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互相试探

林权手抖,心里也慌。

还好泥地软绵,碗并没有破,他眉心抖动,赶紧附身,借着拿碗的间歇,调整好了情绪。

谢承礼只佯做不知:“叔,怎么了?”

“无事无事,这日头晒得人有些发昏。”他努力控制着自己的呼吸,装作不经意间问道,“这是,一个荷包?看着怪好看的。”

“这个?”谢承礼将那枚自己不知反复摩挲了多久的钱袋拿了出来,抿唇回忆了一下,这才道,“想起来了,这是一个客人在鸿运楼付钱的时候扔给小二的。我见这花纹甚是好看,就要了回来。”

林权指尖颤抖,他几乎快忘了,那个被刘流抢走的钱袋!

那天匆忙,钱袋丢失,夜间时候,李氏担惊受怕,彻夜未眠。

他虽也心下埋怨当年李氏不应贪图那点碎布好看,留了一点做了这个钱袋子,但到底事情已经出了,再后悔也是无济于事。

他只能不断安慰李氏,祈求那刘流千万别把一个破旧的布袋子拿在手上,抑或自我告诫,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样式,这么多年过去了,或许根本无人记挂。

毕竟当年那场匪乱,那个婴孩襁褓名贵,却浑身是血,在那样的冷天里冻得浑身青紫,肯定是故意被人设计丢在那里,就是为了要她的命。

若是那些人知道她还没死,那,那她将面临什么?

他们已经失了一个女儿,再也不能失去初初了。

还好,还好上天听到了他们的祈求,竟然叫谢承礼阴差阳错下得了这个钱袋子!

林权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与方才并无两样:“是挺俊的,你大娘就喜欢捣鼓这些花样子。叔厚着脸皮,跟你讨来给她看两宿可好?”

他自以为自己隐藏的好,哪里知道一举一动、一言一行落在谢承礼眼里,无疑是给那件猜测的事情定了性。

谢承礼只觉胸腔中,那颗心脏急速跳动,手指也不由自主攥紧了手中的东西。

是她!应该就是她!

不然林权不会是这反应!

林初初,就是那个婴孩!

林权却以为他舍不得,尴尬一笑:“这,这不方便便算了。”他眼巴巴地瞅着东西,干涸的喉管急得冒烟,却偏要装作不在乎的样子,“只是以前你大娘也有一个类似的,可惜丢了,这不,难过了好些时候。我呀就一直想着能苗个样子再做一个就好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谢承礼回过神,了然一笑:“您这是说什么见外的话呢,不过是个钱袋子,大娘要是喜欢就拿去吧。”

他递过东西,想了想又道:“东西就直接给大娘她用吧,只是别弄坏了。不怕您笑话,我也没见过太多好东西,这块布料却是上乘,日后也想照着织出一点来,说不定还能赚上不少。”

他这一说不过是怕林权忧惧之下,拿到东西直接毁了。

林权自然是连连答应。

先把东西拿到手里要紧,往后再说往后的事。更何况,林权相信,若是谢承礼知道这个关及林初初的性命,他定然也会帮着隐瞒的。

“对了,叔,你刚才好像还有事情要问我?”

林权只觉得前心后背都是汗,将那钱袋子塞进心口处才觉得好了些,哪里还有心思再试探他?

只尴尬笑了一声,刚想找个话头糊弄过去,一抬头却看见林初初已经到了跟前。

“谢承礼,还有力气吗?”女孩声音清亮,还带着点隐隐的戏谑,“地里的红薯好像可以吃了呢!”

林权面上不动声色,心内狂喊:我去,好姑娘,来的正是时候,对对对,红薯快熟了,快去快去!快把谢承礼带走,最好别再记得钱袋子这事了!

只是这样是不是显得自己有些迫不及待?

林权嘴唇蠕动,却不好说什么,只干笑着看了看谢承礼:“人家才来歇这么一会,你就见不得闲,长工也不是这样卖力的!”

“所以我先来问问呀。”林初初眨了眨眼睛,“怎么样,你可以吗?”

“再歇会再歇会!”林权一边帮腔,一边收走了谢承礼手上的茶碗。

林初初虽不知方才发生了什么,但看见他的小动作,还是忍俊不禁。

她朝谢承礼眨眨眼——快有点眼力见吧!

心中憋闷了许久的疑惑已算解开大半,谢承礼正是一身气力无处发泄的时候。

他乐呵呵地起身:“瞧不起谁,走,半个时辰不到就给你起完了,正好完事我再带些去鸿运楼。”

看着二人直奔菜地去了,林权这才白了脸,喊了几声。

李氏闻讯而来,待看见他胸口的钱袋子也是白了脸。

“藏好藏好,再也不能拿出来了!”林权长吁一口气,这次属实是运气好。

“唉,都怪我。要么这次就直接烧了吧!”李氏摸着袋子,上面的束口绳子已经有了毛边,那料子还是流光熠熠,色泽鲜艳,果真是上品。

林权摇摇头:“东西是我跟小谢讨的,说到底其实是那孩子的东西,他无城府直接给了咱们,咱们也不能背信弃义毁了东西。”

更何况,他还有点别的想法。

若是,若是将来真有人前来寻亲呢?总要留点证据在的。

林权看着林初初的背影,苦涩一笑,他真的好希望,她就是自己的女儿啊!

“行了,就收好藏起来吧。”他叮嘱李氏。

“哎,我知道了。那刚才你探到小谢家里是什么情况了吗?”

听她这一问,林权心情又好了起来,忙将刚刚知道的与其分享。

“这感情好!”李氏笑眯了眼,“两孩子还是很登对的,就是不知道初初那天是不是就是随口一说。”

又说到谢承礼积累了一笔银子,准备辞了鸿运楼的差事,自己在城里开个档口,专门收菜直供酒楼,他们又是一阵操心。

可是一辈子做个打杂的小厮也不会有前途。

愁到最后,罢了罢了,儿女自有儿女福。

老两口眉头不约而同皱起,后又相视一笑。

初初也是有主见的,他们若真要强硬做她的主,怕是也不行。这两人往后究竟能怎么样,就顺其自然吧。

话是这么说,那个钱袋子终究是横在他们心头的大心事。直到饭点,桌上端上来一大盆红薯时,林权还是有些闷闷的。

看着他闷声不吭地咽着红薯,林初初总觉得自家亲爹今日有些哀怨的感觉。难道是这红薯味道不好?

不应该呀,明明这红薯细品如蜜,甘而不柴,入口不噎呀。她看了看狼吞虎咽的谢承礼,有点摸不着头脑。

饭后,谢承礼带了一车的红薯走,隔日就带回了银子,还说鸿运楼推出了拔丝红薯,甚受欢迎。

对嘛,灵泉浇灌出来的东西怎么会不好?

林初初撇撇嘴,暗想爹爹肯定是日日饮用灵泉,嘴巴都变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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