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是黑色群山中的洞穴……”
你问我是否能原谅自己?我可以原谅自己做的很多事,例如把某人留在那儿,例如我所干的某件事,但我绝不会原谅自己在那年痛恨过自己的女儿。我那时以为她离家出走,以为她可能跑去了城市里。那一年,我禁止别人提到她的名字,就算她的名字出现在我的祈祷词中,那也是我在祈求让她有朝一日明白自己所做的一切代表的意义,让她了解她给我们家所带来的耻辱,让她知道她母亲红肿的双眼。
对此我痛恨自己,没有什么可以消减这种恨意,甚至在最后那个晚上,在山的那一边所发生的事也不能。
我寻找了将近十年,却没有发现什么踪迹。我得说自己能找到他纯属偶然,但我不相信偶然。要是你走在小径上,不管怎样最终还是会抵达洞穴的。
但那都是后来的事了。从一开始说起吧,在大陆上有一片山谷,和缓的草坡上溪水飞溅,草坡上有一栋刷成白色的屋子,它在这片绿草中就像是一小块白色天空,这个时节,石楠刚转为紫色。
屋外有个男孩,他在荆棘丛中捡拾羊毛。他没有看到我靠近,也没有抬头,直到我说:“我也干过这事儿。从荆棘丛和小纸条上收集羊毛。我母亲会把它们洗干净,然后给我做点小东西,做个球,或者娃娃什么的。”
他转过身,脸上的表情有些惊讶,就好像我是突然冒出来的。其实不是。我走了好多里路,接下来还有好多里路要走。我说:“我走路速度比较快。这是卡卢姆?麦卡因斯家吗?”
男孩点点头,努力挺直腰板,这令他比我高出大概两根手指,接着他说:“我就是卡卢姆?麦卡因斯。”
“还有叫这个名字的其他人吗?我要找的卡卢姆?麦卡因斯是个成年人。”
男孩一言不发,只是从荆棘丛上解下一大团羊毛。我说:“或者,是不是你父亲?他是不是也叫卡卢姆?麦卡因斯?”
男孩盯着我。“你是谁?”他问。
“我是个个子很小的人。”我告诉他说,“但不管怎么说,我是个男人,而且我来这儿就是为了见卡卢姆?麦卡因斯。”
“为什么?”男孩有些犹豫,他接着又问,“为什么你的个子这么小?”
我说:“因为我有些事要问你父亲。男人间的事。”我看到他的嘴角露出一抹微笑。“个子小不是件坏事,小卡卢姆。曾经有个晚上,一伙坎贝尔人来敲我家的门,他们有整整一队,十二个拿着小刀和手杖的人,他们逼问我的妻子莫拉格,让她把我交出来,他们是来杀我的,为了某些他们猜测的小事。她说,‘小约翰尼,去草地那边找你父亲,让他回屋子里来,就说我找他。’于是这些坎贝尔人眼睁睁地看着小男孩跑出屋子。他们知道我是个很危险的人,但没有人告诉过他们我的个子很小,也可能有人曾经说过,但他们不相信。”
“那个男孩来找你了吗?”小男孩问道。
“没有什么小男孩,”我对他说,“那就是我,他们本来已经找到了我,但我还是从门口出去,从他们指缝里溜走了。”
男孩大笑起来。接着他问:“为什么坎贝尔人要找你?”
“我们在牲畜所有权上产生了纠纷。他们觉得牛群是他们的。但我认为,牛群和我一起翻过山的那个晚上,它们就不再属于坎贝尔人了。”
“在这儿等着。”小卡卢姆?麦卡因斯说道。
我坐在小溪边,抬头看这屋子。它的规模挺大,我会以为这是医生或者律师的屋子,而不是一名边境掠夺者的家。地上有不少岩块,我把它们堆在一起,接着一个接一个地丢进小溪里。我的视力很好,把岩块丢过草地扔进水里还让人觉得挺开心的。大概扔了一百来块石头后,男孩回来了,身边陪着一名迈着大步的高个子男人。他头发斑白,脸很长,看起来有些贪婪,就像狼一样。这里的山上没有狼,早已没有了,熊也是一样。
“你好。”我说。
他没有回我什么客套话,只是盯着我。我已经习惯被人这样盯着看了。我说:“我正在寻找卡卢姆?麦卡因斯。如果你是,请告诉我,我会向你致意。如果你不是,现在就告诉我,我会离开。”
“你和卡卢姆?麦卡因斯之间有什么事要谈?”
“我想雇用他,做向导。”
“你想去哪儿?”
我凝望着他。“很难说,”我对他说道,“有人说那地方并不存在。是迷雾之岛上的某个洞穴。”
他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才说:“卡卢姆,回去屋子里。”
“但是,爸——”
“跟你母亲说,我说的,让她给你点糖。你喜欢的。去吧。”
男孩的脸上交织着各种表情,疑惑、渴望与欢乐并存,接着他转过身,跑回白色屋子里。
我用手指着小溪,它位于我们与下山的道路之间。“这是什么?”我问道。
“水。”他回答。
“据说有个国王横跨过它。”我对他说。
那时候我一点也不了解他,而且我始终也没有怎么非常了解他,但他的双眼变得警觉起来,脑袋偏向一侧。“我要怎么知道你是你说的那个人?”
“我没有自称是任何人,”我回答,“只是有人听说在迷雾之岛有个洞穴,而你可能知道过去的路。”
他说:“我不会告诉你洞穴在哪里。”
“我在这儿问的不是方向。我需要的是向导。而且两个人一同旅行总比一个人走更安全些。”
他上上下下地打量我,我等着他拿我的身高开玩笑,但他没有,对此我十分感激。他只是说:“到了那里,我不会进去。你得自己把金子搬出来。”
我说:“这对我来说只是小事一粧。”
他说:“你只能带上自己能搬得动的金子。我不会碰它们,不过,我会给你做向导。”
我说:“给你造成的麻烦,我会付个好价钱的。”我将手伸进短上衣,将藏在里面的钱袋递给他。“这一袋是带我去那儿的报酬。等我们回来,我会再加倍给你。”
他将袋子里的硬币倒进巨大的手掌中,点点头。“银币,”他说,“很好。”接着他又说:“我得去和我的妻儿打个招呼。”
“你没有什么要带上的东西吗?”
他说:“年轻时我曾经做过掠夺者,而掠夺者们总是轻装上阵。我会带上绳索好爬山。”他拍了拍腰间挂着的短剑,走回刷成白色的屋子里。我没有见到他的妻子,当时没有,后来也没有。我不知道她的头发是什么颜色的。
等待时,我又往小溪里扔进了五十块石头,直到他回来,肩上扛着一卷绳索。接着我们便一同离开这栋对于任何一位掠夺者来说都显得过于豪华的屋子,向西走去。
在海岸与其余世界之间的山丘十分和缓,远远望去是一团朦朦胧胧的紫色物体,仿佛一团云。它们看起来就像在发出邀请。它们是那种非常平缓的山,是那种你可以轻松爬上去的山,就和爬个小土坡一样那么简单,但类似这样的小土坡要花你一天,甚至更多时间才能翻越。我们爬上了山,到第一天晚上,我们觉得有些冷。
现在是盛夏时节,我却看到上方的山顶上盖着雪。
第一天,我们没有交谈。没什么可说的。我们知道要去哪里。
我们用干羊粪和枯树枝生起火堆,煮了开水,做了点粥,我俩都往我携带的小锅里撒了一把燕麦和一小撮盐。他的一把很大,我的一把则很小,就像我的双掌一样,这令他露出笑容,说道:“我希望你别一口气吃掉半锅粥。”
我说我不会的,而且事实上也确实不会,因为我的胃口比一个身材正常的成年人要小。但我相信这是件好事,因为我可以在野外靠坚果和浆果为食,若是换成个子大点儿的人可能就会饿死。
一条小径经过这些高山,我们沿着它向前走,几乎没有遇见任何人,只有一位修锅匠和他的驴,驮了一大堆旧罐子。驴子由一位姑娘领着向前走,她见到我,一开始当我是个孩子,露出了笑容,但后来看清了我的真面目,脸上便有些怒气冲冲,要不是修锅匠用赶驴的鞭子拍了一下她的手,她甚至可能会捡起一块石头来砸我。后来,我们又超过一位老妇,她带着一个据她说是她孙子的男人,他俩正从山上下来。我们和她一起吃了一顿饭,她告诉我们,她刚看到自己的第一个曾孙出世,生得很不错。她还说,如果我们把硬币放进她的手掌,她就可以通过我们的掌纹述说出我们的未来。我给了这老太太一小块低地银市,她看起我的右手。
她说:“我可以看到你过去的死亡与未来的死亡。”
“死亡等在我们所有人的未来。”我说。
她顿了一下。此刻我们正在高地的最高处,这儿的夏风吹拂得如同冬季,它们怒号着,将空气抽打得如同刀子一般。她说:“曾经有个女人在树上。将来有个男人在树上。”
我说:“这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
“终有一天,或许。”她说,“要当心金子,银子才是你的朋友。”她已经把我这部分的未来说完了。
至于卡卢姆?麦卡因斯,她说:“你的手掌已经被烧掉了。”他说是的。她说:“把你的另外一只手给我,左手。”他照做了。她专心地审视,接着说道:“你回到了开始之初。你会比大部分人都更高。你所去之处没有坟墓等着你。”
他问:“你的意思是说我不会死?”
“这是左手的命运。我只能告诉你我知道的事,就这些了。”
她其实知道更多。我从她脸上的表情看出了这一点。
这是第二天我们所遇到的唯一一件可能有些重要的事。
当晚,我们睡在户外。夜晚清冷,天空挂着的星星如此明亮,如此贴近,我甚至觉得自己可以伸出手臂将它们采集,就像采集浆果一样。
我们在星光下并肩躺着,卡卢姆?麦卡因斯说道:“她说,死亡正等着你,但死亡并没有等着我。我想我的未来更好些。”
“或许如此。”
“啊,”他说,“都是些胡说八道。老太婆的闲唠。不是真的。”
我在晨雾中醒来时,发现一只雄鹿,它正好奇地看着我们。
第三天我们翻过了山,开始走下坡路。
我的同伴说道:“我还是个小孩时,父亲的短剑掉进了做饭用的炉火里。我把它从火里抓出来,可它的金属柄烫得就和火一样。这是我没料想到的事,但我不能让短剑就这么烧着。我把它从火里取出来,丢进水里。它冒起蒸汽。我记得这件事。我的手掌被烧掉了,我的手指拢着,就好像它要抓住一把剑,直到时间终结。”
我说:“你有你的手,而我只是个小个子。我们俩去迷雾之岛寻找财宝,可算得上是一对不错的英雄了。”
他爆发出一阵大笑,那是种毫无幽默感的短促笑声。“不错的英雄。”他只说了这么一句。
此时开始下雨,下个不停。当晚,我们在一个农场小屋里过夜。小屋的烟囱里冒出一道烟,但我们在门外呼唤屋主时,却没有得到回应。
我推开门,又叫了一声。这地方很暗,但我可以闻到一股兽脂的气味,就好像有蜡烛一直在燃烧,才刚被吹熄。
“没有人在家。”卡卢姆说。但我摇摇头,向前走了几步,接着弯腰看向黑乎乎的床下。
“你愿意出来吗?”我问道,“我们只是旅行者,想找个温暖的地方借宿一晚。我们会把我们的燕麦、盐和威士忌分给你。我们不会伤害你的。”
一开始,躲在床下的女人没有回答,但过了一会儿,她说:“我的丈夫去山里了。他说如果有陌生人来,我得躲起来,他担心陌生人会对我做什么。”
我说:“我只是个小矮子,我的好夫人,还没个娃娃高,你一巴掌就能把我拍出去。我的同伴虽然有成年人的身高,但我敢保证他绝对不会失礼,希望你能行行好,让我们把自己烘干。请出来吧。”
她现身时灰头土脸,但即使脸上满是污浊,我也能看出她是如此美丽。她的头发上挂了蜘蛛网,因为尘土而变得灰扑扑的,但依然长而浓密,呈现出金红色。有一瞬间,她让我想到了女儿,但我的女儿面对男人时会直视对方的眼睛,面前这女人却只是害怕地看着地面,就像是以为自己会挨打的小家伙。
我给了她一些燕麦,卡卢姆从口袋里拿出一些干肉条,她去地里带回来几个小小的萝卜,为我们三人准备晚餐。
我吃饱了。她看来没有胃口。我相信卡卢姆吃完后还依然饿着。他给我们三个人都倒了威士忌,她接受了,却只喝了一点点,还是掺过水的。大雨落在房顶上,沿墙角滴下,虽然不太受欢迎,但我依然为自己能在屋内而感到高兴。
就在此时,一名男子从门口进来。他一言不发地盯着我们,满脸怒容,带着敌意。他扯下羊皮披肩和帽子,扔在泥地上。它们渗出水来,形成了一个小水洼。沉默令人难以忍受。
卡卢姆?麦卡因斯说道:“我们找到你的妻子,她款待了我们。要找到她可真不容易。”
“我们只是请她收容我们,”我说,“现在我们也恳求你。”
男人没有说话,只是咕哝了几声。
在高地,人们惜字如金。但这儿有个很强大的传统习俗:乞求款待的陌生人会被收容,即使你和这些陌生人、他们的宗族或亲戚有血海深仇也是如此。
那女人几乎还只是个小女孩,而她的丈夫胡子都已灰白,所以有一会儿我怀疑她是他的女儿,但事实是否定的,这屋子里只有一张床,而且小得几乎睡不下两个人。女人走到屋外,去了屋边的羊圏里,回来的时候带着燕麦饼和一块干火腿,那一定是她藏在羊圈里的。她将火腿切成薄片,放在一只木盘上,摆在男人面前。
卡卢姆给男人倒上威士忌,说道:“我们在寻找迷雾之岛。你知道它还在不在吗?”
男人看着我俩。高地上风吹得极为猛烈,它们会抽打一个人的嘴巴,直到他说出话来。他擦了擦嘴,说道:“啊。今天早上我从山峰上看到它了。在那儿。很难说明天还在不在。”
我们睡在小屋里的硬泥地上。火已熄灭,灶台不再产生任何热量。那个男人和女人睡在帘子后面,他们的床上。他俩有他们自己的一套相处之道,在床上盖着的羊皮下,在他做那档事儿之前,他先为她给我们食物、让我们进屋揍了她。我听到了,而且我没法让自己听不见,这个晚上要顺利睡着实在有些困难。
我曾经在穷人家里睡过觉,曾经在宫殿里睡过觉,曾经在星空下睡过觉,在那一夜之前,我本可以告诉你,所有地方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但那天我在第一道晨光升起之前就醒了,我觉察到我们该离开这地方,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想法,于是我将一根手指放在卡卢姆的嘴唇上,让他醒来,然后便静悄悄地离开这座山间小屋,甚至都没有与主人告别。再没有比离开什么地方能令我感到更高兴的了。
等走出一里之外,我说:“那座岛。你问他,它是否还在。但实际上,一座岛要么在那儿,要么就不在。”
卡卢姆有些犹豫,似乎正在衡量自己要说出口的话,然后他说:“迷雾之岛与其他地方不一样。围绕着这座岛的雾也和其他雾不一样。”
我们走下一道被成百年经过的羊群、鹿与人踩出来的小径。
他说:“人们也将它称之为翼岛。有些人说这是因为如果从高处看这座岛,会发现它像是蝴蝶的翅膀。我不知道真相是否如此。”接着他说:“然而到底什么才是真相?善于戏谑的彼拉多曾经这样说[1]。”
下山的路比上山更难走。
我思索了一会儿。“有时候我觉得真相就是一个地方。在我看来,它像个城市,事实上,有一百条大道、一千条小径可以指引你,通向这同一个地方。无论你来自何方,全都无关紧要。要是你向真相走去,无论走的是哪条小径,你总会到达的。”
卡卢姆?麦卡因斯低头看着我,没有回答。接着他说:“你错了。真相是黑色群山中的洞穴。有一条路通往那里,也只有这一条道路,而这条路上充满艰难险阻,要是你选错了小径,就会在山间死去。”
我们爬上山脊,望着脚下的海岸。我可以看到下方的村庄,就在水畔。我可以看到面前高高的黑色群山,在海的那一边,在浓雾中现出身形。
卡卢姆说道:“那里有你的洞穴。在那些山里。”
大地之骨,看着它们我这样想道。想到骨头,让我觉得有些不适,于是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我说:“你去过那儿多少次了?”
“只有一次。”他犹豫道,“我在十六岁时用了一整年来找到它,当时我听过了传说,我相信只要去找,就一定能找到。到达洞穴时,我已经十七岁了,我带回了我能背的所有金市。”
“你不怕诅咒吗?”
“当我年轻时,什么都不怕。”
“你用金子做了什么?”
“我把其中一部分埋起来,只有我知道埋在哪里,其余的作为聘礼与我爱的女人结婚,还造了一座不错的屋子。”
他停了下来,就好像他已经说得太多。
码头上没有摆渡人。海岸上只有一艘小船,几乎没法装下三个身高正常的男人。它被拴在一棵枝干扭曲、几近枯死的树上,船边放着一个铃铛。
我敲响铃铛,没过多久,一个胖子走下海岸。
他对卡卢姆说道:“把你摆渡过去要一个先令,至于你,孩子,三便士。”
我挺直腰板。我的个子虽然及不上其他男人,但自尊心却分毫不差。“我也是一个男人,”我说,“我会付你一先令的。”
摆渡人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我一番,接着他挠了挠胡子。“我很抱歉。我的视力大不如从前了。我该把你们带去岛上。”
我递给他一先令,他在手中掂了掂分量。“这是个九便士硬币,你没有欺骗我。在现在这种坏时节,九便士硬币可是很值钱的。”尽管天空湛蓝,我们身下的水却是蓝灰色的,白色的水花在水面上一个接一个地彼此追逐。他解开小船,将它咔哒咔哒地拖过鹅卵石地,拖进水里。我们在冰冷的水道中跋涉,爬入船中。
船桨敲击在海面上,小船轻快前行。我坐在摆渡人身边,问道:“九便士,这价格挺高。但我曾经听说迷雾之岛的群山中有个洞穴,里面都是金币,据说是古代的财宝。”
他不屑一顾地摇了摇头。
卡卢姆盯着我,双唇紧紧地抿在一起,嘴唇都发白了。我无视了他,又继续问摆渡人:“一个满是金币的洞穴,古代挪威人,或者南方人,要不就是那些据说比我们这儿所有人年代都更久远的人留下的礼物,人们来到这里的时候,先民们就往西边去了。”
“我听说过,”摆渡人说道,“同时还听说过它的诅咒。我猜诅咒能照料好这些财宝。”他将桨击入水中,接着道:“你是个正直的人,矮子。我可以从你的脸上看得出来。不要去找那个洞穴。没有什么好东西能从里面出来。”
“我想你说得对,我对他说,我的话里没有欺骗他的意思。
“我很确定这一点。”他说,“我不是每天都有机会带一个掠夺者和一个小矮子去迷雾之岛的。”他又说:“在世界的这个地方,大家认为谈起那些去了西边的人不会带来好运。”
接下来的船上旅程我们保持沉默,尽管海浪汹涌更甚。波涛拍打着,甚至溅入船里,我得双手攥紧了,以免自己被甩出去。
在经过仿佛半辈子那么久的时间后,小船终于停靠在一个黑色石块垒成的码头上。我们走出码头,海浪在身边拍打着,盐水沫亲吻我们的面颊。码头上有个驼背的男人正在售卖燕麦饼和硬得像石头的李子干。我给他一个便士,填满了我那件短上衣的口袋。
我们走入迷雾之岛。
现在,我已经老了,或者至少可以说,我已不再年轻,我所见的一切都能让我联想到过去曾经见过的东西,因此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可称得上初见。一位头发火红的漂亮姑娘,能让我想到的只有一百个差不多长相的女孩和她们的母亲们,我还能想起她们衰老后的样子,她们死时的样子。这就是岁月的诅咒,它令一切都成为其他事物的反射。
话是这么说,但在这同时又被智者称为翼岛的迷雾之岛上,我所能想到的却只有它自身而已。
自码头离开后,要走一整天才能抵达黑色群山。
卡卢姆?麦卡因斯看着只身高有他的一半甚至都还不到的我,迈开大步,就像在向我发出挑战,看我是否能跟上他。他的双腿轻松迈过潮湿的土地,那地上长满蕨类和石楠。
在我们头顶上,灰、白与黑的云层低垂着,风起云涌,相互遮蔽、现形,然后再次遮蔽。
我让他走在我前面,让他走在雨下,直到他被潮温的灰色雾霾吞没。接着,也只有在这时候,我跑了起来。
这是我的秘密之一,我从未在任何人面前透露过,只有我的妻子莫拉格,我的儿子约翰尼和詹姆斯,还有我的女儿弗洛拉(愿影子令她的灵魂安息)知道——我能跑,而且能跑得非常快。在我需要的时候,能跑得比任何一个身材正常的男人更快、更久,也更自信。此时我就这样跑着,穿过迷雾与雨水,在高地与黑色石头构成的山脊之间,在天际之下,奔跑起来。
他走在我前面,但我很快就跟上了他,我往前跑,超过他,一直跑到他前方的高地上。在我俩之间是一道斜坡,在我们下方有一道溪流。我可以跑上几天几夜不停歇。这是我最重要的秘密,但还有一个秘密,我从未向任何人透露。
我们早就讨论过,我们在迷雾之岛的第一个夜晚该在哪儿露营,卡卢姆告诉我,我们会在一块名叫“男人与狗”的石头下度过那个夜晚,据说它看起来就像一名老者身边站着他的狗。下午晚些时候,我就抵达了石头所在之处,在它下面有一块可供藏身的空间,里面是干燥的,在此之前曾经待过的人留下了一些柴火,棍子和小枝、树杈之类。我将火生起,在火边烤干身子,驱除骨头里的寒意。木柴燃烧的烟自石楠丛上飘散开去。
等卡卢姆大步跨入这片藏身处时,天色已暗。他看到我,露出全然没想到半夜里会在这儿看见我的表情。我说:“是什么耽搁了你,卡卢姆?麦卡因斯?”
他没有回答,只是盯着我。我说:“我用山里的水煮了一条鳟鱼,你可以用这儿的火烘烘骨头。”
他点点头。我们吃掉了那条鳟鱼,又喝了点威士忌来暖身子。在这藏身处的里面,有一堆干枯棕黄的石楠和蕨类植物,我们用潮温的斗篷裹紧身子,睡在上面。
半夜里,我醒过来,喉咙上抵着冰凉的铁器——是刀背,不是刀刃。我说:“你为什么要在今晚杀我,卡卢姆?麦卡因斯?我们的路还很长,旅行尚未结束。”
他说:“我不相信你,矮子。”
“你该相信的不是我,”我对他说,“而是我所侍奉的人。要是你和我一起离开,返回时却只有你一个人,他们会知道卡卢姆?麦卡因斯这个名字,因为它会在阴影中传播开去。”
冰冷的刀子依旧架在我的脖子上。他说:“你是怎么到我前面去的?”
“这就是我,而且我以怨报德,给了你食物和火堆。我不太容易迷路,卡卢姆?麦卡因斯,作为向导,你今天干得太差了。现在,把你的短剑从我喉咙上挪开,让我睡觉。”
他没有回答,但过了一会儿,他移开了刀子。我强迫自己不要叹息也不要大声呼气,希望他没有听到我的心脏在胸腔中怦怦乱跳的声音。那个晚上,我再也没睡着。
早饭我做了燕麦粥,往里面丢了些李子干,让它们变软。
白色的天空下,群山呈现出黑与灰色。我们看到了老鹰,非常巨大,翅膀宽广,在我们头顶盘旋。卡卢姆放慢步伐,我走在他身边,他迈一步,我走两步。
“还有多少路?”我问他。
“一天,也可能两天,取决于天气。要是云层下降,那就是两到三天……”
中午时分,云层下降了,整个世界被一团雾气笼罩,暗了下来。这比下雨更糟,空气中悬浮着小水滴,浸透了你的衣服和皮肤;我们前行的道路变得险峻,卡卢姆和我在上坡时放慢了速度,每一步都很小心。我们沿着羊肠小道走上山,而不是爬上去。黑色的石头非常湿滑,我们走着,攀爬着,紧贴岩石,我们滑倒,落下,脚步蹒跚又踉跄,但即使是在雾中,卡卢姆也知道他要往哪儿走,而我跟着他。
在我们行走的小径前出现了一道瀑布,水流最密的地方有橡树干那么粗。他停下来,从肩上解下绳索,套在一块岩石上。
“这里以前没有瀑布,”他对我说,“我先走。”他将绳索的另一端系在手腕上,沿着小径走出去,进入瀑布中,将身体抵着湿漉漉的岩石,小心翼翼地慢慢穿过水幕。
我替他害怕,也替我俩害怕。我屏息看他穿过去,等到达瀑布那一边,这才呼出一口气来。他试了试绳子,用力拉了一下,向我做手势让我跟上他,就在此时,他脚下的一块石头塌了下去,他在湿漉漉的石头上滑了一跤,掉入深渊。
绳索拖住了他,我身后的石头也吃住了他的重量。卡卢姆?麦卡因斯挂在绳索的另一头。他抬头看我,我叹了口气,在一块岩石边固定住身形,用力拉扯,将他拖回小径。他全身湿淋淋的,不停咒骂。
他说:“你比你看起来的更强壮。”我暗骂自己是个傻瓜。他一定从我脸上的表情看出了这一点,他甩了甩身子(就像一条将水滴甩飞出去的狗),然后说:“我的儿子卡卢姆把你讲的故事告诉了我,说有一伙坎贝尔人来找你,你被你妻子派到地里去了,他们以为她是你妈,而你只是个小男孩。”
“这只是个故事,”我说,“打发时间而已。”
“是吗?”他说,“但我听说曾经有一伙坎贝尔人在几年前被派去报复带走他们牲畜的人。他们去了,再也没有回来。要是一个像你这样的小家伙能够杀死十个坎贝尔人……嗯,那一定很强壮,而且速度很快。”
我悲伤地想,自己一定是个蠢货,才会把这故事告诉那孩子。
他们一个接一个地从屋子里出来小便,或者看看朋友们是怎么回事,我将他们一个个撂倒,就像杀兔子一样。在我妻子杀死第一个之前,我已经杀了七个人。我们将他们埋在峡谷里,在地面上堆了些石头,以此来压住他们,让他们的灵魂无法动弹。我们感到有些悲伤,这些坎贝尔人从那么远的地方过来杀我,我们则不得不先下手为强。
我不会拿杀戮开玩笑,没有男人该这么做,女人也不行。有时候死亡是必须的,但它始终是件邪恶的事。即使发生了那一系列事件,此刻我依然对此确信无疑。
我从卡卢姆?麦卡因斯手里接过绳索,向上爬啊爬,爬过岩石,一直爬到瀑布出现的山间,那儿很狭窄,足以令我通过。上面也很温滑,但我安全过去了,将绳子绑在上面,把它的一端丢向我的同伴,让他得以通过。
不管是我救下他,还是我让我俩得以通过瀑布,他都没有为此感谢我,我也没有期待任何感谢。但我也没有料想到他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你不是一个完整的人,长得也丑。你的妻子,她同样也又小又丑,就像你这样吗?”
我决定不要为此而生气,不管是真的生气还是装出生气的样子。我只是说:“她不是。她是个高个子女人,几乎就像你这么高,在她年轻的时候——在我俩都更年轻的时候——某些人认为她是低地最美的女人。吟游诗人们曾经写下诗句来赞美她那双绿色的眼睛和长长的金红色头发。”
我想我看见了他听到这句话后表现出的惊惧样子,但这也很可能是我的想象,或者更有可能,是我希望自己能看到他这样的表情。
“那么你是怎么赢得她的?”
我说了实话:“我想要她,然后就得到了我想要的。我没有放弃。她说我很聪明,又友善,而且能一直养活她。我确实做到了。”
云层再一次降低,世界的边界变得模糊而柔和。
“她说我会是一个好父亲。我尽全力来抚养自己的子女。要是你想知道,我可以告诉你,他们的身材都是正常的。”
“我一直教训小卡卢姆,”老卡卢姆说道,“他不是个坏孩子。”
“只有在他们还待在你身边的时候,你才能这么做。”我说。接着我不再说话,回忆起那漫长的一年,回忆起弗洛拉孩提的样子,她坐在地上,脸上糊着果酱,抬头看着我,就好像我是全世界最聪明的男人。
“离开家,呃?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就已经离家了。那时候我十二岁。我一直跑到海那边国王的宫廷里,他是现在这个国王的父亲。”
“这不是你可以大声说出来的事。”
“我不怕,”他说,“在这儿不怕。谁能听见我们谈话,老鹰?我看到过他。他很胖,一口流利的外语,说起母语来却有些吃力。然而他依然是我们的国王。”他顿了一下。“要是他想再来统治我们,那他将需要黄金来购买船舰和武器,喂饱他养的军队。”
我说:“我想也是这样,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去找那个洞穴。”
他说:“那是受诅咒的金子,它不会让你免费取走。你要付出代价。”
“任何事都要付出代价。”
我正在记忆所有路标:要先爬上羊的头盖骨,穿过前三条小溪,沿着第四条小溪向前走,直到堆满了石头的第五条,找到海鸥形的石头所在之处,沿着两道黑色石头形成的狭窄石墙一直走上斜坡……
我可以记得住,我知道。足够让我下山时找到路线。但雾气让我有些混乱,我不是很肯定。
我们来到山上高处的一个小湖湾,喝了点新鲜的水,抓了些巨大的白色的生物,不是虾,也不是龙虾或蜊蛄,然后像吃香肠一样地将它们生吃掉了,在这么高的地方,我们找不到任何干木柴来生火。
我们睡在冰冷的湖边一块宽阔的岩石上,醒来时太阳还未升起,天上堆满了云,世界一片灰蓝色。
“你睡觉时在哭泣。”卡卢姆说。
“我做了一个梦。”我对他说。
“我从来不做噩梦。”卡卢姆说道。
“这是个美梦。”我说。我说的是实话。我梦到弗洛拉依然还活着。她抱怨村里的男孩子们,跟我讲她和牲畜在山里的日子,还说了些无关紧要的话。她边露出她那迷人的微笑,边摇动头发,她那头金红色的头发同她母亲的一样,尽管现在她母亲的头发里已掺进了白色的银丝。
“美梦不该让一个男人哭成这样。”卡卢姆说道。顿了一会儿,他又说:“我从不做梦,既没有美梦,也没有噩梦。”
“没有?”
“从我还是个年轻人时就没有了。”
我们站起身。我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想法:“是自从去了那个洞穴之后,你就不再做梦的吗?”
他没有回答。我们沿着山间行走,进入雾霭之中,接着太阳升起来了。
阳光下,雾变得更浓,充满光亮,却没有消散,于是我意识到,这一定是一朵云。周围的世界色彩绚丽。接着我似乎看到了一个和我同样身高的男人,和我一样又矮又小的男人,他的脸是一片阴影。他站在我前方的空气中,就像是一个幽灵,或是一位天使,我移动时,他也跟着移动。阳光给他罩上了一圏光晕,他闪闪发光,我说不清他离我是近还是远。我曾经亲见过奇迹,也曾看到过邪恶之物,但我却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
“这是魔法吗?”我问道,尽管我没有在空气中嗅到魔法的气息。
卡卢姆说:“什么都不是。光线的产物。一道影子,一个反射。最多就这样。我也看到自己身边有个男人。我移动时,他也跟着移动。”我回转身,却没有看到他身边站着任何人。
接着空中那个发光的小个子男人和云一起消散了。依然还是白天,路上只有我俩,没有别人。
整个早晨我们都在向上攀登。前日卡卢姆在瀑布滑倒时扭伤了脚踝,这会儿它在我面前膨胀起来,又红又肿,但他全然没有放慢脚步,就算他感觉到不适或痛楚,脸上也没有一丝一毫显露。
当天际因暮色而模糊不清时,我问:“还有多久?”
“一个小时,或许还不用。我们会抵达洞穴,然后先睡一觉过夜。明天早上你进去,可以带出你能背的黄金,然后我们就返回,离开这座岛。”
这时候,我看着他的样子:已经有些灰白的头发,灰色的眼睛,这是个多么高大又贪婪的男人啊。然后我说:“你要睡在洞穴外面?”
“对。洞穴里没有野兽,没有东西会在晚上出来袭击你,没有东西会来吃我们。但在阳光出来之前,你最好不要进去。”
这时我们绕过一块落石,小径上满是石头和灰色的阻塞物,我们已能瞧见洞口。我说:“就这样?”
“你本以为会看到大理石柱子?还是篝火边瞎传的故事里那种巨人的洞穴?”
“差不多。它看起来什么也不是,只是岩壁上的一个洞,一道影子。而且这里没有守卫?”
“没有守卫。只有这地方,就这里。”
“一个满是财宝的洞穴,而你则是唯一一个找到了它的人?”
卡卢姆大笑起来,如同狐狸吠叫。“岛上的人知道该怎么找到它,但他们都很睿智,知道不要来这里取走它的财富。他们说这个洞穴会让人变得邪恶,每来这儿一次,每进入取走黄金一次,它就吃掉一点灵魂中的善,所以他们不会进来。”
“这是真的吗?它令你变得邪恶了吗?”
“……没有。洞穴以其他东西为食,不是善与恶,事实并非如传言那般。你可以带走黄金,但带走之后,事情就——”他顿了一下,“事情就变得平淡起来。在彩虹中你看到的美减少了,布道变得不那么有意义,接吻也索然无味……”他看着洞口,我觉得自己在他眼中看到了恐惧。“变少了。”
我说:“有许多人认为黄金的光辉比彩虹的美丽更重要。”
“我年轻时就是其中之一。而现在你是另一个。”
“所以我们等天亮后再进去。”
“你进去。我会在外面这里等你。不用害怕,没有野兽守卫这个洞穴。就算你不会任何魔咒或韵文,也没有咒语会令黄金消失。”
于是我们便开始露营,或者不如说我们就这样坐在黑暗中,背靠着冰冷的石墙。那个晚上我们没有睡着。
我说:“你曾经从这里拿走过黄金,就像我明天会做的那样。你用这笔钱买了一栋屋子,一个新娘,还有好名声。”
他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啊。但一旦我得到了它们,它们对我而言就不再有价值,甚至比没有价值更低。就算你带出来的黄金能够让国王穿过大海回到我们这里,来统治我们,给我们带来一片欢乐、繁荣而温暖的土地,这一切对你来说依然一文不值。这就像你在传说中听到的某个男人的遭遇。”
“我这辈子为的就是带回国王。”我告诉他。
他说:“你带着黄金回去找他,你的国王会想要更多——因为国王总是想要更多。这就是他们会做的事。你每回来一次,万事的意义便会削弱一分。彩虹变得无足轻重。杀人也变得无足轻重。”
在黑暗中,又是一片沉默。我听不到鸟叫,只有风声在山峰之间呼啸,就像是母亲在寻觅她的孩子。
我说:“我俩都杀过男人。你杀过女人吗,卡卢姆?麦卡因斯?”
“我没有。我不杀女人和女孩。”
我的手在黑暗中移上短剑,摸索着木与银交织的剑柄和铁质的刀刃。它正在我的手中。我本不打算告诉他的,只要等我们离开了群山,我就动手,深深地刺出一刀,但现在,我感觉有话要从我嘴里蹦出来,假如此时不说,便再也不会说了。“据说你曾经杀过一个女孩,”我对他说,“在一片灌木丛里。”
沉默。风在呼号。“谁告诉你的?”他问,接着又说,“算了。我没有杀过女人。没有哪个有荣誉的男人会杀女人……”
我知道,要是我说一个字,他就会对这个话题保持沉默,决不再谈起它。于是我没有回答,只是等待着。
卡卢姆?麦卡因斯开始说起来,他小心翼翼地挑选用词,就像正在讲一个儿时听来、此刻已几乎忘却的故事。“有人告诉我,低地的母牛长得又壮又美,男人要是冒险向南去,带回来漂亮的红牛,就会赢得荣耀。于是我向南去了,但没有一头牛长得足够漂亮,直到我进了一片低地的山里,见到了一个人能见到的最好、最红、最肥壮的牛群。于是我便开始赶着它们往回走。
“她拿着一根棍子跟在我身后。这些牲口属于她父亲,她说。她还说我是个流氓无赖之类的粗野玩意儿。但她长得很美,甚至在生气的时候也很美,要不是我已有了一位年轻的妻子,我大概会对她更友善些的。但我拔出刀子,架在她的喉咙上,命令她闭嘴。她照做了。
“我没有杀死她——我不会杀女人,这是事实——我用她的头发将她绑在一棵荆棘树上,从她的腰带上取下匕首,试图制服她,因为她正挣扎着想要逃脱。我把匕首尖深深扎入草皮。我用她的长发将她绑在荆棘树上,赶走了她的牲口之后,就再也没有想起过她的事来。
“又过了一年,我才回到那儿。那天我不是去赶牛的,只是沿着河岸走过去——那地方很偏僻,若不是特意去找,根本看不见她。可能根本没有人找过她。”
“我听说有人在寻找她,”我对他说,“但有些人觉得她被人掳走了,其他人则觉得她可能和某个修锅匠私奔,要不就是去了城里。但他们还是去找了。”
“啊。我只能看到我看到的事——可能你得站在我的位置,才能看到我所见的东西。或许,我是干了件坏事。”
“或许?”
他说:“我曾经从迷雾中的洞穴里拿出过金子。我再也无法辨认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后来我找了一个旅馆里的孩子,让他带个口信,告诉他们她在哪儿,还有他们可以在什么地方找到她。”
我闭上双眼,但这世界已无法变得更黑。
“这是件恶事。”我对他说。
我在脑海中看到了那幅场景,她的骨架上已没有衣服,没有血肉,像每个人有朝一日都会遭遇的那样惨白赤裸,被挂在荆棘树上,如同一个孩童的木偶。她那头金红色的头发将她悬上了高高的树杈。
“等天亮后,”卡卢姆?麦卡因斯说道,就好像我们之前谈论的是食物或天气,“你把短剑留在这里,这是习俗,然后你进去洞里,把你能扛得上的金子带出来。你可以带着它和你一起回大陆去。在这儿,所有知道你扛的东西是什么、知道它来自何处的灵魂,都不会将它从你手中夺走。你漂洋过海,把它带给国王,他可以用它来支付给他的手下,喂饱他们,给他们购买武器。总有一日,他会回来。到那时候,再来告诉我这是恶事吧,小家伙。”
太阳升起时,我进入洞穴。里面十分潮湿。我能听到涌泉里汩汩冒出水的声音,感受到一阵风吹过面颊,这有些古怪,因为山里不该有风。
我原本以为洞穴里应该满是黄金,一块块金子该像木柴一般堆在一起,间或摆着一些装满金币的袋子。洞里该有金链子和金戒指,而金盘子该像有钱人家里的瓷盘一样高高叠起。
我想象的是一幅富庶的画面,然而洞中却丝毫没有那样的景象。只有影子。只有石块。
但那里面确实有什么东西。有什么东西正在等待。
我有不少秘密,而这一条潜伏在所有秘密之下,甚至我的孩子们都不知道,尽管我估计我妻子已经猜到了。这个秘密是:我的母亲是个普通人类,她是一位磨坊主之女,但我的父亲却是从西边来找她的,当与她有了一段露水姻缘之后,他又回到了西边。我对自己的出身没有什么感伤,我很肯定他后来就没再想起过她,我怀疑他甚至都不知道我的存在。但他给了我一具这么小,这么快,又这么强壮的身体,而且或许我在其他一些方面也与他相似——我不知道。我很丑,但我的父亲长得很美,至少我母亲这么对我说,我想她可能骗了我。
我不知道,假如我父亲是个低地的旅馆老板,我在这洞穴里又能看到什么。
你会看到金子,一个似低吟却又非低吟的声音在洞穴的深处响起。那是个孤独的声音,带着惆怅和厌烦。
“如果我会看到金子,”我大声问道,“那些金子是真的,还是幻象?”
低吟被逗乐了。你的思维方式就像是个凡人,看事情非此即彼。他们看到并摸到的是金子。他们带回去的是金子,在路上他们能感受到它的重量,还能与其他凡人交换,获取所需。既然他们能看到它、触摸它、窃取它,并且为它而杀戮,那么它究竟是不是真的,又有什么关系?他们需要金子,我给予他们。
“那么你给他们金子,又拿走了什么?”
很少,因为我需要的非常少,而且我已垂垂老矣;我太老了,没办法跟随我的姐妹们进入西方。我品尝他们的欢愉,以他们不需要也不看重的东西为食。轻尝他们的心,细咬他们的良知,耙梳下他们灵魂的一小块碎片。作为回报,我让自己的碎片随着他们离开洞穴,通过他们的双眼来眺望这个世界,见他们之所见,直到他们的生命终结,而我则取回原本就属于我的一切。
“你会在我面前展露真形吗?”
在黑暗中,我也能看得清清楚楚,远比任何人类男女结合所生之子看得更清楚。我看到有什么东西在阴影中移动,接着阴影聚拢、移动,在我知觉的边缘,近乎于想象之处,显出一个形状不固定的东西。我有些不安,于是说出了正适合于此刻的话:“请以不会伤害我也不会威胁到我的形态出现在我面前。”
这是你的愿望吗?
远处有水滴落。“是的。”我说。
它从阴影中走出,用没有双眼的眼窝紧紧盯着我,两排已被风化的牙齿朝我露出微笑。它全身上下仅剩骨头,除了那头长发,它的头发是金红色的,缠绕在一棵荆棘的树枝上。
“这景象冒犯我了。”
我从你的思想中取得了这副身体,从骨骸边传来低语,但骨骸的下巴一动不动。我选择了你所爱的东西。你的女儿弗洛拉,这是你最后一次见到她时她的样子。
我闭上双眼,但这影像还在眼前残留。
它说,那掠夺者正在山洞口等着你。他等着你出去,手无寸铁,又被黄金拖累。他要杀了你,然后从死去的你双手中夺走金子。
“但我不会带着金子出去,不是吗?”
我想到卡卢姆?麦卡因斯,他的头发是狼皮般的灰色,他那双眼睛也是灰色,我还想到了他短剑的形状。他比我更高大,但所有男人都比我高大。或许我比他更强壮,速度也更快,但他同样也很快,并且强壮。
他杀了我女儿,我想,接着我想知道这想法究竟是我自己产生的,还是那影子偷偷放进我脑海中的。我大声说道:“有其他出洞穴的路吗?”
你从哪里来,就从哪里离开,得穿过我家的门口。
我站着,一动不动,但在脑海中,我就像是一个陷阱中的动物,心中闪过一个又一个念头,发现自己没有胜机,没有慰藉,也没有解决之道。
我说:“我手上没有武器。他告诉我,我不能带着武器进入这个地方,这不符合传统。”
现在它就是传统了,不能带着武器进入我的领地。但过去不是这样的。来,跟着我。我女儿的骨架说道。
我跟着她,我能看到她,尽管这儿是如此之黑,其他什么也看不见。
在阴影中,它说,它现在在你手掌之下。
我蹲下身,摸索着它。它的握柄感觉像是骨头,也或许是鹿角。在黑暗中,我小心翼翼地抚摸它的刀刃,发现自己握住的东西与其说是把小刀,不如说更像一柄锥子。它很薄,如针尖般锐利。这总好过没有。
“我需要付出代价吗?”
任何事都要付出代价。
“那么我会支付的。此外我还想要另一件东西,你说你能通过他的双眼见到世界。”
空洞的头骨上没有眼睛,但它点了点头。
“那么,等他睡着了请告诉我。”
它没有说话,只是将身形混入黑暗之中。我感觉自己在这地方又变得孤单一人。
时间渐渐过去。我循着滴水声走去,找到一处岩潭,喝了点水,将最后一点燕麦浸泡在水中,然后将它放入口中一直咀嚼,直到它彻底溶解在嘴里。我睡着了,醒来之后,又睡着了,我梦到了我的妻子莫拉格,尽管四季变换,她依然在等待着我,就像我们等待着我们的女儿一般等待着我,直到永远。
有什么东西——我想大概是一根手指——触碰到了我的手,但它不是骨头,也不坚硬。它很柔软,和人类的一样,只是太过冰冷。
他睡着了。
在清晨之前的蓝色光芒中,我离开了洞穴。他横躺在洞口,像是一只猫,我知道这样一来,任何最轻微的触碰都会将他吵醒。我将武器紧握在身前,它的握柄是骨质的,刀刃是针尖般发黑的银。我将它探出,没有吵醒他,便拿到了我需要的东西。
接着我又靠近一步,他的手抓住了我的脚踝,他睁开眼睛。
“金子在哪里?”卡卢姆?麦卡因斯问道。
“我什么也没拿。”山间的风很冷。我向后跳了一步,躲过了他抓向我的那一击。他依然躺在地上,以一边手肘支起身体。
接着他说:“我的短剑在哪里?”
“我拿走了,”我告诉他,“你睡着的时候拿的。”
他睡眼惺松地看着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如果我打算杀你,来的路上就可以下手了。我有一打机会可以杀掉你。”
“但那时候我手里还没有金子,不是吗?”
他没有回答。
我说:“如果你以为,你是从我手中夺得洞穴里的金子,而不是亲自进去拿,就能拯救你那不幸灵魂的话,那你就是个傻瓜。”他的脸上再没有一丝睡意:“傻瓜,我?”
他已做好了战斗的准备。激怒一个做好战斗准备的人是件好事。
我说:“不是傻瓜。不是。我曾经遇到过不少白痴和傻瓜,他们都很开心地干着各种蠢事,即使头发里夹着稻草也兴高采烈。但你太聪明了,干不了蠢事。你所寻找的只是不幸,你能带来的也只有不幸,你将不幸带给了你所触碰的一切。”
他站起身,手里拿着一块石头,就像举着一把斧头,向我走来。我的个子很小,所以他无法像攻击一个和他体型相当的男子一样攻击我。他弯下腰来。这是个错误。
我紧紧握住骨质握柄向前扎去,用锥尖迅猛地一击,如蛇一般。我知道我瞄准的是什么地方,也知道那儿被刺中后会有什么效果。
他扔下石头,紧紧抓住自己的右肩。“我的手臂!”他说,“我的手臂失去知觉了。”
他咒骂着,让空中充满了诅咒与威胁的污言秽语。山顶的晨光令一切呈现蓝色,如此美丽。在这样的光线下,即使是已浸透他衣服的鲜血也是紫色的。他倒退一步,站在我与洞穴之间。我感觉到自己暴露在外,背后是渐渐升起的太阳。
“为什么你没有带出金子?”他问我。他的手臂虚弱无力地垂在身侧。
“洞穴里没有像我这样的人能拿的金子。”我说。
他向前一扑,接着跑向我,踢中了我。锥子从我手中脱出。我用肩膀撞向他的大腿,抱紧了他,一起摔向山侧。
他的脑袋在我上方,我看到他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喜色,接着我看到了天空,如果山谷出现在我头顶上方,我将被高高举起摔向山谷;若它出现在我下方,我将摔向死亡。
一阵震动和一次撞击之后,我们在山的一侧翻滚,整个世界飞快旋转,岩石、疼痛、天空,我知道我死定了,但还是紧紧攀住了卡卢姆?麦卡因斯的大腿。
我看到一只金雕飞翔,但不确定是在我下方还是上方。我看到它在那儿,在晨光中的天空飞翔,我在时间与知觉的碎片中看到了它,在疼痛中看到了它。我并不害怕,没有时间也没有余裕令我恐惧,无论是我的思维还是我的心中都没有害怕的余地。我从天空中跌落,紧紧抓住一个正想要杀死我的男人的大腿。我们撞在岩石之间,刮擦着,满身挫伤,接着……
……我们停了下来。
令我们停下的力量足以让我感到自己身躯一震,我差点从卡卢姆?麦卡因斯身上摔下来,掉下去直至死亡。山的这一侧很久以前便已崩塌,断裂得只剩一片空荡荡的岩石,又平又滑,像是镜子。但它在我们身下。我们所在之处是山间一块突出的岩石,这块岩石上有一个小小的奇迹——在这远高于林线、没有任何树木能够生长之处,长着一棵扭曲的山楂树,大不过一株灌木,却已年代久远。它的根系扎在山间,正是这棵山楂树用它灰色的臂膀接住了我们。
我松开抱着的大腿,从卡卢姆?麦卡因斯的身体上爬开,爬到山侧。我站在狭窄而突出的岩石上,往下看这陡峭的山崖。从我所在之处没有地方可以下去。完全没有。
我抬头往上看。我想,慢慢往上爬,如果幸运,可能还是可以爬到山上去的。只要不下雨。只要风刮得不那么饥渴。而且我还有什么可选?另一个选项只是死亡。
一个声音说道:“那么,你要把我留在这里让我去死是吗,矮子?”
我没有回答。我没有什么可回答的。
他睁开双眼,说道:“我的右手臂被你刺中,动弹不得。我想我在摔下来时断了一条腿。我没法儿和你一起往上爬。”
我说:“我可能成功,但也可能失败。”
“你会爬上去的。我看过你爬山的样子。你帮我穿过了那道瀑布。你爬上岩石的样子,就像松鼠爬树。”
我对自己的攀爬能力不像他那么有信心。
他说:“用你视为神圣的一切向我起誓,用你那位被我们从这片土地上赶出去后便一直在海的另一边等待的国王起誓,用你珍视的一切起誓——用影子、老鹰的羽毛和缄默起誓,发誓你会回来找我。”
“你知道我是什么吗?”我说。
“我不知道,”他说,“我只知道自己想活下去。”
我想了想。“我以这些东西起誓,”我对他说,“我以影子、老鹰羽毛与缄默起誓。我以绿色的群山和矗立的岩石起誓,我会回来。”
“我本可以杀了你,”在山揸树上的男人说道,他的话音里带着一丝调侃,就好像男人之间讲的笑话,“我本打算杀了你,然后带走金子。”
“我知道。”
他的头发在脸颊边吹拂,让他像是带上了一个灰狼轮廓状的光晕。落下时他的脸颊擦伤了,流下鲜红的血。“你可以带着绳索回来,”他说,“我的绳子还在上面,就在洞口。但你还需要其他东西。”
“是的,”我说,“我会带着绳子回来的。”我抬头看着头顶上的岩石,尽全力审视它们。若你在攀岩,有时候好视力就意味着生与死之间的差别。我看向自己往上去时该落脚的地方,可以看到洞穴外那块突出的岩石,打斗后就是从那儿落下的。我要往那里爬。是的。
我往手心里吹了口气,在开始攀爬之前,吹干手上的汗水。“我会回来找你的,”我说,“带着绳子。我发过誓了。”
“什么时候?”他闭上双眼问道。
“一年之内,”我对他说,“我会在一年之内回来找你的。”
我开始攀爬。男人的喊叫伴随着我,我一步步地爬动、挤压、拖曳自己的身体,向着山的上方爬去。在他的喊叫声中混合着猛禽的尖啸,它们一直伴随着我,随着我从迷雾之岛回到大陆,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东西能见证我的痛苦与时间。我将一直听到他的喊叫,在我意识的边缘,在我的睡梦中,在我醒来之前,我将一直听到,直至我死亡。
没有下雨,尽管风一直吹在我身上,拉拽着我,却没有将我扯下去。我爬上去了,安全地爬上去了。
我爬到岩石上,在午时的阳光中,洞穴的入口显得更为黑暗。我转过身,背对这座山,背对那些已开始在岩缝、裂隙和我头颅深处聚集的阴影,开始离开迷雾之岛的缓慢旅行。在这世上有成百的道路和成千的小径能将我带回低地的家中,那是我的妻子正等待我之处。
[1]引自《约翰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