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南宋始末 四、风波亭
绍兴十一年(1141)十二月二十九日,岳飞被杀。
罪名,是谋反。
这是冤案,也是疑案。因为就连岳飞是怎么死的,都不清楚。元代脱脱等人所撰《宋史》之《高宗本纪六》宣称系皇帝下诏赐死,同书《岳飞传》却说:由于既没有口供又没有实证,这事拖到年底仍不能结案。当朝宰相秦桧就写了张便条送往狱中,狱中则向朝廷报告岳飞已死。
按照后一种说法,岳飞竟然是被暗杀的。后人甚至言之凿凿,声称地点就在最高法院大理寺中的风波亭。
所以,此案又叫风波狱。
不过在宋代史料中,并没有什么风波亭。
岳飞的罪名,当然也是莫须有。
据正史记载,抗金名将岳飞是在绍兴十一年十月十三日被捕的,关押在大理寺的监狱中,负责审理此案的是大理寺卿周三畏和御史中丞何铸。然而两人审来审去,什么证据都没有,反倒确认岳飞是忠臣。当时,岳飞撕开衣服,背上赫然露出“尽忠报国”四个字的刺青,何铸不禁为之动容。
于是何铸向秦桧报告:这是冤案。
秦桧当然不会听他的,便换了监察御史万俟卨(读如莫其谢)做主审官。万俟卨立即捏造事实,宣称岳飞之子岳云与岳飞部将张宪书信往来图谋不轨。证据嘛,对不起,万俟卨的说法是:那些文件已经被烧掉了。
这就明明白白是诬陷。可惜,当时没有“疑罪从无”的观念,此案也并不可能因此撤销。另一位早就交出兵权闭门谢客的抗金名将韩世忠实在看不下去,不顾身家性命向秦桧提出质疑,询问此案究竟有何证据。
秦桧回答:证据没有,事情莫须有。
什么叫“莫须有”?
解释有好几种:可能有,应该有,必须有,等等。
那么,到底是哪种?
这就要看是谁要陷害岳飞。
传统的说法是秦桧和万俟卨,所以西湖边岳王庙里就有他们两人的跪像。至于犯罪动机,是万俟卨恨岳飞,秦桧则要跟金人议和。民间甚至还有这样的传言:秦桧是女真人的卧底和奸细。他从大金回归南宋,是被派来的。
此话当真?
也只能说事出有因。
我们知道,秦桧在靖康二年(1127)二月十五日被金人逮捕并带往北方。三年半以后,也就是建炎四年(1130)十月初二,却举家回到了南宋。尽管当时受到高宗君臣的欢迎和首肯,抗金领袖李纲甚至称赞他的南归乃得天相助,但是谋害岳飞以后,质疑的声音便一浪高过一浪。
可惜,奸细一说查无实据。
相反,按照同时代人陆游的说法,秦桧的南归其实冒了风险。他早就做好了准备,却迟迟不敢动身。这时,一个跟他私交还不错的女真人问:为什么不向监军报告?
秦桧说:不敢。
那人说:你错了。我们女真重然诺,只要答应了就会替你担责任。只不过,你要是半路被抓,也不敢救。
秦桧便对左监军完颜昌直言相告。
完颜昌说:中丞当真要走吗?我们这里也有逃回大辽的契丹人,回去以后往往受到怀疑。秦公怎么保证能被南人视为忠诚呢?如果硬要走,我这里倒不必顾虑。
秦桧说:元帅也不必担心秦桧回去后的祸福。
完颜昌便默许了秦桧的逃离。
陆游这个说法比较靠谱。因为陆游的政治立场与秦桧是对立的,本人也受过秦桧排挤,没必要替秦桧护短。更何况完颜昌和那女真人的说法合情合理,并无可疑之处。
秦桧应该不是什么卧底。
再说就算是,岳飞也不是他能杀的。
对此,明代的文徵明早就另有主张:
拂拭残碑,敕飞字依稀堪读。慨当初,倚飞何重,后来何酷!岂是功成身合死,可怜事去言难赎。最无辜,堪恨又堪悲,风波狱。 岂不念,封疆蹙!岂不念,徽钦辱!念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载休谈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
的确,以岳飞威望之高,区区一桧亦何能!
岳飞对秦桧的执政地位也不构成威胁,两人之间更没有深仇大恨。因此岳飞被害后,尽管有人煽风点火,怂恿秦桧斩草除根,秦桧却反倒出钱接济岳飞的子孙。显然,如果不是为了逢迎主子的旨意,这走狗不会变成疯狗。
罪魁祸首,只能是宋高宗。
事实上,当何铸向秦桧提出岳飞谋反是冤案时,秦桧的回答十分明确:此上意也!何铸也只好说:铸难道仅仅为了区区一个岳飞吗?强敌未灭而滥杀无辜名将,是会失去天下人心的,哪里能是江山社稷长久之计!
秦桧默然。
现在,我们不难理解他的“莫须有”是什么意思了:
皇上要杀人,需要理由吗?
莫须有,即不必有。
韩世忠当然明白,但还是悲愤难忍。他说:莫须有这三个字,怎么能让天下人心服口服?
对不起,高宗皇帝可不管这些,他就是要置岳飞父子于死地。所以,尽管万俟卨等人对岳云的判决只是流放,最后的结果却是斩首。举起屠刀的,还能是别人吗?
那么,他又为什么要下此毒手?
文徵明的说法是:徽钦既返,此身何属。
是这样吗?
有道理,但不完全。
高宗赵构当然明白,他这个皇帝来历不明。他也清楚地记得,尽管称帝之后遥尊钦宗为渊圣皇帝,仍然有人质疑其合法性。太学生陈东甚至直言:圣上不该即位。试想,如果渊圣皇帝来归,请问陛下将何以自处?
赵构二话不说,就把陈东杀了。
现在他还要杀岳飞,杀了岳飞才能跟金人和谈。事实上两个月以后达成的和约,也只是约定归还徽宗的灵柩,以及高宗的生母。钦宗的事,提都没人提。
左二为鄂王岳飞。左四为循王张俊,后主和,与秦桧合谋陷害岳飞。右二为鄜王刘光世,后引疾罢去兵权。右四为蕲王韩世忠,辞官忧愤而死。
但,这里面还是有问题。
比方说,韩世忠也是主张抗金的,怎么没事?
因为没有刺激高宗,而岳飞是刺激了的。要知道,当时金人有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这才是让高宗恨到骨头里的事。岳家军?大宋军队怎么能姓岳?谁的江山呀?
这就直接触犯了制约武将的祖宗家法,因此手握重兵的三大将领张俊、岳飞和韩世忠,在冤案发生之前都被解除了兵权。只不过,张俊投靠了秦桧,韩世忠则立马把自己变成闲杂人等,唯独岳飞是心腹之患。因此,在收复中原和保住皇权之间,高宗没有片刻犹豫就选定了后者。宁赠友邦,不与家奴。只要这江山仍然姓赵,只有半壁又何妨!
如此之深的心机,秦桧才懂吧?
也许。
但,这样的王朝不亡,恐怕也天理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