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秦汉之部 第九章 统一政府之堕落 东汉兴亡
王莽失败,汉宗室光武复兴,是为东汉。然不久即走上衰运,东汉只是秦、汉以来统一政府之逐渐堕落。
一、东汉诸帝及年历
东汉凡十三帝,百九十六年。若以献帝建安元年迁回洛阳之后作为三国时期,则东汉其时只一百七十一年。
二、东汉之王室
所谓统一政府之逐渐堕落,可分两部言之:一王室,二政府。
王室又可分三部言之:一王室自身,二外戚,三宦官。
东汉王室之堕落,只看东汉诸帝年寿即知。
东汉诸帝年寿略表:
帝 | 年寿 | 在位年 | 即位年岁 | 子嗣 |
---|---|---|---|---|
光武 | 62 | 33 | 初起年28,30为帝 | 10 |
明 | 48 | 18 | 30 | 9 |
章 | 33 | 13 | 19按:此差1年,或即位年20,或寿32 | 8 |
和 | 27 | 17 | 10 | 2(长子胜有痼疾,次子即殇帝) |
殇 | 2 | 1 | 诞育百余日 | 0 |
安 | 32 | 19 | 13 | 1(即顺帝) |
少 | 立凡7月 | |||
顺 | 30 | 19 | 11 | 1(即冲帝) |
冲 | 3 | 1 | 2 | 0 |
质 | 9 | 1 | 8 | 0 |
桓 | 36 | 21 | 15 | 0 |
灵 | 34 | 22 | 12按:此差1年,非即位年11,即年寿33。 | 2(长子弘农王,次子即献帝) |
献 | 54自逊位至卒又14年。 | 31 | 9 |
一个贵族特殊的家庭,和大自然隔离,总不免要走上堕落衰败的命运,此乃以下中国历代王室共有之趋势,而东汉最可示例。
三、东汉之外戚与宦官
因东汉诸帝多童年即位、夭折,及绝嗣,绝嗣外立,多择童年。遂多母后临朝,外立者四帝:安、质、桓、灵,临朝者六后:窦、邓、阎、梁、窦、何。而外戚、宦官藉之用事。
东汉外戚宦官更迭用事略表:
帝 | 后 | 外戚 | 宦官 |
---|---|---|---|
和帝 | 窦太后 帝为太后养子 | 窦宪 窦太后兄 | 和帝永和四年,与宦官众谋诛宪 |
殇帝 | 邓太后 帝母 | 邓骘 邓太后兄 | 安帝建光元年,邓太后薨。安帝乳母王圣、宦者李闰、江京谮诸邓自杀。 |
安帝 | 阎后 帝妻 | 阎显 阎后兄 | 安帝崩,阎后与兄显矫诏立章帝孙懿,是为少帝,不一年薨,宦者孙程等十九人诛阎,立顺帝。 |
顺帝 | 梁后 帝妻 帝崩临朝 | 梁商 后父 梁冀 后兄 | 质帝为冀所弒,桓帝延熹二年,与宦者唐衡、单超、左悺、徐璜、具瑗诛梁氏 |
桓帝 | 窦后 帝妻 | 窦武 后父 | 为宦者曹节、王甫所杀。 |
灵帝 | 何后 帝妻 | 何进 后兄 | 为宦者张让、段珪所杀。 |
其先则因母后临朝而外戚得以专政,君主与外朝不相亲接,乃谋诸宦官。自郑众后宦者始用事。自梁冀诛而权势专归宦者。
东汉外戚权势,以邓、梁二氏为尤盛。邓家累世宠贵,封侯者二十九人,位至三公者二人,大将军以下十三人,中二千石十四人,列校二十二人,州牧、郡守四十八人,侍中、将、大夫、郎、谒者不计其数。然犹以渐致。梁冀一门,前后七侯、三皇后、六贵人、二大将军,夫人女食邑称君者七人,尚公主者三人,其余卿、将、尹、校五十七人。冀秉政二十余年,跋扈无比。与桓帝谋杀梁冀五宦者,单超、左悺、徐璜、具瑗、唐衡,皆封侯,当时称“五侯”,又称左回天、具独坐、徐卧虎、唐两堕。自后,宦者气焰遂张,则实外戚有以助成之也。
此后则外朝名士与外戚相结以图谋宦官。及何氏败,袁绍名士领袖。尽诛宦官,而汉亦亡。
外戚与宦官,其实都还是代表了王室的一部分,其来历则原自西汉。
四、外戚参加王室之由来
西汉初年,宗室、功臣、外戚,为朝廷之三大系。
当西周时,外则封建,内则世唧,王室之与贵族,相去祇一间耳。秦则天下尽为郡县,举国统于一王。天子世袭,而丞相、御史大夫以下不世袭,然后天子乃高高在上,其势孤危易倒。汉鉴于秦亡之速,变更秦法,稍稍复古,故以以宗室、外戚、功臣三系与王室相夹持而为治。
外既大封同姓为王国,与郡县相杂,内则丞相、御史大夫诸要职,虽不世袭,而大例非列侯莫得当,则为一阶级所专有,体势近于世袭。
历史进化以渐不以骤,古代贵族封建政体一变而为平民的统一政府,广土众民,孤危之势不足以持久,故外有封王,内有列侯,粗为等次,以相扶护。犹嫌王室单微,则援用外戚以为之辅。高祖虽爱戚夫人、赵王,而终不废吕后、惠帝者,以吕后氏族大势盛,吕后又久在兵间,身后缓急可倚仗也。吕后之卒,宗室、功臣内外相结,锄去诸吕,而迎立代王,即文帝。则利其外家势弱,出中央功臣一系之意。其时则外戚一系势最衰。文帝既立,潜移默运,外抚驯诸王,内调狎功臣,卒使王室渐尊渐安。汉室之终臻稳固,盖非易也。
吴、楚七国乱后,宗室地位日削,宗室只宜封建,不宜辅政,以其地近而势逼。封建政制既不能复活,则宗室地位自难再兴。功臣传世渐久,亦不保其位,世臣与封建相扶翼,封建即不可复,世袭之制,亦不可持久。于是王室依仗乃惟有外戚。如景帝平吴、楚兼用周勃(功臣)、窦婴(外戚)。武帝初立,窦婴、田蚡继相,皆外戚又渐得势之征。
武帝以后,中朝王室。、外朝政府。始分,于是宰相为外朝领袖,代表政府。而大司马大将军为内朝辅政,王室代表。其职大司马大将军。则胥由外戚为之。
宰相其先本为天子私臣。“宰”者,古代封建社会宗庙祭祀事前主宰牲之任,此非亲贵莫当。既主祭祀,故掌礼书,左传:“命宰人出礼书”,此即汉卿太常掌礼之祖也。然宰职虽高,实兼治膳。故周礼,天官太宰,为五官长,而其所属,犹多宫中治膳之职。若膳夫、庖入、内饔、外饔、烹人、兽入、渔入、鳖人、腊人、酒正、酒人、浆人、边人、醢人、醯人、盐人,皆治庖宰之事。春秋时列国宰夫犹是庖人。左传:“宰人胹熊蹯不熟”,国语:“膳宰不致饩”,是也。
“宰”从本职则为疱人,为祭司,或从差遣则为执政。孟子与吕氏春秋:“伊尹以割烹要汤”,即庖人也。元人亦以宰膳为亲贵要职,可以证古制。临祭主宰牲,平时则总理家务,是为家宰。及化家为国,则家宰成国宰矣。
“相”则封建贵族祭祀相礼之人,亦亲贵为之。临祭为相,朝聘、宴享、盟会之礼亦为相。化家为国,则以家相为国相矣。故“宰相”原系宗法社会中天子之宗属私人也。
汉初宰相皆列侯为之,此皆相互戮力以争天下者,在当时亦为皇帝之私人也。故御史人夫为副丞相,而御史有中丞,得治王宫之政令。此犹周礼天官冢宰,其属官得统及皇帝内廷。此非古人立法之善,乃系当时“王室”与“政府”公私性质不分明也。此皆所谓“朕即国家”,遗迹其去封建时代未远也。及武帝以下,宰相始由士人特起,渐有其尊严之地位,此由宰相一职之意义言之。而与王室亦渐分离。此由贾谊敬礼大臣之论,及于公孙弘起徒步以经术为相,大开东阁,延宾客贤士以与天子内廷侍从诸臣议论政事相往复,实为宰相地位在意义上之一种变迁也。又按:汉制,丞相谒见,天子御坐为起,乘舆为下;有疾,天子往问;(均见翟方进传注。)薨则车驾往吊。其制不知起何时,似汉初并不尔。
而王室不得不仍有其私臣,武帝初,严助、朱买臣等皆以侍中贵幸用事,得与闻朝政。凡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恃等加官(即兼差),汉代所谓“中朝官”者,皆是武帝以之与外朝大臣辩论政事,盖此辈犹为皇帝之私人秘书也
于是遂有大司马大将军辅政之制,此制始武帝末年,以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辅政,盖由新帝年幼,(昭帝。武帝又杀昭帝生母,恐其居中用事。)宰相地位渐隆,与王室阕系断疏,而宰相之威望则转不如前,(以多平地特起而非贵胄世袭,武帝用相亦率取其易制、天下务初不关决。)以外戚辅政,正以弥补此缺陷也。
于是“中朝”、“外朝”判而为二。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见刘辅传孟康注。)霍光谓车千秋曰:“光治内,君侯治外”;时光为大将军,千秋为丞相也。霍光废昌邑王而丞相杨敞事前不预知,光谓:“此内朝事,即王室自身事。无关外朝也。”内朝诸臣之领袖以“大司马大将军”为号者,正见军人本为王室私属,今已由军人政府转变为士人政府,故军职不为外朝之丞相而为内朝之辅政。以外戚为之者,外戚有客观之尊严,而无世袭,以随新天子为转移,其事最少弊。又内、外朝既分,内朝用私臣,非宗室则必属外戚矣。
封王、封建。列侯世卿。渐次在政治上消失其地位,汉武以后的文治政府渐次形成,“王室”与“政府”渐次分开,此亦中国政制史上一大进步。而外戚却由此到他政治上地位。只要政治情态一时不变更,则外戚地位继续有其存在,故外戚擅政,已起西汉,而尤以武帝以后为甚。崔骃疏:“汉兴以至哀、平,外加三十余,保全者四家而已。”东汉亦惟光武郭后、阴后,明帝马后无祸。所以不能惩前毖后,而覆辙相寻者,亦时代情态使然。
西汉外戚略表:
吕后 | 吕产 吕禄吕后诸子。 |
---|---|
武帝 | 窦婴祖母窦太后诸子。 田蚡母王太后同母弟。 卫青卫后弟。 霍去病卫后姊子。 霍光去病弟。 |
宣帝 | 史高祖母史良娣弟。 许延寿许后诸父。 |
元帝 | 许嘉许延寿子。 |
成帝 | 许嘉许后父。 王凤母王太后弟。 王音凤从弟。 王根音弟。 王莽根兄子。 |
哀帝 | 傅喜祖母傅太后从弟。 丁明母丁太后弟。 |
平帝 | 王莽遂受汉禅。 |
光武中兴,又减削外朝政府之权力,一移之内朝王室,于是外戚势任愈大。
西汉虽以外戚辅政,而外朝丞相体尊,犹为对峙之局。汉初以丞相主文,太尉主武,御史大夫为丞相之副。武帝宠太尉为大司马,主内朝,则丞相于外朝为独尊也。王莽之篡,则以王氏久盛,王莽又自为外朝所归向故。光武躬亲庶务,内朝尚书位微而权重,外廷三公并峙,以丞相为司徒,太尉为司马,(后又称太尉。)御史大夫为司空,称三公并列;而太尉公序在司徒公之上。(此元帝时三公位已然。)仅有虚位,无实权。东汉事无巨细,皆由尚书行下三公,或径下九卿,故东汉九卿权亦重。故外戚用权于内,外朝即无以相抗。
政府渐渐脱离王室而独立,为当时统一政府文治上之进步。王室削夺政府权任,而以私关系的外戚代之,则显然为统一政府之堕落。
然外戚与宦官较,则外戚犹为稍愈。
五、宦官参加王室之由来
西汉初年,王室、政府界限不清,而当时官吏组织中亦无宦者之特殊集团。
朝廷自皇帝以下,官吏最要者有三公、九卿。
丞相 辅助天子,总理庶政。
御史大夫 副丞相。
太尉 丞相为文官长,太尉为武官长。
以上为三公。
太常 掌宗庙礼仪,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主宰牲牢。太史、太卜、太医等,此为天子宗庙之守官。太常始名“奉常”,盖即“奉尝”借字。“宰”本百官之首,此乃以“奉常”为九卿之长官,犹其遗意也。
光禄勋 掌宫殿掖门户,属官有大夫、郎、谒者等。大夫掌论议;郎宁守门户,出充车骑;谒者掌宾赞受事。“光禄”即古言“大麓”,“勋”则“阍”也。古天子居山邱,则守门者居麓,故曰大麓,即犹后世之阍人。然则光禄勋为天子守宫殿之官。
卫尉 掌宫门屯卫兵,属官有公车司马、卫士、旅贲等。旅贲,虎士成群而奔也。卫尉与光禄勋同掌宫卫,惟卫尉乃武职。然则光禄勋犹大门房,而卫尉则为卫队长。九卿先庙祝而后门房、卫队,此古人敬祖尊先之义。
太仆 掌舆马。皇帝居则需光禄勋、卫尉之侍卫,出则需太仆之车马,故以太仆次此三卿,皆主皇帝之生活。
廷尉 掌刑辟。
大鸿胪 掌诸归化蛮夷。
宗正 掌宗属。对皇帝有犯逆则归廷尉,宾服则归大鸿舻。先中国而后四夷,故廷尉在大鸿脯前。其同宗外戚则属宗正,先公后私,故在廷尉、大鸿胪后。此三卿皆主皇帝之交际。
大司农 掌谷货,主田租之入,以给国家之公费。
少府 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天子之私供养。大司农为大账房,少府为小账房;此二卿皆主皇帝之财务。
以上为九卿。论其性质,均近于为王室之家务官,乃皇帝之私臣,乃私的仆隶。而非国家之政务官,非政府正式之官吏。非公的僚属。推而上之,可知宰相、御史大夫、太尉三公,其初实亦帝王私臣。宰相、太尉已论如前;御史者,国策谓:“献书于大王御史”,又曰:“御史在后,执法在前”,其先亦宫职,非府职,是家巨。非朝臣也。故昔人以丞相拟周礼中之太宰,以御史大夫拟小宰,以御史中丞、少府、尚书拟宰夫。少府之下有大长秋,则犹内宰也。汉政本袭秦旧,汉臣来自田间,未能创建。秦廷有些处脱不了古代贵族家庭的遗习,故秦汉初年政府,有几处亦只是一个家庭规模之扩大。
整个朝廷,初从家庭状态中蜕化而出,尤其如九卿中之光禄勋与郎官。那时自不需另要内廷私臣乃至于宦官。
宦官在当时,与普通士人,亦并不歧视。如赵髙为秦二世师,又为郎中令。司马迁受腐刑后乃为中书令。盖古者贵族阶级之旁,常有刑人服事执役。此等刑人,或由俘虏,或因罪罚,而多半亦出贵族阶级,有聪明技艺,故刑而用之,其地位较之工、贾、农、牧一般平民为高。称曰“宦”者,宦本宦学、仕宦,非恶称也。
武帝以雄才大略独揽事权,于是重用内朝尚书,秦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谓之“尚书”。尚,犹主也。汉初有六尚,属少府。曰尚衣、尚冠、尚食、尚浴、尚席、尚书,可见其职位之卑,然皆由士人为之;后世(除尚书外)则全变为宦官之职矣。夺宰相权。其时则赵禹、张汤等为九卿,直接奏事,宰相束手。
汉御史大夫有两丞,即两副官。一曰御史丞,一曰御史中丞。御史中丞亦谓御史中执法,居殿中,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案章。天子事下中丞而至大夫以及丞相。中丞属于大夫,大夫职副丞相,故宫中事丞相无不可制。
文、景时丞相欲诛邓通、晁错,其权拟天子矣。武帝用尚书,中丞不得居中制事,侍御史、部刺史皆废。末年霍光为大司马领尚书事,号“内府”。
宣帝中兴,复旧制,魏相为御史大夫,外遣丞相掾吏按事郡国,不遣中使,内则奏封事不经尚书,去副,又加给事中,得宴见,而霍氏以败。
然元帝时,宦者石显用事,丞相权复尽归尚书。成帝时,何武建言设三公官,御史大夫改大司空,中丞遂为御史台长官,出居外台。东汉中丞遂为台率,始专纠察之任,为后世御史之职所仿。汉初御史大夫副丞相而得统治宫中事,后世御史为天子纠察百寮。盖因政府与王室既分,则二者间权任自有移转也。
晚年又用中书。
武帝晚年常宴游内廷,不复多与士大夫接,遂用宦者主中书,司马迁曾为之长。典尚书章奏。
元帝时遂有弘恭,石显,而宦者逐渐用事。自御史至尚书,又自尚书至宦官,其间凡三折。光武中兴,宫中悉用阉人,不复参以士流,于是正式遂有一个宦官的集团。
东汉郎官已全为郡国察举“孝廉”到京待转之一阶,则自不能仍以为皇帝内侍。王室与政府之性质既渐分判明晰,则光武之制实不为非。光武又尽并天下财赋于大司农,而少府遂专掌中服御诸物,衣服、宝货、珍膳之属,此亦在王室、政府逐渐分离下应有之调整。故自御史中丞出居外台,光禄勋移至外朝变为闲职,三署郎更不值事内廷,魏以后即无三署郎,而光禄勋为散官。自唐以后,三署郎全为武职,而光禄寺掌膳食。皆与两汉异。少府不预闻天下赋税财政,皆两汉间政府组织与体统上之绝大改革也。光武之病,在轻三公权任而移之尚书。
宦官亦在当时“王室”与“政府”之判分下得到其地位。
一面是文治政府之演进,一般官吏渐渐脱离王室私人的资格,而正式变成为国家民众服务的职位;一面则是王室与政府士人。逐渐隔离而易趋腐化与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