脖子周围,他大声喊叫:回来,不管你是谁!我不在乎!回来!但他是否真的愿意给任何人开具空头支票呢?音乐台放大他的叫喊声——他的誓言。如果那个靴子声真的返回,而且蟋蟀都不吱声的寂静中声音越来越大的话,又会怎样呢?

他没有站起来,而是又躺下身去,双手紧握着步枪,身体蜷缩着,守着他的位置。“我今天晚上不睡了。”他心想,但3分钟之后他又睡着了,确信第二天早上会认为这全是一场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