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世风 古代邻里间的互救互济
我们在古籍中经常读到“人心不古”的感叹,也见到城乡人情对比的资料,赞美乡人的纯朴,描绘互助互济的美景,接待亲人乃至路人的高谊,指斥市镇居民的狡狯奸诈。现代人们对于人际关系的状况也颇多感慨,不齿于某些大城市人的精明和锱铢必较,对孤独老人死去数月数年不为人知的凄惨三致叹息。怎样看待人们间互相关心形式、程度的变化,我们愿通过考察古代社会问题的某些事实,和读者共同认识它。
南朝刘宋初年会稽永兴县有位姓丁的妇女,青年时死了丈夫,守着儿子吴翼之。她为人富有同情心,平素肯于帮助遇到困难的人,不管与自家有无特殊关系,只要对方有急难的事情,知道了就主动伸出援助之手。有个乡邻叫陈攘,父母双亡,成了孤儿,丁氏将陈收留在家中,抚养成年,给他娶了亲,这才让他另过,恢复门户。又一个里邻王礼的妻子徐氏,因逃荒到山阴县亡故,没有人收尸,丁氏知道了,亲身到山阴,买棺材把徐氏埋葬了。同乡左侨家里有几具亲尸,贫穷安葬不了,丁氏给他家找坟地,买棺椁,殡葬完毕。元徽末年(476)冬天,大雪封路,商人不能贩运,丁氏邻里饥饿,她拿出家里的盐米,按人口分给邻居。有一年天灾欠收,丁氏分衣食给饥寒交迫的乡邻。平时邻居来借钱物,她没有不答应的(《南史·孝义传》)。丁氏帮助乡里之人,不一定是左右邻居,范围较广。
唐代陕州夏县人阳城,世族出身,但家境贫乏,有一年饥荒,他家以榆树皮度日,可是对待亲属、邻人却很乐于相帮。他的妹婿客死远方,阳城同弟弟出行千里,把妹夫尸体运回安葬,又把寡妹接回家中共同生活。妹妹有个白痴的儿子,阳城对他百般照顾,以至背着他进出家门。山东节度使仰慕阳城的义行和为人,特派人赠送他500匹缣,怕他不接受,告诉使者无论如何也不能把礼物带回来。派的人到阳城家,阳城果然不收,使者把缣放下走了,阳城没有办法退,就把礼物放在一边。邻居郑俶要埋葬老人,向人借贷没有成功,阳城知道了,把节度使的缣转送给他。郑发送了老人,对阳城感恩不尽,自愿投到门下为奴。阳城不接受,愿意教他学习,郑俶感激从学,但学不下去,阳城为给他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离开家乡,和他共同学习。但郑俶还是没有养成读书习惯,自怨自艾,上吊自杀。阳城看到自家好心办了坏事,非常后悔,责备自身,于是把他当作缌麻服亲那样发丧(《新唐书·阳城传》)。
元代德州齐河人訾汝道,在家讲孝道,兄弟和睦,在社会上善待邻里。同乡刘显等人贫困无法维生,訾汝道一一分给他们一点田地,让他们收地租维持生活,直到他们终老把田地收回去。有一年瘟疫流行,据说吃一种能使人发汗的瓜病就好了,訾汝道买了很多瓜,带上粮食,一户户亲自送去。有人告诉他瘟疫传染,不能到患者家去,他不顾被传染的危险,还是一家一家地跑。有亡故的,他就施赠棺材。他曾经在春天把麦子、高粱借给人,到了秋天,因蝗灾没有收成,借债人无粮偿还,訾汝道把借券焚烧了,不要他们归还(《元史·孝友传》)。
荒年放粮图
王荐,元代福建福宁人,兄长王孟早逝,孀妇林氏改嫁刘仲山,刘穷苦,将田卖给王荐。刘仲山死,无钱不能安葬,又没有儿子,刘的同族因他穷,不肯给他立后。王荐为帮助林氏,把田还给刘姓,因而刘族给刘仲山找了后人,并把他埋葬了。福宁州有许多贫民,家中死了人不能下葬,州政府下令,不许民人不葬亲尸。百姓害怕受法令处分,把尸首烧了,抛弃骨骸于荒野,以省葬事。王荐认为暴露骨骸不好,也知道这是穷人葬不起,于是捐义地供穷人埋葬。有死了人备办不起棺材的,他就买了送去。至大四年(1311)大旱,乡民买不到粮食,王荐把家中的存粮拿出来救济众人。这时有施福等11家,因断顿要饿死,王荐听说了很难过,要赈济,可是家里已经没有什么粮食了,于是用田地换了100石谷子给施福等家送去,使得他们渡过难关(《元史·孝友传》)。
明代浙江嘉善人袁参坡,近邻沈姓生病,前往探视,并送去药物,袁妻派家里人分头往四邻相告:有了疾病,大家互相帮助,这是邻里应尽的义务,现在沈某病倒了,家里又很穷,每家出五分银子帮帮他。众乡邻响应,凑了一两三钱五分的银子送去,袁参坡另外馈送一石米(袁衷等辑《庭闱杂录》)。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古代有一些人是这种观念的实践者。他们主动地关心亲戚、邻居的生活,尤其是当人家有困难时,尽可能解囊相助,缺粮的赈粮,缺医的给药,缺棺的助安葬,缺钱的予财物,不仅是物质上的帮助,精神上也加以慰藉。乡里之中有这种人,人们之间真是有无相恤,急难相助,互送温暖,人与人之间温情脉脉,雍雍穆穆,真像田园诗般那样美好。人们间的互助互救,当然是人们美好品德的表现,确有值得赞扬的地方。
在古代商品经济不发达的社会,人们间的互相帮助,是地域观念和血缘观念的产物。亲戚关系,有的是血缘关系,有的是血缘关系的扩张,是在血缘网络之中。血缘关系是自原始社会起人们就极其重视的,阶级社会后的分封制是这种重视的基本表现。人们崇拜祖先,血缘关系也给人以好处,人们离不开它,就要从各方面维护它,血缘网络内部人们间的互助就成为理所当然的事,并形成社会道德。从地域上说,在商品经济不发达、交通不便利的社会条件下,在农业为主体的社会里,农民世代从事不变的职业,居住在固定的地方,封建政府的法令又不允许人民随意迁徙,所以大多数人世世代代住在一个乡里,一个村庄,多少代是邻居。因为生活在一地,就有共同的利害,也必须交往。人们在生活中总会碰到一些困难,邻居就在身边,可以首先给予所需要的帮助,“远亲不如近邻”,就是从实践中得出来的结论。地域的某种共同利害与邻里的形势决定乡邻之间会有所互助。
在以商品生产和商品经济为主体的社会,人们可以自由迁徙,可以或者必须离开家乡。随着工业的发展,人们又从农村向城市集中,为了就业又可能或必须迁徙不定。这样邻里关系就在不断地变化,人们之间不仅不是世代邻居,而且一生之内不知道要在多少地区碰到多少邻人,这样就很难像古代那样互相了解,互相关心了。在这种情况下,血缘集团的成员也分散各地,各自谋生,人们对血缘集团的依赖程度大大降低了,亲族观念也随之淡薄。因此像古代亲戚、邻里之间那种发自内心的互救互济要求大大减少了,亲邻之间互不关心,视同路人,也就成为自然现象了,并不足怪。
看来,乡里互助是一种美德,但它是一定社会的产物,在一定范围内是合理的,是道德的标准,但随着社会的变化,它也在变化。在现代社会,人们间的互助,主要不是靠亲戚和邻居,而是靠社会福利那些东西。纵观古今,从事物的演变的条件和必然性来看,不必总迷恋于古代的亲邻互助,更不必用那个标准衡量现代的人际关系。当然我们并不反对亲邻相助,相反我们赞扬这种现象,只是不把它作为理想要求今人普遍奉行,需知,世道变化了,那是不可能普遍实现的了。
自从人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之后,在一个地域,必然有贫富的分化,等级的对抗。在居民住宅分布上,虽然有过闾左闾右、主姓村世仆村、贵族区贱民区的分别,但在全部历史上、在整个社会来讲,它不是普遍的现象,在农村尤其如此。大体上说,贫人富人、社会上层与下层人士是插花居住的,贫富贵贱可以是邻居。因此邻里的互助,除了经济状况相当的人之间的帮助,大多都是有钱的人资助穷人,其中极少数人具有善心,真诚地帮助穷人,但是大多数的人是出自本身利害的考虑。在中国古代历史上,“贫民富民,多不相得,富者欺贫,贫者忌富。一遇饥馑,初犹抢米,再之劫富,再之公然哨聚为盗”(《皇朝经世文编》卷四十一)。清初文人魏禧在《救荒策》中所说的这些话,反映了社会上的贫富对立的严重性,以及穷人抗争的实况。富人有鉴于此,在荒年,在瘟疫流行的时候,拿出财产的一部分赈济饥民、病人,减轻贫民的痛苦,从而消弥贫民对剥削者富人的仇恨,缓和对立情绪,富人因而得以维持其固有的地位,还可以落一个善人的美名。这种为自身利益而进行的邻里救济,固然有其客观效果,但其消弥贫富对立的实质也不能不看到。“田园诗般”的互救互济中,有这么一种情形,人们在赞美那种互助时,就不能不有所保留,不能把它看得那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