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变态统治 五、廷杖与文字狱
明代制度中,既有金元遗产,也有朱家发明。
不过,第一条恐怕很难被当事人承认。大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十月,还是吴王的朱元璋就传檄天下,提出“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口号。他还明确指出:自古以来就是帝王居中国而治天下,夷狄处外围而奉中国,没听说有夷狄可以替天行道,号称中国让四海臣服的。
很显然,在这篇政治宣言中,未来的皇帝以中华文明的复兴者自居,应该说这是他的真实意愿。只不过,怎么想和怎么说是一回事,怎么做和能够怎么做是另一回事。事实上在他们建国之初,古老文明已是百年孤独;让那些揭竿而起的造反派将自己的气脉接续到唐宋,又岂非强人所难?
对明代政治影响深远的,其实是金元。
元与金关系密切,他们跟契丹人的辽一样都是来自北方的非汉族政权,也都是由部落而帝国,一步登天。因此当他们建立起幅员辽阔的统治区域,而且征服与被征服民族的人口比例倒挂时,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摆在了面前:继承哪个文化传统,按照谁的习惯、规矩和制度来实施统治?
这个问题,辽想过,金想过,元也想过。
金的办法是以辽为鉴:鄙辽俭朴,袭宋繁缛之文;惩宋宽柔,加辽操切之政。这话虽然听起来符合文武之道,却也透露出一个信息:辽和金都是操切之政。
说得难听点,就是简单粗暴,野蛮残忍。
或者说,苛暴。
苛暴的表现之一是杖责大臣。只要皇帝不高兴,就能把某个官员按倒在地予以痛打,既无须法定程序,也不论职位高低,宰相的特权则不过是挨打时屁股下面有褥子。
更奇葩的是,金的皇帝认为这种刑法非常人道。海陵王完颜亮就说:板子打在你们身上,其实疼在朕心里。更何况痛打之后任用如初,难道不比流放千里之外好?
这可真是暴君逻辑。然而对于士大夫来说,是宁可罢官也不愿意这样受刑的,因为士可杀不可辱。在众目睽睽之下遭此凌霸,则尊严何在,体面何存?君使臣以礼,才能要求臣事君以忠。相反,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
之前的两宋,就明白这道理。
完颜亮和忽必烈却并不这么认为。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没有这个概念。毕竟,金和元都是政治暴发户、昔日奴隶主和北方游牧民统治的国家,奴仆挨打在他们那里实在要算是稀松平常,何况打起人来也可谓一视同仁。那么请问,女真和蒙古的贵族打得,汉族士大夫怎么就打不得?
所以,杖责大臣,元承金制。
然后,是朱元璋接棒。
以中华文明复兴者自居的朱元璋,应该不会不懂“士可杀不可辱”的道理。然而这位开国皇帝的内心世界,却是既不同于上流社会出身的赵匡胤,也不同于底层平民出身的汉高祖。刘邦确实不喜欢读书人,但态度公开而坦诚。包括他扬言见了儒生的帽子就想拿来当尿壶,也不失天真。
相比之下,朱元璋则可谓阴毒。
阴毒的表现是文字狱,也就是在字里行间找茬,然后兴起大狱杀人。比如杭州有人上贺表称:
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
这些话无论谁看了都知道是歌功颂德拍马屁,朱元璋却歇斯底里勃然大怒:生就是僧,骂我做过和尚;光就是没有头发,骂我是秃子;则就是贼,骂我做过贼。于是那个马屁精稀里糊涂就被砍了脑袋,吓得魂飞魄散的礼部则请求朝廷颁布行文用字的标准格式,以免臣民误触法网。
可惜这件事哪里有谱,朱元璋的想法也实在离奇,而且想一出是一出。结果不但“以身作则”不能说,“天下有道”和“衮衮诸公”也不能讲,特殊的殊更不能写,因为道就是盗,衮就是滚,殊拆开来是歹朱。谢天谢地,幸亏朱元璋识字不多想象力也有限,还忙不过来,否则汉字岂不都得废了?
抱歉,“否则”这个词也是不能说的。
文字狱前后经过了十三年,最后以翰林院学士刘三吾等人制定出标准格式了结,留下的阴影却堪称巨大。后来乾隆皇帝还如法炮制,又把文字狱推向极致。明清两代文明成就远不如唐宋,朱元璋和乾隆帝应该负主要责任。
但,更可怕的是心理。
实际上朱元璋父子都很变态。篡夺皇位后,明成祖疯狂迫害建文帝旧臣。有个官员的妻子五十六岁,也被送进教坊司当妓女,很快死去。教坊司请示处理方案,朱棣的御批竟然是:着锦衣卫分付上元县,抬出门外着狗吃了,钦此!
如此不把人当人,打屁股又算什么?
打屁股当然是直接从金元那里继承下来的,不过在明代有了正式的名称,叫作廷杖。廷杖虽然并未入法,只是皇帝的私刑,却堂而皇之地公开进行,地点在午门。届时由锦衣校尉执棒,司礼太监坐在上面监视,朝廷大臣则必须陪列于西边台阶的空地,眼睁睁看着同事被打得血肉模糊。
据《出警入跸图》,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如果有人站出来反对,则一并受刑。
这可真是斯文扫地。
实际上,金元大臣受责多因有错,或皇帝要立威;明代朝臣挨打则多因顶嘴,或皇帝要出气。嘉靖十三年,就有个小官因为意见不同而被廷杖,气哼哼的皇帝居然走出文华殿旁听。锦衣校尉打一棒报一棒,直到打断三根棍子,被打的也昏死过去,嘉靖仍不解气,还气得彻夜不眠。
可见,廷杖打的就是士大夫的体面和尊严。
结果却有两种。一种是皇帝打得越凶,挨打的名气越大威望越高,因此有故意惹他生气的。另一种则相反,干脆三缄其口装聋作哑,天塌下来也不管。但无论意气用事或心灰意冷,都意味着士大夫群体与皇家渐行渐远离心离德。
廷杖让皇帝淫威尽施,也人心尽失。
特务们则趁机弄权。因为下令的虽然是皇帝,下手的却是他们。锦衣校尉用力的轻重,全看司礼太监的靴子。靴尖如果向外,受刑的还有活路;如果向内,杖下之人轻则终身残疾,重则命丧黄泉,也不会有抚恤金。
回到唐宋,更是再无可能。
其实明代以前,君臣关系虽不平等,却还算融洽。汉唐三公坐而论道,士大夫起而行之,官僚视国事为己任。两宋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更是有如战略合作伙伴。尽管共治不是共有,但,帝国的统治者是包括官僚在内的。统治集团内部即便纷争不断,也是命运共同体,损荣与俱。
明则完全是朱元璋及其子孙的家天下。尽管明代士大夫也会口口声声“我皇明”如何,但那实在是自作多情。不信请看锦衣狱中廷杖棒下,可有一丝一毫温柔敦厚?恐怕只有视臣僚为奴仆,君使臣以威,臣事君以惧。
这可真是只见金元,不见唐宋。
元明清往往被连在一起说,也并非没有道理。
唐的开放,宋的开明,则永不复返。
继承了打屁股,发明了文字狱,明代政治终于彻头彻尾专制化和粗鄙化。这跟以内阁代宰相,用宦官当特务,倒是如影随形相得益彰。奇怪的仅仅只是,在如此统治下,明代的经济和文化却照样得到了发展,呈现出繁荣。
那么,这又是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