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之考试制度-5
五
明、清两代考试内容,均重经义,而又以朱子一家言为准。因诗赋只论工拙,较近客观,经义要讲是非,是非转无标准,不得不择定一家言,以为是非之准则。既择定了一家言,则是者是,非者非,既是人人能讲,则录取标准又难定。于是于《四书》义中,演变出八股文。其实八股文犹如唐人之律诗。文字必有一定格律,乃可见技巧,乃可评工拙,乃可有客观取舍之标准,此亦一种不得已。至于八股流害,晚明人早已痛切论之。顾亭林至谓:“八股之害,等于焚书,其败坏人才有甚于咸阳之坑。”然清代仍沿袭不改。但若谓政府有意用八股文来斲丧人才,此则系属晚清衰世如龚定庵等之过激偏言。治史贵能平心持论,深文周纳,于古人无所伤,而于当世学术人心,则流弊实大。若论经义祸始,应追溯到王荆公。然荆公用意实甚正大,即此一端,可见评论一项制度之利弊得失,求能公允,其事极难。而创制立法,更须谨慎。又贵后人随时纠补。制度既难十全十美,更不当长期泥守。此非有一番精力,不能贯注。否则三千年前出一周公,制礼作乐,后人尽可墨守,何须再有新的政治家?
明初开国,亦颇曾注意整顿学校,然终是官学衰,私学盛。私家讲学,自不免有时与政府相冲突。张居正为相,严刻压制,此乃张居正不识大体。此后东林讲学,激成党祸,人才凋落,国运亦尽。政府专仗考试取士,而与学校书院为敌,安得不败。然明代亦尚有较好之新制度,可与考试制度配合,即为进士入翰林制,明、清两代都从此制下培养出不少人才。学校培养人才,在应考之前。翰林院培养人才,则在应考及第之后。此制值得一追溯。
在中国历史上,政府常有一派学宫,(此学官二字,并非指如后代之教谕训导而言。)专掌学术图籍,不问实际行政,而政府对此项学官,亦能尊重其自由之地位,仅从旁扶植,不直接干预。此在春秋时有史官。战国以下,私家讲学大兴,政府网罗在野学者,设博士官。秦代博士官,其实略如唐初之翰林院,杂流并汇,政府普加供养,并不搀入政府之态度与意见,来抑此而伸彼。李斯焚书,始对博士官加以一番澄清淘汰。及汉武帝设立五经博士,政府对学术界之态度与意见,更趋鲜明。
然中国政府本身与西方传统大有不同。西方近代一面有宗教超然于政治之外,其社会意识,又常抱一种不信任政府时时欲加以监督之意态,此可谓之契约性的政权。中国则自来并无与政治对立之宗教,社会对政府又常抱一种尊崇心理,圣君贤相,常为中国社会上一种普遍希望,因此中国政权,乃是信托式的,而非契约式的。与西方社会传统意态大异。政府既接受了社会此种好意,亦必常站在自己谦抑地位,尊师重道,看重社会学术自由。政府所主持者乃制度,非学术。制度必尊重学术意见,而非学术随制度迁转。若政府掌握了学术是非之最高权衡,则在中国社会中,更无一项可与政府职权相抗衡之力量,此种趋势,必滋甚大之流弊。因此政府对学术界,最好能常抱一种中立之态度,一任民间自由发展,否则必遭社会之反抗。此种反抗,实有其维系世道最重要之作用。
汉武帝时代之五经博士,即是政府对学术表示非中立态度之措施。不久即生反动,汉儒经学有所谓今古文之争。今文即是政府官学,古文则为民间私学。其实今文经学未必全不是,古文经学未必全是。然而东汉末年朝廷所设十四博士之今文经学,几乎全部失传,而郑康成遂以民间私学,古文学派,成为孔子以后之第一大儒。魏、晋、南北朝,佛学入中国,宗教与政府相对立,政府所主持者仍是制度,学术最高权威,则落入僧寺。唐人考试尚诗赋,诗赋仅论声律工拙,在学术上依然是一种中立性的,并不表示政府对学术是非之从违。宋代王荆公改以经义取士,则显然又要由政府来主持学术,走上中国历史卑政尊学趋向之大逆流,而翕然为社会推敬者,依然是程、朱私学,朱子遂成为郑康成以下之第一大儒。及元、明以朱子《四书》义取士,阳明讲《大学》,根据古本,即与朱义对立。此后清代两百六十年考据之学,无非与朝廷功令尊宋尊朱相抗。然《四书》义演成八股,则经术其名,时艺其实,朝廷取士标准,依然在文艺,不在义理,仍不失为是一种中立性的。此就考试项目言。
至论学官,则魏、晋、南北朝、隋、唐皆有。大体如文学编纂图籍校理之类。政府只设立闲职,对学人加以供养,恣其优游,不限以涂辙,不绳其趣诣。唐代有翰林院,最先只是艺能杂流,内廷供奉。此后遂变成专掌内命,一时有内相之号。宋代翰林学士掌制诰,侍从备顾问。又有经筵官,则为帝王师傅。又有所谓馆阁清选,亦称馆职。此皆在我所称之为学官之列。大抵集古今图书,优其廪,不责以吏事,政府藉此储才养望,为培植后起政治人才打算。明代之翰林院,连史官经筵官均并入,又有詹事府主教导太子,与翰林院侍讲侍读同为王室之导师。翰林责任,大体如修书视草,议礼制乐,备顾问,论荐人才,都是清职,并不有实权负实责。明代始规定进士一甲及第入翰林,二甲三甲为庶吉士,亦隶翰林院,须受翰林前辈之教习。学成,再正式转入翰林院。其他亦得美擢。清代沿袭此制,用意在使进士及第者,得一回翔蓄势之余地。使之接近政府,而不实际负政治责任。使之从容问学,而亦无一定之绳尺与规律。明、清两代,在此制度下出了许多名臣大儒,或为国家重用,或偏向学术上努力。即如曾国藩,初成进士,其时殆仅通时艺。看其家书报道,可以想见其为进士在京师时,一段如何进修成学之经过。此种环境与空气,皆由翰林院与庶吉士制度中酿出。
汉代是先经地方政府历练,再加以察举。唐代是礼部试及第后,颇多就地方官辟署,必待吏部试再及第,始获正式入仕。大抵汉、唐两代,都有实际政事历练,与考试制度相副。宋代以下进士,在先未有政治历练,一及第即释褐,失却汉、唐美意。故明、清两代有此补救。若使明、清两代仅仗科举,更无翰詹为养才之地,则八股时艺,如何能得真才?而更须注意者,明、清两代之翰林院,仍系中立性的,并不似汉代博士,限于学术功令。考试只是遴才,翰林进士只在养才,政府职权仍在制度一边,并未侵犯学术之内容。此层为查考中国历史上考试制度演变中一绝应注意之节目,故在此稍详申说。
考试制度演变到清代,愈趋严密。自宋以来,秋试在八月,春试在二月,元明沿袭未改。万历时,曾有人主张,春试改三月,原因是二月重裘,易于怀挟。当时经人驳斥,终未改期。但到清代,真改春试在三月了。一说是天暖不须呵冻,但另一因,却是人穿单夹,可无怀挟。其他如截角、登蓝榜、弥封、编号、硃卷、誊录、锁院、出题、阅卷,种种关防,全像在防奸,不像在求贤。清初几次科场案,大批骈戮,大批充军,更是史所未有。而到中叶以后,进士入翰林,专重小楷,更属无聊。道光以下,提倡废八股废考试的呼声,屡起不绝,此一制度绝对须变,自无疑问。然此一制度,究竟自唐以下一千年来,成为中国政治社会一条主要骨干。其主要意义可分三项陈述:
(一)是用客观标准,挑选人才,使之参预政治。中国因此制度,政府乃经由全国各地所选拔之贤才共同组织,此乃一种直接民权,乃一种由社会直接参加政府之权。与近代西方由政党操政,方法不同,其为开放政权则一。
(二)是消融社会阶级。因考试乃一种公开竞选,公平无偏滥。考试内容单纯,可不受私家经济限制。寒苦子弟,皆得有应考之可能。又考试内容,全国统一,有助于全国各地文化之融结。按年开科,不断新陈代谢。此一千年来,中国社会上再无固定之特殊阶级出现,此制度预有大效。
(三)是促进政治统一。自汉以来直到清末,无论选举考试,永远采取分区定额制度,使全国各地优秀人才,永远得平均参加政府。自宋代规定三岁一贡以来,直到清末,每历三年,必有大批应举人,远从全国各地,一度集向中央,全国各地人才,都得有一次之大集合。不仅政府与社会常得声气相通,即全国各区域,东北至西南,西北至东南,皆得有一种相接触相融洽之机会,不仅于政治上增添其向心力,更于文化上增添其调协力。而边区远陬,更易有观摩,有刺激,促进其文化学术追随向上之新活力。
即举此三端荦荦大者,已可见此制度之重要性。至其实施方面,因有种种缺点,种种流弊,自该随时变通。但清末却一意想变法,把此制度也连根拔去。民国以来,政府用人,便全无标准。人事奔竞,派系倾轧,结党营私,偏枯偏荣,种种病象,指不胜屈。不可说不是我们把历史看轻了,认为以前一切要不得,才聚九州铁铸成大错。考试制度之废弃,仅其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