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私塾开课的第一天就是考试,考完了试下午暂时没有安排上课,而是给了半天假期,当然,还有苏秀才布置的一大堆课业。
中午在老李家吃了饭,朱大成下午就跟李承福一起回了镇上逛街。
“承福,你逛了这老半天到底要买什么啊?”朱大成不好意思说自己脚都走痛了。
上次写作业他随口说了一句手都写酸了,就被好兄弟说姿势不对,给他的手腕上坠了一块石头,让他练习腕力。
上上次他说想借一下好兄弟的考试卷,自己的找不着了,就被李承福以学习习惯好不好,监督他收拾了一整天自己的书房。
上上上次……
算了,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反正他现在说话前都下意识地要三思,就怕自己又把自己给坑了。
李承福摇摇头,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想买什么,或者说家里需要什么。
对于现在这个时代,市场上有什么他并不是很了解,而且他人小,之前家里人都不放心他到处乱跑。
现在不同了,他表现出来超出同龄人几倍的智商,加上好兄弟长得高大,又是镇上的人,他每天要去镇上读书,也算是熟门熟路,所以现在他来镇上,只要是跟朱大成一起,家里人都很放心。
“咱们随便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奇玩意儿。”
李承福说着就想到上次那乞丐,他发现辣椒不就是机缘巧合吗?
朱大成憨厚地应了声,行吧,只要是跟好兄弟一起,别说逛街了,就是吃屎他都不在怕的!
两人先去书铺买了些纸,李承福还买了支笔,他之前都习惯用炭笔,但因为儿童发展规律,三岁的他还不能做非常精细化的动作,所以即使使用的是炭笔,他的字依旧跟鸡爪写出来的一样。
而苏秀才发现他自制的炭笔时,更是叮嘱了好几次要少用,不能养成习惯,到时候用起毛笔可就更难适应了。
所以李承福决定买支毛笔,好好练习一下自己那拿不出手的字。
“掌柜的,老规矩一套。”
朱大成一进书铺,就熟门熟路地和掌柜打招呼。
掌柜的也是认识朱大成的,这镇上就那几个肉铺,朱家的最实诚,大家都爱去他家买肉,鲜少有人不认识朱大成的。
“这回这么快就写完了呐?难怪能考第二,瞧你这用功的劲儿,下次铁定考个第一名!”
掌柜笑着将两刀纸捆好递给朱大成,朱大成也自觉付了十文钱。
李承福不禁多看了两眼纸,读书人金贵,除了科举难考之外,还因为成本不低,光是纸笔书本就不便宜,而两刀纸十文钱的价格可以说便宜过头了。
“你看啥?你也想买纸?”朱大成见李承福一直看着自己手上的纸,直接就将纸拿到其面前,“是不是之前没见过这么便宜的纸?”
朱大成对于自己能发现这么便宜的纸还挺自豪,特别是好兄弟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更觉得自己牛逼哄哄了。
李承福朝那两刀纸仔细看去,很快就明白它便宜的原因了。
这纸表面不是特别平整,稍微有些褶皱,就像那种被水泡了之后干了的痕迹。
而掌柜的话也证实了李承福的猜测。
“这位小客官,这纸是仓库里受潮的次等货,所以卖的便宜些,但是基本不会影响写字的,朱公子都是我们的老顾客了。
一般六文钱一刀,你要是也要买,那我也给你算一样的价钱,十文钱两刀。”
李承福摸了摸兜里的九文钱,这是在董府看热闹的时候砸中他的喜钱,当时给那乞丐买馒头花了一文钱,就剩下九文了。
“额。”李承福又摸了另一边口袋,装着他奶给他买笔的两贯钱,问向掌柜,“那敢问掌柜的,你们这儿羊毫作价几何?”
他记得苏秀才说羊毫会比狼毫便宜很多。
掌柜的都是老油条了,一看就知道李承福是不是想买,遂朝小二招手:“去把羊毫都拿来给这位小公子看看。”
小二动作麻溜,立马拿着个托盘过来,托盘中放了三支羊毫。
“小客官请看,小店一共有三种羊毫笔,这一支是由江州虞氏所制,也是价格最高的一支,要两贯钱。
这一支是梦临云氏所制,要便宜一些,一百文。
这最后一支最便宜,乃是本店自己所制,仅需五十文。”
李承福看了看最为精致的那支紫色羊毫,也就是江州虞氏做的那支,又看了看青褐色的最便宜的那支。
果然一分钱一分货,江州虞氏做的羊毫是真好看,笔锋摸着是真舒服,可贵也是真贵。
“就要这支五十文的吧,再加两刀纸。”
阿奶给他拿了两贯钱,但他也要知道节俭,家里人挣钱不容易。
掌柜的乐呵呵地亲自给李承福包着羊毫,朱大成还在一旁帮着砍价,也是他是老主顾,最后李承福一共给了五十文。
买完纸笔,李承福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逛起了书铺。
他发现这家书铺里的生意特别好,人还挺多,大部分都是身着文杉的读书人,他们在书铺中或站或坐。
坐着的基本上都是抄书的。
李承福转了一圈后,暗搓搓放弃了想抄书赚钱的想法,没办法,他现在的字太丑了。
不过很快他就有了另外的赚钱路子。
“承福,你还有什么要买的吗?没有的话等我结了账咱们去南街吧,我有点儿饿了。”
朱大成手中拿了一本书,封面是面向自己的,李承福一开始没看见书名,不在意地点头同意。
等朱大成结账时,他晃眼看见了封面——《桃妖记》,封面还画了插图,一个身段妖娆的女子跃然纸上。
李承福不禁瞪大了双眼,这封面一看就不是圣贤书!
“大成,这是什么书?”不会是他想的那种书吧?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李承福看向朱大成的眼神都变味儿了,这小子才多大啊,居然就看这些书!
“啊?”朱大成有些羞窘的红了脸,“这是、这是最近很火的话本,茶楼里都有说书的了,我就想买来看看。”
“啊,只是话本啊。”李承福略显失望。
朱大成:“……”那你还想要是什么?
等等!话本?话本不就是现代的小说嘛。
他一个死宅大学生天天除了刷抖音还有什么看得多,那就是小说啊!点家的修仙文,绿江的言情文,婆文的动作文,他的口味杂得很。
这样广泛的类别,要是被他一一写出来,那还不得火遍大江南北?!
而且写文还能顺便练字,这不是一举两得的事,到时候卖给书铺掌柜,自然会有人把文抄一遍,所以他的字丑根本不影响内容。
越想越觉得有戏,李承福干脆多买了两刀纸,等他先写个黄金前三章,到时候给掌柜的看看,要是卖得出去他就开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