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重点转移和三大议题的讨论 第四节 关于农业问题的议题
农业问题是华国锋讲话中提出的三个议题中的第一个。这是一个出席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地方干部对农业的实际情况很了解,知道当时我国的农业问题非常严重。
我国的农业向来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强调了农业,丢掉甚至破坏了林、牧、副、渔和农村工业运输业。在农业中强调了粮食,丢掉甚至破坏了棉、油、糖等经济作物。就是粮食生产本身,也因为搞“一大二公”、“割资本主义尾巴”、“斗私批修”、批判“唯生产力论”、搞瞎指挥等上不去。可是又不肯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搞得不好,就往自然灾害、中国人口多等方面的原因上推。“四人帮”粉碎后的两年中,情况并没有得到显著好转。在农村工作方面人们思想受到的束缚仍很严重,会议准备的两个文件和纪登奎做的说明,大家都不满意。在会议上不但地方各路“诸侯”,就是部队的同志以及中央机关的同志(其中不少人也在地方主管或者兼管过农业),讲起农业问题来,都忧心忡忡,滔滔不绝。从简报中看,各组情况都是这样。
就我们西北组的讨论来看,在农业问题上发言很普遍。其中讲得比较系统的,我记得的有:
(1)李登瀛(在1956年制定科学十二年远景规划时他以国务院农办副主任名义参加了范长江和我负责的科学规划10人小组,开这次中央工作会议时他在甘肃省委工作),他是个老农业工作者。在分组会上全面地讲了农业问题的意见。
(2)江一真,在当卫生部长前,他在河北省担任省委书记,对农业问题很熟悉。
(3)肖华,不知为什么,也许因为他在兰州军区接触西北好几个省自治区的农村,对农业情况很熟,发言中对我国农业为什么十多年来停滞不前、处在落后状态,做了很周到的分析。
(4)李人俊,他是国家计委副主任,从计委的角度对农业文件提出意见。
此外各路“诸侯”,如宁夏的邵井蛙,陕西的李瑞山、王任重,甘肃的宋平,青海的赵海峰,新疆军区的刘震、郭林祥,新疆的宋致和等都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对农业文件提出了意见。
应该说各路“诸侯”都对农业问题发了言,不过我记不清他们都讲了些什么。我过去也多次参加过农业文件的起草,对农业问题有不少看法,也讲了一大篇。大家都对会议发给大家讨论的那两个文件不满意,认为它们解决不了当时的农业问题。
胡耀邦对农业问题特别关心。他在西北组的发言中认为,农业是当前我们工作中的一个最大的实际问题,农业的加速发展是加快现代化进程的一个决定性的环节。他说文件不能解决问题的关键,一是对问题没有吃透,二是思想上还有框框。他认为有些农村体制如“政社合一”就应该改变。他认为“文化大革命”使我们元气大伤,劳动力的体质差了,积极性也差。他认为农业要发展,主要还是要靠农民和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他说劳动者的积极性永远是第一位的,林彪、“四人帮”使几亿农民和几百万干部的积极性受到毁灭性的打击。他认为笼统地说集体就是好,是抽象的分析方法,集体经济如果办得不好就不能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那就根本没有什么优越性。
他把话说到这个程度,使我听出是在讲包产到户的必要,他虽然也没有明讲,但这四个字已经呼之欲出,似乎只剩下一张薄薄的糊窗纸,只要手指轻轻一点就破了。
胡耀邦这次发言中对“农业”的基本概念,还讲了一篇有深刻见解的话。他不同意有些人用我们中国以不到世界上百分之七的耕地养活了世界上五分之一的人口的话来安慰自己。他说“养活”有各式各样的养活。糠菜半年粮是“养活”,丰衣足食、营养充足、体质好也是“养活”。他认为现在我国农民养活自己的水平太低了。同时他认为我国的耕地面积比统计上来的要多得多,他认为农民的积极性起来之后农业增产的潜力是很大的。
我觉得他的话是针对那些对农业所存在的最严重问题采取掩盖办法粉饰太平的人说的。我对那种粉饰太平、自我安慰也一直抱不赞成态度,对这种态度很反感。因此觉得他讲得特别好。在讲“吃饭”这个概念时,他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
建国初期有一次他同一位老同志一起去苏联访问。苏联党的领导人请他们一行吃西餐。侍者端出来第一道菜时,那位同志不吃,想等“饭”上来后再吃,没有想到侍者看到他不吃端上来的菜,以为他不想吃,在上第二道菜时,把第一道菜端走了。结果一道一道端菜上来,又一道一道地端走。他等着饭来,最后没有饭,饿了一顿。
胡耀邦在西北组讲的这个笑话,我至今还记得。他用这个故事说明由于闭塞,不少人对“吃饭”的概念也理解得很狭窄。
由于对“吃饭”的概念理解片面,有些人以为解决“吃饭”问题就只有靠种粮食、吃粮食,不知道发展多种食品的重要性。可是他讲的这个问题不但中央工作会议没有解决,对“以粮为纲”这样的说法没有松口,似乎直到今天也还没有彻底得到解决。今天我们还有把粮食等同于食品的看法。联合国FAO(食物与农业组织)国民党统治大陆时被译为“联合国粮农组织”,建国50年来始终没有改。胡耀邦发言提出的两个问题,都是农业中的关键问题。
关于“粮食”,还有一个进口一些粮食来缓和中国当时粮食紧张的问题。对这个问题姚依林有一个很好的见解。姚依林在西北组的发言中说,1978年进口了1200万吨粮食,100万吨是转口的,1100万吨供应国内市场,可以缓和农业形势。他主张1979年进口1800万吨。这样,棉花、油料和糖料生产就可以恢复,饲料问题也可以解决。
在讨论农业问题时,西北组的同志们七嘴八舌,意见很多。11月19日西北组推荐胡耀邦、王任重、江一真、李登瀛、于光远五人组成小组,根据分组会上的讨论对两个农业文件提出一个书面修改意见。这个书面意见,四天后写好送中央。可是整理成什么样子,我一点也记不起来了。这样一件工作我记得是会议统一布置的,各个组都有这样的任务。
上面我只讲了西北组的情况,从简报中看到,别的组大体上也是这样。特别是西南组,赵紫阳对农业问题发言很多。各组发言的基调差不多,总的说来各分组会的发言中,对会议原先提出的两个文件普遍认为不解决问题,可是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主张,如在农村中实行包产到户这种主张,又不敢在会上公开提出来,公开提出来估计也通过不了。于是文件难产。
反映到中央常委,在11月25日大会前的一次常委听各分组汇报会上,华国锋讲了一段话,他说,对农业文件一说可行,但这样认为的只有个别的人;二说要大改,那是大多数人,现在各组在写(除我参加写的西北组的意见外,我看到华北组林乎加也写了一个很长的意见);三说另写,也有一部分同志这么主张。这种议论纷纷的情况使华国锋发生动摇。
他自己提出问题:“这次会议到底要不要搞这个文件?”他说,他原意可以不搞,问过耀邦,耀邦主张搞,说:
“不搞不好,不开个大会决定决定,对大干不利。这样搞,可以统一一下口径,而且可以广泛征求意见,对明年大干有好处。”
对这个问题大家说了一通,到底是写决定还是写草案还是没能定下来。看来写成个草案可以实行,或者只写成草稿。我最后同意写个东西,统一一下思想,征求意见,请大家提意见。关于政社合一的问题,这次改不改,是个很大的问题。要改如何改法。不能不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分工。那一套庞大机构也不行,农村经济要用真正的经济办法来管理。
李先念在那次常委听汇报的会上也说,关于农业文件他召集了一个十三人的会议,一行(原来的文件可行)二改(要大改)三写(重写),他没有表态,在会上最好也不多说,只说了一句,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汇报会后在11月25日的大会上,华国锋对这个问题就说了那样一段话:
“对《关于加快农业发展速度的决定》,有的同志主张小改,有的同志主张大改,有的同志主张重写。中央意见,还是能搞出个稿子为好。”
常委中间说的那些情况同我亲自接触的这样一件事,正好对上了口径。我知道胡耀邦一开始就积极主张在这个会上搞出一个好的农业文件。他在那次常委听汇报前后的一个下午,把胡乔木和我找在一起,谈农业文件问题。他讲了一席一定要把农业文件搞好的道理,并且希望胡乔木主持这个文件的起草工作。胡乔木发言不赞成胡耀邦的看法,而且表示自己也不愿意去做这个工作。二胡之间争了一番,谁也没有说服谁。可是胡耀邦还是坚持胡乔木主持写那个文件。由于胡耀邦的坚持,胡乔木最后才勉强接受了这项任务。
照通常的情况,二胡之间这次不同看法的争论的内容我是会记得比较清楚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回我就是记不起来了。我只有一个印象,他们两人对解决农业问题的看法不完全一致。为了帮助胡乔木,当时国务院研究室调了两位同志带上一个年轻助手到京西宾馆来,而我自己由于忙着别的事情没有去了解胡乔木和这两位同志的工作。
在研究农业问题方面,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投入的精力和时间不少。我虽然没有参加农业文件起草工作,而把自己的力量投入到其他方面的工作上去了,但还是听到和看到不少情况。我知道除了胡耀邦之外,赵紫阳对这个文件的起草起了很重要的作用,胡乔木在我面前还不止一次赞扬过赵紫阳。我也知道好几位同志在分组会上没有发表真实观点,在我面前他们还对负责起草文件的同志颇有微词,也讲了他们了解的要写出解决问题的农业文件事实上有难以克服的困难。
在同这些同志的交谈中我看出要在这个会议上搞出一个令人满意的农业文件是不可能做到了。但是由于各路“诸侯”中志同道合的一些人聚在一起,交流了各自的想法,知道他们对今后回去该怎么做心里更有底,而最后形成的农业文件究竟是怎么样子,对他们来说反而成为并不很重要的事情了。他们对我说,不论文件写成怎样,回去后按既定的方针办。这就是说,如果文件不能令人满意(看来这已成了无可奈何的事),他们也会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去采取能够解决问题的办法,由实践来检验是非了。
经中央工作会议修改、提交三中全会讨论并原则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这两个文件不难找到,我想可以用不着多引了,因为它们的基本内容可以从三中全会公报中有关农业的一段文字中看出。在那段文字中关于农村所有制结构方面写的只是:
“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必须受到国家法律的切实保护;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力、资金、产品和物资;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人民公社要坚决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稳定不变;人民公社各级组织都要坚决实行民主管理、干部选举、账目公开。”
这一段中的这几句话,大部分规定是好的,但只是一些一般的原则,即便做到了也只能起到一些好的作用,并不能够真正提高农民的积极性。而“人民公社要坚决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稳定不变”那样的话,是很保守的,是没有改革精神的。
当然,公报并没有把两个农业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写进去,比如说两个文件中“两个不许”的规定,即“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那样的话,公报就没有写进去。那时能够真正提高农民劳动积极性的是实行包产到户,我估计是不可能写进去的。
在文件没有定稿前,有一天我听说在胡乔木起草的农业文件中不但没有写进可以实行包产到户,相反的把“两个不许”即“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那样的话写进去了。我知道了这个情况后,倒没有感到意外,因此我并不想责怪胡乔木等负责起草农业文件的同志。因为我知道那时即便是坚决主张摒弃“两个凡是”的人,所能做到的也只能是反对掉毛泽东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所作的指示,做到为“天安门事件”性质平反,解决“文革”中的遗留问题,同时也十分注重维护毛泽东的威信,以免引起党内和社会上的思想上更大的震动,不想去反对“文革”前毛泽东的错误,因为包产到户是从50年代起毛泽东多次坚持反对过的东西,不敢要求在农业文件中写进在农业生产中实行包产到户。
当然,我觉得即使做表面文章,也不一定要从反面去写那两个“不许”。在当时也许不写就通不过,但是我认为仅仅要求不写也还是有可能做到的,就这一点说我对起草文件还是有那么一点不满意的看法。不过回过头来,我觉得写进了这种字样也不要紧,没有什么了不起。我知道中国人对付中国人的办法多得很。古代寓言中有“朝三暮四”和“暮四朝三”的故事。不许包产到户,使用“包产到组,责任到户”或者“责任到人”这样的语言就可以说没有违反“两个不许”的规定。我觉得经过“文化大革命”,大家比过去“聪明”多了。
有一点值得注意,那就是“农业学大寨”这个口号不再提了,而那篇以写“两个凡是”著名的两报一刊社论《学好文件抓住纲》所讲要学好的文件,有一个就是华国锋在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上的讲话。中央工作会议期间定下来的、三中全会上通过的农业文件,比起工作会议刚开始发下的文件来说还是有不小进步的。
从以上我所介绍的当时有关农业文件的情况,可以看出三中全会在改革开放上只是开了个头,我国改革开放的事业在三中全会后还有许多困难,要一个一个地解决。
至于关于农业与农村工业运输业、农林牧副渔业、农业中粮食与经济作物间的关系,公报上写的“坚决地、完整地执行农林牧副渔并举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这十六个字,在中央工作会议前就已经成为老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