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绝代双骄 二四、没有硝烟的战场
河桥邙山战役的失败,令关中民心惶惶不安。宇文泰此次出击,几乎是倾巢而出,带走了所有的精锐,留守兵卒非常少。前两次战役俘虏的东魏士兵散落民间,乘机谋反。将军李虎等人率先抵达长安,为防意外,一群大臣护卫太子元钦出城暂避于渭水以北。长安子城与咸阳两地被叛军占据,长安城内外,发生了混战。
宇文泰听从散骑常侍陆通“总大军以临之”的建议,休整完疲惫的军队,才从容西进平叛。叛军本是乌合之众,不足为患,跟宇文泰的正规军一交手就吃了败仗。宇文泰很快夺回两座城池,斩杀了叛军首领,并收捕处治了怀有贰心的大臣。
平息了内乱的宇文泰转而建设内政,“修炼内功”,东面的高欢也同样停止对西魏用兵,两家维持了几年表面和平。在此期间,东、西魏转战于一个貌似没有硝烟的战场——与柔然的外交。
六镇之乱,柔然可汗阿那瑰名义上向北魏称臣,出兵协助镇压,借机发展壮大自身的力量。孝庄帝时代,柔然各部重新繁盛,阿那瑰自称“敕连头兵伐可汗”(鲜卑语“把揽神圣”的意思),雄霸漠北。中原分裂的局面,在客观上助长了柔然的复兴,阿那瑰向西击败了敕勒人建立的高车国,又不断出兵骚扰东、西魏的北边。他去过洛阳,仰慕于中原文化,甚至收留与重用东魏派来的汉人使臣淳于覃,参考汉制设立官员。如果说这一时期中华大地上是东、西魏、南梁三足鼎立的话,那么在大漠地区就是柔然、东、西魏三国分庭抗礼。
随着六镇防御体系的全面崩溃,昔日魏国面对柔然的军事优势荡然无存。国力强时则用兵、国力弱时则和亲,一贯是古代政权对待北方游牧民族的基本战略方针。东西魏都对柔然采取怀柔政策,竞相与阿那瑰结为婚姻之好。
阿那瑰要左右通吃,他率领大军入侵西魏,向西魏示威。宇文泰对付东魏的进攻已显捉襟见肘,确实吃不消阿那瑰的屡屡侵扰,便同意和亲,将一名皇族宗室的女儿封为化政公主,嫁给阿那瑰的弟弟塔寒。
柔然人没有就此满足,阿那瑰继而提出新的要求:请西魏文帝迎娶他的女儿,并封为皇后。
阿那瑰很嚣张,需知即便在匈奴人全盛的年代,汉朝也只是将公主远嫁给匈奴单于,而没有过汉朝皇帝迎娶匈奴公主的先例。何况,西魏文帝已经封了一位皇后——出自吐谷浑部族的乙弗氏。
乙弗皇后的祖先世居青海,北凉灭亡,她的高祖乙弗莫瑰率部归附了北魏。乙弗家自莫瑰以下,连续三代与北魏皇室关系密切,长子都被招为驸马,女儿则多嫁作王妃。文帝与乙弗氏相处多年,两人感情笃深,阿那瑰的要求让他左右为难。
身为国君,没有情感自由可言,家事即国事,而西魏没有拒绝的本钱。文帝选择屈服,大统四年(公元538年),他诏令乙弗氏退居别宫,出家为尼,改纳柔然公主郁久闾氏为皇后,又派使者赠送柔然大笔的金钱与丝帛。
阿那瑰得了西魏人的好处,就和东魏为敌。他扣押并杀害了东魏派来的使臣元整,然后领兵大肆抢掠幽州范阳、肆州秀容等地,东魏的北方边境不安宁了。
东魏有实力打退柔然的小规模进攻,但也不可能像北魏鼎盛时期那样发动几路大军主动出击,揍得柔然人找不着北。高欢的谋略,自然不在宇文泰和西魏文帝之下。他派遣亲信张徽纂,作为新的使臣前往柔然,一面向阿那瑰申明,东魏政权才是魏国的正统,不可助纣为虐;一面利用柔然与西魏之间潜在的矛盾,大做文章。
西魏文帝虽则废了乙弗氏,两人依然旧情未了,藕断丝连,这引发了柔然公主郁久闾皇后的嫉恨。阿那瑰听说宝贝女儿受了欺负,岂肯善罢甘休,张徽纂乘机在阿那瑰耳边聒噪,说文帝与宇文泰作恶多端,弑杀孝武帝,用皇室疏族的女子冒充假公主和亲,现在又要加害郁久闾皇后。阿那瑰勃然大怒,于东魏兴和二年(西魏大统六年,公元540年)春天,率领大军渡过黄河,攻打西魏,前锋逼近夏州(今内蒙古乌审旗南)。
西魏国内一片哗然,人们纷纷传言,柔然此举是为皇后兴师问罪。文帝叹道:“岂有因为一个女子而兴兵百万的?哎,世人因此而议,朕有何颜面去见将帅们!”这无奈颇有几分与马嵬坡前的唐玄宗相似,只不过毫无实权的文帝的话语权更为微弱。他下令将乙弗氏赐死,以换取阿那瑰的退兵。
西魏与柔然的关系,至此已濒临断绝。偏偏西魏的运气又够坏,过了几个月,郁久闾皇后难产而死,阿那瑰决定倒向东魏。他派人去东魏朝贡,为儿子庵罗辰请求联姻。东魏挑选了常山王元骘的妹妹乐安公主,改封为兰陵长公主(相当于由孝静帝认作妹妹),许配给庵罗辰。此事发生在兴和二年的秋天,次年(公元541年)六月,高欢亲自送公主与丰硕的礼物至楼烦(今山西宁武)以北。《资治通鉴》将此事放在公元535年,并误以为公主嫁的是阿那瑰本人,很错。东、西魏与柔然的和亲,西魏在先而东魏在后,来龙去脉叙述最为详细的,是《北史·蠕蠕传》。《魏书·蠕蠕传》的记录语焉不详,《资治通鉴》却以《魏书》为准,于是出现了公元535年“由是柔然不复为寇”,而公元536年又有“柔然为魏侵东魏三堆”的自相矛盾的说法。真正的“柔然不复为寇”,应由公元540年算起。
公主远嫁的这一年,东魏另有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发生:一部新型的法典《麟趾格》在麟趾殿问世。“格”,作为一个完整的法律形式,第一次登上中国历史的舞台。什么是格?简单而言,就是供官员参考、补充律令的实用法规。北魏的正式法规,即《北魏律》,其框架脱胎于《汉律》以及其后的《晋律》,经过多次修订,到了宣武帝的正始年间定型,又称《正始律》。为了弥补《北魏律》的漏洞及不足之处,以应付不断变化的时局,临时的法规“格”在北魏末年开始被推行。《麟趾格》的挂名主编是高欢的世子高澄,编撰者包括三公郎中封述、散骑常侍温子升、御史中尉崔暹、侍中封隆之等,分为十五卷。《麟趾格》并没有在效果上帮助东魏及其后的北齐解决官吏贪赃枉法的严重问题,但在形式上却为后来的《北齐律》奠定了蓝本。北周统一北方,隋代北周后,法律制度几乎照搬北齐,隋文帝开皇三年(公元583年)颁布的《隋律》,其篇名与《北齐律》完全一致。
东魏有“格”,西魏则有“式”,即公文章程。这里头贡献最大的,还是苏绰。河桥邙山战役之后的数年里,宇文泰改革时政,苏绰尽心竭力给予支持,裁汰官吏、置立正长,完善地方基层组织(所谓正长制,正即闾正、族正,长指保长,是北魏三长制的衍生版),并全面施行屯田,以资军需。
大统七年(公元541年),苏绰在西魏颁布了六条诏书,依次为:一、治心;二、敦教化;三、尽地利;四、擢贤良;五、恤狱讼;六、均赋役。这些诏书,从儒家思想的角度阐述官员施政的要领,引经据典,语言流畅。宇文泰阅后,十分欣赏,便要求西魏全体官员认真诵读和体会六条诏书的精神,并定期考核,不能通晓六条诏书,或者不懂计帐的,一律取消做官的资格。宇文泰又颁布十二条职制,进一步监督官员。十二职制加上之前的二十四新制,由苏绰加以损益合订,总成五卷,在西魏全境实施,称为“中兴永式”,因颁行于大统年间,故而又称“大统式”。“格”与“式”这对新生事物,与“律”、“令”一起,逐渐走向制度化,到唐代成为四大法律形式。
配合政治上的改革,宇文泰又迈出了军事改革的坚实一步。大统八年,他下令设置六军,建立府兵。“六军”的制度,出自《周礼》:“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宇文泰“借壳上市”,实质差别很大:周代的六军,主要指兵制单位;西魏的六军,则侧重于组织单位。“六军”,后来发展为由六名柱国大将军统领的军队,宇文泰将原本他一人拥有的柱国大将军之职,分归多人担当。每名柱国大将军各督两名大将军,每名大将军再各督两名开府,总共二十四军。府兵专事训练与打仗,不入户籍,无须担负赋税。兵民的分离,使职业军人的数量与素质大幅提升;树形结构的管理,则有利于军队的协同作战。
府兵制初显雏形,东面刀兵又起。守卫弘农的王思政为加强防御,移镇河东,在地势险要的玉壁(今山西稷山西南)修筑城池,直接面对东魏晋州的西南边境,距高欢所在的晋阳也只有七百里路程。高欢把玉壁城视作头号眼中钉,他率大军从汾、绛两州进入西魏,扎下四十里连营,意欲全取西魏的河东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