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宋襄之仁 9、古代的军礼

月色映照在商丘城头,悲伤而宁谧,宋襄公捂着流血不止的大腿,躺在战车上呻吟,城门大开,公子目夷带人迎了出来,将这帮残兵败将接入城内。

宋军败了,大败,这支军队人数又少,且为新建,根本就不是具有丰富作战经验之强大楚军的对手,他们很快就陷入重围,一番激战,宋襄公大腿中箭,无力再指挥战斗,只能率众突围,为了掩护他撤退,数百忠心耿耿的门官竟全数战死,宋军损失惨重。(门官:春秋时国君的亲卫队,由卿大夫子弟组成。)

梦醒了,世界一片荒芜。

继齐桓之后,宋襄的霸业也灰飞烟灭,随风飘散,一个散得凄凉,一个散得悲壮。

从此,千年笑声在围观的看客间回荡,笑齐桓的昏,笑宋襄的仁,笑他们傻,笑他们咎由自取。

然而,宋虽惨败,但余勇可贾,他们同仇敌忾,拼死抵抗,斗志更甚之前,楚军故而未能痛打落水狗,乃以凯旋之姿,跑到郑国索要“慰劳”跟“慰安”去了。

战后七天,也就是十一月初八晨,楚军至郑,郑文公夫人姜氏(齐桓公之女)、芈氏(楚成王之妹)亲自出城,慰劳楚军与楚成王。次日,楚成王入城,接受郑文公的宴请与享礼,郑文公向楚成王敬酒九次(上公之礼),并陈上各类礼品百余件(天子之礼),极尽讨好,唯恐不周。宾主尽欢直至深夜,芈氏又亲自将楚成王送回军营。这些都是违反周礼的举动,楚成王处处以蛮夷自居,屡次抵触华夏意识形态,光这一点,楚成王就做不成中原霸主了。经此事后,中原诸侯对他反感日增,尤其是齐鲁晋秦等大国。由此可见,一时的成功不算什么,一辈子成功才是真正的成功。笑到最后,才笑得最美。

楚成王以郑国恩人自居,又吃又拿,临走竟还带了两个女人回军“慰安”自己。据《史记索引》所云,此二女即分别为姜氏与芈氏所生之女,也就是说,郑文公竟然用自己的亲女儿“慰安”了楚成王,或者说,楚成王竟然奸淫了自己的亲外甥女!

这就是弱国的悲哀,要么拼死抵抗流尽男儿之血,要么卑躬屈膝得保苟延残喘,生存还是荣誉,这是一个问题,二者只能择一,选了就不要后悔。

宋襄公就不后悔,他丧师辱国,祸及百姓,国人纷纷举行抗议活动,指责于他,他却执拗顽固,死不悔改,竟还“狡辩”说:“君子不重伤,不擒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为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馀,不鼓不成列。”

这句话里的“重”字,应读平声;所谓“不重伤”,就是指不能打击已经在战场上受伤的敌人。乘人之危对无法再战斗的弱者出手,这是卑鄙小人的行径。

这句话里的“二毛”,不是指两毛钱,也不是指两根毛,而是两种颜色的头发,即头发黑白相间之意;所谓“不擒二毛”,就是指不能俘虏头发已经花白的老兵,如果俘虏了,也要战后礼送回国,尊老敬贤的优良传统不能忘,即便是你死我活的敌人也该如此。

潘安的《秋兴赋》序言有曰:“晋十有四年,余春秋三十有二,始见二毛。”意思是说这位美男子在32岁的时候已经长出白头发了,即所谓“潘鬓”。看来,如果潘安穿越到楚军中上了泓水战场,宋襄公也肯定不会为难他的,不是因为他长得帅,而是因为他早生华发。

另外“不为阻隘”与“不鼓不成列”,意思是“不阻击敌人于地形险要之处”和“不攻打还没有结成阵势的敌军”。在春秋时代,不待对方摆开阵势就进攻的战例还并不多见,《左传》中明文记载的只有四次,一为鲁攻宋,一为晋攻狄,一为鲁攻莒,一为吴攻楚。

现在我们听到这些古军礼,一定会觉得很可笑,但在宋襄公的时代,它却是为华夏诸侯所普遍奉行的战争法则。虽然偶尔有人违反,但大多数还是很守规矩的。比如从前那个好鹤的卫懿公,《左传》详细记录了当时谁是他的御者,谁是他的车右,谁冲锋在前,谁坐镇在后。在蛮族面前,这样的战术无异于自杀。尤其是,卫懿公坚持不肯撤去他的旗帜,这导致了他始终都是狄人重点攻击的目标,结果自然是死得很惨;再比如孔子的高徒子路,打仗时帽带断了,他宁死也要先系好帽带再去作战,结果帽带系好了,自己也被敌人杀死了。

在那个遥远的时代里,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战争法则呢?这些后来罕见的战争法则,到底有哪些内容呢?这些上古军礼为何后来又逐渐隐没了呢?我们一个一个来回答。

在战国以前古人的意识形态里,天下为一家,大家长是“天子”,各国都是兄弟或姻亲之邦,亲戚之间有矛盾,可以用战争来表达怒火,但目的只是为了定出个胜负,杀伤不是追求的主要目标。只要对方服个软认个错,就行了,点到为止,无须斩尽杀绝。这样才能保证战争之后两国能重新恢复兄弟之谊,床头打架床尾和,打打闹闹还是一家人嘛。

所以,那时候的战争,在我们现代看来,形式大于内容,既不残酷也不血腥,怎么看都更像是一场公平公正公开的体育比赛,参赛的运动员,也多由贵族车兵(称甲士)组成,奴隶和平民(称徒卒)则好似在旁加油打气的拉拉队,通常只负责运输辎重、喂马煮饭等后勤工作。

既然是贵族的公平决斗,当然有贵族的臭规矩。

第一,战争要选择时间,不能伤害农时,耽误农业生产。不要有意利用对方民众的困苦,更不能在对方国丧的时候展开进攻。

第二,战争之前,要先到太庙去祭告祖先,强调自己打的是一场正义的战争,然后还要占卜,如果不吉就不打,因为这说明祖先不同意。

第三,占卜吉了,还要给对方下战书,约好比赛的时间地点,不能“不宣而战”。完了还要大摇大摆地击鼓出境,不能偷偷摸摸隐藏行军路线。另外战场的选择也有讲究,必须选空旷的“隧野之地”,农田或城市这样的人口密集地则是绝对不行的,因为这样会伤及无辜百姓。

第四,进入敌人的国家后,不能施暴于庙堂圣地,不可以打猎伤害农业,不可以破坏建筑物,不能焚烧居所,不能砍伐林木,不可以抢掠六畜、庄稼和其他器械。

第五,在正式开战之前,还要派勇士去对方营地挑战,美其名曰“致师”。这时候双方的勇士单打独斗,双方的士卒各自为运动员加油打气,“致师”一般只活捉不杀人,打击对方的士气而已,游戏的意味更显浓厚。

第六,致师结束后,双方运动员入场,等到完全摆开阵势,这才开始面对面冲锋,冲锋过程中战车还不能相撞(杀伤力太大),必须要错车而战,并且持何种武器的人应站在什么位置都有严格规定。战场上看到了对方的国君,还得从车上跳下来,摘掉头盔,戴上帽子,然后才能上车开战;开战时碰上老弱病残,不能加以伤害;对方如果受伤了,还要把他带回军营好好治疗,然后礼送回国——这与荷兰思想家格劳修斯提出的近代国际法何其相似——坚持战争中的人道主义原则,反对杀害妇女、儿童等非参战人员,反对杀害放下武器的战斗人员。

第七,既然类似于竞技比赛,当然是一战定胜负,双方一冲锋,谁的阵脚先乱,谁就算输,对方一投降,这仗就算是打完了。所以战斗往往很快就结束,甚至一回合就能分出胜负,经常是白天打仗,晚上就可以回家陪老婆。“宜将剩勇追穷寇”在当时是没有市场的。军礼明文规定:战争进行中,有一方溃败,只要逃跑超过百步,另一方就不能再追赶;战争结束后,一方撤退超过九十里,另一方就不许跟踪追袭,应该原地列阵,放归老弱俘虏,欢送败军回国。

幼稚吧,可笑吧,这些臭规矩在我们现代人看来,的确很是古怪。可这些在人类社会的童年,却真真正正地出现过。不止中国,欧洲也是如此,只不过时间晚得多。中世纪以后,欧洲渐渐分为若干并立的国家,由于这些国家信仰相同,语言相通(拉丁语),故彼此之间虽有战争,但也秉持着骑士之精神,视贵族之荣誉胜过生命,不杀俘虏,不伤害非战斗人员,不对毫无防备、没有披挂整齐的骑士发动攻击,甚至俘虏了对方骑士还搞“三陪”,陪吃饭喝酒沐浴,待如上宾,等他的领主拿钱来赎……当然,关乎信仰的宗教战争除外。

所以说我们不能简单地用今天之标准去评判古人的是非。泓之战中宋襄公他不蠢,他也不是不懂得打仗,他只是按老规矩办事而已,不幸的是这个老规矩渐渐不合时宜,所以被后人鄙弃丢光、最后忘光光罢了。

自春秋始,礼崩乐坏,诸侯力征,社会矛盾激化,古代温和的“以战为礼”思想已经不能适合新形势下的斗争需要,所以不断有人站出来打破这个规矩,并因此而取得了巨大的军事利益与政治利益,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鲁将曹刿以及楚成王。春秋时这样的人还少,等到战国,便几乎人人如此了。清人顾炎武就说:“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

所以说宋襄公的悲剧,在于他处在新旧时代的交替处,旧的规矩行将过时,新的规矩又遥不可及,这个时候最需要的就是妥协与变通,可惜宋襄公偏偏就是个从来不知变通的顽固分子,他执迷不悟地坚守着古老的梦想与规矩,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就算他不守规矩不讲仁义,人们也不会对他有多少微词;反而他守规矩讲仁义了,一旦失败,却会遭到国人与后人更大的责难与耻笑。这里面居然还包括他的哥哥,思想先进的公子目夷在内。

公子目夷说:“君未知战。强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强者,皆吾敌也。虽及耄耋,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受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未成列者可也。”

宋襄公与公子目夷的争论,不啻为一场时代性争论,究竟在新形势下还要不要遵守古代的规矩,这是一个问题。

公子目夷的观点是:宋襄公根本就不懂战争,战争就得不讲规矩。如果真要有规矩的话,唯一的规矩就是要争取胜利。强敌在前,本来胜算就小,对方没有布好阵,这是上天赐予我们的好机会,为什么不利用?战争的目的就是要多杀敌人,还管他们是不是老头子,更管不了他们有没有受伤。如果敌人已负伤就不再打击他们,那么一开始就不该让他们受伤;如果要在战场上照顾那些年纪大的敌人,那不如直接向他们举手投降算了,何必还要打这一仗呢?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公子目夷的话貌似的确很有道理,后世的军事思想也基本是按照这个路子来的,于是在中国,战争方式开始变化多端,奇谋诡计层出不穷,为了胜利不择手段,战争也变得越来越残酷。别说什么“不重伤、不擒二毛”了,就算是几十万几十万的坑杀战俘,就算将整片整片的乡村城镇夷为平地,就算是杀人盈野、屠城灭国,杀得对方士兵平民男女老少一个不留,也眼睛不带眨一下的。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坚持公平与仁义的战争方式,并坚持至死,且至死不渝者,或许就是我们这位被嘲弄千年的“蠢猪”宋襄公了。

这个世界还是需要一个规矩的,无规矩不成方圆,战争也要有底线,没有底线的战争不是战争,那是毁灭。

有人说了,没有毁灭哪来的重生。我说,我宁愿要宋襄之仁,也不要这样的重生。

事实上,如今的现代战争也是讲点规矩的,比如“二战”以后的日内瓦公约,各国基本都遵行这部国际公法,违反了就属于“战争罪”,必须当成战犯接受国际军事法庭的制裁。

当然,宋襄公刻板遵守上古军礼也非完全正确,因为当时社会的实情已经不允许这么做了。春秋战国时期,周礼已至崩溃边缘,孟子亦不得不承认:“救死而恐不瞻,悉暇治礼义哉?”看来一味地遵守礼仪,似乎也不成。

如此看来,宋襄公没有错,公子目夷也没有错,那么到底是什么地方错了?

我个人的回答是,完全没有规矩不行,像宋襄公那样拘泥于旧规矩也不行,这需要我们找到一个平衡点。什么时候追求铁血与权谋,什么时候追求公平与正义,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人们无数次地问自己,这个平衡点到底在哪里?

这是一个问题,它不仅是所有国家与民族共同的问题,也是人类永恒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